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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医生很温柔[gl]-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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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
  李航接梗道:“谦虚了,江医生!”
  江莱说:“如果没有一院领导冷静沉着的指导,没有急诊科室同事们加班加点的努力,没有来自母校的倾心栽培,我也不会有机会发挥自己的作用。”
  岑谬点点头,嗯,这是她改的稿子不错。
  没想到江莱继续说:“在这里,我还想感谢两个人,一位是辛苦养育我长大的妈妈,还有能够理解我陪着我的爱人。不瞒大家,因为常常加班没有陪我这位爱人,她没少跟我发过脾气。”
  观众席响起一阵笑声。
  岑谬:“……”这脸还往哪儿搁?
  “但是,她跟我说,她依旧希望我能做个好医生,不要当庸医,哪怕忙起来都可能没时间陪她,我很感谢有她……”
  ……
  很顺畅的一个演讲,岑谬听着听着就哭了,感动的。哭得妆都花了,她心道:真是服了江医生,在这种公众场合都能面不改色地说情话。
  江莱一下场,岑谬迫不及待地就要去找她,打算把人拉到角落好好亲一顿才行。
  意外事件却在这时候发生了。
  还没走下演讲台,江莱被人砸了一筐鸡蛋,蛋壳碎开,蛋黄和蛋清弥留在她的白大卦和发丝间。所有人都愣了,包括江莱。
  保镖立马把泼鸡蛋的妇人拉开,那妇人却像疯了似的,就算两个彪悍的壮汉都有些拉不住她。只见那妇人对着江莱歇斯底里地喊道:“江莱!你还我女儿的命!”
  江莱仔细辨认着妇人的脸,终是记起来,这人是易玲的妈妈。
  江莱站在原地没有动,也不去擦身上的蛋清和蛋黄,只静静看着妇人,然后怔怔地说道:“对不起。”
  岑谬心疼极江莱这模样,把外套脱下来给她擦头发和衣服,然后回头对妇人冷道:“我不管你家女儿怎么回事儿,要闹事就别怪我对你不客气。保镖!快把她叉出去……”
  江莱却阻止道:“别!你们放开她。”
  保镖左右为难,不知道该听岑谬的还是江莱的。
  岑谬心一横,放出狠话:“江莱出什么事,第一个不放过你们的就是江会长。”
  保镖立即明白事情的轻重缓急,把易玲的妈妈扛出了礼堂。
  岑谬一手抱着江莱,护着她回到后台的座位上,气不过道:“江医生,我必须跟你商量件事儿,别对什么人都那么心软。”
  江莱叹气,低头道:“那是易玲的妈妈。”
  岑谬:“……”
  这世上的事儿还真是剪不断理还乱。


第26章 
  A市夏日多雨; 行人撑起五颜六色的伞; 成了这座城市的风景。
  潮湿的青石路满是苔藓,穿球鞋的学生来来往往,踩出绿色的痕迹,将一片生机覆盖另一片生机。
  嘀嘀嗒嗒; 嘀嘀嗒嗒。
  喧哗的城市此时安静得只剩雨声; 空气中弥漫着灰尘的气息。
  岑谬不喜雨,但好看的雨除外。
  细细的雨珠落在江莱的发梢; 那头墨色的长发像披了层薄薄的银粉,亮晶晶的,很是好看。
  江莱不是没带伞; 只是不忍娇弱的白花被风吹雨打,便站在路边为花撑伞。顶多能让那弱不经风的花瓣再多开半天,她却不在意这付出与收获是否对等。
  岑谬手里的伞向江莱那方偏斜了一点。
  “真的不进去吗?”
  学校正在为易玲举办追悼会,摆在门口一朵朵白色的花就是证明。
  江莱垂眸看花; 轻轻摇头。她这时候进去; 只会让易玲的父母加倍痛苦。她是车祸中的幸存者; 也是别人的不幸。
  江莱来易玲的学校; 不是为了跟家属的和解,只是想送一程救了她的女孩儿。过往的经验告诉她; 失去至亲至爱; 大概只能靠对他人深入骨髓的恨去支撑自己活下去。此事无解,正如时间不能倒流。如果恨能抵消一些痛,那就再好不过。
  死是生者的事; 人死后要靠着生者的记忆继续存活,当记忆淡去,她才算得上真正和这个世界说再见。
  许多人的记忆都会和这些小白花一样,随着风雨凋零,化作尘埃,化作泥土。人和草芥微尘没有什么区别,文明和荣誉在恒古的宇宙之中渺小到可以不计,更别谈个人的悲喜惆怅。
  如果可以因此而看淡就不会难过,以前的江莱做得很好,现在她发现人终究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永远做到把自己排除在七情六欲之外。
  雨停了下来,一道彩虹挂在天空。
  江莱看了看天空,对岑谬说:“我们走吧。”
  “等我一下。”
  岑谬拿出手机,对着彩虹拍了一张照,刚拍完,那彩虹就消失了。
  岑谬遗憾地说:“怎么这么快就没了?”
