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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渣男系统-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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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听见她后面那一句话,出于爱屋及乌的心理,郑学对她有了几分好感。
周清转身要走,只听后面扑通一声,她狐疑的回头,就看见郑学双腿弯曲,跪在地上,“我求求你,帮帮我,如果你真是顾惜文的朋友,为了他好,那就更应该帮他代为保管这样东西。”
【叮,主线任务——请宿主帮助郑学。】
这次任务怎么这么简单?周清有点不敢相信。
只见郑学从外套里面的口袋里摸出一支钢笔,用两只手递给她,看得出他颇为珍爱这支钢笔。
旁边的人都看向这边,甚至有人开始指指点点,周清咬了咬牙说:“东西我替他收下,你先起来吧!”
回公司的路上,周清古怪的打量这支笔,总感觉哪里不太对劲。
☆、第44章 心怀不轨骗婚gay
刚下班,周清在公交车上打盹时,就听见邻座有人在谈论,今天下午本市出了车祸的事情。
地点约莫是普福路,据说因为肇事司机酒驾闯红灯,和一个在路边等红灯的大奔撞一起了,结果一死一伤。
眼看到站了,周清把围巾围好,站起身走到后门下车。
饭桌上,何琴也说起了今天下午本市的车祸事件。
金大光虽然心里挺讨厌姓郑一家子的虚伪,不过再听见对方家里出了事后,第一反应倒不是觉得痛快,只是感叹世事无常。
本着死者为大,那些过去的事情,就随着故去的人变成一捧黄土,随风而逝。
听到郑学的噩耗,想到中午才见过面的人,一下子说没就没了。周清的手指颤抖了一下,想到对方中午交给她保管的那支钢笔。
现在再回想起来,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
原文剧情里,刘明丽和郑彬是极不受郑学待见,不然,也不会有后面郑学立遗嘱时增加了一项,必须有后代才能继承财产的条件。
刘明丽是一个为了钱财,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出来的人。就连一开始的骗婚,也是她一手精心策划。
如果,她们被逼入了绝境,最后狗急跳墙,也许会策划一个更大的阴谋……
那么是什么样的绝境呢?
周清猜,除了和自己有关以外,顾惜文可能占很大的一部分。
从最初在马路上相遇,周清还没有猜出来缘故,那么今天郑学和顾惜文见面,那时,她隐约猜出了一点蛛丝马迹。
直到现在,周清几乎可以肯定,她的朋友顾惜文,就是郑学和他前妻的孩子!
郑彬是这本小说里的男主角,原文笔墨主要围绕着他和白芋描写。对于只出现过一两次的顾惜文,并没有过多的解释。
一开始,周清以为顾惜文只是文里的一个背景板,所以并没有将他和郑学前妻的孩子作联想。
只要理清了一条思路,后面的谜团,自然而然有了解释。
很快,周清便想到了被系统发布任务的那支钢笔……
a座商业大厦顶层。
一身西装革履的郑彬推开会议厅大门,柔和的光线打在他脸上,细腻光滑的皮肤,飞扬的眉角,眼底带着志在必得,全身每个毛孔无不在散发着自信的张扬。
这样意气风发的郑彬,哪里还有一星期前的颓败模样?
目光落到那张舒适的办公椅,郑彬扬起自信的嘴角,这一天终于来临了,像是一场梦一样,来得那般的不真实。
那不仅仅是一张普通的办公椅,那同时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只要他坐上了这把椅子,往后再也不需要看其他人的脸色。
听见动静,会议厅里的其他人都看过来,郑彬悠然自得的坐在董事长的办公椅上,这把椅子,比他想象的还要舒适。
刘明丽作为股东,也出席了这次股东变更大会,看到自己儿子终于手握大权,她投去了一个赞同的眼神。
收回视线,郑彬正了正色,双腿惬意的交叠起来,说:“从今日起,我将接管公司,将带领大家走上一个更高的台阶,今日的股东大会,现在正式开始。”
话音刚落,会议厅外响起了敲门声,郑彬脸色不悦,问:“做什么?”
