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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皇-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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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李贞便将目光放在了王德威身后的几个人身上,只见这群人一共有八个,肤色同样是黄皮肤,而且也梳着唐人样式的发型,穿戴的也是汉服,只是他们的相貌嘛……
却和传统的汉人不太一样,这些人的皮肤虽然是黄颜色,但是更偏向于褐色一点,应该是经常在海上生活导致;;头发粗黑,微呈波状;眼睛为褐色,有内眦褶痕迹;脸部宽平,颧骨凸出;鼻梁平直,扁长而窄,有几个人的还都呈鹰钩状——不用印证了,光是从他们的面部特征看,李贞就很确定他们的确是印第安人。
看来红薯的事情有着落了啊……
第一百七十一章 易洛魁人
第一百七十一章易洛魁人
“尊敬的殿下,赛群雄向您问好。”出乎李贞意料的是,他还没有开口,这群印第安人中一个明显是头领的人(不要问李贞为什么能看出他的头领,因为在八个印第安人中,只有这个人的头上顶着一圈鸟毛,虽然很破烂,但这却是酋长特有的装饰物)居然主动开口问好了,而且他说的还是汉语,虽然不是很熟练,但是已经能让人听懂意思了。
“你能说我们的话?”李贞没有笑赛群雄这个名字,因为他知道印第安人的起名字规矩,一个印第安人的终身用名取决于他第一次对敌战斗的战绩如何,战斗归来后,全部落都聚在一起,参加首领给他取宗族名字的仪式。若取胜,他就得到一个好名字,可以叫他“双枪将”、“六人杀手”、“猛枪将”,或者“赛群雄”,反之,人们就叫他“疯狼”、“孬种”,要么就叫他“烟婆婆”,所以一个印第安人的名字就是他本人的档案和描述。
赛群雄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但是李贞知道,赛群雄最多也就三十多岁,不会超过四十岁的,之所以表现的这么老态,只怕是和王德威一样,是被艰苦的环境摧所导致的。
赛群雄见李贞问起这个,便笑着解释道:“是的,我和王兄的性格相合,就连学习能力也是一样,在这段日子里我们互相学习,我教他易洛魁语,他教我汉语,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进步,如今不但王兄有一口流利的易洛魁语,我也可以顺畅的说出汉语了,不光是我,我的族人也都可以理解一部分汉语的意思了。”
听到他这么说,他身后的七个汉子也都连忙点头,示意自己明白赛群雄的话。
“这么说,你们是易洛魁人了?”李贞连忙问道,但是在内心深处,却是有些疑惑,他只听说过印第安人三大文明,但是这三大文明中,可没有易洛魁人啊。
其实李贞不知道,印第安人三大文明此时还没有出现,最早的也要等到十世纪之后才能诞生文明的萌芽。而在三大文明之前,统治北美洲西部的就是这个易洛魁文明。
“是的,我们就是易洛魁人。”赛群雄道:“易洛魁人非常喜爱和平,我们莫切人本身也很擅长种植和渔猎,我们一群人就是在出海打鱼的时候,遇见了暴风雨,等我们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一片未知的海域,幸亏我们旁边就有一座巨大的岛屿,上面物资丰富,我们靠着狩猎技术在那里生活了将近一太阳年时间,这才修好了我们的船。可是叫做我们出海准备回家后的第三天,我们又遇见了暴风雨,船只破损严重,水源也被风雨卷跑了,眼看着我们就要被渴死,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遇见了王兄。一直到这时候,我们才发现了,我们竟然被暴风卷到了另一个强大的帝国,实在是太匪夷所思了。”
