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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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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她一翻开便怔住了。
之前的那本琴谱,不管是弹起来能够调理内息的“归雁”,还是区区琴弦振动便能令人心神大乱、走火入魔的“逆旅”,都带着只有武学大能者才能写出来的无穷玄妙感;而杜云歌也正是在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指引之下,只是小试牛刀,便让一干乌扎卡族的精锐骑兵当场饮恨,终究未能得偿所愿。
按照前两首乐曲呈现出来的规律,和世间绝大部分秘籍的递进法,越到最后的武学便越难也越强。所以杜云歌才会如此认真地让薛书雁专门去准备琴室,生怕因为准备不够充分而出什么岔子。
可在这首曲谱上记载着的,却完全不是什么杜云歌想象中的,“集天魔妙音之大成”的乐曲;只不过蕴藏在字字句句中的血泪与哀思,却远胜过之前的任何一首。
如果说“归雁”里蕴藏着的,是对久别归来的远行人的思念和祝福;“逆旅”里蕴藏着的,是“有生之年,逆旅一曲,方不负我天魔妙音千古无双”的滔天战意与骄矜;那么这首名为“悲歌”的曲子里,便是满满的、刻骨的、甚至透过凌乱的笔迹和断断续续的墨痕,便能感受到的无穷尽的悲伤。
哪怕跨越了生死,跨域了百载时光,那种痛断肝肠的悲伤,也能够通过这首乐曲,明明白白地传达到后来者的心上。
薛书雁伸出手,轻轻摸了一下杜云歌的眼角,低声道:
“你哭了,云歌。”
杜云歌伸手一摸自己的脸,这才发现自己的眼角,不知何时,原来已经缀有了一滴将落未落的眼泪。
她握着薛书雁的手,半晌之后才轻声答道:
“那不是我的泪。”
“我一生圆满……没有什么好难过的。”
剩下的半句话,哪怕杜云歌不用说出口,和她心有灵犀的薛书雁也能感受出来:
那不是杜云歌自己落的泪,是她为杜抱琴而落的。
——人人都说悲歌可以当泣,原来真真不假。
这份手稿上虽然只有悲歌这一首曲子,可是厚度却和另一本没什么差别,归根到底,还是里面记载了一些只能给妙音门自家人看的事情:
那是杜抱琴和楼西月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年岁里,唯一一点不能记载于史册里的东西。
如果这个消息传出去的话,只怕天底下所有的史册都要重写了,无数史官们都要以头抢地,大恨为什么自己没有第一眼看到这份手稿,而学者们围绕着昔日的女皇为何终身未婚、她针对妙音门的种种举措究竟有何深意的讨论,便也可以在这份手稿里记载着的真相下,画上一个句号:
如此种种,皆因杜抱琴与楼西月曾为眷侣。
当年还不是妙音门门主的杜抱琴,遇到了在宫中郁郁不得志的帝姬楼西月。
那是何等命中注定的邂逅。两人一见如故,再见倾心,一方甚至不用将话语说出口,另一方便完全明晓她的意思;仿佛她们生来便是为彼此而生的一样,不管是从脾气到志趣再到学识,没有一处不匹配,没有一处不相投。
既然是意气相投,便能互相成就。
她们之间的相互成就到了什么地步呢,甚至杜抱琴在每晚夜探皇宫的时候,随手写下的曲子,便是后来天魔妙音第一首“归雁”的主调;而楼西月为杜抱琴做出的努力,终于惠泽至今,那便是眼下,同性亦可互结的法律的雏形。
两人甚至曾并肩作战,联手御敌,将来势汹汹的胡人大军最终拒之中原之外。经此一役之后,胡人死伤惨重,再加上一代明君楼西月法令得当,曾经嚣张得恨不得用铁蹄将整片中原大地都踩在脚下的胡人们,数百年过后,都再不敢像以前那样,大张旗鼓地入侵中原。
而身为杜抱琴和楼西月两人定情信物的九霄环佩,便也是在那场战争中遗失的。
九霄环佩遗失之后,杜抱琴本就在战场上劳心劳力,身体受损,眼下更是不能轻易动用天魔妙音了。朝中本就不看好她和楼西月的大臣们便联手进谏、以死相逼,以天下苍生与楼西月的皇位要挟,把杜抱琴生生地逼回到了忘忧山上,从此终身再未曾下山一步。
而楼西月唯一能做的反抗,她在权力倾轧之下唯一能够为杜抱琴做的事情,便是从宗室中领养了个男孩儿立为太子,同时推行通婚法令,终身未婚。
杜云歌这才反应过来,在七绝峰下面的那个山洞里的房间,它的另一个主人是谁——
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南北东西,只有相会无别离。
两人之间留下的、唯一一点联系,便是刻在山洞里的那个小小的标志了。
不管是簪花小楷曲谱上,龙飞凤舞略显潦草的批注,还是那个丑丑的小狸奴,都是楼西月的手笔;而在两人彻底分离之后,杜抱琴便也用了这个标志,作为自己埋骨处的第一道封锁,以此来试探后人,究竟是为了寻宝而来,还是为了探寻未解的谜题、被修改得面目全非的历史而来:
你知道么?
