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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宠田园:猎户家的童养媳-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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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雨荷也不敢跟的太紧,只是让他们在她的视线之内。

    一天后。

    他们进入了花月王朝的混战区,也就是土匪,三教九流众多的地方。

    才刚进入,远处就传来马蹄声声,带起一片黄沙,一群凶神恶煞,手里拿着砍刀的山匪突然而至。

    对方为首之人,脸上有三道疤痕,手里拿着一把大刀,马前挂着一颗男子的人头,人头瞪大眼睛,显然死不瞑目。

    手里的大砍刀,正往下滴着血,路上满是一滩滩的血迹。

    戚美景和小白狼都是经历过生死的人,千沧月和戚美辰也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

    唯独夏雨荷小姐不同,她虽然武功高强,平常也经常打架,可从未想把别人置于死地,别说杀人,连死人都没见过,更别说这么血腥的画面。

    同一条路,他们势必要和凶神恶煞的土匪扛上,戚美景这一行人很淡定的停下,而夏雨荷则在他们身后哇哇大叫“死人啦……杀人啦。”

    小弟戚美辰眉头一紧,忽然骑马绕到夏雨荷的一侧,伸出大手,捂住她的眼睛“不要说话,你越大喊大叫,越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夏雨荷瞬间就不吱声了,眼里只有戚美辰。

    原来这个男人会关心她的,那是不是也有一点点的喜欢自己呢?

    大概是夏雨荷灼热的眼神,戚美辰也发现了。

    他很是冷淡的声音“你别多想,我只是不想让你连累了我们。”

    随后,戚美辰眯了眯眼,眸子深邃坚定,他抽出随身携带的宝剑,站在原地巍然不动,等候山匪上前。

    片刻后,这些个土匪们就到了。

    “唔唔唔……嗷嗷嗷……”人未到,先听见土匪们的声音。

    紧接着一个马前卒的声音响起“老大,前边有俩个漂亮女人,刚好带回去,给兄弟们乐呵乐呵。”

 第七百三十章 俩个小妞都不错

    领头的那个土匪老大摸了摸自己的脸蛋,做了一个很猥琐的动作“美人啊,我喜欢。”

    戚美景这一行人依旧沉默不言,只是看他们的眼神变了,好似在看一个死人。

    他们这里随便的一个人,都能把这些个土匪全给灭了。

    就看他们识趣不识趣,非要来找死的话,只能成全他们。

    “看样子今儿运气不错,俩个小妞都不错。”为首的刀疤男打量了戚美景一番,又朝她身后的夏雨荷看了看,评价道。

    只是千沧月和小白狼他们忍不住,俩个人同时出手。

    土匪们还没反映过来,那个领头老大和一开始用言语猥亵戚美景的小弟,都已经死掉了。

    这些个土匪们最重要的就是讲义气,一看大哥死了,全都猩红了眼,提着大刀就冲了过来。

    虽然这些个土匪们的实力不行,但几个人对付一群,还是有些吃力。

    众所周知,土匪常年行走江湖,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用的都是不要命的打法,而且对方人数众多,擅长群殴,夏雨荷平常打架挺厉害,一真枪实战还是打怵。

    小弟戚美辰一边要应付不断涌过来的土匪,还要抽时间保护夏雨荷,应付起来稍微有点吃力。

    于是夏雨荷提议“喂,相公,我们跑吧,我轻功还是不错的。”

    戚美辰看了一眼别人,都能应付过来,只除了他和夏雨荷。

    “嗯,好。”戚美辰想的是,只要他们能够逃离,那就是减轻了姐姐他们的负担。

    况且把夏雨荷送到安全的地方,他还可以来救人。

    这么想着,戚美辰就带着夏雨荷先逃跑了。

    正打斗的几个人见戚美辰他们跑了,竟然也跟着他们跑。

    这可不是他们认怂,而是一波又一波的涌上来,很烦啊!

    山匪从来没吃过这么大亏,今儿算是栽了个大跟头,他们眼球凸出,杀红了眼睛,决定各个击破。

    不但要追杀,还派了人回去报信,叫更多的土匪来。

    或许是女人特别擅长轻功的缘故,夏雨荷竟然能追上戚美辰的脚步。

    俩个人很快就拉开了那些土匪们一段距离,戚美辰说“前面有一个山洞,外围都是枯草,应该可以躲避,你先进去躲躲。”

    “那你呢?”

