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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表哥-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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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我们不能再花你的钱了!”金夫人听到李璋的话却是摆手拒绝道,这段时间她们母女住在李璋家里已经十分麻烦他了,而且她也是个要强的妇人,实在不想再欠李璋了。
  “夫人误会了,这可不是我的钱,而是小妹的钱,您恐怕不知道我和小妹之前合伙办的那个店铺有多挣钱,光是这两年的收益就足够买宅子置地了!”李璋这时却是笑着开口道,金夫人在京城时,整天呆在房间里吃斋念佛,为金山祈福,根本不关心其它的事,所以她可能知道金小妹和李璋有座店铺,但并不知道这座店铺的生意有多好。
  “是啊娘,我和李璋的脂粉铺可挣钱了,特别是他的那个香皂,简直是一本万利,说起来我也是占了他的便宜,现在无数人求着想找香皂的路子,但却都被李璋拒绝了,整个京城也只有我们一家脂粉铺卖香皂。”金小妹这时也开口证实道。
  其实以金小妹马大哈的性格,虽然知道脂粉铺很挣钱,但却不知道到底挣多少,甚至她连账本都没看过,这两年以脂粉铺的收益,虽然有不少,但毕竟时间短,想要在庆州买宅子置地还差着一些,当然李璋肯定不会告诉她。
  听到女儿这么说,金夫人这才放下心来,而金山似乎是看出了一些什么,但却什么也没说,因为他不想让母亲和妹妹跟着自己受苦,所以现在也只能依靠李璋置办这些东西,反正他已经欠李璋不少人情了,也不差这一次。
  看到金夫人同意,当下李璋又和他们一家商量了一下定居的细节,比如宅子的位置,以及要置办什么产业,本来李璋想着最简单的可以买地,但金山却说庆州这边太乱,土地的收益也不行,所以还不如开店做点小生意。
  “那不如开脂粉铺吧,我在京城跟着燕娘学过,也有经验,而且如果能把香皂运来的话,肯定也不愁销路。”金小妹一听也立刻眼睛一亮道。
  “这个可行,那就开脂粉铺,这边有钱人虽然不如京城,但境外的部落头人却是生活奢侈,他们肯定会对香皂感兴趣!”李璋也当即点头道,香皂在后世只是日用品,但在这个时代却是奢侈品,根本不愁销路。
  看到李璋也赞成自己的意见,金小妹当即也兴奋的高叫一声,而金夫人和金山商量了一下也觉得可行,虽然金小妹大大咧咧不适合开店,但没关系,背后有金夫人帮她把关就行,另外他们也不求靠脂粉铺挣大钱,只要够她们母女日常的开销,另外再接济一下暂时无法赚钱的金山就行了。
  事情商议完毕,李璋当即也将让野狗把自己带来的钱财取来大半,全都交给金夫人他们自己去寻合适的宅子,庆州这里虽然是座大城,宅子也不便宜,但与京城比还是便宜太多了,李璋带来的钱也足够买宅子租铺子了。
  李璋还有公务在身,所以不能陪着金夫人他们找宅子了,不过他也在客栈住了一晚,和金山也聊了许多,而李璋也大概向他说了一下自己的情况,所以恐怕这段时间会没时间照顾金夫人他们,对此金山也十分理解。
  第二天一早,李璋就直到了安抚使衙门,而经过昨天的安排后,整个庆州城也开始忙碌起来,特别是昨天接到任务的几支部队,今天也立刻开拔,而李璋也要把需要的物资送到拓远城去,那里将成为火枪营第一次出征的大后方。
  拓远寨本来就不远,所以仅仅一天时间,火枪营和物资也都到达了拓远寨,同行的还有曹俣率领的一营骑兵,他们两人将配合剿灭那个章山部,虽然那个章山部号称有三千可战之士,但其实都是半兵半民,装备和训练都远不及大宋,再加上大宋这次又是突然袭击,所以胜算极大。
  李璋本来只需要坐镇后方就行了,但是他还是有些不放心火枪营,所以也特意亲自押送物资来到拓远寨,为出征的呼延守信和曹俣送行。


第二百二十一章 章山部
  拓远寨西北二十里外,有一座形状奇特的高山,山体呈四方形,看起来就像是一座巨大的印章,所以取名为章山,而在数十年前,一个部落搬迁到这里,于是以山为名称为章山部。
