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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爱财如命-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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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新妇,身上的衣服自然是以喜庆为主,头上的发髻也是比较繁琐的飞仙髻,至于簪环的话,更是戴了一整套。直让阿晚有些不适应的皱了皱眉头。
林瑾看着有些心疼,便伸手把一些不必要,只是用来装饰的首饰拿下来一些。说道:“晚晚,既是不喜欢就不要勉强。”他娶晚晚回来并不是要让她委屈自己的。
“好。”阿晚的眼睛也亮了亮,在心里对林瑾的评价也更高了一个度。
被英亲王和英王妃敬了茶,又见了一众兄弟姐妹等平辈人和英亲王府的小辈。阿晚还要和林瑾到宫中谢恩。
不管皇上和皇后对外的形象是个什么样子?不过在林瑾面前都是和蔼的长辈,因为喜欢林瑾,连带着对她这个妻子的态度也十分温柔。
到宫中走了一趟,带回来不少的赏赐。
婚后阿晚和林瑾并不住在英亲王府而是在康亲王府,不过和英亲王府距离的不算,中间只隔着恪亲王府。
因而阿晚和林瑾若是便会到英亲王府,林瑾是习惯使然,而阿晚是放不下自己百草园的里药,要知道好些都是她好不容易才培养起来的,哪能说丢就丢。
阿晚的日子过得很简单也温馨,对弈、烹茶,偶尔也会到城外的庄子上住上一段时间,或是逗弄一番林瑾嫡亲哥哥的嫡长子易哥儿,才三岁的孩子,着实讨喜的紧。
每每见阿晚抱着易哥儿,林瑾的心中就会生出一丝愧疚来,毕竟他们这辈子或许都不能有自己的孩子。就是英王妃,也因为这一点,对阿晚也越发好。
阿晚倒是没觉得,对她来说,其实有没有孩子没差,反正也不是自己生,况且执行任务期间她是不会留下自己真正的血脉的。
不过看着林瑾真的喜欢孩子的份上,或许等过上几年,她玩够了了。会郑重的考虑要孩子的事情,毕竟林瑾只是子嗣艰难又不是真的不能生。
那么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
草长莺飞二月天,转眼距离阿晚和林瑾成婚也有一年的时间。
二月份的天还有些冷,为着林瑾的身体着想,阿晚和林瑾是住在城外的温泉庄子上。
但是这一日午后,阳光正好,暖暖的不灼人。
两人正准备要一起出去走走,便见三七急匆匆的过来禀告,说是敬安侯府的嫡长女季云舒求见阿晚。
阿晚一听到季云舒的名字,想着时间,这才想起,原来已经到了女主过来求药的阶段。
“拜见康亲王妃。”季云舒虽然自诩心中早就放下林瑾,但是在看到阿晚时,心神还是有漾起一丝波澜,不过想到为了救自己危在旦夕,还等着自己救命的七皇子,她又坚定自己的神色,“…此次臣女前来是为了求药。想必王妃也知晓,七皇子遭小人暗算中了毒,解药倒不难配置,却唯独缺少一味金莲子做药引。听闻王妃揽尽天下奇珍药材,手中便有几颗,不知王妃可否割爱?”
