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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不过她-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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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陆北南才是那个能真正把婚姻当作生意和规划来做的人啊。
而叶知秋……
大概是成了一个,准备将婚配这件事情列入不可能名单的女人。不是因为不需要了,而是心里已经装得太满,再也腾不出余地,来给别人。
叶知秋仍旧满脸柔和地望着手机那端的人,看着那只执笔的手在白色画纸上来回移动。
阿弥今天画的东西比较简单。
她最开始画画的时候,都是画些卡通形状的小,她总是画一个有着卷发的小女生和一个有着长直发的小女生一起的玩耍的镜头和对话,她最开始被人关注也是因为画的这些小日常可爱又动人。
有着卷发的小女生叫叶子,直发的小女生叫小舟。
阿弥虽然不和粉丝说话,可是她在画小卡通人的时候,会像讲故事似地,慢慢念叨着小人之间发生的事情和对话。
“小舟很喜欢叶子。”
“今天小舟和叶子说,叶子叶子,我们的名字很像呢。”
“叶子不服。”阿弥这样讲,可笔下画出来的卷发女生却是一副很温柔的模样,眯眼笑着,拉着小舟跑到树底下,伸手指着树上的大叶子说:“傻不傻。”
她说:“不是所有的叶子是船形的呢。”
树上的叶子是五角形的。
小舟有些难过,眨巴着眼泪委屈地和叶子说:“你又讲道理,一点都不明白我的心意。”
叶子迟疑了下,不过她很快就开心地抱住了小舟说:“没关系的,不管小舟是什么样子,我都会做一片和小舟一样的叶子。”
即使今天画的简简几笔很随意,评论区的叶舟粉们仍旧兴奋得大叫:
【今天又是叶子抱小舟!。】
【情敌每天都在阿弥笔尖下幸福着。】
【啊啊啊啊,大爱我弥的手。】
……
这类评论,叶知秋一个也不想看,她转开头看了眼时间,便拎起备放在旁边的药箱起身往楼上,父亲的房间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见。
晚安,早安。
第102章 你好孬啊
悠扬的古典乐声从窗户缝里轻轻漾出; 将晨光中的小别墅笼罩其中; 轻唤着睡梦中的人们; 似意图提醒她们; 秋色正好。别墅一侧的落地窗边,披着白色丝绒睡袍的女人手里拿着花洒; 正精侍弄着几株刚从微凉白露里活转过来的百合。
与几株有些蔫的百合相比,稍小丛些的太阳花却是精神得很; 即使不去理会它们; 只待被阳光一照; 它们便会神气活现地张开花苞,向世人展现出五颜六色的生命力。
谁会把高贵典雅的百合与野生性极强的太阳花种在一起呢?
林岚本身就爱好插花; 对于叶知秋这种栽植的方式感到很是排斥。
不过叶知秋不在的这几年; 她还是勉强会帮着照应下那些太阳花,把它们拨除。她走近忙着将花藤理顺的女人:“你爸醒了,也吃了点东西; 等你输液呢。”
叶定山刚动完手术,身体还很虚弱; 一点都马虎不得。作为一个医生; 却没能很好地关照好父亲的身体; 叶知秋很是过意不去,只要在家便定是悉心照料。
帮父亲扎好针,叶知秋看了下时间,再看向母亲说:“陈局长的寿宴我还是不去了吧,爸这里还输液; 我得看着。”
“林殊在家,没事的。”叶定山有些虚弱地拍了拍叶知秋放在扶椅边的手背:“人家陈局利用职务上的方便帮过你,你还没有当面道过谢呢,你还是不要推辞了。”
母亲林岚也说:“可不是,再说你回来这么多天,总得出门见个把人,不要只顾着工作。”
叶知秋回来后,连往日的朋友都没怎么联系,这让林岚很是担心。
叶知秋回来后对于阿弥的过往只字不提。
阿弥睡过的那个房间却被她锁起来了,作为至亲,家里人都很默契地没有问为什么,私下却都以为叶知秋只是把这个房间当作对自己的惩戒。
