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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皇-第3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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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人,你看,是殿下的信号弹。”一个年龄和李贞差不多,但是脸色要沧桑的多的青年看到信号之后,顿时激动的大声喊道,突然间热泪盈眶:“太好了,六年了,我终于可以洗刷我身上的屈辱,可以以一个有功之臣的身份去面见殿下了。”
    “是啊,我们终于可以见到殿下了。”回答他的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壮汉,这也是这个人最大的特点,简直黑的不像是大唐人,事实上他也的确不是正常的大唐人,虽然他的确拥有唐人的籍贯,理论上来说也属于唐人,但本身他的种族却是黑人,而且还是纯正的黑人,只是他的汉语非常的标准,如果只是听口音而不看他的外貌的话,只怕别人都会将他当成正宗的长安人也说不定。
    只不过这个黑人的年龄已经很大了,头发花白,身体干瘦,脸上也能隐约看到皱纹,若不是那一双眼睛依旧炯炯有神,只怕旁人会以为他只是一个普通的黑人老者,而不会将他和那个纵横大漠,杀人无算的佣兵之王联系在一起。
    “呵呵,十几年没有见过殿下了,这一次说什么我也不走了,就赖在殿下身边了,以后殿下去哪里我就去哪里。”说话的第三个人是一个白人,年龄和那个黑人倒是差不多,只是皮肤极为粗糙,一看就是饱经风霜的人,看样子也是没少吃苦。
    “当然,殿下已经向我们保证过了,这一次我们就可以留在他的身边。”黑人咧嘴笑了笑道,露出了一口极为洁白的白牙。

第三十九章 听风雇佣军
    第三十九章听风雇佣军
    “都别说了,那边殿下已经支撑不住了,你们在这里就这么浪费时间真的好吗?”最后一个人是女人,听到三人居然就这么聊了起来,顿时没好气的催促道:“都一个个嘚瑟什么呢?说不准殿下都已经将你们给忘了呢。”
    “瞎说什么呢?”黑人和白人的一听,顿时就蹦了起来:“殿下肯定会记得我们的,更不会忘记他的听风雇佣军,倒是你的花间,这些年可没有给殿下提供什么太重要的情报,说不定殿下都已经将你忘了。”
    “呸!你们才没有给殿下提供什么情报呢……”
    眼看着三人就要打起来,旁边那个青年汗颜:“我说三位大人你们就不要吵了,再吵下去,我们就来不及了,我之前可是得到了情报,吕宋都护府的大军可是已经都出发了啊。”
    “对对对,我们快点过去,可不能让都护府的兵抢了先。”黑人连忙醒悟,立刻拿出了自己经营多年的威严:“罗林,吩咐下去,让我们的人立刻集合,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五号区域。”
    “是。”青年,也就是罗林立刻领命退下。
    “真是一个稳重的人啊,将听风交给他,也的确是最好的选择了。”黑人望着罗林离去的背影,感叹道。
    “毕竟是太子殿下选择的人,天资是不用怀疑的,能用五年时间就从底层爬到选择的位置,被所有的勇士们所崇拜,其实我一点都不意外。”白人笑道。
    这四个人的身份大家应该已经猜到了,退出去的青年罗林其实就是当初被李贞罢免的千甲营统领,也是被李贞非常看好的未来臂膀,甚至将他引荐给薛仁贵,拜其为师,学习兵法,进入军中就是少年军一营领袖。只是当初因为杭州事件处置失当导致千甲营损失惨重,李贞原本是要杀他的,后来薛仁贵以自己一身功勋换得他的性命,李贞将其送入了听风之中锻炼,五年之后已经是听风雇佣军的少统领,地位仅次于两个统领,同时还是未来听风雇佣军的二代目人选。
    而那个女人则是阿雅,李贞对她的感情一直很复杂,也很想将其纳入自己的后宫,但阿雅自以为卑贱,年龄也比李贞大太多,因此一直拒绝,并为李贞组建了花间这个情报组织,后来可能是为了避开李贞,一直在外奔波,如今已经很少出现在李贞跟前了。
