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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爱的法医小姐-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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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厌一个眼神示意,从外面走进来了两个彪形大汉拽起陈芳就往外走去。
  ***
  市中心医院的特护病院。
  雨水冲刷在玻璃窗上。
  躺在床上的女人坐了起来,自己掀开了氧气面罩,看着站在窗前的黑影。
  “林厌怎么样了?”
  “最新消息,已打入敌人内部。”
  “被我制服的那个人呢?”
  “双面间谍,已被关押起来了。”
  宋余杭似乎对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好好审审,一定能问出更多东西来。”
  她垂下眸子想了想,提出了目前的当务之急:“交易地点?”
  冯建国摇头:“这么重要的讯息,不到最后一刻,顶爷是不会说的。”
  宋余杭咬牙,坚持到最后一刻,也就意味着她必将卷入战争里,承受来自犯罪团伙和警方的双重压力。
  “不行,决战之前,人,我一定要接回来。”
  冯建国转身,沐浴在黑暗里,一道闪电划过夜空,短暂地照亮了屋内。
  “她的代号是‘钉子’,你的代号是‘尖刀’,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宋余杭一怔,手捏皱了床单。
  “即使杀了顶爷,打掉这个特大跨国犯罪集团,能挽救无数人的生命,可她若是……”
  “若是……”她蓦地红了眼,咬牙。
  “那也不是我的心之所愿。”
  “那我们能怎么办呢,这些事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警察不做,让手无寸铁的平民上吗?”
  瞧瞧这话,多么耳熟。
  她也跟林厌说过。
  也不知为何,她突然有些后悔,后悔从前的自己是那么大义凛然,是那么理所应当,把牺牲、奉献看成是人生的全部。
  原来只有轮到自己最亲近的人身上的时候,才能彻头彻尾理解那种悲痛。
  林厌……林厌啊,你还是太傻了。
  不是向来特立独行的吗?
  不是向来不屑一顾的吗?
  不是向来对他人生死冷眼旁观的吗?
  怎会为了她几句话就奋不顾身至此。
  “从我们穿上警服的那一刻开始,就意味着我们虽然是血肉之躯,但肩上担着的是这个地区,甚至是整个国家、民族的安定和未来,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我们就不去做了吗?任由黑暗吞噬人间?”
  宋余杭下了床,坐在床边,和他一起看着窗外漆黑的夜,大雨滂沱。
  “您说的,我都懂,但我问您,您愿意让您的孙女将来也从事这一行吗?”
  冯建国一怔,眉头就皱了起来,半晌,长叹了一口气道:“我不愿,但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要为他们破除黑暗,扫清障碍,重见光明。”
  不是她,而是他们。
  宋余杭唇角微勾起了一丝笑意。
  “您说的对,钉为刀上刃,刀为钉上身,我也想在光明里迎接我心爱的姑娘回家。”


第125章 忠诚
  夜深了; 疲于奔命的匪徒们终于获得了片刻的喘息之机,除了几个还在打着呵欠巡逻的; 其余人都靠着墙边睡了。
  手上腕表时针指到三的时候; 林厌在黑暗里豁地一下睁开了眼睛。
  她悄悄起身,控制住自己的脚步声不发出任何响动,轻轻推开了木门。
  走廊上有两个持枪巡逻的匪徒; 往她的房间这个方向走来; 林厌往后一缩; 躲进了门板后的黑暗里,那两个人迈着沉重的步伐走了过去。
  就是这一闪身的功夫; 她把面罩拉上了脸; 如一只身手矫健的猫般窜了出去。
  那两个巡逻的匪徒回过身来。
  “你刚看见什么了吗?”
