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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血超辣-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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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她想起了自己眼下有件更大的事。
  瞬间便把这个突发事件抛到了脑后。
  名片塞到书包里。戴着耳机往前赶。
  她的目的地是学校的荷花池。
  四下确实已经没有人了。
  荷花池本就靠近偏僻的西门。
  平素除了来这里蹭那个多余的球场,根本没多少人过来。今日校庆晚会之后,正好是月假,全校休息。寄宿生也都离校了。
  但是郑悠悠却有足够的理由往那边走,假如她急着回家的话。因为那边有离家最近的小道。
  悠悠深觉自己这是在兵行险着。成则王侯败则笑柄。
  是的了,在这么一个月明星稀的深秋之夜,女高中生失足落水,说出去岂不是笑掉人的大牙。
  但悠悠此刻发挥了自己体内的战斗本能,深吸一口气,以一个十分完美的磕绊,成功将自己送入了水池,扑通一声,有些凄艳地坠了进去,与池中所剩的残荷乱做一堆。
  “救命……救……命!”挣扎扑腾的瞬间,悠悠忽然觉得,可以的!聂英寻的提议,可以考虑的!即使她不去做歌手,起码她还很擅长表演,做个十八线小艺人跑跑龙套完全没问题。
  为了使场面更加逼真,她甚至还张嘴喝了两口池子里味道一言难尽的池水,发出的呼救的惨叫声便掺杂了咕嘟咕嘟的杂音。
  宋清晨如果真的在跟踪她,那么这种时刻,她一定会出现。
  跟踪,是一个比较现实主义的说法。
  如果换一个浪漫主义色彩的词,就是守护。
  至于宋清晨为什么出现这样神经兮兮的举动,悠悠还是没谱。
  她真的不行了。
  视线开始模糊。
  两条露在外边的手臂已经开始无力地耷拉。
  ——只是一瞬间的功夫。
  一个影子犹如离弦之箭,从暗处射了出来。
  再一个转眼之间,那影子已经来到她身边,溅起一小波水花。
  这让她想起林黛玉和史湘云联句时候说的,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
  呛得半死还能注意到意境,悠悠失笑,看来葛老师没说错,她确实是个,“诗情画意”的人。
  宋清晨将接近奄奄一息的她从水里扶出来,托举着抱得高了一点,郑悠悠整个上半身终于出水了,浸透长发的水回落池中,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
  悠悠呛了几声,捂着嘴将那几丝脏兮兮的池水不动声色抹掉,接着转过头,低头望着月色下那张纠结着思念了小半月的脸,含着眼泪笑出来:“你真的在。”
  宋清晨似乎是无语,默默良久,终究说道:“郑悠悠,今年本市的青少组游泳亚军,是你。”
  悠悠不以为意,她已经见识到这个人许多奇特之处,那她知道一些别的算得上公开的消息,又有什么奇怪。
  她也并不因为自己耍了这个小手段而感到羞惭,双手捧牢了这人的脸,看着她的眼睛说道:“你说说,我看起来像是,那么死缠烂打的人吗?”
  宋清晨:“?”
  悠悠咧咧嘴:“你可以告诉我,不想谈,想专心学习,或是不喜欢女生,你是钢铁直女,或是单纯不喜欢我,都没有关系的。我不会为难你。你不用吓得躲起来。”
  宋清晨被她摸得满脸水渍,也不去擦拭,依然抱着女生瘦瘦的温热的身躯,说不出来是贪恋,还是别的,张了张嘴,起先没说出话来,半晌还是说:“我希望你忘记我。”
  “骗人。”悠悠哭笑不得地哼哼两声,“如果真的希望我忘记你,你可以和我明说,这样子躲躲藏藏,三不五时刷一下存在感,留下许多乱麻一样的秘密,只会让我牵肠挂肚,这样还怎么忘记?所以你到底是个坏人!”
  宋清晨默默承受住她的指责。并不还口。
  “你有时候看起来懂很多,但你在这些问题上,怎么又这么一窍不通啊。”悠悠拿手指在她眉心恶狠狠戳了一下,“我今天要是不狠下心表演溺水,你打算躲到什么时候?你这藏头露尾的,什么意思?”
  宋清晨沉着脸不说话。
  悠悠擦擦脸上的凉水,左右望望,搭着宋清晨的肩,轻轻说道:“这个地方冷得很,可不可以先上去?”
