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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大闲人-第1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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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了大半个月后,李素发现自己快疯了。
  “散伙怎样?”
  夜晚扎营,李素不知第几次在蒋权耳边提建议了,每走一天,李素想当逃兵的念头便更迫切,给再高的官他也不想干了,回家陪老爹种田,卖菜,做个一生衣食无忧的田舍郎,总比在这塞外吹着风沙,承担着不知多么凶险的未来强得多。
  蒋权脸色有点难看,拳头几次握紧,又松开,显然在天人交战,李素很清楚,若非自己是这支队伍的主官,而且官职和爵位都只能令他仰望,蒋权早就一拳把自己的脑袋揍爆了。
  官大了不起吗?
  ——官大真的了不起,所以李素明明很清楚蒋权恨不得揍爆自己的脑袋,可他还是日复一日不怕死地煽动着蒋权散伙回家。
  “散伙吧,没前途,真的没前途,咱们把行李分一分,或者干脆把那焉的商队洗劫了,你我五五分帐,然后你回你的花果山,我回我的高老庄……咋样?”
  蒋权不理他,仰头望天,深呼吸。
  “给点反应啊,望天啥意思?你看啊,咱们进沙漠还不到一个月,而此处离西州却还要走近两个月,如果此时往回走,我们不到一个月就能走出这该死的沙漠,若仍然往前呢,则还要承担无数的风险……”李素诚恳地看着蒋权不住抽搐的脸,深深地道:“我是主官,而且是弱不禁风的主官,我若在这沙漠里有个三长两短,你作为被陛下遣来护我周全的果毅都尉,你还不得引咎抹脖子?蒋将军,你还年轻,前途无限光明,我舍不得你死……”
  “李别驾放心,末将拼了命也会护住你的周全,绝不让你有任何三长两短,若然做不到,末将愿以死谢罪!”
  听着蒋权硬邦邦的回答,李素咧了咧嘴。
  人一旦陷入痛苦和焦躁的情绪里,很容易变得没下限,比如此时此刻的李素……
  要不,晚上去找找那焉,和他联合起来把蒋权做了,然后分行李,跑路……


第三百二十七章 终至西州
  无论在朝堂,在江湖,或是在路上,安全第一。
  西行路上显然不安全,沙暴,盗匪,毒蝎,流沙……各种危机四伏,各种天灾人祸,简直有一种西天取经刷怪升级的错觉,对李素这种以享乐为毕生志向的人来说,无异于行走鬼门关,生出当逃兵的念头自是情理之中。
  李素是凡人,凡人的坏毛病他一样不缺,日子过得不痛快了,便要改变它。
  可惜的是,蒋权不答应。
  李素是这支骑队的主官,论冲锋陷阵的本事,骑队里随便拎一个人出来都比李素强得多,怎么也不该轮到他当主官,可是人家官大啊……
  主官萌生退意,剩下的人怎么办?陛下的旨意是遣李素去西州赴任,而他蒋权的职责是护送李素去西州,中途若李素跑了,蒋权和麾下的将士跟谁玩去?
  所以接下来的路程,蒋权索性寸步不离李素身边,两眼死死盯着他,生怕李素一不小心就从他眼皮子底下溜了。
  艰险辛酸,一路跌跌撞撞。
  奇怪的是,自从那晚团灭三五百突厥人后,这一路虽遇着不少天灾,但却再没遇到任何盗匪,连常年来往于沙漠的那焉都犯了嘀咕,若说这条丝绸之路上最大祸患,便是隔几百里便冒出的一小股一小股的盗匪了,每年商队出行总要招揽大批身手高绝的武士,防的就是路上的盗匪,有的盗匪比较和善,给点钱打发过后也不跟商队死拼,自行便退去,见面多了混个熟脸,说不定还给你个贵宾折扣价。
  有的盗匪则属于比较缺心眼的那种,无论商队里面的高手有多少,铁了心要抢掠商队,于是开场便是你死我活,杀到最后盗匪全死了,头子留了最后一口气说一句我只想抢点钱,商队领队跺脚愤恨不已,要钱你早说啊,一上来就明刀明枪拼命的架势,还以为你抢我篮子里的鸡蛋呢……
  丝绸之路,盗匪猖獗,这是自汉朝开始便有的现象,千年仍无法断绝。盗匪属于不同的国家,有龟兹人,吐火罗人,突厥人,高昌人等等。