说到这里,赛群雄的语气又是感激又是沮丧,另外还夹带着一点感叹,这一年多来的经历实在是太过离奇,不只是因为连续两次遭遇灾难却两次都大难不死,更重要的却是他从海参崴出来后沿途在大唐的所见所闻——原以为他们易洛魁人就已经够发达了,但是在见识了大唐的繁华之后,他才明白了王德威教给他的那个‘坐井观天’的成语的意思。
“原来是这样。”他们的经历李贞已经听王德威说过了,如过李贞没有猜错的话,他们降临的那个岛屿应该就是库页岛了。
“殿下,赛兄说的都是真的。”王德威也在旁边作证:“属下也按照赛兄提供的路线图,找到了那里,的确是一座巨大的岛屿,在这座岛屿的南边,同样有一座不小的岛屿,在上面生活着一群番外野人,属下因为没有足够的力量,所以没有上去查探。”
“那就是了。”两个相邻的岛屿,一个是库页岛,南边的那个就是北海道,两者之间只相隔了一个宗谷海峡,两者最近处只有四十多公里,王德威既然能发现库页岛,自然也能发现北海道,只可惜此时的尉迟宝庆和秦怀玉还没有到达北海道,不然他们双方说不定就能会师了。
“对了,你们真的带了红薯吗?”闲聊完毕,李贞问起了正事,如果他们带来的真的是红薯,那李贞的粮食战略可能就套提前完成了,寻找美洲也就不用那么迫切了。
“尊敬的殿下,我们不知道您说的红薯是什么东西,但是我们的确带了很多东西想要献给您,其中或许就有您需要的东西。”赛群雄立刻道,经过和王德威几个月的交流以及自己亲眼所见所闻,他也明他了大唐并不是他所了解的任何一个地方——要知道赛群雄是他们部落中有名的智者,他在十几岁的时候就出去游历过,去过很远的地方,甚至连南美洲都去过(当然在赛群雄口中,美洲肯定是不会叫美洲的),见识过那里的莫切文明的辉煌(在三大文明出现之前,美洲最发达的文明),原本他以为莫切人已经将文明发展到极限了,但是在见识到了大唐的繁华之后,他才明白和大唐比起来,莫切人连大唐的一个小乡镇都比不上。
所以大唐肯定不是在美洲的,也就是说他们来到了另一片大陆,此生估计都不要想回到美洲了。
既然回不去了,那就在大唐好好的生活吧,只是他们一群外来人,数量又只有八个,这么一点人口连占山为匪都做不到,因此光靠自己的力量。想要在人生地不熟的大唐生活的很好,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想要活的很好,唯一的办法就是傍上一个大腿,原本他以为王德威就已经是一个不小的大腿了,但是但他跟着王德威环绕着大唐的海域走了一圈,来到了大唐的南方之后,他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大腿……
第一百七十二章 李贞的努力
第一百七十二章李贞的努力
大唐帝国的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君主的当朝太子,大唐帝国未来的继承人,大唐南方军总司令……
等等等等,李贞诸多的身份让赛群雄明白了,李贞才是真正的超级金大腿,而之前被他以为是大腿的王德威,只能算是这条金大腿上的一根微不足道的汗毛——王德威只是一个超级船厂的掌舵人而已,而李贞却是大唐未来的储君,手握几十万大军,征服了无数的国家与土地,无数的小国君王在他面前卑躬屈膝,亲吻着他的靴子……
这样的金大腿,此时不抱,更待何时?
于是一听李贞的问题,赛群雄立刻就将自己所带来的所有东西都拿了出来:“这就是我们所有从家乡带来的东西了,希望有能对尊敬的殿下您有用的东西。”
“殿下,这就是刚才属下说的那种很好吃的食物。”王德威上前一步,打开了其中一个袋子,拿出一个拳头大小,有着红褐色外皮,模样颇为不堪的东西介绍道:“别看这东西样子不怎么看,但是吃起来清脆可口甘甜,更重要的是,这东西的外皮很薄,里面全部都是可食用部分,就连外皮如果清洗干净的话,也是可以吃的……殿下,如果这东西能在大唐种植成功,那我们大唐将又要多一种能吃的作物了啊。”
王德威介绍的很详细,但是李贞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论对红薯的了解,王德威区区以大唐土著,又如何比得上李贞这个从未来穿越过来的穿越者?
