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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配,我来宠-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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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念笙没有少被骂。
许多人骂温念笙自私,自己退圈就退圈,为什么非要拉着阿莘一起退?说什么阿莘是喜欢拍戏的,温念笙配不上阿莘芸芸。
他们骂了一晚上,还是不太解气。还想喷点什么的,刷到了阿莘的一条微博:
温念笙女士与我即将举行婚礼,今后我们就是合法的妻妻关系。退出圈子,并不是她强迫我,而是我心甘情愿。她不演戏了,即便我不宣布退出,也不会再拍一部戏。
没有她参与的戏,只会枯燥无趣。
各位,好聚好散。
如果再有人传播不实言论,人身攻击温念笙,我会采取合法的手段,维护我妻子的名誉。
广大网友一大早上,就被喂了一口难吃的狗粮。
看着那条长长的微博,甚至还有两人的合照。他们终于沉默了下来,阮导这是来真的啊。知道阮导以来,他们就没有看到她发过这么长的微博。这护妻的程度,令人发指。
在网友的目光控诉下,两人结婚。
在结婚的当天,温念笙的微博又有了动静。这条动态,她没有发文字,只@了一个人,配上了一张截图。网友们点开图片,看到里面的内容,都笑疯了。
图片里面内容是:怎么可能?她们要出柜,早就出柜了,要是真的,我吃屎给你们看。
网友纷纷摸到发这条言论人的微博名下,嚷嚷着叫他出来直播吃屎!
那个人知道后,手速飞快的删掉那条出柜就吃屎的言论。然而网友好不容易找到乐子,怎么会轻易放过他,留言道,“小兄弟,删除是没有用滴,人家都截图了啊。现在人家也结婚了,你是不是要兑现你的诺言了啊?”
从这件事,他们知道,惹谁也别温念笙这个女人。
记仇的要死。
后来,两人并没有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每一次他们都会蹲在微博下,看看她们又一起去了什么地方,拍了什么样的美照,温念笙那个臭美的,跟她老婆拍照都要抢镜,真的是笑死了。
苏唯拍戏累的像一只狗的时候,摸出手机,翻看两人甜蜜的动态,立马精神了起来。这可是她的精神食粮啊,看看就精神百倍。
她们一直很恩爱,从来就没有看到她们闹过矛盾。温念笙性子是傲然骄纵,可是他们发现,只有在阿莘的面前,她才会柔的像一滩水。可能,这个世界,除了阮莘这个人,没有人能体会温念笙的温柔。
后来这个圈子,也出现了许多演员,每年都有很多新上映的电影和新播放的电视剧。
他们从头看到尾,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少了温念笙,那个总跟剧情抢戏的女演员。
他们回头翻看温念笙演的所有片子,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她的演技从来不差。有她参与的戏,总会有不一样的亮点。
而那丧尸片,被人刷了是一遍又一遍,每当心情失落的时候,看看都会变好。
她们第一次合作的那部悬疑电影,后来有人翻拍。抱着怀旧的心,他们去看了。最终变得沉默,他们收回当初那句,如果没有温念笙,这部电影会更完美的话。
实际上,很少有演员,能够将那个角色,演的像温念笙那样精髓了。
那部丧尸片,也翻拍了。
导演吸取当初,网友喷温念笙演的丧尸太漂亮的缺点,主演就变成了一个外形并不干净,也不爱漂亮,不臭美的形象。
播放出来的时候,网友看到人类主角,对丧尸主角露出充满爱意的样子,差点呕了。
他们错了,这只丧尸得漂亮,得臭美才行。
明显,这片子扑街了。
所有人这个时候才发现,那只穿花裙子的丧尸,漂亮,臭美,傲娇,才是这部丧尸片感情线的精髓。没有这些,这不过是一部普普通通的丧尸片,而不是可以称之为有爱情的丧尸片。
网友们:他们突然有些想念那个,嚣张,有几个臭钱就要不完,除了长得好看点,总是跟剧情抢戏的温念笙了。那个女人,现在应该不知道在哪个国家,抱着她老婆笑眯眯的吧。
嫉妒!
“阿莘,你快看看这些黑粉,真的一点都没有职业守则,怎么说转粉就转粉了呢?”