    戚美辰望了望远处“我还要要去找我姐姐。”

    “我跟你一起。”

    戚美辰把后背面向她“如果不是你,我就不会受伤,你乖乖呆在这里,就是帮了我大忙。”

    夏雨荷羞愧的低下头,她真的不想杀人,可谁知道那些个土匪那么狠,明明快死了,还能对她发动攻击。

    其实自己功夫也是不错的,只是太心软了。

    “你的后背……你受了伤,还是不要出去了。”鲜血刺红了她的双眼,夏雨荷想,如果不是有她这个累赘,这个男人一定能安然无恙地脱身。

    “无妨,我有随身带的药,况且这点小伤对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戚美辰无所谓的说。

    姐姐给他的特工门,每次出任务都比这凶险成千上万倍,他还不是依依熬过来了?

 第七百三十一章 山洞躲避追杀

    姐姐疯癫后,他曾经来看过,也是那时,他把姐姐的特工门改成了景门,那是为了提醒特工门的每一个人,谁才是他们的老大,他戚美辰是代为管理而已。

    景门,现在已经发展成,整个天下可以排名前十的江湖势力。

    如果说以前是姐姐打的底子,可后来景门的发展,都是自己拿命拼来的。

    是以,这点小伤根本就不算什么。

    他正想出去寻人,姐姐这一行人却追来了,顺便还杀了追戚美辰和夏雨荷的那些土匪。

    “怎么样了?”戚美辰问。

    戚美景摆摆手“人太多,杀起来好累,就学你,逃跑了。”

    逃跑这个字眼,对戚美辰一说,真的不是什么好事。

    随即,戚美景的语气就变了“喂,你小子可以啊,这几年是不是把我的特工门教的就会跑了?”

    戚美辰的脸一黑,他才没跑,还不是因为夏雨荷这个累赘。

    谁知道,戚美景的下一句话又直戳戚美辰的痛点“小弟,你这也太弱了,怎么还被那些个不入流的土匪们给伤了呢?”

    这一下,戚美辰更是有苦难言了。

    小白狼嚷嚷道“你弟弟会受伤还不是为了保护他的女人。”

    这话一落,山洞里沉默了。

    似乎感到气氛的尴尬,夏雨荷羞涩地偷瞄了戚美辰一眼,沉默不语“她好像又给未来相公丢脸了。”

    还好千沧月给他们解了围“主子,我们人虽跑了,可马车和马,东西大概都被他们给抢了去。”

    “怕什么,先休息一会,休息够了,那些人也就追上来了,再去杀个痛快,夺回来就是。”

    “不知道呆会,会不会请来更多的土匪?”夏雨荷哪壶不开,提哪壶。

    戚美辰白了夏雨荷一眼“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人多啊!”戚美景嘴角噙着邪魅的笑“喂,千沧月,你不是懂阵法吗?你表现的时刻到了。”

    “你以为我是你相公啊,能瞬间就弄出阵法来,我需要时间和准备道具。”

    听到千沧月提起卞良辰,戚美景脸色都变了。

    那个男人也真是够心狠的,这么长时间了,连一次面也没在自己面前露过。

    甚至,他还放任卞家老宅的人欺负自己家里人。

    越想越生气,戚美景忍不住大吼“啊啊啊……啊啊啊啊……卞良辰……我要杀了你。”

    她这一声怒吼,快把整个山洞都拆了。

    千沧月也知道说错了话,赶紧出去设置阵法赎罪去了。

    而远在京城的卞良辰,忽然打了一个喷嚏,谁在想他了?

    随即他又自嘲的笑笑“谁会想他?或者他希望谁在想他?”

    那个女人现在在干嘛?

    她……忽然脑海中隐约浮现俩个男人争风吃醋的身影。

    卞良辰摔了手中的茶盏“他为什么还会想起那个女人?”

