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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收割者[快穿GL]-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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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要这么做了,她才是真的被贺朝感染了智商。
  宋浅夕虽然不怎么聪明,还没发现很多时候是沈朝夕在刻意打压她名次的这件事情,哪怕是物理考试,虽然心里埋怨,也没有真的想过沈朝夕是在故意坑自己,但如果沈朝夕在她打了药的情况下,还比她跑得更快,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明晃晃的我有问题吗?!
  三千米的比赛,说来有些好笑,宋浅夕拧足了马达,一路狂奔,甩后面的选手三圈甚至是四五圈。
  沈朝夕不慌不忙,始终保持着排头的位置,慢慢和其他选手拉开距离,但也表现的不是很突兀。
  而钱多多一群人,则是生怕她没了力气一般,哪怕嗓子都喊哑了,还在扯着破锣一般的声音喊加油。
  跑到后面,沈朝夕的身体也渐渐出现了各种反应。
  一个高挑的人影,突然从人群中挤出来,跑到了她的身边。
  接过赵晚宸递过来的葡萄糖,沈朝夕仰头喝下,没有说话。
  赵晚宸一个眼神,送毛巾的同学就把毛巾递到了她的手里,眼睁睁看着和沈朝夕保持着相同速度的赵晚宸,给她擦去脸上和眼睛上的汗水。
  她的手很稳,时机也把握的恰到好处,半点没有耽误沈朝夕的事情。
  赵晚宸的出现,除了校领导,最先注意到的,就是贺朝。
  宋浅夕跑得太快,他实在是跟不上,只能到终点做好后勤工作,帮着端茶递水什么的。
  赵晚宸陪着沈朝夕,第一圈在他面前路过的时候,他觉得有些眼熟,望着远去的两道背影,总觉得其中一人哪里见过。
  第二圈的时候一抬头,卧槽——
  姐你怎么来了?!
  而且看赵晚宸对沈朝夕关怀备至的模样,仿佛完全没注意到自己这个弟弟在哪里。
  贺朝心里顿时酸的跟吃了个柠檬一样。
  在他记忆里,赵晚宸什么时候对自己那么好过。
  压着他学习继承人课程的时候,他把眼睛都哭瞎了,也没见她服软,说一个月就一个月的时间,谁求情都不好使。那个时候,他爸和他妈都被赵晚宸逼得出国旅游,就是不愿意面对家里的两个孩子。
  宋浅夕有A1班的同学迎接,沈朝夕跑到终点的时候,也有自己的团队欢呼。
  一群举着班旗跟着沈朝夕跑了最后一程的女生围上来,抱着她欢呼雀跃。
  “秋秋你是最棒哒!”
  擦汗的擦汗,喂水的喂水,还有人给沈朝夕捏肩捶背。
  等沈朝夕从人群中挣脱出来,已经是五分钟之后。
  赵晚宸在最后一圈的时候脱离,没有参与到A1班的欢呼当中去,而是远远地看着,那个少女被众星拱月般围在中间,无数人的喜乐为她牵动,总觉得这样的场景熟悉又陌生。
  好像有个时候她也曾这样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过——
  “将军,什么都不说了,我老李敬您一杯,今天这仗,您是这个。”
  “以往俺老周,多有见怪的地方,还请将军您谅解,从今往后,将军您指东我绝不打西,叫我钻洞我绝不挖坑。”
  “呸,你们这群小人,知道咱们将军的本事了吧……”
  但那个人的目光,总是会越过重重人海,轻易地捕捉到她的存在。
  沈朝夕拨开人群,朝她走去。
  在众目睽睽的操场之下,张开双臂,将她一把抱住,然后在她脖颈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熟悉的香味钻入鼻尖,沈朝夕顿时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满足。
  赵晚宸被她突然袭击,身体一僵,随即缓缓放松下来。
  她见着满脸嬉笑,询问自己是不是最厉害的沈朝夕,忍不住捏了捏她的鼻子,“你啊……”
  两人之间亲昵的互动,是那种旁人无论如何都钻不进去的,钱多多等人虽然听说过赵晚宸的名字,也知道她是贺朝的姐姐,但真没人把眼前这个青春靓丽,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的女人,和印象里那个女总裁对上号,因此见沈朝夕和她表现亲密,都在想沈朝夕什么时候有了个这么漂亮的姐姐。
  至于贺朝嘛——
  在旁边占了好一会儿都没被姐姐注意到的他有一句xxx一定要说。
  两人亲昵过了,很自然的十指紧扣,沈朝夕看向贺朝,左右四顾一番,有些奇怪地道:“宋浅夕呢,她没和你一起吗?”
