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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吕布一统三国(欢乐)-第3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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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蔗生长期主要受气温和品种影响,在台…湾大约十四到十八个月,不过宿根的可以缩短,只需要十二个月。但是生长期不足的甘蔗,不只产量低,而且糖度也较低。秋植甘蔗以八、九月,春植甘蔗以二、三月为种植适期,因为制糖开工期从十一月到隔年的四月,所以秋植蔗都有足够生长期,而春植蔗需要延后采收来配合。
张禾做为台…湾岛屯田司蔗糖处的主管,他在具体的劳作中总结出一套轮作制度,可做到不浪费田地资源也不影响甘蔗生长。
首先,因幼蔗生长缓慢,土地没有充分利用未免可惜,这时张禾授意蔗农们间作一期其它的短期作物,和蔗苗一起生长,赶在蔗苖长大之前收获完毕,以增加土地收益。但有个条件需要遵守,就是间作的作物不能对蔗作有太多不良的影响。适宜的作物有落花生、豆类、大蒜等,从中南美洲一带取回了玉米、番薯、马铃薯后便种植这些作物。
其次,在蔗苗长大以后,开始应用完整的轮作制度。通常是甘蔗一期新植,接着二期或三期宿根,再一期或二期水稻,然后又回到新植。而在末期水稻未收获前,把新植甘蔗种植在水稻株间糊状泥土中,称为糊仔甘蔗。它的优点是既不影响水稻生长,又可使后作甘蔗提早种植,还可节省整地筑畦等作业费用。和第一期水稻间作的,称为第一期糊仔甘蔗,也叫做春植糊仔甘蔗。和第二期水稻间作的,称为第二期糊仔甘蔗,也叫做秋植糊仔甘蔗。
因为甘蔗的生长周期,决定了一年之内,糖场只能开工两三个多月,现阶段民营资本恐怕也空耗不起。另外因为糖业的利润丰厚,吕布想到日益增高的军费开支,也放弃了与民分利的打算,决定由台…湾官府开设糖场,所有的利润都由东海舰队和台湾地方警备军独占。
在台…湾开设几个大型的糖场,设置煮糖器具,因煮糖时正值农闲时节便临时征用耕牛,用牲畜之力来拉磨,而工人的来源则是台…湾的地方警备军和东海舰队的辅兵,因为只需要开工两三个月,不影响军事行动。
蔗民们将甘蔗收割后,清除不需要的蔗叶、泥土、根须等,接着捆绑到牛车上,然后再运送到制糖工场。运送到工场以后,再细细清洗完毕,然后送进“石车”里压榨。
石车是由两个花岗石制成的圆柱形石磨制成,以牛拉石磨,甘蔗从两个圆柱石磨中夹碾而过取得蔗汁,并产生蔗渣。两个石磨组成的石车,需要十二三头牛来拉磨,后来则采用牛拉和水车推动的联合方式,使得可以多番压榨,使得蔗髓当中的糖汁能基本都榨取出来。
然后再将蔗汁加热,随后加入石灰净化,让杂质沉淀,取得较清澈的甘蔗汁,然后将清汁煮至羹状,沾之会黏手时,一边冷却一边以木棒搅拌,使糖浆能均匀结晶成颗粒状,即俗称黑砂糖或红糖的赤糖。烹煮时会有杂质浮沫产生,以木瓢捞出,冷却沉淀后可作为养猪饲料,或拿来酿酒。、
一般来说,双磨石车制造黑糖,若全凭牛力与人力(用牛十二头,煮糖工二十人),每日大概可以处理一万斤的甘蔗,并于当日内煮成黑糖。
这种黑砂糖和红糖虽然各有妙用,奈何价值甚低,市面上偶见的红糖只卖出了二百多钱的价格,如果白糖上市,摆出十贯的价格怕也会有人购买。
不过,这公元三世纪的生产力不足以支持吕布用现代化学工艺从赤糖里面提炼出白糖,只能用土法,这个就要靠张禾等制糖工人的反复摸索,直至找到适合这个时代的加工方法。
先是取出赤糖中颗粒大而完整、比较不干净的颗粒,装入漏斗状的陶缸中,淋上一遍又一遍的黄泥水,使黑渣顺孔流出,上层的糖自然变白,愈上层愈洁白,就是白糖。利用这种方式可以取出上层的白砂糖,中层的黄砂糖,下层的褐砂糖(这种褐砂糖比未经精练的黑砂糖好不到那去,但多少颜色浅一点,可以卖的贵些)。
至于流出的黑色残渣则称为糖蜜,可用来酿造酒。酿出的酒之过滤后,兑上以米酿造而成的米酒,即可饮用或作为料理用酒。兑米酒比例大概是米酒六,糖蜜酒四。
而蔗汁加石灰沉淀后的泥浆称为“滤泥”,是极佳的肥料。蔗渣是甘蔗压榨过程中所残余的废弃物,糖场可以回收晒干后当柴火煮糖,甘蔗枝叶与蔗皮也是主要燃料来源。基本上,制糖燃料无须外求。事实上,往往因为蔗渣太多,可以将多余蔗渣当堆肥使用,后来发现蔗渣其实是可以拿来制造纸浆的,便拿去做了纸浆。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设想的很好,但就在制糖业刚开始发展的阶段,在甘蔗园的经营上就出现了问题。顾雍向吕布飞鸽传书汇报称:“这些蔗园我原定的是全部属于官军所有,蔗民只领取薪水,却发现种植甘蔗的百姓们远远不如那些屯田劳作的百姓勤劳。张禾献策改蔗园为私有,即可激发百姓干劲,不知主公意下如何?”(未完待续。。)
