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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不过她-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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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的长谈。
“我不会再有别的选择了。”叶知秋和母亲说:“你知道我不会做不慎重的选择,即然选择了就不会轻易更改。”
“我想你对阿弥可能有什么误会,可是,对于我来说,阿弥很好,至少,我相信,她永远不会辜负我。”
这样就好了啊。
简单地尊守彼此给到了承诺,保持真挚的爱意。还有什么理由走不完这一辈子呢,怕只怕这辈子不够长。
叶知秋将家里给到她的,都如数留在了家里,只带了些衣物和必要的书籍出来,并不是有意要绝裂,只是为了表明她的决心:“我知道,你想要一个能力出众,人品可靠的人来照顾我。”
“可是,我相信,有些事情,自己甘心就好。”
“若阿弥真的像你所说,和我不是一个阶层的人,即她生活在尘埃里,我也愿意低下头和她生活在污浊中。”
哪里有什么尘埃,夏日的晚风将穹顶洗得墨蓝。
二十多岁的姑娘笑和仍旧像个孩子,张开手就要抱抱。
“好啦,你看,又有人在悄悄地羡慕我们了哦。”叶知秋拍了拍阿弥的后背,笑笑的:“怎么突然又不开心了,是不是等了很久?”
“对不起啊,因为车子留在家里了,所以打车花了点时间。”
阿弥摇了摇头。
没关系。
过了一会,阿弥才松开手,帮着知秋一块把箱子推进了小区,推进了电梯,推进了她们的新家,把箱子推到房间里后,阿弥才终于松了口气。
确实是有害怕过的,等到那么晚知秋都没有出现的时候,她无比担心。
阿弥很早就一直谨记着,她和知秋是不一样的人。阿弥是个自由自在,没人管,没人在意孩子,做任何事,任何决定都不会影响太多人的悲喜。所以才敢一往无前的,拿一生去喜欢和承诺知秋。
知秋不一样啊。她和父母,家人,和几十年建立起来的朋友圈子,她还有在意的事业。复明以来,阿弥的这种感觉便越加强烈了许多,知秋得到的太多了,这种得到,让她必然对世界有所亏欠,使得她做许多决定的时候,都不能完全只想着自己。
所以无论知秋做什么决定,哪怕是和别人结婚,阿弥都觉得,这怪不得知秋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足够强大的理由,去推翻身上的背负。
知秋晚点的时候,阿弥心里便难免感到害怕。害怕知秋突然就被家人留住,守在原点,仍旧停在和阿弥关系不大的世界里。
可知秋到底还是来了,知秋选择了成为她的家人呢。
“你妈妈有生气吗?”阿弥小心翼翼地问道,难免还是会感到愧疚,就好像偷了林妈妈的宝贝似的,同时,她也会担心,离开家人的知秋会难过。
叶知秋摇了摇头:“没有生气,不过她说,要是阿弥不听话,她就会代替我来打你哦。”
阿弥才不相信知秋说的话。
不过她们还是选择尽量避开这种类似于心刺的话题,在新房子里绕了几圈后动手做好了饭,同时也规划起了往后的生活日常。
房子离医院很近,叶知秋决定以后都走路去上班,阿弥立即举手表示:“不要,我以后天天专职送你去上班。”
“就你能,你自个还要去上课。”
“没事的,我从医院坐地铁。”
反正不管,就是每天都要早安,晚安,一起早出,一起晚归才好。
暑假期间阿弥除了每天用她的小单车把知秋送到离小区不远的医院上班,中午还加了项……送便当,整天跑来跑去,人都黑了一圈,叶知秋看在眼里,都有些气急,每回吃饭前做的事情就是拉着阿弥给她涂上一层厚厚的防晒:“你怎么就是这么固执呢?”