  山间的寒风呼啸而过,虽然是清晨时分,但天空依然阴沉沉的,前几天下的薄雪还没有融化,地面上又多了一层薄薄的白霜,不过章山部却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部落里的族人一个个都来到居住的山谷外,伸长了脖子向远处张望。
  不一会的功夫,就见一支上千人的骑兵从薄雾中走来,而章山部的族人也爆发出一阵欢呼,冲上前将这支骑兵围了起来,而骑在马上的人也纷纷下马,与这些迎接的人搂抱在一起。
  “父亲,绿水部已经被我们灭掉,粮食、女人和财物都是咱们的了!”只见为首的一个骑士推开人群,来到迎接人群中一个中年人面前兴奋地叫道,这个骑士名叫勇古,而面前这个中年人正是章山部的首领突伏,同时也是他的父亲。
  “干的不错,勇古你真是长大了,以后也能独挡一面了!”突伏拍着儿子的肩膀,看着他黝黑的脸庞也不由得露出欣慰的笑容道,虽然勇古只有十六七岁,但却已经成为部落里有名的勇士,这次更是亲自率兵灭掉了绿水部,带来部落急需的粮食。
  听到父亲的夸奖,勇古也更加高兴,当下挥手让人把自己抢来的东西带上来,不一会的功夫,只见一群又一群的牛羊也被赶了过来,另外还有被绑成一串的女人和孩子,但却没有任何成年的男人。
  “怎么没有男人,你不会又杀掉了吧?”突伏看着这些抢来的女人和孩子却是一皱眉道,女人可以帮助部落里多生孩子,而孩子只要在部落里长大,以后也会是部落里的人,可是部落里同样也需要成年的男奴,无论是放牧或是打仗都十分有用,只不过他却知道自己这个儿子什么都好,唯一的问题就是太过好杀,以前甚至将几个小部落屠灭,连孩子都没有留下来。
  “这可不能怪我,我带人去绿水部那里,他们竟然还敢反抗,而且还把我的铠甲都砍坏了,父亲您看,这还是您送给我的礼物,也是我最宝贝的一件铠甲了,坏了都没地方修。”勇古这时却露出十分委屈的表情,甚至还指着身上铠甲的一处裂缝让他看。
  突伏看到儿子身上的铠甲裂缝也是脸色一沉,这身铠甲是他几年前从汉地的一个大户人家中抢来的,比一般宋军将领的制式铠甲还要精良一些,他自己都不舍得穿,直到去年时才送给儿子,却没想到竟然被绿水部的人砍坏了,也难怪勇古杀掉那么多的人。
  “这次就算了,以后尽量多带些俘虏来,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有用,哪怕咱们不用,也可以拿去卖给其它的部落,好歹一个成年奴隶也能换几头羊。”当下突伏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再次道。
  看到父亲不再怪罪自己,勇古也更加高兴,当下兴高采烈的和父亲说起自己这次攻打绿水部的经过,而突伏也让人在山谷中设下酒宴,犒劳勇古这些得胜归来的将士。
  章山部居住的这个山谷面积很大,与其说是山谷,其实更像是个盆地,而且中间有一条河水流过,盆地中都是十分肥沃的土地,即可以放牧也可以种植粮食,本来章山部不会种粮食,但他们从汉地强掳来许多的汉人做奴隶,所以山谷中也种植了大片的农田,哪怕是冬天,农田里依然长着墨绿的小麦。
  突伏带着勇古等人回到山谷,立刻让人升起篝火开始烤肉,同时大坛的美酒搬了上来,任由归来的勇士们饮用,这也是章山部的规矩,只要外出打仗的族人得胜归来,就会受到部落最高的礼遇。
  看着得胜归来的将士们饮酒吃肉,火堆旁还有部落中的女奴在跳舞,不过勇古这时却有些不满的向突伏道:“父亲,为什么咱们不去汉地抢掠?那边的村子可比绿水部这种部落富裕多了,抢上五六个就足够咱们过年了!”
  勇古的话其实也代表了部落中许多族人的疑惑,因为按照以往的规矩,在冬天来临之前,他们都喜欢去汉地抢掠,一来他们离大宋的边境很近,二来大宋那边又富裕,再加上宋人无马,抢起来也十分轻松,所以他们都想去汉地抢掠,可是今年突伏却忽然下令,不准部落再去汉地,这让勇古也有些不解。
  听到儿子的话,只见突伏却露出凝重的表情道:“我当然知道汉地的村子是肥羊,可是今年却不行,甚至明年也最好不要招惹那些宋人!”