  然而李素这支骑队自从团灭突厥人后,一路上却再没遇到过盗匪,那焉心里不踏实了,没人抢他,他很没有安全感……
  走走停停,李素和千人骑队被折腾得苦不堪言,每个人都面容憔悴,许明珠红润的脸蛋上更是被烈日灼得片片红斑,美艳的红唇也失去了血色,干枯得像老树皮一般开裂,唯有那双眼睛仍旧明亮,清澈得如同一汪清泉,每天露向李素的笑容也依旧灿烂。
  多了一个许明珠,李素的日常吃穿住行全被她包了,每天醒来睁开眼,第一眼便看到许明珠的笑容,还有一块用水稍稍浸湿的巾帕,沙漠里用水奇缺,可李素的洁癖也无法克服,许明珠深知李素的怪毛病,每天偷偷从皮囊里倒丁点水沾湿巾帕给李素净脸,除此之外,李素别的卫生要求实在爱莫能助了,比如他想痛快洗个热水澡之类的……
  雇请的两位向导很有经验,沙漠里的城池并不多,但两位向导却知道沙漠里面很多不为人知的小绿洲,沙漠的地下水少得可怜,而且地下水的流向并不固定,向导们的法子是李素这些汉人们死活都学不会的,有时候一股轻轻飘来的微风,有时候挖开沙子的表面,撅着屁股趴在上面使劲闻一闻沙子里面的味道,向导便能判断这附近到底有没有水源。
  很神奇的本事,李素大感兴趣,送了向导一人一颗大珍珠,缠着向导要学这种本事。两位向导很和善,呵呵一笑把珍珠收了,然后指手画脚嗯嗯啊啊装语言不通,李素耐着性子不知跟他们比划了多久,两位向导死活没肯透露一个字,而珍珠……则被他们笑纳了。
  李素忽然觉得自己干了一件蠢事,这件蠢事的性质跟肉包子打狗是一样一样的,更令他心塞的是,他一次扔了俩包子……
  两位向导是胡人,据说来自碎叶城,名字有点耳熟,仔细想一想,前世诸多传说里,若干年后一位名叫李白的诗人似乎也出生在那里,这座城远在天边,千年以后,它成了一个名叫“吉尔吉斯斯坦”的国家里的某个城市,照此推断的话,李白的国籍其实……
  好心塞的结果,赶在李诗仙出生前赶紧把他的诗都偷了,让李大诗仙这辈子无诗可作,做一个地地道道纯正的酒鬼,除此别无特长,日后诗仙长大了,每有兴致作一首诗,别人一读,咦?抄袭?再作一首,咦?又抄袭?无辜的诗仙大人哭晕在茅房……
  ……
  辛苦,枯燥,压抑的旅途,李素领着骑队咬牙又走了两个月,路上诸多坎坷,终究有惊无险地走过来了。
  直到有一天,李素骑在骆驼上打瞌睡,王桩和郑小楼百无聊赖擦着随身的刀剑,许明珠则勾着嘴角一脸笑容地用五彩丝线编着纳福袋,队伍沉闷而单调地行走在茫茫黄沙大漠上。
  一名遣出三十里外的斥候骑着骆驼飞奔而来,隔着老远扬手兴奋大喊:“前方十里有城!西州城!咱们终于到了!”
  所有人猛然抬头,短暂地愣了片刻后,忽然响起一阵地动山摇般的欢呼声。队伍沸腾了,久违的昂扬和兴奋瞬间传染了整支队伍,无数人高举双手仰天大笑,也有人脖子上暴着青筋力竭声嘶地狂吼,发泄心中积蓄多日的沉闷和压抑,还有人双手捂面,失声痛哭……
  许明珠也高兴得泪流满面,忽然忘形地拽住李素的胳膊,哽咽道:“夫君,我们终于到了……”
  李素骑在骆驼直起腰,眯眼朝远处使劲眺望片刻,漫天黄沙的尽头,一片贫瘠的黄土平原上,依稀可见一座低矮城池的轮廓,在茫茫黄沙里静静矗立,历尽风霜。
  “是啊,我们终于到了。”李素疲惫的脸上露出释然的微笑。


第三百二十八章 荒凉破败
  西州,一个建在茫茫大漠中心的城池,一座仿佛被世人遗忘的大漠荒城。
  《晋书》所载,后汉班超鼎定西域,置戊己校尉戍守边疆,王师西行至高昌壁,见“地势高敝,人物昌盛”,遂以“高昌”名之。晋成帝咸和年间,官拜张骏为大都督,大将军兼凉州牧,后拜凉王,张骏秉政凉国励精图治,版图渐扩,东取河南,尽收陇西,遂置高昌郡,北魏太和年间,阚伯周据高昌,自立为高昌王,后被高车族部落首领阿伏至罗所杀,阿伏至罗立敦煌孟明为高昌王,后渐为一国,不属中原统归。
  说来话长,其实一段话已将高昌国近千年的历史简单说了一下,看起来很复杂吧?归结一句话,高车族首领阿伏至罗立敦煌孟明为高昌王之后,高昌王室便窜了种,从以前的纯血藏獒变成了京巴串串儿,国属外族统治了。
  为何不说西州,而说高昌国呢?
