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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美国之富甲天下-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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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价——”李牧心情好,开起支票不犹豫,这是自己工厂里生产出来的东西,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
“牧哥,我要在上面刻上我的名字——”严顺难得的活跃。
“我要在上面刻上我甜心的名字——”梅森的理想不靠谱。
“那等你和你的甜心分手后,你就要向你新的甜心解释,为什么你的枪上刻着另一个女人的名字。”威廉有点毒舌。
“干!你给我站住。”梅森马上就大怒,纵马狂奔疾追威廉。
没错,李牧他们正在前往斯普林菲尔德的路上,格洛丽亚和桑迪正在学校,李牧要接上格洛丽亚和桑迪,带她们一起去华盛顿,这是李牧给她们的承诺。
当然了,为了公平起见,李牧也带着初雪,现在初雪骑着“赤兔”就在李牧身边。
和格洛丽亚、桑迪的米色风衣不同,初雪的风衣是白色的,领子的设计很独特,脖子后面是立领设计,前面是小翻领,既美观又保暖,肩部也没有太高的垫肩,看上去更多了几分女性的柔美。
除了风衣之外,初雪还戴了一顶羊毛编织的暖帽,和李牧的牛仔帽不同,初雪的帽子更近似于渔夫帽,包裹性和保暖性都很好,帽檐上用红色丝线绣着一枝含苞待放的梅花,配合着初雪安静恬然的气质,和李牧站在一起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小鸟依人。
想到工艺手枪,李牧这才想起来问初雪:“你的枪现在用的怎么样?”
美国也不是太平盛世,李牧才来到美国不到半年,已经经历了好几次枪战,生活在这个乱世中,保命的手段还是要有,最起码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可以多一份选择,不至于束手待毙。
“我一直都在练习。”初雪甜甜回应,双手一翻,从随身携带的坤包中拿出一支小巧玲珑的左轮手枪。
和李牧的骑兵型蟒蛇手枪相比,初雪的手枪要小得多,这是短枪管的蟒蛇型,是李牧工厂生产的防身手枪,这种枪不仅缩短了枪管长度,因为体积的缩小,弹容量也减少到五发,更便于携带,更适合隐藏,虽然威力不如骑兵型的大,但如果从防身角度上说,比骑兵型更合适。
初雪使用的手枪,当然不可能和李牧的一样都是大路货,这是李牧特意为初雪定制的,使用了最新的镀银工艺,整支枪看上去闪闪发光亮的耀眼,胡桃木的枪柄护木更是依照初雪的手型雕成角状握把,这都已经有了点人体工学的意思。
按照李牧的想法,初雪使用的这种手枪也将是李牧工厂的一大盈利点,毕竟工艺手枪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李牧的骑兵型蟒蛇对于一般人来说也太大,初雪这种才更适合女性、老人、或者是从事某些特殊职业的特殊人士使用。
李牧给初雪使用的这种手枪命名为“侦探型”。
“打过人没?”李牧难得看到初雪这么的神采飞扬,忍不住出口逗弄。
其实初雪也是小女孩,看上去比李牧小得多,李牧现在把自己捯饬的看上去年龄大得多,说是十七、八岁都有人信,初雪看上去和船上时年龄差不多,还是保存着纯洁的天真。
当然了,和船上时相比,初雪现在开朗得多,也自信得多。
“没有——”听到李牧的话,初雪马上就像是丧了气的皮球,眼角和眉梢都聋拉下来,肩膀更是塌了一截。
“哈哈哈哈——有机会带你去打猎。”李牧可不想让初雪开枪杀人,那代表李牧和威尔他们这些男人没有尽到职责。
“真的吗?我们去格雷洛克好不好?亨利太太说那山上有黑熊——”初雪马上就变得兴致勃勃,这小丫头骨子里也是很有点小暴力的。