秘书犹豫了一下,回答说:“他说自己是董事长的儿子。”
秘书的话刚说完,下一刻,顾惜文推门而入。
周清跟在顾惜文身后,目光扫了一眼会议厅,取出十几份复印件分发下去。
“这是郑学董事长亲笔所写的遗嘱,当然,这些都是复印件。真正的遗嘱,已经提交给司法部门公证了,不日就会有结果。这些复印件上的字迹,相信大家应该都还熟悉。”
众人翻了两页,默默地点头,的确是董事长的字迹啊。
郑彬翻开一页,目光落到材料上一滞,他认得,是父亲的字迹!
他飞快的扫了一遍,手一松,文件掉到了地上,那只手掌慢慢的收紧,握成一个拳头。
什么也没有,遗嘱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他一句,他和母亲在他眼里究竟算什么?
这么多年的陪伴,竟然还比不上他和前妻儿子的一根手指头?
郑彬的视线落到顾惜文身上,目光阴鸷,眼底涌现出一股子杀意。他的目光移了一下,落到他旁边的人身上。
刘明丽看着自己儿子失望狼狈的离开了,她也跟着从座位上站起来,追了出去。
地下停车场,周清系好了安全带,想到郑彬离开前眼里的狠淚,忍不住提醒顾惜文,她说:“你最近出门小心些,我怕郑彬和刘明丽狗急跳墙。”
顾惜文点了点头,说:“等事情忙完后,我打算把这些财产都捐出去,虽然我并不想要,但也不会让刘明丽她们得逞。”
要不是刘明丽,也许他的母亲不会那么早早的过世。
当然,他血缘上的父亲,也等于间接性的害死了他母亲。所以,不管对方做什么,顾惜文都不会原谅他。
至于这些财产,对于顾惜文来说,就是烫手的山芋。
只要看到这些,他就会想起,当年母亲陪着郑学一起白手起家。
从一无所有的艰苦奋斗,到后来生意好不容易有了起色,还没来得及享福,丈夫就跟别的女人出轨了。
也难怪社会上小三多,顾惜文不怪她们,怪只怪陪男人一起奋斗的女人太傻了。
以为是嫁给了爱情,最后却是悲剧收场。
出了地下车库,行驶到一半,顾惜文脸色有些难看,周清狐疑的问:“怎么了?”
顾惜文紧抿着唇,说:“刹车坏了,停不下来了。”
一瞬间,周清想到了郑彬离开前的眼神,心里顿时有了答案,是他!
当时她发现钢笔里有一段录音,是告诉顾惜文保险柜的密码,里面有一份他的亲笔遗嘱。
她没有料到郑彬和刘明丽会肆无忌惮到这种地步,早知道,就不应该把顾惜文也拖进来。
他的养父母都去世了,还有妹妹要养,绝对不能出事。
电光火石间,周清想到从前出事时,系统便会出现保护她,这一次不知道能不能行?
眼看因为避让其他车辆,车身朝着马路边的林子里冲过去,来不及多想,她朝着顾惜文的方向扑了过去。
巨大的撞击,让她的眼前一黑,脑海有些昏昏沉沉。
耳边是男人的一声叹息:“为了别人,就不顾自己的性命了?”
他还是出现了,周清嘴角含笑,视线渐渐模糊,整个人昏死过去。
再醒来时,睁开第一眼,头顶是雪白的墙,鼻端是刺鼻难闻的消毒水味道。
她感应了一下,发现四肢完好,身体似乎也没有哪里不舒服。
嘴角还没来得及勾起,就听见耳边一道磁性的嗓音:“下次别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
周清嘴上答应着,心里忍不住腹议:还不是因为知道你会来救我嘛!
他皱了皱眉头,说:“如果下次需要我出现帮忙,会扣除你两百积分。”
周清松了一口气,还好他说的是下次,而不是这一次,她总共都没有两百积分吧!
不过转念一想,他救过自己两次,就相当于免费体验了两次,这也不亏嘛!
耳边是何琴和金大光的说话声,周清扭头去看的时候,旁边的座椅上,早已空空如也,好像那个人从来不曾出现过一样。
看见闺女从病床上爬起来,金大光三步并作两步走过来,“闺女,你没哪里不舒服吧?”
周清做了几个动作,舒展一下僵硬的身体,“没有哪不舒服,挺好的。对了,顾惜文怎么样了?”