  因为今时今地的西州,名义上其实是属于高昌国的。
  这实在是个很令人吃惊的消息,李素走在大漠半路上,闲来无事跟那焉唠嗑,才渐渐从那焉嘴里得知这个惊人的事实,回过头找蒋权求证,蒋权吭哧半天,也承认如今的西州确归高昌国所属。
  这就很不能理解了,别人家的国土,别人家的城池,大唐跟他八竿子打不着,却在别人家的城池里设立刺史,建都护府,军政大权全接手了,政体与军体全以唐制而命,军政首脑也皆是唐人,这就好像两户人家比邻而居,一户比较强壮,一户比较弱小,强壮的那户邻居有天忽然跑到弱小的邻居家串门,类似于今天我家吃醋,来你家借点螃蟹的性质,一进门觉得他家处处寒酸,万分鄙夷嫌弃的同时,也放出了豪言壮语,我要扶贫你,我要帮助你。
  扶贫没问题,弱小的邻居巴不得呢,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嘛,可是这位强壮的邻居怎么扶贫呢?他说,我在你家安排个亲戚住下吧,弱小的邻居自是满口答应,然而渐渐地,他发现情况不对了,因为那位亲戚已有了宾至如归的感觉,把别人家当成了自己家,最后家里的大小事全由亲戚做主,原来的主人竟插不得手了……
  喧宾夺主,鸠占鹊巢,西州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大唐内圣外王的国策就是这么流氓。
  西州被大唐占了,刺史府有了,驻军有了,基本已算是大唐的领土和城池了,如今缺的只是一个名正言顺的说法。
  而原来那位弱小的主人高昌国呢?高昌国很不爽,可又拿强大的邻居没办法,于是除了偷偷摸摸画圈圈诅咒大唐皇帝不得好死之外,暗里跟西突厥部落勾结起来,潜伏在丝绸之路的路边,干起了敲闷棍宰肥羊的无本买卖……这个,实在是很消极。
  老实说,如果李素不是大唐子民的身份,他也会忍不住骂李世民一句“臭流氓”。
  而如今,李素被李世民这个臭流氓从千里之外的长安派到西州,在别人的国土上,别人的城池里,当着大唐的官儿……这事干的,李素还没进城就从骨子里透出一股心虚。
  反观蒋权,他的神情似乎并不心虚,相反,他挺着胸膛大摇大摆,一脸理所当然理直气壮,也不知道他这股子莫名其妙毫无羞耻的气势从哪里冒出来的。
  “西州是大唐的!”蒋权恶狠狠地道,随即又补充道:“……高昌国渐失臣礼,不久以后也是大唐的!”
  霸气漏得不能再漏。
  看着蒋权一脸巧取豪夺的盗匪嘴脸,李素渐渐也不心虚了。
  “没错,西州是大唐的!高昌国马上也会是大唐的!”李素挺起了胸膛,抬手朝远处的西州城池遥遥一指:“进城!”
  许明珠跟在李素后面,满眼闪耀着花痴般的小星星,自家的男人,就应该如此霸气。
  ……
  西州城很破败,破败得根本不像一座城,倒是有点像一个设在荒郊野外的小集市。
  城池的轮廓越来越清晰,而李素的心也越来越凉。
  这哪里是座城池啊,分明是一个周围砌上四面土墙的小镇,城墙全部都是实土夯成,若论它的防御能力,嗯,大概一泡尿就能造成城墙的泥石流……
  城门开两面,一北一西,城外寸草不生,唯一的长处便是地势比较平坦,城门前一个守卫的士卒都不见,两扇木制的城门有气无力地耷拉着,透着一股子奄奄一息临终弥留的味道。
  城外偶尔有两个牵着骆驼的胡商走进去,不到半个时辰便很快走出来,显然人们驻留的唯一原因只是补充粮食和水,然后继续上路,这座城池根本没有任何让人流连的理由。
  领着骑队和商队走近城门,距离西州城池尚有五里时,城门忽然关闭,低矮的城墙上出现一片黑压压的守城将士,拉弓搭箭斜指着远处的李素所部,看城头上的披挂穿戴,却是唐军。
  李素眉头微皱,扭过头朝并肩骑行的蒋权瞟了一眼,蒋权会意,赶着骆驼单人单骑飞奔到城门下。
  “来者何人?”城头上一声暴喝。
  蒋权高高扬起手中一份告书官凭,面朝城头大声回道:“大唐泾阳县子,西州别驾李素,奉旨赴西州上任,此乃大唐三省所具官凭,出来个人送进去,呈于西州曹刺史查验!”