温念笙靠在阿莘的身上,翻着手机,用小号关注的那些跳的最凶的黑粉,居然把以前黑她的微博删除的干干净净,还加入了她的粉丝后援会,那个显眼的温念笙粉丝的认证,真的是亮瞎了她的眼。更可怕的是,某个黑粉头子,居然成了她的后援会粉丝的管理员,这真的是太可怕了。
温念笙嘴里嘀咕着,“太不敬业了!”
第111章救赎者(1)
“馨月;上一个任务刚刚完成三天;我认为你其实可以休息半个月。”
云绍是一位jc,自从入这一行来,他就没有见过季馨月这样的人。明明她家境不错;可以过优越的大小姐生活,年仅十九岁的她,这个时候应该在校园里面上学。和校园里的那些充满青春活力的女孩一样,穿着好看的裙子,涂指甲油,带着漂亮的耳钉,手串;身后还有一群爱慕她的帅气男生。
他现在都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认识的时候。
那年她十六岁;出现在他的面前,穿着非常土气的衣裳,脸上因为长时间,没有涂抹任何护肤品,被寒风刮的冻伤了。双手也裂出了一些可怕的口子,甚至起浓了。后来在他将她送到医院;医生还小声的告诉他,她满身都是脓包,看起来特别可怕。
他问怎么回事,是不是生了什么病,医生说;这不是病,而是因为服用了某一种药物,才导致她的皮肤上会生那些可怕的脓包,看起来恶心又丑陋,甚至还会发出难闻的味道。不过,只要停止服用那种药物,再好好的恢复过来,就没有问题了。
那个时候的季馨月,和眼前的明媚漂亮的她不一样,那个时候的她不像是一个城里人,倒是像一个饱经风霜和压迫的山村少女。
当时他接到的一个任务是寻找几个失踪的少女,查访了差不多十来天,没有任何消息。就在这个时候,季馨月满是狼狈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和他说,“你是警官吗?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
云绍从来都没有想过,她说的帮助,竟然是带着他去,将一群同样狼狈的少女救出来。那些少女的身上,多多少少都有伤,有些比她还要狼狈。人数有八个,每一个都在十六岁到二十岁的样子。在看到他们的到来,所有人灰蒙蒙的眸子,一下子出现了光采,他瞥见了站在一边,依旧很狼狈的季馨月,笑的特别开心。
“她们都是被骗到小山村里的,天天都哭唧唧的,我听着特别烦,就把她们都给偷出来了,交给你们警官来管管,你最好吼一吼,吓一吓她们,不准她们再哭了。”这是季馨月当时对他说的话,“警官先生,你可得好好和她们讲讲,别动不动就哭,行不行?”
云绍想起,那次季馨月说这话的时候,那些少女都用可怜巴巴的眼神望着她,使得她摆了摆手,转身就走,嘴里还嘀咕了一句,“总是遇到哭包,真讨厌。”
“哭包,最讨厌了。”
眼前的女孩今年十九岁,他们认识三年。
在这三年中,她几乎不停息的,永远在做一件事。那便是,装扮懵懂的学生,或者刚出社会不知人心险恶的小姑娘,亦或者村出来,急于找工作的女孩。这样的女孩,最吸引人贩子了。
云绍不知道她怎么做到的,每一次都能够成功的将那些刚被骗进山村里的小姑娘救出来。她的身手很好,他亲眼看到几个大男人,被她打的嗷嗷叫。甚至木门,都会被她一脚给踢出一个洞来。
三年来,被她解救的小姑娘,已经接近百人,被捣毁的人贩子团伙,也有许多。有些是她中途就将人救了,中途没有办法,或者是听说山村里还有刚被卖进去的,她只好摸进山村里,将里面愿意走的小姑娘偷偷的带走。
不管是山路,还是水路,就没有她不会走的路。
云绍很好奇,所以专门去了解了她的过去。
原来在他们相识的那年,她并不是专门去救那些小姑娘。真相为,她也是被拐卖的其中一员。
和其他小姑娘脑子单纯,被人骗了不一样,她是被继母偷偷卖给人贩子的。那几个小姑娘,正是她所在的那个村里。当时新来的人,都被关在同一个地方,因为不听话,想逃跑,每天都会被饿肚子,挨毒打。