  “为什么?”勇古当下再次不解的问道,他记得以前父亲最喜欢抢掠那些汉人,他们章山部之所以能有今天的规模,就是因为他父亲胆子大,别人不敢抢的他敢,可是现在的父亲为什么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
  “前段时间我用一匹丝绸向党项人换了一个消息,之前被调走的曹玮又被调回来了,这个人咱们惹不起!”突伏这时再次凝重的道,勇古年纪小,可能不知道曹玮的厉害,但他却对曹玮十分的忌惮,甚至有些恐惧,当然他就曾经惨败于曹玮之手,而且那次曹玮还主要是对付党项人,收拾他也只是顺手而为,如果不是他跑的快,恐怕章山部早就不存在了。
  “曹玮?他已经老了,根本没什么可怕的,父亲您太小心了!”勇古却满不在乎的道,他成年时,曹玮已经被调走了,虽然他也经常听说一些关于曹玮的事迹,但依然不放在心上。
  看到儿子竟然不把曹玮放在眼里,这让突伏也不由得有些恼火,当下刚想出言教训几句,却没想到忽然只见有人飞奔而来,神情慌乱的大声禀报道:“宋人……宋人的军队来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火枪营的初战
  “什么!”突伏听到有大宋的军队出现在山谷外,这让他也是大惊失色,当下也立刻跳起来再次追问道,“有多少人,知不知道他们要做什么?”
  “大概千人左右,直奔山谷而来,看样子似乎是冲着咱们部落来的!”报信的人再次回答道,今天勇古他们得胜而来,部落里大部分人都在为他们庆祝,所以外面巡逻的人也就松懈了许多,等到发现宋军到来时,已经离山谷只有数里距离了。
  “父亲,不过千人左右,如果这支宋军只是路过倒也罢了,如果真想对付咱们,那可就太小看咱们章山部了!”勇古听到宋军只有一千人时,也立刻高声叫嚣道,他们章山部有上万人,而且连女人都能拿起武器,成年男子从十五岁到五十岁都可以骑马打仗,所以几千人还是可以集结出来的,区区一千宋军还真没被他放在眼里。
  “不要大意,曹玮刚刚官复原职,说不定有立威的打算,现在这支宋军忽然出现在这里,恐怕是来者不善!”突伏却是皱着眉头道,说完他立刻下令将整个部落的成年男子召集起来,同时部落里的女人孩子也做好警戒的准备。
  “走,去看看宋人来这里要做什么?”人手召集过来后,突伏当即再次吩咐道,而在他的身后,则是刚召集起来的三千部落勇士,这也让他总算感觉到了几分底气,区区一千宋军还不至于吓得他不敢出谷。
  当下突伏率领着部落勇士来到谷外,一眼就看到了远处向这边飞驰而来的宋军,虽然只是一千人,但却杀气腾腾,而且他还看到其中有一半都是骑兵,这让他的表情也更加凝重,因为他知道大宋缺马,一般很少出动骑兵,可是现在却一下子出动这么多骑兵来自己这里,绝对是来者不善。
  眼看着宋军越来越近,突伏也派人飞骑上前大声询问道:“你们宋人来这里做什么?”