“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情,自是没问题。”阿晚答应的爽快,“…连翘,等一会儿你跟季姑娘一起回去,到府上,把药房里的金莲子拿给季姑娘。”
没办法,她虽然不喜欢季云舒,但谁让她是伪七皇子求药的,这七皇子可是皇帝的儿子,若是她不给的话,岂不是和皇上过不去。既然早晚都要拿出来,何不一开始就做个人情,给了女主就是。
况且若是没错的话,下一任帝王就是这七皇子。
及早结交一个善缘也不错。
毕竟再有七年,这当今的圣上,就因为旧疾,身子一日差过一日,无法之下,禅位给七皇子。倒是季云舒也会成为母仪天下的皇后。虽说因太上皇不肯服老,又是一番斗智斗勇,但最后胜利自然还是属于男女主的。
太上皇即便不愿承认,但他到底是老了。
自是比不得七皇子正当壮年。
季云舒虽然知道此行必定顺利,但听到这话,还是忍不住松了一口气,福了福身:“谢过王妃。”
“无碍。”阿晚对季云舒的礼,受的心安理得,虽说日后是皇后,但那也是七年后的事情,现在,她也不过是七皇子未过门的妻子。即便她真的成了七皇子妃,论年纪也是林瑾大,见了面,照样受得起她的礼节。
因七皇子还等着药救命,季云舒是一刻也不敢耽搁,带着连翘立刻走了。
……
等到阿晚和林瑾回京,便听到了七皇子已经痊愈的消息。
为此,七皇子那边也还送了好大一份礼到康亲王府,其中也有不少珍贵的药材,但能比得上金莲子的却没有。
对于他的谢礼,阿晚只摆了摆手,让连翘收起来就是。
“晚晚,你不是想要回江南去看看爷爷吗?我已经和母妃说过,我们可以随时启程。”林瑾开口说道。
阿晚大喜过望,一把搂住林瑾:“夫君,我真的是太喜欢你了。”
“小心点。”林瑾看阿晚这般高兴,也忍不住柔和了脸上的表情。其实他们已经成婚一年有余,早就应该去看看温神医,只是他的身子,去岁入夏时,有一阵的不爽利。引得阿晚和母妃紧张极了。
等他彻底痊愈,也入秋了。
再不敢让他出去,只能等到今年。就着,英王妃也颇为不放心,不过却被林瑾的一番话打动,说是想让温神医帮着看看身子,于子嗣上说不得还有办法。
英王妃一听这话,立刻就同意了。她生平两大遗憾,除了林瑾自幼体弱的身子外,就是他的子嗣。
若是能让小儿子留下一丝血脉,哪怕是个女儿也好。
四月初,阿晚和林瑾在英王妃不舍的目光中,离开京城,前往杭州。
因走走停停的缘故,一直到入了六月,才来到杭州。
此时,江南的风景正好。
“果然还是江南好,空气都跟着鲜活许多。”阿晚撑着一柄油纸伞,站在船头,看着烟雨蒙蒙的江上景色,感叹的呢喃说道。
林瑾拿了披风,也撑着伞从船舱里走出来,动作轻柔的给阿晚披上,这才似有些无奈伸手,点了点阿晚的鼻子道:“虽是六月里,但江面寒气重,小心自己的身子。”
“好,是我不对。”在这件事上阿晚从来都不和林瑾有争执,从善如流的认了错,“……夫君,你不觉得,现在的景致很美吗?”
“在我心里,最美的不是这景色,而是正在看景的人。”林瑾眼睛含笑的看着阿晚说道。
阿晚听到这话,对着林瑾灿烂一笑,扔到手中的油纸伞,扑进他的怀中,厚脸皮的说:“哈哈,我就知道。在夫君心中,我绝对是最美的那个。”
林瑾伸手揽住阿晚的腰,亲了亲她的发丝,应了一声:“自然。”
烟雨朦胧中,偶有百姓看到,江面上一艘大船,缓缓的行驶着,船头依偎着一对夫妻。虽看不清楚样貌,但相依相偎的身形,让人不禁会心一笑。
是一对极恩爱的夫妻。
作者有话要说: 嗯,这个故事还有一个番外,因为某夏对温润型的男子没啥抵抗力,所以对林瑾自然就偏爱一些。亲们看文愉快!
*
下个故事,玄学文,绝对一出场就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大佬。希望亲们会喜欢!!!
第102章 婚后番外卷
小霸王
做为康亲王的独子; 又有英亲王和英王妃做靠山,林旭打小就是四九龙城里横着走的人,阿晚曾不止一次的感叹过; 这就是个属螃蟹的。
每每看着林旭她都忍不住有些叹气; 她家夫君乃是一代翩翩君子; 但偏生了个儿子却是霸王一样的性格; 而且因为贪吃; 身材圆滚滚,像个雪球一样; 再迈着鸭子一样的脚步,晃晃悠悠,大有往纨绔子弟的方向发展下去。
“夫君,你和母妃她也太娇惯旭儿了; 这么长大还了得。”阿晚皱着眉头看着正对侍女颐指气使的小人儿,开口说道。
林瑾笑道:“没事,旭儿如今还不到五岁; 哪有那么多担心。”