何琴站出来说:“他没事,就是胳膊脱臼了,上午就出院了,说是回去把妹妹交给朋友照顾,再过来看你。”
“噢。”周清点头,又说:“那我给他打个电话,让他别过来了,反正一会儿我也要出院。”
金大光其实想让她在医院多观察几天,偏偏闺女性子倔,死活不肯呆在医院。
不过医生也说她的身体没什么大碍,不需要住院,金大光这才作罢。
不过叫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出了那么严重的车祸,车上的人居然都没有出什么事情,只能让人联想到运气上面。
在她们出车祸昏迷的这一天,郑彬被逮捕了。
在实施犯罪之前,利用道具挡住了监控,却因为一个人的自拍,郑彬的脸不经意间的入了镜,成了案件里无法反驳的证据。
同时,执法部门对于前几天发生的车祸事件重启调查,发现其中疑点重重。
之所以让人再重视之前的车祸,是因为他们发现,酒驾的肇事司机得了癌症,晚期。
已经到了药石无灵的地步,没几天活了,只能混吃等死。
通过审查肇事司机亲属的账户,很快便发现有一笔数目庞大的金钱交易,资金来源的账户,户主正是刘明丽。
随着更多的证据被挖掘出来,这两起车祸被媒体大肆渲染,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
一个月后,法院正式开始受理郑彬和刘明丽被控告谋杀案的刑事案件。
周清安静的坐在观众席上,听到那代表着神圣和庄严的法锤敲击下来的声音,随之而来的,是对郑彬和刘明丽的审判。
刘明丽只是教唆杀人,被判处三十年有期徒刑。
郑彬是和刘明丽共同教唆杀人,并且故意杀人未遂罪,剥夺政治权利终生。
比起痛快的死亡,让他在监狱里日复一日的艰苦度日,毫无一点希望,没有什么比这个结局更好了。
周清弯了弯唇,露出一个单纯无害的笑容。
回去的路上,周清给顾惜文打了电话,让他把妹妹也带过来。
刚走动小区门口,就看见前面提着一篮子紫葡萄的白芋,周清见了,很是欢喜。
看她张着手臂欢快地朝他奔过来,白芋嘴角挂着浅浅的笑,伸开双手去给她一个拥抱。
周清狐疑的看了他一眼,一猫腰躲了过去,飞快的从他手里接过篮子。
自作多情的白芋脸颊红了红,侧着头去看她,余光里却见到踏着夕阳而来的人影。
漫天的彩霞映在他身后,他穿着一件白色羊毛衫,嘴角微微扬起一个笑容,看得白芋的心脏砰砰砰直跳。
“你就是白芋哥哥吗?”小萝莉眨巴着大眼睛,开口问。
其实他还挺喜欢小孩子的,白芋笑着点了点头,又问:“你又没有见过哥哥,怎么知道哥哥的名字?”
“因为我哥哥的房间有你的照片。”
饭桌上,周清明显看出白芋心神不定,老爱发呆,有时候只顾着吃米饭,连菜都忘了夹。
看见他似乎又消瘦了几分的下巴,周清扯了扯嘴皮子,夹起一块红烧肉准备放到他碗里,却看见顾惜文先她一步了。
顿时,周清拐了个弯,把红烧肉放进了小萝莉的碗里。
小萝莉咬着肉块,嘴里含糊不清,“谢谢阿姨。”
周清磨着牙,指着白芋问:“为什么他是哥哥,我就是阿姨,明明我跟他一样大啊?”
