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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贞观第一逍遥王-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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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离支大人,这次的事情是我自愿的,您不要责怪父皇,也不要责怪金大人!”只有六岁的高恒仰着头,十分认真的说道。
“自愿的也不行!我不同意!”泉盖苏文咬了咬牙:“保家卫国是军人的责任,怎么可以让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来承担这种事情。”
“莫离支大人,这件事情我已经想清楚了,其实就算是去了大唐我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大唐皇帝心胸宽广,必然不会与我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一般见识,就算是真的要开战也不会把我怎么样,反而如果我留在长安却会让大唐相信我们没有异心,这是代价最小的一种拖时间的方式。”高恒小大人一样站在那里,稚嫩的声音中没有一丝恐惧,相反还有着兴奋的意思。
泉盖苏文被高恒说的有些无言,深深看了他一眼,然后对金承佑说道:“你们的意思是让我借着致歉的名义将太子送到大唐。”
“是的!这件事情牵扯颇大,不宜大肆宣扬,而且如果直接将太子交给唐人,王上又有些不放心,所以才会让莫离支大人走一趟大唐。”金承佑郑而重之的说道。
泉盖苏文不置可否的摇摇头:“我要考虑考虑,明天再给你答复吧。”
这并不是他有多牛、、逼,而是他作为高句丽宰相的确有这个权利。就好像李世民如果要派房玄龄去出使,老房也可以考虑考虑,提出自己的意见是一个道理。
不得不说,高建武派出高恒的这一招几乎把泉盖苏文逼到了一条绝路。
不去,那么他就是不顾储君安危的佞臣;去,离开了高句丽的泉盖苏文什么都不是,等再回到高句丽怕是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再想东山再起怕是难上加难。
泉盖苏文虽然一直认为高建武是个废物,想要学习三国时期的曹孟德玩儿一场挟天子以令诸侯,但眼下他却没有那个实力,所以面对这样一个艰难的选择,他实在是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只是,高建武为此付出的代价似乎也不小,唯一的儿子被他派到了大唐当人质,虽然大唐财大气粗不在乎一个高句丽的质子,可再怎么说也是寄人篱下,与在自己国内是没办法比的。
……
而相比于纠结到‘苦大仇深’的泉盖苏文,李慕云这个时候却轻松的很,这货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了一根缝衣针,用火烧红弯成了一个鱼钩,然后带着两个护卫来到了附近的一个不大的水泡子附近。
破冰什么的自然有手下代劳,等到手下在冰面上开出一个洞之后,立刻就有无数的鱼从下面浮了上来。
因为季节的关系,整个水泡子的上面一层全都被冰封,这导致了水泡子下面严重缺氧,所以口子一开,那些憋了大半个冬天,快要被憋死的鱼群立刻向着破开的口子冲了上来,甚至还有一两条鱼因为冲的太猛,一下子从里面跳了出来,落到旁边的冰面上。
“卧槽,人都说辽东富裕,棒打狍子瓢舀鱼,看来果然是真的。”李慕云看到有鱼跳上来,兴奋的把手里的渔具一丢,一脚踢在旁边正发呆的护卫屁股上:“快,快点回去找水瓢来,立刻,马上!快去!”
“哎!”被一脚踢醒的护卫拔腿便跑,虽然他对吃鱼没有什么兴趣,但是对抓鱼却很有兴趣。
……
不多时,瓢拿回来了,不过回来的除了那个护卫,还多了十几个人,手里拿着或瓢或桶一大堆的家伙。
这帮家伙也不等李慕云吩咐,来到水泡子边上便各自忙活起来,破冰的破冰,舀鱼的舀鱼,忙了个不亦乐乎。
李慕云蹲在一边的冰面上看着他们在那里忙活觉得有些无聊,于是便找了一些干柴,在不远处的岸上生了一堆火,挑了几条大一些的鱼放在火上烤。
于志宁远远的看到李慕云忙的起劲不禁怒从头心头,恶向胆边生,自己在这里火化前朝将士遗骨忙的不可开交,结果那小混蛋竟然还有心思在一边抓鱼,还有比这更扯淡的事么?
