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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十二卷-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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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这样,我下定了写文的决心。
    写哪种文呢?
    嗯,记得唐代有种唐传奇,短短的,虽然的写得不错,但仍是未免生涩。既然要开先河,就干脆用白话文写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纸张,写起来并不难。
    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道,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按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吟,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爱,不过是大难临头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长大的一位姐妹谈起了恋爱……嗯,就是这样!
    当她跟青梅竹马的小姐妹谈恋爱后,才知道了真正的爱原来这么舒服,这么幸福,然后,她便可以专心写自己的诗了……在幸福中,写自己的诗词。
    越想越高兴,我当下便铺开稿纸“唰唰唰”写了起来。
    毛笔虽然太大,用起来有些微不方便,但我也是当过上官婉儿的,所以,一天下来,竟写了足足的一章。
    我打了个哈欠,满意地将第一章放在桌旁,这才出去吃饭。
    子心等我早就等急了,此时吃得很快,想来是饿了。
    我笑,便跟她打听,附近哪里有人喜欢看小说的?哪里有书局之类可以刊刻小说的?
    她笑:“姑娘你这是难为子心了,我一个丫头哪知道哪里有刊刻小说的。只是说喜欢看小说的,我倒是知道。”
    “哦?”
    “我来了兴致。”
    “茶馆呗。”她撇撇嘴,将馒头撕了泡在粥里,“茶馆歇息的人可喜欢听小说了。不过他们大都不识字,一般喜欢用听的,听评书。唔,喜欢看的嘛,可能十里凉亭那比较多。”
    “十里凉亭?”
    “嗯。那里风景很好,是很多文人雅士聚集的地方,他们经常在一块斗诗,有时候写了好句子就往上面贴,让后来人看。人家觉得好的,便会抄了回去流传。”
    这样啊……
    我心中有了主意。
    当晚,便将我的第一章书稿手抄了一份,准备明天也去十里长亭贴。等这文有了一定的名声后,便免费送去茶馆说书的那,让他做成评书讲给那些不识字的人听,一来为这本书打响名声,二来,也让这时代的女人觉醒一下。等名声造起来了,我再刊刻,想必能买得不错。
    打定主意,说干就干。
    第二天,我便将自己的文稿抱到十里长亭去贴。
    因为怕惹麻烦,还特地穿的宽松布衣,带着面纱,将自己遮了个严实。果然,这次不再引人注意了。
    于是我安心贴完自己的文稿。突然想起以前室友为了让读者心里有底,会固定说什么时间更新。于是,略一咬唇,便向旁边一男子借了支毛笔,在稿子最后一页添上:欲知后事如何,且看后日更新。
    如此这般,才满意点头。
    将笔还给那男子时,那男子笑:“果然自易安居士之后,越来越多的才女开始展示自己了。”
    易安居士?
    我耳朵动了动。
    旁边另一男子冷笑接口:“什么才女。你可知,那李易安,过的是什么日子么?嘿,比普通的农妇都不如!”
    我的血涌起来。
    继续听。
    “此话怎讲?”
    “你不知道吧?听说,这赵明诚看到妻子写那么多诗词,心中不服,便也写了几十首,然后打乱,送给陆大人鉴赏,问哪些最好,结果陆大人指出来,全是李清照的诗词。尤其是那‘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两句。”那男子摇头冷笑,“那赵明诚仍旧不死心,便把她的那首词,跟自己最中意的一首诗词,一起抄了贴到这十里长亭,喏,就在那边,你看,李清照的诗词都给人翻烂了,到处传抄。他的诗词呢,无人问津。”
    我顺着他下巴所指看过去,果然,有一处明显翻得最多的稿纸,上面隐隐能辨识,是清照的那首词。
    “易安居士本来才学就好,比赵明诚强也正常吧。怎么就比农妇不如了?”