  被问话的同伴打着呵欠摇头。
  “走吧; 别看了; 这地方不是野猫就是老鼠; 赶紧巡完这一班也回去睡会儿。”
  脚步声渐远。
  林厌悄悄舒了一口气; 沿着楼梯往下走; 迎面走过来一个身材高大的士兵; 大概是起来起夜的; 揉了揉眼睛瞬间把枪口对准了她; 准备大喊。
  林厌飞身而上,仗着动作敏捷; 匕首轻轻划过他的颈侧,士兵即将脱口而出的尖叫堵在了喉咙里,一条血线喷薄而出。
  她扶着人轻轻躺了下来; 把人拖到了楼梯间里的储藏室里,扒了他的衣服把地上的血迹抹杀干净,随即快速折返回去,推开了楼道里的玻璃窗,外面是一望无际的旷野。
  不过二楼的高度,林厌纵身一跃,等那两个巡逻的士兵跑过来的时候,楼道里已经空无一人了。
  本来以为这么点高度跳下来没事的,结果还是有点吃力,幸亏下面是平整松软的泥地,林厌喘着粗气从地上爬了起来,一瘸一拐往既定的方向跑。
  “喂,醒醒,醒醒。”在垃圾堆里找到陈芳的时候,她整个人面色青白,浑身遍体鳞伤,已经快要不行了。
  林厌拍拍她的脸,毫无动静,又俯下身去听她的心跳,摸了摸颈动脉搏动,咬牙解开了她的衣服,做起了胸外按压。
  三十次的标准按压之后,轻轻抬起了她的下颌,嘴对嘴吹气。
  如此反复数次,总算是听见了微弱的心跳。
  林厌心里一松,浑身脱力,跌坐在地。
  陈芳低低咳了两声,悠悠睁开眼睛,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旁边喘气的她,唇上还停留着她的温度。
  她似有些迷茫:“你……为什么要救我?”
  林厌爬起来,冲她伸出手。
  “我答应过你,会给你自由。”
  “你……你不是红姐……你究竟是谁?”陈芳警惕地看着她,并不靠近一步。
  “我是谁,重要吗?”林厌唇角微勾起一丝讽笑。
  “我可以去跟顶爷揭发你。”
  “你可以试试,是我的刀快,还是你跑的快。”她手里把玩着那把刚杀过人的匕首,上面还沾着斑斑血迹,令人不寒而栗。
  陈芳瑟缩了一下脖子,抓住她的手腕起了身。
  去投靠顶爷也是个死,还不如听眼前这位的,起码,她不想杀她,否则也就不会救她了。
  林厌一怔,随即扶着人往远离废弃工地的方向走,一直走到了大路边上,有路灯照耀的地方。
  她站在黑暗里撒了手,连同那把匕首一起塞给了她,还有车票和零钱。
  “沿着这条大路一直往前走,有回江城的班车,到了江城就直接去火车站离开这里。”
  陈芳捏着这些东西,嘴唇翕动着:“你……不走吗?”
  林厌摇头:“我要留下来。”
  她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还不到离开的时候,尽管,她的内心也十分想离开这里,回到光明里,回到宋余杭身边去。
  想到宋余杭,林厌就想到了她射她的那一颗子弹,她会恨她的吧,会恨的吧。
  恨她当着她的面“杀”了她的同事,恨她对她毫不留情地严刑拷打,恨她和这些亡命之徒为伍,恨她送自己饮弹上路。
  林厌的心被一把名叫“愧疚”的刀戳刺得千疮百孔,以至于在陈芳面前流露出了一丝难得可贵的脆弱。
  她知道这不应该,于是笑了笑,拿手背揩了揩眼角,准备转身离去。
  “快走吧,别回头。”
  很奇怪的,裴锦红从前对她算不上好,林厌如今对她也算不上坏。
  陈芳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实姓名,但在此刻,荒野里,两个人相依为命的境地,竟然也生出了一丝惺惺相惜来。
  “你真的不跟我一起走吗?”
  林厌转身,挥了挥手。
  “不了,一路平安。”
  陈芳捏着她给的东西:“那……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地方……”
  比如说传递消息什么的,或者让她去医院帮忙看看宋余杭还活着吗?
  林厌脚步一顿,这确实是个好主意。
  不过片刻后,她还是微微摇了摇头,沉声道:“不需要,知道的越多越危险,记住,不管谁问,警察也好,顶爷的人也罢,今夜你没有见过我,以后也不能再用‘陈芳’这个名字继续生活。”
  林厌说罢,不等她再开口,转身挥手离去,消瘦的黑色倩影消失在了夜色里。
  她离去的方向,天还是黑的,却有一丝晨曦破开了雾霭。
  陈芳莫名觉得天地浩荡,她整个人渺如蝼蚁,却有一种少年一去不复返,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孤勇,亦有一抹荆轲刺秦壮士断腕般的悲怆,以至于让她眼眶发烫。
  她咬了咬牙,抱着林厌给她的东西,头也不回地奔向了相反的方向。
  ***
  “市局的全面工作已由省禁毒局接手,到时候我就帮不了你们太多了。”冯建国看看时间,也该走了,戴上了宽檐帽起身。
  “就全看你们的了。”
  宋余杭起身送他,又被人按了回去。
  “你是病号,得好好‘养伤’。”
  冯建国一语双关,宋余杭会意。
  “明白,保证完成任务!”