要知道李贞虽然是个小富二代,但他家发起来的时候是在他十岁以后,在十岁以前的小时候他家里可并不怎么富裕,当年在乡下可没少吃这玩意儿啊。
“果然,这就是红薯……哈哈哈……”李贞非常激动,以至于最后都失态的大笑了起来。
由不得他不笑,天知道他在来到大唐之后为了提高作物产量,做了多大的努力——当年李贞从李世民那里讨要了一个巨大的庄园,虽然最后有一片地方变成了水泥试验作坊,但是有一大部分依旧是种的粮食,目的就是为了研究如何提高粮食产量,甚至不光是李贞,就连李治的那个庄园,都被李贞高价买了回来。
为了提高粮食资产量,李贞几乎将前世他知道的,在大唐呢个复制出来的方法都用出来了,并且还专门聘请了几十名种地有一手的老农作为顾问,虽然因此也取得了不菲的成果,但是最多也就是将一石的产量变成了一石半而已,终究是没有引起质变。
所以从那以后,李贞就不再专注于作物的改良,因为他已经明白了,后世的作物之所以能有那么高的产量,除了高科技之外,更重要的是华夏百姓几千年来的慢慢培育。
后来李贞就不再关注这些,只是让庄园的人每年将最饱满,产量最高的小麦穗以及其他作物的穗保留下来,然后留作明年的种子,希望用这样的方法优化作物的基因,慢慢改善粮食产量——这是他从小时候看过的一篇名为《绿手指》的文章上得到的灵感,那个老奶奶就用这样的方法培育出白色的金盏花。
李贞不知道这个方法有没有用,但是通过种子遗传学的理论来看,这就算是不能彻底优化种子,但是也应该能增加一部分粮食的产量吧。
其实李贞不知道的是,他这是误打误撞的找对了方法,因为在古代,华夏的百姓的确就是用这样的方法选种子的,也正是因为经过了几百年这样的选育,这才有了未来即便高科技作物种子还没有出现,华夏的粮食产量也能达到两百多斤(问老爸说的,六几年的时候的产量大概是这么多,没有化肥,没有农耕机械,只有农家肥和一头牛),勉强喂饱了华夏几亿人口,最终才算是撑到了杂交水稻的出现。
如今李贞提前用了只是这样的方法用,只是这种方法耗时太长,没有一二十年根本见不到成效。
所以李贞很快便将这件事放在了旁边,开始用短期内有效的方法——也就是开辟出一片高产的肥沃土地。
也就是在那时候,李贞就将目光对准了南洋,只有征服这里,大唐才能暂时解决饥饿的威胁,李贞才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寻找新的高产作物。
换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就算没有林邑的冒犯,李贞也会在安定了岭南局势之后,也会找一个借口去征服南洋的。
而今南洋终于落到了大唐的手里,但是李贞到这时才发现,想要在南洋种地,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南洋的土著实在是太多了。
大唐如今才是刚刚征服南洋,也进行了一部分移民,但是这些移民数量很少,只能算是实验性质,占领的地方也都是林邑北部。
想要彻底移民开发,就必须将南洋内部进行大清理,只有将这里的土著减少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之后,移民策才能正式开始——虽然捕奴队已经大部分开进了这里,但是想要将土著清理到一个安全数值区间内,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而这至少需要三年以上的时间。
三年之后,移民工作才能彻底展开,等唐人彻底适应南洋环境,占领南洋,至少还得五年时间——也就是说想要将南洋真正变成大唐的粮仓,从李贞开始征服这里算起,差不多需要小十年的时间……
就这还是大唐朝野民间全力配合的情况下才能达成的目标,万一哪里出现纰漏,比如说大唐内部爆发混乱的话,这个时间还需要更长。
也正是考虑到这些,李贞才将美洲的那几种高产作物放在了心上——他甚至都已经决定了,如果实在是没有办法,再过两年岭南局势发展起来的话,他就准备冒险亲自走一趟白令海峡,通过那里去往美洲寻找红薯和玉米。
但是这是不得已为之的方法,因为在这个年代穿越白令海峡,还是很危险的。
第一百七十三章 终见红薯
第一百七十三章终见红薯
白令海峡这么好的地方,李贞如何会想不到?但是他既然知道白令海峡,自然也知道白令海峡有多危险——至少在二十世纪,也很少有船会通过这里去阿拉斯加的。
或许有人就问了,白令海峡是亚洲大陆和美洲大陆相距离最近的海峡,最窄处只有八十多公里,别说是坐船了,就算是游泳都能游过去,怎么就危险了?
