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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皇-第2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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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些东西李贞并不知道,也正是因为这一次的迷航,他才发现了这一个文明的存在。
和之前的丁香岛一样,因为没有合适的停靠码头,船队只能停靠在远海,众人只能乘坐小船上岸。
“&;amp;amp;amp;a¥~……%(#@!@……”一行人刚刚上岸,就听到丛林中一声呼哨,然后就是密密麻麻的走动声。
“不是吧?我们的运气这么好?”罗哲苦笑一声。
“运气确实不错。”李贞也笑了,看着拿着兵器缓缓围过来的土著们,李贞一点都不紧张,虽然他们的数量很多,但是李贞更相信自己的士兵们。
然而接下来白鸟的一句话,却让所有人都亡魂大冒:“殿下小心,不要靠近他们,他们都染了瘟疫。”
“什么?瘟疫?”程处亮惊呼道:“为了赶走我们,居然给自己的士兵种瘟疫?不至于这么狠吧?”
“白痴!”裴行俭斜了他一眼:“这里面的问题,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吧?”
“你才傻子呢。”程处亮撇撇嘴:“我能不知道吗?我只是在活跃气氛而已。”
“都还不赶紧撤,还活跃个毛的气氛啊?”李贞都快哭了,有这么一群坑主公的傻货,自己能活到现在,实在是天大的运气啊,还是薛仁贵他们好,以后还是跟着他们吧,这群小混球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撤撤,快撤。”裴行俭连忙大声指挥道:“弓箭手射住阵脚,不要让敌人跟上来,所有人赶紧撤回船上。”
李贞却否决了裴行俭的最后一道命令:“先不要上船,白鸟,赶紧给我们检查一下,看看我们感染了瘟疫没有。所有人先经过白鸟的检查之后,没有经过感染的才能上船。”
“应该没问题吧?”罗哲道:“咱们只是和他们打了一个照面而已,根本没有接触过,应该不会感染吧?”
“不,所有人都已经感染了。”
“……”
白鸟的话如同一盆冷水兜头浇下,让所有人都被淋了一个透心凉。
罗哲幽怨的看着李贞,你这个乌鸦嘴。
“不是吧?我们……我只是随口问问问啊。”这一回连李贞都急了:“白鸟,你赶紧看清楚,我们真的已经感染了吗?是不是你看错了?”
罗哲也道:“没错,我们只是上了一次岸,我们都还什么都没有做呢,怎么可能会感染瘟疫?”
“请殿下相信我的职业素养。”白鸟被人质疑,却一点都不生气,依旧不温不火道:“这是一种非常霸道的瘟疫,病原体生存周期很长,而且还能通过空气传播。
如果属下没有看错的话,之前那群土著们肯定在这岸边活动过一段时间,细菌也就是在那时候留下的,我们不知情来到了这里,正好撞了上来。
假如我们没有找到合适的治疗方法,三天之内就会出现症状,五天就可能会出现人手损伤,最多七天,我们都得死在这里。”
“什么?这么霸道?”所有人都觉得亡魂大冒。
程处亮更是不停的念叨:“完了完了完了,这么霸道的瘟疫,肯定很难医治,完了完了,我们死定了……”
“你又说错了,这病很好治。”白鸟指着丛林中被弓箭的威力吓住了脚步的土著们,道:“天下万物相生相克,这种瘟疫是婆罗洲的产物,那么治病的主要药物肯定就在丛林里,只要殿下能让他们离开,我们自然能采集到药物。”
“这个好办,我去和他们交涉。”程处亮顿时又精神了起来,在他想来,大家都感染了瘟疫,土著那边有药物,自己这边有治疗的方法,双方各取所需,合作也就水到渠成了。
然而事实证明,和原始人是没有方法讲道理的。
程处亮只是刚刚走出自己的阵营,就觉得眼前一黑,头部仿佛被什么东西重重的砸了一下一般,整个人都不自觉的向后倒去。
连打了几个趔趄,程处亮才稳住了身形,好悬没有人自己手下面前出丑,即便如此,也是头晕目眩,竟是差点被打出来了脑震荡。
恢复过来之后,程处亮心有余悸的四下里看了看,终于看到了袭击自己的东西——赫然是一把石斧,再一看自己的头盔,被击中的部位一个也出现了凹坑。
看着石斧锋利的边刃,程处亮顿时出了一身的冷汗,心中又是庆幸又是羞怒:庆幸的是还好自己穿了盔甲,否则若是让这石斧给击中脑门,只怕自己的小命就要掉了。
羞怒的是,自己好歹也是从小习武,在战场上摸爬滚打过的猛将,心中居然阴沟里翻船,被一群土著给偷袭了,要不是自己的铠甲质量还算过硬,否则自己可要交待在这里了——一想到自己没有死在战场上,却被一群土著取走了性命,程处亮就觉得怒火万丈,太丢人了。
“不知好歹的东西,给我射死他们。”程处亮已经听到尉迟宝庆捂住嘴也忍不住的笑声了,这让他更是怒火万丈,直接命令军队开弓射箭。
“……”只可惜,李贞在场,他的没有什么指挥权。
李贞忍着笑意,道:“放箭吧,也让这群土著意识到我们双方的差距。”
“是。”
弓箭手立刻张开弓箭,遥遥的对准了土著。
第两百一十二章 暂时解散
第两百一十二章暂时解散
“嗖嗖嗖!”