  老人笑了一下,不再是那种慈眉善目的,虚伪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期许。
  “不是保证完成任务,而是保证活着回来!”
  宋余杭微怔,唇角流露出了一丝笑意,举起右手放到了太阳穴边。
  “是,保证活着回来!”
  林厌的代号是“钉子”,负责深入敌后传回情报,她的代号是“尖刀”,负责在所有人都腾不出手来的时候,出其不意一击必杀。
  宋余杭这样想着,在心底又默默加上了一条:还要接她的未婚妻回家。
  ***
  在宋余杭和冯建国密谋的时候,滨海码头的废弃工厂里,另一场密会也开始了。
  库巴坐在椅子上,身上缠满了绷带,只有那双眼睛还是雪亮滚烫的,写满了恨意。
  “这一次,我一定要亲手杀了她,杀了那个女人。”
  顶爷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扣着膝盖,闭目养神。
  “会有机会的。”
  坐在旁边的男人嗤笑一声,似有些不屑。这笑声惹得库巴不满。
  “你……”
  顶爷摆手,止住了他的话头。
  “交易在即,就别起内讧了,事成之后,咱们拿着钱一起去加拿大,就再也没人能抓到我们了。”
  男人的语气仍旧是凉凉的,仿佛并不关心能拿到多少钱和去哪。
  “你们刚闹出这么大的动静,警方不是傻子,几天后的交易必定是困难重重。”
  顶爷唇角流露出了一丝老谋深算的笑意。
  “越乱越好,乱才能浑水摸鱼。对了,那批货……”
  男人起身,似没兴趣再在这里待下去了。
  “早就准备好了。”
  顶爷点头:“不错,这事若成,林公子也是大功一件,来人,送客。”
  一行人护着他往出去走。
  等人走后,顶爷复又阖上了眼睛闭目养神,手指仍是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膝盖。
  库巴不忿:“爷,他如此桀骜不驯,何不……缺了他,咱们再找别的合作伙伴就是,反正配方……”
  也不知为何,顶爷的眉毛轻轻抽动了一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毕竟是林氏大公子,码头港口大部分都是林家的地方,还有用的着他的时候。”
  那厢林厌走到僻静处,从兜里掏出手机,这个电话号码只有两个人知道,并且也装了防监听的软件。
  她飞快按着键盘打字,编辑好之后就按了发送,等“已送达”的图标出现在了屏幕上,林厌这才大松了一口气,快步往回走去。
  到了废弃工厂附近,晃眼的车灯袭来,她下意识往黑暗里一滚,躲在了麻袋背后。
  厂门大开,一伙匪徒簇拥着一个高大俊秀的青年走了出来,微弱的灯光映照在他白皙的侧脸上,鼻梁上还架了一副金属镜框。
  这张脸她化成灰都认识。
  林舸!
  那一声“哥”在喉咙里滚了几滚,几乎快脱口而出了,又被她抠住掌心死死掐了回来。
  怎么回事?
  他是被挟持了吗?
  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来做什么?
  他和顶爷是什么关系?
  ……
  那一瞬间,林厌脑海里电光火石般地掠过很多念头,每一个都和他相关。
  她死死掐着自己的掌心,克制住自己不发出任何声音,以免惊动到他们。
  “林公子,请。”她看见老虎亲自替他拉开了车门,林舸面无表情地坐了进去。
  车辆从眼前滑走,林厌浑身脱力,靠坐在了麻袋背后。
  也不知为何,车开出去不远,林舸猛地回了一下头,表情是难以形容的,似乎有一点不解,又有一丝难过。
  透过车玻璃往外望去,厂区门口安安静静的,只有几个巡逻的匪徒。
  司机:“少爷,怎么了?”