  “她复习去了,你们不是明天要参加物理竞赛吗?你怎么还要闲工夫在操场上乱逛,一点都看不出紧张的样子,可别仗着自己考了一次年级第一,就觉得了不起了,小心阴沟里翻船,丢了咱们菁英中学的脸。”
  沈朝夕微笑:“可我就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啊。”
  贺朝一噎。
  沈朝夕继续给他添堵,“你是不是对晚宸来看我这件事情有意见?嫉妒?青春期少年的叛逆,我懂的嘛,一边说不要家长管,一边又很期待家长关注自己,你觉得我抢走了你的姐姐,对不对?”
  赵晚宸好笑的看着沈朝夕添柴加火,气的贺朝头顶冒烟。
  他脸红的要命,一是气的,二是羞的,沈朝夕的话可不,正正戳在少年最敏感的心口上面。
  他愤愤道:“你就狂吧,早晚有一天我要叫你好看。”
  放完狠话,他也顾不得自己姐姐还在了,甩袖子就离开。
  沈朝夕望着他的背影,招手道:“别啊,你这么快就撤退了,让我觉得很没有意思啊,贺朝同学,你战斗力也太低下了吧……”
  低头走路的贺朝小跑起来,险些撞到人。绕开之后气的要命,狠狠地踢一脚,结果地上不知道是什么,硬邦邦的,正好撞到他的脚趾头上,贺朝委屈的眼泪都要掉下来。
  沈朝夕笑过后,收回视线,却发现身边人的表情略略显得有几分凝重。
  她眉头微蹙,“怎么了?”
  “我有件事情向跟你说。”
  ……
  操场不是说话的地方,运动会参加完就没事了,只剩一些简单的班级服务。
  像沈朝夕这种为班级立过功流过汗的功臣,是可以免去这一遭的,因此打了个招呼后,沈朝夕就跟着赵晚宸上了车。
  赵晚宸不急着说话,沈朝夕也不慌,她相信赵晚宸是有分寸的,不论前世还是今生,她的爱人都优秀的要命。
  沈朝夕被赵晚宸带着到了一个毗邻商业区的小区,带着她上了电梯,直奔顶楼。
  按下关门键,赵晚宸才有了些许的安全感,之前见到的诡异事情,逐渐在脑海中梳理成线。
  电梯门一打开,就是一道防盗门,她解释道:“这边是我自己的房子,偶尔会过来住住。”
  门内装修简洁,颇有赵晚宸的风格。
  两人一坐下,她便开门见山地说道:“我怀疑宋浅夕有问题,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沈朝夕脸上的表情微妙了一瞬间。
  “我应该知道什么?”
  紧盯着她的赵晚宸没有错过这一瞬间的微妙,她松一口气。
  宋浅夕有问题,果然不是自己的错觉,也不是压力过大引起的幻觉。
  略略放松下来,她整理了一下语言,便决定将今天看到的事情告诉沈朝夕。
  “三千米比赛的时候,我突然发现,站在你旁边不远处的宋浅夕,眼睛突然变成了蓝色,焦距也落在虚空,好像看着某个界面一样,然后没多久,她脸上的肌肉乃至于浑身上下的肌肉,都开始抽搐起来,十分诡异,但小朝就站在她的旁边,却半点反应都没有。
  “我在想是我精神出了问题,还是这个宋浅夕身上……”
  沈朝夕打断了赵晚宸的话,“你能看到?”
  “我能看到什么?”
  话一出口,赵晚宸就沉默下来。
  沈朝夕的问题,无疑是承认了她的话。
  她拧眉道:“宋浅夕到底是什么?她会不会对小朝造成什么威胁?”
  沈朝夕先抹平她的担忧,“放心,就目前来说,宋浅夕的本事弱的很,对贺朝除了蛊惑以外,基本上没什么作用,而贺朝的脑子……”
  她给了赵晚宸一个你懂的眼神。
  赵晚宸莞尔。
  自家的弟弟自己知道,贺朝的情商有多少赵晚宸掰着指头都数的过来。
  而亲眼见过贺朝和宋浅夕相处的沈朝夕则是更不担心,她是得有多欠才会答应和贺朝在一起啊?天天找怼没找够吗?
