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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魅惑天下-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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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里写满了欲、望与渴求:“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你不要再离开我!”
我回身,认真看了看他的脸,然后抬手甩了他一个耳光:“我以前没发现你这人这么恶心。”
然后挣脱胳膊,朝温言的方向追去。
好在温言是千金体质,走得并不快。我迟走一步还是能追上。
“言儿,你听我解释!”我拉住她。
“你放开!”她一把甩开我的手,哭了,“别用你的脏手碰我!”
脏?
我懵了。
我心*的女人,说我……脏?
她哭得梨花带雨:“我不知道你到底要怎么样,我不知道你到底喜欢男人还是女人,我只求你放了我,放了我吧,别再这么折磨我!你想要周文,我给你!从此我们两清了,好不好?不要再来找我,不要出现在我的世界!我求求你!”
已经立春,我却觉得身子比冬至那天更彻骨冰凉。
她的心里,到底是怎样想我啊?认为我就是个专门跟她作对、一会说喜欢她、一会又抢他男人的变态么?我就以折磨她为乐么?
为什么我们之间会变成这样?
我!不!甘!心!
“你听我解释!”我再忍不住,有些粗暴地按住她的肩膀,拼命摇,“你给我冷静一点,先听我解释!”
“我不要听!不要听!”她捂住耳朵,拼命摇头。
“你必须听!”我掰开她的两只手,吼。
“我不听!”大小姐的任性与吼声不输给任何人。她挣扎着抽出手,乱挥乱抓。
就这样,我们两个扯扯闹闹成一团,终于,“嗤啦”一声,我的衣服自衣领,顺着纽扣被她生生撕拉破了一大块,甚至脖子上也因为她的用力过猛而被抓出了几道紫痕。
她怔了怔,突然又像想起了什么,伸出手:“我的玉坠还我!”
玉坠?这个词终于让我已经发热到完全不能思考的头脑恢复了一点理智。
玉坠?
唔,那个东西……
我这才想起,当日给她治病时,那个仗势欺人的狗腿子把那玉坠拿走了。
“丢了?”她见我思考良久,眼中的哀伤与愤怒更盛,咬唇点头,“好,好……丢了更好,更好!”
“不是这样!”我赶紧解释,“不是丢了!是那日去你们府上为你看病,你们相府带路的非要收引路费,我当时身上没带银子,但你的病又不能拖,所以……我就给他了。”
“我们府的下人要收引路费?”她失笑着重复,似乎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你怎么不说我爹爹去上朝还要给皇上上朝费啊!”
“我,我说的是真的。”我给她的笑气得有些结巴了。
“够了顾倾城!”她摇头,“你不要再编借口了。这块玉,我不要了。”
深吸一口气,她续道:“不管你是拿去卖了、当了,还是送人了,都无所谓了。这块玉,我不要了!就当……我被狗咬了一口,撕掉了一块玉。”
“你……”我气极,情不自禁抬手给了她一巴掌。
她居然骂我是狗!
我这么疼她,她骂我是狗!
“你打我!”她不可置信地看着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打过我。顾倾城,你以为你是谁?”
我……
我看着自己的手,心空到没有一丝重量。
刚才看她改称她表哥为“周文”,我还没有感觉。如今被她直呼“顾倾城”,我才真正有了被拒绝得很彻底的切肤之痛。
“是你先骂我是……”我只能挣扎着解释。
“我骂你?哈……”她含泪笑,“你知道那块玉对我来说代表着什么吗?我记得我当初给你时就说过它对我的意义吧?它是我爹爹最珍视的玉,说是留给我……”
她没有说下去,而是用手背揩揩眼泪,瞪着我。
见她如此,我的心不自觉软了下来。
声音也软了下来:“我知道我不该弄丢那块玉,可那真的是你们相府的下人拿走的。”
“别骗人了。谁都知道我爹爹一身清廉,我们相府也治家极严,怎么会有这种下人收‘引路费’的情况!”她昂着头说。眼里,有着不可动摇的坚定。
“你怎么知道没有?他收了会跟你说吗?他们那些人为了些名名利利,什么空子不敢钻啊?再说,去你们相府的一般都是所谓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那种男人尤其*面子,即便被下人含笑占了便宜,也是不会去跟你爹说的呀。因为那些事说了就显得他们小气啊。他们都是王孙公子哥儿,那点小钱装大度一笑就过去了。”我无奈认真地跟她解释。
“呵,呵呵。”她笑。
“你笑什么?”我不解。直觉她笑的含义不善。
“他们男人都虚伪*面子?”她盯着我,半晌,一字一句,“顾倾城,你是不是仇视男人啊?你玩男人玩久了玩出心病了是不是?你变态啊?”