    和戚美景分开的这些日子,他没有一天能睡个安稳觉,整天的吃不好睡不好,把所有的经历都放在了公务上。

    唯独俩个孩子,还能让他笑上一笑,和俩个孩子一起,还能吃的香一点。

 第七百三十二章 酱猪蹄

    就如他们之前预测的那样,很快这些人就追上来了。

    还好千沧月简单的设置了阵法。

    这些个土匪被困在阵法里,戚美景一行人把他们当猴一样的耍,直到他们被折腾的没力气,跪地求饶。

    可戚美景根本不打算把他们放出来,土匪嘛,干的都是烧杀抢夺的生意,死了也是白死。

    在千沧月的阵法上,戚美景稍加改动,就让他们自相残杀。

    之后抢夺回他们的马和马车,就开始启程上路了。

    走过了花月王朝的杂乱区,就进入了花月王朝的闹市,终于能好好的吃一顿饭了。

    千沧月本能的想去一间上档次的酒楼,可戚美景看见,有一群人在排队买路边小吃,心想一定是美味,寻思着自己一定要买点吃。

    她是主子,小白狼和千沧月肯定要听从戚美景的。

    至于小弟戚美辰和捡来的便宜弟媳,也会以戚美景马首为瞻。

    于是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去排队,买什么所谓的宫廷仙蹄。

    直到走到跟前,戚美景才知道这所谓的龙蹄,就是酱猪蹄。

    古代人,取菜名就是文绉绉的。

    猪的爪子就是猪的爪子吗?什么叫做宫廷龙蹄?

    其实,戚美景挺喜欢吃酱猪蹄的,美容又营养,坏处就是脂肪多。

    猪蹄嘛,想要好吃,第一条,就是要干净。

    第二条,她喜欢筋多一点的,这样吃着不会太腻,貌似是前蹄筋多。

    除此之外,戚美景吃猪蹄,有一个很特别的癖好,喜欢放点**,如果能挤上一点柠檬汁,那简直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小吃摊前,一锅炖猪蹄的老汤放在店门口咕咚咕咚煮,整条街都能闻到猪蹄香,简直满足了戚美景所有对猪蹄的要求,毛烫的很干净,肉炖得恰到好处,筋也多,味道简直唇齿生香,不咸不腻有点甜。

    最妙的是他家的辣椒油,用油纸包好猪蹄后,淋一小勺儿他家的辣椒油,简直是点睛之笔啊,烘托得猪蹄无比鲜美。

    她是按照一人俩个分量买的。

    别人看着就没食欲,只有戚美景随便找了一个角落坐下,啃猪蹄,看着花月王朝的人来人往,真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戚美景边吃边给他们讲解吃猪蹄的好处“我可告诉你们啊,猪蹄中含有丰富的大分子胶原蛋白质,是一种廉价的美容食品。大分子胶原蛋白质,对皮肤具有特殊的营养作用,表现在可促进皮肤细胞吸收和贮存水分,防止皮肤干瘪起皱,使其中润饱满、平整光滑。”

    夏雨荷一听来了兴趣“果真如此的话,那我可要吃多一点啦。”

    戚美景点点头“当然是真的,猪蹄能使皮肤的弹性增加,韧性增强,血液循环旺盛,营养供应充足,皱纹变浅或消失,皮肤显得娇嫩细致,光亮洁白。”

    夏雨荷听不大懂,总之就是对皮肤好就是了,于是她大口朵颐起来。

    见那些个男人们不为所动,戚美景继续诱惑“猪蹄肉中的猪蹄筋比较坚韧,咀嚼时要费牙劲,这样,在吃猪蹄筋的过程中便使咀嚼肌和面部肌肉得到锻炼,使你们脸型好看。”

 第七百三十三章 芙蓉掉进贺礼

    自古以来,不论男人和女人都希望自己长的好看。

    戚美景这么一讲,三个男人在她的蛊惑下,也拿起猪蹄啃了起来,不得不说,他们平常不愿意吃的东西,的确很美味。

    星月王朝。

    “哎呀!”小芙蓉负气的叹了口气,用那水灵灵的眸子瞪向跟在她身后的两个丫环,“你们能不能不要像跟屁虫样跟着我呀?”

    真不明白,她们怎么那么喜欢跟在自己身后?

    以前她很小的时候,都没有人照顾自己。

    现在都2岁多了,莫名其妙的多了俩个跟屁虫,本来她想赶走她们的,可这俩个人是娘亲戚美景特意找影世子借的小丫鬟,专门来照顾她的。

    就算自己再不喜欢,也要看在娘亲的面子上,默默忍受。

    芙蓉会讨厌丫环婆子,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卞良辰,因为他不喜欢自己,连带着那些下人也不把她当成主子看。

    芙蓉秉着脑袋想着,以前她老是跟在哥哥后面,也不知道俩个哥哥怎么样了?

    好烦呢,她还特别的想念自己母亲。

    “小姐!”一位小丫鬟哈着腰道,“夫人临走的时候交代,要我们一定要照顾好你!”

