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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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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珊珊发现杜云歌说的全都是真的、没有半点矫揉和装腔作势的意思之后惊得当场倒退了三大步,心想她如果不想只能带着一抔骨灰回塞外的话,在这里让一下也无伤大雅,便当即高举双手又往后退了一步,都快退到门边上去了,好证明自己不是真的要有意逼她的:
“小门主你冷静一点,我没有别的意思。”
“但还请小门主明鉴,我们胡人打小以来就没有这个概念,并不是有意要折辱你的——我欢喜你都来不及呢!”
她眼见着杜云歌还在那里,都站不稳了也要硬撑着扶着墙和她遥遥对峙,便干脆把那盒药放在了桌子上,退到了门边,心有余悸道:
“我把药放在这里,你自己涂总成了吧?”
等到秦珊珊退出房间了之后,杜云歌便强忍着头痛附耳在了墙上,等听见了秦珊珊那明显轻于常人的、习武之人的脚步声下了楼之后,才快速地从那盒药里沾了一丁点,在指尖捻开,凑过去轻轻一闻,就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了:
这是九转雪莲散,用料珍奇,炼制繁琐,即便在号称地大物博的中原各武林大派里,持有此等疗伤圣药的门派也绝对不超过十个。但是因为胡人所处的塞外地形险恶,多崇山峻岭、毒沼长河,天材地宝之类的东西在塞外还真的不缺,只不过没人会用而已。
如果秦珊珊真的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是乌扎卡族的圣女的话,那么能拿出这东西来,倒也能证明她的身份没掺假。
只是拿人手软吃人嘴短的这个道理杜云歌还是懂的。她本来只是想找身上还有没有自家的疗伤药的来着,可往衣袖里一摸,发现还有个香囊没丢,心中便大喜,心想,只要这玩意儿还戴在她身上,那么薛书雁迟早就有能找过来的一天的。
——这个香囊是她第一次上完了女红课的成品,她一共做了六个,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一人一个,她和薛书雁一人一个。
由于是刚入门的时候的手艺,所以这些香囊是真的不好看。虽然杜云歌发挥了难得的巧心,依着春夏秋冬四位护法对应的季节和薛书雁的名字来由,往上面绣了各种各样不同的东西,但这奇思妙想还是难以弥补她手艺上的过分稚拙。
不过薛书雁刚收到这个玩意儿的时候还挺高兴的,是那种外人都肉眼可见的高兴,天天把那个不知道绣的是大雁还是烤鹅的香囊挂在腰上,颇有种招摇过市的感觉,直到看见了凤城春也有这么个玩意儿之后才冷静了一点,去问杜云歌:
“这个不是只有我才有的么?”
杜云歌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呢,正巧从药房拿书回来的夏夜霜听到了这句话,便自然而然地接了一句:
“我也有啊,怎么了?”
薛书雁这才彻底冷静了下来,深深地看了杜云歌一眼:“我还以为……是单给我的。”
“哪儿能单给你做哟。”夏夜霜直接就被气笑了:“你们塞外胡人不讲究这个吧?中原的姑娘要是做香囊的话,若不是给亲眷好友都做、只给一人做的话,那就只能是给自己中意的人做的了!”
薛书雁狠狠地怔了一下,这才反应了过来,那张素来没什么表情的脸当即便一下子红透了,简直像是往她头脸上倒了整整一碟子的朱砂之类的颜料似的,看得夏夜霜啧啧称奇,对这个胡人混血姑娘一直心怀的那点子芥蒂都消去了不少:
“你俩把这东西给我,我给你们往里面塞点好东西。”
“这样等将来,你们要有什么事下山却一不小心分散了的话,那只要放一只我们妙音门养的蝴蝶出去,根据它飞的方向,也能迅速找到人了。”
——幸好这位乌扎卡族的圣女虽然用迷香的本事出神入化,但是那毕竟只是借了上好的迷香的便利而已。要是她真的在毒术医术这方面有很深的、或者哪怕只有夏夜霜一半的造诣的话,那肯定就会发现这个香囊另有玄机了。
发现香囊并没有丢这件事让杜云歌仿佛吃了颗定心丸一样,等秦珊珊再次敲响她的门的时候,就已经能很冷静地过去给她开门了。
只不过一开门,她看见的不是秦珊珊本人,而是堆在那人怀里的一大堆东西,堆得有多高呢,差点连进门都费事,要是这屋子再小一点的话,怕是就要乌泱泱地直接堆到天花板那里了。
完全搞不懂秦珊珊到底在唱哪一出戏的杜云歌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秦珊珊就瞅准了这个空当矮下身子钻了进去,把这一堆东西放到了桌上之后才招呼杜云歌来看:
“小门主,来看!我给你买了点好东西!”