    黑人自热就是本因,白人则是克里维,听风雇佣军真正的统领,当初他们两人接受李贞的命令,组建了听风这个雇佣军组织,并且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一个强大的情报部门,这些年一直纵横在西域和大食等国家之中,凭借着优良的兵器和灵通的情报以及敬业的态度,胜多败少,被所有客户们称赞,如今十几年过去,听风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庞然大物,光是核心成员就有一万,外围成员更是多达三万之众,成为了一个即便是大食帝国也不敢小觑的存在。
    至于为什么纵横在大漠的听风雇佣军会出现在这里?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南洋这几年发展太快了,而且因为法度不全面,导致这里和大唐境内完全不一样,因此很快就成为了犯罪者和佣兵们的天堂,而正好当时听风雇佣军在西域已经发展到了极限,继续开拓新的业务,在有识之士的研究之下,南洋很快就落入了他们的眼中。
    只是南洋终究不同于西域,在这里没有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自然也用不了太多的人手,于是听风在李贞的允许之下,很快就换了发展模式,从大兵团作战改为了精英小队的战斗模式,凭借着在沙漠留下的名声,以及几次完美完成任务之后,听风再次受到了南洋的欢迎,这里也成为了听风的另一个捞金地。
    不过听风在吕宋的负责人并不是本因三人,他们三人这一次之所以过来是因为李贞的召唤,其中本因和克里维的年龄已经很大了,当初他们跟随李贞的时候就已经三十多岁,现在二十年过去,他们也已经是五十多岁的老人了。
    雇佣兵是一个非常吃年龄的职业,除了少数人之外,五十多岁的人已经很难适应西域恶劣的环境和战场上的厮杀了。所以李贞叫他们回来其实也是打算让他们退休,反正罗林已经成长起来了,足以继任二代目统领的位置,本因和克里维完全可以在家里含饴弄孙,颐养天年了。
    “嘟嘟嘟~”
    很快,清脆的哨子声响起,一群衣衫各异的汉子自己的屋子或者外面赶来,以最快的速度开始集合,和两位首领一样,这些人中肤色各异,有黑色人种,也有白色人种,更有黄种人,甚至偶尔还能看到皮肤棕红的棕色人种。
    而且看外貌的话,更是几乎人人不同,这里面有皮肤黝黑的非洲人、也有高鼻梁深眼窝的罗马,金发碧眼的雅利安人,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大食人种,身材高大长着罗圈腿的突厥人种,也有相貌圆润的唐人,和唐人相貌差不多的高丽人已经倭人,南洋人种,天竺人种,更有来自太平洋中间岛屿上的勇士们……
    各色人种汇聚在一起,种数量足足有五百人之多……
    这种一看就是一个各大人种汇聚成的杂牌军,如果放在人群中,任谁也想不到这么样的一群人居然会是一伙儿的,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要说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这些人一个个都膘肥体壮,眼中精光闪烁,浑身煞气腾腾,一看就知道不是好惹的角色,每一个都是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
    但就是这么多亡命之徒聚集在一起,此时居然没有一个人说话,将整个院子都熏陶的鸦雀无声,除了粗重的喘气声,所有人都没有露出一点动静。
    这群人也正是听风雇佣军在南洋的核心成员,这里面有原本从西域带来的,也有从本地新招收的,但无论是哪一种,无论他们是什么人,此时出现在这里,就证明他们对听风是非常忠心,非常可靠的。

第四十章 震惊的雇佣兵们
    第四十章震惊的雇佣兵们
    队伍集合完毕,场中一片肃然,本因走到了最前面,大声问道:“你们,都还记得我们的名字吗?”
    “听风!”
    “听风!”
    “听风!”