我能听到自己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
我敢说,这是我这么多年,听到最受伤的一句话。
按着心口,我深深深深吸气,半天,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还动着。
不再解释。
手有些颤抖,从腰间翻出母亲留给我的玉佩,取下,放到她手上:“那块玉是你父亲给你的,这块玉也是我母亲给我的。你那块玉很贵,我这块玉……也不便宜。上次比较了一下,应该是同种材质……我把这个玉佩赔给你。”
说完这些,像做完了最累的事一样,我闭上眼睛,转身晃晃悠悠回程。
1、28焕新生
头晕眼花。
一会热一会冷。
整个人仿佛不在活着一样。
躺在床上也不知道自己是醒着还是睡了;醒着想起她对我那些话的样子,难受得无以言说;真想就这么睡过去。睡着了偏又梦见她把那些话再说一遍,让我心惊而醒。醒来无奈地发现睡着还不如醒着……就这样,反反复复;睡睡醒醒;怎么都不对。额头烫了又退,退了又烫……有时候都有那么一刹那我都感觉自己快死了。
甚至;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一个活人在自己面前熬药、端水;忙来忙去;我都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熬药的自然是南风。
自那日摇摇晃晃从温言面前离开后,他就一路扶我来此。
他说是男人,却比女人的心思更细腻;知道我大概也没精神见那个什么苏茗,就直接带着我租了一处僻静的别院,让我静养。然后我当天晚上就发高烧,他请了大夫,一直给我调养至今。
“女公子,好点了没?”他将我的头放在自己怀中,腾出手给我喂药。
“唔。”我不置可否。不想骗他,也懒得说话。
他伸出手,在我额头摸了摸:“怎么又烫起来了!”
“没事。”我闭眼回。
是没事。如今生死都感觉不到,发点烧又怎样?
懒得与他再多话,闭着眼歪在他怀里,迷迷糊糊就想睡。这一刻,就自己骗自己,当那怀抱是温言的吧。
“女公子……”沉默里,他突然开口,沉吟了半晌,道,“要不要我给你把温姑娘找来?”
心被震动了一下。
温姑娘……温言?唔……
说不想见是假的。可是,见了又如何?更何况,她如今不想见我吧?
“算了。”我说。就这样吧,生也好,死也好,都是我自己找的。
“可是你……”他还想再说什么。
“我说算了!”难得聚起力气,斥。
然后,搂着他的胳膊,沉沉睡去。
等我醒来,已是第二日午后。
说是午后,却无半点日头。因为外面纷纷扬扬,下的都是大雪。
“瑞雪兆丰年。”小时候,母亲总如此说。
虽然没见过母亲种地,但她对这些似乎很清楚。似乎,她以前是农家女。
唔,母亲……如果她是温丞相的妹妹,那应该是一个深闺小姐啊,怎么会懂得这些农家事呢?
不对,一定有什么不对。晕晕乎乎,一想这些头有些疼。唔,算了,算了……我摆摆头,不再想。
那些东西,就别再想了吧!
抬头再看窗外,大雪如鹅毛飘洒,地上早已被铺上一层层的白。整个世界,白白的,全是雪。
这感觉让我心也跟着简单起来。
是啊,天地一色,唯有纯白,宛如……新生。
深吸一口气,我对自己说:好,从现在起,我也重新开始!