格雷洛克是马萨诸塞州西北角的山脉,海拔1064米,是伯克希尔山的最高峰,也是马萨诸塞州的最高点。
“这里哪来的黑熊哦,这里只有北美棕熊,你确定你想面对一头成年棕熊?”李牧不怀好意。
说实话,李牧也不知道北美有没有黑熊,这只是随口一说。
严格说起来,北美棕熊应该是北美灰熊,成年的北美灰熊体重达到320公斤,身高超过两米五,全力奔跑可以达到时速40公里,不仅速度快,而且很有耐力。
一般说来,北美灰熊是猎人最不愿意遇到的动物,一旦猎人没有在第一时间击毙北美灰熊,那么多半猎人会成为猎物。
听到李牧的话,初雪还是有点退缩,不过小丫头还是很勇敢的,缩了缩脖子又重新昂起头:“你要是去,我就敢去。”
话很简单,但其中蕴含的感情很浓烈。
李牧笑笑不回应,开玩笑,李牧可不舍得让初雪以身犯险,现在初雪使用英语已经没问题,因为空闲时间比较多,法语和西班牙语比李牧还要熟练,会计知识更是突飞猛进,用亨利太太的话形容,最多再有半年,她就教不了初雪了,到时候说不定初雪也要和格洛丽亚、桑迪一起去韦尔斯利学院。
其实“女校”这个理念还是很不错的,女校教育理念基于“男、女学习方法有差异,所以需要根据性别将他们分开教育”,致力于培养优秀的、拥有高贵气质的女性。除与普通学校相同的文化课外,女校还会开设形体训练、朗诵、诗歌鉴赏、舞蹈、礼仪等提高现代社会女性整体素质的课程。
李牧很期待,如果初雪这个传统的东方女性在接受了西方现代教育之后,会焕发出什么样的夺目光彩。
第120章 perfect
到了韦尔斯利学院,还有不少麻烦事要处理,李牧和格洛丽亚、桑迪这一趟前往华盛顿,前前后后要耽误一个多月,圣诞节以后才会回来,所以李牧还要帮格洛丽亚和桑迪请个假,并保证她们俩的学习不会被落下,这才获得批准。
前往火车站的路上,经过电报局的时候,李牧忽然被邮局投递员费迪南德叫住:“里姆、里姆,真是太好了,我正要去找你,这里有你的一封电报——”
“谢谢——”李牧随手接过来,电报上只有一个单词:完美。
当看到电报的落款是麻省理工学院时,李牧的心无法抑制的猛烈跳动起来。
整整三个月,五万美元,无烟火药终于还是研究成功了——
“先不去华盛顿,咱们去波士顿。”李牧马上更改行程。
“去波士顿干嘛?”桑迪不满,嘟着嘴问。
格洛丽亚也不满,不过还能克制,只是拿疑问的眼神看李牧;初雪最乖,根本没意见,只要李牧在,带她去哪儿都成。
“无烟火药研制成功了!”李牧再也抑制不住兴奋之情,恨不得仰天大笑三声以示庆贺。
傍晚时分,李牧一行人抵达麻省理工学院。
没费多大功夫,李牧一行人来到麻省理工学院的实验室。
实验室位于查尔斯河畔,远离教学区和生活区,看样子麻省理工学院也知道研究火药的危险性,不敢把实验室放在教学区,而是放在这个偏僻的角落里。
李牧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轻车熟路的打开铁门,李牧直闯前厅。
“哈,李牧,看看这个。”朗克尔早早的迎上来,顺手扔给李牧一个橄榄球。
“操,我哪有心情玩这个!”李牧着急得很,拉开架势飞起一脚把橄榄球踢到实验室旁的树林里。
李牧没注意到朗克尔的表情,当看到李牧作势欲踢的时候,朗克尔面色大变,大叫一声“不要”,然后就抱着脑袋趴到地上。
朗克尔身边的富兰克林表现也不怎么样,简直是连滚带爬的跑开,躲在研究所门前的围栏后心有余悸的偷看李牧。
“你们这是在干吗?”李牧摊手质问,以李牧的智商,实在无法理解朗克尔和富兰克林为什么会真的如临大敌。
“上帝保佑——”足足过了好半天,看树林那边没什么动静,朗克尔才一脸尴尬的爬起来:“那个橄榄球里,装的就是无烟火药,我们正在测试无烟火药的稳定性,现在看来——应该没问题。”
我热,李牧这才感觉到后怕,这要是稳定性不好,刚才一脚把橄榄球踢爆——
后果不堪设想。
也有点好处,至少现在李牧可以确定,就像朗克尔在点报上说的,的确是非常完美,一脚踢这么远都没爆,充分证明麻省理工学院研究出来的无烟火药确实够稳定。
“快,把刚才的那个橄榄球找回来。”傻愣在门外的严顺和梅森他们终于派上用场。