阿晚看了一眼林瑾; 她之前是真的没有想到; 这么一个翩翩公子; 居然是个宠起孩子; 是个没底线的人。不过心里倒也能够理解; 在旭儿出生前,林瑾是已经做好一辈子无子的心理准备,虽然说林瑾是心性豁达; 不过并不代表他不在意。
但是自己不想要和自己不能生,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因此,林旭出生后,林瑾便是最娇惯他的一个,比之英王妃这个祖母,差没多少。
说道:“倒是显得就我一个人是坏人。”别人家都是严父慈母,到了他们这里却成了严母慈父,而且她这个严母也不大好管教,上有护短的婆婆下有拖后腿的夫君,第一次她觉得便宜娘不好做。
林瑾见自家娘子的脸色都有些不对,有些心虚的摸了摸鼻子,果断的转移话题,“对了,三七那小子说,东街新开了一家酒楼,一应都是仿照江南风情来布置,最是雅致,厨子也是特意从江南请回来的,最擅做淮扬菜,不如我们去尝尝。”
“好。”
“父王,母妃,你们要去吃独食吗?旭儿也要去。”小胖子倒是耳尖的很,不知怎么就听到了话,迈着小短腿就跑了过来,扬声说道。
阿晚说道:“不许,安生的呆在家里,我记得你的禁足还没结束。”前几日林旭顽皮,把隔壁恪亲王的老来子给打了,而且专朝脸上招呼,真真的是打的鼻青脸肿,亲爹都有些忍不住,引得生了老来子的侧妃哭哭啼啼不愿意。虽然说是对方的过错,但下手也有点狠,林瑾便禁了小胖子的足,让他一个月内不许出府。
不过这个禁令有等于没有,有护短的英王妃,小胖子依旧是三天两头的往外跑。
但是这不妨碍阿晚拿出来阻挡小胖子。
小胖子撇了撇嘴角,直接开口吐槽:“母妃,我看你是想和父王过二人世界,才这么说的。”他就知道在母妃心里,父王最重要,他就是个无关紧要的,他真是个可怜的孩子,没有娘疼。
“就是这个意思,你又能怎么样?”阿晚也开口说道。她想,大概是因为小胖子是林瑾的孩子,但却和她没有多大关系,所以小胖子自小就和林瑾这个做父亲的亲,他们两个的话,却有点亲近不足。
小胖子到底年纪小,没有阿晚脸皮这么厚,听到这话,顿时气的脸有些红,转头看向林瑾求救:“父王!”
“旭儿乖,父王让人带你去找晙哥哥玩好吗?”林瑾虽说宠爱孩子不假,但若是真的要分出一二,自是妻子排在前面,儿子排后面,毕竟儿子长大后会有自己的家,也会有自己的儿女,能陪他走完这一生的就只有妻子。所以虽然宠爱儿子,但他却从来都不会搞错主次关系。
“我就知道,我是个娘不疼,爹不爱的可怜娃。”小胖子为自己鞠了一把辛酸泪,而且还假模假样的擦了擦眼角。
阿晚看着觉得,这个小胖子不止有做纨绔子弟的潜质,更有戏精的因子,这戏份演的,有两分精髓,看来他陪着英王妃一起看戏剧,果然没白看。
林瑾敲了敲小胖子的头,笑道:“好了。别演了,回来给你带你最爱吃的糖葫芦,两串好不好?”
“五串。”小胖子立刻讨价还价说。
阿晚直接开口说:“一串,不然就没有。”
小胖子只能忍痛道:“那就还是两串,父王。”说着眨了眨眼睛看着林瑾。
林瑾摸了摸他的脑袋:“旭儿,糖吃多了不好。父王会给你挑一串最大最多的。”
小胖子彻底垮了脸,茯苓姐姐说的一点都没错,他果然是个意外!
*******
得子番外
阿晚和林瑾这几年都是定居在江南这边。
一是因为温神医在三年前过世,做为嫡孙女,阿晚要为其守孝三年,二也是为了林瑾的身体,江南的气候温润,相对于京城的干燥,自是江南更适合调养。
不过如今三年孝期过去,阿晚和林瑾自是要回去,毕竟前些日子英王妃已经写信催过,说是让他们务必要赶上英亲王的五十大寿。
从杭州到京城,坐船只需一个月,不过这都是正常的行驶来说,对阿晚和林瑾这样走走停停,差不多用了三倍的时间,才到了码头回到了他们阔别三年的地方。
“晚晚,还好吗?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林瑾如临大敌的看着阿晚,语气是说不出的紧张。
阿晚拍了拍林瑾的手,说道:“夫君,淡定。我说了,我没有任何的不适,你也看了。这一个月来,我能吃能睡,也没有任何不适应。所以夫君不用这么紧张。”说实在看林瑾这般紧张阿晚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小愧疚。
毕竟真正怀孕的并不是她。
这话也不知道林瑾听没听进去,反正他是依旧紧张,那小心翼翼的模样,倒是让过来接人的英亲王府的下人,有些侧目。
五公子这是怎么了?
