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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虎臣)-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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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文章之中也是圈圈点点,用了蝇头小楷修改了许多处,并加上了评语。
看得出来,吴老举人是个很细心很会做人的。苏木作得好的地方,他也不吝笔墨大大褒奖。至于不到之处,也说得很婉转,比如:此处语句不通,如果删去这一句是否更好些?
又或者:此处若是加个设问,似乎更佳。
通篇上下只有修改意见,却没有一句指责。
可苏木却看得出来,对方对自己的文章非常不满意。
而且,被修改的地方实在太多,可以说只破题和承题没有问题。起股、中股、束股,到最后的大结,都被人涂涂画画,增删润色到面目全非。
因为状态的缘故,苏木对这篇废稿也是相当不满意。可被人改成这样,他还是老脸微红。
心想:这算是我最差的文章了,吴老举人看了,也不知道要将我鄙夷成什么样子?
不过,老夫子的水准还真是不错,毕竟是中过举人的,就他修改出来的文章来看,其水准同韶泰已经不相上下。
只不过,韶先生授课的时候专一讲究实用,对格式和文章的大意气韵有严格的要求,说难听点,就是务必要让人从你的文章中挑不出半点错来。……………这是典型的实用主义,专门用来对付科举考试的。
这个吴老举人却与之相反,就他修改的字句来看,其中充满了一种说不清倒不明白的灵动,有种特殊的文字之美。…………这是典型的浪漫主义。
拿二人来比较,也分不出孰高孰低。
不过,就苏木目前的情况来看,作为一个现代人,对八股文的格式他非常看重,又在韶先生那里读了那么长时间的书,自认为算是基本掌握了这一体裁的规律。可文言文写作死活也过不了关,没办法,毕竟是一个现代人,在这方面先天就比古人弱上许多。
而在以前,韶先生也不以文笔见长,也给不了苏木多少指导。
相比起韶先生来说,这个吴老举人以文采出众,更适合这一阶段的苏木。
所以,在脸红之余,苏木对老举人的文笔也是异常佩服。
又想起先前吴小姐所说,但凡有作业,不妨交过去让他批阅的话,心中自然是愿意了。
见苏木看着稿子,小蝶也将脑袋伸了过来,看得专注。
苏木用稿子拍了她的脑袋一下:“小蝶,你又不识字,看得懂吗?”
小蝶鼻子里哼了一声:“我是看吴老爷的字写得漂亮,心中喜欢,看得热闹好不好?”
“你也能看出字的好坏,相比之下,你觉得他的字好,还是本少爷的好?”说起书法,苏木定睛看去,吴老举人的字还真是娟秀,一笔一画,清爽干净得让人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这种书法不是不好,只不过缺乏力道,专一追求形式上的美感,少了一种打动人心的东西。
不过,老举人病了这么长时间,精神不济,写起字来自然是谈不上什么力度。况且,他的文章本就秀美,这样的文字配上这样的字才合理。
“少爷的字自然是好的,可却没吴老爷的字好看。怎么说呢……”小蝶想了想:“我不识字,也不知道说得对不对。少爷的字吧,就好象是那庙里的匾,又大又亮,让人有些畏惧。吴老爷的字,却像是花儿一样,看得人心中喜欢。”
“你啊,还真说中了。”苏木点点头,当初在保定的时候他以一手董其昌体闻名。其实,当年学书法的时候,却师从颜真卿,以重拙大为底,肃穆威严为气,小蝶说自己的字跟庙堂匾额一样,倒说到点子上去了。
苏木的字是有神的,吴老举人则有形无骨,层次上就差了许多。
当然,他也不可能在小蝶面前说这些,只叹了一声:“吴老举人的文章真是不错,更难得的时候他肯指点于我,小蝶,看样子,我要拜他为师了。不过,老举人未必肯收我这个学生,只让我每日将写完的作业送到吴小姐手头,再转过去。”
小蝶也是欢喜,“少爷本就是个才子,吴老爷能够让少爷你如此称赞想必非常厉害,做他学生却是好事。”
苏木有想起一事:“按说,老举人肯为我改作业,就算是收我入了门墙,正该当面请教,怎么反要从吴小姐那里转一道手?”