带着一股子怒气,于志宁来到了李慕云的身边,不过还没等他开口,某人已经递了一条鱼给他:“老师,来试试我的手艺。”
“不吃!”于志宁没有接李慕云递来的鱼,怒气冲冲的指着正在抓鱼的那一群人说道:“你小子到底在搞什么?放着正事儿不干,让他们在这里胡闹?!”
“老师,稍安勿躁!”李慕云站起身,把鱼硬塞进于志宁的手中:“老师,半个时辰的时间,他们已经抓了大概五到六桶鱼,而且看样子下面的鱼还有更多,看到这些您就没想起点什么?”
于志宁串着鱼的树枝拿在手里,瞪了李慕云一眼:“老夫只看到你们在这里玩的很开心!”
“老师此言差矣,其实这也是一个试验,咱们这次的带来的人手大概在五百人左右,您觉得这一个小水泡子里面的鱼够不够大家伙儿吃上两三顿的?”
于志宁虽然不知道李慕去这样问是什么意思,但考虑到他的面子问题,还是耐着性子点了点头:“看他们的进度,怕是够吃上好几天!”
“这就对了,这就是说,如果我们进攻高句丽,完全可以就地取材,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节省一些粮食,减少后勤的压力。”李慕云露出一抹兴奋的笑容。
然而,老于却冷冰冰的给了他当头一棒:“你想的多了,若真是进攻高句丽没有三、五十万人怕是不够,那么多人进来,你觉得这点鱼够谁吃的!更不要说关中人又有多少吃鱼的?!”
第三九三章 回来喽
老于的话让李慕云想起一个故事。
说圆珠笔刚刚被美国人发明出来的时候,一个英国人发现了其中的商机,虽然这东西技术不怎么成熟,但胜在价格便宜。
这外国人脑子活,想法多,一看价格便宜,立刻就想到了薄利多销,而想到多销,这老外就想到了中国。
当时中国可是有四万万人口的大国,就算一支笔可以赚一分钱,那也是四百万。
想到这里,老外便心跳加速,不顾一切的定购了整整一船的圆珠笔,克服了重重困难运到中国,然后就赔了个老逼朝天,这老外也因为欠了太多的钱,跳海自杀了。
为什么?因为中国人当时就根本没有几个识字的,而且就算识字也是用毛笑,也不用他的圆珠笔!
血的教训告诉李慕云,没有经过市场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老于的提醒很及时,否则他差点走了那老外的老路。
大感失望之余李慕云自然也没有什么心思再去抓鱼了,无精打采的回了驻地,一头扎进帐篷里面整整三天没有露面。
丢人,太丢人了,每每想到于志宁那满是鄙视的老脸,李慕云就觉得脸上火辣辣!亏他还是一个现代人,竟然干出如此荒唐的事情。
……
三天之后,该作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准备好了,所有前隋将士的遗骨都已经火化完毕,装到进了事先准备好的坛子里面。
那些尸骨暴露在空气中十余年,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雨打早已经风化,根本没有办法区分出到底谁是谁,所以火化装进坛子里最多也就是尽尽人事。
这一切忙完之后,李慕云和于志宁的任务才算是彻底完成,护送着近两百辆装满骨灰坛子的大车启程归过。
只是与此前相比,整个队伍的气氛沉重了许多,每个人的脸色都不怎么好,连带对跟在队伍后面的高句丽使团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队伍启程没走多远,边境线已经在望,而就在边境线的另一边,正有一支人数在五百左右的骑兵等在那里,为首之人银盔银甲身披白色战袍,手中一杆凤头梨花枪,座下万里追风烟云兽,不是苏婉晴又是何人。
李慕云远远看到苏婉晴的时候目光微微一定,看着那伫立在寒风中,连眉毛都挂上一层冰霜,但却依旧将身体挺的笔直的女子,不知怎么一颗心突然热了起来。
队伍继续前行,当第一匹战马踏过边境的时候,在边境列队的五百骑兵整整齐齐的敬了一个军礼,不为迎接使团归来,只为那马车上百万前隋将士。
当年为了实现杨广的‘雄才伟略’,百万将士血洒辽东,如今在外漂泊十余年的孤魂终于得以归来,理应享受到来自后人的尊敬!
