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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1639-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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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高桂英的劲装脏的没法洗,只能换了件较为朴素的妃嫔裙装,那一袭青色碎花长裙掩映着火辣的身材,那白茸茸的狐裘领子衬托着脸颊,居然凭空美了几分。
李信的二弟蠢蠢欲动,本尊也笑道:“高夫人是在关心我?哈,巧了,我对高夫人也是一见倾心,你看,我们认识有一段日子了,总是高夫人高夫人的显得生份不是?你是个老娘们儿,我是个年轻公子,我就叫你桂英姐吧。”
高桂英暗暗磨着银牙,没好气道:“免了,当你的姐?我可承受不起,我们娘俩落你手上倒了八辈子穷霉,我警告你啊,可不许对我乱来,否则我拼着不顾兰芝的安危也要与你同归于尽。”
那羞恼之色,落李信眼里是最美的画面,他越看越是心痒难耐,不禁赞道:“桂英姐,你真美,我只恨晚生了十来年,否则定要抢在李自成之前娶了你,不,是在你那短命相公之前,哎~~“
说着,李信叹了口气,萧瑟道:”可惜天不从我,你嫁了两任丈夫,到我就是第三手了,不过我不嫌你,我是真的喜欢你,你的一颦一笑都勾着我的魂儿,果然是米脂出美人啊。
人都说,米脂的婆姨绥德的汉,清涧的石板瓦窑堡的炭,我李信久仰米脂婆姨艳名,今见着桂英姐,方知名不虚传,对了,大同婆姨有坐缸绝技,不知米脂婆姨有何绝招?”
“你……银贼,不要脸!”
高桂英枉活了三十年,何曾听过这等无耻的银词秽语,前面还说对自己一见倾心,可一转眼,各种污七糟八的话都冒出来作贱自己了,她气的浑身都在颤抖,脸庞也浮起了一抹不正常的潮红,羞恼的瞪了眼李信。
但是隐隐的,她的心里还有种说不出的悸动,因为李信当她面,亲口说出了我喜欢你这四字真言,她的第一任丈夫从来没说过,李自成更不可能说,哪怕她知道,李信只是贪图自己的身体才口花花,可她毕竟是个女人,女人哪有不喜欢甜言蜜语呢?
李信的魂儿也一阵飘忽,这女人,太合他口味了,年纪,性格,身材,相貌,无不适合,好象是上天安排好用来勾引他的,话说前世哪有这么带味儿的的美人儿?
“这他娘的朝庭官兵什么时候才能晃荡过来啊!”
二瓤突然发了句牢骚,李信对高桂英的绮念顿时被打断,很是不悦的回头看了眼,便问道:“人来齐了没?”
那名副总兵不认识李信,他以为首领是何虎,于是看了眼何虎,见何虎没吱声,才道:“差不多了。”
李信又道:“把城头守军也叫来。”
副总兵有些不高兴,何虎立时喝斥道:“叫你去你就去,磨蹭什么?误了王爷的大事你有几颗脑袋?”
还别说,何虎一脸凶相,模仿起王府的恶奴,神韵十足,副总兵心头火起,可是王府的豪奴不光欺侮百姓,欺侮起官兵来也是毫不手软,借着福王的名头,那些恶奴在洛阳横行霸道,无人敢于招惹,而明朝的武人本就地位低微,哪怕他身为副总兵,对上仅自称为守备(相当于千总)的何虎也没什么底气。
‘什么玩意儿!’
副总兵暗骂了声,便回头吩咐,几名军卒向外奔去,磨磨蹭蹭快一刻,才带来了几十名守军。
“各位!”
李信见人已到齐,便大声唤道:“奉王爷、王道台与你们家兵主爷之命,今将各位请来,现在请军中总旗以上都站往那边,王爷另有安排。”
一群人相互看了看,包括参将、游击、守备等各级军官纷纷出列站了过去,毕竟是福王与几位大人的差使,而福王之富,天下闻名,他们还以为能有什么特殊的对待呢。
“你也过去!”
李信看了眼副总兵。
副总兵很想端起架子,但终究没法硬气,嘟囔了两句,还是走了过去。
从总旗到副总兵,居然有五十来人,而连同城门守卒与最基层的小旗在内,也才五百之数,这兵血喝的有些狠了。
李信又猛一挥手,露出了狞狰面目。
哗啦啦!