  杵在水中的宋清晨却没有动静。
  悠悠已经有点透心凉了,毕竟现在是深秋,不当耍的。
  “残酷的真相,和善意的谎言,”宋清晨原来说话可以这么流畅?悠悠惊奇地望着她,“你选择谁?”
  悠悠毫不犹豫:“真相。永远是真相。”
  宋清晨挑了挑嘴角:“假如真相,让人疯狂呢?”
  悠悠突然笑了,小样儿还挺夸张,“那也比活在谎言里,自欺欺人来得好。”
  “那,你准备好了,是吗。”宋清晨问。
  悠悠点头:“嗯。”
  嗯字还没落地,嗖地一声,悠悠感到从身侧穿过的风。
  这种近乎高空过山车的感觉,使得她紧紧抓住了唯一可以依靠的,宋清晨的肩。
  一阵轻微的眩晕过后,她感到脚再次落在实处,靠着对方,小心翼翼睁开了一只眼睛。
  这个地方她来过的。
  宋清晨的家。
  平时要步行二十来分钟的路程,竟然这么快…
  真的有点超魔幻现实主义了。
  李白说的,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莫不是因为遇到了宋清晨?……朝,不就是清晨的意思……悠悠被自己的脑洞吓死了,宋清晨是李白那个时代的?
  她正震惊呢,身后一件大衣围上来。悠悠将它裹好,扭过头看着这个下社区送温暖的人,“你要告诉我什么真相?你这是风遁?你会忍术,来自忍者世界,还是说,你干脆就是天上的谪仙人?仙子,下凡?”
  郑悠悠心中感到紧张的时候,就会话很多。
  宋清晨反而一反常态地放松,出人意料地,指了指冰箱,“悠悠,去打开。”
  这是宋清晨第一次不带姓喊她。
  悠悠有些莫名战栗,一步一步走向那双开门的冰柜,伸手拉开了柜门。                        
作者有话要说:  晚安啦,前边会小幅度修一下bug,有更新提示请不要惊慌,么么哒
… … …
感谢隔壁小猫,懒懒,仙,西木木兮和小冬也的地雷
感谢水默含声、是老吴啊的营养液

  ☆、她血超辣(一个番外)

  
  我永远也忘不了躲避吸血鬼猎人追捕的那些日子。
  那时,我刚变成吸血鬼。
  以猎杀天下血族为己任的赏金猎人彼时还相当活跃。
  我不知吸血鬼有族群,互为膀臂也彼此攻讦。我只是日复一日踽踽独行,在昏暗的街道麻木地流浪。对于事情的来龙去脉毫无头绪。我分明记得自己死了,胸腔里也确实没有了心跳。
  可我还能在黑暗的掩护下自由活动。
  我浪迹于北欧的大街小巷,越来越意识到身体里翻滚的汹涌的,那几乎要将我吞噬的,不可遏制的,对于鲜血的渴望。
  我没有杀过人。
  在最想找准一个温热的脖子啃下去的那天,我将自己的头往冰冷的石柱上撞。伴随着咚咚的钝响,我清晰地感觉到,额头的皮肤裂开一道巨大的口子。痛觉是生前的指数倍。可当我抬手抚上额头的伤口,却感到它正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愈合。
  “喝了它。”浑厚的声音,伴随血的腥气而来。
  我抬头望向那个男人,是个金发的中年人,后来我知道,大家叫他D伯爵。他和他的妹妹E夫人,是不少血族心目中的领袖。
  “喝了它,站在我这一边。”男人脸上是足可以称得上温厚的笑,手里端着的那杯鲜红液体,是我朝思暮想却又无比唾弃的。
  他将它递到我唇边,“这是我的诚意。我可以庇护你。”
  我用生涩的英文回应他:“不。我不需要。”
  “我不会囚禁你。”男人似乎颇懂我的顾忌,“我知道,你们中国人有句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我看看无星无月的天空,喃喃接道:“也没有免费的晚餐。”
  D伯爵轻笑出声,“有趣。我欣赏有幽默感的人。这份点心,并非完全免费。但是它的代价,也并非高昂到需要你付出自由。我甚至不需要你为我效力。我可以给你一切,让你恢复在太阳底下的自如行走,而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只希望,像你这样拥有强大灵力的人,不要站到对手的阵营。”
  我将信将疑地看着D伯爵。
  这些话,听起来实在很像欺骗小孩。
  周星驰的电影里不是有么,小叫花要骗小孩子花十元买武功秘籍,便说:“这位小哥,我看你骨骼清奇,是个练武奇才……”
  故此,尽管他看起来颇为可靠,我还是坚定地拒绝了他。
