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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国(跳舞)-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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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端详了这个家伙两眼,对方眼看夏亚松手,心中舒了口气,就看见夏亚望着这个家伙,皱眉道:“嗯……将军的侄子,那是要给点面子的。”
  这军官顿时心中一喜:“那……是不是可以放我不砍了?”
  夏亚摇头,一本正经道:“这样吧……嗯,原本是齐着手肘砍,既然是将军的侄子,给将军面子,就齐着手腕砍吧!”
  旁边众人:“……”
  那军官顿时面如土色,还不曾叫出来,夏亚手起叉落!
  一声惨叫,一只手在鲜血之中落地……
  ※※※
  鲁尔骂了一声,他哪里想到这个土鳖如此狠厉,说砍就真砍,毫不手软!本来他指望夏亚教训这些家伙一顿,让他们挨顿揍也就罢了,一直在后面不曾阻止,等看见夏亚手起刀落,断手落地,他再想喊,却哪里来得及?
  那个军官惨叫的声音犹如杀猪一般,痛得满地打滚,旁边那些士兵也都唬的面无人色。
  夏亚将火叉一抹,插回腰间,骂道:“还不都赶紧给老子滚蛋,留在这里也想砍一只手么!”
  几个机灵的赶紧就跳了起来,将那个军官抱起,架着飞奔出大门,还有一个捡起了地上的断手,只是出门的时候明显仓惶,撞倒了两张桌子,还跌了一跤。剩下的士兵还仓惶流窜而出,不等这些人跑出去,夏亚忽然鼓起中气大声喊了一句。
  “老子是第六兵团鲁尔将军手下!有胆子尽管来报仇!!”
  这话一出,差点没把鲁尔气得眼珠子都掉出来!!
  胖子气得欲吐血,大骂了一句冲到夏亚面前,吼道:“你这个混蛋小子,想害死老子么?!”
  夏亚一脸坦然,却反而怪异的瞧着鲁尔:“方才我动手的时候你就站在一旁看着,也不阻拦,我揍这些小子的时候,你这个家伙就差没拍手叫好了,我心中以为这也是你的意思……”
  胖子如果不是出来没带刀,只怕真的有当场将这土鳖劈死的心都有了!!
  (哼,老子打人,你站在一旁看好戏可不行!)
  不理会胖子吃憋的表情,夏亚转身就过去把独眼扶了起来,然后和那些刚才助战的酒客们一一打了招呼,酒馆里被砸得满地狼藉,大家也都喝不成了,纷纷告辞离去。
  土鳖倒是心中存了几分旁的念头,搀扶独眼时候嘘寒问暖,比平日里额外热情了三分,只是说话的时候,那眼睛却实在忍不住不时的朝着躲在门后那仓惶的姑娘乱瞟——幸好独眼只有一只眼睛,也没有注意到夏亚的神色不对,倒是十足感激的模样,口中骂骂咧咧:“这些拜占庭的混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野火镇里滚出去,奶奶的!老子现在是年纪大了,若是还在二十年前老子还在海上的时候,就拔刀子拼他奶奶的!”
  夏亚随口应付了几句,却心中盘算怎么把话题引到那个女孩的身上。终于,那个女孩主动跑了出来,脸上依然带着仓惶,拿出药酒来给独眼处理身上的淤伤,只是却仿佛对夏亚很是畏惧,不敢看他一眼。土鳖心中痒痒的,却只能搓着大手,不知道怎么搭话。
  可就在这个时候……
  一个身高只到土鳖膝盖的小不点孩子从门里跑了出来,小孩子许是才学会走路,蹒跚跑出,一头扑进了那位农家女孩的怀里,脸上挂着惊吓出来的泪水。
  夏亚一看这场面,顿时心中觉出几分不妙来……
  果然!
  那娃儿嘴巴一扁,就抱着索非亚大婶的侄女,大声哭了出来:“妈妈……”
  在这一瞬间,土鳖的心碎了……
  ※※※
  夏亚自己都忘记了是如何浑浑噩噩的被胖子等人拉出了酒馆,离开之前,独眼对自己说了那些感谢的话,土鳖是一个字都不曾听进去,只是心中欲哭无泪。
  (处男!处男啊……)
  将土鳖拖出酒馆,饱经事故的胖子鲁尔,哪里还看不出夏亚的那点子小心思?胖子原本被夏亚栽了一个黑锅,正恼火,眼看夏亚如此失魂落魄的模样,顿时心中就暗爽起来。
  这小混蛋,你也有倒霉的时候!哼……只是,这小子难道眼睛有问题么?那种农家小妞,又有什么好牵挂的?