第859章 土地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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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接到这份信,不禁想起了其他作物尤其是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的屯田事宜,深感顾雍遇到的问题也普遍存在于其他地方的屯田,包括民屯、军屯,那些屯民和屯兵都没有自耕农勤劳,甚至还不如佃户。
吕布就这个问题征求军需部都督韩浩、大司农石韬、农牧部尚书张昭三人的意见。
张昭直言不讳地说:“一切皆因土地属于公有,并不属于他们。他们自思自己辛勤耕作种植,半数入官也就罢了,没准等自己将荒地和贫地开垦成良田,官军就会前来宣布这良田属于官军所有,将他们的良田夺去。”
吕布闻听此言,有些怒气道:“我从没有过这样的打算,为什么这些人会这么认为?”
一旁的石韬解惑道:“在皇上一统华夏之前,其他地方的军阀也做民屯之事,可一旦屯民将荒地和贫瘠之地开垦成了良田,军阀就会借田地本来属于官府的名义收回,借机霸占屯民的良田,然后分给贪官污吏做田租,有着捍卫官僚利益的地方军阀的邪恶榜样,屯民们不敢对朝廷抱有太大幻想,想到这田地反正不是自己的,又因为这甘蔗田没有那个黄金赏赐的激励机制,种好种坏一个样,就消极懒惰起来。
韩浩也讲到军屯的情况:“参与军屯的士兵们的想法是,自己是个军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调走,辛苦开垦出来的良田就尽属他人,干嘛为他人做嫁衣,所以他们也懒了下来。”
听了石韬和韩浩的话。吕布有些不太相信,便找来了几个屯民和屯兵,让他们坦白地讲自己屯田的感受,因吕布的朝廷一直有“言者无罪、精辟有赏”的言论自由奖励制度,再加上吕布的坦诚相见,他们都一五一十地将真实感受都讲了出来。跟石韬和韩浩所说相仿。
吕布禁不住想起了后世的国企和私企的差别,国企人浮于事、关系至上、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很严重,工人上班时间都是在打牌赌博、睡觉,完全谈不上效率,高层多在贪腐,如果不是国家政策扶持,都会破产。
吕布痛心疾首地发现,凡是那些国家所有的,本应该让全体国民或某些国家集体全体员工获得利益的。通常都是被贡献最少的小部分人给占有了,大部分国民只分得一些残羹,像土地资源,完全被某些地方官僚和开发商占有,国民不得其利反受其害。
德国哲学大师康德曾指出:“财产所有权是个人自由不受强权限制的权利,是使人权受到保护的制宪第一要义。”土地是上天赋予每个合法公民的基本财权,知道土地国有化后只会养肥了贪官污吏、搜刮了民脂民膏、把所有民众都变成新一代奴隶的真相后,吕布坚决推行土地私有化。
鉴于后世种种教训和现实的种种情况。吕布征求所有民众的意见,制定出一部田地法令。法令的根本点就是田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私人所有。
当除去那些邪恶的世家大族、贪腐官吏后,他们的土地分给了原来的佃户和其他流民、移民,还有这些民众自行开垦的荒地,产权、使用权全部归他们所有。
一般民众,开国第一年免赋,从第二年开始只用上交两成粮食。正规军军属只用交纳一成粮食。
屯民除了交还种子和耕作工具的租费之外,第一年上交四成,第二年上交三成,第三年上交两成,以后跟其他民众一样上交赋税。
如果民众自行开辟荒地。则荒地属于民众所有,收成从第一年开始就只用上交两成,这是鼓励民众开荒。
收两成粮食后,不用缴纳其他的赋税,灾荒年份还给予一定的赋税免除,中华帝国的田赋并不重,因为没有其他的苛捐杂税。
当官军开辟了新领地,移民过去屯田也属于民屯,分给该移民的田地也归移民所有,因移民是离乡背井而来,为了刺激移民的热情,前三年免赋,后来只用上交两成。
像甘蔗园这种经济作物的屯田,土地也归屯民所有,只用上交三成,其余的都按照市价卖给官军设立的糖场,官军设立多个制糖场,都是自负盈亏,甘蔗园的种植农民们可选择去价格最高的糖场卖甘蔗,严禁糖场统一压价坑害蔗农。
有人问道:“如果有取巧耍滑之徒交租时只交差田收成或隐瞒部分收成,该如何是好?”