  江莱偏头笑道:“可能彩虹都害羞,不愿上镜头。”
  岑谬却是不知羞的人,没脸没皮地在江莱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抱着她的胳膊说:“江莱,我想吃日料,北城新开了一家日料馆,咱们去吃吧。”
  江莱没什么意见,点点头,只要跟着岑谬就好。她和岑谬,一个平静如死水,一个桀骜而不驯,在一起之后却是相得益彰,平静变平淡,野性被驯服。
  似乎是过起了甜蜜美好的小日子。
  即使在这之下暗潮涌动。
  ——————
  追悼会结束,人群走得稀稀拉拉。路人的伤感随着追悼会的结束而结束,家属的痛苦才刚刚起了个头。
  谁都知道追悼会只是走个过程,大多数学生并不认识易玲,只是听校长的话来到了操场,看似低头默哀,实际上早就耐不住性子想走,或是暗底下搞小动作,或是和附近的人打闹。
  嘻嘻闹闹,也无可厚非。就算是成年人也做不到对陌生人的去世产生同情,别说中学里这些未经人事的孩子。
  有些白花掉在地上,无人注意,被踩了几脚,白白的花瓣上便落满了灰层。几滴雨珠顺着房檐缓缓降落,最后也停了,而后蝉鸣虫叫,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散场后的一切如常,才是令人心生绝望的沼泽。
  一阵风刮过,吹倒了易玲的黑白相片。那张笑得阳光灿烂的脸,直直地朝地上倒了下去。
  易玲的妈妈几天没有睡过好觉,眼睛布满血丝,整个追悼会都在发呆,像是魔怔了一般。易玲的照片倒了,她才着急地跑过去扶那相片。
  她抱着相片哭啊哭,眼泪滴在相框上,她就用手赶紧擦了,小心翼翼得像是抱着易玲本人。
  “是你回来了对不对?!你回来看妈妈了!你舍不得妈妈吧?”
  她坐在地上,浑然不在乎自己的衣服是否会被弄脏,心中除了失去女儿的痛,就再也想不起其他。
  “何萍,你清醒点,那不是你女儿。”
  易南红了眼眶,却还是觉得何萍在校长同事面前这样做很丢脸。
  “不是你怀胎十月生养的孩子,你当然清醒!”
  “易玲也是我的女儿……”
  “你好意思说?除了每个月拿钱回家,你还做过什么?!”
  “你简直不讲道理!”
  ……
  和大多数失独家庭一样,孩子没了,这支离破碎的家庭关系,原本还能靠孩子维持下去,到了这时候也就说散就散了。
  仿佛互相责怪,互相谩骂,把责任推给别人,就能换回一点什么。
  但什么都换不回来。再多的争吵,也掩盖不了内心深不见底的痛苦,也没办法让一切回头。
  可人似乎就有这样的恶习,在一件悲剧发生之后,会做出种种行为让悲剧继续延续和伸展,毫无理智可言,只是破罐子破摔罢了。
  何萍和易南结婚十八年,还没熬过七年之痒,就从恩爱变成相看两厌。他们结婚没多久就生下了易玲,何萍知道易南心已经不在她身上,但好在她还有个孩子,为了孩子,两个貌合神离的人也能勉强一起生活个十几年。
  何萍把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到了孩子头上。他们夫妻俩都是工薪阶级,但给孩子的却是很好教育,小时候玩具买的乐高,从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小学初中读的A时重点名校,高中的时候又卖了房子让易玲读A市出了名的贵族中学。
  易南觉得易玲是个女孩儿,没必要花那么多钱去读书,以后嫁个好人家就可以了,有那么高的学历也没多大用。是何萍坚持要给易玲最好的教育,她性子本就强势,易南拗不过她,只得同意了。
  何萍是有私心的,她觉得丈夫爱不爱她没关系,在外面有几个小三也都没关系,只要自己的孩子有出息,她的未来便有了指望。何况,易玲还很懂事,知道家里没那么富裕,也不会像别的孩子那样挥霍,她珍惜父母给的机会,努力埋头学习,是班里的好苗子,班主任说她努努力考上A大都不是问题。
  眼看孩子高二进入高三,冲刺完高考,她就算熬出头,可以轻松起来,不用再那么拼命工作。却在工作的时候收到了孩子出事的消息。早上出门还好好的孩子,到了晚上就成了冰柜里冷冰冰的尸体,胸口留下了那么大一个洞,光是看着就让人心惊肉跳,该有多疼啊。
  她不接受。
  不接受孩子的离去只是意外,不接受不幸的发生,不接受孩子为了救人而死。她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她过去投入的所有精力,未来全部的指望,就因为一个意外,全部破灭了。
  要有人为她女儿的事负责,是那个叫江莱的医生。她的孩子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坐上她的车,为什么要为她挡住那致命的钢筋?如果不是江莱,她的女儿还可以活得好好的。可女儿成了一抔骨灰,江莱却当上了新闻上救死扶伤的模范,多么讽刺。
  何萍心里没有丈夫,没有学校的老师领导,没有面子,没有其他任何想法,只剩下仇恨:“都怪她!江莱!她害死了我女儿!”