    芙蓉听着丫鬟的话,很是烦闷的撇着脑袋道,“那个陌念呢?好像这几日都不怎么见他耶,他是不是一个人躲到哪里玩啦?本小姐去会会他去。”

    一个丫鬟上前回道,“回小姐,他应该跟着先生念书!”

    嘟着嘴的小芙蓉一听书房,吓得从刚坐下的石块上跳了起来“又看书?”

    “切,明明比我大不了多少,整天就知道念书,就是一个书呆子。”

    芙蓉想想山上还有啥好玩的,突然看见不远处有一条蛇吐着蛇芯子“走,我们去抓那蛇去。”

    “小姐,蛇很危险的,我们还是去玩别的吧,抓蛐蛐啊、野鸡啊、野兔什么的都可以。”俩名丫鬟劝说着,可芙蓉哪里会听啊,非要去抓蛇。

    还好这蛇跑得快,芙蓉小胳膊小腿的没追上。

    追不上蛇,小丫头又要到池塘边捉鱼,这池塘的水是从山上的小溪边引进,一边自然,一边人造,可以说山上的池塘也很大,比那些纯人造的池塘大上太多。

    此时,池塘的荷花盛开,那密集的荷叶中真的参杂着一朵朵荷花,有的才只有一个青里泛白的花苞,娇羞欲语,含苞欲放;有的只开了一半,一些花瓣散下去,另一些簇拥在花蕊旁,犹如一位衣衫未整的美人。

    荷花散发出清新淡雅的芬芳,引来花蝶飞舞,嬉戏其间,令人赏心悦目。

    这一切在小如蓉的眼中兴奋之极,高呼道,“好漂亮的荷花!”

    俩个小丫鬟献媚道“小姐,既然你这么喜欢荷花,那我们就去摘几朵荷花给你,但不要捉鱼了。”

    “好。”小芙蓉表面上应承着,其实心里早就有她的小九九。

    俩个丫鬟去摘荷花,这小芙蓉就去抓鱼。

    扑通一声。

    “啊……”一声落水声。

    俩声尖叫“不好了,救命啊,小姐掉进河里了。”

 第七百三十四章 芙蓉戏茅山传人

    因为除了丫鬟之外,芙蓉身边还有隐卫存在,所以很快就被救了上来。

    不过这一番作为,也彻底惊动了司马云朵和陌念。

    陌念是属于那种比较懂事听话的,可芙蓉不同,比男孩子还顽皮,也很爱惹事情。

    掉入河里这件事情,让司马云朵对芙蓉大声训斥了一番,并嘱咐她乖乖听话。

    在这山上,一个人都不熟悉,芙蓉委屈极了,她不想呆在这里,陌念老是欺负她,司马云朵也不喜欢你,只是看在戚美景的份上,才答应照顾你。

    芙蓉很敏感,尽管她们表面对自己很好,可发自内心的感情是骗不了人的。

    所以她决定半夜逃走,去花月王朝寻找自己的娘亲。

    保护芙蓉的隐卫,只会在芙蓉出现生命危险时出现,所以并不会拦阻她的出逃。

    小丫头,因为继承了戚美景的媚骨,自小就比别的人壮实,脑子也活络。

    本是学武的奇才,却没人特意交给她武功,好在平常经常被打,也偷学了那么俩下子,只是小胳膊小腿的,能唬唬小孩就不错了。

    司马云朵所住的地方在山上,又大又没有众多护卫看守,这么多年只有司马云朵母子和三五个下人。

    是在戚美景上山借住后,人才慢慢的多了起来,不过就是多了一些影世子给的护卫侍女罢了。

    所以,小芙蓉有心走的话,没人知道。

    直到第二天早上吃饭的时候,司马云朵才发现小丫头失踪了,这让她愧疚不已。

    早知道昨天就不该训斥小芙蓉了,这样她怎么跟戚美景交代啊。

    小丫头在山上走啊走,早上的时候,遇见一个小男孩,他的身边还跟着俩个奴仆。

    她歪着头观察对面的小男孩,口水都流出来了。

    男孩大约七八岁,皮肤白皙,五官精致,在碎碎念着什么。

    小芙蓉走了一夜,看见一个这么俊俏的小美男,忍不住悄悄凑上前,趁他专心念东西的时候,亲了他一口。

    冥珏一脚抬起,踩到小芙蓉的小腿上“哪里来的妖怪,竟然敢偷亲我?”