    “很好,那么谁能告诉我,这个名字的含义吗?”本因继续询大声问道。
    “风就是声音,是战争的声音,听风就是听到战争的声音,无论战争在哪里,我们都能第一时间听到战争的声音,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听风雇佣军。”五百人齐声大吼着将听风雇佣军的口号喊了出来,声音中充斥着浓浓的激动之情,所有人的眼中都闪烁着无尽的荣耀。
    如今的听风雇佣军不但是战争的伙伴,更是荣耀的代名词,也是所有雇佣军最想加入的团体,因为在听风雇佣军中,你可以得到最好的待遇,得到最优良的装备,拥有最多的出人头地机会,最高的活命几率以及最至高无上的荣耀——听风这些年虽然不至于百战百胜,但却也是胜多败少,胜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伤亡率也是最低的佣兵军团,一场战争下来,死亡往往不会超过百分之五,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低的数据了,尤其是在大兵团作战中,更是一个奇迹。
    因此所有人都以加入听风为荣,只不过在本因和克里维的坚持下,听风很少招收人手,就算招人也都以精英为主,核心加外围的数量通常只维持在四五万上下,从来没有越过这个数据过。
    “没错,原来大家都还记得我们的宗旨。”本因更加满意了:“战争是听风雇佣军的伙伴,也是我们生存下去的理由,听风要永远战争为伴,只要有战争,就有听风雇佣军……
    说到这里,本因的声音徒然一转:“我知道你们之中有很多来自别的势力的人,想要打听听风雇佣军的来历,甚至这个问题就连我们自己人,都有不少人感到很好奇,为什么我们两个——‘黑狼’维拉。本因和‘大漠之虎’比尔。k。克里维。罗尔斯。罗杰斯,一个是黑人,一个是白人,居然可以在黄色人种为主的大漠和昔日的萨珊波斯以及今日的大食帝国境内,建立起这么大一股雇佣兵团……
    我知道可能会有人猜测,我们背后很可能站着一个更强大的存在,正是有这个存在,我们才能发展的这么迅速……现在我们就把真相告诉你们——你们的猜测是对的,我们背后的确有一个伟大的主人,也正是因为有主人的扶持,才有了今天的听风雇佣军……”
    “哗!”
    宛如烈油中被泼了一瓢冷水,现场所有的雇佣军都沸腾了起来,虽然大家都对此有所猜测,但是当本因承认之后,还是引起了剧烈的轰动,雇佣兵们纷纷躁动起来,所有人私底下议论纷纷,原本落针可闻的院子顿时变成了菜市场。
    “安静。”克里维上场大喝一声:“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本因接下来准备说什么吗?”
    “……”乱糟糟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克里维平时在军中威严日久,他的话有时候比本因的都要好使,何况他们也的确想知道本因下面会说什么,他会不会将听风雇佣军幕后的主人说出来呢?
    “本因大人,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将你们的主人说出来,能让你们两位臣服,想来应该也是一个英雄吧。”一个年龄比本因还要大,岁数大概在五十多岁的老雇佣军主动开口询问道。
    能无视克里维的话,显然这位也不简单——这个老者叫哈维,是所有听风雇佣军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同时还是当初本因和克里维两人孤身来到西域创立伟业,他是第一个投效二人的人。
    当时的哈维只有三十多岁,正值人生壮年,在战场上立下了赫赫战功,如今十几年过去,他也已经成了一个老者。不过他明显是雇佣兵规律中的那个例外,虽然如今他的年龄大了,但是身手却没有落下,依旧是听风雇佣军中有名的好手,再加上他丰富的经验,本因和克里维也非常对他倚重,如今更是吕宋听风雇佣军分部的负责人,负责开辟了南洋市场。
    “这个正是我接下来准备介绍的……不过哈维,你不应该这么称呼他。”本因听了哈维的话,心中有些不悦,不是生气他无视克里维打断自己的话,而是因为他的称呼,按照本因所想,除了他们自己是李贞的奴仆之外,整个听风雇佣军都应该是李贞的私人财富,可是现在听哈维的意思,他并不认同这个理念。
    哈维毫不怯场:“当然,听风雇佣军是你们的,你们是你们主人的,按道理来说,听风应该也算是你们主人的,但是我们不知道你们的主人是谁,是不是足够的英雄。如果你们的主人是一个废物,难道也要让我们听从一个废物的指令吗?我们是自由的雇佣军,不是谁的奴隶,如果你们的主人足够优秀,我们自然可以听从他的命令,但如果不是这样,那我宁可退出听风雇佣军。”
    “没错,我们是听风雇佣军,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有资格当听风的主人的。”
    “老哈维说的对,如果听风的主人不能被我们接受,那我们宁愿退出。”
    “本因老大,你快说出来吧,听风真正的主人是谁?”