  我依旧流浪着。
  我还记得我的家乡。
  我还记得我的家人。
  我要调查清楚我为何会变成这样人不人鬼不鬼兽不兽的样子。
  如果从我降生算起,到我死亡为止,我的年龄,应该是十六岁。
  我死在十七岁生日的前夕。只差一点点。几个小时。
  血族的状态封印在死去的那一刻。
  因此,吸血鬼的容貌,可以数十年如一日。
  不会长大,也不再衰老。有血液滋养,就光鲜亮丽。否则,就形同枯朽,黯淡凋零。
  我是在米兰一个小镇开始被猎人盯上的。
  在他们的追捕计划中,我的代号是宋11。因为我叫宋清晨,是他们十年内追捕的欧洲大陆上第十一位宋姓吸血鬼。我掀翻了一位猎杀我的吸血鬼猎人,那汉子足有两米高,体能约等于十个奥运游泳冠军,可即使这样,也远非血族的对手。
  哪怕是我这种,只喝小动物血液,从不打人类主意的素食吸血鬼。
  我趁他昏迷时,将他随身携带的笔记夺下来看。
  不看则已,一看,简直啼笑皆非。
  档案中冗长的文字总结起来,大约是在说:我,宋11,是一个来自中国的吸血鬼。我之所以不喝人血,是因为口味特殊,喝不惯欧罗巴人种和高加索人种的鲜血。我时时地地都在筹谋回国,大约是要回去啃同胞的脖子,好大快朵颐。亚洲是血族尚未染指建立族群的所在,一定程度上,是“干净”的。
  “东南亚与东亚或者也在她的狩猎范围。”
  哈哈哈哈。
  我笑着将那电子设备捏成碎片,扬长而去。
  我确实要回国。但目的没有那么堕落。
  我只是想,调查清楚前因后果。
  与吸血鬼猎人的斗智斗勇许久,我费了不少周折,回到了我的出生地,L市。
  我的父亲宋致远,是一名普普通通的物理研究员,他像多数沉迷于科研的男人一样,戴着厚厚的酒瓶底眼镜,薄薄的嘴唇紧抿在一起,显得寡言而冷静。他的时间分配,一天当中大约有十八小时呆在实验室,剩下的六小时,用于吃饭和休息。
  尽管已经这样刻苦,却并没有做出什么惊人的成绩。
  我父亲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应该就是娶到了我的母亲朱诺。
  她不同于我的父亲,是一位颇具传奇色彩的人物。
  母亲专修上古史,在顶尖的大学,跟随最有才华的导师做研究。
  朱诺女士,是充满奇思妙想的。课业对她来说渐渐失却了吸引。她迷上了神秘学和通灵。因此被同门所唾弃,可她九死未悔,非但不悔,还将那些在大多数人看来都是胡说的东西写成文字。
  更凑巧的是,曾有一位与她志趣相投的出版商为她出版过一本《恶魔法则》。
  这书曾经风靡过,后来遭到了封杀。连同朱诺女士的名字,也一并抹掉了。
  但是这本书在黑市里仍有交易,卖到不菲的价位。成为某些神秘学爱好者心目中的白月光。
  我回到家乡之后,觉得非常激动。
  我没有想到的是,我流落外头这样久,我的父亲,居然还很矍铄。
  中年丧女的悲痛,只给他两鬓染上斑白,却并未击倒这个坚强的男人。
  我急不可耐地声泪俱下,一边呼唤,一边用手轻轻敲打他书房的窗户。
  可是,迎接我的,却不是至亲之间久别重逢的喜极而泣。我亲眼所见,我的父亲,弯下身,从书桌下方拿出了吸血鬼的克星之一,火焰枪。
  ——他要烧死我。
  我仓皇而逃。
  两天后的午夜,我潜入生前自家的住宅,去到宋致远的房间。他睡得很警醒。但在他醒过来之前,我已经先发制人掐住了他的脖颈。
  “别动。”我说,“我掌握不好力道。你反抗的话,我也许会失手掐死自己的父亲。”
  “谁是你父亲!”宋致远目眦尽裂,目光中是彻骨的恨意,“怪物,畜生,恶魔,鬼怪,害虫。”
  我听见意义重叠的名词从他嘴里涌出。
  他是那样无助,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
  “看来你知道不少事。”我很平静,“可以都告诉我吗。”
  宋致远突然冷笑:“可以,让你死个明白。”
  我是从那天起,忽然发现我的父亲生前的力气都用错了地方。他把自己的青春埋葬在物理实验室,是一种多么巨大的浪费啊。他应该去讲故事。
  他瞪着满是血丝的眼睛,用详略得当的口吻讲述事情的始末。我出车祸之后,我的母亲,我那对神秘力量诸多研究的母亲大人,与恶魔做了交易,用她自己的生命,换回了我重生的机会。
  “你是重生了。”宋致远泪流满面,“可是成了一个什么东西啊,啊!”