革命军士兵一拥而上,团团包围着近六百名明军,会开弓的张弓搭箭,不管能否射的准,不会开弓的,则是挺起红缨枪,枪尖闪烁着耀眼的寒光。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一众明军将领失声疾呼。
李信冷声道:“我名李信,中华革命军总司令,明军的弟兄们,欢迎大家加入我们,推翻腐朽的朝庭,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不过在这之前,去把那些平时欺压你们,克扣你们粮饷的狗官杀了,这也是你们的投名状,凡不交投名状者,杀无赦!”
“放你娘的狗屁,弟兄们,别听他的!”
“他是要造反啊,去杀了反贼!”
将领们疾声厉呼,但是被千名革命军战士围着,无人敢于乱跑,只打算鼓躁军卒,制造混乱,自己或能夺路而逃。
李信接过一把鸟枪,黄海小心翼翼的点燃了火绳。
“砰!”一声枪响!
一名叫的最凶的参将胸口中弹,被轰出了个血洞!
顿时,场中安静了。
果然,不论什么时代,鸣枪的效果是最好的。
李信又打了眼色,数十名军卒捧着一把刀枪上前,咣当咣当的扔在了明军脚下。
李信厉声道:“我们中华革命军不扣饷,因功晋阶,还有女人分给你当婆娘,跟着我们有什么不好,这大明朝的天下摇摇欲坠,三五年内必亡,老子也不瞒大家,包括福王在内,王胤昌、王绍禹、知府、知县都被我们控制住了,福王的财富全部落入了我们手上,这就是起家的资本!
他李闯、张献忠纠集一群流寇都能打出一块地盘,我们中华革命军将来只会更加强大,快去,杀了那些欺压你们的狗官,人人要砍到,刀刀要见血,老子的耐心有限,要么做我的弟兄,要么是我的敌人,我倒数五个数,凡不动者,就地射杀!”
“五!”
五字才刚脱口,就有一名小旗大叫道:“兵主爷,俺们信你,你只要发饷,俺这条命就卖给你啦,弟兄们,去杀了那些喝兵血的贼子,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这是一条壮汉,捡起一把单刀,向那群将领冲杀而去。
有人带头,近五百人也纷纷拾起刀剑,冲过去砍杀!
第四十二章 全城戒严
明军虽然军纪差,士气涣散,但军事素养不低,远非李自成与张献忠拼凑出来的农民军可比,明军对上建虏,屡战屡败,但对上农民军,粮饷到位,就极少吃败仗。
历史上张献忠能入主四川,李自成能横扫中原,并不是这两支队伍有多强,一方面是左良玉养寇自重,把张献忠打成半残又放了一马,另一方面是士兵有怨气,不愿为朝庭卖命。
而建奴入关之后,短短年把,就把数十万边军整合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发挥出远超明朝水准的战斗力,这也是李信打上明军主意的重要原因。
只要把明军调教好,立刻能拉出去作战,比教导一支纯粹由农民组成的军队更加省心省力。
校场上,喊杀不断,鲜血飞溅,一名名将领虽然被砍的面目全非,可是明知必死,自然不会引颈屠戮,与普通士卒扭杀在一起,甚至还有个别身手不错的,居然抢到了刀剑,反杀了好几名士卒。
王绍禹被绑在车里,浑身瑟瑟发抖,从头到尾,他都听的清清楚楚,他终于明白李信夺兵权的手段了,就是强迫底层士卒把将领杀死,作为投名状上交,这简直是狠辣无比,得有多么的冷酷无情才能做出这种事啊,他自问自己做不到,也更加的为自己的命运担心。
高桂英看着那血肉横飞的场面,心里也不由浮现出了冷酷无情四个字,她曾经听红娘子说过交投名状的事情,当时没什么感觉,今日亲眼见到,心里很不适应。
李自成攻城掠地,杀明朝官员是满城满城的杀,却也不象李信这样,逼迫下层士卒交投名状,她转头看过去,想看清楚,李信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李信也在看着场中的屠杀,眼神毫无波动,既没有激动兴奋,也没有不忍自责,而是平静如水,毕竟前世死在他手上的人多到数不清,杀人真不算什么。
高桂英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眼神,平静的让人害怕,她拿自己与李信做对比,回忆着自己杀人时会有哪些情绪,一时竟忘了收回目光,就这样盯着李信的侧脸看。
李信有所感应,笑道:“桂英姐,可有风姿卓越,玉树临风之感,我与李自成相比怎样?”