不过很快他们便也有了答案,竟是五少夫人有了两个月的身孕。
下人们等了消息也欢喜起来,若是英王妃知道这个消息,必定会欢喜非常,到时候定是少不了他们的赏赐。要知道五公子成婚至今已经有八年,却膝下无子,纵然夫妻恩爱,还是让人忍不住有些遗憾。
“真的?”英王妃得了阿晚怀孕的消息,高兴的直接站了起来,目光灼灼的盯着阿晚的肚子,“…瑾儿,你说的是真的?”小儿子成亲至今一直无子,这是她心中的一个难以言说的痛。
林瑾自从知道阿晚怀孕的消息,脸上的笑容就没有落下,轻轻的点点头:“嗯,千真万确,晚晚已怀孕两个月。”
“太好了,太好了。真的太好了。”英王妃激动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好片刻,才反应过来:“灵芝,传我的话下去,府中有喜事,府中上下这个月的月钱加倍,另外每人上红锦缎半匹,猪肉六两六。”这简直就是送给王爷最好的寿礼。
“是,王妃。”
没多久,阿晚有孕的消息,便已经传遍整个英亲王府。
而且很快就是宫中也得了消息,刚刚登基不久的新帝和皇后,也赏赐下大笔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安抚还是安慰。
林瑾扫了一眼这些东西,笑道:“皇后娘娘倒是有心了。”这位皇后娘娘倒是很懂得收买人心,因为赏赐下来的东西,多半都是补身所用药材。
“茯苓,把这些都收起来。”阿晚开口说道。
茯苓虽说还未及笄,但她八岁起就在阿晚身边伺候,对医理多少也懂得一些,知道这些都是难得的补药。主子刚好有孕,用来进补最好不过,为什么要收起来?
不过心里再怎么疑惑,也不过跃过自己的本分,应答了一声,便让小丫头把东西拿走,收到库房里。
孕期间,阿晚不像是其他孕妇,安胎药和各种补药没断过,除了每日一碗的冰糖燕窝外,她再没有沾过其他东西。
最一开始林瑾是不放心,不过见阿晚依旧面色红润,吃的东西也不少,便也放下心来。英王妃知道后,很是不放心,想要劝说两句,却被大儿媳给拦下。
说阿晚是医者,本就比她们更精通如何对孩子好?心里是有分寸。
英王妃这才不说话了。
阿晚的整个孕期都十分平静,除了肚子略大一点外,看不出和其他人有任何不同来。这让世子妃看着也羡慕不已,英王妃也说,这孩子是个会疼人的。
十月怀胎,瓜熟蒂落,进入产房不过两个时辰,阿晚便生了个眉眼精致的男孩儿。
英王妃抱着孩子,就像是第一次做祖母一样,高兴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连连说,这孩子生的和林瑾一模一样,来日也是个招人疼的。
林瑾看着被裹在大红襁褓里软软糯糯,小小一团,都不知道手该怎么伸手?还是英王妃笑着指挥,把孩子递到林瑾的怀中,一碰到孩子,林瑾的心中自然而然的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看着还紧紧闭着眼眸的孩子,心肠软的一塌糊涂。
这就是他和晚晚的孩子,他们血脉的延续。
念着这一点,林瑾为孩子起名林旭。
*
第103章 旱神女魃
从天空俯视地面; 一望无际的戈壁沙漠中,有一行约莫二十人的队伍; 顶着烈阳; 骑着骆驼慢慢的往前走,他们在这片戈壁沙漠走了三天; 已经接近沙漠的腹地; 但却迟迟没能找到他们想要的标识。
“头儿,都已经三天了。还没有见到他们所说的那个什么用红石铸造的神像?是不是上头弄错了。”便听其中一个约莫二十出头的青年,拉了拉衣领,语气也带了些许的不耐烦。
走在最前面的男子; 约二十七八上下; 生的俊美无比,但脸上的表情却正好和沙漠里的太阳相反,冰冷的可怕。青年和他对视了一眼; 只觉得本来还燥热的身体,温度一下就降了下来。
呐呐的又说:“头儿; 不是我受不住; 实在再往前走的话; 便要偏离地图轨道。”若是其他地方便也就算了,但这里可是戈壁沙漠; 危险的很。别到时候人没救到,他们也要跟着搭进去。
便又听一中年男子,翻开手中地图看了又看,开口说:“恺之; 白恒说的一点都不错,按照地图和我们的脚步速度来说,我们现在在这儿。”说着把地图往俊美青年那边伸了伸,指着其中一处说,“…若是按照预计的话,一个小时前,我们就应该找到他们所说的巨大红色神佛像,但现在什么都没有。我觉得若不是我们走错,就是出了变故。”两者中,他更倾向后者。
“反正眼见天也要晚了。不如我们先寻个地方安营扎寨,歇歇脚的同时,也和总部那边联系一下,看他们那边有什么异样没有?”