    “本因老大,如果听风脱离幕后的人控制,我们现在还有机会吗?”
    “……”
    所有的雇佣军都非常赞同哈维的话,因此言语间颇为不客气,甚至有人干脆和哈维一样,打算以退出来威胁本因。
    雇佣军是很自由的,是一个可以去留随意的职业,只要感到不合适,那你随时可以离去,没有谁可以强制让某个人必须留在自己的佣兵团队中,哪怕是强大如听风雇佣军也是如此。事实上虽然听风十分强大,也被无数人所推崇,但这十几年来也不是没有离开过,甚至有一段时间听风还被竞争对手恶意挖墙脚,很多精英都被挖走,实力大跌。
    最后还是李贞给他们出了主意,启用了合同制度,合同上规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准离开听风——当然,即便是这个合同制,在听风中也是自由性非常高的,你可以签订,也可以拒绝签订,没有人会强迫你必须签订。
    不同的是签订合同的人会得到更好的待遇以及更好的装备,签订的时间越长得到的待遇越高,而没有签订合同的人待遇就要差很多了,双方只能算是合作关系,等于是你给我卖命我给你钱,除此之外并不能得到什么额外的福利——这也是区分核心成员和外围成员的最主要标志。
    哈维作为听风的元老,他当然也是签订有合同的,而且还是终身制合同,但他作为雇佣军中的元老,为听风的发展立下过大功劳,在军团中的门生也算不少,如果真的要强行离开,本因当然也不会向他索要赔偿,但是此时听到哈维的话,心里同样感到非常的不爽。
    “这点你放心,我家主人自然是一个英雄。”克里维知道本因心里很不爽,连忙站出来打圆场,同时也说出了自己主人的身份:“你们应该都听说过他的名字,不但是吕宋的你们诸位,甚至包括在西域,在大食甚至是在拜占庭,他的名字都如同太阳一般耀眼——你们应该知道,当朝太子是谁吧?”
    “纳尼?”
    “额特?”
    “外特?”
    “阿西吧!”
    “我的天,怎么会是他?……”
    “……”
    一连串惊讶的话从台下这群精英佣兵们的口中传出,表示了这群人内心之中的不平静,人群再次不可避免的喧哗出声。简直太令人震惊了,他们猜到听风雇佣军的背后主人可能是一个大人物,再加上他们手中源源不断的唐军制式兵器,也让他们猜测这个大人物可能会是一个大唐贵族,甚至可能是某一位王爷,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会是大唐太子?
    这可是李贞啊……
    李贞的名声他们当然是听说过的,可以说这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哪怕是在远离大唐的拜占庭帝国,都有这位大唐太子的绝对拥趸——这些年来李贞横扫南洋,征服天竺,霸占东太平洋,灭国数以十计,百战百胜,战功赫赫,所向披靡,如果再算上他之前在突厥打下的疆土,可以说光是他一个人就打下了足以媲美整个欧洲面积的地盘。
    更不用说他还带领着自己的军队击败了被西方人视为恶魔一般的大食帝国,将率领海军将大食海军打的几乎全军覆没,间接的为被大食的威压逼迫的喘不过气来的拜占庭帝国争取了一口喘息的机会。
    这在崇拜强者的西方人眼中,简直就是神一样的战绩,甚至在西方将他称呼为神之子,亚历山大二世,又或者小凯撒,一些年轻人对他崇拜到了极点,几乎可以说是将他当成神明看待的。

第四十一章 无题
    第四十一章无题
    所以连李贞都不知道,他在西方居然会有这么强大粉丝团队,甚至未来当他打到西方的时候,居然有粉丝帮助他作为内应,打开了几座城市的城门,让他几乎没有什么损失就占领了好几座城市,不过这是后话,略过不提。
    总之,李贞的名声几乎已经传遍了整个文明世界,亚洲就不说了,即便是在遥远的巴伐利亚公国,都有人听说过他的大名,更不用说这些年在李贞的授意下,他的商会已经走了出去,在赚取巨额利润的同时,也在为大唐未来的征战提前踩点,更是无意中将李贞的名声传了出去。
    “居然是他。”哈维眼前一亮,他自然也是听说过李贞的名字的,甚至他的孙子就的李贞的绝对拥趸之一,可以说他们一家对李贞的了解都相当的不少。
    本因笑道:“怎么样?他可配得上当听风雇佣军的主人?”