他心中也是非常奇怪。
小蝶的话却让苏木解了惑:“少爷你这就不知道了,吴老举人得了一种怪病,不能见风见光,更不愿意见人。”
苏木:“却是怪事,见风见光又怎样?”
小蝶这几日估计和吴小姐混得熟了,就道:“我也是听吴小姐说的。十年前,吴老爷一家搬到京城来参加会试,说是要考个进士。可一考就是三届,竟场场落榜。到两年前那一场知道上榜无望之后,吴老爷受不了这个打击,就犯了病。回家之后在床上躺了两个月才能下地,可就是见不得光,一看到光就双目流泪;被风一吹就会头疼。就这样,吴老爷已经两年没出过门了。”
苏木摸了摸下巴,心想:老夫子这病估计是一种神经官能症,当年永远健康的副统帅好象也得的是同样的病。这病,也只能慢慢养。既然老夫子不肯见我,那就算了,大不了将作业先交给吴小姐好了。
不过,老先生病得厉害,也不好太过打搅,每日只送一篇文章过去好了。
同小蝶说了半天话,等到睡觉之前,苏木又看了一便修改后的文章,又叫了一声好,心中越发地佩服起来。
只觉得这修改后的文字一个个都如同活过来一样,有了自己的灵魂,而不是一篇死板的应试作文。
娟秀的书法,已经熨平的稿子上散发出一股若有若无的兰花香味。
苏木嘴角带着一丝笑容,对老举人越发地好奇起来:却不知道这老举人生得何等模样,以他的才情和文字,且又生了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儿。俗话说女儿肖父,想来老举人年轻时也是个风流潇洒的公子哥儿。只不过,这样一个怀春少女的梦中情人,却被现实和科举制度摧残成这样,真让人唏嘘啊!
第一百二十五章 追稿的
既然有意麻烦吴老举人,礼数上自然要走到。
第二日,苏木起了个大早,就上街去买了一盒点心。想了想,这点礼物实在是拿不出手,按照古人拜师的规矩,应该是直接送银子的。不过,苏木和他又没有师生只名,送钱也不合适。
当然,依古礼,送腊肉也可以……腊肉,还是算了吧,这么热的天,仔细生虫。
走了几步,苏木心中却是一动,如果没猜错,吴老举人一家在京城呆了十年,已经窘迫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昨天看到吴小姐的时候,她身上的衣服料子虽然不错,可却显得很破旧,手肘和领口处还打了补丁,也不知道穿了多少年。
说起来,吴小姐的遭遇和当年的苏木颇有几分相似。
当年苏木的父亲也一样在京城待考十年,最后将全副身家填了进去,而自己在苏家也受尽了白眼。
想到这里,苏木心中就同情起吴小姐起来。
既然要送礼物,何不送她几尺布料,也好做一声新衣裳。
苏木就走进一家布店,先给吴小姐扯了一匹细绢料子,想了想,索性又给老举人也买了四尺松江布。
京城的吃住特别贵,至于其他,物价却不是太离谱,总共也不过花了一两多银子。
准备好礼物,苏木就兴冲冲地跑回了家。
刚一到客栈,就看到外面的大堂中坐着两个高大汉子,正是朱厚照的两个侍卫,刘太监也在那里。
三人点了一桌酒菜,正吃得口滑,见了苏木同是喊:“小苏相公早,干脆也过来喝一杯。”
苏木没好气:“你们怎么又来了,昨天不是下午才来的吗?”
刘谨笑道:“我家少爷是个急性子,小苏相公你多担待些,过几日就好,过几日他厌倦了,自然就不会过来打搅你了。”
“希望如此吧,我还要参加乡试呢,你们见天来,我还复习什么呀?”
刘谨一脸的歉意:“苏相公,我家少爷说了,只要他过来学艺,就同一道吃午饭,京城里无论哪家酒楼,你随便说?”