  确认宋浅夕没有太大的威胁后,这个话题又告一段落。
  赵晚宸看着沈朝夕,许久没有说话,好半天,才道:“那你呢?”
  她问:“你又是谁?”
  沈朝夕道:“我是沈朝夕。”
  在赵晚宸面前,她从来就没有掩饰过自己的身份。
  此时望向赵晚宸的目光,亦是十分的坦然。
  在她说出我是沈朝夕的时候,赵晚宸心中的慌乱,仿佛被一只大手抚平,尽数沉淀了下来。
  她又道:“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沈朝夕听懂了她问的问题,这个以前指的不是云清秋的过去,而是他们的前世今生。
  她通快地承认了这件事情。
  “我们前世的确是情侣……”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只不过……”
  赵晚宸追问:“只不过什么?”
  沈朝夕咬唇,总觉得自己接下来要说的消息,对赵晚宸来说,有些残忍。
  然而赵晚宸何其聪明,沈朝夕说自己的使命其实是驱逐宋浅夕身上的邪神,维护天地稳定的时候,她就已经猜到了只不过的内容,因此她轻笑道:“是不是只不过我们没有在一起多久?”
  沈朝夕沉默。
  不需要说话,她的沉默就已经是最好的回答。
  “我知道你会离开,”闻言,沈朝夕讶异地抬头,赵晚宸却亲了亲她的嘴唇,用一种坦然地态度道:“其实我早就猜到了这件事情,你说是预感也好,还是别的什么也罢,自从你出现在我生命中,我总有种患得患失,仿佛下一刻就会失去你,又或者已经失去过你的感觉。”
  沈朝夕喃喃:“对不起……”
  说到底,是她不够强势,没有本事。
  如果她有翻天覆地的本领,哪会看天地脸色行事。
  但世间能够将天地掀翻过来的人又有几个?三千世界,屈指可数矣。
  明明上个世界离开的时候,沈朝夕都没觉得有多难过,现在却仿佛被迟来的愧疚淹没,心脏好像被一只手捏在一起,呼吸艰涩。
  和沈朝夕的难过相反的,是赵晚宸的坦然。
  “连着两个世界我们都能相遇,说明我们命中注定是会在一起的,朝夕——”
  她说,“我不在乎你会在我生命里停留多久,只要你曾经出现过,我的生命就已经够璀璨的了,你不要难过,也不用愧疚。”
  她不想问什么天长地久,只想争朝夕。
  赵晚宸顺从地向后倒去,任由沈朝夕压在自己的身上。
  夹杂着愧疚的亲吻,不断地落在额头,眼睛,鼻梁,嘴唇……
  她轻柔地剥去她的衣物,袒露出她的身躯,如同亲吻神祇一般亲吻她的肌肤。
  明明她才是那个神祇。


第38章 学霸不认输(十七)
  宋浅夕的成绩; 不出意外的突破了菁英中学的最高纪录,甚至惊动了省运动队的教练,下来联系她是否有参加省运动队的打算。
  但都被她拒绝了。
  哪怕此时她的身体已经到达了人类的极限,强悍到一定程度,她也没有走运动方向的打算。
  流着一身臭汗到处跑来跑去可不是她追求的目标,女孩子还是要柔弱可爱些才讨人喜欢。
  不过这一身力量也并非全无作用。
  哒哒——
  皮鞋踩在青石板铺就的巷道当中,发出清脆的响声。
  宋浅夕背着书包,穿着白衬衫; 搭配百褶裙,整个人看上去安全又无害。
  这时候,两个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贪婪。
  片刻后; 巷道两头; 两个浪荡不羁的小混混,带着流里流气的笑容; 前后堵住了宋浅夕的路。
  “小妹妹; 这是去哪里啊?”
  宋浅夕满脸惶恐,“你们要干什么?”