我希望你能知道。
而且我更希望知道了这些事情的,是妙音门的人。
生不能同寝,死不能同穴。
在得知了女皇驾崩的消息的那一刻,杜抱琴便死意已决。她交代了所有后事之后,便孤身一人去往七绝峰,下去山洞之后砍断了绳梯,将剩下的半本曲谱放在地下,驱动机关封门后,在早就为自己准备好的坟茔里服毒自尽。
已经化作了一具白骨的她就这样沉默又安静地坐在这里,从那已经开始泛黄的骷髅头上还能看出,杜抱琴死前,是望着皇陵的方向的。
仿佛她的目光能跨越千山万水,能够冲破一切阻拦,去寻找她死去的、毕生的爱人。
时过境迁,转瞬百载。
一代名琴九霄环佩经过了数百载的兜兜转转,终于从乌扎卡族圣女的手中,物归原主;峨眉派终于等到了前来索求杜抱琴遗物的门主,百年未曾现于世间的天魔妙音,终于在塞外发出了惊天撼地的逆旅第一声,以此来告慰冥冥中的杜抱琴在天之灵。
当年被不能接受现实的史官和大臣们强行隐藏起来的历史,终于在蜀地机缘巧合之下落入杜云歌手中的画作、在手稿上不同字迹的批注里、在当年杜抱琴有意传出去的歌谣中、在杜云歌的细心留意下被揭开了个口子。
抽丝剥茧,细细追寻,七绝峰下的山洞终于被发现。一切就像个首尾相接的环,最终走了一大圈回来之后,物是人非,欲语泪先流。
人人都听说过天魔妙音,甚至连妙音门的命名都是从天魔妙音里化出来的。即便后来失传近百年,可是在江湖武学的排行榜上,天魔妙音依然能够牢牢地占据排行榜的首位,多年来一直不肯往下挪半步。
可是又有谁知道,在初代妙音门门主杜抱琴留下的手稿中,第三首曲子、也是最后一首,其实真的没有任何“弹指破敌,乐声伤人”的功效呢?
那只是一首很普通的曲子,普通得让人悲伤。
已经走了的人,是永远都等不回来的。
杜云歌长长呼出一口气,将手中的曲谱摆在九霄环佩之前,敛袖抬手,对着七绝峰的方向拜了拜,喃喃道:
“杜抱琴门主,我敬你一曲。”
薛书雁虽然不精于琴棋书画之道,但跟在杜云歌的身边久了,多多少少还是会那么点儿的,要不杜云歌也不会放心地把收拾琴室的任务交给她了。
可她定睛一看,杜云歌眼下正在弹奏着的曲子,说是琴谱上的,也终究不太像;可是又有很多地方都有着极其微妙的相似之处,想来应该是她自己新谱的琴曲,一气呵成,宛如天然,丝毫没有半点的滞涩感。
香烟缓缓,琴声泠泠。她略一合眼,便只觉心境开阔,真气流转愈发通畅。
杜云歌按着琴弦,低声道:“悲歌可以当泣……”
马上就要演奏到最后一段了。在杜抱琴原作的“悲歌”里,这是最苦痛、最绝望的一段,甚至只是看一眼,就觉得映入眼帘的琴谱,尽数由字字句句的血泪凝结而成。
可杜云歌手下一转,连变五音五阶,宫商角徵羽尽数逆转,拨弦按琴间,硬生生地把这最黑暗的末段,给修出了一点希冀的、未绝的火花来——
就好像在无穷尽的黑暗里,终究还是会有一束光照过来的。
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年轻的妙音门门主垂眸敛手,长叹一声,隐隐间竟有些悲悯的意味了:
“……远望可以当归。”
眼下正在凝神细听的薛书雁,和心有所感于是操琴而奏的杜云歌谁都没能想到,这便是后来令妙音门彻底站稳了“中原武林第一门派”的天魔妙音第四首,“当归”的雏形。
如果说杜抱琴是开创了天魔妙音这一武林绝学的人,那么杜云歌便是将其成功发扬光大的人。
之前的天魔妙音对修行者的要求极高,如果没有天资的话,甚至连来摸一摸天魔妙音门槛的资格都没有;但是这首“当归”一录入妙音门的曲谱,并经杜云歌之手遍传天下之后,人人都不得不对妙音门的这一举措心悦诚服:
但凡是心神宁和之人,便能够演奏第四首的天魔妙音。
