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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野心家-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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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是未见,奇人之说必是真事。况且这种子非此一种,奇人有说能救天下饥馑之苦,产量必丰。
  苇猜测,若是长得如同黍宿一般,又是这样大粒,一亩或可能收一石半。
  什一之税,早有定数,这多出的半石便是农人自己的了……若是公田也种植,公室贵族岁用既足,说不准便免了什一之税呢。
  夕阳下的这么简单却神秘的种子,已经足够苇做一场好梦。
  当院墙终于挡住最后一缕斜阳的时候,苇才如梦初醒,颤抖着喉咙,带着诸夏农人天生的那种对粮食的虔诚,问道:“这……这叫什么?”


第十三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四)
  适心说,这当然是玉米。
  玉米当然是玉米,但此时不能叫玉米。
  正如麦,到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名字?但叫的人多了,麦便成了麦。
  诸夏重玉,大争之世亦有荆山卞和献玉的美谈,叫玉米最是适合。
  但对于心怀野心的适来说,最适合的名字反而是最不适合的。
  这东西不能只是个可以让更多人不挨饿的玉米,还得趁机扩大墨家的影响,以便将来推广开的时候扩大影响。
  思考半天,胡诌道:“这叫墨玉。墨家之玉。”
  “墨玉?”
  芦花小心翼翼地捏起那枚玉米,觉得这玉字用的极好,若是用麻线穿在一起,挂在耳垂或是坠于脖颈,未必便比不过那些士女的翠珰。
  可这墨子却用的极不好,爱不释手地看了半天,嘟哝道:“这明明是黄色的玉,怎地是墨色的玉呢?”
  “墨家不以金玉为宝,而是以救济天下为宝。那奇人说此物高山荒凉之地尤可种植,让天下少受饥馑之苦,正是救济天下的宝物。在我墨家眼中,就如同王公贵族眼中的玉一样,都是倾城之宝,因此叫这么个名字。”
  “是墨家之玉宝,而非墨色之宝玉。”
  胡诌之后,又拿出几枚胡萝卜的种子,这一次便其貌不扬了,可适接下来的话却让苇惊的半天没有合上嘴。
  “这叫鬼指。世人都以为鬼藏于地下,这东西长成后就像是手指一样,其色如肉,欣长如指,藏于地下,是天鬼舍弃了手指赠与天下之人的。”
  芦花一听这话,吓的叫了一声,下意识地躲到了适的身后,不敢再看那枚其貌不扬的种子。
  苇也咽了口唾沫,不想接下来的话让他比听到鬼指之名更为惊怖。
  “这鬼指要是种好了,一亩可产十石甚至二十石。虽然不能当做粟黍,但饥荒之时可以救命,而且脆甜如蜜。”
  适这话没有胡诌,胡萝卜在大亩之下用草木灰和粪肥,产个三五千斤不是问题,论救荒比地瓜还要好。所以前世乡村,多有葫萝卜崴子、胡萝卜屯、胡萝卜坳之类的名字。
  只是这东西毕竟不如地瓜,地瓜可以晒干磨粉,怎么也算主粮,这东西就只能救荒用了。
  以现在的小石来说,亩产十石什么的都是怕吓着人往小了说的,尤其这还是不知道凝结了多少汗水劳动遴选出的良种。
  饶是说的保守,十石二十石这样的数量还是吓了苇一跳。
  他当然希望这是真的,也相信适说的话。
  可越是希望是真的,越怕最终是假的,所以越不敢相信。
  惊惧还未结束,远未结束。
  适又照着这样的套路,将各种稀奇古怪的种子拿出来,一一给起了稀奇古怪的名字。
  譬如胡诌为鬼布的棉花,说是天鬼为救世而将身上的衣衫凝为种子,栽入土中,以求人人有衣可穿。
  当然也有没胡诌的,比如向日葵,这个用不到胡诌,改成夏葵就好。
  天下有春葵、秋葵、冬葵,唯独没有夏葵。而葵菜本身也有向光性,所以有葵藿向日的说法。仲尼还借着葵菜的向阳性讲了个鸡汤,说是鲍庄子连葵菜都不如,人葵菜还知道叶子遮住阳光保护自己的根茎呢。
  一直到拿出胡诌为鬼头瓜实为南瓜的南瓜子时,芦花终于笑道:“小哥哥,你果然不会种地,这是葫芦,我认得。”
  说完摇摇一指院落中的葫芦架,那是夏秋常吃的菜。
  适想了想可以挖出鬼脸、里面安上蜡烛的南瓜,摇头笑道:“那到时候就看看是奇人骗我,还是你认错了。麦和狗尾草在没有结实之前,又怎么能分辨呢?凡事不可妄加揣测,要看结果,不可凭空猜想。你要记住。”
  芦花低着头,哎地答应了一声,心下却有些委屈,心说这明明就是葫芦,只不过葫芦籽像是我们的脸,瘦巴巴的;你这葫芦籽是贵姬的脸,胖乎乎的。
  委屈之后,转念又想,他既然这么说,想来是真的在意我,不想让我走错了路,应该是这样吧?
