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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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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婚前几日,杜云歌的嫁衣终于重制好了。
那件价值千金的嫁衣世上再难寻第二件,而且这也是杜婵娟当年曾经指名过,说要留给自己女儿的东西,对杜云歌的意义非凡。再者,之前的比武招亲无疾而终,重新拿出来穿的话倒也不算晦气,就像杜云歌说的那样,江湖儿女何必拘于小节,便再一次拿了出来,另找绣娘在裙角多添了足足一圈的雁纹,正好暗合了薛书雁的名讳。
除此之外,凤城春还专门找了能工巧匠,配上了比之前更为华贵的头面,是足量的赤金打造的,镶嵌红宝和珊瑚,莹润的南海珍珠本就价值高昂,更难得的是都一般大小,做成垂在脸颊两旁的流苏,便愈发光彩夺目,只要有一点烛光映在这顶凤冠上,便满室生辉。
可哪怕这举世无双的一身华服,终究也还是比不上杜云歌半点颜色。
因为是在自己门派里成亲,又是两个女子,便干脆省去了迎亲登轿和哭别的那一套。薛书雁穿着玄色长衣,握着杜云歌的手,将她从内室小心翼翼地引了出来。
龙凤喜烛影幢幢,莲步轻挪间,隐约能够从正红色的云锦盖头下,透过那摇晃不止的金线纺成的流苏,看见杜云歌的小半边侧脸。
即便不能窥见全貌,可是只这一眼,只这半面,只看她微微一笑,顷刻间便如云破月来,光华冶艳。似乎全天下的美色都在这一刻里,被她那胭脂色的唇角给尽数揽走了。
负责唱喜的人偷偷擦了把额上的冷汗。这是妙音门专门从山下请来主持今日的喜宴、做这一行做了几十年的老师傅,哪怕在上山之前,他已经被告知过了好几次,也从道听途说的传闻里隐约知晓妙音门身家丰厚,可是在真正踏进妙音门的山门之后,呈现在他面前的,竟是他这辈子都未曾见过的富丽景象。
本就小心翼翼,不敢多说半句话、生怕踏错一步的唱喜人便更打点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高声唱道:
“一拜天地!”
刹那间满室俱静。不管是前来观礼的人还是妙音门自己的人,全都在这一刻屏住了呼吸,看着站在大堂正中央,一红一黑的两道身影盈盈拜下。
众所周知,妙音门的大师姐薛书雁是个胡汉混血。哪怕看不见她的正面,也能从她那过分高挑的身形里看出点端倪。哪怕眼下是她大喜的日子,她周身的气势也硬是让她像一把刀锋雪亮的利刃,警官此刻被尽数敛入鞘中,也无法削减这股令人望而生畏的气势半分。
杜云歌更是传统的中原美人,这就更不必说了。美人在骨不在皮,能成为中原武林第一美人,她凭着的可不光只有一张脸,还有那一身温和得让人见之便能想起江南杏花春雨之类的,婉约的东西。
这两人站在一起之后,原本就截然不同的气质便更是明显了,让人绞尽脑汁也想不通她们是怎么走到一起的,更别说现在外面还是这么个局势:
胡汉相争的局面尚未完全过去,人人都有可能因为这道牢不可越的鸿沟而对另一族的人心生芥蒂。
上一秒还是刎颈之交的好友,下一秒就真的会将手中的利刃架在对方脖子上;前一天还是山盟海誓海枯石烂永不变心的爱人,今天就要心生芥蒂洽谈和离。
这样的世道也不知道还要持续多久,但妙音门现在身为中原武林之首。既然是中原武林之首,那么它的所作所为、甚至在很多事情上的态度,就能够无声地彰显它的立场,就能够拥有一定的影响力,就能够慢慢地改变很多事情。
这也是杜云歌和薛书雁以及诸位护法认真商讨之后,决定要轰轰烈烈大办婚事的原因之一:
有一人开先河,假以时日,便会有千万人紧随其后。
妙音门先开了这个胡汉不能往来的先河,那么日后当人们再在这条名为两族之争的鸿沟前瞻前顾后的时候,便能想起这一场惊动天下的婚事,便能想起这一天的十里红妆,天作之合。