这首琴曲比起区区一音便能令人走火入魔的“逆旅”不同,比起能够令最不通音律的人也能潸然泪下的“悲歌”不同,与能够调理内息的“归雁”更是大大不同:
它专治内伤,能医走火入魔,甚至对普通人也有效。
可以说有了会弹这第四首天魔妙音的琴师在,那么就约等于多了一条命;可是如果是将琴师威逼胁迫利诱而来的,便无论如何也不会有这个效果;而且比起那些自学的、或者随大流学了这首曲子的人来,肯定还是妙音门自家的弟子更加专精一些。
人都是这个样子的。如果一辈子都没有接触到某种事物的机会的话,那对它可能也不会有什么需求,更无法分辨出它的真假好坏;可是一旦这种东西随处可见了的话,那么就很容易能够分辨出它的质量来,甚至会主动去寻求更完善的、更好的东西。
长此以往,妙音门的地位便愈发水涨船高。而在这个关头上,妙音门拿出了当年的楼西月和杜抱琴的轶事、要为两人修正史书功名,另立合葬的衣冠冢,便再也无人反对,甚至人人赞同,生怕让妙音门一个不高兴,从此再也不让弟子们下山,无人能奏一曲完整的“当归”,那该怎么办呢?
或许当年杜抱琴创下天魔妙音的时候,最后也没能想到,这竟然是让她的夙愿时隔多年终于如愿以偿的利器罢。
——次年元月,妙音门门主杜云歌作天魔妙音第四首“当归”。
同年,妙音门门主杜云歌声名鹊起,江湖百晓生将其与薛书雁并列为群英榜之首。二人勠力同心,同心同德匡扶妙音门,定杜晚为下任门主,声震海外,名至塞北。
江湖之远,庙堂之高,妙音门的势大终于也影响到了朝廷对江湖人士的态度。可是与之前纯然的忌惮不一样了,眼下妙音门的手里握有“当归”,有着足以和整个朝廷坐下来谈话的本事。
——再次年,北地云家、蜀地夏家平反,云家嫡子云守义流落塞外多年,护九霄环佩完璧归赵,得获封“忠信将军”,与施氏一并入云家祠堂,受千秋供奉。
妙音门冬护法云暗雪、夏护法夏夜霜乃两族遗孤,领受皇恩,下忘忧山复兴本家。十数年后,香火渐旺,二人复还忘忧山,终身再不曾下山半步。
此后千百年间,人人皆知中原第一妙音门。
琴声渐止,可杜云歌半晌之后也没有起身的迹象,薛书雁不得不凑过去,握住了她的手,低声唤道:“云歌。”
杜云歌这才从方才的心神激荡之下回过神来,无数想要说出口的话语在此刻簇拥在了一起,挨挨挤挤的,都想在第一时间冲出口;可是最后她启唇之时,最终也不过同样低声唤了薛书雁的名字而已:
“书雁。”
她们双手交握在一起,杜云歌合上眼,恍然间只觉跨越万水千山,兜兜转转,这个人竟然还能在自己身旁……
同去同归,果真圆满。
——感君江湖夜雨,我还以桃李春风。
※※※※※※※※※※※※※※※※※※※※
整理一下所有人的名字来源:
杜云歌/杜抱琴:抱子弄白云,琴歌发清声。
薛书雁/楼西月: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杜婵娟: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杜晚/云依水:断云依水晚来收。
凤城春:借得山东烟水寨,买来凤城春色。
夏夜霜:风吹古木晴天雨,月照平沙夏夜霜。
秋月满: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
秋云归: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云暗雪: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秦珊珊: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