做为一个资深吃货,苏木大觉得满意:“那感情好。”既然没办法收,也不好意思收朱小子的学费,吃他几顿倒是可以的。反正他是宗亲,有的是钱。
回到住所,朱厚照已经来了,正坐在桌子前百无聊赖地喝着茶。
小蝶也不理睬他,自顾自地在一边洗衣服。
看到苏木,朱厚照惊喜地跳起来:“子乔,你终于回来了,有件事我要告诉你,我……”
苏木朝他摆了摆手,径直走到北屋,微一躬身:“吴老,晚生苏木前来拜见。”
“啊!”里面传来吴小姐低低的一呼。
然后,她将门拉开一条缝隙,也不说话,只朝苏木不住摆手。
苏木以为她是在说吴举人还在睡觉,让自己别去打搅。
就低下声音,将一大堆礼物递过去:“微薄之物,不成敬意,还望小姐收下去。”
“什么?”屋中传来老举人的声音:“你叫苏木……在下身有沉疴,不便见客。你我素昧平生,不知道你此举何意?”
原来,他已经起床了。
听到父亲的声音,吴小姐更是紧张,不住地朝苏木摆手,倒将他弄糊涂了。
苏木:“昨天得先生指点,晚生受用无穷,一点心意。”
“客气了。”里面叹息一声,道:“其实,你昨天解的《大学》就非常精到,我也是见猎心喜,随口附和一句。同为名教中人,同道切磋交流,也是常事,何须多礼?”
苏木听他说起昨天解《大学》中“云:于戏!前王不王!’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一句,却不提修改文章一事,心中有些奇怪,总觉得什么地方不对。
就在这个时候,吴小姐突然将手伸出来,把苏木手中的礼物接了过去,回头对屋里柔声道:“父亲,士林中本有一字师的说法,君子有通财之谊。苏公子和您都是谦谦君子,若再如市井俗人一般,却是矫情了。”
吴老举人:“倒是为父狭隘了,也罢!”
然后,屋中再没有人说话。
吴小姐又看了苏木一眼,然后落到礼物上。
一看到手头那匹丝绢,知道苏木是买给自己的,脸却红了起来,然后伸手轻轻将门关上。
这一红,就如同一朵正在盛开的牡丹花,美得不可方物,倒让苏木一呆,险些被关上的门撞中鼻子。
“子乔,我发现。”
苏木回头看到朱厚照,良好的心情立即转为恶劣:“你发现什么?”
朱厚照:“子乔,我发现我的浩然之气又增长了几分。”
“你发现什么,心理作用吧?”
“不是啊,我真的有感应。”朱厚照严肃地说:“今天一大早起床,本宫……子就发现浑身都是劲,胸臆之中就好像有一团清气欲喷薄而出。”
“都是幻觉。”
“对了,子乔,刚才那姓吴的女子长得一点都不成。”
“啊!”
朱厚照得意洋洋地说:“宫里选女官,讲究的是体貌端庄。这女子脸蛋是圆,看起来是个有德的。可就是腰细了些,还有啊,胸口……”
按照宫里的标准,吴小姐的确是漂亮了些,而皇宫里的女人,相貌怎么样却不要紧。
北屋突然传出一声冷哼,听声音是吴老举人。
听到两个男人背后议论自家女儿,是可忍,孰不可忍。
吓得两人同时低下了头。
“不同你说了,读书吧!”苏木就坐到桌子前,随口解了一段《大学》,让朱厚照抄十遍。
自己则背了几篇圣人经典,试着做了一篇文章。
很快中午到了,苏木:“吃饭了,朱大将军,咱们走吧。小蝶,你也别做饭了,一道去。”
朱厚照:“等等,还有两段呢!”