据后来那些小姑娘所说,她从一开始,就非常的淡定,好像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着她一样。被困在里面没有多久,她身体上就长了许多恶心的脓包,每天不吵不闹,缩在角落里睡觉。
其他的小姑娘,则是抱在一起,每天哭,说想回家,想爸爸妈妈。
终于有一天晚上,她非常烦操的吼了声,“别哭了,改天带你们出去。”
所有人都以为她在开玩笑,没有想到后来真的出来了。
她身上有许多疑点,云绍已经没有兴趣去追踪这些,他只知道,眼前这个女孩,拯救了许多人。她是个天使,是那些被拐卖女孩的救赎者。
“你的身体撑得住吗?”云绍看着十分消瘦的她,劝道,“休息个十天半个月,也影响不了什么,这样的事情,在世界上有无数,你一个人管不来的,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我知道我做的挺好。”季馨月搅动着面前的咖啡,抬起头来,模样十足的傲然,对着眼前的男人摇了摇头,“但我不想停下来,一刻都不想。”停下来了,她容易胡思乱想。这辈子,因为那几个哭包天天晚上又哭又闹,使得她不得不改变流落小山村的命运,过的不怎么惨,阿莘怕是不会来了。
季馨月狠狠的搅动着咖啡杯,因为这件事,她恨上了这个世界上的人贩子。阿莘可能不会来了,她又不是会自杀人。家境是优越,继母不可能是她的对手,其实一辈子混吃等死也是可以的。
但是,想念一个人,又无法见到对方的日子,实在是太难熬了。
千金大小姐她已经当过很多次了,创业,开公司,成为一个富豪,这些对她来说,都很简单。因为太简单,总会有空余的时间,去想那个可能不会来的人。
最终,她选择了一条非常特别的道路,和人贩子作对。
哪里有人贩子,哪里有就她季馨月。
但混进被拐卖少女里面,并不是那么容易,没多久就会变得很丑。她是最爱美的人了,因为这个世界没有阿莘,她认为偶尔不爱美一下,也是可以的。反正她老婆又不在,偶尔丑一下,没有关系。
“好吧,我劝说不了你,那你注意安全,要是威胁到你的人身安全,一定要马上退出。”
季馨月身份很特殊,也很重要。她的行为,已经是被上面默认的了。
“我知道。”
见季馨月漫不经心的样子,云绍就知道对方一定没有将这个话听进去。他视线一直都没有从她的脸上挪开过,突然问,“馨月,你想过未来吗?打算一辈子都这样?”
“你问这个话是什么意思?”季馨月眉头一挑,笑盈盈道,“我为什么不可以一辈子都这样?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忙忙碌碌,每天都过的特别充实,每一次的冒险,也都特别有意思。”
云绍深呼吸一口气,说道,“你就没有考虑过未来,比如,将来结婚生子的事?”
“结婚生子?噗——”季馨月先是笑一声,随后笑容收起,“考虑过结婚,没有考虑过生子。但我认为,我这辈子都不可能结婚了。”
“为什么?”云绍追问。
“因为,这里没有我喜欢的人,结婚什么的还是免了吧。要她出现,我一定马上就结婚。”
她看到云绍失落的样子,一口将咖啡喝完,拿着包站起来,“我走了,有消息再通知你。云绍,不要试图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我不是你等的那个人,我们永远都不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季馨月唇角勾了勾,“因为,我心里早就有人了,即便她不来,我也不会喜欢上其他的人。为了你的身心健康,我认为你换一个目标比较好。要是你敢死缠烂打,你是知道的会有什么下场。”
云绍不由想起被她揍的满地找牙的那些男人,确实气弱了些,“馨月,你没有必要对我这么凶吧?好歹我也是一个jc,也有些身手。”
“你确定,你那个三脚猫的功夫,也算身手?”季馨月不客气的嘲讽道,“再回去练练吧,行了,不和你多说了,我要走了。”
季馨月丝毫没有停留,转身就走,留下云绍面目遗憾的站在原地,“你喜欢的人,究竟是谁?值得你这样等,哪怕没有结果。”