何蓁蓁: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接下来的番外是秦珊珊的单人单恋番外,秋云归单恋夏夜霜的番外,凤城春和杜婵娟的番外,还有楼西月与杜抱琴的番外,除去后两个有转世之外所有的此生都是BE,请谨慎购买。
番外·秦珊珊
人和人总是不一样的。不管是实打实能够感受到的性格; 亦或者是更加玄乎一点的未来的命运什么的; 哪怕两人之间有着亲缘血脉的牵系,最终还是会走向不一样的路途; 迎来各自截然不同的人生——
这点秦珊珊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到了。
她生来就乖巧又懂事,还出身高贵; 是名正言顺的乌扎卡族的圣女。据说族里的大人们光是在当年给她起名的时候,就正儿八经地讨论了三天三夜; 最后慎重地挑选了“玛依拉”这个名字给她,意思是草原上最美的香花。
秦珊珊对此表示非常满意:
她要做就要做最好的那个,草原上最美的花朵算什么?要又美又香才是顶顶的好呢。
她生来就是这么个性子; 所有的事情都要压人一头,争强好胜得让人完全不想攫其锋芒;再加上她又是乌扎卡族的圣女; 还真没多少人敢跟她对着来,所有的好东西都要被捧到她的面前任她挑选。
时间一久,秦珊珊便悄然间养成了个说一不二的性子,总觉得普天之下的好东西都应该是自己的; 如果不是,那也没关系; 只要动手抢过来,抢到自己手里; 那么这也就是自己的了。
所以后来; 秦珊珊在知道自己突然多了个胡人和汉人混血的亲眷之后; 内心其实是非常不乐意的。
胡人的部族概念更重一点; 这个素未谋面的表姐打小就没在族里生活过; 秦珊珊也就跟她亲近不起来;而且这位表姐还要跟她生活在同一个帐子里,这不就意味着以后哪怕是为了面子问题,自己的好玩的好吃的也得分给她一半么?
不过哪怕她心里的小算盘都打得震天响,也没在面上表现出多不喜欢薛书雁来,最多就是在看见族里的那些特别排外的家伙们欺负薛书雁的时候,完全漠视就是了。
这不能怪她,委实是胡汉两族的相处日渐水火不容,就连秦珊珊自己都不太喜欢汉人呢。
她一直觉得汉人不过是被秦皇建立起来的长城保护在里面,白白地占着这片水草丰美的土地的羊群而已。什么仁义礼智信,什么君子六艺,什么道德伦理,全都是那群腐儒用来掩饰自己的懦弱的借口罢了!
直到那晚,乌扎卡族内乱,薛书雁一身是血地护着她仓皇奔逃了出去。
两人的身量小,武功底子又好,沿途一路走来,只要把两人过分突兀的胡人特征遮掩住,便总有好心人愿意施舍一点闲钱,或者给一点食物让两人得以果腹,就这么一路磕磕绊绊地来到了中原,上了忘忧山。
秦珊珊对此很不解:“你为什么要救我?我之前对你可不算多好。”
哪怕都到了这个相依为命的地步了,薛书雁依然摆着那张从没什么明显表情的脸,说出来的话都像是在数九寒天里从屋檐上砸下来的冰棱子一样:
“我知道,你放心,我也不喜欢你,我是会记仇的。”
“但你是乌扎卡族最正统的圣女,如果真的想要报仇雪恨、回草原去的话,你是唯一的正统。”
——啊,正统。
按照汉人那边的儒学正统,对这一套东西再推崇不过了,秦珊珊这才终于体会到了一点汉人的好处。
“那我们为什么要上忘忧山?”秦珊珊素来都是被锦衣玉食地伺候着的圣女,陡然让她这一路奔波颠沛,早就一只脚都跨进鬼门关、剩下的另一只脚都抬起来,随时准备也迈过去了,但是为了保持清醒,她依然在强迫着自己维持最后的神志,问道:
“你跟这里的人有什么交情不成?”
