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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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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棉花。”
  “阿郎,这不是绵花,是白叠花。”一位打理花园的园丁小声的提醒。
  白叠花?不,这明明就是棉花啊,怎么可能错,这是棉桃,里面还有绵絮呢。
  不过那位园丁坚持称这不是棉花,说了半天,李逍才领会过来,原来这人说的是绵花,也就是木绵花。
  在此时,还没有棉花这个字呢,只有绵。也没有棉花,只有木绵。木绵不是能织布作被子的棉花,而是只能用来填充被子枕头的。
  唐人称棉花为白叠花。
  按园丁的解释,这白叠花是自西域高昌国传来。
  高昌,那是在西域。
  据说在林邑,也有白叠花,真腊国王就常穿白叠花织成的白叠布衣。
  白叠花能织布,这园丁也知道。
  但李逍有些疑惑的是,他在大唐也挺久了,可好像没见过棉花啊,而且他记得好像棉花不是到宋朝时才出现在中国,甚至到了明朝时才大规模种植的吗?
  怎么唐朝就有了?
  再细问才知道,原来这园里虽种了白叠花,但是当做观赏花卉种植的。而且中原也很少有人种植白叠花,也就是在皇家的园林里,和一些王公贵族们的后花园里,才能见到一些。
  至于白叠花织成的白叠布,那就是高昌国人才有的技术,而白叠布其实也有高昌人贩卖到长安来卖,但价格极高。
  在高昌国本地,白叠布一尺就值钱四十五文,而一匹布是四十尺,折算下来一匹棉布在产地就卖到一千八百文钱,而那些西域商人千里迢迢运到长安来后,价格更是翻了数倍。
  常常一匹白叠布卖数千钱,价格比起蚕丝制的绢帛还贵。
  因此,在长安城,穿棉布衣服的其实比穿丝绸衣服的还有钱有势,一般人还真穿不起也穿不到棉布衣服。


第242章 能长出钱来的树
  “白叠布这么贵?为何我大唐没有种植呢?”李逍疑惑。
  “白叠布不易种植,相当娇嫩,且种出来的白叠花虽可织布,但花絮里有籽,相当难去除。仆听说在那高昌国,其实叠花一斤,上品也不过直钱七文而已。但就因籽难去除,织造不易,因此叠布一尺直钱四五十文。”
  棉花去籽好像确实是个很麻烦的事情,似乎宋代的时候有一个很传奇的女性叫黄道婆的就改良了当时的棉花织布技术,她打造出了一套赶、弹、纺、织的工具:去籽搅车、弹棉推弓,三锭脚踏纺纱车。
  而按这位园丁的话,高昌人虽然种植着棉花,可既不没有去籽的搅车,也没有弹棉花的推弓,更别说脚踏的纺纱车了。
  高昌人的棉花加工织布水平极为落后,产量很低。而唐人虽有人种植了棉花,但只拿来观赏,因为高昌那边的气候条件跟这边不一样,用高昌的种植办法,在这边挺难成活,宫廷和贵族们种棉花,那都是有专门的园丁精心伺弄。
  没有人想着能把棉花大规模推广种植。
  李逍听的眼冒金光啊。
  他感觉眼前真的有好多金子在飞过,一匹白叠布居然能值好几千钱,真是抢钱啊。
  百姓们最常穿的麻布多少钱一端呢?
  四百多文一端,而一端麻布足有五十尺,比一匹四丈还多了十尺。但价格,反而才只有棉布的十分之一,甚至是二三十分之一。
  大唐的绢和布,其实也是充当着货币的功能。大唐缺铜钱,因此实行的是钱帛兼行的政策,就是丝制的绢和麻制的布,也一样当成货币流通。
  而绢布价格呢?