  易南觉得她疯了,疯得不可理喻,他冷冷甩下一句:“你个疯婆子,易玲出事只是意外而已!怪得了谁?!”然后便离开了学校。
  无论是看热闹的,或是真的心存怜悯的,到了这时,也只有说上一句:易玲妈妈请节哀。
  都走了,所有人都走了。
  何萍怔怔地抱着孩子的遗像,觉得天地之大,只有她是真的在为孩子难过,没人能懂她,没有人可以理解她失去孩子的心情。她的整个人生都塌了,不会再重建起来了,别人却觉得她是个疯子。
  “我懂你。”
  楼梯口的暗处,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忽然出声。很平和的声音,有同情,有怜悯,更多的是一种感同身受般的叹息。
  四周就只剩下何萍。
  他在对自己说话?何萍失神的双眼瞪大了,看着那个身在暗处的人:“你是谁?”
  那男人从暗处走过来,手中拿着一朵白菊。他蹲在何萍身边,将白菊虔诚地放在一边,似乎是真的在为易玲难过。
  何萍看清了他的脸,那是张苍白得发青的脸,眼神空洞阴森,眼圈下是黑色的阴影,一副病态的模样,头发的刘海很久没有修过,害羞了眉毛和一半的眼睛,嘴角微微下垂着,像是从来没有笑过。
  何萍不禁后退了半步,这个男人让她害怕,不仅仅是长相,更是他身上的气质。
  如果要形容出来,那就是下水道的死老鼠般,带着一种腐烂得令人作呕的气质,没有半分生气,那种在笼子里关押太久,只有夜里才会出门的怪物的气质。
  他没有因为何萍的失礼而感到恼怒,而且低头看着白菊,轻轻说道:“我懂你……这种失去骨肉血亲的感觉,比从身上挖一块肉出来还让人痛苦。”
  何萍望着他,警惕并未减少,但她从他的话里找到了共鸣。是啊,孩子就是从她肚子里掉出来的肉,失去孩子……比挖骨钻心还痛。
  男人长长叹了口气:“妈妈死了,只有我为她难过,别人都只是做做样子,虚情假意。”
  何萍抱紧了手里的相片,赞同道:“是……都是虚情假意!”
  何萍的眼眶又红了起来,易玲死后,她变得无比脆弱,一点点的刺激就会让她哭起来。
  “凭什么死的只是我们最重要的人?”男人淡淡开口,说出的话让人背后发寒,“凭什么大家都一副无关紧要的样子?你看,你孩子救的那个人,连追悼会都没参加,现在也许正和她女朋友吃着日料,有说有笑……”
  何萍咬紧了牙。
  那男人没有再说下去,而是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他身上的衬衣价值不菲,手表是几十万一块的珍藏款,但即使这一身奢侈品也没办法掩盖住他森然的气息。
  “你跟我说这个是想做什么?”
