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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下的大明-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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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自民间,深知弊情,必须核查这些黄册真伪。国初诸事未备,只好动员军队进行驳查。现在一切都走上正轨了,再找军队当审计就有点不合适了。
可不找军队,找谁好呢?
驳查是个专业活,不是什么人都能干的。检查人员必须识文断字、精通算学,且具备一定的政务经验。更关键的是,黄册的数量太大了,这些检查员还得有足够的时间来干活。
大明哪个部委也没有余裕抽调一批精干官吏扑在这上面,正事还干不干了?
想了一圈,最适合干这个的,就是国子监。那些大学生都是被当成官僚预备队培养的,文化水平高,又闲得紧,正好拽过来当免费劳动力。
他们要做的“驳查”,从户部总册的数字往下查,层层验算,从司册至府册、州册、县册乃至里册,验算其旧管、开除、新收、实在的四柱增减。如果民间有飞走、洒派、埋没、诡寄、影射、团局造册等弊情,就靠这些名侦探来查出真相。
【注释】
飞走:即飞走税粮。据明人赵官所著《后湖志》载,奸户豪民伙同里长、书手作弊,使用开多收少、有收无除、洒派各户、产去税存等手段,不知不觉间将税粮挪走,还让人无法查证。如有人将新开耕的地亩少报一些,以减少上交的税粮。田地买卖中,买主本应依例报税,把田地上的税粮从卖主名下开除出户,入到自己名下,有人便勾结书手作弊,拖延税粮入户的时间。有的富户勾结书手,在编造黄册之时,将自家应纳税粮拆分成合、勺,分洒于百户,待征收税粮之时,再积合、勺成升,积升成斗,积斗成石,而被洒者被蒙在鼓里,年年为之赔纳。也有的富人买了别人的土地,却逼迫卖家不能移税,使得卖家没有了田产却要继续交税,最终只能逃亡以避税。
影射:即影射差役。《大明律》列有“欺隐田粮”一罪,“诡寄田粮,影射差役,罪亦如之”。明人雷梦麟《读律琐言》解为,“诡寄田粮,影射差役,二句亦一串说。诡寄田粮,即所以为影射也。或诡寄于役过年分,或诡寄于应免人户,各图免差役,是犹纳粮而不当差者也”,即奸户豪民伙同里长、书手作假,将田地挪到已经过了服役年份的人家,或者有优免徭役特权的人家,借此免除自家的差役。
一旦查出错讹之处——这简直是一定的,监生会把问题汇总成册,做成“驳语黄册”,里面开列某府某县某里的某项数据有问题,封面改一个“驳”字,并提交户部。户部会以尚书名义,把这个册子下发给相关衙门,责成半年内查实重修。这个重新改正的黄册,叫作“奏缴册”,经二次查验无误,才会进入黄册库内。
大明平均每期攒造黄册的数量是六万,一千两百名监生人均负责驳查五十本,也就是五千五百户的量。一天算一本,两个月即可完成,再加上查实、撰写驳语的过程,三个月可以大体完成,工作量不算大。
再说了,后湖一圈严密封锁,无人能近,办公环境非常幽静。监生们干累了,还能出去欣赏一下湖景风光,多美好啊。只见眼前烟波浩渺,水色潋滟,湖面似镜澄澈,半条船也看不到,想跑都跑不了……
等等,干吗要跑呢?
因为实在太苦了。
后湖驳查黄册,绝非想象中那样度假式办公。对可怜的监生来说,不啻噩梦。
弘治十七年(1504年),国子监祭酒章懋这样描述监生们的工作状态:“缘彼处冬月苦寒,夜不灯火。夏月盛暑,又多蚊蚋。兼以土地卑湿,水泉污浊。监生到彼,多致疾病而死者。”
再看十几年后的正德十二年(1517年),南京户科给事中易瓒在一份奏疏里说得更详细:
“白昼,严锁各号,不容出入;黄昏,黑聚一室,不见灯火。酷热苦寒,并无休息。加以湖瘴袭人,湿气侵体,致疾者十常八九,幸免者百无一二。近日,监生邬凤病故湖上,虽暴染之于平日,实出感发于一时。暴露数日,直待开湖,方得装回,罔不伤心。诸生过湖,如蹈汤火。劳苦万状,不能尽述。”
瞧瞧,白天只能蹲在一个小号里干活,晚上为了防火,还不能点蜡烛。夏天热冬天冷,蚊虫叮咬、湿瘴之气密布。而且湖禁森严,你别说病了,就是病死了,也只能暴尸岛上,等每旬开湖之日才能把尸体运走。
这不是正德年才有的规矩。早在永乐十一年(1413年),监察御史张翼就上书皇帝,说岛上负责驳查的监生多有生病,能不能破例离岛送医?永乐的批复是:“但有病的,不要他过来,着太医院带药,就那里医治。”
可见湖禁犹如天条,谁都不得违反,病人都不能通融。
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之下,监生们还得认真干活。一旦出现驳查欠详、扣算欠精的失误,轻则责罚,重则拿问。
能请假喘口气吗?