就只要有假,阿弥就往医院跑,这都是她们同居的第二年暑假了,去年晒黑的那层皮才养白,今年阿弥一放假就又开始往大太阳底下钻。
“黑点没事,我不怕。”
“你也不问我同不同意,这里可是我天天抱着,亲着的。”叶知秋气得细揪阿弥的脸颊:“晚上回去收拾你。”
阿弥吐了吐舌,反正知秋所谓的收拾,她已经很是习惯了,不收拾才不开心呢。
尽管这样想着,进入太阳底下时,她还是很乖地把太阳帽戴到了头顶,在烈日下追着影子,飞骑着往家的方向赶。
小区旁侧的那条路上人流已经相比去年增了许多,两边种的树今年也都长了个头和直径,撑出了好大片的绿荫,阿弥穿过绿荫,享受地放慢了速度。
这时她意外地看见了那辆一年多没见的白色奔驰车。
作者有话要说: 下本尝试一次养成吧 ……毕竟写了这么多类养成,然后为了防止各种主角突然猥琐,因此设定了年上是个很直女又很老实,就坚决拉住胸罩不乱来的那种。
《我不摁她》就讲一个老实巴交的直女和一个懂事乖巧小可怜相互喂养,最后一不小心就相互摁倒,是一个艰苦奋斗,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故事。
至于文名和文案, 作者表示放弃治疗了,再改我就!!!!
第119章 大结局
林岚是个美丽的女人; 岁月给了她风霜; 给了她细纹; 同时催熟了她身上特有的韵味; 即使她带着一种审视的,不友好的心态打量着阿弥的时候; 面上也仍旧端带着平和。
现在是正午时分,阳光遍洒在屋内; 在照片墙上耀耀生辉。
林岚一进屋就注意到了墙上的照片。
当初装修的时候; 阿弥便和知秋说过; 一定要留一面很大很大的墙出来,用来挂她们的照片; 为了弄这些照片; 她们还专门买了一个拍立得。
照片记录了各种各样的日常。
知秋在晨光中温牛奶的镜头,或者是知秋摸额伸手挡镜头的样子,又或者是两个人抱着自拍的样子; 还有她们一起过生日的照片,也有假日一快出游; 在海边的落日下亲吻的……
一面墙挂满了照片。
林岚一张张检视; 最后才缓缓启唇淡淡说了声:“你变漂亮了很多。”
林岚始终记得头次见到阿弥的时候。
阿弥眼睛上缠着白色的纱布; 肤色透白,唇红齿白,走路的时候小心翼翼,见了谁都会露出一个纯真的笑容,即使个子高挑; 也让人觉得她身上有股奶味。
说白了就是乳臭未干。
没想到最后,就是这个乳臭未干的小瞎子最后把她引以为傲的女儿拐跑了,而且越拐越远。
叶知秋这一年来很少回叶宅,只有逢重大节日时才回家看一看,而且都是打车,林岚有气归有气,可见到女儿生活质量突然下降心里不免堵得很。
听到林岚开口说话,阿弥立即便警觉起来。
虽然这个女人身上有些地方和知秋很像,比如言行举止,甚至于说话时断句的方式都有几分相像,可她仍旧把林岚当成一个会随时带走知秋的人看待。
不过阿弥也始终在心里给到林岚一个定位,就是不管她有多凶,多具危险性,她也是知秋的妈妈,从伦理角度讲,也算是她半个妈妈,所以阿约很乖地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您也变漂亮了很多。”
知秋说过,妈妈年纪大了,不免和众多老太太一样,喜欢听奉承话。
林岚果然就抿嘴笑了笑:“我怕是变老了。”
“不会的,您看起来就和知秋差不多。”阿弥说完便有些心虚:“我给您倒杯茶吧。”
林岚确实并不着急走,喝过茶后,她才开始说正事:“我以为生几天气,知秋就会回心转意,没想到我自个倒是生了一年的气,这一年她却是活得自在。”
“没有,知秋她刚来的时候总是睡不好。”阿弥摇了摇头。
而且刚开始的时候,阿弥有几次去接知秋下班,知秋都下意识地走到停车场去。
好一段时间才从这种状态里缓和过来,毕竟她在那个家里生活了二十几年,怎么可能说脱离就脱离得了。
“反正我是无所谓,可她爸最近身体不大好,家里林殊林成都不在,弄得他天天怨我把知秋赶出去了。”林岚说这话的时候眼睛没敢看阿弥:“她好歹也得回去住段时间吧。”
果然,阿弥重新紧张起来:“住多久呢?”
和知秋在一起后,阿弥发现,她倒是不择床,可是她择人,身边没有知秋她估计自己都不能好好入睡了。听到林岚要知秋回去住一段时间,理由又使得人没有办法拒绝,她就有些无措。
林岚喝了口茶:“住多久倒不好说。”
“你知道知秋今年多大了吗?”林岚忽地皱了皱眉,看着阿弥。
“三、三十二岁了。”阿弥小声地说,今年她二十三岁了。
林岚点点头:“知秋从认识你开始就为你规划一切,教你认字,送你上盲校,做复明的手术各种,直到你复明后,她仍旧各种不放心你。”
“可是你呢,你有没有想过,知秋应该拥有怎么样的人生?”