  林舸转过脸来,定了定神:“没、没事,继续往前开吧。”
  虽然不确定,厂区门口也没有熟悉的人影,可是那一瞬间,他真的感觉到了林厌就在附近,耳边仿佛还能听见女孩子用不耐烦的声音喊他。
  “哥。”
  林舸人走后不久,顶爷倏地一下睁开了眼,精光一闪而过。
  “去,去看看裴锦红在干嘛。”
  几个匪徒受命,拿着枪快步走了出去。
  库巴身上有伤,暂时还不能动弹,只能稍稍动了动脖子看向他。
  “爷是怀疑红姨……”
  “这个人,你从前见过,觉得怎么样?”顶爷并没有明面上接他的话,而是顾左右而言他。
  库巴想了想:“有勇有谋,是个人才。”
  顶爷笑而不语,靠在了藤椅里。
  “等等看吧,看看这位红姨,究竟能给我们带来多大的惊喜。”
  那一伙人走到林厌房间附近就被欢歌夜总会的人拦住了。
  “干什么?!红姐在休息,没有她的允许谁也不准进!”
  “顶爷有命,我们来见红姨!”
  两帮人僵持不下,枪都杵到了对方脸上,吵的脸红脖子粗。
  “所有人都在,要是红姨不在,不是奸细是什么,让开!”
  为首的匪徒朝地下开了一枪,成功震慑住了其他人,他趁大伙儿都愣神的功夫,一个箭步窜出了包围圈,抬脚就要踹门。
  木门“嘎吱”一声打开了。
  林厌穿着长及大腿根的白色衬衣出现在了门口,黑发披在肩上,领口略有些散乱,明显是被人扯开的,白皙的肌肤上还有些红印子,身材纤细又丰满,双腿笔直踩在地上,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了成熟女人的风情万种。
  门口众人咽了咽口水。
  林厌略有些不耐烦:“什么事?”
  刘志揽着她腰,面色不善:“没事就滚。”
  那几个喽啰这才唯唯诺诺散了。
  刘志砰地一下甩上了门,回转身就把人死死提了起来抵在门上,压低了声音吼。
  “你刚去哪儿了?!我来你房间的时候屋里并没有人!”
  林厌从窗户上爬进来的绳子还挂在窗沿上,那是铁证。
  她发狠,提膝撞上他的胯部,同时一手肘砸在了他的太阳穴上,力气或许算不上大,但动作又快又准,尤其还是用人体最坚硬的部分击打最脆弱的地方。
  刘志猝不及防吃痛,一阵眼冒金星,踉跄后退几步,绊倒了椅子。
  屋外巡逻的士兵翻了个白眼。
  “娘的,这么大动静,老子也想找个女人尝尝滋味了。”
  “行了,就你这样的,撒泡尿照照镜子,红姨能看上你?”
  走廊上一阵窃笑传了出来。
  屋里打斗还在继续。
  论力气,他胜出林厌太多,但要论起搏击技巧,战斗经验,反应速度,林厌比他优秀得太多,是以一时半会儿,谁也制服不了谁。
  尤其是林厌边打边退,被人摁在了床上,死死掐着脖子也能绝地反击,一个标准的巴柔十字固翻身而起,卡住了他的手,把人踹飞出去,撞翻了桌子。
  刘志喘着粗气还想再爬起来,漆黑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的额头。
  “啪嗒”一声,子弹上了膛。
  林厌咽了咽口水,吞下嗓子眼里的血腥味,平复着呼吸。
  “你输了。”
  刘志缓缓阖上了眼睛,却没听到枪响,睁开眼的时候,林厌把枪扔在了床头柜上。
  “你不杀我?”他的眼底有一丝诧异。
  “你刚刚不也没举报我,一码归一码,扯平了。”林厌哆嗦着指尖划亮火柴,点了一根烟,剧烈咳了几声才慢慢觉得好些。
  “我现在可以去。”
  “晚了。”她坐在床边抽烟,居高临下看着他。
  “过了那个时间,抓不到现行,顶爷多疑,未必信,搞不好还会抓不到狐狸惹得一身骚。”
  刘志咬牙,眼眶有点红:“你、你究竟干嘛去了?有没有……背叛我们?”