杜云歌目瞪口呆地看着桌子上那一堆要么极为贵重的金银首饰、要么路边两三文钱就能买到的泥人糖糕糖葫芦之类的东西,完全呈两极分化的各色物事零零散散地摆了一桌子,觉得面前这人恐怕真的是乌扎卡族的圣女,还是那个曾经被秋月满帮扶过的胡人小姑娘:
按照这个买东西的架势,这个家底怎么着也要极为丰厚才成,就算不能跟妙音门相比,也得能跟豪门大户有得一拼才成。
换作普通的那些胡人的话,怕是再攒上十辈子的钱也到不了这个地步的,但是如果去帮了乌扎卡族的人是秋月满的话,按照她那个石头里都能攥出水、河底下都能掏出金子来的一贯作风,还真不成问题。
秦珊珊把这一桌子的东西全都推到了她面前,眼巴巴地看着她问道:
“这些东西都给你,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杜云歌其实就气那一阵过去,也就想开了。胡人和汉人本来就在很多事情上的认知都不一样,秦珊珊也不是有意冒犯,不过有意挖墙脚倒是真的。等她这个被挖的墙脚疾言厉色地拒绝过之后,秦珊珊还怕她生气,特地给她买了这些东西回来,也足以证明之前的那点子不愉快只不过是胡人和汉人打小接受的观念不同就是了,这位乌扎卡族的圣女并不是什么何蓁蓁之流的用心险恶之辈。
只是这些东西……
杜云歌纠结了一下,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圣女姑娘——”
“叫我珊珊就好,小门主,别这么客气。”秦珊珊笑着望了她一眼:“怎么了,不喜欢?不喜欢的话我再带着你出去另买一些如何?”
“秦姑娘。”杜云歌从来都不习惯把人叫得这么亲密,这么多年来她还在恭恭敬敬地称呼对她来说如师如母的凤城春为一本正经的“春护法”呢,最后还是略微退让了一步,换了个比较折中的叫法:
“这些东西在我们中原,都是小孩儿玩的,我已经很久都不玩这些东西了。”
秦珊珊一怔,脸上便显露出了点怔忪的、恍然的神色来:
“我以前在你们忘忧山上的时候,从来没见过这些东西;后来跟着贵派护法回去夺权,一路风尘仆仆,匆匆忙忙,自然也顾不上玩耍。”
“等到后来我掌了乌扎卡族的权后,整日里埋首案牍之间,忙些乱七八糟的事,本来就没什么玩乐的空闲了;还要抽空学你们的官话、再额外学点诗词歌赋,等以后来找你的时候好有话跟你说,好讨你喜欢,恨不得一个人分成两个用……竟然连这些小孩玩儿的东西都没见过,让小门主见笑了。”
——她不是看见什么就买什么。她只是看见什么自己没见过的,便以为这是顶顶好的东西,就要尽数买来送给杜云歌就是了。
杜云歌张了张嘴,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突然又想起了夏夜霜最常说的那句话:
只怪世道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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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二合一
——这已经是杜云歌不得不跟着秦珊珊一路往塞外行去的第三天了。
从那天往后; 秦珊珊果然再没对她有什么逾矩的举止; 除去无论如何都不愿意放她走之外,真是鞍前马后伺候得无微不至; 哪怕是换作妙音门自己的人来照顾杜云歌的话,估计也不能再好了。
秦珊珊这么多天来看杜云歌是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心爱。在这个世道还能有颗好心肠的人怕是不多了,她自己先不说,能统率一族的人绝对不可能是什么良善之辈;就连她那个多年不见的表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还在乌扎卡族里不会武功只能吃苦的时候; 就能让一帮以欺负混血为乐的臭小子见了她都恨不得绕着道走。两相对比之下; 便愈发显得杜云歌简直就是个在夹缝里艰难求生的小可怜了。