这话很有道理,但是也只是有道理而已。
具体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李贞在想到寻找美洲大陆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白令海峡,原因也是这里足够近,只要穿过八十公里的海域,就能登上美洲大陆。
但是在经过实地考察之后,李贞却发现事情根本没遇那么简单。
白令海峡冬天冰封,夏天融化,无论是从哪一个季节走,都有着这样那样的限制。
首先,冬天白令海峡冰封,是不能走船的,只能乘坐雪橇或者步行过去,这的确是最安全的办法,但是不要忘了,李贞既然要去美洲,肯定不可能只派遣几十几百个人的,没有几千上万人,他们就只能是给美洲土著送早餐,恐怕还没有穿过北美洲,就要被土著袭击的死绝了。
可是白令海峡上的冰面能承担起上万人以及更多的物资在上面行走吗?这里可是处于北极冰盖的边缘区域,别说是一万多人踩踏了,就算是没有人,也会毫无征兆的裂开,根本就不安全(这还真不是危言耸听,冬季的白令海峡虽然冰封,但冰层随时会毫无预兆的破碎、断裂,有许多宽的冰缝,现在有很多人会在冬季徒步穿越白令海峡,与其说是徒步走过去的,倒不如说他们的游过去的)。
李贞可不敢冒险试验,这万一要是不行的话,走到一半的时候,万一冰面承受不住重量‘咔嚓’一声碎了,那死的可就不是一两个人了。
何况冬季的白令海峡可是真的冷啊,说不定会冻死人的。
至于夏天去也不行。
夏天冰面化开,这就需要用船了,白令海峡最窄的地方只有八十多公里,倒是不宽,一般的小渔船都能过去,基本上没有什么危险。
问题是在夏天,白令海峡那里可不只有海水啊。
在夏天那里可还有无数的浮冰啊。
夏天北极处于极昼状态,冰块融化,有很多的碎冰会被季风通过白令海峡吹入北太平洋,然后被各大洋流席卷着在北太平洋北部来回漂流(研究过洋流的就可以发现,北太平洋暖流、阿拉斯加暖流再加上千道寒流正好形成一圈,将太平洋的最北部圈了起来),船只行驶不但困难而且还十分危险——要知道泰坦尼克号可就是撞了巨型冰山才沉没的啊。
如果是大冰山倒也还好,远远的就能看到,以古代木船的速度,只要提前发现还是可以避开的,怕就怕那种半漂在海水中的小型浮冰,这万一要是让船撞上了,那可就是一个大窟窿啊——木船的防御力可没有铁船的强大啊,就连铁船都不敢在浮冰中行驶,木船来了那还不是撞一个沉一个。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李贞是不会走这一条路的,但是根据之前的情况,如果没有一个高产作物,李贞想要稳定内部,然后挥兵出征根本是不可能的。
因此在回到岭南之前,李贞就已经确定了,如果五年之内大唐的粮食产量依旧没有明显增加的话,他就准备冒险去白令海峡试一试,只要小心一点,应该是可以让大部分人安全通过的。
但是就在他做出决定之后没多久,也就是今天,王德威居然就给他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哈哈哈……”李贞实在是止不住自己的笑意,他太高兴了,有了红薯,他终于可以解决后顾之忧,大唐的霸业可期了。
“王大叔,你可是帮了我的大忙了。”许久之后,李贞才勉强安静下来,用力的拍着王德威的肩膀:“不光是帮了我的大忙,你更是为大唐,为我华夏百姓,为这上古无数先贤立下了一个绝世奇功啊——你放心吧,只要红薯能普及开来,只要它的产量能超过三百斤,我就亲自向父皇为你要一个公爵当当。”
“哗!”
听了李贞的话,所有人都懵了,都难以置信的看着李贞——张口闭口就是一个公爵,现在的公爵都这么容易获得了吗?
不过他们很快就反应过来了,如果红薯的产量真的能像是李贞说的那么夸张……不,不要那么夸张,只要能超过三百斤,一个公爵的赏赐还真不多。
这不是红薯,这是能活人无数的仙粮啊,以后只要有人还吃红薯,就能记得王德威的贡献——这可是能让人传名千年的大功啊,一个公爵算什么?