“好。”俊美青年点头应答下来。
又往前走了十分钟左右,他们便看到了好一片,疏松的仙人掌林,便知道,他们今晚的营地也有着落。而且有这一片仙人掌林,他们今晚也就不用太过于消耗他们带来的水源。
“我们就在这里安营扎寨,晚上四个人一组,三个小时一换班。”便听俊美青年开口说。
众人都没有意见。
这俊美青年叫顾恺之,是他们这一队的领队,也是他们中能力最强的。
夜晚的沙漠不同于白日里的灼热,寒意刺骨,天上一轮满月倒是亮的有些惊人,撒下一片银月光,但却给人一种很不祥的预感。
……
阿晚的眼睛还未睁开,鼻子便先不舒服的皱了皱,这种浑浊的气息,还有让人觉得憋闷的感觉,她真的是有好几百年都没有闻到过。
不过想想快要到手的女娲石,阿晚便也觉得,这里的一切也不那么让人难以接受。
打了一个响指,便见漆黑中,升腾出一朵莲花形状的火焰,照亮周围的一切。阿晚这才有时间去打量自己目前所处的环境。
这是一间被建造的有些奢华的密室,墙壁上都镶嵌着不少的珍珠玉石,前往不远处有一个类似于祭台的地方,上面摆放着一个红色的棺椁,走近了才发现,棺椁上的红,不是天生如此,而是被人刷着一层掺了黑狗血和公鸡血的朱砂,棺椁在这里不知道摆放了多少年,但诛杀依旧鲜亮如新。
此外,棺椁上面用金粉描着一个奇怪的符箓,四角还画着四神兽,稍微懂行的人便知道,这是镇压着什么了不得的邪|物。
阿晚直径的走到棺椁旁边,清风拂袖,便见棺椁上的符箓便已经消失不见,整个棺椁比刚才更鲜亮。
素手一推。
‘砰’的一声沉闷声。
棺椁改落地,扬起一片灰尘。
阿晚迅速的掐了一个法诀,把自己包裹起来,保证不吸入任何尘埃。片刻,等灰尘散去,这才往前走一步,眼睛顿时就亮了。
棺椁里并没有任何的人或是尸,反倒是有一块灰扑扑的,婴儿拳头大小的石头。
不过一向都爱美的阿晚这次倒是没有任何嫌弃的意思,反倒是带了一点急切的把东西拿到手里,用灵力为其洗涤,便见,本来灰扑扑的石头,一点点的变得莹润剔透起来,周身也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也让阿晚的心情大好。
这个任务真的太值了。
这可是冥王那个老东西手里都没有的女娲石,有了这女娲石,她日后的修为更是能一日千里。相信再过个万把年,她一定能够实现,把冥王套麻袋揍一顿的心愿。
动作小心的把女娲石放到自己的丹田里。
瞬间一股庞大的灵气朝着自己袭来,隐隐的,困住的壁垒也隐隐有了裂痕。这让阿晚心里大喜过望,扬手在门口布下结界,盘腿而坐,开始修炼起来。
……
另一面,顾恺之一行人,先是和沙漠中一霸,沙狼,经过一番大战,好不容易击退,让他们不敢靠前。偏偏却又遇到了沙蚁,正所谓蚂蚁多了也能咬死大象。沙蚁和普通的蚂蚁还不同,它体积大,还带着毒素,被咬上一口,虽不是致命的,但却会眩晕。
而围攻他们的沙蚁,又和普通沙蚁不同,它们通体黝黑,数量庞大,而且身上还带着一种腐烂的味道。
因此,顾恺之一行人,可是吃足了苦头。
好在太阳露出第一道光时,这些沙蚁像是碰到了天敌一样,如潮水般散去。很快消失的一干二净,若不是那一地的沙蚁尸体和几头早已被沙蚁啃成骨头架的沙狼提醒他们,顾恺之他们会觉得沙蚁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大家,都没事?”顾恺之扬声问道。
“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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