季馨月回到家里之后,将身上的行头都给换了下来。从衣帽间里,拿出一套女学生装,穿在身上,真的是清纯活泼又靓丽。再背上一个好看的双肩包,又给自己涂了女学生之间最流行的指甲油,踩着一双小白鞋。
脸上没有做过多的修饰,只将眉毛修了修。今年的她才十九岁,素颜自然是俏丽无比。
这一次她要扮演的角色是,去某个县城见一个聊的不错的网友。在这之前,经过各方面的推论,她认为这个网友应该就是一个人贩子。专门挑这种,单纯好骗的小姑娘下手。
又听到那个熟悉的县城的名字,她就更不怀疑了。
这一世,她出生以来,就有之前所有的记忆。同样也窥探到了世界意志,在十六岁那年,她会被继母卖给人贩子。她本想将计就计,等待阿莘来救她,没有想到,她会受不了那几个哭包,只好想办法将她们带出去了。
按照原本的轨迹,她会在那一次,因为逃走好几次,最后被村里人打死,直接将她埋了,外面的人,永远都不会查到这个真相。
在原轨迹的三年后,就属于那倒霉蛋的故事了。
没错,又是那个倒霉蛋,据阿莘说,是龙太子喜欢的小妖精。倒霉蛋小妖精的名字叫姜含,因为和几个同学约好去徒步旅行,不小心闯入了距离小山村最近的一个县城。这个县城里,聚集了许多拐卖少女的人贩子,看到几个年轻的女孩,哪里会不起心思。
他们热情的给她们当导游,介绍当地的风景,美食,十分吸引着几个城里来的小姑娘。最后还说,他们村子那边,也特别好,非常适合拍照,看风景。最终,就将这一群小姑娘给骗到村子里。
姜含算是这个世界的女主吧,在要被村里老男人欺负的时候,逃出来之际,正好遇到了这个世界的男主宋献,放暑假回来。当时她看着宋献长的阳光帅气,不像是一个凶恶的人,以为他是外面来旅游的,只好向他求救。
她确实得救,至少不会和其他小姑娘一样,永远留在那个小山村。最终,村里人给他们举行了婚礼,由着宋献将她带走。她还想着困在村里的其他人,问宋献可不可以帮她。
宋献表示,他帮不了,他们村里一直都是这样,村里的那些人,虽然做的不对,可那些人都是他熟悉的人,亲人,怎么能够因为外人而背叛自己的亲人?宋献的拒绝,使得姜含内心对他一直处于排斥的状态。两人的感情,一直都是磕磕绊绊。
后来,姜含试图去村里救那些同学,但没有成功,被村里人抓了起来。要不是看在宋献的份儿上,她肯定也得永远留在那里。
宋献赶回来,阴沉着脸,将她带走。
后来一直看着她,叫她没有机会做任何事。她想逃离宋献,发现根本逃离不了,一生都和宋献在一起,可是从来都不快乐。逢年过节,宋献还会带她回小山村,看着当初认识的那几个女孩神色麻木,目光无神,与村里女人没有差别的状态,十分痛苦。
这是一个悲剧,最后姜含实在是忍不了内心的谴责,自杀了。
“果然是一个倒霉蛋啊,被龙太子这种渣滓看上,不倒霉才怪。”季馨月哼着小曲儿,偶尔嘀嘀咕咕一句,“这辈子,还是抱紧本小姐的大腿吧,去他的宋献。”
季馨月买了去那个小县城的车票,找了一个靠后的位置,车程有好几个小时,她拿出眼罩,打算好好的睡一觉。
就在她准备睡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打扰一下,请问你这里有人坐吗?”
季馨月摘下眼罩,瞄了眼面前长的白白净净的女生,又瞄了眼车内,发现除了她身边的座位就只有后面几个男人的中间,有一个座位。而她的包掉了一部分在身边的座位,才导致对方问。
“没人坐,你坐吧。”季馨月目光收回来,充满深意的看了眼这个给她道谢坐下来的女生。
心里忍不住在想,这个倒霉蛋,居然是和她坐一趟车啊。
倒霉蛋其实也不怎么倒霉了,至少能够遇到她,不是吗?
“有什么问题吗?”姜含不明白,季馨月为什么一直盯着她看,腼腆的问。
季馨月扑哧一笑了一下,“我觉得我们在哪儿见过。”
“是……是吗?”姜含心里弱弱的想,这种搭讪方式,是不是太老套了。呸,不对,对方可是女孩子,又不是大猪蹄子。
“应该是认错了。”季馨月戴上眼罩,姜含也不好意思再追问。
第112章救赎者(2)
季馨月睡了半个小时;就醒来了。
她摘下眼罩,瞟了眼坐在旁边的姜含;随口问了一句;“你也是去合子县?”