  “杀!”宋军的回应十分简单,随着一声令下,十几道长箭飞出,那个前来询问的人就被射成了刺猬,随后大军也加速向前开始了冲锋。
  看到自己派去的人被杀,这让后面的突伏怒不可遏,同时也明白了宋人这是真的要准备拿他立威,这让他也不由得怒吼一声,指挥着手下也迎着宋军冲了上去,毕竟他们部落本来就以游牧为主,族中的战士也都是天生的骑兵,只有冲锋起来才能发挥最大的战力。
  勇古率领着一只千人左右的骑兵从左翼率先杀出,当看到宋军二话不说就杀了自己部落的人时,他也是愤怒无比,所以在冲出来时他也暗下决心,今天一定要把这支宋军全部杀死,才能平息他心头的怒火。
  勇古虽然年轻,但却是族中有名的勇士,而且在战场上也一向身先士卒,这样也更能带动手下的士气,这次当然也不例外,而且他身上的铠甲坚固,一般的弓箭根本不用担心,所以他也毫不担心自己的安全,手中的长刀也已经高高扬起,眼看着宋军已经距离自己不过百步,以他的马速,不过转眼即到,而只要冲进宋军的队形中,就是他大开杀戒之时。
  想到敌人的脖子被自己锋利的长刀掠过,炙热的鲜血也将喷撒在空中,这让勇古也似乎闻到了那股熟悉的甜腥味,身上的鲜血也开始沸腾起来,每当出现这种状态时,也只有敌人的鲜血和女人才能让他平静下来。
  “呯呯呯~”然而就在勇古幻想着自己冲进宋军大肆收割敌人的生命之时,却只听对面忽然传来一阵轰鸣声,同时腾起大片的烟雾,紧接着勇古就感觉胸前一热,似乎是有什么东西钻进了自己的胸膛之中。
  “怎么可能?”刚开始勇古还没有反应过来,但紧接着就发现自己的胸口在流血,全身的力气也似乎随着鲜血涌了出来,扬起的手臂也越来越无力,甚至连刀都拿不稳了,眼前也一阵阵发黑。
  “呯呯呯~”就在勇古还没有搞清楚自己是怎么受伤时,对面再次传来同样的声响,这次他感觉自己的脸上好像被什么东西盯了一下,随后全身一晃从马上栽倒下来,再也没有任何的声息,而后面的骑兵则毫不停留的从他身上踩过,眨眼间就将他的尸体踩成了肉泥。
  “咚~咚~咚~咚……”随着每一声战鼓响,就会有一排火枪手上前射击,无数炙热的子弹在战场上飞舞,章山部正在向前冲锋的勇士也是一层层倒下,而这些尸体也阻碍了后方骑士的冲锋,更为火枪的射击争取了时间。
  “这……这哪里是打仗,简直就是一边倒的屠杀啊!”旁边为火枪营押阵的曹俣看到战场上取得的战果,当下也不由得目瞪口呆的自语道,虽然他之前在校场上见过火枪操练时的景象,但那毕竟只是打靶子,远不及战场上真刀真枪来的震撼。
  特别是当看到无论再怎么勇猛的骑兵,哪怕是对方全身铠甲,但依然在火枪的射击下纷纷落马时,更让身为骑兵的曹俣感到心寒,骑兵一向都是战场上的王牌兵种,也是待遇最高的兵种,可是现在在火枪营手中却不堪一击,虽然对方的章山部骑兵装备简陋,但依然也是骑兵,而且以他的估计,就把把对面的骑兵换做装备精良的大宋骑兵,恐怕也会是同样的下场。
  “万幸火枪是我们大宋的,如果让敌人得到了这种武器……”曹俣这时再次自语道,只是说到这里时,却禁不住打了个冷战。
  不过曹俣这时也发现了火枪并不是无敌的,它也有自己的缺点,比如装填的速度太慢,虽然实行了三队轮流射击可以弥补这个缺点,但当对面的骑兵速度太快,而且不计伤亡时,就有可能被骑兵冲到近前,到时这些火枪手就要面对骑兵的屠杀了,哪怕他们的火枪上装有刺刀,但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作用。
  当然骑兵想要冲过火枪的封锁也并不容易,除了需要足够的速度外,还需要不惜一切代价的决心,以及无论多大的伤亡都无法动摇的军心。
  然而眼前的章山部显然没有上面这些,他们只是一群被征召起来的牧民,虽然打仗时十分凶残,但却没有任何的纪律性,打顺风仗也许十分勇猛,但一旦遇到挫折,就可能会动摇军心,而且游牧民族打仗一向都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逃,反正他们有马,大宋又大都是步兵,根本追上不他们。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当前面冲锋的章山部骑兵一排又一排的倒下时,后面的骑兵也开始产生的动摇,甚至有人已经调转马头逃向两侧,免得上前送死,特别是刚才冲在前面的将领很多都已经死伤,根本无法指挥骑兵重整队形,一时间章山部也是乱成一团,甚至还发生一些踩踏,更让骑兵队伍中乱上加乱。
  “冲!”曹俣看到乱成一团的章山部,当下也抓住时机,大吼一声率领着骑兵就从两翼杀出,眨眼间就像是两把尖刀似的,从章山部的两侧杀了进去,这就像是一下子捅在一个人的肋骨处似的,一下子将章山部的骑兵截成两段,前面的承受着火枪的射击,后面的则被曹俣像是赶羊似的杀的四散而逃。