“嗖嗖嗖!”
“嗖嗖嗖!”
利箭破空而去,径直射入了土著们的躯体之内。
“*¥#……”
“!@~#¥……”
“¥%#!~^……”
“……”
土著们中箭,顿时惨呼声连成一片。
有人躲在树后拿着弓箭还击,奈何土著们制作的弓箭射程不够,动物牙齿做成的箭头也破不了大唐将士们铁甲的防御,就算命中,也只会传来‘叮叮当当’的敲击声,而不能给将士们带来一点伤害。
“%¥#@!……”
很快,土著们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在一个貌似领头人的呼喊下,土著们纷纷带着不甘往丛林深处退去。
只是在临走之前,那个为首的首领还冷笑(不要问我李贞为什么能从土著那花花绿绿的脸上看出表情来)的朝着临走说了些什么,然后才快速的退入了丛林之中。
“他说的什么?”程处亮下意识的问道。
“我又不懂土著语,我怎么知道?”裴行俭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
“或许是在说嘲笑我们,就算拥有强大的武力,最终也会死在瘟疫之下吧。”罗哲带着猜测的说道。
“有可能。”李贞点头道:“只可惜这群土著们不知道,我们已经有了治病的方法,他们亲手放弃了一个活命的机会。”
“哈哈哈……”众人大笑。
笑过之后,李贞吩咐道:“裴行俭,你带两百人护送白鸟进入丛林找药,我们就在沙滩上等着你们的好消息。”
“是。”裴行俭立刻接下命令,带着军队护送白鸟走入了丛林。
“好了,接下来大家自由活动吧,只要别走出太远就可以了。”接下来只需要等待就可以了,李贞干脆解散了队伍,毕竟因为感染瘟疫的事情,所有人的心情都不是很好,正好让他们趁着这个机会好好的放松一下。
“是。”
队伍很快散去,除了几个负责放哨的之外,几乎所有人都放松了下来,更有甚者看脚下的海水清澈,干脆一把将自己剥的精光,下海游泳去了——也不管海水冰冷,不过此处濒临赤道,温度倒也不算多冷,反倒是有些温润如春的感觉。
“殿下,你要不要来玩?”程处亮是第一个下水的,此时正张开着黑油油的,丝毫不下于他爹肤色的皮肤,站在海水中,冲着李贞大声的招呼道。
“算了,你们自己玩吧,本宫就不去了。”
今天天气不错,李贞令人将自己的躺椅送了过来,躺在躺椅上,头顶上顶着一把大大的‘遮阳伞’——因为没有遮阳伞,只好拿华盖顶数。
眼睛带着黑水晶磨出来的墨镜,手里拿着个钓竿,口中喝着压榨出来的果汁,同样非常自在。
其实李贞还是很希望跳入水中嬉戏一番的,但是他的身份注定了,他不能和程处亮他们一起玩——作为大唐的储君,李贞的身份太过高贵,根本不可能和程处亮他们这些‘凡俗之人’共浴。
就算是下水游泳,也需要军队封锁周围海域,不准任何人进入,水中的情况也要数次检查,救生员在旁边随时待命,唯有如此,李贞才能下水畅游。
只是这样以来,游泳又还有什么意思?
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作为皇家子弟,在享受某些东西的同时,注定要牺牲一些东西,比如说自由。
一直守候在旁边的尉迟宝庆瓮声瓮气道:“殿下若是想游泳,要不要属下带着人将这一片隔离开来?”