  许久,城门悄然打开一条缝,一道人影走出来,满怀戒意地接过蒋权手中的官凭,一声不吭进了城,破败的城门再次关闭。
  城下等了约莫半个时辰,城门终于打开,两队近千人的唐军出城列队,一名披挂将领出城走到李素坐骑前躬身行礼。
  “末将,西州折冲府果毅都尉项田,拜见李别驾!”


第三百二十九章 隐见妖风
  项田是个中年汉子,三十多岁年纪,身躯魁梧,眉目生威,最大的特点是黑,黑得像块炭,令人情不自禁怀疑他的祖上先人年轻时是不是风流过甚,跟不同民族不同物种的女人那啥之后再那啥。
  西州城门口,蒋权与项田照了面,二人面无表情对视片刻,画面很有意思,蒋权耳朵大,项田长得黑,两人碰在一块就像一只可爱的兔宝宝遇到了熊瞎子……
  “泾阳县子,西州别驾李素,奉旨赴任西州,本将长安右武卫果毅都尉蒋权,此乃长安三省调令文书,请项将军查验!”蒋权递过文书。
  项田单手接过,眼睛只朝文书上瞟了一眼,上面的内容没细看,只见文书上落着尚书省左仆射房乔的钤印,当下再无怀疑,朝蒋权微微点头算是打过招呼,然后朝李素侧身一让。
  “末将恭请李别驾入城!”
  李素朝城门扫了一眼,发现出城迎接的除了项田麾下千余将士外,西州刺史府的官员们却一个都不见。
  李素微微皱起了眉,随即很快恢复如常。
  西州别驾是二把手,除了刺史之外最高的官,虽说李素不喜排场,可官场是有规矩的,别驾赴任,刺史不来犹可,毕竟比他高了一级,可刺史以下的官员不管怎么说也该出城相迎,这是官场规矩,在这个讲究尊卑的年代里,属官不出来迎接上司,简直是失礼之极了。
  连蒋权这种武夫都看出了不对,眉头皱得比李素更紧,不悦地对项田道:“别驾赴任,为何不见官员相迎?”
  项田淡淡地道:“李别驾来得突然,城内官员尚不知情,还请别驾恕过。”
  李素点点头:“不必讲究这些虚礼,进城吧。”
  ……
  穿经那扇破败的城门,李素特意多看了它一眼,然后撇了撇嘴,人还没进城,城门便成了他第一件嫌弃的物事。
  在其位,谋其政,李素已是西州别驾,西州城内的大小事务就必须放在心上,这扇城门必须要换了,还有城墙,这种一泡尿就能冲垮的土墙,连摆设都不如,也必须换了,只不过换城墙可是个大工程,耗费多少人力且先不说,在这茫茫大漠里,城墙需要的青石砖的运输就是个很麻烦的问题。
  项田在前领路,李素带着许明珠,王桩,蒋权等人默默跟在后面,骑队将士则被安排在城外扎营,那焉领着商队也跟着进了城,跟李素暂别后那焉领着商队找住处去了。
  一进城,李素便四处张望打量,西州城的一切景象尽数收入眼底。
  刚才远远隔着十里地,李素对这座城的第一印象是太破败了,现在进了城,李素马上对它产生了第二印象,那就是……它果然很破败。
  从北门而入,进城后便是一条笔直的街道,城池内的布局跟大唐所有的城池并无太大差别,城里很脏,脏得不忍视睹,各种马粪骆驼粪到处堆积,散发着一阵阵恶臭,也不见有人打扫,街道两旁零零散散开着十几家店铺,大路两头有两个集市,聊作东西两市吧,集市里倒是颇为热闹,不少胡人和汉人模样的商贾或蹲或坐在大道两旁,悠闲地喝着酒,路人从身旁穿行而过他们也懒得抬头,偶尔有人看中了他们的货物上前问个价,商人们才懒洋洋地抬头,心不在焉地随意报个价。
  街上有两家馆驿,说是馆驿,其实也只是用篱笆围起来的几间小土屋,门口的木桩上拴着几头骆驼,店内空荡荡的,伙计用手撑着脑袋打瞌睡,一堆苍蝇哼着愉悦的歌儿嗡嗡飞舞。
  城里的百姓并不多,偌大的城池大约只有一两万人左右,大多数是高昌阚氏之后的汉人后裔,由于西州地处西域,当地的汉人多与胡人通婚,所以说是汉人后裔,实则多少都带了一些胡人的血统,放眼望去满大街的混血儿,除此还有诸多西域民族比如鲜卑,突厥,高车等族共居此城。