  贞观时匹绢值粟十五石,当时一斗粟也就几文钱,折算下来一匹绢也就值个四百五十文左右。
  到永徽初,粮价和绢价都还是比较平稳的,匹绢差不多值粟十石,去年的时候一石粟值百钱左右,因此一匹绢差不多是一千钱。
  当然今年因为旱灾,长安粮价已经大涨,但这不算正常情况。
  大唐几乎全国各地都种桑养蚕,因此其实唐朝的蚕丝不少,绢只算是一种比较普通的丝织品,因此价格其实不算贵,比其它高级丝织品便宜不少。
  而按官方的规定,一匹绢等于一端布的价格,一匹绢四十尺,而一端布是五十尺,绢价和布价其实是四比五,绢不算很贵,但布也并不很便宜。
  但是一斤棉花却是可以织成数丈的粗棉布,若是织成细棉布,则能织更长。可高昌的一斤棉花才七文钱,一斤棉布却高达四十五文,相差巨大。
  关键原因在于当地的气候,种棉不难,但织布极难。
  李逍仔细观察了园里的棉花,这种棉应当属于草棉,据说这种棉学名叫非洲棉,耐干旱,适合西北边疆气候,生长期短,只要一百三十天就可以了。
  在高昌好种,但这种棉花的棉丝和棉籽附着坚固,脱子不易,高昌人并没发明大弹弓,更别说搅车,因此去籽极为费时。
  且这种棉纤维比较短,纺起纱来也很费心力,特别是高昌那边过于干燥,湿度小,织布时棉纱更容易断。
  高昌毕竟是西域小国,论起技术水平革新方面,可是远远不如中原王朝的。因此他们虽早就种棉花,但生产不易,产量有限。而棉种虽早传到中原,可中原人却因为适应性问题和种植方式原因,导致并没有推广棉花这种重要作物。
  李逍觉得草棉一样是可以在中原种植的啊,改变下种植的方式、技术,用更适合中原气候的方式来种植就行,别死照着西昌的方式种植,人家那边气候毕竟不一样的。
  至于说织布难,这更难不倒李逍了。
  去籽的搅车、弹棉的弹弓、纺纱的脚踏车,有了这些东西,纺纱织布还不手到擒来。
  虽然李逍对于这几样工具也只是有点大致印象,毕竟当年历史课上还是学过黄道婆的,不过记不清不要紧。就跟李逍弄出曲辕犁一样,只要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加上一结大致的细节,那么缺失的部份,完全可以找工匠填补。
  大唐的工匠其实底子还是很不错的,颁下赏格,重赏之下,自然有人会去钻研。尤其是李逍还早有了方向的情况下,解决问题还是不难的。
  在布不仅仅是衣料,还能当钱的年头里,若李逍能够引进推广棉花种植,发明织布机,建起织厂,那他岂不是就将拥有印钞机?
  这小钱钱还不得数都数不完,想想都让人流口水啊。
  “这个棉籽还有吗?”李逍迫不急待的问。
  园丁小声的纠正李逍那叫白叠花,“府里还有一些白叠花籽,阿郎要吗?不过白叠花已经过了花期,现在种的话,得明年才能开了。”
  “没关系,赶紧拿来,我有大用。”李逍心情兴奋。
  在他眼里,现在这棉花已经成了摇钱树了。
  等园丁取来种子,李逍立即回到房中,关好门好,他带着棉种进了空间。
  空间里,李逍打量了下,隔了几天没来,空间似乎又扩大了点,不过扩大的不太明显。
  那几块田垄上,李逍种植的各种菜蔬瓜果都郁郁葱葱,尤其是那一百株玉米,更是高高挺立如卫兵,那些玉米棒子饱满粗大,已经顶着红色的缨须。
  眼看着再用不了多久,这一百株玉米就能收获了。
  外面的玉米每株才留了两个穗,甚至沙苑的玉米才留了一穗,但这里的玉米,却每株留了四穗,依然饱满。
  空间里果然更有灵气。
  李逍找了块地,拿起放在灵泉边的锄头,挖松了土,然后把那把棉花种子撒了下去。
  拿桶又从灵泉里打了桶水,细心的浇灌一遍,李逍拍拍巴掌,看着这小块土垄,满心的期待着不久之后,这里能够长出一片片的开元通宝,不,是雪白的棉花。
  再过两年,他就能盖上柔软的大棉被了,他可是想念棉被许久了。


第243章 皇帝显身
  太极宫里。
  皇帝心神不宁,忍不住浮想联翩。
  百骑司统领徐大师在一名小宦官的引领下进入甘露殿,在皇帝面前顿首。
  “陛下,昨日长孙大师自李逍宅第离开时,李逍送了两株玉米给太师。太师回府后,便一直未再出府。”
  “李逍呢?”李治忙问。
  “昨日午后,李逍身边的赵持满先后到平康坊以及东西两市见了不少人,有长安游侠儿,也有闲人恶汉,还见了好几个大商贾。”
  游侠商贾,闲人恶汉。李治一听这些,马上眉头就紧皱了起来。这个赵持满这个时候上窜下跳是要干嘛,尤其是见那些闲人猛汉,这是想要纠集亡命。
  难道长孙无忌要谋反?