人人都在渴望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来的和平,却又在心底嘲笑着自己的妄想,觉得黑夜和动乱委实都太过漫长,丁点儿希望的微光都看不到;可很多时候,只要有一点微末的火种,日后便能燃成燎原的、长久的烈火,永不止息。
很多很多年后,直到妙音门这一任最为传奇的门主杜云歌和薛书雁双双归隐山林不知所踪;直到天魔妙音和中原武林第一派全都传到了她的那个养女兼亲传开山弟子杜晚手中之后;直到王朝更迭,战乱终究止息;直到这段历史终于完全变成了和平年代里,被教书先生们翻来覆去地讲得让人头昏脑涨的故事,后人回想起这些事情之时,才能慢慢地反应过来——
当年那胡汉相争、针锋相对的险恶局面,似乎还真的就是从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与名动天下的“武疯子”薛书雁的婚事这一天起,开始慢慢有了缓和的迹象。
这便是潜移默化的功劳,这便是妙音门铸就下的、让绷紧得仿佛下一秒就会全线开战的局势得以喘息和缓和的开端。
祝酒
然而身在此时此地、位于众人目光中心的两人; 却完全没有闲暇想到那么久远以后的事情。薛书雁握着杜云歌的手; 只觉两人交握的手心有点汗津津的,便低声道:
“别怕。”
——这本来应该是一句很体贴很可靠的话; 却因着说这句话的人是薛书雁,便硬生生地变成了冷冰冰的、半点人气儿也没有的生硬嘱托。
如果不看场景只听话语; 这压根儿就不像是在大喜之日,胸有成竹的一方安慰心生怯意另一方;而是在面临什么特别难攻克的敌人的时候; 一方给另一方加油打气似的。
薛书雁也发现自己说话的口气好像不太对,可是她半偏过头去一看; 便能从连绵不断、摇曳晃动的金线流苏和垂坠下来的珍珠缝隙中,看到杜云歌微微带着一点笑意的面容。
身无彩凤双飞翼; 心有灵犀一点通。于是所有的担心全都在此刻隐去了,在这举世无双的美貌下,连辉映满室的烛光都再不明亮,薛书雁下意识地就脱口而出:
“我此生……无论生死,总归定不负你就是; 云歌。”
“——二拜高堂!”唱喜人高声道,立时便有侍女过来,在新人的面前放下一对软垫,薛书雁牵着杜云歌的手,两人对着高位之上的唯一一个活人凤城春拜了下去:
“多年以来; 承蒙春护法抚养教导; 不胜感激。”
“云歌能有今日; 全赖春护法栽培; 对我有再造之恩。还请春护法稳坐高堂之位,受我一拜!”
凤城春含笑点头,在过分明亮的烛光下,所有人都能看到这位曾经泼辣明艳的辽东女子,此刻在笑起来的时候,唇角眉梢已经有了很深的纹路,果然是岁月不饶人。
可即便如此,那双眼睛也是一如既往的明亮。与当年被杜婵娟从辽东带回来、又赐予了春夏秋冬四位护法之首的位置之时,过分年轻的少女眸中的光芒一模一样,历时多年,半分未改。
“——新人对拜!”
最后的那道礼终于唱了下来,杜云歌和薛书雁双双转身,深深地、郑重地拜下去。
似乎这一路走来,遭遇的所有勾心斗角、争斗倾轧、你追我逐,全都要在这一拜里抹平,余下的只有相伴相守,永无分离。
是年,峨眉派与民间千百修史人同书,将这一场本就隆重得让人甚至无法生出嫉妒之心的喜事,永载史册,昭告天下:
天地为证,举世皆知,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与副门主薛书雁结为眷侣。从此生同衾,死同穴,荣辱与共,恩爱不疑,天长地久,永无绝期。
同年十二月,关外战乱平息,原本混战不休的部族终于被隐忍多年、一朝潜龙出渊的乌扎卡族尽数平定。乌扎卡族终于得偿所愿,实现了关外的胡人们多少年都梦寐以求的愿望,一统草原。
与以往不一样的,乌扎卡族的新任掌权者是他们的圣女。胡人的名字拗口得很,再加上后来她又在中原的史书里扬名立万,因而反倒没有人记得她的胡人的名字,只人人都知道这位圣女汉人的名字叫秦珊珊。
但凡是对天下局势略有了解的人,在提起这位圣女的时候,哪怕心里再怎么对胡人有芥蒂,也不得不竖起大拇指,夸一声这位圣女可真是个厉害人物:
她先是对内架空了族里其他所有的主战派,能杀的就杀,不能杀的就软禁起来与世隔绝;对外又以雷霆手段清洗草原,一时间她率领的军队铁蹄所到之处,无人不闻风丧胆。可即便如此,她的骑兵们依然纪律严明,颇有点中原人的架势,不扰民,不劫掠。
即便后来,这位圣女做了个在当时的人们看来,完全摸不着头脑、过分叛经离道的决定,率部众投诚中原,一时间无数胡人纷纷反对,甚至有的部族扬言道,如果秦珊珊真的要与中原人和谈,那么他们就要将当年混战的历史重演了;可最终碍于当年她一统草原的时候打下的良好口碑和手段狠绝,一时间竟无人敢明目张胆地真的反叛。
十几年后,战火平息,胡汉开市,牛羊财粮多有往来,无人不交口称赞秦珊珊的决策英明。
——只不过有件不足以记载于史册的小事,日后怕是再也无人知晓了。
那就是杜云歌和薛书雁大婚之日,当年还是乌扎卡族圣女的秦珊珊,孤身一人夜行千里,不知跑死了多少马,终于赶在大婚的那一天正好赶到了妙音门的山下。
从山脚下就有负责迎宾的妙音门弟子在,负责接引手持请柬的受邀之人往山上去,没有受邀的普通人便在山脚下吃流水席即可。习武之人眼力好得很,自然也看到了一袭红衣的秦珊珊。
可当这位妙音门弟子迎上去,想问一问这位姑娘来自何门何派、为什么孤身一人前来的时候,只见秦珊珊半年挪动脚步往这边走的意思也没有,只是斜斜倚着山脚下的古松,一掌拍开了坛酒。
酒坛的封泥被拍开的时候,一股香醇而清冽的酒香便飘散了出来。秦珊珊单手提着酒壶,淋淋漓漓地倚树痛饮,因为喝得太急了,不少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的琥珀色的酒水,便淋淋漓漓地洒在了她那过分明艳的红衣前襟上。
这股不要命的、似乎要与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彻底地做个告别的架势,硬生生把试图上前询问的妙音门弟子给逼得止住了脚步。
她这一番行径自然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甚至都有人在互相打眼色了,心想这姑娘可别是来挑事的吧?像峨眉派这样和妙音门交好的门派,甚至都已经在暗暗抄家伙了,心想,妙音门门主的大婚之日,可万万不能出什么岔子。
可秦珊珊再也没做任何多余的事情。
她只是喝了一坛酒,倚在古松上笑了又笑,笑得力竭方止,谁都不知道她究竟在笑什么。
就算秦珊珊的功夫再好,可酒力终于还是发作了。她的脚步却依然很稳,单手撑着树干缓缓起身,对着远处不知上前是好、还是赶紧回去跟门主和四大护法禀报有人来砸场子是好的妙音门弟子一揖到地,朗声笑道:
“我祝妙音门门主一生安稳,再无忧难;再敬妙音门副门主苦心多年。终究得偿所愿——”
她弯下腰,将酒坛轻轻放在面前,直起腰来的时候,脸上便飞起绵延的红霞,端的是明艳生姿的好模样:
“——从此佳偶天成,天长地久,永无绝期。”
这一袭红衣来得急去得也急,只是在她飞身上马,疾驰离去的瞬间,被她小心翼翼放下的那个酒坛瞬间便碎成了齑粉,也不知道她刚刚痛饮的时候,究竟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能让酒坛由内而外地完全裂成这个样子。
在秦珊珊离开了忘忧山山脚的同一时间,山顶上的杜云歌与薛书雁正好完成新人交拜的最后一拜。
起身之时,杜云歌头顶盖头的流苏拂到了薛书雁的脸上,薛书雁下意识地就伸手一抓,正好将也伸出手来,想将这碍事的玩意儿拿开的杜云歌双手握了个正着。
杜云歌的手上戴着副刻有祥云纹饰的帝王绿翡翠镯子,那水头足得很,烛光微微一映,投射出来的光芒便宛如流动的水波。换作别人,只怕光看着这价值千金的好东西就能挪不开眼睛了,没看到在座的诸位女眷已经在暗地打听杜云歌这一身行头都是怎么置办的了么?
可薛书雁半点多余的精神也没有分在此等俗物上面。
她只是看着杜云歌那一截露出来的、肤若凝脂的皓腕,默默在心底感叹道,真是欺霜赛雪,古人诚不欺我也。
这一握的时间有点久。杜云歌都能明显地感受到薛书雁手心的热度一路传过来,都要径直抵达她的心里了,便觉得十分不好意思,低声道:“师姐这是做什么?”