也行。《南雍志》里记了两件事。一件是在洪武年间,临到驳查日子了,监生张振上书皇上,说今年轮到他们家当里长了,可家里除了他没有壮年丁口,请求归乡应役,朱元璋批准了;然后到了永乐年间,监生饶观也碰到和张振一样的情况,上书向皇太子请假,归乡应役,很快也得到了批准。
国子监的学生非要请假,没问题,您得自个儿去跟皇上或者太子说去——皇上日理万机,脾气还不好,你的请假理由是否充足,自己掂量吧。
环境差,工作多,假难请,按道理薪酬应该少不了吧?
对不起,没有,纯属义务劳动。你们这些大学生在国子监里求学,已经享受国家补贴了,每个月有廪米养活,凭什么还要钱?
那没有酬劳,总有功劳吧?
对不起,功劳也没有。
当年朱元璋为了锻炼监生,定下规矩,要求他们在各衙门实习历事,“实历”至少要做满一年。监生历事考核里明确规定,一年期满,考官要根据监生的实习表现,分成上、中、下三等。上等可以委以重任,补授实缺;中等可以随材任用;下等要回校重学。
对监生来说,这一年的实习履历非常重要,决定了他未来在官场的位置。
这个“实历一年”的时间,绝不是你随便混混日子就能攒满的。首先,你得在朝廷指定的部门干活,比如六部、通政司、都察院、大理寺、五军都督府,甚至锦衣卫;其次你得负责具体实务,比如抄录文书、查核仓储、清丈土地、监修工程、随御史出巡观风等等。你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工作时间才能折算进“实历”。可惜的是,驳查黄册这项任务,却不能折算“实历”。
这事可以理解。你想,驳查黄册十年才一次,一次才三个月,而且每次活动要动员一千两百个监生。如果这也能折算实历的话,一次驳查,差不多整个国子监的学生都涨了三个月“实历”,考核制度还有什么意义?
但对监生个人来说,可就惨了。你忙活的这三个月,是没法写入实历履历的,还得去别的地方干满一年,才能授官。
因此后湖驳查这件差事,对监生们来说,只有苦劳——事实上,官府正是把驳查归为一种特殊的徭役。徭役,不就是白干嘛。
好在从洪武到永乐这段时间,皇帝对国子监很重视,很多官员从这里直接选拔。监生们有上升渠道,朝气蓬勃、前程远大,驳查这点辛苦活,忍忍也就过去了。
可随着时间推移,形势越发不妙起来,因为大明迁都了。
永乐帝把首都迁到了北京以后,国子监本部也随之北上,称北雍,南京国子监沦落为陪都分校,称南雍,影响力大幅降低。而后湖的驳查工作,总不能让北京学生千里迢迢南下吧?还得南京国子监出人,这就有点入不敷出了。
更麻烦的是,在永乐之后,明代科举制度日渐成熟,成为官员来源的主要渠道,从国子监选走的官员越来越少,监生地位一落千丈。监生们别说得不到好的官职,甚至连“历事”都很难获得机会,只能年复一年地滞留在国子监里,看不到未来。
宣德年间,国子监淹滞人数将近五千人,年纪最大的甚至超过五十岁——距离永乐北迁这才多少年?
驳查条件恶劣一如既往,大环境和政治待遇却每况愈下。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监生参与的积极性大幅下降。
洪武、永乐以及后面的洪、宣两代,驳查监生基本能保持一千两百名。在此之后,监生数量一路骤减。正统七年(1442年),降到八百名。景泰二年(1451年),降至六百零八名。到了成化十一年(1475年),南京户部上书抱怨,说他们征招八百名监生查理黄册,过湖的居然只有两百余名,其他的全跑光了。
这可奇怪了。国子监的管束那么严格,上课迟到都得挨板子,监生们怎么逃呢?