叶知秋很小犯错,小时候因为跑得太急,碰碎了一个杯子,她都要把杯子放在她看得到的地方,以此提醒自己的过失,直到她原谅自己后,才将碎片扔掉。
叶家的人,统一把知秋天这次把房间想成了那个破碎的杯子,也都把叶知秋这段时间沉迷工作,与外界过度隔离的状态当作反思。
可是已经几个月了,还是这样,叶定山和林岚都开始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希望叶知秋尽快恢复到曾经的那种自如的状态。
感受到双亲言语里的担忧,叶知秋只好点点头应下来:“我去叫林殊起床。”
林殊有赖床的习惯,通常是醒了也不愿意从被子里爬出来,这会她像平时没事做的日子里那样,麻木地刷着微博。
她有个小号就是专门用来刷微博,当迷妹的。
最近她粉上了一个画手。
这个画手号叫夜船。两年半前开始在微博用画小人的方式讲述两个女生的日常故事,一开始很笨拙,只能用一个圆代表一脑袋,用扭来扭去的线条表示卷发,手和脚就是个笔画。
当被人注意到她画的东西时,很多人都用最佳火柴画手来称呼她的,不过多数是善意的,只是到了后面,渐渐有更多的人被两个小火柴人温馨的日常吸引。
看的人多了后,不免就会有黑粉出来,对夜船的画技和日常过于童话表不屑。所以从两年前开始,已然有了一定读者基础的夜船关闭了微博评论,不过仍旧坚持每周一定频率的更新。
林殊关注夜船快三个月。
当时刚了拍完戏,有些无聊,便四下找东西看,正好遇上小舟的更新。画里的叶子对小舟说:“我们这一生很短,所以不妨大胆一点,爱一个人,攀一座山,追一次人。”
小舟抱着小叶说:“那小叶也要学会成全自己呢。”
类似的台词,林殊在戏中没少遇到过,大概是看到叶子这两个字,还是点进了夜船的微博,把叶子和小舟的故事翻了翻,然后便没忍住,一直翻的,一直翻。
她会发现,越是往前翻,叶子和小舟的对话越像小孩子,可却又朴实无比,偶尔也会有逗趣的情景,比如小舟会问叶子:“女孩子的胸前为什么要长包包呢?”
叶子会极其认真的说:“因为长大了后以后要给小宝宝吃啊。”
后来,叶子和小舟玩角色扮演,小舟立马就用棉被把自己裹成小宝宝的样子哇哇大哭着说肚子饿。
有些搞笑,又觉得很有爱。让林殊莫名就觉得很对味,尤其是她发现,叶子说的话总是莫名地很符合叶知秋的风格,而唯一让人觉得又不太可能是她的地方就是,每次叶子会很认真的开场,结尾却总是在安慰小舟。
让人觉得,叶子好像很喜欢总是有些懵懂无知的小舟,而且总是会把这种喜欢说出来。这就是叶子和知秋的唯一不同之处。
夜船画笔下的叶子也喜欢百合和太阳花的组合,各种巧合之下,林殊慢慢对这个画手起了疑心,不过她仍旧在心里反复告诉自己那不可能。
林殊一直都知道夜船有在直播画画,出于一个演员的自尊,她并不打算粉真人,因此从来没有去搜索夜船的其它资料。
就在刚才,林殊点开夜船的微博打算看更新的时候,先看到的是一则合照的,配字:江湖炸鸡等你来嗨。”
林殊从被窝里直起身子,一脸难以置信。
当初的小瞎子不仅成了个小老板,还成了个粉丝量众多的小主播,更重要的是……成了她最喜欢的小画手。
看着成阿弥那张天无邪,相比几年前出落得越发净秀的面容,林殊几乎把手机当板砖倒自己。
叶知秋进门的时候,便是看到林殊一副爱恨交加,痛不欲生的模样:“你……是在排练吗?”
林殊走上演艺生涯后,类似的场景可没少出现,叶知秋早就见怪不怪,她进门头件事情就是把地板上的棉被抱起来铺回床上,顺带帮着林殊把丢得到处都是的布偶整理到柜面上。
“妈和我要出门一趟,你记得监督老爸吃药。”
叶知秋收拾好这些,转过来时便发现林殊已然扑倒在床上,神情惨淡:“知道了。”
“药都放在桌边最上边的那个小抽屉里,饭后吃,不要让爸吃完药就睡,带他散散步。”
林殊这时忽地一把坐起来,盯着叶知秋发怔,忽然喊了声:“成阿弥。”
听到成阿弥三个字时,叶知秋忽然心里一紧,然后下意识地看了眼门口,门口什么也没有,她有些嗔怪林殊:“你这是干什么?”