  从穿着能看得出,城里的百姓很穷困,每个人穿着各异的服色,衣裳褴褛面容憔悴地走在街上,李素刻意看过他们手里拎着的东西,胡饼,蕨菜,麸糠……观察许久,李素看懂了,这些大致便是百姓的日常吃食,至于肉类,他还真没发现过。
  有点奇怪,西州地处沙漠中心,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各国商人落脚打尖补充粮水的中间站,如此地理位置,又天生自带招商属性,按理这个地方应该很繁华才是,虽是沙漠中心,但毕竟是商人云集之地,而且还是大唐西面的国境边陲重镇,商人多的地方一定穷不了,可西州却穷成这般景象,放眼望去如同进了丐帮总舵似的,满大街走来走去的都像帮中三袋四袋弟子……
  ……
  “不该这么穷啊……”李素拧着眉喃喃自语。
  “李别驾说什么?”项田依稀听到几句,忍不住扭头问道。
  “没什么……”李素摇头。
  出乎意料的是,项田将李素领到城西一个由实土夯成的小宅院外,然后带着几分歉意地笑道:“李别驾应该看到了,西州颇为贫瘠,只好委屈李别驾及随从暂住此处,来日曹刺史当为别驾另建华宅。”
  看着那幢窑洞似的宅院,李素眉头越皱越深:“不知刺史府在何处?本官新任,首先自当拜会曹刺史才是正理。”
  项田笑道:“曹刺史不在城中,前日不知哪路盗匪洗劫了西州辖下交河县,曹刺史闻讯后连夜领兵赶去,至今尚未回城,别驾舟车劳顿,不如暂歇几日,待曹刺史回城后,末将自当引别驾拜会。”
  说完项田便告退了,从头到尾项田都很客气,而且丝毫不曾逾矩,言语间执属将之礼,礼数之周到,连读书人都望尘莫及。
  项田走后,蒋权脸上却露出怒色,重重一哼道:“李别驾,这西州城里好大的妖风!”
  李素眉梢一挑,笑道:“哦?蒋将军何出此言?”
  蒋权冷笑道:“这项田礼数倒是周全了,教人挑不出半点错处,可言语不尽不实,不像是老实人,而且说什么曹刺史领兵去了交河,这话也不知能不能信,辖下属县闹盗匪,就算西州领兵去救,也该是这个项田领兵才是,曹刺史一介文官,况且身负戍守西州城的重任,怎能轻易领兵出城?这话本身就有问题!再看看这项田给咱们安排的宅院,哼哼,我等一行五人,其中有男也有女,却只给咱们一间简陋土屋,连个家仆杂役也不派,咱们麾下骑队将士的食宿也不闻不问,简直欺人太甚!”
  李素笑道:“你有没有想过,这个项田为何对咱们不敬呢?”
  蒋权哼了一声,道:“鬼知道这里面有什么勾当!”
  李素叹道:“鬼不知道,不过我似乎知道了点什么……”
  蒋权直起身子,奇道:“别驾知道?”
  “我只知道,这座西州城其实已形成了一个整体,他们……并不欢迎我这样的外来官员,因为我的到来,势必打破了西州的利益平衡……”
  蒋权王桩等人茫然看着他,一脸既不明,也不觉厉。
  李素笑眯眯地道:“不懂是吧?不懂没关系,你们只要大声叫好,高呼‘别驾高才,吾不能及也’之类的马屁就能令我心情很愉悦了。”
  蒋权脸色有些难看:“别驾……别驾莫闹,都这般境地了,正经点行吗?”
  “好,说正经的,此时离日落还早,这个小土屋反正我是不会住的,今晚咱们去城外与将士们扎营同住……”
  “这……为何?”
  李素苦笑道:“你刚刚说过啊,西州城里妖风大,况且我又很怕死,恨不得把千军万马拴在腰带上到处跑,若是住在城里,万一稀里糊涂被人半夜剁了脑袋怎么办?你赔我啊?”
  蒋权想了想,点头:“别驾言之有理,咱们都不能住城里,必须与麾下将士们住一起!”
  李素沉吟片刻,又道:“既然曹刺史不在城里,这几日无事,咱们几个在城里到处转悠一下,跟城里的百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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