  忍不住用幸灾乐祸的心态问了问夏亚,夏亚心乱之下,将原本的心思如实说了,只把个胖子笑得险些就当场从马上滚下去。
  土鳖大怒:“鲁尔!你敢耻笑我吗!就算你是将军,也不可以如此践踏我的尊严!”
  鲁尔忍着笑,脸上肌肉抽搐,古里古怪的压低声音:“你这小子,简直是老子生平未曾见过的极品土鳖了!好吧!老子对你做一个誓!不就是女人么!跟老子回到帝都,像刚才那样的姑娘,这种相貌的,你要多少,老子给你找多少来!”
  夏亚顿时眼睛一亮,说到底他对那个什么索非亚大婶的侄女哪里有什么爱意,不过是少男心态之中的一种糊涂心思罢了。一定鲁尔如此大包大揽,心中顿时就有些指望,可随即又担心起来:“你说的?可……可……可这么漂亮的女人,可不容易找吧……”
  鲁尔如果不是骑术了得,只怕就真的滚下去了,用力咬了咬牙齿,怒道:“废话少说,老子答应你的事情,自然能做到!不过……你刚才居然敢栽老子,这却怎么算!”
  夏亚嘿嘿一笑:“有难同当,你我也算是一起在战场血战过的交情了,虽然你是将军我是小兵,不过我看你这人倒是蛮有点意思,愿意交你这么个朋友……”
  胖子瞪圆眼睛……
  妈的,见过无耻的,却没见过这小子这么无耻的!明明自己是将军,他是小兵,这口吻,却仿佛自己高攀了他一样!?
  不过……胖子心中叹了口气,如果阿德里克那个家伙说的是真的,这个小子的隐藏身份,自己和他交朋友……算起来,倒的确是自己高攀了他才对呢……
  胖子摇头,大声道:“老子不和你计较这些!你砍了手那个小子是第七兵团的,现在野火镇的城防被第七兵团接管,你砍了那个小子的手,万一人家找你报仇,真的不顾一起的乱来,也有些麻烦,我们还是立刻出城吧!”
  夏亚也是一个狡滑的家伙,一听有理,立刻点头答应了,随即几人回到住地将鲁尔的亲卫队带上,马不停蹄出城,一路往南而去。
  土鳖的拜占庭帝国之行,正式展开。
  而他的前方,则是他生平从未踏足的一片新的土地:拜占庭帝国。
  这也是土鳖第一次离开野火原,至于他前方的路到底如何,还未可知。
  彪悍的人生,土鳖,才刚上路……


  第111章 独裁的宿命

  那硕大而厚重的宫殿大门,合上的时候,就仿佛已经将外界所有的生气都阻挡在了外面。
  天花板足足有六米的高度,圆拱形状的天花板上镶嵌着凹凸不平的各种花纹,古朴而充满了凝重的感觉,墙壁上各个时代最著名的艺术大师们留下的壁画和浮雕,和那圆拱形的天花板融为一体,浑然一色。
  四周飘动着黑色的帷幕,和原本墙壁上镶嵌着的黑色大理石不分彼此。为着宫殿的凝重之余又增添了几分黑色的神秘。
  二十盏硕大的灯座,底盘全部都是赤金打造,上面的每一根红色的蜡烛都有孩童手臂粗细,仿佛在凝重的气氛之中,烛火的火苗都已经僵住,偶尔轻微的跳动,随即就凝固住了,只有硕大的烛泪缓缓流淌而下,凝聚成一块一块鲜艳的绯色。
  侍者们身穿宫廷里特有的灰色亚麻长袍,小心翼翼地站在角落里,将自己的脸庞隐藏在黑暗之中,仿佛幽灵一样——除非那位至尊发出呼唤,否则的话,他们将不允许发出任何动静。
  那宫殿里最醒目的位置,摆放着一张圆形的座位,周围高大的白色玉柱的衬托之下,加上黄金的包角,一层一层宝石猫眼玛瑙的包裹,华丽得犹如天神的神台……而事实上,此刻旁人望向这个座位的眼神,也就仿佛如面对神龛一般。
  只因为,现在坐在这个位置上的那位至尊,他的尊贵,至少在这个世界上,和神灵也没有多大差别了。
  那神台旁,两枚金色的烛火已经燃烧过半,柔和的烛光洒落在神台上那个人的脸上,照耀得那个人的脸庞也犹如金纸一样的色泽。
  纯金的金线和淡淡绿色的丝编织成的袍子,柔软而华贵,上面绣着盛开的鸢尾,每一片花瓣精致而细腻,精美得仿佛艺术品一般。可这样一件美丽的袍子下,覆盖的主人,却显得那么的……
  那么的……
  死气沉沉!!