    起先的男子仍是不解。
    “你是真傻呀还是假傻呀。有哪个男人能那样落妻子下风的?这不,赵明诚生气了,听说再没进过那李易安的房间呢!而且,听说呀……”他压低声音,“还时不时打了她的。我有一朋友一次拜访时见过,那李清照鼻青脸肿,一看就是被打的,好不可怜。”

  ☆、第57章 双鱼…李清照(五)

我是心急火燎跑到赵家的,因为担心清照的安危。现在的情况,可以说是完全出乎我的预计。
    以前读李清照的词时也随手关注过她的婚姻,印象中她跟赵明诚是难得的一对佳偶,都是天真单纯的人,一个是诗词家,一个是金石家,可以说是文坛佳话。
    纵然上次遣归清照的事,他听从了母亲的安排,让我鄙夷其懦弱。但性格懦弱并不代表人坏,这个人,看着还是书生气的,不似那种喝醉酒回家打老婆的人啊。怎么如今,竟已不堪到了如斯地步?
    火急火燎下轿,立刻让赵家家丁通信找清照。却刚好看见赵明诚从府上出来。
    “三公子,您来得正好,这位姑娘说要见三夫人。”家丁见他出来,便直接回了他。
    赵明诚往这边看过来,辨认了一会,才讪笑:“原来是师师姑娘。”
    我瞪了他一眼,没理他。哼,看不出来这人居然是个人面兽心的伪书生。
    他见我不理,尴尬更甚,轻咳一声,才问:“师师姑娘来赵府,所为何事?”
    我梗着脖子:“你耳朵聋了么?我要找清照。”
    言下之意:我找的是你老婆,跟你没关系。给我闪一边去。
    “清照啊……”他脸色略有些尴尬,顿了顿方道,“那个,内子有些不方便,师师姑娘还是先请回,改日再来拜访吧。”
    我怒:“赵明诚你不用给我打官腔!到底是她不方便,还是你不方便?”
    “师师姑娘此话何意?”
    “我……”
    我很想把这斯文败类痛骂一顿,但想到在这个以夫为天的时代里,若他回头迁怒清照,清照的日子只会更难过。
    终究,是忍下了。
    好言相求:“我真的找清照有事……”
    “师师姑娘,真的对不起。”他尴尬拱手,“清照现在真的不方便,你还是改日吧。管家,送师师姑娘回去。”
    “……”
    既然人家都下了逐客令,再磨下去也没用。
    历经几世沉浮,自然知道万事不可强为,退一步,徐徐图之,总能想到办法。
    回到自己的院子,心中一半担忧一半愤懑,心潮起伏,干脆不睡,通宵又写了一章我的小说。
    因为心中有对赵明诚的怒火,所以大大把他渲染丑化了一番!写完搁笔,才算稍稍解气。
    等不到约定日期,我提前就把第二章又贴到十里凉亭那里去。
    贴了回来没想到见清照的办法,继续郁闷,于是继续写……
    如此这般,竟一章章写至完结!
    因为是用毛笔,虽是白话文,也不可能如现代小说般啰嗦,一共就三十章,算是一个中长篇小说了。
    这种字数,在现代当然不算多。但在大家都写短小诗词的宋朝,却是破天荒头一份,在十里长亭贴了厚厚的一摞。
    别人贴一篇诗词,只需一页纸贴在那便可,而我的是长篇累牍的小说,所以是一叠叠往上叠加的。刚开始的第一章贴好,第二章便盖在第一章上略略往上移一点,这样既不会让人看不到第一章,又不多占地方……如此这般,将三十章贴完,纵然是我很注意不多占地方,只是在同一处一章章往上粘,却也是一层层稿纸覆盖着从下往上排了老长,煞是壮观。
    刚开始,是我一个人贴,无人问津。
    但到了第三四天,便有人好奇我贴这么厚厚的一摞是贴的什么,过来翻看,这一翻看不得了,那人立刻惊呼新奇,引别人围观。
    到了第五天、第六天,闻讯来看的人越来越多。
    及至后来,小说的百合倾向越来越明显时,更是有大批人在下面讨论。
    以至于,我后来贴文,都只能晚上去贴。因为白天会被围在中央,别人像看大熊猫一样围观你。虽然我戴着面纱,却也不想s大熊猫。
    在我刚贴好完结章的时候,李清照出现了。
    “清照?”
    我冷不妨背后有个人,仔细辨认才认出是她,大惊之下大喜,上去就拉她的手。
    她还是那样清清淡淡的,只是在我拉住她手的那一刻,有些微的一抖,但只是一瞬间,最终,还是没有拒绝。
    “你还好吗?”