  他问这话的时候,林厌微微恍了一下神,卧底的这段日子,她见识了血腥、死亡、阴谋、权利、金钱和毒品,也享受了作为一个黑社会老大所拥有的一切。
  小弟的拥戴,生杀予夺的快感,沉浸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里。
  有很多个瞬间,霓虹闪烁的瞬间,捧起一叠钞票扔上天的瞬间,他们尊称她为“红姐”的瞬间,拿枪顶着别人额头的瞬间,振臂一呼山呼海啸的瞬间。
  她忽然有些理解了那名警方卧底最后为什么会变成了双面间谍。
  是人都有欲望,她也不例外。
  林厌之所以能将裴锦红演得这么出神入化,大概是因为本质上她们是一类人,一样的心狠手辣,一样的阴险狡诈,诡谲多变。
  不同的是,林厌的身上系着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线的那端捏在一个名为宋余杭的女人手上,于是欲望之余,多了底线。
  陈初南让她明白爱,宋余杭教会她如何去爱。
  就是这一点微薄的爱,支撑着她在泥泞里继续跌跌撞撞走下去。
  林厌笑了笑,冲他伸出手。
  “这个问题你以后会明白的,人最重要的不是忠于谁,而是永远不背叛自己的内心。”
  “这么做,值得吗?”
  “值得。”
  “不后悔?”
  林厌摇头:“不后悔。”
  刘志看着她指尖的香烟明明灭灭,像极了自己还未燃烧就已经熄灭的爱情。
  他咬牙,还是不死心,再一次问她。
  “究竟是……为了什么?”
  林厌看着远方,从窗户里亮起来的那一丁点儿晨光。
  “你有特别想回去的地方吗?”
  刘志被她这话弄的有一些无厘头,想了想,才道:“有,想回家了。”
  林厌吊儿郎当看着他下巴上那一点青色的胡茬问。
  “多大了?”
  刘志不解其意,挠了挠头,两个人好像忘记了刚刚还以命相搏,现在反倒能坐下来吐露真心了。他不是一个聪明的人,否则也不会跟着王强这么多年了,还是一个小喽啰,他喜欢裴锦红也仅仅只是因为她漂亮、好看而已。
  他四处流浪给人做打手的这些年也没跟任何人说起过他的年龄。
  刘志楞了一会儿,还是答了。
  “二十,再过两年就能结婚了。”
  林厌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把烟头扔进了烟灰缸里,和她比起来确实小了点。
  “还是个孩子,等事情结束,回家去吧。”
  不过那也得等到审判结束,或者服刑之前才有机会面见家人了。
  希望他们都能有回家的那一天。


第126章 前夕
  夜深了; 作战会议室里的人们都陆陆续续趴到了桌子上小憩一会儿。
  一道高大的身影推门而出,往来警员对他点头致意; 他摆了摆手快步走进了洗手间里; 锁上了隔间的门,从兜里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
  不多时,林宅附近多了好几个陌生的眼线。
  管家掀起窗帘一角看了看; 又轻轻放了下来; 这些人大概怎么也没想到看似守卫松懈的林宅附近; 其实早就安装了远红外热成像仪吧,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机器和他的眼睛。
  “老爷; 他们来了。”
  林又元张口吞下他递到唇边的药。
  “是来看我死没死的吧。”
  “老爷觉得; 是谁的人?”林管家将汤匙里的药吹凉小心翼翼递了过去。
  林又元轻咳了两声; 管家替他擦掉唇角流出来的药渍。
  “这个节骨眼上; 都不来才奇怪。”
  “那我们要不要……”林管家眼底精光一闪而过; 意味深长。
  林又元摆手; 示意不喝了。
  “不必; 都想我死; 那我就死给他们看好了。”
  “老爷……”管家眼里溢出一丝不忍。
  反倒是林又元面色如常; 打断了他的话。
  “金夏那个女人最近在做什么?”
  “在自己的别墅里待着; 时不时举行party,前几天和几个当红的男演员彻夜长谈来着。”
  林管家说话倒也不避讳; 是因为他知道,林又元对金夏一丝感情也无。
  金夏从他这儿获取钱财,林又元则垂涎她年轻的身体; 一个功成名就的企业家,私生活上再没点污点,岂不是太高风亮节,树大招风了?
  还是那句话:水至清则无鱼。
  林又元唇角露出了一丝笑意:“她倒是快活。”
  管家把碗放在了床头柜上:“之前她挑衅小姐,投毒的事……”
  林又元懂他意思。
  “不必,且让她再逍遥快活几天,瞧着吧,早晚会来,到时候一并收拾了。”
  ***
  “少爷真的打算和顶爷他们联手吗?”
  随从问这话的时候,林舸正在擦拭着他的那些手术刀,他对待这些器具倒是比人上心,蘸了些冷水洗去上面的血迹,还不忘拿酒精棉片消毒,最后才是擦拭干净放在了托盘里,神情颇有些漫不经心。
  “没兴趣。”
  “那……”随从有些疑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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