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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的元帅宠妃-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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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都消失了。
  那阵法逐渐淡去黑亮的光芒,最后消失殆尽。
  云乾涵才惊觉自己的左右中指好像被什么冰冷的东西冰了一下,低头一看,自己的左手中指上有个墨色的像是一个什么鸟类右边羽翼的小翅膀的纹身。
  “从此之后,你活着,我活着,你死,我也会死亡。”水凡明亮的眸子中闪着倔强和认真。
  云乾涵嘴角抽搐着,不知道这是好还是坏,自己是人类寿命在精怪眼里是短暂的,可这个少年却要和自己同生同死,只为了自己给了它名字吗?
  如此就可想而知之前的日子,过的如何苦涩。
  “我们走吧!水凡。”云乾涵露出了紫寻愿意不惜忍受万虫噬骨的疼痛,也要守护的温暖笑容。
  心中却想着等回去了见到了夜奕在问问也以如何解除这种平等的契约,她不想自己死了之后,让水凡也跟着自己一起死去。那是没有必要的死亡,可以好好地活着,为什么要一时意气的死亡呢!
  云乾涵一直认为人死了,却被活人记得是一种幸福,也是生命的另外灵魂延续。
  “你知道么?死了的人千古不变的都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被活着的人记在心中,而且活在记忆中的是最美好的。”云乾涵伸出手拉住了水凡那并没有什么温度的手。不过她自己的手也是冰凉的,所以她并没有觉得水凡的手又多凉。
  “能遇到一个愿意接纳被追捕封印被世人厌恶的我的你,我的生命已经圆满。你死了,这个世界上,大概没有人会愿意把我当一个常人看。”水凡似是看出了云乾涵想说什么,平静的勾了勾本就是有着笑痕的唇,让人看起来好像在浅笑,可是云乾涵却在水凡的脸上看到的是满足,知足后的执拗和坚持。
  云乾涵发现自己竟然无法说服对方,因为她知道自己之所以能如此冷静的面对被人们畏惧的孽兽,不只是因为她觉得身为孽兽的水凡可怜,更多的是因为她在水凡的身上看到了来自异世的自己的影子。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她,没有这个世界人的常识,当然也就没有相应产生的畏惧恐慌。
  自己若不在了,还能有谁可以和自己一样把水凡当个平常人对待?
  说着连自己都不信的谎话,实在是没有什么意义。
  水凡宽大的衣袖一甩,云乾涵就觉得自己眼前一道暗红色的光闪过,身上没有多日不洗漱摸爬滚打的潮湿汗臭还有血污的味道,睁开眼睛,看了看自己的身上穿的衣裳恢复如新,就连因为撕打乱的和个烂草窝的长发,都一丝不苟的和往日一样,高高的用玉冠束在了头顶。
  看着水面映照出来的自己倒影,云乾涵的惊喜毫不掩饰,可是随之而来的胃的胀痛。
  用手捂着胃,抬头看像了站在自己旁边的水凡,那是一张让你完全看不出它是来自地狱的孽兽的白皙透着粉红的娃娃脸,扑闪着那双如蝶翼般褐色长密的睫毛下是血红色闪着暗黄色的瞳仁,如泛着水一般透着一股清新脱俗的灵气,小巧的鼻子,樱桃点点的粉红笑痕唇瓣,让人看了想一亲芳泽,栗子色的蓬松卷发让她看起来个可爱的小猫咪充满野性又不失天真。凹凸有致的身材被酒红色说不出是什么材质的丝绸被包裹着,长裙垂地,束腰宽袖。
  身材娇小容貌可爱,只是这个是刚刚那个阴柔的少年吗?