吕布道:“农民须将所有收获按照物种分类堆放,每种作物不分好坏都混杂在一起,然后按照分成收租。如果有农民在交租时隐瞒收成或弄虚作假,当即罚没全家所有田地,并且全部押去做十年劳改,有人举报隐瞒者可获得那奸猾农民的一半家产,如果有地方官僚在收租时陷害百姓剥去公职、罚没家产、十年劳改。”
有人又问道:“如果有地主向农民购买田地,借此兼并土地,那该如何是好?”
这是吕布竭力杜绝的事情,便斩钉截铁道:“普通民众如不愿意继续种地,屯民如不愿继续屯田,只能将田地平价卖给地方官府、屯田部门,不能直接转售给私人,如果有贩售私人者,买卖双方都将抄没家产。”
地方郡县兵属于地方民兵,他们本身就是民屯,只不过屯田之地更靠近要防守的州县镇的城池,他们享受民屯一样的收成标准。不过同时对他们的亲属有优惠,凡是入选地方郡县兵的军人家庭本身就是民屯出身或自耕农,他们可以少交半成。之所以这样考虑,一是为了鼓励民兵入选地方精锐武装,一则是因为每家每口十亩地,一家如果有六口人,包括壮年妇女也只有两或三名劳力,如果征召一名士兵前去防御地方。则这名壮年劳力只能耕耘军屯的十亩地或训练,家中就少了一名主要劳力,如不降低田租,军属负担就会加重。
主力军屯的田地,都是不与民争利的荒地或新开辟领土上的田地,大部分军屯只不过三年或者更短的时间。为了激发他们的积极性,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士兵所有,到时候他们可以转给移民来此的亲属或平价卖给地方官府。如果有士兵不愿意随军迁移想退伍便将他转为民屯,由原来军屯的四成交租转为公二私八。
吕布了解国人的心理,大家都觉得白白送来的便宜里面总会陷阱,老百姓们反而会敬而远之,只有那种有偿而又不过分的好事才能引动大家的兴趣。为了让民众感到心理更踏实,在宣布土地私有的同时,吕布并没有无偿地提供田地。在将田地提供给民众、屯民和屯兵时,会收取低档价格的地价,由于大部分屯民和屯兵都一贫如洗,不过他们可以分期付款,另外还附加了低微的利息。
他们可以凭个人信用从中央银行申请到低息贷款,这个贷款额度很小,正好够付首期,随后屯民和屯兵可以选择是一年、五年、十年还完买地的费用。利息的算法等同于后世的供房利息。吕布统治之下的粮价较高,屯民和屯兵都可以通过卖自己的一部分粮食换钱来偿还分期付款。
为了防止滥开荒破坏环境。官军政府对开荒的土地也征收半价的地价,农户在开荒之前要找村社或镇上的官员申请,凡是影响到战略或环境的都不得开垦。
为了严厉打击土地兼并,吕布规定,所有人都不准直接贩卖田地给私人,只能卖田地给地方官府。然后再由地方官府卖给真正缺地的自耕农或屯民。
官府卖地时应该公示,由地方议政院监督,但不采用拍卖的方式,只让众人审核买地农户是否真的缺地。
农户再去买地时如若缺钱,可以到中央银行。以已有的田地作抵押,申请低息贷款,购买适当亩数的田地,以每户人家里每口十亩地为上限,超过这个亩数要加收半成田租。
除了剿灭一部分反动世家大族外,吕布基本上没有动过地主阶层,特别是那些耕读传家书香门第的中小地主家,这是吕布统一战线要团结的阶层。
对这些地主家庭,官府征收的田租是一成。看似很低的田租,实际上地主们不敢向他们的佃户征收太高的田租,顶多三成田租,不然佃农宁肯离乡背井去北大荒、高丽半岛、台湾岛等新开辟的领地。
因为吕布宣布的废奴令,此时的佃户并不像其他朝代时简直是地主的奴隶,中华帝国的佃户、仆人都是自由身,都是雇佣关系,随时可以终止租用合同,地主不得阻拦。