“呵!”
高桂英又好气又好笑,不屑道:“自成是天生的英雄人物,仗义豪爽,受百姓爱戴,你却只会欺侮妇孺,和自成相比差远了,给他提鞋都不配!”
“哦?”
李信淡淡道:“这一个月来,我没拿你和兰芝怎样吧,若是换了其他人,你娘俩早在我的胯下承欢了,再说……拿自己的妻女与军中的老弱病残去引开追兵,给自己创造逃生的机会,这就是你所谓的英雄人物?难道你没想过你和兰芝万一落到朝庭手上会是怎样凄惨的下场?
桂英姐是过来人,忍一忍无非是凌迟,可兰芝还是黄花大闺女啊,你就忍心让她小小年纪受此凌辱?还是说……米脂婆姨都有一颗勇于为相公牺牲的伟大的心?”
“你……少来挑拨!”
高桂英的俏面现出了刹那的不自然,随即若无其事的冷哼一声,而她的心里,却难以平静。
是的,自己与兰芝生死未卜,李自成娶了妻,自己娘俩被李信掠走,他不闻不问,你既便投虎忌器,最起码派个人来谈谈条件吧,可是没有!
从理智上来说,高桂英或许理解李自成的苦衷,但她始终是一个女人,女人是感性的,在感情上,她难以原谅李自成的绝情。
李信肆无忌惮的观察着高桂英的神色,清楚适可而止的道理,不再多说,他现阶段只需要在高桂英的心里埋下一根钉子,反正来日方长,高桂英落他手上,别想跑掉,只要锄头挥的好,就没有挖不倒的墙角!
渐渐地,场中安静下来,五十来名军官倒在了血泊当中,普通士卒也死了三十来人,还剩下五百二十人不到,均是茫然的看着手里那滴着鲜血的刀枪。
他们不敢相信,前一刻还对自己呼来喝去,动辄打骂的军官们,这刻却死在了自己的屠刀之下。
李信不吱声,只是冷眼看着,旁人自然也不说话。
“啊~~”
突然有人开始狂叫起来。
“哈哈哈哈~~”
又有人歇斯底里的狂笑着。
甚至还有人跪在地上,抱头痛哭,众将均是投来征询的目光,李信摆了摆手,示意无碍。
其实这些人只是心理压力过大,吼个两嗓子,发泄下就没事了,果然,随着时间流逝,哭喊声渐渐地安静下来,李信啪啪拍了两下巴掌,笑道:“明军弟兄们,我们中华革命军欢迎你们,或许会有人埋怨我,但是我敢保证,你们将来都会感激我,因为我为大家指引着正确的方向。
好了,时间紧急,废话不多说,我先简略的讲一下我军的军纪……”
李信把军纪和待遇大概讲了讲,就指了些人手出来打散收编,那些明军已经无路可走,又亲手杀了上官,群龙无首,再也没法组织起来,只能跟着李信,一条道走到黑。
明军虽然军纪差,欠饷也很严重,但是装备齐全,营地里,共获得马匹近百,火绳枪百条,三眼铳三十支,红夷大炮两门,佛朗机炮三门,还有虎蹲炮五门,另有弹丸、火药与刀枪箭甲。
虎蹲炮类似于现代的迫击炮,自重五十斤,以大仰角发射散弹,射程在三十到四十步之间,弹道呈曲线,专用于杀伤建筑后方和壕沟里的敌人。
暂时李信没时间清点,留了数十人归类整理,然后带着全军匆匆赶往西门的营地,整个过程如出一辙,出示了腰牌与调令,轻松入营,再召集守军,突然翻脸,喝令斩杀上官。
却是让李信意想不到是,东门的守军居然出言帮腔,窜唆着西门守军去砍杀自家的军官,这或许就是传说中的拖人下水心理。
依然留了数十人整理军械,当李信离开西营的时候,手里已经有了超过两千人,又相继赶去南门和北门,到下午,明军全部收编完毕,四营合计斩杀自总旗至参将的各类军官近四百人,总兵力也达到了四千一百之数,最后又去王绍禹的标营大杀一通,将家丁全部杀死。
这倒不是李信杀红了眼,而是家丁属于王绍禹的私军,忠心耿耿,留着是麻烦,杀了反而是最省事的。
看着那落日的余辉,李信吩咐道:“传道台与兵主爷令,有李闯奸细窜入城中,意图与李闯里应外合破城,今夜全城大搜,命各衙官吏安守衙门,未得命令不许私自离开,店铺与行人分别于半个时辰之内关门归家,半个时辰后,街上再有行人,一律拘捕拷问!”