林岚突然变得严肃。
阿弥被问住了。
知秋平时工作都很忙,她们时常都是晚上见面,每次知秋看书,她画画,偶尔聊天也是聊关于她以后的职业发展,聊以后要去哪里旅游之类的事情。
阿弥没想过知秋的人生还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没做,除了嫁给陆北南。
“阿弥,我希望知秋可以早一点有她自己的孩子。”不结婚就不结婚吧,反正知秋那样的性子,确实跟什么人在一起都能照顾好自个,这点林岚认了。
可是她知道,叶知秋是有做母亲的心思的。
林岚直直地盯着阿弥:“你要知道,年龄越大,生孩子就越危险。”
听到生孩子的话题时,阿弥垂下脑袋:“我也可以生孩子。”
上次长勺街的商会搞周年活动时,阿弥拉着知秋一起参与了晚宴,正好碰见陆北南也在场。
这次会面有些意外。
叶家退婚,使得陆氏整个家族感觉到被看不起,因此两家往来关系淡泊了许多,陆北南自也不会时不时地登门拜访。
没想到阔别重逢,人家都当爸爸了。
叶知秋当时就抱着陆北南的儿子在宴会厅里走了好几圈,阿弥头上直冒酸泡泡。
“你光抱着人家,都不记得我还在你旁边。”回来后,阿弥在知秋怀里扭捏了好久。
知秋说:“因为喜欢孩子啊。”
知秋说:“等你毕业了就给我生一个孩子。”
不过也只是这么一提,阿弥觉得生孩子事情离她还很远,毕竟她也还年轻,于是便没把生育的事情放在心头。
林岚可不觉得阿弥生的孩子就是知秋的孩子:“这个讲究基因的,我希望孩子和知秋一样。”
林岚立场很坚定:“你生归你生,反正我希望知秋有她自己的孩子,也希望孩子随叶家的姓,如果你同意的话,就和知秋商量商量,一起回叶宅住段时间吧。”
阿弥眨了眨眼睛:“您为什么要我同意呢?”
“你不同意就算了,让知秋一个人回叶宅吧。”林岚有些可气地瞪了眼阿弥,她好不容易低下头,拉着脸,请她同知秋一起回叶宅,结果对方还非要东问西问。
阿弥赶紧点了点头,然后再次鼓起勇气,再提了一个问题:“那……我和知秋能不能先结婚?”
叶知秋看到楼下那辆熟悉的车时很是意外。
除了意外便是担忧,她接过阿弥左左右右地看了两遍:“你没事吧?我妈有骂你吗?或者说什么让你难受的事情?”
阿弥笑着直摇头。
听到父亲身体不好的消息时,叶知秋眉头轻拧:“他心脏不好,身体确实很容易受情绪影响。”
叶知秋也相信有她陪在父亲身边,除了做些必要的日常检查,也能陪着聊天解闷,情况肯定会好得多。她很抱歉地看着阿弥:“那我回去先住一个月看看?”
阿弥一脸委屈地摇了摇头:“你不要我了。”
平时阿弥都很懂事的啊,今天这是怎么。叶知秋伸手捏捏阿弥的脸蛋:“怎么会不要你呢,我只是先去住小段时间。”
母亲那么傲气的性子,突然跑来说父亲生病,那肯定是情况不太好。叶知秋想着这一年多离家都没好好陪过父母,心里多少有些愧疚:“那我也会常常抽时间来找你的对不对?”
“那好吧,我到时候和妈妈说,是你不许我回家的。”
叶知秋愣了一会,她想着阿弥口中说的妈妈是谁,想来想去,她仍旧有些迷糊:“你妈妈?”
阿弥装样子不理,一双手却没闲着,跑到桌边开始收拾她的画具和要带的东西。
“坏家伙。”叶知秋好不容易反应过来,一下子笑开了,过来从后环住阿弥,在她颈边狠狠地咬了一口:“今天我妈和你说了什么?”
“让我带你回娘家。”阿弥痒得直缩脖子,趁机转过身搂着知秋的脖子笑嘻嘻的:“还说只要你答应件事情,那我们想在叶宅住多久都可以。”
阿弥倒不是很喜欢叶宅,不过她明白,知秋会喜欢那个她成长过的地方。而且从环境和舒适度上来说,叶宅确实会更适合准备要孩子的女人。
“什么事情?”