  男人冷冷地笑了:“你应该已经有了答案。”


第27章 
  从易玲的学校回来后; 江莱一直怏怏的; 话比平时更少了。岑谬得回趟公司总部开会,她其实更想留在A市陪江莱,但总部催得紧,她也只有回去。
  是江莱亲自给她收拾的行李; 衣服叠得整整齐齐; 化妆品小件也分门别类给装好了。岑谬长这么大,头一次真真切切地体验到了有女朋友的好处; 或者换个说法,有江莱的好处。
  岑谬回F市总部的路上突然意识到,她和江莱原本就是异地; A市只是她暂时的居所。她明明是在回家路上才对,现在竟然有了离家的错觉。
  好在一旦工作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负面情绪能够得以遏制。不然岑谬难免想东想西; 担心江莱一个人在A市过不好; 都忘了人家江医生已经一个人在A市生活了快九年。
  以往岑谬自个儿找乐习惯了; 下班后推车去超市买点菜做饭; 或者在本地出名的酒吧点杯喝的,静静看着周围的五光十色。有人找她搭讪聊天; 长得有几分姿色的她便客气地回复那么一两句; 大多数时间她都只是高冷地拒绝,把杯中的液体喝尽了就独自离开。没有任何人能成功在酒吧里得到过她的联系方式。
  久而久之,酒吧的老板都认识她了; 知道她是块硬钉子,杵在那里谁都拔不动。只有岑谬自己知道原因,她心里始终空空荡荡的,是专门留下的属地。既然是属地,就没有谁都能随意进来的道理。
  按理来说,岑谬是没资格矜贵的,可她就是掬着一口傲气。她高中没毕业就开始闯社会,却难得没被市井气带偏,哪怕十年前,傅国盛在不了解岑谬家庭情况的时候,也曾误以为她是家里娇生惯养的孩子,只因她的神色跟他那女儿一样隐隐透着股骄傲劲儿。
  归根究底,岑谬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既然已经没有可以再失去的东西,一步步向上爬的时候也就没有顾虑。她从来不是个束手束脚的人,敢做敢为,是傅国盛提拔的她没错,但也全靠她的打拼,鼎元才能从几千万的小公司做到上十亿。
  然而坐上总监的位置,拥有的东西多了,她终于有了害怕的感觉。某次路演结束后,她一个人开车回家,路上堵车,车子停在路边,她从后视镜上看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这个男人后来成了她摆脱不了的噩梦。
  岑谬最恐惧的却不是那个人本身,在某些时候,某个瞬间,她竟然能理解对方的许多行为,能理解那种病态的偏执,甚至能感觉到那种由残缺的童年所带来的无法磨灭的阴冷潮湿。这实在不是件好事,也是岑谬唯恐避之不及的事,她不想变成那种人的同类。
  那是她拼了命也要摆脱的命运。
  回F市后,偶尔岑谬会收到江莱给她发的短信,语气不冷不热的,习惯了江医生的风格就没觉得有什么,能主动发短信已经是江莱的极限,她这人总是做得多说得少。
  异地了一整周,岑谬才稍微能从繁忙的工作里喘口气。
  她拨通江莱的手机,听见江莱那声轻轻的喂,嘴角上扬道:“在干嘛?”
  “在写论文。”
  岑谬看了下时间,晚上八点,江医生果然不是在上班就是在学习,“有没有打扰到你?”
  江莱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听出对方语气里的疲倦,有些心疼道:“没有打扰,你今天很累吗?”
  “是呀,应付这些老油条真不容易,不过……”岑谬笑了起来,“听见你的声音就不累了。”
  江莱怔了怔,脸在发烫,想必也红得不像样,好在隔着手机看不出来,她心想,把这祸害放回F市确实是个不让人省心的事情,不知要招惹多少狂蜂浪蝶。
  那头沉默起来,岑谬问她:“怎么了?”
  江莱的右手食指轻轻敲着桌面,许是挺长时间没有岑谬在身边,难以控制地情绪低落。烟瘾快犯了,但江莱不想抽烟,只想见岑谬。
  “岑谬……”
  “嗯?”
  江莱眨了眨眼睛,虽然害羞,但还是把话说出了口:“我想你了。”
  这下换岑谬发愣了,她打开了电脑的网页,问道:“你论文什么时候写得完?”