  凡事总有两面,换个方式一想,她心里的委屈反倒变为了一种暖哄。
  再想到刚才被吓了一跳的鬼指,忍不住问道:“那个鬼指……是天鬼的哪根指头呢?”
  “你猜呢?”
  芦花想了想,羞赧而又胆怯地伸出小拇指问道:“是这根吧?”
  “为什么这么说啊?”
  “我听你说的这天鬼,是想着世人的。小拇指又没有太大的用,他便切了给世人以防饥馑。剩下的手,或是做别的了吧?”
  适笑着伸出了曲着小拇指的右手,向前一伸道:“剩下的手指,都在你我身上呢。要不然为什么小拇指最是笨拙呢?天鬼本想着自己平山川、整河流,以利天下。但是它纵然厉害,终究只有一人,于是将最灵活的四根手指送给了天下之人。于是燧人氏可以用手钻木得火、大禹携万民以手整大河、万民可以以手握耒耜以养肚腹……”
  芦花和苇从未听过这样的故事,想象着天鬼的模样或是那种心怀,又看着那些名为鬼头、鬼指之类的种子,心头莫名地悲伤。
  “那天鬼……死了吗?”
  “死了。”
  适很郑重的说着,自己嗯的一声点了下头,又道:“凡有人说见到天鬼了,定是想要欺骗世人,其心可诛。”
  “那天鬼死了去哪了?”
  “我们从哪来?”
  “我们死后去哪?”
  “天鬼为什么要死?”
  一个简单的问题,引来了一连串的疑问,此时鬼神之说正盛,又处在重鬼神善卜龟甲的宋国,这样的问题很难回答。
  适仰头想了一阵,念道:“这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而是天下人的问题。”
  “所谓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谁能极之?冯翼惟象,何以识之?明明暗暗,惟时何为?圜则九重,孰营度之?惟兹何功,孰初作之?斡维焉系,天极焉加?女娲有体,孰制匠之……”
  借用了屈原的《天问》,将整个鸿蒙时代的问题一一问出,刨除掉里面不想要的阴阳之说,引出他想把墨家虚无的天志修改为配合墨家辩术可推断的天志。
  这些问题很难,难到没有一个人知道。
  或者说有人可以一一解答,但是在墨家看来都是不对的,因为逻辑上讲不通。
  此时尚未焚书,亦未儒家一统,所以哪怕连三代之治这样的说法都是各有说辞。
  诸子都讲究以史为鉴,想要确定自己的学说合情合理,大多要托古改制、借古喻今。
  所以儒家史观中的三皇五帝,是禅让的;法家史观中的三皇五帝,是血淋淋地杀出来的……
  天下未曾统一,也就没有一种必须被接受的、唯一的说法,大可以随意更改。
  适是个死硬的无神论者,所以天鬼必须已经死了。
  适是个死硬的无神论者,所以天志必须无情没有人格。
  但用这种鬼神之说说出来,芦花与苇这样被困在田地中的农夫却最容易接受,他们需要一个完整的故事,也需要一个乐土。
  只不过他们不知道,那日在田地里讲起《硕鼠》所说的乐土,是需要靠双手和大脑创造出来的。
  他们更不知道是,所谓的天志,将会被更改为一种相互适应的进步和更好的政治制度的僵硬的历史必然。
  是分阶段的相互适应,以某种器具的出现和普及,作为九重乐土的分界线。
  甚至这种僵硬的历史必然,是每一个信奉的人要去努力的。
  狭义来说,历史没有必然。
  但对穿越者而言,铁器、垄作、大一统、新纺织、有可借鉴的更先进的政治制度、科学、识字、尚贤为官、纸张和印刷术等等这些,就是必然,就是天志,就是乐土——人间的乐土,相对于此时的乐土。
  用谶语和经书作为外壳,实质却是一部计划蓝图。
  如果昊天上帝天鬼说,牛耕比之漫天撒籽是好的、棉花应该这样纺纱以替代棉布、河流怎么防护堤坝、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最适合诸夏的地形、大一统是好的等等……
  于此时,并不是坏事。
  自然的演化太慢,为求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于彼时,他自然会消亡。
  而现在,此时与此刻,此地与此处。
  这间小茅屋,以及屋外的田地中的人,他们不需要知道这么多,只需要被这个向天发问的故事吸引。
  芦花和苇听完了适的发问,一样陷入了沉思。
  这不是一个人的疑惑,而是所有民族懵懂期都有的疑惑。
  是啊,这是个问题,这些都是个问题。
  远古开始时,谁将此态流传导引给后代?