薛书雁背着她,迈上了妙音门的第一阶台阶:“完全没有。”
“但这可是妙音门。”
宽阔平整的青石阶一眼望去望不到头,就这样绵延不绝地隐没在了崇山峻岭和浩渺的云烟里。秦珊珊半昏半醒间,终于发现自己之前的思想好像委实过分狭隘了一些:
原来汉人的那套礼义道德,果真是有可取之处的。
这不是懦弱,也不是逃避,而是泱泱大国一统九州、君子之德遍及四海之下,历时多年的沉淀,是人性里最好的东西的集合。
这种集合使得无数受苦的女子终于敢挺直腰板站起来,反抗素来的“以夫为天”的教条;也使得年幼的薛书雁哪怕人生地不熟,一样能够千里迢迢投奔妙音门。
——而这些东西,都是常年生活在马背之上,用刀剑说话,靠劫掠和游牧为生的胡人,再过多少年都积淀不下来的好风骨。
当秦珊珊生死不明地昏倒在妙音门门口的时候,她依稀还能听见薛书雁在那扇门前一字排开、眉目凛然的四位护法的面前狠狠地叩响了头,声音响得让秦珊珊都觉得自己额头有些痛了,也不知道是错觉还是发病所致:
“素闻妙音门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今贸然前来求援,乌扎卡族圣女生死只在旦夕,还请助我们一臂之力!”
可薛书雁都为秦珊珊做到这个份上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也不见多缓和。
薛书雁是个面上不显可心里特别会记仇的家伙,秦珊珊则是内心有愧,可又觉得薛书雁毕竟是个混血,所以她的这点有愧,就被稀释了又稀释,变成了这样的想法:
若以后我掌管了乌扎卡族……便什么也不和表姐抢就是了。我最多就做到这一点。中原里好像有个词是专门为这样的人准备的来着,怎么说?哦,对,忠臣。
——这是见了什么好东西,都想死死握在自己手里的秦珊珊能做出的最大程度的退让和感激。
然而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人算不如天算。
在妙音门里看到年幼的杜云歌,怯生生地从四位护法的身后探出头来的那一刻起,当时还叫玛依拉的秦珊珊就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里“咯噔”一声响。
而且她很清楚,这种感觉可不是什么重病未愈导致的,她就是很单纯地看中了杜云歌的这张脸:
完了,她怕是要说话不算话,再跟薛书雁抢上这一次了。
只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是她人生中第一次没能抢得过薛书雁,也是最后一次。
就这一次,终究还是成了她心里无论如何都越不过去的一个槛。
四位护法想要把这两位乌扎卡族的外人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
往远了说,杜云歌需要一个帮手,一个无依无靠、只能听从妙音门门主指令,身手高强忠心耿耿的帮手。
乌扎卡族的圣女最终还是要回到草原上去的,这就不说了;但是她身边的那个混血可真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了,就算是云暗雪本人也不能拍着胸脯保证,这个年纪的自己,可以在带着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累赘的前提下,从塞外一路行来忘忧山,还什么大事儿都没出,最多只有点皮肉伤。
往近了说,杜云歌需要几个同龄的、能带给她新鲜感的玩伴。
于是秦珊珊和薛书雁便理所应当地住了下来。在夏夜霜的调理之下,秦珊珊没过多久便完全好了,便跟在她一眼相中的杜云歌身边跑前跑后,满嘴的甜言蜜语把杜云歌哄得那叫一个开心,毕竟秦珊珊要是真的很想讨一个人的喜欢的话,她往往都能成功。
因此后来秦珊珊离开的时候,杜云歌反而是最舍不得的那个了,拉着秦珊珊的衣角抽抽噎噎的,说玛依拉,你以后可千万不要忘了我,你以后一定要回来继续找我玩啊。
秦珊珊笑着摸了摸杜云歌的头发,不着痕迹地往薛书雁那边看了眼,觉得自己的示威肯定恰到好处,肯定能够让薛书雁自己识相地不要再跟自己抢小门主了:
她不好看,至少按照中原人的审美来看,这可不是什么能让人生出亲切感和依赖感来的面相;她口齿又不伶俐,不会说好听的话,别说和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自己相比了,就是跟普通人比,薛书雁也是寡言少语的那种家伙;她又没什么身家,在妙音门里完全就是个外人,根本就不可能攒得下来迎娶妙音门门主的资本。
种种因素罗列下来,秦珊珊得出了一个很轻率的结论:
薛书雁不是我一合之将。
于是她放心地走了,心想只要她平定了乌扎卡族,她就年年都要把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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