  我忽然觉得,能理解了他对我的恨意。
  我令他失去心爱的女人。同时,我又是这样一个令科学蒙羞的存在。我是超自然的。我是唯物主义解释不了的夜的生物。我是站在宋致远信仰对立面的,魔鬼。
  “就是现在!”我听到被我钳制住的人这样说。
  耳后呼啸声起,蜂拥而出的各种武器。
  《恶魔法则》中说,凡人想要制服吸血鬼,只要以木箭刺穿吸血鬼的心脏,虽然不能使他即刻毙命,但可以令他麻痹倒地,进而再上火焰枪,将之烧成焦炭。化为粉末,随风而逝。
  那些潜藏在家中的吸血鬼猎人,不过都是我昔日的手下败将。
  虽然,因为分神的缘故,我左腰挨了一下,肾脏破裂了。
  还是有一点影响的。
  像五脏六腑这样重大的器官,修复起来自然没有额头皮肤裂开的伤口那样快。
  我捂住腰间血液汩汩而出的破损处,逃出了那个再也不能称之为家的地方。
  我很久没有哭过了。
  吸血鬼的力量是那样强大。强大到,日常的磨难都不足以称为磨难。
  可是从那里逃出来时,我感到脸上奔腾的眼泪。
  多么可笑。
  所以我的仇敌,只是自己的母亲?
  忘记跑出去多远,我忽然察觉不对。
  我不止一个仇敌。
  那个在我回家路上,将我碾成花泥的醉鬼呢,去哪儿了?
  我死了,我无辜的母亲死了。那个醉鬼呢。
  以前,我从来没有用过精神控制这种法门。
  《恶魔法则》里说,低阶的吸血鬼臣服于高阶吸血鬼,人类则在某种特定的情形下,臣服于低阶的血族。
  这种特定的情形,就是精神控制。
  但这个黑魔法,有代价。代价就是人血。小动物的血液所蕴含的能量,是不足以让血族施展出精神控制的。
  我去血站顺了点血袋。
  很快就找出了当年的那个杀人凶手。
  他还活着。
  那个叫伍建瓴的男人。他竟然逃过制裁。他竟然这样完满,这样快活。
  我站在伍家的屋外,透过玻璃橱窗,看他们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样子。看情形应该是坐在正中间的那个小孩过生日。
  “郑丽同学,”血族强于人类千百倍的听力让我将他们的声音尽收耳底,“咱们的小宝贝七岁了。”
  “八岁!”小孩嘟囔着喊,“过了七岁的生日,就是八岁了!”