薛书雁其实本来就想放开了。可她觉得杜云歌的手腕握起来感觉实在太好,过分纤瘦的一节正好适合被拢在手里;再加上她内力终究还是没有常年习武的薛书雁深厚,便更凉了,便认真地回答道:
“我给你暖暖。”
透过盖头的缝隙,便能很清楚地看到杜云歌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和薛书雁这样要么不剖白内心、但是一说起话来便必然要带着胡人那边的奔放风格不同,杜云歌可是个完完全全的中原人,罕有如此直接的时候,便只能柔声劝道:
“师姐……好啦,书雁,先放开我?等下还要去敬酒,别耽误了时间。”
薛书雁从杜云歌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之后,终于心满意足地松开了她的手腕。
旁边蠢蠢欲动想要对两位新人敬酒的人们早就等不及了,个个都拿上了杯子,往里面盛满了酒。能够理直气壮地灌薛书雁酒的机会可不多,错过这一次恐怕就再也没有下一次了。
因为今日成婚的是两位女子,便也不存在什么“一方在外面被灌酒的时候另一方只能盖着盖头在新房里傻等”这样的规矩,等薛书雁将盖头从杜云歌的头上拿下之后,杜云歌缓缓抬起眼睛,对着薛书雁微微一笑——
满室红烛摇曳之下,便愈发衬得她容色倾城。
一时间竟人人都看痴了,等大家反应过来之后,想要灌薛书雁酒的欲望便愈发强烈了,尤其是一直都把杜云歌当成自家晚辈的、峨眉派那边的人们,无不个个扼腕:
好好的小姑娘怎么就被叼走了!今晚必灌薛书雁一大白方能解心头之恨哇!
极乐
最后哪怕杜云歌全程都在努力帮薛书雁挡酒; 可还是架不住有人是她挡不下来的; 比如凤城春本人。
兢兢业业了十好几年的、堂堂妙音门的春护法,今晚今晚终于把自己从可敬可亲的师长这个位置上拽了下来; 拼命给薛书雁灌酒,颇有一副“你要带走我的好白菜就要先从烂醉如泥的我身上迈过去”的架势; 辽东地区的女人果然泼辣又厉害。
薛书雁也知道凤城春和杜云歌的情分最深,说是情同母女也不足为过; 只看今晚坐在高堂之位上的唯一一个活人是凤城春便能看出这点来了,便心甘情愿地接受了所有来自凤城春的灌酒。
连一旁的夏夜霜都被她这股来者不拒的实诚给惊着了; 破天荒地给了薛书雁个好脸色:“等下给你调解酒药。”
薛书雁伸手支着额头,遥遥看向坐在人群里; 正在柔声与来客交谈的杜云歌,唇角竟然显露出一点微微的笑意来:
“多谢。”
凤城春循着薛书雁的目光看过去,便看到了在那边的杜云歌,不由得感叹道:“时间真是过得飞快,总感觉比武招亲大会好像还是昨天的事情呢; 看看,现在云歌已经是能独当一面的人了。”
这旧账不翻还好,一翻起来,夏夜霜就又想起了当时薛书雁那算得上是“监守自盗”的行为。
夏夜霜真是越想越觉得自己亏了,觉得自己当时可真是看走眼:
如果薛书雁对杜云歌半点意思也没有的话; 按照她那个脾气; 无论如何也不会在这么私人的事情上施以援手。
——这么看来; 原来薛书雁从那么早开始; 就想要拱走她们的这颗好白菜了!
关键是在这么个局势下,薛书雁竟然还真的能够隐忍多年得偿所愿,可真是让人越想越气。
夏夜霜当即就端起了离她最近的杯子,对薛书雁皮笑肉不笑道:“来来来,副门主,我也敬你一杯。”
薛书雁:???
当晚薛书雁终于被杜云歌扶进去的时候,已经有些醉了。
灌酒的人们最后还是手下留情——毕竟要是真的让人在新婚之夜醉得什么都做不成,那未免也太不是人能干得出来的事情了——加上薛书雁自己内力深厚,能够化解部分酒意,所以哪怕她浑身都沾着酒气,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没有醉到哪里去。
但是现在薛书雁的作风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真不愧是结婚了的人:
她明明能自己走,却硬是要装作完全醉成一滩的模样,把自己挂在杜云歌的身上,任由杜云歌边笑边半抱半扶地把她带进内室去。
如此心机的作风直看得负责收拾残局的夏夜霜连连摇头,笑骂道:“这家伙,成何体统!”