“吃完饭再说,也不急于一时。”
京城的酒菜就是比地方上精美,苏木也懒得给朱小子省钱,专门带他去最高档的酒楼,一顿饭竟吃了五两银子,这可是穷人家半年的口粮,惊得小蝶瞠目结舌。
吃完饭,休息了半个时辰,回到院子,苏木又解了一段《大学》让朱厚照抄,自己则开始写八股文章。
今天倒是顺利,朱小子也不烦人,花了大约三个小时,就将苏木留给他的题目写完,便向苏木请教起武学。
苏木懂什么武,哼了一声:“你刚练出浩然之气,连圣人奠基都未曾通读一遍,即便教你上乘武艺,你也理解不了,还是老实琢磨《大学》,将经义吃透再说……也罢,我就大概跟你说说上乘武功的最基础的练法吧。”
苏木今天的文章作得顺手,中午又吃得极好,心情大爽,就有心调戏这混小子,正色道:“武功有三重劲,明劲、暗劲、化劲。一般武人,也只能练到明劲圆满,举手投足,都如果使鞭子一样,发出一声脆响,至于暗劲……”
噼噼啪啪又说了一大通,将他忽悠晕过去之后,院子里总算是安静下来。
晚饭没人请客,吃得简单,看着普通的菜肴,苏木倒是有些怀念起朱厚照起来。
到了吃过饭,因为男女有别,而人家吴小姐好歹也是大家闺秀,自己贸然过去也不太合适,苏木将将今天写了三篇八股文章让小蝶送过去。
过不了一会儿,小蝶就回来了,说文章吴小姐已经收下了,说是等老举人什么时候精神好些,就给他看。
“还有吴小姐问你,怎么就这些。”
“什么叫就这些。”苏木有些茫然不解:“我今天就写了三篇文章啊,没多的了。”
小蝶想了想:“对了,吴小姐说你不是在写红什么梦想什么的。”
苏木接嘴:“《红楼梦》?”
“对对对。”小蝶连连点头:“就是这个名字,少爷,你看我这记性。吴小姐问,那《红楼梦》是不是你写的,下面还有吗?”
苏木:“是我写的,不是跟你说过,我准备拿这本书换点银子吗?不过,现在京城的书坊也不收书,只能先存点稿放那里。”
他心中也是奇怪,说句实在话,《红楼梦》这书主要是写大观院里的那一群男女的恩恩怨怨,通篇都是风花雪月,真发书,弄个笔名署上倒是无所谓。可若是叫熟悉的人看了,却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是像吴老先生这种高知。
可转念一想,这吴老先生本就是一个风流人物,这一点从他的字和修改文章上就可以看出来,这本《红楼梦》本就在四大名著中排名第一,估计很对这中年老文青的味口,看了一章不过瘾,过来要稿子了。
小蝶:“少爷,你究竟有没有啊,咱们住在他们的家里,再说,我同吴小姐也谈得来,人家要稿子看,不给在情理上好象说不过去吧?”
“你倒是急了?”苏木伸手刮了她鼻子一下,从抽屉里抽住几张稿子递过去:“这是昨天晚上写的,拿过去吧!”
“好!”小蝶喜滋滋地接过稿子跑了出去。
看着她的背影,苏木摇了摇头,就低下头去写今天的稿子。
第一百二十六章 大家都在进步
半夜的时候,吴老二终于回家了。
这厮出去鬼混了三天,据苏木所知,他身无分文,也不知道在外面干些什么。
蛇有蛇路,羊有羊道,各人都有不同的活法。
苏木对那小子也没有任何好感,自然懒得起床去看,只听到北屋那边吴举人在低低的咆哮,好象是在骂自己的儿子不成器。然后,吴老二低声的嘀咕。
父子二人吵了半天,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听到吴老二要出门。
再然后,吴小姐出来拉弟弟,两人又纠缠了半天。
吴小姐性子是极和顺的,如果拉得住,通通通的一阵脚步声之后,吴老二又跑了。
苏木被他们这阵闹,再睡不着,也不知道在床上躺了多长时间,等到天色已经完全亮开,就起来了。
伸了伸懒腰,感觉身上的骨节喀嚓响。
苏木这才吃了一惊,感觉身子僵硬得厉害。
这几日他总算安定下来了,又成天温习功课,食少事烦,体能下降得厉害。
看来不锻炼是不成的了,在保定的时候,苏木已经习惯每天早晨出门跑操,几日不练,浑身就不得劲。
况且,古代卫生医疗条件低劣,身体若不好,一场感冒都是要死人的。
于是,苏木就飞快地穿好衣服,吃过早饭,就出门跑步去了。
他所住的这一个片区是京城下九流社区,龙蛇混杂,什么样的人物都有。再加上不是商业中心,没多少油水,日常也没什么衙役、和锦衣卫生驻守。所以,苏木在街上跑步,也没人管。京城人见多识广,见一个读书人大清早在街上狂奔,也不觉得希奇:多半是读书读呆了的不弟秀才吧!