“妈妈说让你生个和你一样聪明可爱的宝宝。”
“嗯?她真这么说?”叶知秋没想到母亲会提这种事情,不过作为女人,她确实在好几年前便有了想要生个宝宝的念头,只是想到阿弥现在还要上学,并没有余力来相互照顾,所以一直就摁在心底没表态。
阿弥认真地点头:“对。”
“她还说了一件事情。”阿弥俯过身子在知秋耳边呵着气说:“她把你嫁给我了。”
比梦还要真实的幸福感在叶知秋周边弥漫着,她笑着缩缩身子:“乱讲,不是说好了,是我娶你吗?”
叶知秋紧紧地抱着阿弥:“你现在可没有钱娶我的。”
阿弥现在可不是小富婆了。
“那你要用多少钱娶阿弥啊?”
“不给钱。”叶知秋双手已经在战场上游离,薄软的嘴巴轻抿着阿弥的耳垂:“因为我娶的是无价之宝。”
“啊。”
阿弥身子软了软,却仍然觉得知秋越来越坏了,尤其是在这种暖昧的情况下,她挣扎了下:“我东西还没有收拾好呢。”
“东西重要还是我重要?”叶知照着老地文一口咬下去。
阿弥这时几乎被抱着坐到了桌面上,身子往后微仰就将书架上好几本书带了下来,其中一本是旧时的日记本,从中滑出来两个信封。叶知秋眼角只是微瞥就注意到了上边俱是她的笔记。
她停了停,伸手抽出其中一封。
“你别看。”阿弥睁开眼时,知秋已经将信展了开来。
叶知秋展开的,正是何佩代笔写的那封指责阿弥的信,里边字字句句都直诛人心。
“你从来没有告诉我,她给你写过这样的信。”叶知秋眼里此时俱是心疼,她大概知道阿弥收到了一封与她原意不同的信,却不知道是这般过份的内容。
阿弥见知秋有些动怒,赶紧摸了摸她的眉毛:“没事的,都过去这么久了。”
“扔掉吧。”叶知秋张指就要将纸揉成团,却被阿弥制止了:“别,你别动它。”
“虽然她写得有些过份,可是我觉得她说得还蛮有道理的。”阿弥抢过信纸折了起来放回原处:“我本来就是配不上你,而且也是这封信让我意识到,即使知秋不喜欢我,我也愿意还像当初那样喜欢你呢。“
不开心的记忆,到底也是个记忆。
“傻不傻。”知秋叹了口气,将阿弥重新纳入怀中:“要是真的喜欢的,就不会有什么配得上配不上,要是真的喜欢,你受的苦,我自会帮你顶上,你担不起的责任,我自会帮你分担。”
要是真的喜欢,哪里还来得及计较,配与不配这种俗气的事情。即是计较,也永远是觉得自己是卑微的那一方啊。
喜欢归喜欢,能不能够长久在一起总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万幸你是成阿弥,我是叶知秋,才得以走到这里,甚至能够承诺永远,能够想像白头。
毕竟幸运的人并不多。
愿安。
第120章 番外回到原点
南方; 多雨。
长勺街再次被水淹的命运扼在低洼处; 按在夜幕中; 仅靠着几盏年代久远的路灯守候着晚归的人们; 灯光隔着雨雾,分出些许光亮照在了地面的垃圾箱上。
黑色的垃圾箱旁边一个穿着深色雨衣的人佝着背手一里拿着铁钳将一个一个瓶子夹起来扔蛇皮袋里。雨天没什么人; 自然也捡起不到多少空瓶子,不过少了竞争对手; 成果倒也不至于太差; 而且还不用跟别人比速度; 踮着脚跑路。
只要说起雨天也捡垃圾的人,长勺街上的人便马上就会知道; 那一定是成俭秀那个疯婆子。
成俭秀不仅是个疯婆子; 还是个瘸子。她年轻的时候被丈夫打断了脚踝,在床上吃了几个月的止痛药,再站起来时左半边身子就往下榻; 再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走路了。
带阿弥去医院做检查那次,成俭秀去找了骨科的医生。
医生说要拍片子; 一听价格; 成俭秀就抿了抿嘴:“那又得花钱; 我就觉得最近走路会疼,去街上诊所打一针封闭就好了,就只是过几天又会疼。”
“你歪着脚脖子走了这么多年的路,里边关节都不知道磨成什么样子了,不疼才怪。”医生见她不愿意拍片子; 就猜了个大概:“估计得做个手术,往里垫点东西。”