  原本就灰色的脸庞,在烛光下变做了诡异的金色,高高的颧骨,深深凹下的双颊,显得格外的消瘦,双颊上染着一层病态的红晕,嘴唇干裂得犹如常年不曾被雨水滋润过的土地。
  枯萎而卷曲的头发,也仿佛没用剩下多少生命力,而戴在头上的那顶王冠,纵然是纯金质地,镶嵌了红色的蓝色的绿色的各种宝石,在烛火下熠熠生辉。
  可偏偏是这样的辉煌,更显得主人的疲惫和衰弱。
  如果猛然看去,你甚至会认为在这华服下裹着的,根本就是一俱尸体!
  除了……那微微合着的双目里,偶尔闪过的一缕缕精光!凌厉得像是黑夜里划过一道道闪电!
  拜占庭帝国现任皇帝陛下,拥有这大陆三分之二领土,拥有千万臣民的至尊,帝国的最高贵神圣的存在,这个国家的至高无上的主宰——康托斯·多伦加罗斯·迪亚维拉·克伦玛——这位统治了拜占庭这个伟大帝国已经四十六载,甚至被认为既便是在整个克伦玛家族的历史上所有皇帝里都排名在前三的英杰人物。
  可以说,这位皇帝,挡得起这样的美誉。
  他的名字叫做康托斯,“康托斯”这个词语在古拜占庭语里的意思是“骑士的长矛”。而同时,这位皇帝陛下还有着一个响亮的称号:骑枪大帝。他的勇气,他的刚强,他的坚韧,都如同骑士手里的长矛一般锋利,锐不可当。
  至少,在二十年前,他的确是这样的。
  这位骑枪大帝,继承皇位的时候只有九岁,而当时帝国的主要权力,则掌握在他的母亲手里。他很幸运,因为继承到他手里的是一个庞大的帝国。他也很不幸,因为他的母亲有几个贪婪的兄弟。至少在康托斯未能成年之前,帝国的权力曾经被他母亲那几个贪婪的兄弟把持,将帝国政务闹得乌烟瘴气,甚至他的几个堂兄,还一睹觊觎皇位。
  他未成年之前曾经经历过六次暗杀,最危险的一次是有人收买了他的侍从,在他骑马时候将他的马鞍割断了一半,险些就被马蹄踩死。而最让他痛心的是,十四岁的时候,他心爱并且宠信了半年的一个宫廷女官,在一次欢好之后,亲手端给了他一杯毒酒。
  而康托斯,他很顽强的活了下来。活到了成年礼的那一天!
  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以皇族正统继承人的身份收服了以保守势力闻名的元老院,暗中又以许诺提高军方地位为条件博得了军队的支持,然后在一次宫廷宴会上,假装酒后冲突,当众用剑刺死了一个对皇位野心最大的堂兄。而第二天,他就调集军队进入帝都,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清洗。
  他母亲的三个兄弟,全族被连根拔起,直系成员全部处死,三日之内,帝都奥斯吉利亚杀得血流成河,万人空巷。
  而就在他母亲跪下苦苦哀求他,请求他留下母亲最年轻的那个幼弟一条生路之后,康托斯考虑了一夜后终于答应。而那位最年轻的叔叔被他流放到遥远的东方,可是在流放的路途上,就被盗贼团劫杀而死——没有人会相信那件事情和康托斯无关。
  为此,他的母亲从此住进深宫里,五年没有走出宫门半步,也没有再见自己的儿子一面,直到她死的那一天!
  康托斯历来是以顽强,果敢,坚忍不拔,以及——残忍,等等这些品质而著称。他成年执掌帝国权力之后,曾经亲率帝国中央常备部队和奥丁人交战不下二十次。身为帝国的无上至尊,这位陛下披坚执锐,亲历一线,和骑兵们一同冲锋,一起作战,一起远征奥丁北国,一起经历北国的风雪——他现在的左脚缺少的一根小拇指,就是因为他最后一次随军远征奥丁,在北国的严寒之中冻伤被迫截去的!
  他真的就如同一柄长矛,骑士手中的长矛,无坚不摧,顽强,勇气,并且——铁血而残忍!