凤城春笑道:“你不也很开心吗?”
夏夜霜终于点了点头:“嗯。”
“你也有些醉了。”凤城春细细端详了下夏夜霜的脸色,便知道究竟,便往四下里看了看,问道:“云归呢?赶紧过来,送你夏姐回去。”
说来也奇怪,谁也不知道秋云归之前在哪里。这姑娘的存在感那叫一个低,最多就让人有个“很温和很好相处”的大致感觉;哪怕是在这样的大喜场合里,也很少能够见到她本人的影子。
虽然该做的事情一样也不会落下,终归还是没有办法在人们的心里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可如果有什么大事需要她的时候,只要叫上一声,她就能相当迅速地赶过来,也算是十分妥帖稳当的人了。
这不,凤城春刚叫了声,秋云归便悄无声息地把半醉了的夏夜霜接到自己怀里,谁都没搞懂这姑娘究竟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饶是凤城春也被吓了一大跳,心有余悸地拍拍胸口:“天爷。”
夏夜霜挣了好几次,也终究没能把自己成功地撑起来,索性干脆便放弃了挣扎,靠在秋云归的半边胳膊上,问道:“春姐你呢?你也喝了不少,要不一起回去?别一不小心醉后磕着绊着了,说出去还不得被人笑死。”
“都是自家人,怕什么,横竖丢脸丢不到外面去。”凤城春也笑道:
“我去看看风景。”
最后秋云归扶着夏夜霜走了,方才还热热闹闹的堂内眼下只有一屋的狼藉,几个侍女在那里收拾打扫。
她们的动作很轻,只能偶尔听到一点瓷器碰撞的声音,除此之外,半点别的声响也无,在这残留的红烛映照之下,愈发显得夜色更加寂寥了。
凤城春往外走的时候,这才看见了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地看着面前那只酒杯的云暗雪:“云妹?难不成你也喝醉了,需要找人把你送回去?要我搭把手吗?”
云暗雪却没有立时回答她这个问题,只是定定地看着面前的那杯几乎分毫未动的酒。
人人皆知妙音门的冬护法素来自持得很,像是痛饮到烂醉这种事情,从来都是与她绝缘的;哪怕在自家门主大婚之日的喜宴上,也不过是将这数十年的佳酿略一沾唇便放下了。
周围人都知道薛书雁的性子就是从这位云家遗孤的身上学到十成十的,还真就没人敢去灌云暗雪的酒,因此到头来,她竟成了这里最后一位完全清醒着的人。只不过她刚才一直都双目放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凤城春这一出声,终于把云暗雪从自己的世界里拽了出来。她似乎这才反应过来,一切都结束了:
新人已被送入洞房,等再次见到她们,便是明日的事情了;前来赴宴的宾客大都是有头有脸的人,自然不会做出闹洞房这种让人困窘的事情,便也陆陆续续离去;负责收拾打扫的侍女们也都要做完活儿了,夏夜霜和秋云归方才互相搀扶着对方离开。
在这满室的寂静里,在狼藉的杯盘簇拥下,在幢幢的烛影中,云暗雪缓缓端起了面前的酒杯,对凤城春遥遥一举:
“我等感念春姐多年劳苦。”
“既是喜事,当浮一大白。”
薛书雁已经完全醒酒了。
可出于某些不可对外人言的小心思,她还是斜倚在枕头上,装出一副不胜酒力的模样来,任凭杜云歌给她擦手擦脸,两人之间的距离近到都能感受到对方的呼吸。
等估摸着杜云歌已经转身过去了,薛书雁便偷偷把眼睛睁开了一条缝,目不转睛地盯着床边的杜云歌,心想:
我知道云歌好看,但是她原来有这么好看的么?
——也不知是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的缘故,还是因着今日大婚,于是心里便能感受到十二万分畅快的缘故。
杜云歌可没注意到这一点。
她还真以为薛书雁被人灌得不省人事了,便轻手轻脚地扶她去了床上,帮她解开过分厚重的玄色长衣,又让人去端了醒酒药来,放在盛满温热的清水的盒子里,隔水暖着,等薛书雁醒来之后便能够直接喝了。
等她好容易忙完了这些,刚来到床边,薛书雁便突然伸出手去,准确无误地捉住了杜云歌的手腕,半点喝醉的人的样子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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