  “我幻化的人类模样,喜欢么?”似乎看到了云乾涵的呆愣,水凡的脸上露出了可爱讨巧的笑容,同时露出了两颗小虎牙。
  “长得这么妖孽真的好么?”云乾涵虽然这样说着,但是眼里是毫不掩饰的喜爱,看着这样可爱的长得像个小女孩,却有着成熟女人身材的水凡,云乾涵吐了吐舌头,手不由自主的伸了出来,在水凡的那蓬松柔软的脑瓜顶揉了揉。
  像摸可爱小狗的感觉让云乾涵笑得和偷了腥的猫一样,以前在家的时候出门逛街,遇到谁家大人抱着可爱的小宝宝,她都会偷偷的在大人不注意的时候,抓抓小宝宝的胖乎乎软绵绵的小手,每次摸到小宝宝的小手成功后,云乾涵都会暗暗地开心好久。
  啧啧,这种感觉已经在来到武世皇朝后就没有出现过了,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却出现了。

  ☆、第119章 情人节番外

  二月十四初七。
  我想得到一份牵了手就会结婚的爱情,可是我却生在了一个上了床也未必会有结果的年代。《万雨墨日记》
  对情人节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概念,还是夜卿若上初二的时候,那是刚过了年学校开学,她亦如往常的背着自己的黑色双肩书包,别的同学都很少有背双肩书包的了,基本都背着单肩书包,所以背着双肩书包,而且又不是和其他女生一样充满可爱和鲜艳颜色,在人群里就显得格外的扎眼了。
  那天上学下了校车,背着她那类似登山包的黑色双肩书包,她手里还拿着从书店租来的一本厚厚的玄幻小说,习惯的将空着的手放在肥大校服的衣兜里,才有安全感。
  和几个熟悉的同学微笑着打了招呼,就想往自己所在的班级教室方向走。
  被一个比自己高出很多,穿着学校篮球队球服的男生挡住了去路。
  男生的皮肤是常常在阳光下训练的健康小麦色,长的十分阳光,声音处在变声期,说起话来有些低沉。
  “毕同瑞。”男孩笑得有些羞涩低着头看着女生里来说,一米七的身高,已经是上体育课,或者课间操的时候都是站在前面两个的,不过和自己对面占着,刚到自己肩膀的身高,还是显得有些娇小。
  天蓝色的校服放眼望去,这个学年随处可见,而且传言是所有学年校服中,最丑的校服,穿在她身上松松垮垮的可是她却没有穿校服的裤子,而是穿着黑色的牛仔裤让她看起来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子,可是却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精神,还带着些女生身上少有的英气。
  原本只是略低着头看着她自己脚上海蓝色的运动鞋,她有些惊愕的抬头看着男孩,似乎没明白男孩是什么意思。
  拦住了自己的路就是为了告诉自己名字?
  夜卿若眨了眨眼睛,迷茫的扬了扬头,看像男孩。
  男孩将手里的那个学校小卖店卖的白色卡通信封,塞在了夜卿若手里。
  住校的学生平时是不能离开学校的,学校的小卖店有所有学生日常需要的东西卖。
  夜卿若愣然的看着手里多出来的信封,又看了看那个将信封给了自己,就有些落荒而逃跑掉的男生背影。
  撇了撇嘴,将信封夹在了自己手里拿着玄幻小说里回了教室。
  坐在座位上,将自己上课需要的书本和笔记本准备好了,从玄幻小说里拿出了那个叫毕同瑞的男生给自己的信封拆开。
  雨墨:
  第一次在篮球场上看到你,就想认识你。运动会的时候看到你跑了八百米,还跑去扶同班的女生,我就过去帮忙扶,你笑得好美。
  经常在班级的窗户偷偷看着操场上的你散步,打球,每次校队训练看到你坐在双杠上看着篮球场比赛,就会脸红的想是不是你在看着我。
  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暗恋了你这么久,终于暗恋了你一年后的情人节对你说了出来。
  我的初恋。
  信上写的不多,一张大笔记那么大的信纸上,空白了大片。
  那是比自己大了一年的男生,字写得并不是很好,体育生而言,也算可以了,夜卿若的视线落在了男生的班级,男生写得班级,是学校重点班。
  那是夜卿若第一次被人告白,第一次收到情书,第一次知道情人节是人们情侣告白的好日子……
  后来夜卿若拒绝了男生,但是他们成了最好的死党,他们一起打球,一起吃饭,一起吃饭,可是也正因为如此,夜卿若成了女生们的公敌。
  阳光校草的偏爱,让夜卿若知道人们的嫉妒是可怕的。
  想起了年少轻狂,坚持只做自己,对将自己陷入如何窘境,都无动于衷的日子,夜卿若笑得有些怀念。