马蹄声声,车声粼粼,除了这些整个边境没有一丝声音,只有呼啸的北风在将士们身边掠过。
但正是这份寂静,让跟在队伍后面的泉盖苏文和金承佑感受到了强烈的不安。
那份肃杀之气就在他们前面盘桓不去,北风的呼啸声就像是百万将士的呐喊,似乎要把人的魂魄都吸过去一般。
……
李慕云走在队伍的最后,有替全军垫后的意思,也有迎接高句丽使团的意思。
不过当他看到并骑而行的金承佑那难看的脸色时,忍不住笑了,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行了,老金,你也别送了,以后有时间就到大唐来看我,放心,不讹你!”
“逍遥候说笑了!”金承佑讪讪一笑,但是很快便反应过来,低声说道:“只是希望候爷不要忘了那份承诺才好。”
“放心,你忘了我都忘不了。”李慕云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顺便对金承佑挤了挤眼睛说道:“一会儿回去的时候去我的帐篷的位置找找,给你留了一点东西!”
“什么?”金承佑愣了一下,他清楚的记得队伍出发之前已经把所有的地方都清理干净了,怎么可能还有东西。
“你记着回去找找就好!行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走了!”最后嘱咐了金承佑一句之后,李慕云对他摆了摆手,催马向着正在远去的队伍追了上去。
“搞什么?给我留了什么东西?”金承佑看着李慕云远去的背影,喃喃自语道。
不过归心似箭的李慕云根本没有心思去管他了,老婆就在不远的地方等着自己呢,都大半年没有见过面了,哪里还有心思跟他一个半大老头儿墨迹。
不过就算是李慕云回到大唐自己的国土,想要与苏婉晴说几句话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他还要安顿高句丽使团,把那个什么‘苦大仇深’安顿好了,别让他发现自己正在陷入一个圈套。
所以在过了边境之后,他只能与苏婉晴对视几眼,从彼此的眼神中诉说离后别情。
……
一路无话,又向前走了大概有二十余里左右,队伍的前面又出现了另外一支骑兵,但打头的却是一个契丹打扮的家伙,看的李慕云微微一愣。
不过很快他的疑惑就得到了解答,两支队伍碰头之后,那契丹将军敬了一个大唐的军礼:“松漠都护府,李窟哥前来迎接天使归来。”
看着一脸茫然的李慕云,于志宁从自己的马车里面钻出来,遥遥对李窟哥拱了拱手:“大都督不必如此多礼,今后一路还要多多仰仗大都督!”
“于大人客气了,请!”李窟哥爽朗的笑着,比了一个请的手势,在他的身后,数千骑兵随之让出了一条通路。
于志宁并没有因为李窟哥客气就有所托大:“大都督请!”
话说这李窟哥其实也不是一般人,此人本是契丹大贺一族的族长,贞观四年的时候归顺大唐,被李世民赐了李姓,同时封其为大都督,并将契丹的领地划为松漠都护府。
所以别看这家伙反穿着一身皮袄,但若说起官职,那也可以算得上大唐顶级权贵之一。
只不过李慕云对于大唐的官制并不怎么了解,对于那些乱七八糟的称呼完全就是一无所知,所以并没有意识到一个大都督代表着什么样的意义。
第三九四章 李慕云的流毒
话分两头,不说李慕云等人在那个李窟哥安排下如何休息,却说这金承佑带着一肚子的疑惑与不解回了之前驻扎的地方,亲自到李慕云扎下帐篷的位置一看,立刻发现了一些端倪。
这里地上的土似乎被人动过,颜色与周围的颜色有些不大一样,而且土质也松软许多。
看到如此情况金承佑的心里‘咯噔’一下,第一个反应就是下面会不会埋着人,难道那个李慕云在临走之前还杀了人,这是嘱咐自己来毁尸灭迹?