如果换成其他地方,苏木早就被人拦下盘查了。
盛夏季节,清晨乃是最美好的时光,清风习习,空气新鲜,跑了几步,身体活动开了,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舒爽。
恍惚中,苏木有回到了自己刚穿越到明朝时,在保定城中,他也是这样不停地向前:奔跑吧,骚年!
“孟子曰: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孟子曰: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
……
三天不练口生,这背诵功夫可不能丢了,必须每日苦练,这才是苏木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根本,也是这个时代读书人的基本功。
他无法想象,如果因为自己偷懒,而把以前背熟的圣人典籍忘记了会是什么情形。
正跑得快活,突然间,背后响起了一阵轰隆的脚步声,一个少年冲了上来:“子乔,子乔,终于找着你了。刚才去你家,小蝶说你出来打熬筋骨了,问了方向,果然就找着了你。”
来的正是朱厚照,这小子一脸的兴奋:“我就说呢,子乔你武艺如此高强,平日也没见你使过拳脚,原来一个人偷偷修炼呢!是不是不想传我真功夫,呵呵,这下可把你给逮住了。”
在他背后,还跟着刘谨和两个护卫。
苏木一看到这家伙,脑袋都大了:“朱大将军,早啊!”
“不早了,我这人一向起得都早,在家里呆得烦闷。想了想,还不如到你这里来。今日也合着是我运气,哈哈,果然比在家里有意思多了,别想甩开我。”
苏木一边跑步,一边没好气地说:“我出来活动筋骨不假,只不过,也就活动活动身子,背背圣人经典,你要跟着我也由得你,不过,你得随我背书。否则,你这么在我身边跑着,我心一乱,还读什么书啊?”
“背书,多没意思啊,子乔,这几日在你那里抄书,可烦死了。”
“可你要养浩然之气,不读书怎么行。”
“那是……”
说话中,苏木加快了脚步,又跑出去一百多米,“来来来,跟我念,孟子曰:富贵不能“饮”,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云……”未来的正德皇帝见街上的人多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下读……书,是不是不太合适,传出去,有失体统,会被人当成落魄书生的。要不,换一个。”
“换一个也行,是不是什么都可以。”
“恩恩,换一个,最好是带点劲的,比如武功歌诀什么的。”正德兴奋起来。
“带劲的好吧,没问题。”苏木一笑,高声念道:“我爱徒手搏击,一掌插进你的眼睛!”
“哇,这个好。”朱厚照大喜:“我爱徒手搏击,一掌插进你的眼睛!”
“我爱徒手搏击,一脚踢爆你的蛋蛋!”
“我爱徒手搏击,一脚踢爆你的……”朱厚照吓了一大跳,四下看看,街上的人都在掩嘴偷笑,顿时尴尬起来。
苏木继续大声唱道:“这是我的长枪!这是我的家伙!作战之用,享乐之用!”
“这是,这是……”
苏木:“我喜欢为弘治大叔工作!让我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一二三四,大明陆战队!一二三四,大明陆战队!”
未来的正德皇帝如何敢在大街上唱自己父亲的年号,哭丧着脸:“子乔对我大明朝忠心耿耿,可是……你还是换一个吧,实在不行,还是读刚才的《孟子》好了。”
“早说嘛,咱们继续。恩,这段时间你不是在读〈大学〉吗,就背那书,我读一句,你跟着念一句。”苏木哈哈一笑:“子曾经曰过: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子乔,好象没曾经二字吧。”
“你背不背……好吧,将曾经二字去掉。”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就这样,苏木和少年朱厚照就这么迎着朝阳,背诵〈大学〉,一路跑下去。
不得不说,朱厚照表面上看起来嗜好武艺,其实,体能并不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好,至少在耐力上如此。
他贵为太子,平日里练武,别人也不敢真得同他打,更不用说督促他练功了。因此,他每日只打四十下沙袋,至于耐力、抗击打能力什么的,更是从来没接触过。
因此,只跑了不过一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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