  若是后来没有在大学遇到那个男生,大概毕同瑞多年不变的照顾陪伴,说不定这种细水长流的陪伴,真的会让两个人成为夫妻,毕竟一个男生八年不变的喜欢,为了可以更好的相处,愿意后退一步,从朋友开始做起。
  “在想什么,如此出神?”武则天已经下朝很久,在御书房和几个大臣处理了一下旱灾的事情,就赶了回来,因为还在过年,想多些时间陪在夜卿若身边。
  可是没想到自己没有让人通报,挥退了伺候的人,一进来,就看到撑着下巴,望着窗户走神的夜卿若。
  本是想着等会夜卿若就会回神,注意到自己的,没想到,自己都喝了一盏茶了,对方不但没有回神,反而脸上露出了悲怆。
  “俄……”夜卿若因为突然的开口说话的武则天声音,被吓了一跳,身体打了个哆嗦,拖着下巴的手一抖,手一空,下巴颏差点磕到桌子上,浑身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
  陷入了遥远的回忆,竟然有些忘记了自己现在身在何处了。
  呆愣了几秒,头脑空白了几秒钟之后,夜卿若目光中的呆愣才消失。
  大脑恢复了正常的运转,坐正了身体,看向坐在自己对面目不转睛的看着自己的武则天。
  勉强的给了武则天的一个歉意的笑容。
  她知道自己有可能永远都回不去了,而想在这里尽量不改变自己原本的生活,就只能依靠武则天。
  这里是武则天的世界,这里是武则天的后宫,只有武则天的宠爱不变,自己才能安生。
  忽然觉得自己真的是很可悲,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也变得和武则天的那些后宫女人一样了,为了生活而谋划着。
  只是那些女人为了家族想要获得荣宠,而自己想在这里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虽然目的不同,可是结果是一样的。
  好在身为一个现代人,她还是很了解武则天的,哪怕这里和她所知道的那个武则天所在的朝代不同,但是武则天有些地方还是和书上记载的相同的。
  对于一个君王而言,缺少的是安静陪伴,是知己,是一个赶在她面前说实话的真实存在,更是一个不干涉政务,却能理智为她出谋划策,不将她视作主子,而是把她看做和自己一样平凡的人。
  扶额的摸了摸额头上早晨睡迷糊了,磕到桌角撞破了的地方,叹了口气。
  看来想要安好的活在这个后宫,自己真的除了做个宠妃,没有他选。
  后宫里从来不缺少如花美女,更不缺少才子。
  论身段,她绝对不如新入宫的那些娇媚的异族女子,论容貌,她更不如那些在选秀中万里挑一选中的大家闺秀,论才华,她更是不如这武世皇朝的本土人士。
  她除了坚持做自己,更要做个不变却时刻吸引武则天眼球,来自异世的自己。
  时不时都要拿出可以惊艳到武则天的东西。
  在武世皇朝生活了这些日子,她已经深到刻骨的体会到国师当日对自己做个宠妃的良苦用心了。
  武则天的一笑一怒,都连接着自己的生死,武则天是天子,伴君如伴虎,是千古名言的警示。
  “在我的家乡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夜卿若因为窗户缝隙中透进来的冷风,打了个冷颤,声音带着些凄凉和怀念。
  “今天是什么日子?”武则天虽然喜欢夜卿若像画里走出来的谪仙般气质,可是这样安静眉宇中带着回忆和对过去的怀念模样,让她看了心疼。
  “在我长大的那个世界,每年的二月十四日是情人节。”夜卿若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眼睛,眼睛瞬间蒙上了一层水雾。
  “每年的今天都是人们互诉爱恋,或者和自己的情人爱人一起庆祝的日子。”夜卿若小小的叹了口气,捂住自己有些翻腾的心口。
  “陛下,你愿意陪我过这个节日吗?”夜卿若似乎云淡风轻的开口问,可配上她那水汪汪中带着些期待,又怕被拒绝的胆怯,却格外的让人想要将她搂入怀里,好好的安慰。
  “我会一辈子都陪着你过所有的节日。”武则天站了起来走到夜卿若所在的那边,将夜卿若揽入怀里。
  “你们那边今天应该送什么表达心意?”武则天因为夜卿若那冰冷的手皱了皱眉,屋子里早早就放置了炭火盆,可是夜卿若的手却从来都没有真的暖过,就算自己总是握着她的手,想要给她暖手,可是她的手就算捂热了,一离开自己的手心里,就又没了温暖。
  御医说她是体寒,但是调理了这么久,怎么就一点起色都没有,这些没用的御医。