  天地尚未成形前,又从哪里得以产生?
  明暗不分混沌一片,谁能够探究其中原因?
  大气一团迷蒙无物,凭什么将它识别认清?
  白天光明夜日屯黑暗,究竞它是如何安排?
  天地的大小,到底有多大又该怎么测量?
  都说女娲造人,那么造人之前,又是谁造了女娲呢?
  是什么分开了贵贱?
  是怎样才能天下定于一?
  是怎样才能亩产两石粮食?
  是怎么样才能贵者不恒贵、贱者不恒贱?
  是怎么样才能抵达人世间的乐土?


第十四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五)
  神棍不可怕,就怕神棍自己都不相信有神。
  适提出了问题,但却没有急着解答,而是用那些孩子们马上要来听故事为借口搪塞过去。
  留下悬念,以后再讲,也或许是因为人暂时太少,等人多了再讲。
  墨家的明鬼与天志,是个解决不了就难以壮大的漏洞。他即便不信,可既然想要依附墨家搞事,也不得不谈这个问题。
  晚饭之后不久,陶罐还没有刷洗干净,就有一些孩童来到了院落里。
  几个懂事的孩子沿途采了一些蒿草加入院落内的火堆之中,艾草燃烧的味道是蚊虫所不喜的,正可以驱蚊,也方便围在四周听故事。
  适很会讲故事,在这个时代,哪怕最粗陋的讲故事技巧,也会吸引很多的人。
  孩子与闲来无事的大人们,眨着眼睛,听着发生在他们千里之外、半百之前的楚国故事,对那个受了伍子胥千金请求不要说出自己下落而以为侮辱人格投河而死的奇女子感慨不已。
  故事说到最紧要的时候便停下,推说天已经太晚,不要误了明天早晨去田里干活。
  人群散了,伴着星辰。
  人群又来,伴着落日。
  就这样,这间矮小的院落,成为了附近村社越来越多的人晚上乘凉时的聚集地。
  一开始只有二三十个孩子,七八个大人。
  后来有了四五十个孩子,二三十个大人。
  故事从伍子胥悬头笑看亡国,讲到仓颉造字天地变色;从墨子止楚攻宋,讲到齐国田家大斗出小斗进吸引农奴逃亡;从大禹顺应天志统领诸族修河开垦杜绝继承权内战,到周朝顺应天志井田殖民弃用奴隶少用牺牲祭祀,再到如今的生产条件下天志应该是什么样……
  再后来,每家轮流准备一些柴草,将火堆点的闪亮,每晚听故事的时候也围着火堆搓麻条,学着用芦苇杆编凉席,或是用火烧木头挖出孔做连枷,还有种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甚至于到最后,人们开始觉得芦花家的院落太小,将地点转移到了谷场上。用刚学会的、用芦苇杆编好的凉席,搭了一个可以遮挡夏雨秋风的凉棚。
  适也在大约一个月后,终于组织了一次取代了村社原本公益权力的集体行动,带领着这些整日听故事、学编席、做连枷、发牢骚的人,给村社内一家孤儿寡母翻修了一下屋顶。
  简单的茅草和芦席做的屋顶,总可以防住随着雷声轰隆而越来越多的雨水。
  但他一直没有再谈天志和鬼神的事,他觉得还不是时候。
  既然天鬼已死、天志可推,那么便只有现世而没有来生,更没有地狱天堂。
  没有地狱天堂、恶鬼六道、轮回往复,想要这些村社众氓相信乐土存在,就只能在现世让他们看到。
  让他们看到希望、摸到真实,切身体会那种以往不敢想象的幸福。
  这种希望和真实,在适没有权力、没有土地、没有金钱、没有耕牛驽马的时候,只能依靠那些已经播种下去、但还没有收获的种子。
  在收获之前,播种下九重乐土的幻想;在收获之后,就能触摸到九重乐土的希望。
  ……
  种植,需要知道节气。
  宋国用的殷历,比适所熟知的农历要早一个月,殷历的正月是他熟悉的农历的十二月。
  虽然历法不同,但是最基本的冬至是一样的,这一天木杆的影子最短,而且冬天不像夏至那时候氤氲满天影响观测,这一天各国都算的很准。
  这时候的天气也比前世暖和的多,适听苇说起过他见过鳄鱼,宋国放到后世就是河南,这里能有鳄鱼显然要暖和的多。