    “这是当然的了,再也没有比他更合适的主人了。”哈维不假思索道,如果连李贞都不配当听风雇佣军的主人的话,这个世界上恐怕也没有谁有这个资格了。
    “这么说,我们的主人就是李贞了?”一个明显是白色人种的汉子问道。
    “哈尔你还要不要脸了?太子殿下是我们的主人,是听风的主人,可不是你们的主人啊。”克里维见状笑骂道,这小子也太不要脸了吧?刚才还一口一个听风的主人,现在一听主人是李贞,立马就成了我们的主人了,这改口改的也太快了吧?
    “嗨,这有什么区别吗?我们不还是听风的人吗?听风不还是太子的势力?我们间接的不就是太子的人吗?”哈儿恬不知耻道,反正在心中已经认定了,就要认李贞当自己的主人了。
    “那可未必,毕竟这世上,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当太子殿下的仆从的。”本因几乎是原封不动的将话还了回去,在解气的同时,也诉说了一个事实,李贞毕竟是当朝太子,他的身份注定了不够优秀的人是不可能站在他身后为他效力的。
    而哈尔明显就是这样的人,虽然他足够勇武,甚至在西域战场上搏出了一个‘勇敢的哈尔’的外号,但是李贞身边最不缺的就是勇敢的战士,尤其这些年李贞的声势越发壮大,无数的英雄豪杰都愿意投身他的麾下,再加上他自己培育的人才,一个只有勇武的战士还不足以引起李贞的注意。
    “好了,不和你们扯淡了,你们知道我召集你们的目的是什么吗?”本因将话题转移到正事上,他今天召集他们可不是为了聊天的,而是为了救人去的啊。
    “是为了外面的那一场战争吧?”哈维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说道:“我听说外面是有叛军叛乱了,挟持了太子殿下,难道你召集我们是准备救援太子吗?”
    “你说的没错,不过并不存在什么挟持,真正的叛军其实是那一群喊着要救人的。”本因淡然的解释道。
    克里维补充道:“现在我来说一下我们目前掌握的情报,目前来看,我们的太子殿下正在被人围困,他手中除了要看守五六号区域的人之外,手里的人还有五百多人,而围攻他的叛军则足有两千人,双方都装备了各种热武器,其中叛军还有大炮,实力强大……所以这是一次选择性的任务,大家可以不参加,也可以参加,这一点我们不强求,我给你们一分钟考虑时间,不参加的都站到我的右手边来。”
    “本因老大,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参加了这一次行动,会不会得到太子的青睐?”刚才出声的哈尔断然问道。
    “这是自然的。”本因不假思索道:“在我们大唐有句话你们应该都知道,功高莫过救主,一旦你们参与了这一次行动,不但可以得到太子的青睐,而且还可以得到你们梦寐以求的唐人身份,甚至如果立下了功劳,太子殿下还可以举荐你们当官——这些都是太子殿下亲口和我以及克里维承诺过的,这一点毫无疑问。”
    “呼!”
    所有人呼吸再次沉重起来,这三条都是他们最梦寐以求的东西啊,别看雇佣兵们自由自在,但是实际上他们过的也并不好,雇主视他们为吸血鬼,敌人视他们为仇寇,就连普通百姓也都把他们当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见了他们都要绕道走。
    何况他们虽然足够自由,但自由也就意味着他们背后没有后勤补给,更没有国家作为靠山,所有人都看不起他们,除了他们自己,也永远不会有人拿他们当人看——《我是特种兵利刃出鞘》中雇佣兵老大蝎子对何晨光有句话说的很好:孩子(指何晨光),如果今天你死在这,你的祖国会用烈士的仪式迎接你回去,你会有荣誉和鲜花,还有人们对你的悼念。可是我呢?我们呢?没有人在乎,没有人记得,甚至连墓碑都不可能有,就是一泡臭狗屎……这就是佣兵,和士兵本质上的不同。所以活着,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跟你讲信用,我还是佣兵吗?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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