“啊?是的。”姜含明显没想到,季馨月会主动和她搭话;“一直听人说,合子县周围山青水秀,正好放暑假;就约着几个同学,打算去徒步旅行。”
季馨月眉头微挑;将眼罩放进包里;拿出矿泉水了喝了一口,才说,“原来你们是打算去爬合子县周围的那些山吗?那边确实有很多很高,看起来不错的山峰,我也听人说;爱好徒步的人,都喜欢到那边去。”
“不过……”季馨月顿了顿,低声道;“那些山距离合子县还有不少的路程,而且;合子县周围的山可是不像那些被开发过的景区。交通不方便不说,要真爬山去了,中途天黑了;你们打算住哪里?”
姜含连忙说,“我们之前加了一个徒步旅行的群,请教了不少前辈,这种情况,也都预料到了,我们带了帐篷。”姜含的模样,有几分天真,好像带了帐篷,就是准备的很充分一样,“而且,这也算是一种锻炼野外求生的能力吧。”
季馨月没忍住笑了出来,托着下巴,应道,“是挺锻炼求生能力的。”到时候被骗到小山村里,跑断腿都要跑出来,可不是锻炼求生能力吗?
“这么说,你们有不少人咯?都是女生,还是有男生一起?”
姜含回答,“都是女生,加上我,一共四人。要不是人多,我一个人也不敢去那么偏远的地方。”
“你们就不怕,山里有恶狼和老虎吗?”季馨月突然凑过去,声音一惊一乍的问,“恶狼和老虎,那可是要吃人的。”
“那个地方,又不是原始森林,再说,在我们国家,有人烟的地方,我觉得再恶的狼,再凶的老虎,估计都没有存活的机会。”声音的主人是坐在前面的一个女生,她坐起来了些,头纽过来和季馨月说话,“你是不是没有去过那些漂亮的大山啊?对了,你去合子县做什么?”
“我去见网友。”季馨月非常认真的说。
这个话使得那女生一笑,“居然是见网友,男的女的,你可别被骗了。我听说,现在很多少女,都是去见网友被人拐骗了,你可得留一个心眼啊。”
“应该不会吧?我认识的那个网友,人挺不错的,她不是男的,是女生,我们聊的比较投缘。要不是她走不开,就来找我了。这不正好是假期,还是我去见她算了,我们约定在县城里面,又不是那些偏远的地方。”季馨月解释,那模样,看起来还真的是单纯的不得了。
姜含和另外一个女生,都相信了她的话。
听她说是一个女生,还约到县城见面,也都没有再怀疑什么。随后,她们就聊了起来,相互告知姓名。插话的那个女生叫徐菲菲,另外还有两个女生,坐在前面的位置,没有参与进她们的话题。
几个小时的车程,在聊天中,很快就过去。
在下车之前,季馨月和姜含都交换了联系方式。她们还相互问了要在合子县玩几天,最后确定时间差不多,决定到时候约好一起返回。
下车后,双方分开。
季馨月目送姜含四人,兴奋的走在这个拥有古老文化的合子县,手机和自拍杆都拿出来了。哪怕坐车半天,她们好像也不累不饿,兴奋的连忙去逛这座吸引着她们的县城。
季馨月摸出手机,翻到她那个网友姐妹的电话,拨打过去。那边很快接通,手机里传来一道非常好听的声音,“馨月,你到了吗?现在在什么地方啊?”
“小雅,我已经到了。我对这里不熟悉,没敢乱走,就在汽车站出口的位置。你现在忙不忙,如果忙的话,给我一个地址,我打车过来吧。”
“不忙,不忙,知道你今天过来,我和老板请了假,专门等着你呢。汽车站出口对吧,我马上就过来,馨月,你千万不要走,就五分钟,五分钟就到。”
五分钟的样子,一个二十左右,穿着t恤短裤球鞋的女孩出现在季馨月的面前,女孩长的还不错,笑起来亲切充满感染力,有一种让人瞬间放松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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