“我以为你这三年的沉寂,就是为了阿弥,我以为你一回来就会和她在一起。”林殊此时已从微博小迷妹错粉了情敌的惊惧里回过了神,她伸了个懒腰,斜倚到床边点了支烟。
“可是你没有。”
叶知秋没有抬头看林殊,她侧过脸,避开了林殊满是质询的眼神。
“我没有这样想。”
林殊有些克制不住地笑了下,差点呛到,她面前烟雾渐起:“我不相信,你把时间算计得那么准,还提前和陆北南打了招呼,连妈企业里那些和陆北南旁系家族的合作项目也暗中改了策略。”
在叶知秋忽然仓促看向门口的时候,林殊就好像明白了。
“你回国后,成阿弥没有再像一个小狗似地扑向你,不再白天黑夜地惦着你,她不有了很多朋友,还有了一大批的粉丝,爱慕者。”林殊转着手里打火机,咔嗒咔嗒地打着火。
“你发现她变了,所以你止步了。”
林殊说:“叶知秋,你好孬。”
“不要抽烟。”叶知秋拧了下眉便转身往外走,走了几步,她又扶着门框停了停,走回来,面对林殊:“我是孬,害怕各种各样的情况发生。”
害怕变得不再重要,不再依附,变成一个对阿弥没有一点帮助的人。
害怕阿弥想起来,她们差着九岁,时光荏苒,三年过去,阿弥今年二十一岁,而她……已经三十。
叶知秋眼眶突然就红了,盯着手里夹着只烟,要点不点的林殊。
她差点说不出话来。
“我有跟她说过,我要回国的事情。”
可是没有得到回应啊,没有啊。
什么也没有。
回来后,两人便有了形同陌路的感受。
邮包里塞了很多很多礼物,还塞了厚厚的信纸,塞了她满满的决心,即使只是说,希望回来后能够住在一起这种话,她也已然觉得付诸了莫大的勇气。
咔哒。
叶知秋走了,林殊看着打火机上悠悠然的蓝焰,笑了下:“我才是那个天下第一孬。”
眼睁睁看着她变了,变得突然脆弱,变成了也会红眼圈的女生,却不敢追上去。
叶知秋不是为了她而变的啊。
那样的叶知秋,只能是成阿弥的。
“阿弥,快点啊。”
秋风乍起的长街上,一群学生踩着单车在卷落叶子间穿行嘻闹,落在最后头的女生骑着粉色的自行车,任前边的人怎么崔都不急,只是笑笑地感受着叶子打落在身上的感觉。
每次骑车子,阿弥都总是会落后许多,当下男生女生都比较偏爱山地车和死飞,速度自然比她要快上许多。
到达目的地后,阿弥将粉色的自行车放好,冲一群对她倒竖大拇指的人露出一个无辜的表情:“谁让你们非要拉着我来的。”
“喂,宽哥请客诶,陈局家的酒席,多少人想要还没机会呢。”
阿弥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
毕竟是很好的哥们。
陈宽这三年来一直都和阿弥保持着联系,或者说,在很大程度上有帮到阿弥许多。
把画的小人故事发到微博上的主意就是他出的,还有阿弥一开始做直播的时候并不顺利,也是他利用学校资源和他本身就有的一些粉丝量帮助阿弥引流。
长得好看,并不足以做一个大流量主播,更重要的是要有话题量和故事,而这些都是陈宽在旁边充当了阿弥的发声筒,把阿弥打造成了一个励志型的主播。
听到朋友们的声音,陈宽很快就蹦哒出来,把大家领到了一个单独的包厢里,同时又把阿弥拉了出来。
“送你份大礼。”
阿弥有些迷糊:“什么啊?”