地主不敢收取四成以上的田租,有时候连三成都不敢收取,因为很多佃户宁肯开荒或者离乡背井去外面的海岛去得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田地,那样一来地主的地很多都被迫撂荒,而地方官府看地主田地撂荒,因为你浪费土地资源,还特别征收撂荒税,你原来要交的一成田租一个不落还要交出来,逼得所有地主都只得降租到三成,大部分地主在现有田租制度下觉得种田根本无利可图,也都断了兼并之心。
吕布也不想过于逼迫地主,特别制定了几条有利于地主阶层的政策,首先一点,凡是子女亲属为官军服务并担任营级以上军职或县级以上地方官职的地主家庭田租免去半成,如果是或州府级别以上则田租税减去一成,此举意在鼓励那些耕读传家的地主家庭为官军效劳,但他不会搬出朱元璋愚蠢的士绅免粮税,只是减少,而且不准兼并;对地主家庭开发部分矿产开采(不包括贵重金属和铁、盐、石油和煤炭)、大部分商品的批发权、海上贸易的配额,当然这些都要通过拍卖,价高者得;每隔一年召开一次科举考试,招纳所有贤才纳入地方和军队的管理体系里,虽然考题的范围都要吕布敲定,四书五经儒家知识只占一小部分,更多的是考专业知识,但地主家庭出身的中青年还是比自耕农、佃户家庭出身的要有优势些。
吕布认为,有知识的只要你给他官做,没知识的只要你给他地种,基本上他们就能逆来顺受,天下太平。
土地私有制,是吕布决心宁可藏富于民,也绝不能沦落到朱明朝廷之类的下场,让那些本该属于全体国民的利益净被那些禽兽级的皇室宗亲、大官僚、大地主和大商人给瓜分了,朝廷会连根毛的税都收不上来。(未完待续。。)
第860章 卑弥呼二十一条
这些年从倭国进来了大量银子,白银存量增大,金银铜这三种交易金属的比值趋于一定,一斤金子可换十斤银子,换一万株铜钱,以前银子的计量单位通常是斤,到后来两、钱作为银子的计量单位开始普及,越来越多人更愿意携带银子出来交易,吕布鉴于此,开始推行金、银、铜三种货币并行的金融制度,开始铸造金币、银币、铜币来代替之前的货币,当然铜币还是沿用之前的五铢钱。
因为金融改制,吕布想起了在大军未到之前,如何对付倭国和罗马帝国,金融战,用中华帝国盛产的丝绸、茶叶、陶瓷等奢侈品购买倭国、罗马帝国的粮食,导致他们的粮价上涨,让他们的货币相对于粮食贬值,同时再用黄铜等替代品来铸造他们国家的高额货币,通过一系列金融手段,搅乱他们的税收。
吕布派通晓金融的财政部侍郎刘巴来主持这个金融战。
吕布对倭国、罗马帝国进行金融战,是从历史上诸葛亮那里学到的。
诸葛亮六出祁山,打的就是一场金融战役,其手段之高明,贯彻之彻底,堪称盖世无双。由于其特有的以弱击强的复杂环境和外柔内刚的中国文化特有的隐晦,这场金融战役至今不被人知晓,以至于很多人作出了诸葛亮六出祁山“不明智”判断。
蜀汉丞相诸葛亮就是在蜀汉国力相对于其他两国弱小许多的大背景下,用数量少、却经验丰富的小股部队进行骚扰性游击战术,导致对手心理陷入被攻击的“ 应激状态”,然后利用曹魏统兵大将眷恋“战时权益”的心理,夸大出兵的规模,巧妙地诱使曹魏军事将领出于个人利益得失的考虑配合蜀**事行动。甚至双方心照不宣的上演着诸葛丞相的“攻防剧本”。他实际在“操纵”、“诱惑”和“迫使”曹魏统治阶层增加税负,用于事实并不存在的“边境大战”。曹魏军事集团的骑兵颇有汉朝遗风,非常强悍,不要说魏延所谓的“奇兵”出子午谷仅具有战术奇袭的价值,即便曹魏直接不打“边境山地防御战”,让诸葛亮的几万后勤转运极其艰难的山地步兵主力来到这没有可借助防御地势的开阔地。就会发生一场有后勤依托的曹魏骑兵对无后勤依托的蜀汉山地步兵的战斗。