那不就更花钱了吗。做了手术也没几天好活。
大雨中,成俭秀用铁钳敲了敲一直发出刺痛感的脚踝,咬了咬牙一深一浅地往街中央走去,走几步还要停一停,张望几眼。白天还好,一到了晚上她就有些分不清东西,每回这种时候,她就越发觉得阿弥是个顶聪明的孩子。
只要住在长勺街,阿弥就不会迷路,不管白天还是黑夜。
阿弥不会迷路却不知道去哪里才可以找到外婆,幸好记忆里,外婆今天还是会像很多个雨天那样在深夜回来,然后把蛇皮袋往门口一倒,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她现在有些不安。
倒不是因为窗外的电闪雷鸣,而是因为周边熟悉的感觉和眼前熟悉得令人害怕的黑暗,她有些怀疑这是梦境,却过于真实,总之,她有种回到了十七岁那年的感觉。
她手里抱着的收音机里念着18年的新闻,播报着最近要来的台风。
楼下传来开门声。
阿弥站起身,本能地默数着步子,在一片黑暗中想像着曾经走过的路,她慢慢走到楼梯口。
阿弥并没有急着走下楼梯,因为她听见楼梯下边有一个很轻微的喘息声,她闻见了雨的那种酸涩味,也闻到了外婆身上终日与垃圾为伍的油腻和苍桑的气息。
究竟和外婆在一起的残酷是场远去的梦,还是和知秋在一起的美好是场不曾存在的梦。
阿弥僵在原地,外婆也僵在原处。
阿弥的记忆里,外婆很少上二楼来,因为她腿脚不方便,只有在她了大病的那段时间才上上下下,反反复复地试探她的体温,给她备热水,监督她吃药。
阿弥其实并不知道,外婆最近常常会在夜深时上楼来给她盖被子,顺便打开灯好好看看她的样子。
因为外婆也要看不见了呢。
“外婆?”阿弥声音有些抖地叫了一声,尽管仍旧有些不适应这种突然回到过去的感觉,可是能再次感受到外婆的存在,让她突然想哭。
长大后才知道,大概再也没有人可以像外婆那样全心全意地对她好,完完全全地为她生,为她死。
外婆倚在楼梯下边有些不知所措,阿弥这个孩子眼睛看不见后就更加怯生生的,总也是畏畏缩缩,胆小的样子总让人又气又急。要是一直都这么不争气,以后受了欺负可怎么办。
那就干脆让她习惯挨骂好了。
“大晚上的不睡觉,你这个吃白饭的,是活得太舒服了是吧。”外婆冷冷地道,人也慢慢地从楼梯上挪了下来:“还不赶紧给我回床上去躺着。”
挨了骂的阿弥并没有觉得难过和委屈,外婆的声音教她感到亲切。
她已经不是那个胆小怯懦的阿弥了,她甚至在骂声中露出一个甜甜的笑容,她顺着楼梯急冲冲地跑下来,一反抱住满身雨水的外婆:“我不是吃白饭的,外婆,我会想办法养活我们的。”
“有很多办法。”阿弥说:“你不要做傻事,我的眼睛有办法治好的,真的。”
阿弥忽然地的这一抱让外婆有些不知所措,过了会,她才忙乱地推开阿弥:“脏,我身上脏死了。”
“在我看来外婆最美了,不脏不脏。”阿弥脸上满满都是笑,却挂上了两行泪:“你别离开我,我不想你一辈子都只有苦。”
说完阿弥就又抱了上去。
看来还是不够凶,外婆张了张嘴,最后却还是没能找到什么恨心的话语,她的舌头突然就像打了结似的,最后只说:“很晚了,睡觉吧。”
阿弥没敢熟睡,她早早地就守在了门口说什么也不让外婆冒雨出门捡垃圾。
外婆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听话的阿弥,她气得在屋里团团转,甚至几次抄起了铁钳想要打阿弥,最终都还是忍了下来,在原地直跺脚:“不去就不去,饿死你好了,看你以后怎么过日子。”
“不过我以后过什么日子,能跟你一起就好了。”阿弥说。连着几天,阿弥都死死地把着门,不让外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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