“算了吧,在这里钓鱼挺好的……你看看,这不就来了吗?”
说话间,李贞手中的钓竿就是一阵剧烈的抖动,手中也传来一阵巨大的拉扯力,几乎要将李贞从躺椅中拽起来。
也幸亏这钓竿和钓钩都是用精钢铸造,钓鱼线也用的是最上等的蚕丝编织而成,若是一般的钓竿,只怕早就在这股巨大的拉力之下断裂了。
“快快,快帮忙。”
看到李贞被巨力拉扯的直趔趄,旁边有人上手就要接过钓竿,想要帮忙。
“别过来,本宫今天一定要亲自将这畜生钓起来。”李贞连忙制止那些想要帮忙的人,被那头的鱼拽的来回跑,李贞觉得颜面大失,非得亲自将这畜生钓出来不可。
何况虽然不知道自己钓出了什么东西,但他感受得出来,钓竿那头传来的力量足足有好几百斤,也只有自己天生神力可以和其较劲,一般人只怕早就被拉到海里去了——那就不是人钓鱼,而是鱼钓人了。
被那头的鱼拽了一会儿,李贞终于将自己固定在了一块礁石上,然后一人一鱼就这么僵持住了。
“给……我……起来~”
僵持了一会儿,李贞觉得手中的力度减小,知道对方已经没有力气了,顿时大吼一声,手部腰部猛的一起发力,一个事物便被其从海中如同拔萝卜一般薅了出来。
这等技术,若是放在后世,怕是少不得要被那些资深钓友们怒斥——凭着力气从海水中将鱼钓出来,实在是太没有技术含量了。
只是李贞也没有办法,他当然有钓鱼技术,但是他的鱼线就那么长,遛不了鱼,只能凭着蛮力和鱼较劲了。
好在他的鱼竿质量不错,自身的力气也够大,否则还真斗不过这条鱼。
“殿下,好大一条青枪鱼啊。”尉迟宝庆这会儿已经按住了被钓上来还兀自跳动的大鱼,将其提了过来:“这么大的青枪鱼,属下可从来没有见过。”
“难怪这么大的力气,原来是青枪鱼啊。”李贞也松了一口气,他生怕和对方较劲了这么久,却只钓上来一条章鱼或者乌贼。
现在看到枪鱼,心中也不由有些自得,青枪鱼属于旗鱼科,这一科的鱼类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速度极快,据说速度最快可以达到一百一十公里每小时,仅次于剑鱼这种变态(一百二十公里每小时)。头部有一个与剑鱼一样的枪刺,在绝对速度的加持下,这个枪刺甚至能刺穿渔船,非常的可怕。
难怪自己刚刚觉得钓竿的挣撤力如此强,却又不能持久,合着是速度产生力量啊。
第两百一十三章 西瓜珍珠
第两百一十三章西瓜珍珠
“果然好一条大鱼啊,够凶悍。”看着兀自还在抖动的青枪鱼,李贞面露赞叹之色,即便被捕捉上来,依旧不愿意屈服,不愧是大海中最凶残的掠食者,果然够彪悍。
这条鱼足足有两米长,重量至少在一百五十斤以上,在青枪鱼家族中不算最大的,但是也不算小了,应该算是半成年青枪鱼,足够自己吃好久了。
“拿下去吧,让厨师好好的烹调烹调。”虽然很欣赏这条青枪鱼的不屈,但是李贞也不至于为此就将其放生,大海之中弱肉强食,可没有一丝的怜悯,这条青枪鱼如此凶悍,可想它在大海中究竟有多凶残。如此凶残的杀手,昨日你吃别人,今日你被自己吃掉,也是天理循环了。
唯一有点奇怪的是,这青枪鱼不是喜欢生活的远海蔚蓝海域中吗?怎么跑到近海来了?