“里姆,难道我们跑这么远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踢球?”桑迪怒气冲冲的跑过来质问李牧。
“当然不是,稍等下,一会儿我给你变个魔术。”李牧心情大畅,这会不和桑迪计较,等会儿李牧要亲自检查下无烟火药的性能。
很快,梅森小心翼翼的捧着刚才被李牧踢飞的橄榄球回来,胆颤心惊的很,两眼都有点发直,生恐怕这橄榄球一会就会变异。
李牧不客气,三步并作两步迎上去,从梅森手里接过来橄榄球,从严顺腰间拔出一柄匕首,对准橄榄球用力刺下去。
其实无烟火药和黑火药长得长不多,黑不溜秋的很不起眼,不过现在看在李牧眼里,就像是许久未见的情人一样狂热。
李牧拿起一颗仔细端详,颗粒比黑火药还是要大一点,闻上去没什么味道,李牧强忍住尝尝的冲动,把所有的无烟火药全部倒出来,然后把所有人都赶开,这才点了根火柴小心翼翼的凑上去。
轰——
虽然火药不多,但还是瞬间爆发出强烈的火光,李牧的距离有点近,感觉自己脸都有点灼痛感,鼻子能闻到毛发烧焦的味道,不用问,肯定是眉毛和头发倒了霉。
李牧没心思照镜子,先仔细观察爆燃产生的烟雾到底有多少。
还是有点烟,不过烟雾并不大,用手随便赶两下,就能把烟雾全部驱散,闻上去就是淡淡的硝烟味道,和黑火药的味道倒是差不多,烟雾量和黑火药比起来少多了,如果是点燃这么大一堆黑火药,现在院子里已经伸手不见五指。
“多少还是有点烟雾的,实在做不到完全没有烟雾,这已经是我们所能测试出来的最好结果——如果你对这个结果感到不满,那么我们可以继续实验,不过费用还是要追加,里姆你知道的,实验需要经费,我可以保证,你给的经费全部都用在实验上,一分钱也没有浪费——”看李牧沉默不语,朗克尔以为李牧不满意,于是苦着脸向李牧解释。
李牧现在可是麻省理工学院的金主,朗克尔当了这么久的院长,说实话经手的美元加起来也没有这几个月多。
当然了,朗克尔的话也是打了折扣的,李牧给的钱确实是大部分都用在实验上,不过雁过拔毛也在所难免,至少朗克尔用李牧的钱为麻省理工学院建了一个实验室,这是赖不掉的。
“约翰,非常好,非常感谢——”李牧并没有过多要求,转身给朗克尔一个大大的拥抱,在朗克尔的耳边用力喊道。
“啊哈哈哈——你满意就好,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宽宏大量的人,哈哈哈哈——来来来,我们应该喝一杯。”朗克尔如释重负的大笑,拍李牧肩膀的手很用力。
确实应该喝一杯,不过麻省理工学院的经济状况并不好,李牧不想打朗克尔的秋风,于是让严顺去找最好的饭店定一桌,晚上要为麻省理工学院的研究人员庆功。
第121章 趁热打铁
整整五万美元,换回薄薄三张纸,上面详细记载了生产无烟火药的流程,各种化学药剂的配比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已经足够精确了,虽然配方肯定还有改进的余地,但就凭这个,已经足够获得李牧想要的专利权。
一般来说,纽约专利局的专利公示期是三个月,不过亨利有办法把时间缩短为一个月,就凭这个,亨利也配得上李牧开出来的高薪。
一个月的专利公示期过后,如果顺利获得专利,李牧还要支付给麻省理工学院两万美元的奖励。
这个奖励对于一个月后的李牧来说就是九牛一毛,无烟火药的需求量极大,利润肯定是惊人的,李牧只靠收取专利使用费,就能成为这个时代的大富翁。
对于麻省理工学院而言,他们通过这几个月的努力,成功为麻省理工学院留下一个实验室,同时还将获得一笔不菲的奖励,再加上研究出稳定的无烟火药带来的荣誉,麻省理工学院也是收获颇丰。
这是个共赢的合作,李牧和朗克尔都表示满意,朗克尔在庆功会上向李牧的信任表达了感谢,并表示在未来如果有机会,麻省理工学院很乐意和李牧进行类似合作。
“未来?不、不、不,不用等到未来,我现在就有一个设想。”李牧想延续和麻省理工学院之间的合作,对于李牧来说,只花少量的一点钱就能获得一项价值不菲的专利,这个买卖合算的很。
“什么设想?”朗克尔就像是发现猎物的猎犬,看向李牧的目光灼热的很。