几个“边境”山地小镇的反复争夺,对曹魏并无太大的实际意义,根本不值得十几万,几十万主力顶在那里形成“不对等军事对峙”,这还是一场放弃曹魏强大骑兵特长,主力大部队对垒强悍山地游击小分队的“奇怪战争”,所谓的“空城计”得以实施的原因也在于此—这就是金融战役学中的高端主导。
因九品中正制而变得越加**透顶的曹魏官吏必然会借机大肆贪墨,由此加重了整个曹魏统治地区社会经济、金融的崩溃压力。诸葛丞相利用“自由商人”,用蜀汉的绸缎去购买并不需要的粮食。导致曹魏广大地区粮价上涨,金银货币相对于粮食贬值,同时向曹魏地区大量倾销廉价“私盐”、“私茶”,扰乱曹魏政权的税收……这一系列的金融战手段,已经导致了整个曹魏统治范围内形成了大规模农民起义的气候,如果蜀汉诸葛亮晚去世二十年,他这种以弱击强的金融战并行的策略也许真能推翻曹魏,恢复汉制……
其中有个阴毒的策略就是拿黄铜跟倭国、罗马帝国交换粮食、马匹等战略物资。黄铜是由铜和锌组成的合金。它的颜色金黄,也有金属光泽。看起来像黄金一样,在铝没出现以前,在装饰用途上,常用黄铜来代替黄金,一些宫殿、庙宇里的匾牌上的金字就是用黄铜片制成的。从西汉开始,皇帝都下诏。不准用“伪黄金”来行骗,却不可能下令禁止生产黄铜。这是刘巴秘密下令的,将黄铜裹在黄金里面,跟那些压根不知道这种伎俩的倭国人、罗马帝国的人交易。
吕布一边派刘巴利用贸易进行金融战,削弱倭国的实力。一边派周瑜、甘宁率东海舰队、渤海舰队到达倭国,帮助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对付她的敌对国家。
卑弥呼派出她弟弟将周瑜、甘宁的舰队迎接到邪马台国,一南一北建立了两大军事基地。
军事基地建好以后,舰队入了港,军队登上陆地,就再也不用担心那个诡异的神风的袭击。
此后数年里,周瑜、甘宁的舰队一边帮助邪马台国清除其他的倭国部落,另一边在秘密地从中原调动人马和愿意移民倭国的民众。
邪马台国在倭国语言里的音译就是大和,不过吕布不想称呼它为大和,还是称呼它为邪马台国。
邪马台国并不是一个真正的王国,而是三十多个倭人部落形成的松散联盟,早期的邪马台国以男子为王,由于公元2世纪末发生内乱,乃共立女子为王,名为卑弥呼,以邪马台之地为都。卑弥呼女王对其他诸国有相对统治权,卑弥呼曾在伊都国家设立一大率之官以检察诸国,并在大倭的监理之下向他国收租赋。
因为卑弥呼擅长用鬼神之事迷惑百姓,所以她以巫女的身份成为联盟的首领,卑弥呼自己躲藏在深宫里,用她弟弟半藏在前面主持政务,她做女王后,从来没有一个外人能够见到她的面,只有一千名仕女和一个送伙食的阉人能够出入宫闱。
邪马台国官吏从中央到地方分七级,中央一级官员由大倭、大率、大夫组成,大倭管理市场;大率是巡视地方的监察官,大夫是刺史。邪马台国政府收入由下户交上的粮食组成,经济以水田农业与手工业组成。
此时倭国各处已经进行了水稻栽种,并开始使用铁器,居民种植禾稻、苎麻,养蚕栽桑,缉麻线。制丝锦、缣绢。武器用木弓铁镞。在交换上已经是“国国有市”。社会已有大人、下户与奴婢、生口之别。大人皆四、五个妻子,是上层统治者,下户则有二、三个妻子。两者间的地位与尊卑差别明显,但下户并不是奴隶,而奴婢和生口则具有奴隶性质。
历史上,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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