而且杜云歌除去长得好看之外,谈吐也又讲究又文雅,一举一动都好像是比着最标准的中原仕女的模子教出来的一样,也怨不得明明天下美人如此之多; 但是能名声远扬到此等地步的,也只有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一人。
哪怕秦珊珊对中原这边的诗词歌赋之类的只是略知一二、也就能拿那么没几首曲子糊弄一下,和杜云歌说话的时候也能感到如沐春风; 只觉面前的姑娘的每一句话都是正好说在心坎上的那种熨帖,真是再招人喜欢不过了。
为了躲开薛书雁的追寻; 秦珊珊是费尽苦心; 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说赶路就赶路; 行程是丁点儿的规律都没有; 睡觉的时候都是在马车里蜷着身子谁那简直太正常不过了。短短几天下来; 连带着被迫一路奔波的杜云歌的神色都格外憔悴了几分; 看得恨不得把天下美人都当成是自己的红颜知己的秦珊珊好一阵心疼,当晚终于有了落脚歇息的打算。
只是她的警惕性很高,即便整整三天了都没有半点薛书雁的信息、应该是被甩掉了,她也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还是带着杜云歌进了胡人自己开的客栈里歇脚。
妙音门的生意遍及大江南北、三教九流,哪怕是最北边的天山脚下的小破客栈、最南边的蛮夷之地里的行脚商,恐怕都有妙音门的人,而住在胡人自己的店里的话,虽然吃住上可能要略微委屈杜云歌这个传统的汉人一下,但是至少信息的封锁性绝对要比别的任何一家客栈都要好。
胡人嘛,重情义,除去对混血过分暴戾冷漠的态度之外,对自己人是真的好。要是薛书雁真的追上来了,哪怕她拿着刀威胁这帮人,他们也不会把自己人的行踪对这个混血透露半分出去的,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是妙音门的薛书雁又怎样?名声远至塞外的是“妙音门的薛书雁”,可不是她这个半胡半汉的混血。
也亏得妙音门对这件事封锁得极好,寻常薛书雁下山的时候也快去快回,还要戴上斗笠遮掩;汉人的行脚商们又不是武林中人,消息不灵通,不知道薛书雁是混血这件事;偶尔有那么几个听说过丁点的消息的,在面对胡人的时候也要下意识给自己这边的人长脸,隐瞒不报,所以竟然没有多少胡人知道薛书雁竟然是个混血。
要是他们知道了薛书雁竟然是个混血的话,他们才不管妙音门的那套“上了忘忧山便与山下的一切琐事都再无干系”的这套规矩呢,胡人什么时候守过规矩?肯定是要把薛书雁逼回他们那边给胡人效力的,胡人在对待混血这一事上倒是有自己的章程起来了:
哪怕在自己族里活得都不像个人、被糟践得都有求死的心了,那也是断断不能落在外人手里的。
杜云歌本来就不太习惯胡人的用具和食物,更别提还吃了这么些天了,眉目间都有了点无精打采的感觉出来。等完全就是胡人口味的手抓羊肉和烙饼端上来之后,杜云歌脸上那种恹恹的神色便尤为明显了,在汉人的概念里,这些东西是万万不能当做晚饭来吃的。
她看着这些油腻腻的东西叹了口气,转向秦珊珊小心翼翼地问道:“就没有别的东西可吃了吗?”
当这样恳求的、楚楚动人的神色出现在此等美人的脸上的时候,是个审美正常又并非铁石心肠的人就不能拒绝。于是秦珊珊赶忙问道:
“你要吃什么?”
杜云歌想了想,道:“我进来的时候看见隔壁客栈里靠窗那边有人在吃杏仁豆腐,突然就感觉想吃点甜的了,能不能让你的人去隔壁问问他们有没有外带?”