“灯泡!”李牧祭出终极杀器。
“灯泡?”朗克尔对这个二十一世纪人尽皆知的名词无比陌生。
“就是电灯,你看,咱们现在已经可以利用电能,但利用的并不充分,在我看来,电能最大的用处是取代蜡烛和煤油灯为我们提供照明——”李牧详细为朗克尔解释。
“不、不、不,里姆,没有人愿意为了几十分钟的照明花费哪怕一分钱,你的想法不错,但并不符合实际,几十年前就有人进行过这方面的研究,但并没有结果,我不认为这是个值得投入的方向。”朗克尔还是有经验主义方面的问题,这也是大多数人的通病。
早在1801年,英国化学家戴维就开始研究将铂丝通电发光,十年后,戴维发明了电烛,利用两根碳棒之间的电弧照明。
戴维的研究其实就是灯泡的雏形,只可惜戴维发明的灯泡因为寿命太短没有实际价值,所以戴维的研究并没有持续下去。
“几十年前研究没有结果并不意味着现在也不可能——实际上现在已经有人研制出了灯泡,它能提供的并不是什么几十分钟的照明,而是足足400个小时。”李牧爆出惊天猛料。
1854年,亨利·戈培尔使用一根炭化的竹丝,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电发光。戈培尔的发明在今天看来是首个有实际效用的白炽灯,当时戈培尔试验的灯泡已经可以维持400小时,不过戈培尔的研究也是到此为止,这家伙是个纯粹的研究员,并不清楚灯泡的实际价值,所以戈培尔并没有即时申请设计专利。
而甚至在戈培尔之前,英国人约瑟夫·威尔森·斯旺也开始研究电灯。如果没有意外,在爱迪生发明电灯的前一年,也就是六年后,约瑟夫·威尔森·斯旺以真空下用碳丝通电的灯泡就将得到英国的专利,然后斯旺会在英国建立公司,给英国的家庭安装电灯。
这也导致爱迪生发明电灯之后,在英国的专利申请并不顺利,英国人把专利权授予了斯旺,同时斯旺也开始和爱迪生打官司,控告爱迪生侵权。
现在有了李牧,什么爱迪生、斯旺统统都要靠边站,李牧甚至在一个星期前就让亨利派人去纽约寻找戈培尔,想从戈培尔手中买下关于灯泡方面的专利,然后委托麻省理工学院在戈培尔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完善。
有李牧这个大BUG在,想必不用等到1879年,李牧就会获得灯泡的专利,而且还是全球范围内的专利,不会产生任何争议。
“4——400小时。”朗克尔感觉口干舌燥,恍惚间仿佛看到无数勋章长着翅膀飞到自己的脖子上,办公室里摆满了各种荣誉证书,自己的雕像被安置在国会大厦门前的草坪上。
“没错,400小时,不过这还不够,400小时还不够好,我们要把这项发明改进到一千小时,甚至是一万小时,把所有的竞争对手全部甩到身后,到时候我们就将独享全球的灯泡市场,想想看,每个家庭都需要电灯,而且还不止一个,到时候全世界都将使用我们的产品,这带来的荣誉足以流传千古,数百年后,人们不会记得美国第十八任总统叫尤里西斯·格兰特,也不会记得麻省理工学院曾经有一位院长叫约翰·丹尼尔·朗克尔,但人们永远会记得电灯的发明人——”李牧的声音压得很低,凑到朗克尔耳边,缓缓向朗克尔说出上面这番话。
听到李牧的话,朗克尔的喉结不停地蠕动,两眼发直,直勾勾盯住桌上的烛台目不转睛,就像是离开水面的鱼儿一样,口中发出“嗬嗬”的粗喘声,却说不出任何话来。
“你感觉这个方向怎么样?我出钱,你们负责研究,研究成果归我,而荣誉则归麻省理工学院——或者是你。”李牧扔下最后一根稻草。
“干了!什么时候开始?这一次我要亲自带队——”朗克尔终于回过神来,把手中的酒杯重重砸在桌子上,说话的时候双眼都已经赤红。
“等我先买到戈培尔的研究成果,然后我们随时能开始,你这边先组建一个团队,准备一些相关设备,随时做好准备,资金问题你不用担心,和无烟火药的研究一样,全部由我负责——”李牧大包大揽,要把这种合作模式固定下去。
有了无烟火药,李牧手中的资金将会源源不断,是时候大肆扩张了。
第122章 喀秋莎
从波士顿前往华盛顿的火车上,李牧的心情很不错,从上了火车就开始哼小曲。