    小丫头被踢倒在地,可怜巴巴的“哥哥,我只是看你好看……还有我饿了。”

    “饿了?就要吃我?本小爷今天就收了你。”男娃很是气愤,然后掏出一个铃铛来。

    冥珏是三十六代茅山传人,此行来树林,是来练习收服妖魔鬼怪的。

    他认为天才蒙蒙亮,这山上的树林里根本就不可能有一个二岁多的小丫头存在,认为她是个妖怪,于是对着小芙蓉一阵念咒语“不管你是哪路妖怪,看小爷我收了你,让你给我做奴仆。”

    可他几遍咒语念下来,小芙蓉还是小芙蓉,根本就没有现原形出来。

    冥珏摸摸脑袋“莫非是我的道行不够,还是把她带回去让我爷爷来判定。”

    跟在芙蓉身边的隐卫见她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就没出现。

    冥家,在整个天下的地位很高,虽然他们不属于任何江湖势力,可任何势力都要给他们三分颜面。

 第七百三十五章 她是人,不是鬼

    古代,对于灵魂和鬼魂之说都是很信服的,况且他们家有三十几代的家谱,因为本身是通晓阴阳俩界的人,所以冥家每一代接班人都能活到一百岁以上。

    这么多年的底蕴,可想冥家的实力有多大。

    跟在芙蓉身边的隐卫没出现的原因还有一方面,因为他们感觉到小男孩身边的俩个下人,武功明显比他们高出许多,不如以不变应万变保险一点。

    贸然冲出去,也只是送死的份。

    冥珏把地上的小芙蓉给提起来,递给身边的下人“你们给我把她看好。”

    死一接过小芙蓉,就抱在了怀里。

    其实,他的动作已经很温柔了,可茅山的人,身上带着一股地狱的气息。

    这让小丫头很怕,也很冷,于是对在前面带路的冥珏说“哥哥,你能不能牵着我啊,我好怕他们。”

    冥珏冷冷的拒绝“不行,让死一抱着你,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你再嚷嚷,我就让他们杀了你。”

    小丫头连忙双手捂住自己的嘴巴,连连摆手“我不说话……我再也不说话了……求你不要杀了我好不好?”

    “噗哧一声。”万年冰山脸,被这小丫头给逗乐了。

    冥珏已经出来试炼三个月了,也该回去了。

    此次出来,最大的收获就是芙蓉,因为他认定芙蓉不是人,孩子不可能半夜深处深山,还不受伤。

    至于小丫头是什么?

    自己道行不够,只能回家请问爷爷了。

    跟在芙蓉身边的隐卫知道可能出大事情了,于是一个人跑去找戚美景报信,一个人继续跟着。

    本来他们以为俩个人的武功高强,保护小小主子绰绰有余,不需要把她立即抓回去。

    直到遇见比他们武功强上很多的人,才知道他们玩大了。

    现在小主子落入了别人手里,那些人的武功明显比他们高很多,就是想夺也夺不回来了。

    更令人意外的人,隐卫竟然追不上三人的速度,他们就跟飘一样的,走着走着,竟然就不见了。

    隐卫不断捶打自己的头部“怎么办?怎么办?小主子跟丢了。”

    很快,芙蓉这一行人就到了目的地。

    这是一处与世隔绝的地方,入口处全是死亡之花曼陀罗,除了冥家以及冥家的下人,没人能够踏入这片地方。

    芙蓉呢,当然是被抱进来的。

    冥珏一回来,就带着芙蓉去见爷爷。

    冥家第三十五代传人冥易看了一眼芙蓉,又闭上了眼睛打坐“孙子,你的确抓错人了,她是人,不是鬼魂。”

    “孙子知道了。”冥珏有些失望。

    冥易淡淡传来一句“既然你那么喜欢她,就把她留下吧。”

    冥珏喜笑颜开“谢谢爷爷。”

    此次外出历练,冥珏弄的一身伤,拜见完爷爷后,就要去泡冰泉。

    冥家的冰泉,不同于人间的温泉之类,常泡冰泉可以行走人神俩界,能看见鬼魂,据说还能治疗被鬼魂打的伤,但凡人一般承受不住冰泉的药性。

    他,不知道爷爷是怎么看出他喜欢那个小丫头的,但能留下她,自己就很满足了。

 第七百三十六章 你,是我的奴仆

    冰水渗入他的伤口,酸酸的疼。

    可小芙蓉偏偏偷偷溜来找他,甚至也要下泉水。

    冥珏心里暗骂“猪啊,不是饿了去吃饭了嘛?怎么一眨眼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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