  李治不由的想远了,长孙无忌如今已经致仕,不掌朝政,京城的内外兵马自然是掌握不了的,但造反不一定就非要掌兵。当年太宗玄武门之变,不也只靠着几百人而已嘛,可一样成功了。
  只要时机把握的好,一样有机会以小搏大。
  好在百骑司也不是吃干饭的,在长安更是眼线密布。长安的恶少年、两市的闲人恶汉,六街的游侠儿之中,就一样有百骑司的人。
  徐大师跟李逍倒也没仇没怨,这个时候很如实的禀报了打探到的情况。
  李逍想要组织人手乘船去百济捕奴,运回关中种地?这个结果大出李治意外,他甚至并不能相信。
  “加派人手,盯紧点太师府,还有李逍。”最后,李治只是面色阴沉的说了一句话。
  李逍并不知道皇帝对他忠心的怀疑,就算知道,他估计也只会说一句老子又不一定要忠于李治,老子忠于大唐啊。
  日子还是继续过。
  天气越来越热,沙苑那边种的西瓜是越来越受欢迎,李逍每隔几天就去一趟同州,天气热,他已经开始改乘船往返不骑马了。
  玉米长势不错,虽然今年干旱少雨,但几十块小试验田是不会缺水的。一个个的玉米棒子鼓鼓胀胀,披着青色的纱袍,顶着红色的盔缨,如同是一个个的将士。
  看着这些即将成熟的玉米,玉米监上下都是十分高兴,到了此时,已经没有人会在怀疑李逍的玉米产量了。明眼都能估算出产量,肥水最足的玉米地,亩产起码能折到十一二石,而就算是最差的沙苑盐碱地,亩产都能折到一石半到两石。
  虽然玉米还没有经过试吃和加工、储存几个环节的考验,但大家都相信不会再出什么意外的。
  祥瑞,真正的祥瑞。
  负责把守三个实验区玉米的军官,更是越发的认真起来,警戒线甚至已经撒到了二里之外,那一块块的田间地头都有士兵看守,不分日夜。
  而玉米监的官吏们也认真的对每一株玉米,每一个玉米棒编号造册还挂上了牌子,这份认真的态度,让人惊讶。
  李逍本来还想着这玉米即将成熟,现在正是鲜嫩的时候,想摘几个来蒸着吃新鲜的,结果堂堂玉米监正现在也无法下手了,每个玉米都被编号造册挂牌,甚至那名册还送到台省报备。
  少一个都会被发现。
  虽然李逍说食用试吃也是玉米监的一个重要任务,但李元芳这个副手却也几番劝阻。
  按他的话说,要试吃,也得等长熟了后再试吃,而且试吃这种事情,得由朝廷到时派人来监督执行,并且试吃的人肯定得是牢里的囚犯,怎么能让玉米监正试吃呢。
  好在除了外面那几块玉米地,李逍空间里还是有一块玉米地的,虽然种的也不多。
  不过那是他的自留地,每天李逍都会摘几个回来,蒸玉米、玉米炖排骨等,过足了新鲜玉米的痒。
  直吃到空间里的玉米老了,李逍费了大半天的功夫,把空间里地百株玉米棒子都瓣下来了。
  除掉他吃掉的新鲜的,最后还足足收获了三百六十八个玉米棒子,每一个都粗如儿臂,鼓鼓胀胀,剥开壳衣,里面一排排的玉米粒金黄且又饱满,比预料中的还要丰满。
  看着这些又长又饱满的玉米棒,李逍很满足。这些玉米他舍不得再吃了,空间里种出来的玉米怎么都比外面的强许多,他觉得这些玉米做为种子更合适。
  空间里的玉米棒子收获后,过了一段时间,外面几块地的玉米也开始陆续收获。
  北苑的那片玉米最先收获,零散分隔开来的十来块小地块,加起来也不过三分地左右。
  但是却足足有八百羽林军日夜守卫。
  这一天,玉米监收获玉米,早早就奏报过朝堂。
  一大早,就有宦官前来通知,皇帝会亲自前来收获玉米,政事堂的宰相们也将亲来。
  对于大唐的君臣们来说,今天将不亚于每年开春之后的亲耕仪式。每年皇帝的亲耕仪式,不过是个仪式,皇帝扶着犁,由大臣牵牛引路,耕个一两垄地就完了,表示下对农事的重视。
  但今天不同,今天玉米将收获,这是上天给大唐的祥瑞。