范小祝这时也从旁边冒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条白色的系带:“惊喜,不许问,问了就没意思了,来,蒙一下眼睛。”
眼前刚黑下来的时候,阿弥仍旧下意思地感到害怕。即使过去好几年了,她仍旧时不时地会因为眼前的突然黑暗而陷入不安。
只是相比从前,她现在能在人前恰当地掩饰住这种小小的不安,她感觉自己正在移动,她被推进了一道门里,然后门在她后边突然就关上了。
关门的动表把阿弥吓了跳。
这种惊吓让她本能地转过身去摸住门把,这种突然的变动,让她甚至忘记了她其实可以把眼睛上的布拿下来的。
她没有,她只是焦灼地找着出口:“陈宽,小祝,这不好玩,别闹了。”
太令人害怕。
阿弥发现她又听见知秋的声音了。
每次害怕,难过,伤心,每次突然被大量考题塞得快要崩溃的时候,她总是会想起知秋的声音,知秋的样子,甚至知秋身上的香味。
“阿弥,没事的,没事的。”
听到这个声音,阿弥就静了下来,这个声音比她以往梦里的要真实得多,真实得让她不敢动,生怕动一下,梦就醒了。
连香气都变得这般真实。
阿弥的边发忽然被撩了下,接着她的眼睛上的纱布被轻轻揭落,一道人影顺着光涌入她眼里的世界。
是知秋啊。
在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阿弥的手已经先伸了过去,无比坚决地重复了她每次在梦里见到知秋的时候都会有的动作,那就是抱住她。
无论是梦还是现实,哪怕只能是眼前这片刻,也要义无反顾地。
拥抱她。
即使有过那样令人讨厌的事情。
第103章 深水加更
这是宣城市区比较有名的老酒楼; 处于繁华地段; 倚在窗边可以看见各种各样的人; 或悲或喜; 或忧虑或开怀地行走期间,谁也没有在意楼上窗边一脸苦闷的少年。
少年趴在木质的大圆桌上; 手指拨动着玻璃转盘,一下接一下; 转盘上的反光时不时地照在少年有些失落的眼睛里。
“我又不是傻子。”
陈宽有气无力地说:“早就看出来了。”
叶知秋离开后; 阿弥突然就像一夜之前长大了; 咬紧了牙关学习。陈宽刚开始并没有在意,只能暗自佩服阿弥每天紧持十二个小时都全扑在学习上的毅力。
除了学习; 阿弥剩下的那点空余时间也多数用来写日志和画画。
阿弥喜欢画画; 是陈宽最开始发现的,看到什么新鲜的东西时,阿弥总会想办法记住它们的样子; 回去后就用笔把它们勾出来,然后在旁边记下它们的名字。
“害怕有一天再次看不见。”阿弥在看得见的日子里; 细细地感受着能看到的一切; 以免有一天; 眼睛看不见的时候,她还能记住曾经看到的过的这一切。
除了画这些,阿弥最喜欢的就是画小人,通常只画两个小人,她给小人取名字; 叫叶子和小舟。
陈宽觉得这两个小人很温暖,像两个很要好的好朋友,直到他无意间发现,阿弥手机里那些叶知秋的照片,然后他很快也注意到了阿弥每副画的右下角都会记录一个数字。
开始陈宽以为是这个数字代表阿弥画画的天数,后来他算了算,那个天数是叶知秋离开的日子。
和阿弥越熟悉,叶知秋的出现频率就越大,甚至于,阿弥在画画讲解故事的时候,或突然把叶子的名字叫做知秋。和阿弥走得越近,陈宽就越发不敢表明他最初的爱意。
和阿弥对知秋的喜欢相比,他对阿弥的喜欢,也不过就是简单的荷尔蒙作用,满是少年心性,只有乍见之欢,甚至不敢承诺一句长要厮守。
“整好一千二百二十三天。”陈宽说:“她们分开到今天有一千多天了。”
阿弥仍旧在不懈地讲着小舟和叶子的故事,每个故事里都是她假装和知秋在一起会有的对话。
“她甚至不确定知秋什么时候会再回来,也还是这样坚持喜欢着。”陈宽问范小祝:“你做得到吗?”
秋天午时的太阳颜色灿烂得有些炫目,范小祝把脸从手机后边抬起来,看着一脸沮丧的陈宽。
三年过去,陈宽变化也很大,身上的青涩感减了几分,脸部轮廓刚硬了几分,眉骨五官更加分明,有了几分男子气概,不过身上的那种阳光向上仍旧没有丢却。
“我啊。”范小祝忽然想到那个严肃刻板的人,不由得作出一个绝望的表情,最后摇摇头:“做不到。”
如果只是三年,或许并不难,毕竟遇到一个合适的人总是需要很多时间。
可阿弥面对的,是未知的日期,她要等的,可能是一辈子,她的喜欢将永远得不到回应,可她还是沉溺其中,不舍,不离。
“阿弥让我想起一头叫Alice的鲸鱼。”
和鲸鱼有什么关系?