千万不要低估人类逃避劳动的主观能动性。
南京国子监为了节约成本,少发点廪米,曾经想出一个奇葩政策,叫“依亲读书”,让学生们回自己家去读书,学业时间照算——可以理解为函授课程。
监生们脑子转得快,算算快到驳查之年了,纷纷提出申请,主动回乡依亲读书。等到国子监要调人过湖驳查的时候,傻眼了,兔崽子们全回去“依亲”了,还得一个一个往回拽。
放出去容易,拽回来就难了。监生们赖在家里,什么理由皆有,什么生病啊,奉亲啊,迁葬啊,送幼子啊,这里面最好的借口,就是至亲病故。大明以孝治天下,赶上父母亡故,以首辅之尊都得丁忧归乡,守制三年,我们这些穷学生更得遵从礼法对不对?
就算父母健在,祖父母万一有亡故的,我也得一体孝顺不是?七大姑八大姨有一个没了,考虑小时候人家还给过我糖吃,我伤心过甚,自愿守制,弘扬大明孝治精神文明,国子监你好意思学圣上夺情吗?
就算是在国子监上学的学生,也可以装病,装病不行的就花钱请人冒名顶替,没钱的就干脆逃跑。最终留下来等着应役的,都是必须靠每月发放廪米过活的赤贫书生。
国子监能说什么?只能含泪去想别的办法。
可也没别的什么办法。
弘治七年(1494年),南京国子监请求北京国子监支援,调一些南方籍贯的学生到南京。北京国子监的反应很冷淡,你倒霉关我屁事啊?最后好说歹说,北雍挑了几个歪瓜裂枣送了过去,虚应一下而已。
南雍一看北雍靠不住,又想了一个辙,动员举监生。
明代国子监的学生分成官、民两种。官生是官员子弟,叫荫生;民生则分成贡监生、例监生、举监生几种。贡生是各地选送来的优秀学生,例生是自费入校的学生,举监生则指那些通过乡试获得举人身份,却在会试失败的人。有些落第举人会选择暂时在国子监内读书,在里面自成一派。
过湖的监生,一般都是从贡生里选。人家例生、荫生要么出了钱,要么家里有官身,用不着干驳查这种辛苦活。举监生好歹是举人出身,也不用干活。到了成化年间,贡生人数实在凑不够,国子监决定把举监生也算进驳查队伍。举人们闻言大怒,我们是何等身份,岂能跟那群贡生为伍,太辱斯文了,便开始大闹。
官司一直打到了户部,最后户部判说:“举人与岁贡所入之途虽异,及其到监,均为监生……况查无举人监生优免事例。”于是举监生们也只能老大不情愿地去了后湖,但是……人还是凑不够。
人不够,黄册却不会少,结果必然是工作时间无限拖长。
从宣德年开始,驳查黄册的时间越来越长,从三个月拖至半年,半年拖至一年,乃至两年三年。到了正德五年(1510年),驳查工作已经拖延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那一年,南京户科给事中向皇上这样诉苦道:“正德七年攒造在迩,今改驳之册未完,攒造之册复至。新旧相仍,事务冗促。册本浩繁,遽难查对。”
这封奏疏的意思是,上一期的黄册还没驳查完毕,眼看下一期新册就要来了,咋办?
上一期黄册是弘治十四年造,十五年送审;下一期是正德六年(1511年)攒造,七年送审。也就是说,从弘治十五年到正德五年,前后足足驳查了八年时间……
但也不能怪国子监。这一期参与驳查的监生一共是三百五十人,大半是老弱病残,能干活的不过半数,还时不时会跑散一大片。这种士气,叫人家怎么提高效率?