  一种能够亩产最高达十二石的祥瑞庄稼,只要能再通过试吃,并且适合储藏,那么这将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关陇河中等无数原本不适合耕种的土地,也不再畏惧干旱一样能够种上玉米,甚至玉米生长时间短、抗干旱的优势,能够大大弥补原来青黄不接的空当。
  以前粟黍之后,不仅可以种麦,也能种玉米了。
  本来李逍觉得,收玉米嘛,不过是个简单的事情。
  北苑的那三分地,总共也就一千株左右的玉米,北苑地的肥水条件稍好些,但也基本上是按每株两穗保留的,一共就两千个棒子左右。
  一个鲜玉米棒不过三百来克,{唐朝一斤大约六百八十克左右,一斤十六两,因此一两约为四十二克半。}也就是半唐斤而已。
  两千多个棒子加起来也就一千多斤。
  新鲜棒子摘下来还得去外面的叶壳和纱须,最后还要晒干水分。一般一百斤新鲜棒子能得八成八的干玉米,能出八十八斤左右带芯干玉米。而晾干后的带芯玉米棒去芯脱粒后,出籽率一般在七成到八成半左右。
  这么算下来,如果出籽率高点,一百斤新鲜棒子就能出到八十斤。如果低点,也能有大概七十斤。
  北苑这三分来地,最后晾干脱粒后,李逍估计能得大约八百来斤,因为每株只留了两穗,而这地保肥保水,玉米籽多且饱满,出籽率肯定不会低。
  这么三分地,玉米监上下近二百号人呢,一人摘个六七个就摘完了。若是把八百羽林军算进来,一人刚好就摘一个。
  可朝廷很重视玉米收获。
  必须等皇帝和宰臣率京城百司官员前来后,才能收获玉米。
  北苑,在朝廷划给玉米监的那一千亩地中间,三分地的玉米试验田显得有些孤零零的,李逍戴着顶草帽,等的百无聊赖,许久才终于见到皇帝和百官浩荡的队伍。
  祭拜天地,感谢社稷。
  皇帝明黄色的袍服,根本就不像是来收玉米的,更像是来做秀的,不过李逍倒无所谓,这种事情古今都很常见。
  “李卿,朕听说北苑这三分地的玉米,起码能收十几石玉米?”
  李逍被宦官带到皇帝的面前,他遵照着宦官的吩咐,一直低着头。臣子是不能大胆直视皇帝的。说来李逍到如今,也没见过皇帝几面。
  每月也就初一和十五参加朔望朝会,可每次朔望朝会京师九品以上官员都要参加,他一个六品官已经排的很后很后了,他站在自己的班位上只能远远的看到皇帝一个大概的样子,根本看不清楚。
  他更不知道,其实皇帝就是经常来他那蹭吃蹭喝的老王。
  “回陛下,这几块试验田加起来大概是三分大小,因为保肥保水,又是育秧移栽,精选良种,精心种植,因此产量较高。但玉米新鲜摘下来后,还得脱叶晾晒,最后还要去芯脱料。玉米棒晾晒要折去一成多的水份,去芯又要折去一到两成。”
  “这三分地能摘一千一百余个棒子,最终大概能得到八百来斤干玉米粒。”
  李治一听能得八百来斤干玉米粒,非常激动。干玉米粒啊,那就是纯粮食了。他起身走到那片玉米苗前,伸手就瓣下一个老玉米。
  剥去外壳,然后从抠下一粒饱满的玉米,看着这粒黄澄澄的玉米粒,李治甚至激动的流下了眼泪。
  “李卿,你是大唐的功臣,是天下的大功臣,你抬起头来。”李治看着低着头的李逍笑道。
  李逍缓缓抬头,目光先是落在皇帝的靴子上,然后是他那明黄的袍子上,最后一点点上升。
  当李逍目光终于和皇帝的目光相对时,他不由的惊了。
  这,这不是常来蹭饭吃的老王吗?
  怎么可能?
  李治看到李逍那震惊的目光,心里极为得意。本来他还想跟李逍继续玩下去呢,但今天他忍不住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他了。李逍是个大功臣,他没必要还一直在他面前隐藏身份。
  “怎么样,是不是很惊讶?”
  李逍心里十万只草泥马正在奔过,轰隆隆!