  随着曹俣的杀出,这场规模不算大的战争也已经大局已定,虽然有一些章山部的骑兵还是杀到火枪营近前,不过数量并不多,而且火枪营自己也有两百骑兵,完全可以应对这种局面,当然死伤肯定是免不了的,至于曹俣更是一股作气杀进章山部所在的山谷,眨眼间山谷就冒出滚滚浓烟,一个上万人的大部落也将在今天彻底消失。
  “大捷啊,呼延守信与曹俣大破章山部,斩敌千人,抓获俘虏无数!”拓远寨中,李璋早上刚起床时,就见秦怀志一路小跑的飞奔而来大叫道,手中也挥舞着一份捷报,看他灰头土脸的样子,应该也是连夜从战场跑回来送捷报的。
  说起来秦怀志身为监军,自然也要随军出征,不过很多宦官胆子小,所以有些监军会找理由坐镇后方,但秦怀志却丝毫不怕,跟着呼延守信就一起出征了,而且在得胜后还亲自跑回来送捷报,这份胆量也无愧于秦翰对他的教导了。
  李璋听到秦怀志的话也是大喜过望,当下抢过捷报仔细的看了一遍,这份捷报是呼延守信亲自写给他的,前面都是这次取得的战果,除了斩敌上千外,还缴获了无数的物资武器,说起来章山部这几年四处抢掠,家底也十分的丰厚,这下全便宜了他们,另外他们还解救了数百名大宋百姓,这些都是之前被章山部抢去做奴隶的,据说以前有上千人,但很多都不堪折磨死去了。
  看完了前面的这些内容,李璋也不由得叹了口气,而后面的内容却让他一皱眉,因为后面就是呼延守信写的关于这一战的总结,其中很多都是火枪营面临的不足,比如初上战场的火枪手中,竟然发生了阵前逃脱的事,幸好只有寥寥数人,并没有影响后续的发挥。
  另外还有火枪手与骑兵的配合问题,虽然之前有过很多演练,但在实战时也发生了误伤自己人等等问题,当然也有让李璋欣慰的情况,比如火枪营虽然有伤亡,但他们主要是远距离作战,能冲到近前的敌人并不多,所以伤亡很小,这对于一支初上战场的军队来说,已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战果不错,我亲自派人给安抚使送去,现在呼延兄他们回来了吗?”李璋看完捷报后,当下也兴奋的一拍道。
  “回来了,章山部能带走的东西都带来了,不能带走的就一把火烧了,而且那里毕竟是境外,呆久了怕出什么意外。”秦怀志这时再次兴奋的道,那天他也亲自为呼延守信押阵,当他亲眼看到战场上血肉横飞的景象时,先是感到恐惧,但随后又感到十分的兴奋,好像全身的鲜血都沸腾起来了,这也是他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
  “太好了,有了这次的战果,想必大娘娘肯定也会下决定扩建火枪营了!”李璋当即再次兴奋的道,一个营的火枪手实在太少了,只能打打这种小规模的战争,但如果遇到上万人的大战,这点人手根本左右不了战局。


第二百二十三章 战后
  短短几天之内,大宋接连出兵,横扫边境数个大部落,以雷霆之势宣告着曹玮的强势回归,一时间边境各个部落也是噤若寒蝉,甚至有不少部落冒着严寒,将自己部落的驻地向北撤出数十里,以避开曹玮的刀锋。
  被扫平的部落都是之前敢进入大宋境内抢掠的部落,而曹玮也是借着这件事向边境的部落发出警告,日后再有人胆敢进入大宋境内行不法之事,这些部落就是他们的下场。
  当然除了震慑边境的部落外,曹玮真正的目标其实是党项人,确切的说是以李德明为首的党项人,因为就在曹玮上任之前,党项人就在暗中向大宋边境积蓄兵力,甚至还偷袭了大宋的一个城寨,这也是刘娥将曹玮火速官复原职的原因之一,因为只有曹玮才能让党项人感到忌惮。
  果然,曹玮的这一系列动作很快起到了效果,不但边境的各族纷纷表示臣服,李德明那边也立刻老实了,不但退回了兵力,李德明还派人前来庆州与曹玮商议,说是自己想要在兴州大兴土木,修建宫城,所以想和大宋交易一些需要的物资。
  当然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李德明其实是想借这件事告诉曹玮,自己都已经打算老老实实的在兴州修宫殿了,肯定不会再对大宋用兵了,可以说是一种变相的服软。
  这些边境上的争斗李璋暂时插不上手,不过他来庆州的目的已经达到,火枪营的初战表现出色,虽然有不少的问题,但许多都是新兵上战场常见的问题,以后只要多见血自然就可以解决,另外还有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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