小萝莉眨巴眨巴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望了望白芋,又看了看顾惜文,何琴忍不住来了一句,“她是小孩子,别吓着人家。”
我有那么可怕?周清看了看她,小萝莉冲着她露出一个甜甜的笑,融化了何琴的小心脏,恨不得把小萝莉当作自己的亲闺女来疼。
可怜周清这个被冷落和没人疼的亲闺女了。
此时,外面的天早已黑了,顾惜文开车去送白芋,周清则回到房间敲着键盘,过了一会儿,她放在桌子上的手机响了。
是出版社责编的电话,之前打过电话要谈合作的,这几天忙事情,她就给忘记了。
前几天,周清就辞了这份没前途的工作,准备全职,也为以后的事业规划了道路。
她的生活越来越好了……
被关押的郑彬,每日除了三点一线,每天奔走在工作的地方,监狱宿舍和放风的围墙。
一星期出工五天,一天学习,一天休息。
郑彬的工作是粘娃娃的眼睛,每天对着这一堆玩偶,重复着同一套枯燥乏味的动作。从一开始心有不甘的愤怒,到现在渐渐的麻木不仁。
中午吃过一顿还算丰盛的饭菜,休息了片刻,又回到了工作岗位上。
一天,就在这样如提线木偶一样毫无生气中度过,临近傍晚,吃完简单的晚饭,每天的这个时间,他们可以看一小会儿电视。
电视机前摆放着一排排小板凳,他们就蹲在小板凳上看《新闻联播》,郑彬进来的稍晚,板凳不够,只能蹲在地上撑着下巴看。
今天是难得的休息日,他们可以出去放风一两个小时,也只有这时,郑彬才能看见墙外升起的朝阳。
这高高的围墙和电网,拦住了外面丰富多彩的世界,也禁锢了他的人生和自由。
只有这一轮冉冉升起的朝阳,在提醒着他,这里不是不见天日的地狱,他还活着!
“9527,有人探监了。”
郑彬飞快的抬起头来,眼里闪过一道惊人的亮光。
下一秒,又似乎想起了什么,他眼里惊人的亮光很快变得暗淡无比。
像一个提线木偶走到穿着制服的男人面前,带上手铐后,经过长长的走廊,他无精打采的看过去,果然又是她。
自从他被关押后,除了她以外,就没有别的人来探监过。
其实,每次听见有人来探监,郑彬无比期望那个来看自己的人是他。
白芋,这个刻在他心头的名字,也是他在这样看不见光明的监狱里,唯一活下去的信念。
每天在这样平静繁杂混吃等死的日子中度过,才过去了短短几个月,却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偶尔,在为数不多的梦中见到了白芋,郑彬害怕的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记不清他的脸了。
他不想见到这个女人,可是除了她,他再也无法从别的渠道,听见和白芋有关的消息了。
他就像一个行走在沙漠上的饥渴旅人,只要给他一点水喝,就能让他继续在这个艰苦困难的环境下存活。哪怕这杯水里藏着剧毒,他也甘之如饴。
果不其然,这一次,她又在提起了自己的兴趣后,便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到顾惜文身上。
特别是提起她们三个一起去西藏旅行,穿过无人区的途中,白芋的腿摔伤了,一路上顾惜文有多么细心的照料他的饮食起居。
听到这里,郑彬握紧了拳头捶在木桌上,发出了重重一击的声音,很快,挨了旁边执法人员的一记警告。
周清撩起眼皮子,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郑彬,现在的结果我很满意,故事就说到这里了,以后我也不会再来了。”
郑彬脸色苍白,飞快的看向她,“你怎么可以不来,你做这一切,不就是为了打击我吗?”
周清早已放下电话筒,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朝他挥了挥手,转身离开了。
有人提醒他探监的时间到了,郑彬飞快的抬起脑袋,抓住了旁边的栏杆。他不能回到监狱,这一次回去了,他以后就再也听不到关于白芋的消息了。
郑彬死死的抱着栏杆不撒手,心有不甘的想。
果然,至那天以后,郑彬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了。
也听不到一丝关于白芋的消息,郑彬每天的生活就像行尸走肉一般,每次放风的时候,他总会抬头望着那轮升起的朝阳,心里总在想,要是他能逃出去就好了。
望着这片高高的围墙和电网,郑彬知道想要从这里逃出去,简直难如登天。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监狱宿舍里的人换了又换,走了好几拨人,唯独他一直呆着这里。
偶尔睡完觉,从枕头上掉落几根银丝,郑彬知道他老了,比不上从前了,可是那又怎样,他现在的日子比地狱也好不到哪去。
放风的时候,他总会痴痴的仰望着那一轮冉冉升起的朝阳,缅怀曾经过去的人或者事物……
【叮,恭喜宿主完成任务,奖励一百积分。】
☆、第45章 始乱终弃状元郎
“小姐,奴婢刚才去前院遇见了程公子,这是他刚摘的花,可香了。”丫鬟小菊蹦蹦跳跳的跑过来说。
周清此时坐在凉亭里,旁边有丫鬟小梅给她打扇,一阵阵凉风,也赶不走炎热的燥气。
闻言,目光落到小菊手里的那束颜色绚烂的花束。周清的嘴角扯了扯,拿帕子擦了擦额头冒出来的汗珠,开口说:“一束野花罢了,即便再香,也比不上花园里的花,那些才是真正的国色天香。”
这句话,是原主夏木槿一开始拒绝程渊的话。
这时的原主,对程渊这个人并无任何好感,只知道对方是父亲的挚友,如今来投靠她们家的。
小菊脸色僵了一僵,看着她犹豫的说:“那我把这些花拿去扔掉?”