到了正德十二年,终于有一个叫唐鹏的监生勇敢地站出来,上书朝廷说了实话,明确指出黄册效率低下的原因是监生待遇太惨,请求改善。
他的诉求是,恳求朝廷把驳查的工作时间算入“实历”。
在正德年间,就连国子监授官都已名存实亡,这些监生孜孜以求的,居然还只是“折算实历”这么点待遇,实在是太可怜了。
唐鹏的请求,得到了当时南京户部的支持,相关官员也纷纷上书,表示再不改善,这活真干不下去了。这次朝廷终于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开会议了几日,最终拿出了一个办法:
“过湖查理黄册监生三个月满日,准作实历事三个月……比例准历,以均劳逸。”
看着从善如流,可仔细一琢磨,实在太过分了。
按照这个规定,监生在后湖的工作时长,确实可以折算成等长实历,但三个月封顶。如今一次驳查动辄数年,监生干得再多,也只算三个月工分,其他时间还是白干。
可想而知,一线驳查人员的士气,会变成什么鬼样子。
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大明朝廷的衮衮诸公,难道都是白痴吗?
读史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不要轻易把古人当白痴。我们今天可以看到的历史,和当时人的视角不同,获得的信息亦不同。如果设身处地去想,就能明白,很多看似愚蠢的举动,自有其逻辑和动机。
比如“过湖监生”的待遇问题,是从宣德之后开始凸显。这一段时间,正是大明士绅集团开始发展壮大的阶段。根据《大明律》,这些士绅可以减免税赋徭役,比起自耕农经济上天然具有优势。他们又可以通过科举等渠道,在政权里取得话语权。
最终这个利益共同体在中枢则为高官,在乡里则为缙绅,以士林为纲网,以族亲为身基,形成一个能与皇帝抗衡的集团。
这个共同体的天性,是利用经济和政治上的优势去兼并土地,攫取利益。正如海瑞说的那样:“以故富者辄籍其产于士大夫,宁以身为佣佃而输之租,用避大役,名曰投献。故士一登乡举,辄皆受投献为富人。而士大夫既谢失势,又往往折入于暴贵者,以兼并为固然。乃豪强大有力之人,视田宅所便,收之莫敢不与。”
驳查黄册的根本目的,是查清人口、田亩,与这个集团的利益天然背道而驰。他们即使没有刻意去阻挠,也肯定不会主动去改善。
更妙的是,让国子监驳查黄册,是洪武爷定下的规矩。虽然国子监的地位今不如昔,但他们大可以用“祖制难违”的借口,拒绝改革,任谁也说不出个“不”字。
当然,这并不是说真有那么一两个幕后黑手,在斗室里算计着如何破坏黄册制度的阴谋。具体到个人,不乏明智的官员上书要求变革,但作为一个利益集团或阶层,大多数成员都会下意识地在方方面面做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举动。这些力量汇聚到一起,形成所谓的“潮流”或“时势”,谁逆了潮流,谁阻碍了时势,就会遭到反噬。
驳查监生的遭遇,不过是这股政治力量在水面上造成的一点点微澜罢了。
黄册驳查就像是一个战场。一群苦不堪言的士兵身处低矮简陋的战壕,长官漠不关心,后方补给时断时续——偏偏他们的责任又特别重大。
因为驳查工作要面对的,是一大群无比顽强而又无比狡黠的劲敌。
中国自古有两股力量始终在纠缠对抗。一股力量来自中央,千方百计想要搞清楚基层情况;另外一股力量则来自基层,千方百计不让中央知道实际情况。
尤其是一涉及钱粮徭役之事,人类的想象力和智慧是无穷的。上头有多少条政策,下面就有多少条对策。汉代搞“案户比民”,民间就敢“舍匿虚田”;隋唐有“大索貌阅”,民间士子就敢“冒籍取解”;宋代搞“衙前差役”,老百姓就会“析居避役、鬻田减户”。
【注释】
案户比民:汉代法律规定,百姓年十五至五十六之间,每年缴纳一百二十钱,叫作算赋;七岁至十四岁的儿童,每年缴纳二十钱,叫作口赋税。通常每户农家,应服徭役的男丁约为两口,为了不耽误耕作,就要以每人一月三百钱的代价雇人代役,叫作更赋。若想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有完备的户口登记册,还必须进行户口调查,掌握人口年龄的变化。户口调查即案比。每年的八月中秋之际,将一县居民集中到县城,观其面貌、形体以查验其年龄是否属实,登记在人口簿册上,即为“案户比民”。