带着疑惑的心情金承佑招来手下,命人将所有翻动过的泥土全部清理干净。
结果,金承佑的手下拿着铁锹过去还没挖两下,就听到‘嘭’的一声,铁锹再也挖不下去了。
“大人,下面有东西。”钢铁与木头碰撞的声音十分独特,负责清理的手下在听到那声音之后立刻停手,小心的对金承佑禀报。
那碰撞的声音金承佑自然也是听到了,心中第一个反应就是下面被卖了一口棺材,听了手下的汇报想都没想,冷着吩咐道:“接着挖,老子倒要看看,那个混蛋到底在下面埋了什么东西。”
本来嘛,他们这一群人见天守在这里,与死人骨头打了十来天的交道,如果说从地下挖出一块木板,只要是个人第一时间条件反射就会想到棺材。
但事实证明,不管是金佑承还是他的手下,所有人都猜错了。
当他们再次向下挖了一会儿之后,很快便挖出来一个不大的箱子,长约尺许,高七寸左右,看上去十分眼熟。
“大人,这,这箱子看上去眼熟的很,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啊。”箱子被两个人费力的抬出来之后,金承佑的一个亲信来到他的身边,若有所思的说道。
“当然见过,这不就是装银子的箱子么!”金承佑走到箱子边上,低头看了看,然后又对手下说道:“打开它!”
“是!”见到不是棺材,一群挖坑的大头兵轻松了很多,上来两个人没费多大力气便已经将箱子掀开。
“嘶……”而随着箱子打开,现场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带着高句丽官印的银元宝二十个一层摆在箱子里,看那箱子的厚度,里面应该是整整五层,也就是说这箱里子里如果没有计算错误应该是整整一千两银子。
一千两银子,说起来不多,力气大些的一个人就能拿走,可是真堆在那里的时候就不一样了。
而且事实上挖出来的箱子并不只有一箱,等到把这里所以的土地都翻上一遍之后,一边的地上已经整整堆了五十个一模一样的箱子。
五万两官银,整整五万两啊,这就是李慕云留给金承佑的东西。
那些跟着金承佑一起的大头兵们都看的傻了,他们不是没有见过钱,而是没有见过这么多没有主儿的钱。眼下这里金承佑就是最高长官,身边也大多都是他的亲信,不可避免的就会让人生出别样的心思。
不过,与那些兴奋的大头兵相比,金承佑的脸色却是一片惨白,忽然转头看向大唐的方向,歇斯底里的吼道:“李慕云,老子与你势不两立!”
“大人!”看着突然发疯的金承佑,几个心腹之人关心的上前将他扶住:“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怎么了?李慕云这个混蛋,这个天杀的混蛋,他陷害老子!这下,这下老子就是张一千张嘴只怕也说不清楚了!”金承佑瞪着有些充血的眼珠子,跳着脚骂道。
“什,什么?!”几个手下脑子转的慢,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要知道,为了让李慕云将去大唐致歉的泉盖苏文留在大唐,高句丽可是付出了二十万两银子的代价。为了这二十万两银子高建武与李慕云还扯了很长时间的皮,肉疼的不行,但最后还是不得不答应了他的要求,将银子给了他。
所以现在问题来了,李慕云走的时候竟然给金承佑留下了五万两银子。
这说明了什么?金承佑与李慕云是一伙儿的?两人合作坑高建武的钱?
这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就算是金承佑相信自己的手下不会把消息透出去,但是谁又能保证李慕云那个混蛋不会把消息给捅出去?
想想高建武多疑的性格,金承佑可以百分百确定,在知道李慕云给自己留下五万两银子之后,那位荣留王必然会在心中生出嫌隙,而且这份嫌隙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大,到了最后忍无可忍的时候就是自己的死期。
几个金承佑的心腹亲信在听完了他悲愤欲绝的分析之后,一个两个也是目瞪口呆,其中一个喃喃说道:“人,人怎么可以坏到这种程度?!”
“坏?对于我们来说是坏,如果我真的被杀了,对于大唐来说他就是功臣。”金承佑苦笑着说道:“不过我还真是没有想到,我的一条命竟然值五万两银子,这李慕云倒也真是大手笔!”
而就在金承佑感慨自己的老命值钱时,一个手下灵机一动说道:“大人,不如我们把这些银子转交王上不就好了?这样应该就不会有事了吧?”