这又不是什么难事,秦珊珊便吩咐了下去,不一小会,一碗盛在青瓷碗里的杏仁豆腐便被送了上来,碗上还额外扣了个碗,一揭开上面的那个小一点的盖碗,青瓷碗里盛着的这碗糖水便显露出真容来了。
送杏仁豆腐上来的也是个胡人小二,愈往边塞之地走,这种连下人都是胡人的店便愈发多了起来。他对着秦珊珊谄媚地边笑边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通的话,完全忽视了杜云歌这个汉人,杜云歌会的胡语也不多,即便已经聚精会神地去听了,也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出个类似于“亲自”和“检查”这样的词来。
不过想想也就懂了,一家全都是胡人的店,怎么可能容许来自汉人的店里的东西就这么进来呢?肯定是有人过去亲自盯着,眼见着什么都没加,才端进自家的店里的。
秦珊珊笑吟吟地单手支着头,歪着身子看杜云歌吃饭,只觉得这姑娘一举一动都简直美得像幅画,就连吃饭的时候也格外好看。
杜云歌眼下正在用那道经过了重重检查才好不容易送进来的杏仁豆腐,这是道汉人最擅长的点心,能生津止渴,补气定神,一碗白生生、甜津津的糖水上半边撒着暗红色的京糕丁,另外半边撒着金色的蜜桂花,盛在淡青色的小瓷碗里端上来的时候,先不说好不好吃,光看卖相就相当赏心悦目了。
更别提杜云歌拿着勺子的手也是那般宛若凝脂,在上好的青瓷映衬之下愈发细腻,一时间竟然让人光是看着那截腕子,嘴里都能泛出点甜味来。
秦珊珊的脑子里想的东西一开始还挺正常的来着,结果看着看着,就动了歪心思了,心想,要是这么个精致得活像件举世无双的稀世瓷器的姑娘没有生在妙音门、不在忘忧山上,就按照现在这个世道的话,怕不是一在人前露面就要被无数人给盯上,然后就像一群饿狼把一头白抛抛、软乎乎的小羊羔给分而食之一样,三两下就能把她给拆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的。
——就连她自己也保不齐要是这群饿狼中比较体面的一只呢。
被人这么目光如炬地盯着,只要不是个瞎子那就肯定要有所反应,杜云歌一开始还在那里忍着呢,最后实在忍不了了,抬起了眼看向秦珊珊,还没说话呢就先叹了口气。
秦珊珊以为是杜云歌被自己盯得生气了,刚想开口道歉,就看见杜云歌把撒着蜜桂花的那半边杏仁豆腐转到了她这边,用桌上的那把没动过的勺子分进了秦珊珊的碗里,甚至一时间看着她这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的眼神竟然有种微妙的怜惜感:
“这是杏仁豆腐,是用杏仁磨成了浆,再加一点琼脂、奶和糖进去蒸出来的点心,原本是从京都那边传来的方子,没想到传过来之后人人都喜欢,也就自己改了改。上面撒的那一层红红的东西也是那边传过来的,是用山楂做的丁,金黄的是蜜桂花,是我们这边吃的时候习惯加的东西。”
“这半边我没有动过的,中间也有层琼脂隔着,没沾染什么东西上去,你要吃么?”
这个话题开启得何等突兀!饶是秦珊珊聪慧过人,也不得不愣了数息之后才反应过来她刚刚和杜云歌之间产生了怎样天大的误会:
她还在那里想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的东西呢,杜云歌却只把她的过分炽热的眼神当做对她能被送碗糖水的羡慕和没见过这点子零嘴的好奇了,便从自己的碗里直接就分了一半给她。
秦珊珊很久没有感受过如此纯粹的、简单的善意了,她有点想笑,却又万分感慨,心想无论如何都不能辜负了这一番好意,便舀了勺豆腐尝了尝,只觉得清甜滑润之下有一点淡淡的苦涩,可是那过分浓郁的奶香味和甜味又把这一点苦味给压下去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不好的。
她在塞外的时候何曾吃过制作如此繁琐的点心呢,最多也就是一碗糖蒸酥酪罢了,乍然吃到这么清甜滑润的好东西,一时间没忍住便多吃了几口,直到把那一半的杏仁豆腐全都吃完,才放下勺子对杜云歌笑道:
“是挺好吃的。”
杜云歌还在那里小口小口地吃着撒有京糕丁的那一半呢,在暗红色的京糕丁的映衬之下,便愈发显得她朱唇雪肤、清丽得很了。她闻言也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因着“食不言寝不语”之故,直到把口中所有东西都咽了下去之后,才用帕子按了按嘴角,垂下眼去低声道:
“你喜欢就好。”
秦珊珊是越看越喜欢这姑娘。她之前只是觉得薛书雁有的东西她也一定要有、而很少有她想要却又抢不到手的东西而已,所以小时候的薛书雁越是护着她、长大后的杜云歌越是对她避之不及,她就一定要把杜云歌给带回塞外去,完全就是意气用事的感觉,并没有特别真心、非她不可的那种喜欢。
在这股意气之下,她才会这么多年来一直对杜云歌念念不忘,要是杜云歌真的轻轻松松就从了她、答应跟她回塞外去的话,那没准过几个月,她对杜云歌的执着也就渐渐淡下去了,但是经过了这几天的相处之后,秦珊珊对杜云歌是越看越爱,俨然是真的把她放在心上了。
为了让杜云歌开心一点,她还在那里绞尽脑汁地找话题呢。之前她扮做那位峨眉弟子的时候,听到过峨眉的掌门和杜云歌说什么琴的事情,为了让杜云歌搭理她,她好容易才想起了点跟琴有关的事情,便对杜云歌邀功也似的开口道:
“小门主要是喜欢琴的话,我们那边也有一把,是许多年前传下来的宝贝了。”
杜云歌本来还在那里闭目养神呢,没有理她的意思,然而她突然间就想到了那把流落塞外的世间第一珍琴九霄环佩,便对秦珊珊说的话稍稍上了点心——也没怎么太当真。
毕竟胡人的鉴赏力有多差那是有目共睹的,他们只知道越老的东西就越好,对什么年代品相花纹雕工之类的完全不懂,所以经常有些坏心眼的行脚商和盗墓贼把故意做旧过的东西拿到胡人那边去卖,导致胡人看汉人是越来越不顺眼,可是有些东西还非从他们这里买不行,可真是太气人了。
如果说只是“一把很多年前的琴”还不算什么的话,那么接下来的这句话就让杜云歌不得不正色以待了,因为秦珊珊发现她好像兴致不高的样子,便又把这琴在别的方面的厉害的地方拿出来补充了一下:
“每逢天雷之时,这把琴就会在琴匣中微微震动,就好像在与雷声和鸣一样,小门主可听说过有什么琴能这么厉害吗?”
——别说,杜云歌还真的听说过这么一把琴。
九霄环佩。
因为九霄环佩的琴身选用的是经受过天雷之威的柏木,所以天雷极盛之时能与其共鸣也很正常。只是胡人所在的塞外地广人稀,雷声本来就很大了,传得又远,四面八方的雷声隆隆地叠加在一起之后,凡是把好琴也能和鸣一下的。
为了验证自己心底的那个猜想,杜云歌终于开口跟秦珊珊说话了:“你们那里的那把琴除了能够与天雷和鸣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特征吗?”
秦珊珊先是一喜,然后眉头一皱,想了半天之后也没能想起更多来,只得道了声惭愧:“哎,实不相瞒,这琴眼下已经不在我手里很多年了,我连它长什么样儿都忘啦。”
杜云歌本来想说“那就算了吧”,可是转过头来一想,只觉无论如何都有那么点地方说不通:
如果这把琴真的是九霄环佩的话,那么怎么会这么久都没有人告诉秦珊珊?而如果这真的是秦珊珊的琴的话,在她知道这是一把名琴的情况下,真的会都持有了它这么多年还对她一无所知、连特征都想不起来么?
除非这把琴打一开始就不是她的。
当年五胡乱华的时候可是没有乌扎卡族的,九霄环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直接落到他们手里。但是如果这把琴是从别的部族传过去的话,那是九霄环佩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她旁敲侧击地一点点打听道:
“这把琴从一开始就是你的?在你手里多长时间了来着?”
秦珊珊在回答第一个问题的时候,突然微妙地停顿了一下,连眼风都往旁边飘去了那么一丁点:“……是我的,在我手里放了好多年了。只可惜我不会弹琴,平常也只是由专门请来的汉人乐师保养而已。”
杜云歌立马就肉眼可见地沮丧下来了。既然乌扎卡族里养着汉人乐师,那这乐师为了能够在那边过得好一点,肯定发现什么就要据实相告的,毕竟住在胡人阵营里的汉人可苦着呢,不仅要日日夜夜心惊胆战地提防着这些外族,还要小心被那些出卖同胞寻求荣华富贵的本族人给背后捅冷刀,里外夹击之下是丁点的秘密都保不住,如果这真的是九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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