周清没搭理她,对着小梅说:“你去冰库给我端些冰块来,我热得慌。”
小菊有些手足无措,跟着小梅一块下去了。
等到人都走了,周清一手拿着团扇轻摇,一手撑着额头,让自己的思绪静下来,好好琢磨着眼下的局面。
这本小说是讲一个穷书生上京赶考,经过重重困难,最后金榜题名,还娶了一房如花似玉的娇妻的励志奋斗史。
这房娇妻,自然不是原主,是当朝户部尚书的嫡女,两人的结合,成就了一段流芳百世的千古佳话。
而原主,不过是程渊走向功名利禄的一块脚踏石。
原本许诺原主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诺言,最后被一个“奔着为妾”的理由,将原主打上了妾室的标签。
可笑的是,大部分人不但不觉得程渊是个背信弃义的渣男,反而更觉得他贤良方正,乃栋梁之才。
最后却念及旧情,纳了一个不合礼教、私自奔逃的放□□人做妾,可见其是一个痴情绝绝的人物。
在所有人都在称赞程渊的同时,也忍不住朝原主踩一脚。
认为她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能够得到程渊的垂爱,肯定上辈子烧了高香。
成为程渊的妾室,是一个无法逃避的事实。
原主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听见旁人对她的诋毁,整日里以泪洗面,没多久就郁郁而终了。
这是一个崇尚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程渊通过科考成就了自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状元郎。
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走上人生巅峰的成功人士,周围自然免不了巴结讨好的人。
而原主不过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大家闺秀,她追求自己爱情的行为,放到这个保守的古代来讲,的确是不容于世的另类。
更多的原因是,原主不过是一个无名小卒,而程渊却是金榜题名的状元郎,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这一次,周清不会再继续走原主的老路……
“小姐,蜜水来了。”丫鬟小梅说。
周清收回飘飞的思绪,抬起眼皮子看了一眼,还以为是什么可不得的吃食,原来就是一碗放着冰块的水。
不过,她现在浑身燥热,后背都出了一层薄汗。
周清也顾不得什么,端起碗小口小口的喝了起来。
清甜的滋味,淡淡的蜜香,挟裹着一股子冷气涌进了喉间,瞬间抚平了她躁动不安的情绪。
小梅见她额头脸颊挂着汗珠,细心的拿起了桌上的团扇,给她打扇。
喝完蜜水,周清抬眸扫了一眼,没看到小菊的人,这丫头心太野,在她身边是留不得了。
原文里,程渊之所以能和原主成就好事,还多亏了小菊从中牵线搭桥……
要是没有小菊这个胳膊肘往外拐的丫鬟,程渊又怎么可能知道她的喜好,来讨好原主?
现在的剧情发展到,原主和闺中密友去郊游,被程渊看见后惊为天人,当下还作出了一首夸赞她美貌的诗词。
程渊将这首诗词写在一把折扇上,要来送给原主,却被原主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见到相貌堂堂的程渊,原主虽然羞红了脸,但也知道男女授受不亲。
对方此举于理不合,而且可以说得上是唐突轻浮。
见到佳人脸色难堪,一瞬间程渊也想明白了。
他刚才头脑一热,就不管不顾的闯过来,实在是惊扰了她。
后来,又见到她身边跟着的丫鬟,当时只觉得有些眼熟。
后来在夏府相遇,他才知道原来自己上次唐突的佳人,竟然是夏府的千金!
后来,便想到通过她身边的丫鬟,来表达自己的歉意这个方法。
这本小说里的男主角程渊,家世不过是小镇里一个平凡普通的人家。
父亲是一个郎中,会医治些普通伤寒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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