  他手里的种子基本上都可以在冬天到来之前收获,无霜期足够,节气也基本上对的上后世一年两熟或两年三熟的时间点。
  种子的事,只有芦花和苇知道,他们也是最早听过《天问》的两个人,所以不用担心他们会说出去。
  选好的土地隐藏的不错,谷子在结穗后虽然总是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当不起高粱才能用的青纱帐,但也足以遮掩住一些人的视线。
  三周亩的土地早已经空了出来,苇虽心疼于适将那些长得很好的谷苗全都拔了出来,却也在玉米、棉花、花生、芝麻等发芽后充满喜悦。
  地瓜放在家中,用湿润的沙土催出嫩芽;土豆一切数瓣,深埋在土靠生命的力量拥抱阳光;向日葵长成后最怕成群的飞鸟,栽种在院落之内,未曾开花之前和凤栖之木有几分相似……
  最让苇和芦花吃惊的,不是这些种子真的发出了芽,而是适的种植方式。
  天不亮,适便拿着木耒上了田。
  将原本松软的土地深深地挖开,靠着简单的石锄备出垄墒,半步一行,这是和别处完全不同。
  到中午,别人歇晌的时候,适背着一个柳条筐,拾捡阡陌间的狗屎、牛粪。每天傍晚吃饭之前,又会跑到淤泥池中,挖出一筐淤泥,填在自己的那三亩小地上。
  每一行垄墒之间,都细细地埋好难闻的艾叶,让那些习惯在地下生活的蝼蛄地蛆无可奈何地搬走,远离这难闻的气味。
  种下种子的前几天,每天晚上都靠着一张凉席支起的小棚子,恐吓着那些趁夜出来的老鼠。
  玉米传粉要靠风,所以玉米要种的很密。否则那些花粉到处乱飞,落不到穗子上,玉米粒会像是七十岁老人的牙齿一般,稀稀落落。
  胡萝卜喜欢水肥,需要深挖松土。否则僵硬的土地上长出的胡萝卜不能叫鬼指,也或者那天鬼是武大郎的模样。
  地瓜叶子喜欢扎根,若是平时需要将这些扎的根挪走,但在这时候需要让他们多扎根,以长出更多的块茎。
  南瓜喜欢爬蔓,可不能让他们和花生太亲近,不然要把花生给遮死……
  不同的作物,要用不同的手段。
  种地,是项技术活,不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只不过这项技术已经深入到诸夏后代每个人的心里,以至于让人们以为这是最卑贱和最没技术含量的活。
  在苇看来,这哪是侍弄庄家,简直比得上远处贵族私田里那些侍候贵族的隶奴了。
  若是地要这么侍弄,可要累死个人,一家百余亩地,这样精耕细作可不行。
  他哪里知道适所熟悉的那个年代之前,人多地少,精耕细作已经成为农家的本能,再不是春秋战国之时地多粗犷的年月了。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适的肩膀因为整天背筐变得厚实了,双手有了和木头整日亲密接触留下的茧子,身子也瘦了一圈。
  除了每天要忙自己的事之外,白天还要帮着苇和芦花忙地里的活。纵使兄妹俩都不用,他也依旧如此,以交相利的角度看,他家最缺劳动力,自己算是个只吃饭不要钱的长工,怎么都不会有人厌倦。
  晚上则是撑着疲惫的身体给大人和孩子们讲故事,讲一些简单的疾病预防,讲一些简单实用的农闲可做的手工业。
  累的实在扛不住的时候,适会躲在没人的地方,自己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想要做大事总要吃大苦,必须保证第一波收获惊吓到众人,这样才能讲天志明鬼,这样才能在墨子回来之前就有所名声。
  人是最为坚韧和有耐力的动物,牛马都不及,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
  适也不知道,但这一个月后,他知道自己原来竟能吃这么多的苦。
  两个月后,天更热了。
  一场夏雨之后,那些昂贵的种子带着强大的生命力,不断地朝着天空伸展着自己的手臂。