想通了这些,所有人的眼珠子都红了。
刚才刘仁轨那些人为了红薯可以连官都不要了,可见这红薯的功劳究竟有多大。
而今这红薯居然被一个丘八给夺走了。
这真是……太不甘心了。
各中羡慕嫉妒恨啊。
“殿下不可。”王德威以为李贞是高兴的失心疯了,连忙摆手道:“属下只是想拿着红薯给殿下您尝尝鲜的,可没有想过要立什么功劳,再说这红薯也是赛兄带来的,属下……这实在是不合适,还请殿下收回成命。”
“不用推辞,这个公爵你受得起,至于赛群雄你就不用担心他了,我既然能记得你的功劳,自然就不会忘了他。”
李贞又将目光对准赛群雄:“赛群雄,你的红薯为我大唐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难题,本宫既然赏赐将红薯介绍给本宫的王德威,自然就少不了你这个献宝者……说说吧,你想要什么好处?”
“殿下,我什么好处也不要。”赛群雄先是摇摇头,然后又说出了自己的请求:“只有一个请求,我们被暴风带到了大唐,这辈子估计是回不去了,我现在只希望能带着我的族民,在大唐好好的生活下去,只要殿下愿意接受我们,不光是这红薯,我们愿意将自己带来的所有一切都献给殿下您。”
第一百七十四章 惊喜!这是土豆?
第一百七十四章惊喜!这是土豆?
赛群雄是一个聪明人,他知道自己是外来者,和李贞别说是关系了,两人甚至都不是一个大陆的。尽管是李贞要自己提要求的,但如果自己真的不识好歹的贸贸然提出要求,李贞或许也会答应,但是在满足了自己的要求之后,双方的情分也就用完了。
赛群雄当然不愿意就这么白白消耗这份情分,站在他对面的可是大唐未来的继承人啊,如果能做他大腿上长期的挂件,以后还能少了自己的好处吗?
所以他很聪明的将皮球抛了回去——我只求能在大唐安安稳稳的活下去,至于赏赐,太子殿下您看着给吧。
“呵呵呵,你还怕本宫给的少了吗?”赛群雄这么耍小聪明,李贞却并不生气,因为人家给自己带来了红薯啊,光是凭着这个,李贞给人家什么样的赏赐都是应该的,耍一点小聪明怎么了?大唐向来有以奇功封爵的传统,一个红薯可以让大唐的粮食产量增加几十倍,这么大的功劳已经不比拓地千里的功劳小了。
“放心,该给你的好处本宫自然不会少了你的,只是本宫虽然是太子,但是也没有资格封人爵位。”李贞想了想道,整个大唐有资格给人封爵的,只有皇帝一人,哪怕李贞是太子,也不行。
“这样吧,本宫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个就是立马安排你进长安,到时候有本宫的推荐在,你无论是从商还是从政,都会得到朝廷的大力支持。另外一个选择就是本宫先赏赐给你一个庄园,再赐给你们一些仆役,你们暂时在岭这里住着,等将这边的事情弄完,你们再随本宫一起去长安,到时候本宫自然会为你们请赏。而这段时间里,本宫也可以任命为红薯推广大使,全力负责红薯的推广,等所有人都见到红薯的产量之后再说……不过无论你选哪一个,以你献上红薯的功劳,本宫都保证你一个公爵肯定是少不了的,区别只是前者难以服众,后者则更稳妥一点。”虽然不能直接封爵,但是李贞毕竟是太子,还是可以推荐名额的,何况赛群雄的功劳的确很大,一个公爵李贞还是很有把握的。
“哎呀,这个好啊,赛兄,还不快谢谢殿下。”赛群雄还没有开口,王德威就抢先道:“赛兄,快选第二个,大唐公爵是分两级的,前者你最多能当一个郡公,如果你选择第二个,说不定能被封为国公呢。”
“多谢王兄提点,殿下,我选第二个,我愿意教他们种植红薯。”赛群雄虽然不明白国公和郡公的区别,但是听王德威的口气他就明白,相比于郡公,国公可要高大上的多了。
“很好,那本宫稍后就给你们安排。”李贞也没有生王德威的气,还是那句话,以赛群雄他们带来的红薯,什么样的封赏他们都能受得起。
李贞从来不怕别人立功,只要你敢立功,我就敢给你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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