  “哥哥最近手头有点紧; 借两个钱来花花呗。”
  说着; 其中一个小混混,就要去拽她的书包。
  宋浅夕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 得来全不费功夫。
  身形瘦的跟柴火棍似的小混混,在看到宋浅夕第一眼的时候,就认出了她的身份; 正是上次他和哥们俩抢的那个小肥羊。
  倒不是宋浅夕有多么漂亮,而是会从这里经过的人,很少有打扮的像她这么光鲜亮丽的,而且兄弟俩现在还记得两人从宋浅夕书包里翻出小一千块钱时的兴奋。
  可少有学生身上会揣着这么大一笔财富。
  他们俩没什么眼力,但一致认为,宋浅夕一定是家里很有钱的大小姐,才会随身携带那么多的金钱,而且胆子也小,上次两人抢钱后,握着一千块的巨款,简直心惊胆战,然而在外面躲了好几天,也没听到警察局的线人传来有人报警的消息,想来这小丫头是根本不敢报警,简直是刮羊毛的最佳人选。
  但就在他伸出手的下一瞬间,他的手腕突然被人抓住,正当他顺着一只纤细的小手向上,看到它的主人的时候,只见原本满脸惶恐的宋浅夕,突然露出一抹平静的微笑。
  下一刻,世界天翻地覆。
  一分钟后。
  两名小混混被宋浅夕掐着脖子,压在了墙上,脸色绀紫,眼睛翻白,俨然出气多进气少的模样。
  饶是如此,他们也没有放弃求生的希望,仍旧在拼命地挣扎着,只是手上的力气逐渐微弱,眼看就要失去最后一丝生机。
  这时候,一道刺耳的警笛声突然由远及近地响了起来。
  宋浅夕眉头一皱,意识到如果杀了这两个小混混,自己恐怕也要惹上不少麻烦,顿时觉得无趣。
  “没意思。”
  一边说着,她一边缓缓松开了手,两个小混混落在地上,捂着自己已经被掐紫的脖子,大声地咳嗽着,仿佛要将肺都咳出来,因此涕泪俱下,看着十分可怜。
  “女侠饶命,女侠饶命,我们错了,我们错了……”
  待喘过气来,他们跪倒在地上,就开始疯狂地磕头。
  两个小混混是真的怕了。
  混迹社会那么多年,虽然也打过群架,跟着大哥砍伤过人,但什么时候见识过如此惊惧的场面。
  有那一瞬间,他们真的以为自己见到了死亡。
  “求求您,大人有大量,把我们当个屁一样放了吧……”
  小混混的头磕在地上,砰砰作响,很快鲜血就流了一地。
  宋浅夕望着脏污的地面,退后了一步,似是不想让自己新换上的小皮鞋被染脏,她的眸光落在两个小混混的身上,闪烁不明。
  警笛长鸣的声音,在附近消失不见,宋浅夕虽然不觉得警察是为眼前两个小混混而来的,但也不想招惹上警方的人。
  看了两人一眼,突然抬脚,狠狠地朝着两人踹去。
  两个小混混几乎不做任何反抗的,就倒在了地上。同时眼睛一翻,头一歪,晕倒了过去。
  宋浅夕背着书包,匆匆离去。
  没走多远,她就见到了围成一圈的警察。
  附近还有不少看热闹的人。
  “这是怎么了?”宋浅夕小声地打听道。
  有个热心的大神扯着嗓子道:“听说是抓杀人犯嘞,好家伙,听说那个人一个就杀了两家人,十几个呢,连小孩都不放过。”
  其他人也纷纷跟着感叹,“太没有人性了。”
  确认警察的事情和自己无关,宋浅夕也不再过多的停留,低下头,便匆匆离去。
  不远处,拉着防线的老警察,望着人群中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的那个小姑娘,皱紧了眉头。
  他当警察多年,手里侦破的案子无数,看人自有一套,虽然还不至于到一眼就明辨忠奸的地步,但直觉却强悍无比。
  刚刚那个小姑娘,明明不过十六七岁,正是青春靓丽的时候,却给了他一种高高在上,仿佛万事万物于她而言斗不过蝼蚁的感觉——这种感觉,他只在几个高智商罪犯的身上见到过。
  想到这里,他自嘲的笑了笑,真是神经紧绷的犯糊涂了,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反社会的人,绝大部分的人,还是渴求安宁平静的生活的。
  并不知道老警察在想些什么的宋浅夕,打了个车就回了家。
  上楼的时候,她捏了捏自己的手,仍旧觉得,就这么放过那两个人,未免有些可惜。
  竟然敢得罪她,就应该付出代价。
  不过想到现代的那么多高科技,还有律法的约束,她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真是麻烦……”
  明明她有远超于普通人的力量,却要困于这方天地之中,怎么想都觉得烦躁。
  回到家中,见到宋母坐在电视机面前看着电视,饭桌上空空荡荡,烦躁又再度升了起来。
  见她开门,宋母脸上闪过惊喜的神色,忙从沙发上站起来,问道:“夕夕,你回来啦?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晚上还上课吗?饿了吗?想吃点什么?”