第244章 所有人都疯了
  李治得意之下,还把刚抠下来的玉米粒直接扔进了嘴里当松子似的嚼了起来,惊的旁边的宦官面无人色。
  这可是还没有试吃过的玉米啊,万一这玉米有毒可咋办。
  皇帝对着内侍摆了摆手,“无妨,这玉米其实朕都吃了好几次了,前几天还在李卿的府上吃过一次呢。”一边说,他一边笑着着额头冒汗的李逍,还对内侍以及李绩等几位宰相介绍起玉米的吃法来。
  “朕跟你们说啊,李卿可是烹饪高手,这祥瑞玉米啊,到了李卿的手里啊,可是吃法多变,十样多样还不带重复。这还没完全长老的时候,可以炖汤喝,也可以直接蒸煮着吃,朕就喜欢吃蒸的。”
  “新摘下来的嫩玉米,但不要太嫩也不要太老,直接放锅里蒸,蒸胡之后就那样拿在手里,咬一口就十多粒玉米在嘴,软糯鲜甜,甚至连那玉米棒芯都可以嚼碎了吃掉。”
  “也可以把这还嫩的玉米粒脱下来炒菜,香、甜,口味极佳。”
  ·······
  李逍看着李治得意洋洋的跟百官臣僚们吹嘘玉米的十八种吃法,说的唾沫横飞的样子,心里的那十万匹草泥马再次呼啸而过。
  这个该死的老王,不,是皇帝小儿,把老子戏弄了这么久。不时来到他家混吃混喝,原来居然深藏不漏,竟然是当今天子。难怪他几次朝会时,听着上面那龙袍皇帝的声音有点耳熟呢,当时只是完全没有想到那里去。
  扮猪吃虎啊。
  李逍目光移向太傅李绩,心想老元帅你也不厚道啊,我家的饭菜你可没少吃,甚至我还孝敬了你我李家庄最新研究出来的香水、香皂这些,药酒送了一瓶又一瓶的,你老就这么对我啊。
  李绩脸皮很厚,对李逍责问的目光,只是撇了撇嘴,露出老顽童般的笑容。
  李治还在那里说着玉米粒能弄成爆米花,放热锅里炒,玉米粒最后便会膨胀爆裂开来·······
  “陛下。”
  御史大夫宇文节都有些听不下去了,你堂堂一国之君,当着百官的面老说这个好吃那个好吃,哪有点明君的样子啊。
  李绩也咳嗽了两声。
  这下李治终于从得意兴奋中回过神来,这里可不仅只有李三呢。
  “嗯嗯,朕是要告诉诸位臣工,玉米此物,朕和李逍早就试吃过许多次了。”李治伸手让李逍走到他面前去,“李卿,你跟大家谈谈玉米储藏的问题。”
  李逍无奈走过去,结果比他也没大几岁的皇帝却非要拉着他的臂膀,还一手抚着他的背,简直跟长辈对小辈一样。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回陛下,玉米种胚大,易发热,吸湿性较强。因此在贮藏时稳定性要差点,易发热发霉,这方面不如粟、黍。不过比起麦、稻来,却也不差。”
  “那要如何贮藏呢?”李绩望着李逍问。
  玉米的产量大家已经都亲眼看到了,而皇帝也说经过他试吃,证明玉米不但可食用,而且还很好吃,不比麦稻差。现在关键之处还是在于是否易贮藏,要知道在唐人的主食之中,可不久是麦稻粟黍这些,还有大豆、高粱以及芋头。
  芋头也是一种主食,而且产量还不低,在江南道岭南道可就有许多俚越人主种芋头,并以芋头为主食,但芋头有一个缺点也是十分明显,那就是不易贮藏。
  如果玉米也跟芋头一样,那虽有许多不比麦稻差的优点,但不能很好贮藏就将大大限制这种作物的推广种植。
  “玉米贮藏主要以穗藏法和粒藏法,所谓穗藏法自然就是不用脱粒,把整穗贮藏存放。”
  说起这个,李逍自然是专家,哪怕他其实也只是个二把刀,但这里再没有比他更专业的人了。
  好歹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到大东北去旅游,那里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农民家里存放的玉米棒子。
  “穗藏法又以堆藏法为主,玉米采下来后去掉苞叶,然后放入能够通风的仓库里,这样风干一年去除水份后,等第二年时再脱粒,甚至等到要吃的时候再脱也可以。”
  “还有一种挂藏法,先把玉米的苞叶撕开,然后编织成辫状,用绳子连接悬挂起来,只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被雨淋到就行。”
  “就这么简单?”李绩忍不住问,他家以前可是河南数一数二的大地主,家有良田千顷,僮仆数千。虽然他年纪轻轻就混社会,但对农事还是熟悉一些的。按李逍所说的,这穗藏法其实也挺简单啊,把棒子摘下来,去除苞叶,要么直接堆起来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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