    我仔细看她的脸,没有看到传说中的鼻青脸肿,但还是依稀看到了一点点淡得几乎看不到的未散淤青。
    当下,火气便“噌”地起来了:“赵明诚他真的打你?”
    “嘘。”她环顾左右,发现无人,才拉着我的手道,“你跟我来。”
    两人到了一处僻静处,子心和兰香两个丫头就守在外围,帮我们放风。
    “清照,你过得好不好?”
    我已经等不及想知道一切。
    她叹息一声,向我道出了所有。
    原来,不是很好,却也没有我想的那么差。
    自明水老家归来后,虽然仍是跟以前一样,但清照却发现自己的心已经回不去了。
    以前,她是爱过赵明诚的。虽然并不见深刻,却是透着少女的懵懂。毕竟,那是她的夫郎,本就该是她爱慕的人。所以,如她那样的懒人,甚至都懒得有异议,就那么接受了赵明诚这个丈夫,爱他。
    但,自从那次父亲遇事遭贬,整个赵家袖手旁观,而自己,更是被遣送回家以撇清关系……她的爱情梦,就碎了。
    她本不是不知分寸的人,当初父亲遭罪,情急之下给公公写出“炙手可热心可寒,何况人间父子情”那样的词句时,是真的把对方当成了家人的。天真如她,以为平时叫“爹爹”的人,会真的如亲爹一般,护着自己的。
    而赵家,她也当成了自己的家。不管是对赵明诚,还是对公婆,或是对两位兄长和小姑,她都是真的打心底当一家人来看的。
    所以,傻乎乎如她,以为那是她的家。
    直到,赵家让她回去,回她自己的娘家……
    那一刻,纵然没有恨,却不是没有怨的。纵然不哭闹,不表示不失望。纵然能理解,却……再也无法回到初心。
    也就是那一刻,她对赵明诚的爱消失殆尽。
    之后,有的便是认命的平淡相守。
    而赵明诚显然不这么想,他依然深爱着清照。原本就自带清高气场的清照,一旦不爱了,在赵明诚眼里就变成了一个高不可攀的仙女。所以,他努力提升自己,想跟上妻子的步伐,甚至,想证明自己的才学更在妻子之上,他以为,这样就能获得妻子的爱。
    可,却一次次失败。
    终于,在人家说他的五十首诗词都不如李清照那三句“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时,他彻底崩溃了。
    所以,他喝醉了酒,去找清照。
    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这是一方表白求爱,另一方却只能冷漠,拉拉扯扯间不小心将清照撞倒了……偏偏,被一个来探访的朋友看了去,然后加油添醋传了出去,就变成了赵明诚受不了才女妻子而家暴……
    可以想见,两人后来的感情,更是雪上加霜。
    而,我的这篇小说,却又如一把火,将两人之间的矛盾再度点燃……那小说当时由于自己满腔愤懑地发泄,不少事都写得很直接。以至于很多人都猜出那对夫妻是赵明诚和李清照……文中赵明诚是个渣男不说,最后的结局还偏偏是拉拉==
    好吧,我已经可以想象赵家人的脸色了。
    所以,是我因为一场误会,做错了,导致他们之间出了更多的误会。
    我咽咽口水,觉得很干涩。
    “那你,现在准备怎么办?”
    “赵家已经呆不下去了。明城为了我,决定跟我两个去青州老家,过小日子。”她故作轻松,微笑,“所以,师师,我是来跟你告别的。明日,我就要跟明城,去青州了。”

  ☆、第58章 双鱼…李清照(六)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处在深深的懊悔中。
    虽然,清照与赵明诚之间的感情本就已出了问题,但终究是我的那一篇小说让他们的矛盾彻底白热化,以至于她在赵家都呆不下去。
    虽然清照说得云淡风轻,但我能想象她在赵家所受的委屈。以她的温吞性子,如果不是被欺负到一定程度,都不会过不下去的。如果不是她真的待不下去了,赵明诚那个软书生也不会为了妻子强势一回,带着她去青州单过。
    虽然他不敢为他顶撞全家,但能体恤妻子带她出来单独过小日子,也算难得男人了一回。
    我想:或许,他们也可以这样走下去?