  江莱说:“得挺久,一两个月吧,我每天就写一点。”
  岑谬在航空公司网站上找了一圈,订了最近的航班,关上电脑,匆匆往行李箱里塞了几件衣服,就飞快地往车库走去。
  “你写你的,我有事先挂了,晚点见。”
  手机里只剩下忙音,江莱没琢磨出岑谬那句晚点见是什么意思,大概是说晚点再聊视频。她没想太多,把手机收起来,努力集中精力在论文上。这篇论文打算发表到期刊上,要全英文写,有多难就不需要细说,但江莱也没叫过苦,在学术上她是拔尖的优秀。
  或者说江莱很吃得苦,生活过得云淡风轻,别人觉得苦的她也不当回事,别人觉得累的她都习惯了。什么苦和累都熬过来了,偏偏觉得跟岑总监分别的苦有点吃不消。
  江莱暗自摇头,自嘲地想到,她是吃了没谈过恋爱的亏,半点经验也没有。和岑谬谈恋爱,倒像个小女生一样爱胡思乱想。
  殊不知岑谬比她还像个莽撞地小年轻,只江莱一句“我想你了”,便什么都不顾地往A市赶。以前是拼命赚钱,恨不得让工作填满生活,金钱大于一切。这会儿有了女朋友,态度又逆转了一百八十度,什么工作都往后靠,俨然成了江莱至上主义。
  公司里的人对此没有太大意见,他们的岑总监就算是偷懒怠工,那工作效率都是一般人赶不上的。何况谁不知道,这鼎元明面上姓傅,实则岑总监才是贡献最大的元老,傅总都拿她没辙。
  江莱写了约莫一两千字论文,天色不早,岑谬一直没个回信,她估计是等不到岑谬回信了,于是收拾收拾便睡了,睡前把手机铃声调大,万一岑谬晚上给她来电还能接到。
  大概是凌晨三点半,岑谬才到江莱家,她是想早点见到江莱,奈何距离远了没办法。岑谬缩手缩脚地进到房间,生怕吵醒了江莱,洗漱的时候连水都不敢开太大了,因此洗澡都耽误了不少时间。
  江莱安静地睡着,长长的睫毛在黑暗中也很明显,蝴蝶一般停在那里一动不动。岑谬盯着这两片蝴蝶看了许久,心被填得满满的,她不算是个幸运的人,在医院亲眼见着母亲病逝,又有个不疼她的爹,可她从没埋怨过自己的不幸,她甚至觉得自己是太过幸运,才可以遇到江莱,所以老天爷要给她点别的磨砺。
  岑谬躺在江莱身边,轻轻抱着江莱,宛如抱着珍宝。她小时候的梦里常常有这样的场景,她那时太小,没人教她要怎么表达,白白耽误了这么年时光。多亏江莱真是好脾气,包容她过去的不懂事,还愿意接受她的爱。
  待早上醒来,江莱发现自己怀里多了个暖和又毛绒绒的生物,刚开始吓了一跳,看清楚是岑谬后,惊吓就成了惊喜,她昨天睡觉的时候已经挺晚了,岑谬回来时肯定更晚。江莱才明白岑谬说的晚点见是什么意思,这个人瞎胡闹,说想她了,她就立马回来,半点没有作为总监的稳重。
  说不感动是假的,江莱叹了叹气,怎么爱岑谬也不够,这可如何是好?她有时候反是希望岑谬能少喜欢她一些,这样她就不会输给岑谬了。岑谬睡得晚,江莱不想惊动她,好在上午不用值班去医院,她就干抱着岑谬等对方睡够了醒来。
  荒芜贫瘠的土地,在缓慢地滋生藤蔓,细细地又密集地铺满着大地。根茎扎进地底,盘根错节,紧紧抓死。如同感情,一旦起了个头就没有余地回旋。
  都说覆水难收,江莱如今才品出来这词语真正的味道,是孤注一掷的温柔,是一去不回头的壮烈。江莱本来是缺少这种不顾一切的冲劲的,她平淡惯了,也刻意避免着情绪波动。是岑谬给她那堤坝上凿了个口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此怕是要一发不可收拾了。
  岑谬睁眼便见到江莱水汪汪的眼睛正深情款款的注视着自己,她得逞般地笑笑,笑起来满面桃花,任谁看了都得被勾去魂。
  她抬起手,在江莱的鼻梁上来回轻抚,她最爱江莱温柔似水的眼,也爱江莱高挺的鼻梁。
  “姐,你是不是很爱我?”
  岑谬当初引诱江莱就是靠的这一声姐,如今故技重施效果也丝毫不减分,喊得江莱满脸通红。岑谬脸上笑意更深,她这江莱姐别的都好,就是脸皮太薄经不住撩。
  江莱脸红归脸红,被岑谬问到了,还是认真地叹气,认真地说道:“是,很爱你。”她知道自己有时候看起来挺冷淡,花了太多时间在病人身上,对岑谬是有亏欠的,所以她不想让岑谬受委屈,尤其是在语言上。
  有的人是不傲娇一下,不作一下就浑身不舒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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