舍匿虚田:舍匿,窝藏、隐藏之意;虚田,即土地的实际亩数多于名义亩数的部分。百姓有意将多出的田亩数隐藏不报,以免多交税粮。
大索貌阅:大索,即清点户口,登记姓名、出生年月与相貌;貌阅,即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的外貌加以核对。貌阅的制度渊源可追溯到汉代的案户比民。隋文帝年间,为改变户口隐漏严重、国家赋税减少、劳动力缺乏的情况,中央下令在全国各州县大索貌阅,凡出现户口不匹配的情况,地方官吏都要被处以刑罚。此次貌阅,还要求堂兄弟以下亲属同族而居者必须分立户口。此制度为后来的唐朝所沿袭。
冒籍取解:唐代科举制度规定,士子应在本地参加府试,获得解送资格。若要离开本籍,到其他府州参加府试以取得解送资格,再到京师参加全国性考试,即为冒籍。类似于现在的高考移民。科举制度初设之时,此类现象很少见。但随着制度的进一步发展,省试登第人物与发解诸州的比例出现失衡,士子为了增加登第的机会,冒籍取解的现象逐渐多了起来。如我们很熟悉的大诗人王维,就没有参加本籍贯蒲州府的解试,而因其善弹琵琶曲,博得某位公主的欢心,获得了京兆府的解头。
衙前差役:衙前,产生于唐末、五代藩镇割据时期的一种重难差役,由武人充任,负责看管和运送官物。到了北宋时期,衙前役主要由乡村上户轮流承担,服役范围很广,职任繁杂,包括押送漕粮、搬运盐席、送纳钱物、主典库务、采购货物等等,给乡村上户造成很大的负担。后来,因难以承役而逃亡非命者,比比皆是。
析居避役、鬻田减户:析居,即分居、分家之意。政府征发差役,以丁口即资产而定户等,不同的户等承担不同难度的差役。往往愈重愈难的徭役都会归上等户轮流负担,面临倾家荡产的危险,故高户成为人们的大忌,于是想方设法减少人口和家资,或父子、兄弟分居,或寡母改嫁,或弃田与人,以降低户等,避免重役。鬻田减户,卖掉田产以降低户等,避免承担重难差役,是析居避役的一种手段。
不说别人,那位“凿壁偷光”的鸡汤代表人物匡衡,他在朝堂上直言进谏、刚正不阿,一退休回家,就利用地方土地档案的疏漏,偷偷侵吞了四百多顷地。可见人类的天性是很诚实的。
明代的情况也并没什么不同。当年周铸前往浙西清丈田地,地方上的富户就纷纷把自家土地转到仆人、佃户以及亲戚家名下,以此减少赋役——还有个名目,叫作“铁脚诡寄”。地方上对抗中央的花招,可多着呢。
朱元璋搞出的这个黄册、里甲与鱼鳞三位一体之法,别看纸面上的设计颇为完美,落实到执行层面,仍有无数漏洞可钻。驳查驳查,驳的是舞弊隐匿之情,查的是版籍疏漏之处,正是为了减少民间干扰,尽量让中央掌握最翔实的数据。
洪武二十四年,朱元璋在编造黄册的命令同时,特意警告说:“所在有司官吏里甲,敢有团局造册、利敛害民,或将各写到如式无差文册故行改抹刁蹬不收者,许老人指实,连册绑缚。害民吏典,赴京具奏,犯人处斩。”
反着一读,就知道民间舞弊的情况从国初就非常严重,非得皇帝亲自提醒不可。
那么,下面的人是怎么作弊的呢?
咱们还是拿之前出现那个休宁县人王叙,虚构几个例子来讲讲。
先从最简单、最常见的情况说起。
比如在洪武十四年,王叙家的黄册记录是一家四口,父亲、儿子两个丁口,外加一个老婆、一个女儿。当年年底,他老婆一口气生了仨儿子,人口增至七人。到了洪武二十四年,又要造黄册,王叙可犯愁了。丁口多了,负累也多,得想办法藏匿人口。
他提着四斤猪肉,买通了甲首。在造册时,甲首帮他报了一个假数字,只说是新增男丁两口,全家六口人,瞒报了一口。
这样在洪武二十四年黄册上,他家人口的四柱是:旧管四,开除零,新收二,实在六。这个数据被汇总到休宁县,一路上报国家。
又过了十年,到了永乐元年(1403年)。靖难之役虽然惨烈,但各地黄册该造还得造。这次王叙没钱贿赂甲首,家里孩子也已长大成丁,没法瞒过别人耳目,只好老老实实把所有人口都报上去了。
数字送到后湖进行驳查,某位监生负责徽州档案,他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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