以前的所有,就当是上辈子的事吧!就譬如,我顾倾城,死过一次,以前种种都跟着死了。而现在的我,是一个重生的开始,像一个新的生命。那么,以前的那些人,与我再没关系了。
如此想着,看着外面雪白的世界,我的心也渐渐澄明。
有时候,有些东西一旦想开了,你的所有也就正确了。
而我,当顾倾城死了后,我也就迅速恢复了。
说也奇怪,大夫还是那个大夫,药还是那些药,但我的病却奇迹般的好了。
这让南风高兴得天天见我都咧着嘴。
看他那么高兴,我心里暖暖的。是啊,这世上,总还是有那么一个人,是真的关心我。
“女公子,我们现在要去哪?”等我的病彻底痊愈之后,我开始收拾东西。一边的南风站在旁边憋了半天,终于问。
“自然是去找苏茗了。”我微笑,继续收拾东西,“这放榜的日子就快到了,他跟我的约定之期也到了。”
“你真的打算嫁给他?”南风急了。
我有些好笑,回头对他眨了眨眼:“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他有些赌气地别过头,坐到一边。
我也懒得哄他,只吐吐舌头,便继续收拾东西。
对付男人,最下等的女人发脾气,中等的女人会哄他,上等的女人懂得捧他。而只有女人中的女人才知道:所有的办法,其实都不如一个,那就是……晾着他。
因为男人是很贱的,你发脾气固然不好,但若天天顺着他,也同样不讨他的心。但如果你晾着他,他过了一会便会自觉无意,跑来找你。
果然,南风在一边赌气坐了半天,见我没有丝毫要哄他的意思,也就自觉无意,跑来帮我收拾东西了,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我掐的时间没错。等我回市区找到苏茗,刚好放榜。
毫无意外地,他名列榜首。
“倾城你回来了!倾城,我是状元了!我是状元了啊!哈哈哈……”他一见我回来,便欢喜地握着我的手,像个孩子一样雀跃。唔,不像孩子,一个雀跃的孩子,眼里只有快乐;而他的眼里,除了快乐,更有一种隐含的光芒,那种光芒,我想我认识,叫欲望。
“恭喜!”我说。
“嘿嘿。”他掩饰不住,傻笑。
我也微笑,让脸上闪着柔和的光,仿若一个宠着自己丈夫的女子。
等他从狂喜中恢复过来,想起我们的婚约,已经是晚饭后的事情。
“倾城……”在饭桌上,他就要握我的手。
我没有退缩,却没有要接话的意思。
“倾城……”他握着我的手,摩挲,“辛苦你了。”
唔,有点发达的夫君对糟糠之妻的口气。不过可惜,我不是辛苦为他的糟糠,而他……呵,如果我真如糟糠,他只怕也不会还记得回来握我的手了。
“呵,我苏茗这一生,真是上天眷顾。”他昂然而笑,眼底却尽是温柔,“不止给我荣华富贵,还给我一个这么才貌双绝的妻子。”
我微笑,没有回答。
“我已经想好了。”他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深吸一口气,拍了拍我的肩,欢喜道,“等皇上的任命诏书下来,我就把娘接来,然后向她禀明我们的婚事,之后我们就立刻成亲。”
唔,不错的想法。刚上任便成亲,刚入仕的一应开支用度就有了——那些地方官商,岂有不趁机巴结逢迎之礼?
“你也知道皇上的任命诏书还没下啊?”我笑,眼里却是认真,“我们当时约誓,是要建万世功绩,成一代名臣,你这才刚中状元,仕途还未起步,就要急着成亲享乐了么?”