  四行玉米长得常年拉弓的贵族的拇指般粗细;地瓜铺满了那一小片土地还在不断扩张;土豆没有从美洲偷渡来的瓢虫侵害并无天敌;芝麻节节升高已经绽出黄色的小花;小孩手掌般大小的南瓜花中野蜂蝴蝶并舞;高粱太少算不得青纱帐却也站的笔直;花生的第一朵雄花已落刺破泥土想要和女花生相会……
  旁边那个可以挡烈日、挡夏雨的简单凉棚下,苇和芦花已成了常客,欣喜不已地看着这些不断成长的作物,怎么看也看不够。
  比起原来漫天撒籽的散乱,成行成列的作物像是最精锐的士兵,说不出的壮美。那些铺开的绿叶黄花,结出的是几个月前听到的亩产数石的希望。
  适选了两根胡萝卜,挖出来洗干净递给兄妹俩,脆甜的味道带着清香,芦花觉得这是自己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早没有了当初听到鬼指这两个字时的恐慌,反倒是充满了对天鬼的感谢。
  汁水在口舌间荡漾,舍不得下咽,而是咀嚼成商丘河畔常见的细沙般的糊浆,小心翼翼地用舌尖感受着。
  清脆的响声后,芦花将剩下的一半递给了适。
  “你怎么不吃?”
  适没有接,笑道:“我吃腻啦。如今鬼指是好东西,你们就是天天当饭吃也吃不腻,至少比饿肚子强。可我们墨者啊,却盼着天下之人吃腻了鬼指,终于发现还是粟黍麦好吃。”
  芦花想,怎么会有人吃腻了鬼指?要是自己选,宁可天天吃鬼指,要是煮熟了也一定很甜。
  或许有一天,真的吃腻了,可最多也是发现粟和黍比这鬼指好吃,麦子算个什么呢?怎么能比这东西好吃呢?
  又一声咬断了鬼指的脆响后,芦花靠近了适,小声道:“小哥哥,你肯定没吃过麦吧?麦才不好吃呢,煮的再久那皮也不好吃。”
  她想,鬼指啊、墨玉啊、夏葵啊这些东西,你肯定比我知道好不好吃。
  可是麦子啊,我可吃得多了,真的不好吃。你要说麦子好吃,别人可要笑话你。
  我可不想让别人笑话你。谁也不行。她想,然后想着自己应该给自己做一件好看的新衣裳。


第十五章 天志明鬼聚众氓(六)
  麦子好不好吃的争论,适没有继续下去。
  他上辈子,吃腻过肥肉,吃腻过土豆,吃腻过鱼,但唯独没吃腻的就是馒头。
  馒头是妻子,众菜皆情人。
  他双手枕在头顶,躺倒在芦苇编成的凉席上,如是想着,然后想到自己这辈子的平平淡淡、比不得肉香、比不得瓜甜、比不得菜味、比不得鱼鲜,却怎么也不会腻的馒头,会是什么样呢?
  芦花也不再争论麦子好不好吃的问题,学着他的模样躺在一旁,用腿轻轻蹬了一下适的小腿,示意让他往边上靠一靠给她留出个地方。
  苇悄悄起身,说是要去方便,离开了小凉棚。
  适这些天累的厉害,躺着想了一会就睡着了。
  芦花睡不着,将自己睡不着的原因都发泄在了一旁正在那鸣叫的蝈蝈身上,起身抓住了妄图啃食玉米叶的蝈蝈,心说你别叫了,他睡着了。
  ……
  傍晚,一群孩子又围了过来。
  一个孩子的脸肿的老高,一只手捂着,可是脸上的尘土丝毫没有被泪水冲刷过的痕迹。
  适对这个孩子印象深刻,因为这个孩子是个六指,起名的时候父母直接就叫他六指。
  “这是怎么了?”
  几个孩子取笑道:“被他妈打的,去河里捉鱼游水,被他妈抓到,狠狠打了一顿。以后再不敢去啦。”
  这时天热,游水也属正常。
  可这孩子是六指,在鬼神之说盛行的宋国,这是不吉。做母亲的,生怕这孩子被水鬼河伯收了去,所以管的更严。
  这孩子其实很聪明,脾气也很倔,加上天生的六指,给适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教这些孩子们数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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