金承佑叹了口气,摇摇头说道:“来不及了,李慕云既然已经把银子留在这里,他就一定会有后手,如果我猜的没错,只怕王上现在已经知道了这件事情,就算是我把银子再交回去,最多也只能算是畏罪而已,对事情的结局不会有任何影响。”
“那怎么办?”手下人紧张的问道。
金承佑皱着眉头说道:“走一步看一步吧,一会儿你们从这里拿出一万两银子,给兄弟们分一分,至少咱们这边能拖一天是一天吧。”
“那……”
“别说了,这几天我会想想其他办法,实在不行的话,只能先安排家人去大唐躲上一段时间,一切只看事情如何发展吧。”金承佑此时一肚子的怒火,但却没有地方发泄,眼看一切已成定局,除了顺其自然他实在是想不出什么办法可以打消这件事造成的影响。
第三九五章 好酸好酸
大唐营州,到了休息的地方之后,李慕云与李窟哥敷衍着应付了几句,便找了一个借口去休息了,于志宁也不想与这个异族的大都督有太多的交流,毕竟他还要顾忌一些东西,所以在聊了一会儿便也找了个理由闪人。
苏婉晴这个时候已经在扎好的营地中等着李慕云,见他回来粲然一笑:“回来了?”
“回来了!”李慕云轻轻一点头,与苏婉晴相视而笑:“在边境等了很久吧?”
“大概有三个月左右了。”苏婉晴陪着李慕云回到属于他的帐篷,摘了头盔坐到他身边:“我听人家走一趟高句丽大概最多也就是四个月左右,所以便想着提前来接你,可是没想到,你竟然晚了这么长时间。”
“唉,我这不也是没有办法么,那个高建武太热情了,一直拖着我不让离开。”李慕云很不要脸的歪曲事实。
不过苏婉晴却并不在乎李慕云说的是什么,只是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半晌才说道:“你瘦了!”
“呵呵,因为东西吃不习惯嘛,他们天天给我吃腌人头。”李慕云怪笑着说道。
这一次去高句丽他的收获颇多,但付出也不少,虽然装成纨绔子弟的样子,但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纨绔要装成什么样子,怎么样才能不被高句丽人找到借口,这些事情他都要考虑,所以瘦一些并不怎么奇怪。
苏婉晴白了李慕云一眼,似乎在怪他说话不着调:“你什么时候能正经一点啊,人家可以为你担心了大半年,结果你一回来就调侃人家。”
“呃……”李慕云被那一记白眼电的浑身一麻,本来准备好的说词也全都忘了。
倒是苏婉晴巧笑倩兮的看着他,忽然说道:“对了,这次我来给你带了一个朋友,你猜猜是谁?”
“谁?我的朋友还真没有多少!”李慕云好奇的问道。
李慕云认识的人不多,能算得上朋友的就更少了,纨绔四人组等等虽然可以算是朋友,但绝对不会如此神秘,如果他们来了这个时候一定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绝不会避不见面。
“一个姓王的朋友哦,听说你们还交过手!”苏婉晴见李慕云眉头紧锁的样子,忍不住提醒他道。
“王?”王杰?不会!王唯一?更不可能!李慕云一时间还真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有个姓王的朋友。
“他叫王大龙!”
“什么?王大龙?”李慕云一个激灵跳了起来:“公孙兰的师兄出山了?”
“嗯!”苏婉晴似乎很满意自己给李慕云带来的惊讶,娇憨的点了点头:“是啊,就在你离开不久,他就出山了!”
“那他人在哪里?身边是不是还跟着一个小丫头?”李慕云反问道。
“林若曦是吧?你的小情人!”
莫名的一股子酸味开始在帐篷里弥漫,李慕云明显感觉到了一丝‘杀机’,后背的汗毛都不由自主的竖了起来,于是尴尬的笑道:“那,那个……,婉晴,你总不会跟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吧?你说她一个孩子能懂什么,对不对?!”
苏婉晴白了李慕云一眼:“为什么不计较,老爹可是连信物都给了!这么大的事情,你还打算瞒着我到什么时候!”
老爹是苏婉晴对李渊的称谓,那老头儿脾气怪的很,叫伯伯什么的他还不干,最后只能叫老爹,也不知道这老头儿到底有多缺儿子和闺女。
李慕云被苏婉晴问的有些不知说什么才好,苦着脸坐在那里想了半天,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跳起来就往外跑:“婉晴,来来来,我给你看样好东西。”
“什么?”苏婉晴原本也没有真生李慕云的气,刚刚最多算是耍耍小性子,现在见他风风火火的样子,不由好奇的跟了上去。
出了帐篷之后,辗转之下苏婉晴跟着李慕云来到了后面停着一堆大车的地方,而且每辆大车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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