“呃……”他愣住,望着我。
“依倾城看,我们应该先接旨赴任,在自己的地方做出自己的政绩,再谈我们的婚事。大丈夫功业未成,何以成家?”我大义凛然后,又换上一副柔情面孔,“我相信,我的夫君,是一个有文采又有经世之才的人,定能位极人臣,名垂青史。”
他被我说得脸上也颇有激动之色,点头:“所言极是。”
想了想,又似有些不舍:“那你我……”
“放心。”我露出最甜的微笑,“倾城寸步不离,今生只伴公子。”
见他面上似乎还有不满足,我又加道:“公子,当日我们就说过,你金榜题名之时,便是我们定亲之日。公子若不嫌弃……倾城愿与公子,先行定亲。”
“好,好!”他终于展开眉头。
我心中却自有计较:定亲不同成亲,只是一种承诺,并不需要应承夫妻之实。
所以,他依然占不到我分毫便宜。‘
不过苏茗自然想不到这些,他兴奋地给他孤母写家书,一面报自己高中状元之喜,另一面回禀即将定亲之事。
三日之后,皇上的任命诏书下:
着其回往蜀中,领蜀郡知州。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两更,敬请七呆:)
1、29红妆谋
“小美人;过来陪本公子喝一杯。”我执杯扬臂,要揽那女子入怀。
小女子轻轻一笑;却旋了个圈儿,轻巧巧避了开去,“咯咯”笑着。
明明知道她用的是欲擒故纵;却还是被挠得心痒痒。明明这些青楼女子的风情手腕其实都不及我十分之一;却还是会被牵着鼻子走。
“你个坏丫头。”我点着她鼻子,笑嘻嘻摇头;伸手又要去抓。
“嗯~~人家哪里坏了?就是不会喝酒嘛!”那丫头嘟着嘴;嗔道。
我摇头:“你一个青楼女子不会喝酒?那这青楼也该歇业了。分明是只有在我这里才不会喝酒!”
她嘻嘻笑着;并不反驳。
我摇头叹息:“唉唉唉,你们这些丫头,都是被我宠坏了!一个个见了我都这个那个、借口多多。”
她“咯咯”笑:“是啊;谁叫公子你宠我们呢?我们呀,见了您,就是不会喝酒!”
话虽是顶着说,人却往我这边靠,搂着我脖子蹭啊蹭。这期间的亲昵,远不是普通的青楼女子对欢客的□卖卖。
我笑着摇头享受她由衷的亲昵。
我是真的宠她们。因为我不是公子。
虽也是寻欢,但同是女子,我心中自有一份怜惜之意,从不会在她们不舒服时硬逼着她们强颜欢笑来逢迎我。更何况,我虽叫女子吃喝作陪,却从未与她们越过雷池,经常是找姑娘对聊到天亮,有时对方困了就先睡,我给她们盖好被子后默默离开……这对她们来说,也是一份难得的宠*吧?
是的,我就是这样,把风月阁,当成我的家。
因为,我自己是没有家的。
自去年冬日来蜀中,已有一年了。我与苏茗在一起,也有一年了。但我从来没把苏府当成是我家。
其实苏茗对我极好,虽然已经定亲,但依然遵守承诺按照我们的约定在府内另辟了一个别院给我,平日里没有我的允许也不会随意在晚间踏入我的别院。然而,即便如此,我依然只当那里是个寄宿之所,多数时候是来风月阁住的。
或许,是因为我心里清楚:那苏府人生,只会占据我人生很短的一部分。
不过,说短已不短,我随苏茗来蜀中任职,已然一年。
还记得最开始来的时候,苏茗是不高兴的,因为蜀中距京城极远,这知州虽是个从五品官,对一个没有后台的初出茅庐的新科状元来说,不算薄待。但,这显然是一个野官,用苏茗的话说,就是“这就是个鸡肋官”。他说的有一定道理,远离京城,也就意味着远离中心权利的中心。但,他说的也没有道理——因为,这,正是当年我选择蜀中的理由。
当年想寻找一位男子做我的舟楫,载我扬帆直上。天下男人何其多,我却远走千里,巴巴来蜀中找人。
并不是没有筹划的:
京城男子多有后台,往上数个两三代,多少都是点京官儿,他们与其他官员子弟的关系也都是错综复杂,背景几乎全透明。在这种形式下,我以一个女子的身份插入其决策中心,很难。
而遍数天下九州三十二郡,没有一个比蜀中更适合我的!
首先,蜀中地处西南,几乎是朝廷不涉足的领域。在这个领域里,里面的人自成一派,少与朝廷有染,于是就少了许多是非,也就可以藏更多的秘密。如此,我以男子为舟楫谋策天下会适合得多。
其次,古往今来,蜀中都以人杰地灵着称。蜀中才子甲天下,是历来公认。我料想,若我找蜀地穷书生为舟,他日其金榜高中,必定被安排回故里,届时,我可以随行结识蜀中才俊,以将来为我所用!