  说着,她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就准备去厨房给宋浅夕做饭。
  然而宋浅夕看着打扮老土,笑容卑怯的宋母,却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这就是她的母亲。
  老土,上不得台面,要本事没本事,要钱没钱。
  自从被辞退以后,宋母再没找到工作,一天到晚待在家里,不是看电视,就是接一些几分几毛的计件工作,一个月下来挣的钱不过千来块,现在整个宋家几乎都在靠着宋父一个人的工资支撑。
  “我点外卖,你不用忙了。”
  宋母闻言一愣,又接着道:“吃什么外卖呀,外卖又没什么营养,你想吃什么,妈给你做……”
  宋浅夕毫不客气地嗤笑一声,“我吃什么你管得着吗?我今天就想吃外卖。”
  宋母笑容讪讪,“那行,那行……”
  但在宋浅夕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之后,她又忍不住喃喃道:“外卖多贵啊,也太糟蹋钱了吧……”
  如果以往,宋浅夕说自己要点外卖,宋母早就骂了回去,但现在她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家庭的话语权。
  有了学霸系统的宋浅夕,在家里的地位越来越高,人也越来越强势,在外面还体现不出来,在家里却已经拥有了绝对的权利,已经不再是曾经任由宋父宋母打骂教育的小姑娘。
  宋母的话没逃过已经升级后的宋浅夕的耳朵,她冷哼一声,只觉得宋母真是可笑。
  她花的是自己的钱,关她屁事……
  另一边,一个念头隐隐地在心里浮现了出来。
  要是没有宋父和宋母的管教该多好,看看云清秋,她现在的日子,可比她自在得多……
  这个念头一升起,就按捺不下来,她已经有些后悔自己曾经做的一件事情了。
  夜晚悄无声息地降临,倒在地上的两个小混混,最终还是被人发现,送往了医院。
  两人的家长闻讯而至,医生面带悲切地拦住了他们。
  两个小混混的检查结果差不多。
  都是脾脏和肝脏破碎,大脑死亡,之所以还没彻底死去,是因为脑干中枢还在维持着身体最后的生机。
  但如果没能够及时送到医院,用各种医疗器械维持,两人早就没了气。
  瘦的跟柴火棍似的小混混,来的家人是个年过八旬的老太太,听说孙子出了事,她是被几个邻居扶过来的。
  闻言,身体一软,整个人就往地上倒去,吓得几个邻居忙拉住她,免得人倒在地上。
  七手八脚将人抬上病床,又一番抢救之后,老太太才悠悠醒来,涕泪横流。
  “老头子,我对不起你啊,没能守住咱们家最后一根独苗苗……”
  其他人也深感悲切。
  老太太的儿子和儿媳在打工的时候出了事,只留下一个孙儿,柴火棍小时候尚且算乖巧懂事,只是前几年爷爷去世后,老太太伤心过度,疏忽了对孙子的管教,让他走上歧途,邻居们对小混混也多有怨言,但知道他的死讯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起了他曾经乖巧可爱的跟在两个老人身边的模样。
  另一边,同样是哭声一片。
  另一个挑染几缕紫色头发的小混混,同样是本地人,父母都是卖菜的小商贩,忙于工作,对儿子管教不多,家里还有个才三岁的小妹妹,懵懵懂懂,望着躺在床上的哥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儿啊——到底是哪个杀千刀的,竟然这么对你们啊——”
  妻子嚎啕大哭,丈夫也是满面泪水。
  哪怕他们知道儿子是个混账,在外面鬼混早晚有一天要出事,可也从没想过,自己会落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时候。
  警察在一旁目露不忍。
  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逝去,只要是人,都难免感叹心酸。
  “警察同志,请一定要将凶手抓捕归案啊——”
  “我儿子再混蛋,可他要命不致死啊!”
  被家属沃金双手的警察,迎着一双双满是热泪的眼眶,深深地叹一口气,却也只敢保证道:“我们一定会尽力,尽我们最大的能力,将罪犯捉拿归案。”
  保证是保证,但警察也心知肚明,这事情十分棘手。
  他们勘测了现场,作案的人很谨慎,没有留下任何的证据,而案发现场附近,都是破败老旧的巷道,别说摄像头,连目击证人都没找到一个,这一片区域,活动的人不知凡几,三教九流都有,要想从茫茫人海中捞出一个人来,想也知道有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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