  “好好好,八岁。”“哈哈哈。”

  接下来是吹蜡烛,切蛋糕。
  我木然看着这一切。但内心却起了狂风巨浪。
  这是多么地不公平。
  我的母亲,白白失去生命。我人生甚至都还没来得及开始,便戛然而止。而这个杀人犯,却这样逍遥快活。
  我决定要报仇。
  以吸血鬼和人类悬殊的力量对比来说,杀戮,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但杀人的最高境界,并不是肉体毁灭。
  诛心才是。
  我要这个男人先尝尝我母亲的痛苦,再要他的命。
  我站在那张小床前边时,她已经睡熟了。
  我那时还不知道,这个女人,会与我纠缠一生。
  在我初次与她相见时,她甚至还称不上是什么女人,只是粉而混沌的一小团。嫩藕似的手臂放在毯子外边。柔软的脸颊上隐约有泪痕。
  …奇怪,分明方才还笑得那么开怀的小孩…
  我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先是舔了她眼角的泪珠,吻了她的额头,祝过她好运之后,再拉过她的手臂,闭上眼睛,亮出尖牙,咔地一口咬破了她的手腕。
  一声尖锐的哭喊声刺破了夜空。
  随即响起混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下楼来了。
  房间里,我与她面对面相望,彼此都有些不知所措。
  我初次对人行凶,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才好。
  而她,肯定也是头一回见到我这样人面獠牙的怪物,所以惊恐得瞪大了她那双本来就够大了的眼睛。
  “悠悠,悠悠。”门外的女人用低沉的声音呼唤,“做噩梦了吗?来开门。妈妈来陪你。”
  叫做悠悠的女孩子,咕嘟咽了咽口水,对门外说道:“我刚刚摔了一跤。已经好了。你、你回去睡吧,晚安妈妈。”
  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叮叮当当像是渺远的风铃声。我从未听过这样接近于天籁的声音。一时之间有些失神。
  女人又叮嘱了她几句,见她应对如常,便真的回去了。
  等脚步声去远,女孩对我皱了皱眉,问我:“你很饿吗?”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不是很饿。但作为吸血鬼,人血这种东西,喝多少都不会腻的。
  更何况,我的诉求不是觅食,是报仇。
  “那你吃吧。”她没有将手臂往回抽,反而往我跟前送,大眼睛里没有丝毫犹疑,“但是你要答应我,明天,去找个医生看看你的牙。它们长出来了。你可能需要戴牙套。我堂姐就戴了一个。”
  我一时之间有些难过。这个小蠢货把我看做一个好人。而我却想杀了她,来使她的家人痛苦。
  狗血非常苦,像是做人时在吃苦瓜,鹿血微甜,有青瓜的味道。眼前这个小女生,她的血,是辣的,大约像是生前不小心吃到朝天椒,那种感受。
  而我是不吃辣的。
  我生前就非常非常非常讨厌吃辣的东西。
  我迟疑良久,放下她的手,扶过她的下巴,看牢她的眼睛,“忘了我。也忘了今天,你所看到的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纠结了一晚上要不要放这个番外
还是放上来,给大家开一个上帝视角,小天使们砖花随意,爱你们啊
感谢艾螷鞫、胡萝卜苗、隔壁顽皮的猫、这个人人很懒、爱唱歌的风、西木木兮、小冬也诸位小天使的地雷,感谢雾宝宝的手,榴,弹。唔,感谢夏小天、小w、小困马、小螃蟹、西木君、雾宝宝的营养液
虽然时间不早了,还是说声早安
下一更在今晚十二点

  ☆、还不够亲近

  
  郑丽这天下班本来算早,傍晚五点多到的家。煲了汤等悠悠回来吃晚饭。偏临饭菜出锅时接到吴越的电话,有个紧急事件,又驱车回了一趟公司。
  处理完再开车回来时,天色便已经晚了。
  停车之际,发现家门口有个人影,缩在门槛那里一动不动。
  郑丽以为是变态跟踪狂之类,就长了个心眼,车停妥后,缓缓步过去,背后的高尔夫球杆蠢蠢欲动。谁知看到熟悉的脸,心里吃了一惊,失声叫出来:“你在这做什么?!”
  郑悠悠面容微愣,抱膝蹲在那里,仿佛没察觉到她的到来。
  一连叫了好多声悠悠还是没什么反应,郑丽有点着急了。再见她头发湿漉漉的,跟过过水一样,又披着件没见过的外衣,心里有个可怕的念头,驱使她使劲晃了她两下,“怎么了?谁欺负了你?”
  经她这么一晃荡,悠悠才总算回过神来,苍白的小脸瘦得只剩一点点,下巴格外地尖,“妈妈。”
  郑丽提着的心还没放下来,“你这是怎么了?啊?”
  悠悠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上去,笑了一声:“没事,不小心掉进水里了,幸好手机装在保鲜袋里,唔……没坏。”
  郑丽追问:“没别的事了?”
  悠悠摇头,非常木然的样子。
  郑丽便又没好气起来,指着骂道:“掉水里就够笨了,还不赶紧回去洗澡换衣服,蹲在这里故意气我还是怎么着?”
  郑丽喜欢泡澡,浴室设施齐全。
  悠悠平时都是淋浴。今日却在浴缸里泡了半小时有余。
  外边唤她吃饭唤了三次,她都舍不得出去。
  最后索性将自己整个儿浸入水中。
  成串的水泡咕嘟咕嘟从口鼻的位置往水面冒。
  方才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那扑面而来的铺天盖地的红。
  宋清晨家的冰箱,冷藏室里塞满了血袋。
  乍一看还以为是哪家医院的应急血库。
  “这是……”她扭过头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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