不过想到婆罗洲如今也算是蛮荒之地,远离大陆,这条青枪鱼在这里捕食应该也算是正常。
不管如何,李贞已经迫不及待了,因为速度太快,青枪鱼可不是什么常见的东西,这么稀罕的美食,他当然想要尝尝。
“是。”尉迟宝庆举着青枪鱼走了,即便以他小巨人的个头,对付青枪鱼也得将其举过头顶才能走动,否则青枪鱼就要拖到地了。
“呦吼~”
“哈哈哈……”
“呜呼~”
“……”
这边李贞刚刚送走尉迟宝庆,刚刚准备静下心来继续垂钓,远处正在海水中玩闹的人就忽然的喧闹了起来。
“那边是什么情况?为何如此的吵闹?”李贞问左右两边。
“属下去看看。”侍卫答了一声,就朝着那边跑去。
远远的听见他的呼喝声,然后很快就见到他带着一个身上只裹着一块白布的汉子跑了回来,同时李贞也注意到,原本在海水中畅游的人也都纷纷上岸,开始上岸穿衣服,手脚快的已经穿戴完毕,跟着侍卫两人跑了过来。
“殿下。”侍卫手中捧着一个明晃晃的东西,一边跑一边喊:“殿下,快看,有祥瑞,有祥瑞啊。”
“什么东西……这么大的珍珠?”刚才远远的,李贞还没有看清楚,但是当侍卫走到近处的时候,他才发现侍卫手中捧着的明晃晃的东西竟然是一颗珍珠——一颗非常大非常大的珍珠。
这颗珍珠有多大呢?
没有经过精确的测量,所以李贞也不清楚,但是他分明看得出来,被捧在心口的珍珠,居然占满了侍卫的全部胸膛,将整个胸膛都挡住了,也就是说此时的侍卫其实是在环抱着珍珠跑过来的……
人的胸膛有多宽,李贞也不清楚,但是他知道的是,自己的侍卫都是最精壮的猛士,胸口的宽度超过五十厘米是肯定的。也就是说这颗珍珠的直径至少要超过五十厘米去。
李贞是知道的,在后世世界上最大的珍珠长度是六十七厘米,重达三十四公斤,但是那颗珍珠并不是圆形的,而是像元宝状的不规则体,珍倒是珍了,但哪里有一点珠子的样子?
但是侍卫抱的这一颗呢?
背面什么情况李贞不清楚,但是至少他看到的这一面是圆滚滚的,非常的圆润,如果背面也是这样的话,那这枚珠子的价值可就大了,放到市面上,至少要值大几千两银子,若是碰到喜欢这一口的买家,那价值将会突破万贯以上。
“殿下,殿下快看,这么大的珍珠啊。”侍卫喘着粗气,将珍珠轻轻的放在了毛毯上。
看得出来,这颗珍珠非常重,即便侍卫是经过百般锻炼的精锐,抱着这超过六十斤的东西快速疾跑了几百米,也同样是非常的累的。
而随着侍卫将珍珠放下,一颗直径至少有两尺(六十六厘米)的莹绿色珍珠出现在李贞的面前。
“果然是好珍珠。”李贞惊叹,绿色的珍珠他不是没有见过,但是绿的这么碧莹的,却是少之又少,再加上这么大的个头,可以说这绝对算是无价之宝。
更加出乎李贞预料的是,这颗珍珠非常的圆润,周身没有一点不规则的凸起或者凹陷,虽然并不是最正规的圆形,而是有点椭圆的形状,但这并不影响它的价值。相反因为这个形状,这颗珍珠的价值反倒是要倍增,因为在这颗珍珠的绿色外表之上,还非常有规则的散布着黑色的条纹。
椭圆形的形状,绿色的外表,黑色的条纹……
这不就是一颗西瓜吗?