范小祝迷惑地盯着陈宽,这次故意制造阿弥和知秋见面的整个计划都是陈宽的主意,同作为陈宽的哥们,范小祝多少觉得这是个很悲伤的故事。
“这只孤独鲸的频率有52赫兹,而正常鲸的频率只有15~25赫兹,她的频率一直是与众不同的。这就意味着,无论它怎么唱歌,无论它游到哪里,都不会有同伴回应她的的歌声。”
阿弥对知秋的喜欢就是这样啊,只要知秋不回头,无论她有多少喜爱,都只能流逝在时间的汪洋里。
真是可怜的鲸,范小祝手撑着腮轻轻叹了口气:“幸好你把知秋请来了。”
也幸好知秋是个脾气很好的女子,让她在那里等一等,她也很客气地答应了下来,不然,她和阿弥什么时候才能见上面,好好把话说清楚啊。
这是一个很结实的拥抱。
叶知秋反应过来怀里真的是阿弥时,手慢慢就抬了起来,她轻轻抚着阿弥黑长的直发,轻轻调整了下姿势,脸颊轻轻蹭在阿弥耳畔,她说:“阿弥,见到你很高兴。”
阿弥死死地咽住眼泪。
她真的没有哭。
这三年多她都只哭了一次。谁让知秋在信里说出那么令人难过的事情。
阿弥高考前一年有在某私立高中借读,参于高考集训,就在前几个月时,她忽然收到了一封来自知秋的信。
刚收到信的时候,她几乎要跳起来,因为知秋离开宣城后这两年都没有回来,只在她二十岁的时候托温和转呈了生日礼物,除此以外两个人几乎没什么大的交集。
而那封字迹漂亮的信,开头就写着,阿弥,我要回国了。
接下来的内容却让阿弥感到难以理解。
知秋在信里说,认识你以后,我的生活变得很糟糕,家里总发生不好的事情,甚至我的朋友也因为你而嘲笑我,远离我,所以我才会离开宣城。
这只是大概的内容,而实际上,信件长达两页,里边写满了对阿弥各种能力上的否定和不屑,而最后,知秋也只是说:“希望我回国以后,你不要再像以前那样来找我。”
“我已经因为你而失去了太多东西。”
阿弥混身突然像针刺了似的,推开知秋,站直了身子,四下看了看,想要找到离开的方向,她匆匆走到门口,转过来想和知秋说再见的。
只是转身看到知秋怔仲在原地的样子,她就停了下来,低头纠结了下,还是抬头冲知秋笑了笑:“再见到你,我也很高兴。”
郑重而礼貌。
看着阿弥离开,叶知秋低头看了眼空落落的手心,最后也仍是自嘲地笑了声,收拾好心情便重新走进了喧闹的酒宴中。
宴会持续到下午一点多,林岚遇到到几个好久没聚的官太太,便约着去喝茶了,叶知秋不打算跟着,也就没上车,想着自个打车离开。
换了以前,这种场合必定是有人会主动让司机送她回去,亦或是帮她打好车来让她走的,毕竟她是市长千金,今天的散场完全改换了平日的那种气氛。
难免有些人情冷暖的意味,不过心头却是大大松了口气。
繁华的街道生长着年头已久的大树,风一过,便有叶子跟着落下来。
嘻笑的少年们笑着闹着,骑着车从树荫下疾驰而过,一辆,两辆,三辆,接着并着两辆过去了。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叶知秋渐渐放慢了脚步。
似乎很少这样放松地,没有目的地独自行走。
也从来没有像那些快乐的年轻人那样,不管不顾的在街头冲撞,甚至连自行车都没有骑过几次,但凡要出门了,便总有司机于旁边候着。
大概也就很小的时候,去照相馆里拍照时,骑过那种儿童车吧。
叶知秋忽然就有些羞愧地低头摸了下额角。
或而就是年纪大了,所以开始学会了数落那些不曾体会和拥有过的遗憾,开始为自己过于认真的人生感到不满。
又有几辆自行车飞驰而过。
有纹身的女生,骑着一辆浅蓝色的山地车飞驰而过,然后又在前边不远处停了下来。
范小祝长腿支落在地,侧身看着叶知秋。
“你好啊,叶医生。”
“范小祝,你好啊。”叶知秋笑了下,范小祝好像比起以前要壮实了不少,脸上的青涩已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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