    毕竟,赵明诚还是深爱清照的,对于这一点,我并不怀疑。
    可,我只看到了赵明诚对清照的爱,却没看到他性格里的致命弱点。
    他们去了青州后,我又开始了以写书排遣寂寞的日子。这是这一次,我是全杜撰,不再给她惹任何麻烦。
    至于之前的那一本,我自然没有送给茶馆里的说书人,并且把十里长亭里贴的完稿全给撕了。还好那文很长,想来是没有人手抄全本去流传的。
    于是,我安心写书。
    直到,收到一封信。
    那封信不是清照所写,而是兰香所写。不是寄给我,而是寄给子心。
    原来,子心那丫头鬼灵精怪,那晚跟兰香在外围放风时闲聊,知道她们主仆二人要随赵明诚去青州,又深知李清照在我心里地位非比寻常,便用我给她的“交际费”贿赂兰香,让她将那边的情况隔一段时间写一封信报备。
    “姑娘,我可要讨赏哦。”她拿着那信,得意地向我邀功。
    因为“小姐”这词,在21世纪含义并不好,所以我一直让子心称呼我“姑娘”。
    我对她的“自作聪明”非常高兴,当下便将一锭金子丢给了她。
    她先是一惊,继而大喜。拿着就走了。
    我笑,打开信笺。
    只是,看完后,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原来,那赵明诚自从比诗词完败后,就不再在此道上下功夫,而是另辟蹊径,想在另一个领域成一大家,来与妻子匹配。
    而他选择的,竟是金石之道!
    所谓金石之道,也就是手机鉴赏一些古代的碑帖、鼎文、字画之类……
    要知道,在任何朝代,玩古董都是烧钱无底线的啊。
    虽然他赵明诚贵为相府三公子,但终究没有功名俸禄,手中银钱着实有限。而为了那些珍贵古物,他甚至连衣服都当了。清照为了支持夫君,也把金银首饰卖了个遍……
    我摇头长叹。
    这两个人,都似孩子。
    金石古玩收集,哪里是当衣服当珠钗就够的?那分明是一条无底洞啊。而他们夫妻二人,却偏偏一个天真、一个烂漫,都是不想着柴米油盐过日子的。这样下去,怎么办才好?
    不管怎样,赵明诚终究不似别的封建俗男,能醉心金石至以衣物相当,可见也是个赤子之心的人。
    这样单纯的男子,总比那些钻营官场或醉心花柳的男人好得多。
    清照跟他,还算不错了。
    我这样想着,仍旧祝福他们。虽然,连我自己都知道,这祝福里,总有种不安。
    当然,我李师师的祝福,自然不止是心里祝福,或是写两句祝语寄过去。有她李清照浪漫就够了,我李师师要做的,是实干。
    他们的夫妻生活其实已经很明朗了:大体算得上三观相近的夫妻,只要有足够的钱,还是可以过得下去的。
    唉,既然那两口子都是不知银钱只知做梦的主,那这赚钱的事就由我来吧。
    不是我圣母心爆棚,而是我知道世间有一句话,叫“贫贱夫妻百事哀”。我不想我的清照,被这样残酷的一句话打败。
    对于一个诗人,被贫困摇醒,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我,舍不得。
    我要我的女诗人,永远活在梦里,填她的锦绣诗词,开婉约派之先河,流芳千古。
    至于李师师……呵,她不是本来就是风尘女子么?
    我苦笑。
    李师师,李师师,原本就是风尘传奇,生于风尘,死于风尘。
    再度站在李妈妈面前,她呆了很久:“师师啊,你这些年,竟是一点都没变呢。”
    “妈妈总是会说话。”我笑。
    “哎,我可不是恭维你。”她拿过来一方镜子,“你自己看,这脸,跟当年你在我的时候,可有半点区别?”