“实在是太神奇了,好大的一颗西瓜珍珠啊。”李贞惊喜道,西瓜传入中国是在隋朝末年,只是这东西一直都是西域流行,在中原并不多见,西瓜真正在内地普及,其实应该是在五代到宋朝的时候。
但是,不要忘了,李氏身为皇族,当然有资格使用天底下最好的东西,就算他们不主动使用,别人也会将最好的东西送给他们。
因此别看西瓜在民间不常见,但实际上在大唐内部高层之中,早已经是烂大街的存在——至少每年西域三十六国都要进贡不少的西瓜给皇室。
再加上李贞这个历史bug的存在,如今西瓜这种不占地的好东西已经在长安开始流行了。
因此李贞也不担心说漏嘴。
“是啊,属下们看到的时候,都想忍不住上去咬一口。”侍卫在旁边附和道,可见他也是见过西瓜的。
李贞越看越是喜欢,这颗珍珠的外形实在是太像一颗西瓜了,除了大小上有所不符,简直就是栩栩如生。
而且李贞可是知道的,在后世,直径一米多,重达两三百斤的西瓜都多的是,自己这颗珍珠西瓜,虽然也够大,但是和那些巨无霸西瓜比起来,还只能算是小孩子。
“这珍珠是你发现的?”仔细观赏了一会儿,李贞才将目光投向那个身上只裹了一块白布的汉子,这个人他知道,也是太子左内率府的一个执戟(正九品下),好像叫做吴起。
这么好的珍珠,当然要落到自己手里,吴起这样的糙汉子,可不懂得保养珍珠。
第两百一十四章 价值万贯
第两百一十四章价值万贯
“启禀殿下,这珍珠的确是属下发现的。”吴起非常激动,他太知道这枚珍珠的价值了,可以说如果放到世面上,那是可以让那些富商们抢破脑袋的宝贝。
现在看太子殿下如此喜欢此物,他当然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太子殿下肯定会向自己讨要这枚珍珠,而且以太子的性格,绝对不会白要自己的东西,肯定会对自己有所补偿,而无论是补偿给自己钱,还是给自己官,吴起都认了——反正这珍珠是白捡来的,无论是那一种补偿,都等于是白捡的,是老天爷的赏赐,自己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李贞轻轻的抚摸着绿莹莹的珍珠,道:“这珍珠本宫非常喜欢,不知道你愿不愿意转让给本宫?”
“殿下能看上这枚宝珠,是属下的荣幸,哪里还谈什么转让不转让的?殿下喜欢,拿去就是了。”吴起在宫中混了这么多年,当然也不是傻子,如果这时候他真的打蛇随棍上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要求,殿下答应肯定是答应的,但是却绝对会让李贞不舒服,那他给自己的赏赐可能可就要打折扣了。
“那怎么行?本宫怎么能贪墨属下的宝物?”李贞笑道:“你自己说吧,想要什么东西?无论是官职还是银钱,又或者是产业以及其他的珍宝,本宫都可以换做等价的东西,满足于你。”
“多谢殿下。”吴起大喜过望,太子殿下真是太豪爽了,官、钱、产业、珍宝,居然一下子给了自己这么多选择,这下子可就好挑选了。
“属下自小家境不好,家中只有几亩薄田,所以如果殿下真的想要赏赐属下的话,不如给属下几亩田地吧。”李贞给的豪爽,吴起也不是不知足的人,在所有的选项中,其实他最想要的是官,但是即便是李贞,想要提升他的军职,没有合适的理由也是不行的。
总不能你献给了我一枚珍珠,我就要提升你的官职吧?那你让别人该怎么看?别人会服你吗?
当然,以李贞的实力,再加上左内率府还是他的亲军,李贞想要硬生生提拔吴起的官职,也是可以的。
问题是这个例子不能开,你今天吴起献上一枚珍珠因此被提升官职,这等于是开了一条新的晋升途径。所有人都想方设法的寻找宝物进献给太子殿下了,那以后谁还好好的尽忠职守?
不光如此,李贞自己只怕也要被挂上一个玩物丧志的名头了,这对太子的名声来说,可是相当致命的——君不见未来的宋徽宗赵佶就是因为花石纲,导致了民怨四起,国力衰退,最终因此成了亡国之君?
所以官是肯定不能要的,那剩下的就是钱财、产业以及珠宝了。
珍宝首先被他pass,自己一个糙老爷们,大字不识一个,要什么珍宝啊?
钱财也紧随其后,钱看起来是万能的,有了钱什么都可以买,但是哪有土地重要?
何况殿下赏赐的土地,和自己拿殿下赏赐的钱买的土地,这意义能一样吗?
当然是要选择天产啊。
“田产啊,也可以。”李贞想了想,大唐如今已经有了盛世之兆,所以田地价格飞增,关中一亩地飙升到了五十贯钱左右,这颗西瓜珍珠如果作价一万贯的话(不要以为一万贯少了,盛唐时期一贯钱相当于现在七千快软妹币了,一万贯就是七千万,已经不少了),大概可以换二百亩地。
“你这颗珍珠本宫作价一万贯,这样,本宫给你一座庄子,一百亩地外加一千贯钱如何?”李贞想了想,给出了这样的一个价格。
“还是殿下想的周到,多谢殿下,属下没有意见。”吴起又惊又喜,这样的搭配其实是最好的,有钱有房有地,可以说李贞将自己一家人的生活问题全部解决了,以后自己只要在家里好好的享受就可以了,想想都美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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