“得令!”
近百人齐齐施礼。
高桂英不由暗道一声好手段,假传命令,把老百姓弄回家,更加易于精准打击,肃清全城,哪怕她嘴上不承认,心里也不得不叹服李信的手段比李自成高明多了。
只是那李闯奸细四个字非常刺耳,她不禁狠狠瞪了李信一眼。
李信莞尔一笑,他不怕高桂英恨自己,恨到极致便是爱,他怕的是高桂英对自己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但从目前来看,一切都在向着预设的方面发展,也许不用多久,就可以骑上高桂英这匹野马了。
第四十三章 砂棒套枪管
洛阳四座城门相继闭合,一道城墙隔绝内外!
明末因商业发展,人口逐渐向城市集中,那逼仄的城池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又因承平日久,沿着城池发展出了一片片的居住区域,突然关上了城门,城外的居民都不清楚里面发生了什么。
而城内,一队队军卒敲打着铜锣穿街过巷,颁布戒严令,一间间店铺提前关门,行人也步履匆匆往家赶,各衙的官员不许回家,大街上除了难民,几乎空无一人。
李信又下了一系列命令,有收拢难民,命人把难民带往王府集中,有派军分往各衙,拘捕官吏衙役,有去府县库房,搜罗钱粮,有去攻杀驻洛阳的东厂番子与锦衣卫,还有人去抄福王位于洛阳的店铺产业,他自己则带着数百人闯入了军器局。
明朝的火器制造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中央属工部,以制造武器为主,地方上制造如硫磺、硝石等原料,在嘉靖之前,中央军器局占主导地位,据史料记载,隆庆年间,中央军器局尚有工匠近三千名,但到了嘉靖二年,工匠只剩下两百不到。
与之相对应的,地方军器局则快速发展起来,火器制造归入卫所,由朝庭严密监视。
革命军刚刚闯入军器局,十来个番子拥着个太监气急败的冲了来,那太监看都不看,就扯着尖鸭嗓子喝骂:“什么人吃了熊心豹子胆?敢闯咱家的军器局?来人,给咱家拿下,往死里打!”
出乎他的意料,平时耀武扬威的番子,此时如老鼠见了猫,畏畏缩缩不敢上前。
那太监这才抬眼一看,面色剧变,一群王府护卫,足有上百人,手持刀枪,面色不善。
“你们……你们,谁让你们来的?”
太监声音颤抖了。
李信猛一呼喝:“杀!”
一群军卒旋风般冲了过去,一阵砍瓜切菜,地面多了十余具尸体。
“走,不得伤害工匠!”
李信又一挥手。
事实上军器局的枪炮火药固然重要,但李信更看重的还是归于军器局的匠户,别看明朝枪械粗制滥造,可那是体制问题,匠户本身手艺不差,真正严格要求,按标准化计件生产,明朝匠户做的枪,不见得逊于同期欧洲。
整个军械局有五十余户匠户,祖祖辈辈制造火药,嘉靖后开始造枪造炮,洛阳乃至整个豫西明军的枪炮,几乎都出自于他们手上。
要知道,火药虽然在名义上有配方,一般人也能做,但是代代相传的经验,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事故发生,毕竟事故这种事情很难说,现代那么精细化的工序,还常常有鞭炮工厂爆炸,更别提古代了,而且火药是手工制做,手感也非常重要。
李信相信,他的科学火药配方到了老匠户手上,定然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因此他对匠户客客气气,不厌其繁的申明革命军宗旨,详述洛阳的情况,并给出高于明军标营三倍待遇,匠户自然愿意跟他走。
实际上匠户也不傻,见这架式,就知道是先礼后兵,不跟着不行。
整个军器局里,枪炮火药不多,几乎都被王绍禹拿走了,主要还是原料,这让李信更加欣喜,毕竟火药没法还原,但是有原料,可以按照新的配方做火药。
李信向一名被任命为军器连连长的老匠人问道:“王师傅,火药是怎么配比的?”