  “巧克力,玫瑰花,娃娃,戒指,钱包,腰带,蛋糕……”夜卿若似乎陷入了记忆的回旋。
  接收到了武则天不解的目光,夜卿若腼腆的笑了笑。“好像我在和你要东西一样。好害羞。”
  “傻瓜。你不是这里的人,我不是你那里的人,不了解彼此所在环境的风俗是正常的。不过巧克力,钱包是什么?”武则天笑得格外的宠溺。
  她知道夜卿若不是有心的,只是她想家了。虽然自己不能让她回去,但是只要是可以让她开心的事情,自己还是斯毫不介意多做一些的。
  “钱包就是这里的钱袋,不过我们那的钱包什么样子的都有。巧克力是吃的,但是我不会做。”夜卿若抿着嘴唇解释着。
  “既然是过节,那你就换一身艳丽的颜色吧!何况这还是在年里呢!”武则天为夜卿若顺着散着的长发,声音中带着少见的轻快。
  “去吧!我前面御书房还有奏章没有批,晚一点再过来陪你。”武则天摸了摸夜卿若的脸颊,叫来王喜备上龙撵走了。

  ☆、第120章 情人节番外(2)

  “喜欢么?”武则天站在上阳宫的一个角落里,手里拿着烛台。
  大殿内的四周点燃的红色烛火趁着一身红色纱裙的武则天格外娇艳动人。
  被王喜亲自引到了上阳宫的夜卿若,除了觉得有些奇怪倒是没有多想什么。但是当她到了上阳宫,武则天的寝殿门外,王喜就带着宫人宫女走了之后,她才觉得有些不对。
  武则天的身边从来不会不留下王喜伺候的,这今天是怎么了?
  带着满心的疑惑,推开了上阳宫的门,一股浓重的玫瑰花香扑面而来,满室的各色玫瑰花。
  夜卿若的嘴角抽动了几下,自己是不是嘴欠的说了什么!
  不然这夸张的摆了一地的玫瑰花是什么情况!
  但是自己真的是无辜的啊!
  自己其实是想做个花饼给武则天的,但是自己是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只是换了个衣服,然后让紫寻伺候了自己梳了个头发,就被王喜带着在梅园走了一圈,最后才被带到武则天的寝宫,这还是她第一次来到武则天的寝宫呢!
  不过这宫殿也太简朴了点吧?
  也不知道是因为把地方让出来,还是原本就是这样的。
  屋子里除了能看到的代表着皇族身份的黄色纱曼之外,还有那纱曼后面若隐若现的龙床,就只有这满室的玫瑰花,和大殿四周的红烛。
  “这是……”夜卿若打了个寒颤,抱紧了肩膀,虽然身上穿着武则天最爱的黑色狐裘,但是她还是觉得冷,在梅园里走了一圈,早就冻透了,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王喜一定要让自己去梅园走,所以她才会一直没有说。
  这会屋子里暖暖的,她更觉得冷了几分。
  “过来。”武则天脸上尽是笑意,像夜卿若伸出了手。
  夜卿若舔了舔嘴唇,咽了咽口水,总是觉得有点不大对的样子,可是她还是顺着那玫瑰花旁边特意流出来的一条肖缝隙,走到了武则天身边,将自己的手放在了武则天的手里。
  “我不知道你们家乡怎么送花,就把宫里花房所有的玫瑰花都拿来送你了。”武则天留意着夜卿若脸上的表情。
  夜卿若有些哭笑不得,自己早就该想到的,武则天脑袋里的东西,和自己是不同的。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人送花,能送一屋子呢!
  难怪这屋子的玫瑰花什么颜色都有了!
  听这话的意思把把宫里所有的玫瑰花都送过来了。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王喜非要让自己在梅园走走了。
  是在给武则天布置这些争取时间。
  “喜欢。不过太惊讶了。”夜卿若主动的在武则天的脸颊上印下了一吻。
  “你喜欢就好。以后宫里除了你藏雨轩,都不准花房在送玫瑰花。”武则天明显是可以为了美人一笑,不惜千里送荔枝的君王。宠人的时候可以把人宠上天,疼人的时候让你置身天堂……
  “陛下,其实你知道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玫瑰这种浓郁的花香。”夜卿若嘟了嘟嘴唇解释着,开什么国际玩笑啊!
  以后后宫就只有藏雨轩有玫瑰花,这不是没事找事,往死里做么!
  现在就已经是出头鸟了,还非逼着人对自己开枪不成?
  独宠一身就足够让后宫的那些人和自己拼死拼活了,再加上个玫瑰花垄断,那不是在自己脑袋上贴着个向我开枪的邀请帖吗?
  为了个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的东西玩命,这种刺激还是免了吧!