第三,当年刘邦斩白蛇起义,就是在蜀中发迹,厉兵秣马,最终吞掉了强秦的万里河山,更逼霸王项羽自刎乌江!而武烈帝刘备,也是自蜀地建国称雄,分鼎天下!这些,绝对不是巧合!除了蜀地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之外,其地大物博,粮物富庶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众所周知,蜀地蓉城被誉为“天府之国”,被称为人间仙境,地上插根筷子都能发芽。所以,此地可以为天下粮草之腹。
当然,苏茗一个知州,以他的官位和志向,我还不至于期望他也厉兵秣马以图地位。但,却可以在这里一展拳脚,鹤立鸡群!
这一年来,我让苏茗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就是清廉克己。
小贪,则乱大谋。我明明白白告诉他,如果只图以前那几两银子而被人贿赂,那他的官即使不被查出废除,也只能做到知州为止了。原因很简单,他没有后台,若再无特殊政绩,根本不可能再有升迁之望。
第二件,就是严惩贪官。
民为天下之水,能载覆天下。所以,想要成大事,首先就要有名望。而所有的惠民政策加到一起,都顶不过一项“严惩贪官”。
因为只有贪官倒了,老百姓才能轻松为自己劳作赚钱。
更何况,这严惩贪官……还有另一样好处。我相信,不日即可体现了。
总之,我们就这样兢兢业业过了一年。一开始苏茗是憋闷的,因为作为一个十年寒窗的贫家子弟,突然一飞冲天做了知州,却不能收人贿赂只能依然过着两袖清风的日子,不啻为一种折磨。然而,我瞪着他,一字一句让他明白:欲升迁,必得得天子青睐;欲入天子之眼,必得有非常之功。
唯奉公克己,方显鹤立鸡群!
而这一年啦,我也没有让他失望:在我的安排下,他清正克俭的声名被广传千里,已传道京城天子耳中;而蜀中在其治理下,一年来也是官正民淳,海晏河清。不止官员里再无收受贿赂之事,民间也早已形成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习惯……
我相信,有如此政绩,苏茗不日将会被召往京师。
而我,在这一年内也没闲着:先后结识了蜀中第一名旦花晚晴,与妙笔写书人秋写意。
我相信,这两个人,将来会是我指点江山的无上利器。
当然,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也与舞纤罗成为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好友。
这不,我在这叫着姑娘陪我,实则是等舞花魁来换班呢。
舞纤罗贵为花魁,也有些派头,每月接客的日子是有定数的。若日子不对,不管你是公子王孙,还是腰缠万贯,都一概进不了她舞大小姐的的房门。
很不巧,今天就是不对的日子。
不过,这种日子,只对我例外。
她虽不接客,却在休息完了一天后,见我。
因为,我也是青楼中人。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第三更O(n_n)O~
1、30女儿酒
花晚晴曾经告诉过我;人最开心的,就是能将一幕幕生死悲欢、喜怒哀乐;演于人前。
秋写意曾经告诉过我,人最开心的,就是能随意挥洒自己的笔墨;把自己讨厌的人写死、把自己喜欢的人全都写成自己*人。
而舞纤罗告诉我;人最开心的,是在高、潮的时候才做、*。
花晚晴说那话的时候;我品茗含笑。
秋写意说那话的时候;我停杯皱眉。
而舞纤罗说那话的时候;我一口茶全喷了出来。
从此,我决定了:舞纤罗是我最好的朋友,凌驾于花晚晴和秋写意之上。
“那你……有过开心的时候吗?”我也曾试探着问舞纤罗。
她看着我好久好久;才幽幽叹息:“哪有一个青楼女子是在有高、潮的时候才做、*的呢……这些所谓的床第之欢,于我,不过是生存的手段而已。更何况,我根本……”
她想了想,看看我,似乎徘徊着什么,没再说下去。
我眨了眨眼,思考她的话。是啊,这世上,很多东西,是我们并不见得乐于做,却必须要做的。就像青楼女子不可能在高、潮时才做、*,我们也不可能在自己乐意时才做自己要做的事。就像我,当年走上这一条路,只是为了向那个女孩证明:男人做的事女人也能做,我顾倾城,可以将天下男子都踩于脚下。
所以,我才没有女扮男装去考状元、夺天下,而是固执地用女儿之身来夺取所有。
而如今,那个女孩早已不待见我,我也将其当成了我的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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