    我倒是从未注意镜中的自己,因为李师师这种天生丽质的大美女,再怎么打扮都甩我21世纪的颜值好几条街,所以完全没上心过。这次认真看了一下,倒是也一愣。这脸,确实看不出已过了八年的风霜。
    我启唇微笑:“妈妈,这样不好么?这样是师师,永远都是十六岁。”
    李妈妈恍然大悟,也笑:“好,好,十六岁,我们师师啊,永远都是十六岁。”
    我脸上笑着,心下却一沉。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李师师的年龄传说一直是谜了。也终于知道,为什么流传度最广的李师师的年龄,分明比李清照要小十来岁,而我却跟她同龄。
    原来,不是历史改变了,而是,这中间有如此插曲。李师师,原是不老的。而吃青楼这晚饭的,只要颜值还撑得住,谁又会透露自己的真实年龄?
    原来,历史,从不会为谁改变。
    想到李清照将来的遭遇,很是难受。
    难受归难受,却是改变不了。有了前几世的经验,我知道,应该在一切灾难到来前,尽自己最大的可能让她幸福,哪怕多多幸福一会、更幸福一点,都是好的。
    所以,我一定要赚很多钱,让她的婚姻,起码在金钱上,是没有压力的。
    于是,我开始大规模接客。只要自己精力还济,就会尽量多地接。每一个客人,在我看来,就是一堆堆会走动的钱。
    当然,我仍是卖艺不卖身。这是我的底线。
    所以我想,我并没有损失太多。
    自己累一点,就可以让她压力更小一点,能写出更多好的诗词,很值得呢。
    将银子用“飞银”匿名寄给兰香转李清照,附赠的,有一张信笺,我自称是一位不知名敬慕她的诗友,听闻她近来有心金石,便送上银子以襄盛举,万望笑纳。
    因为没有留地址,她根本退不回来。
    这“飞银”,就跟现代的汇款差不多。同样也有分布各地连锁的钱庄。我只需在汴梁存入银子,兑换成飞银票,指定在青州某分处取,再把那票据寄给清照,就可以了。
    反正,钱庄只认票不认人,我票都寄给她了,她不取也是浪费。且我的飞银票是刻意定有时限的,时限到时若还不取,那些钱就归了钱庄。
    如此这般,我用这样几乎是强人所难的方式,支持着他们的婚姻生活。
    有时候会苦笑:原来,历史上赵明诚收集的塞了十几个房间的古董,竟是李师师卖笑赚来的钱买的……
    果然,历史一直都在发生,不遗漏半点。
    比如,宋徽宗,也终于找到了我。
    刚开始,他化名赵乙,说是一位富商,我见他言谈举止有睥睨天下的派头,又见高俅随侍左右,对他伏低做小,立刻便猜到了他的身份,只是懒得拆穿,让他自己玩嗨。
    又比如,我又遇到了周邦彦,并且还和他成为了朋友。
    哦,他就是那次上元节诗会上的人。其实他还是很有才华的,只是那天晚上,他遇到的,刚好是李清照,呵呵。
    这人倒是个心直口快的直性子,那天晚上只注意了我而开罪清照是真,后来敬佩于清照的诗才,想找我引荐也是真。所以,我便交了他这个朋友。
    当然,交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也写词,而且走的是婉约路线,跟清照的词有几分相似,而每当写词的时候,他也单纯如赤子。这时,我便会想起清照。
    唔,这人有时也心直口快得赤子过了头,比如他曾为了写诗,特地躲在我床底下偷听我跟宋徽宗的相处,说是要写一首诗描写这段帝王与名妓的旷古恋情,成诗坛一段佳话。
    最后,确实成了一段佳话。他当场在床下写出了那首诗,事后还自鸣得意地谱曲让我唱……最后差点连乌纱帽都给宋徽宗摘了。
    我想,这也是文人的可爱。
    当然,武人也有武人的可爱。
    比如,我看到一位小妹妹,也很有意思。
    她父亲过来听曲,她非要女扮男装跟了来,来了后又不肯安生好好听我唱曲,反而训斥我们这是亡国之音。说前方战事吃紧,还内有方腊等叛乱未平,国家危如累卵,而我们却只知在这享乐,偷安太平……
    她小小年纪,却脆生生说得义正言辞,直把她父亲骂得面红耳赤。
    我笑眯眯捏她脸蛋,问她叫什么名字,她傲娇地别过脸不理我,还是她父亲讪讪告诉我,她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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