  “那就留着,每年的情人节,一起送。”武则天不容置疑的样子,让夜卿若成功闭嘴,她很清楚武则天虽然宠自己,但是只要亮出君王的威严就是不容拒绝。
  “那我就谢谢陛下了,以后我就可以做更多的香皂,护肤品拉!”夜卿若俏皮的冲着武则天眨了眨眼睛,吐了吐舌头,一副得到了什么新鲜玩具的开心样子,十足十的讨好了武则天。
  “藏雨轩小了点,而且冷僻,不如换个宫殿吧!”武则天将手中的烛台放在了旁边。
  她喜欢穿着水清色的夜卿若,哪怕那种烟雾般朦胧的颜色,和白色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裙摆和袖摆上银线绣着的梅花暗纹,让她看起来冷艳不失纯真恬美。
  被那闪烁着的水眸看着,好像三九寒冬被熊熊火焰温暖。
  “藏雨轩挺好的。我也住惯了。只要心近,在遥远的距离都不是问题。”夜卿若极致认真的笑眯了眼睛。
  得不得宠其实不是看有没有换宫殿住,而是看那住宫殿的人,能不能把冷宫变成椒房殿。
  宫殿的位置不在于和武则天的御书房距离多近,而是在武则天有没有心愿意多走些路。
  “好。心近就好。”武则天有些痴迷的看着夜卿若还没有散尽的笑意。
  武则天拉着夜卿若走到了那些黄色纱幔后面,这个时候夜卿若才看到这被些纱曼把上阳宫分为了两半。
  一半是外殿,一半是内殿。
  内殿里一张黄金打造的龙床上铺着绣着金龙腾云驾雾图纹的金色被褥。
  巨大的梳妆台,还有一张明显是新搬过来的枣红色木桌和两把椅子。
  若说为什么知道那木桌和椅子是新添的,因为太过突兀了,完全无法和这殿里的东西融为一体,太过格格不入。
  桌子上放着两荤两素一汤一冷拼。
  夜卿若惊诧的看着武则天,她可是知道武则天从来不在寝宫吃东西的。
  “虽然东西都是他们切好的,不过是我亲自掌厨的。坐下尝尝看我的手艺。”武则天微笑中带着些得意和期待。
  “陛下……”夜卿若的眼中泪光闪动。
  其实我真的没有你想的那么好,你真的不必如此真心对我。
  你如此真挚的对我,我怕自己会受不起,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你给的太多,我会情不自禁的想要更多,我是个贪心的人!
  “别哭!哭了就不美了。你喜欢以后每个月的初一十五我都做饭给你吃。我可是会做很多菜的。”武则天拉着夜卿若的手来到木桌前坐下,从袖管中抽出丝帕为夜卿若擦去眼睛亮晶晶的泪滴。
  夜卿若抿唇而笑,腮边还有刚刚滚落的泪珠。
  夜卿若当然知道武则天会做很多菜。
  李世民病中的时候她和李治一起伺候在侧,那个时候李治吃的东西大部分都是她做的,后来她回宫,在王皇后身边伺候做婢女,王皇后也经常让她伺候她和李治的饭食,身为武才人的时候她充分的体现了,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
  “先喝点汤。”武则天为夜卿若拉开了椅子,让夜卿若做好,才笑得温柔十分的贴心的舀了一小碗汤放在了夜卿若手里。
  距离武则天上次伺候人用膳,大概是她从感业寺被李治和王皇后接回宫的时候,太久之前了。
  但是那个时候她是为了讨好,为了在后宫里站稳,发自内心去照顾人呵护人还是第一次。
  “虫草花野鸭汤。尝尝看,你贫血体寒严重,我多加了红枣和姜哦!刚才你一路过来一定是冷了,暖暖身子和胃,在吃饭。”武则天的声音带着暖意和低柔,让人无法抗拒。总是夜卿若从来不喜欢喝汤,她还是乖巧的点头,然后端起碗,用汤勺小口的喝着,说真的这汤很鲜美,可惜她也就是能喝的下去而已。
  “鲤鱼跃龙门。你最爱的酸甜口。”顺着武则天筷子落下的所在,夜卿若才发现,武则天口中的那条鲤鱼跃龙门,其实就是一条被炸酥了皮的鱼,那鱼尾向上卷起,身上淋着糖醋浇汁。
  “好吃。”吃着武则天夹给自己的那筷子鱼肚子上最好吃,而且没有小刺的鱼肉,酸甜适度的酥软口感,让夜卿若幸福的笑弯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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