王师傅五十出头的年纪,一脸皱纹,双手因长期做火药,又黑又黄,他没有名字,由于是头一胎,爹妈叫他王大,别人也是这么称呼。
这时沉吟道:“回总司令,火药配方《武备志》上有记载,炮用药硝七成一,硫一成四,炭一成五,枪用药硝七成六,硫一成,炭一成四,几十年啦,咱们一直都用这方子。”
李信道:“我重新给你个配方,枪用药硝七成五,硫一成,炭一成五,炮用药硝七成八,硫八分,炭一成四,明天我们就离开洛阳,在路上你抽空按我的配方把火药做出来,两相对比一下,再用我教的方法,做成颗粒药,成了,我记你一功。”
老王有些不以为然,但还是恭恭敬敬道:“总司令放心便是,俺会照着吩咐去做。”
李信读懂了老王的眼神,如这类老匠人,生来唯唯诺诺,但是在自己引以为傲的领域上,对别人的意见是为不以为然的。
暂时李信不多说,事实会证明他的火药配方更加合理,只是问道:“目前做枪管,是以四棱钢锥从两张卷起的熟铁皮中钻过去,打滑内壁,这种方法过于笨拙,又耗日长久,我有个构想,王师傅你看行不行……我画给你看。”
李信的办法是做一根砂棒,把枪管套上砂棒,再用把手转动砂棒,把枪管内部磨平,而砂棒和砂轮是一样的,先用石英砂、煤焦和木屑经高温冶炼,制出金钢砂作为磨料,再以烧制陶瓷的方法,把磨料加入陶土,经压坯、干燥和焙烧,即可烤制出砂棒。
老王看着李信画出的图纸,渐渐地现出了凝重之色。
“怎么?”
李信笑着问道。
老王突然抱拳施礼:“总司令果然是做大事的人,这砂棒制做起来并不复杂,原料也很好找,可这么多年下来,匠人都习惯了拿钢锥硬刮,怎么就没人想到如此简便之法呢,老汉敢断言,一旦砂棒做出来,枪管制做将比以往快上百十倍都不止,也会更加平滑。”
李信听出了老王是真心恭维,也有些讨好的意思,不由呵呵一笑:“成与不成,还得做出来再说,路上是没法了,不过我会尽量搜集原料,到了高邮,立刻开工。”
“得令!”
老王带着手下的工匠郑重施礼。
李信却是暗暗叹了口气,他想要的,不是平滑的枪管,而是带有膛线的枪管啊,可是在铁皮上刻膛线根本不可行,因为铁皮本就毛糙,刻上了膛线会更毛糙,如果不打磨的话,子弹极有可能堵在枪管里引发炸膛,而打磨过,膛线也会被磨平,刻画毫无意义。
要想在枪管里刻画膛线,需要用到一种组合刀具,异常精密,设计制做都非常困难,暂时米尼枪是没法想,能用上燧发枪就很不错了。
第四十四章 留吏杀官
在和老王与工匠们约定好,明日一早派兵来接之后,李信就带人离开了,当回到福王府时,黑压压一片,聚集了近万难民,已经被甄别开来,其中丁壮有两千多,妇孺也差不多,其余都是老弱。
按照最经济的做法,是征丁壮入伍,可是面对着那么多妇孺老弱的殷切面容,他终究没法硬下心肠,毕竟这些人与他同属于华夏民族,也是他的先人,他的无情冷酷是针对敌人,如果只把丁壮带走,老弱妇孺留下,恐怕不待冬季过完,就会活活冻饿而死。
虽然目前他还很弱小,但至少有了一定的能力。
李信回头向红娘子问道:“我们的粮食够不够吃?”
红娘子掰着那秀气的手指计算起来:“从福王府抄到了四万石粮食,福王在洛阳的产业和府县两级库房得到了六千石粮食,每人每日食用一升的话,我们大概有一万五千人,即使算上牲口,食用百来天也不成问题,从洛阳到高邮肯定是够吃的。
更何况从王府抄了四十多万两银子,福王的产业也得了近十万两,两级县衙约千两,而从王胤昌和王绍禹的住所,居然各抄出三万两,这样算下来,我们的银子超过六十万两,实在不行还可以在沿途的城镇买粮嘛。”
红娘子是穷苦人出身,自小出来卖艺,历尽了人间苦楚,她生怕李信不同意,美眸一眨不眨的盯着李信,还带着些紧张。
李信握上了红娘子的手,微微一笑:“放心吧,老百姓苦,我感同身受,我李信不是那种没心没肺的人。”
“嗯!”
红娘子欢喜的猛一点头。
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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