李牧的爱好有点杂,哼的歌也是不拘一格,从《祝酒歌》到《友谊地久天长》,再从《喀秋莎》到《啊,朋友再见》,李牧把自己会的歌几乎哼了个遍。
有了无烟火药,李牧的腰包眼看就要鼓起来,所以难得大方一次,包了一个包厢前往华盛顿。
这年头的包厢还是有点小,不过和普通车厢比起来,李牧一行七个人肯定是要宽松的多。
李牧除了严顺和梅森之外,还带了一位叫程沪生的工匠,程沪生是负责镌刻的,专门负责往手枪上镌刻姓名。
除了两支已经刻好姓名的工艺手枪之外,李牧还准备了十余支没有刻名字的镀银手枪,准备送给那些有结交价值的关系人士。
李牧哼歌的时候,初雪就坐在李牧对面,正在往一块白色纯棉的口袋巾上绣“里姆”的缩写,这是为李牧穿正装时准备的,原本只是一个装饰品,没必要绣上李牧的名字。不过在初雪看来,李牧使用的一切东西都应该精益求精,反正在火车上也没啥事,李牧也就任由初雪折腾。
很明显,初雪很喜欢这种相处方式,为了让李牧坐得更舒服点,初雪甚至把李牧的腿抬起来放在自己的腿上,这让摆出“麻省瘫”的李牧看上去就像是个放荡不羁的花花公子,引得坐旁边的格洛丽亚和桑迪频频报以白眼。
不过白眼的次数倒是越来越少,实在是包厢里有点小安静,不像普通车厢那样人声鼎沸,严顺和梅森为了避嫌,一个车厢连接口坐一个远远避开李牧和三个女孩,所以李牧哼歌的声音在这个相对寂静的空间里就有点大。
曲子实在是很好听啊,而且风格多变,《祝酒歌》诞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友谊地久天长》虽然诞生于十八世纪的苏格兰,但直到1940年美国电影《魂断蓝桥》问世,这首歌才作为主题曲传遍全世界;《喀秋莎》诞生于苏联,《啊,朋友再见》是一首意大利歌曲,这些原本要到几十年后才会出现的歌曲格洛丽亚和桑迪都没听过——
能打动女孩的是什么?不可否认对于某些女孩来说是金钱,但几乎对于所有女孩来说,才华都不容忽视,很多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女孩都能抵抗金钱诱惑,但无法抵抗才华的诱惑。
“你哼的这些——是你们清国的民歌吗?”格洛丽亚终于忍不住凑过来。
“真好听!”桑迪更雀跃,虽然不会使用华丽的词藻形容,但蕴含的情绪一样强烈。
“不是,随便哼的。”已经剽窃了不少“发明”的李牧不好意思继续剽窃文化,李牧没打算去百老汇当歌手。
“可是我都没听过啊——”格洛丽亚不信。
“不是清国的曲子,我也没听过。”初雪可以作证。
“你把这个再唱一遍——”格洛丽亚说完,哼唱了两句《喀秋莎》的旋律。
真看不出来,格洛丽亚居然很有点音乐的天份,仅仅是听了一遍,居然哼得八九不离十,这让李牧大为惊叹。
“只唱一遍——”李牧心情好,不拒绝格洛丽亚的要求,在心中推演了一遍《喀秋莎》的歌词,然后用英语开始了《喀秋莎》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演绎。
怎么说呢,如果单论歌曲的知名度而言,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一首歌曲能和《喀秋莎》相比,1939年,诺门坎战役发生,正值珲春地区的初夏季节,苏联诗人伊萨科夫斯基从中得到了创作灵感,写出了诗歌《喀秋莎》,苏联著名作曲家勃朗特尔看到这首诗歌后,马上便把它谱成了歌曲,然后《喀秋莎》这首歌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传遍苏联。
应该说,二十世纪之前,歌曲的普遍形式是乡村俚曲,或者是百老汇舞台上的华丽的舞台剧,爱情和战争是歌曲的主题,但把爱情和战争结合在一起的歌曲就少的可怜,而结合的如此完美的,几乎从来没有出现过。
《喀秋莎》这首歌把美好的音乐和残酷的战争相融合,把姑娘的思念和士兵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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