  可是,他终究老了。如同这世界上所有的强大存在,渐渐的被岁月摧残掉了锋芒,磨平了棱角,磨干他的精力。原本高大的身躯,近两年被病魔折磨得越发枯瘦,只剩下了一副宽大的骨架。
  此刻,这位至高无上的至尊主宰,正以一种虚弱的姿态坐在那神台一般的座位上,垂头沉思,眉头痛苦的拧在一起,额间的皱纹,一条一条的那么清晰深刻,如刀劈斧凿一样。
  终于,一声浑厚而幽远的叹息将寂静划破。
  “睿智的卡维希尔,聪明的卡维希尔,智慧的卡维希尔,我现在需要你智慧而客观的建议。”年迈的皇帝在叹息着,那沙哑的嗓音里仿佛夹杂着愤怒和焦躁的情绪。
  此刻在这偌大的宫殿里,坐在年迈的皇帝面前的只有一个人。
  这同样是一个老人,皮肤已经呈现出衰老的蜡黄色,只是他的额头和双颊依然饱满而富有光泽,鼻梁挺直,嘴唇的线条柔和,可以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必然是一个美男子。而哪怕是此刻已经年迈,那双眸子里依然充满了一种岁月沉淀之后留下的那种平静安宁的智慧光芒。
  卡维希尔,骑枪大帝一生之中最信任的伙伴,被帝国的权力圈子里称呼为“骑枪的盾牌”。骑枪大帝康托斯对这个同伴的态度是一种近乎毫无保留的信任,身为一个以残忍猜忌甚至是残暴而著称的皇帝,这样的情绪是让人很难理解的。
  可偏偏是这个卡维希尔,他却博得了骑枪大帝唯一的信任,而且这种信任数十年不衰,反而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整个皇宫里,只有他可以不用通报就可以随时进出皇帝陛下的书房和宫殿。卡维希尔的任何一个要求,康托斯都会答应——虽然这么些年来,卡维希尔很聪明的从来没有滥用过这些特权。
  而卡维希尔的每一个建议,既便是再荒唐的说法,康托斯大帝也都会很认真地去考虑其中的可能性。
  可这样深受皇帝信任的人,很难相信,他的脑袋上居然没有任何哪怕一官半职的头衔!他唯一的头衔,仅仅是一个非正式的“皇室顾问”。
  但是,他的任何一句话,对骑枪大帝的影响,都远远超过帝国历任宰相!
  现年五十六岁的卡维希尔,比骑枪大帝还要年长一岁。他年轻的时候曾经被誉为是帝国学院里最杰出的天才。几乎帝国学院里所有的导师和学者,不管是喜欢他的还是不喜欢他的,都不得不承认,他对事务的分析拥有常人罕见的洞悉力和智慧。
  无论在政务,历史,还是艺术,宗教等等诸多领域,他都拥有很深的造诣。
  他对帝国的每一条国策的预言,最后都变成了现实,他对陛下进的每一条建议,最后都达到了预期的结果。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却无法获得任何的官职!
  并不是因为卡维希尔的出身卑贱,他出生于一个中等贵族家庭,虽然距离豪门的程度还差了很远,却也远远不至于他被官场挡在大门之外。
  甚至他和皇帝笃好的私人友谊,更是有着近三十年的历史。据说骑枪大帝在年轻的时候,常常化妆微服潜入帝国学院里听课,而就在那个时候,他结实了卡维希尔,帝国学院里最天才的新星,也被卡维希尔杰出的智慧和睿智观点所征服。
  甚至一度,兴奋的骑枪大帝曾经对身边的朋友私下表示过:卡维希尔,就是我未来帝国宰相的不二人选!
  但很可惜,这个本来可以在帝国位极人臣的天才,却无奈的和仕途彻底告别。
  只因为,他的一些公开的言论和观点激怒了某些人。
  在学院的时候,已经颇有名气的卡维希尔,就曾经公开多次表达过他的政治主张:拜占庭帝国已经维持了一百年的“特玛”军区制,根本就是帝国国力衰弱,日渐没落的最大祸源!!
  拜占庭帝国的人口是奥丁的十倍,土地是奥丁的三倍,却在百年来和奥丁人的较量之中处于劣势,特玛军区制根本就是最大的根源!正是这种落后而腐朽的军区制将完整的帝国分割成了无数的个体,使得帝国在每次遇到为难的时候都无法集中全部的国力抗衡外敌,同时分割的军区造成的巨大的国力的重复消耗浪费……
  这样的一个主张,当年就激怒了势力雄厚的军方。
  特玛军制,是拜占庭帝国在一百年前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军事行政制度。当时的帝国不幸陷入一场内部叛乱内战之中,而趁着拜占庭帝国的虚弱,周围虎视眈眈的强敌奥丁以及东方的游牧民族趁机入侵,帝国一度面临着分崩离析的绝境。
  而当时的帝国皇帝,为了应对这一危机,设定了一种全新的半军事化的行政制度,在这一制度下,拜占庭帝国的国土,除了帝都奥斯吉利亚为中心的一部分国土继续被皇帝直辖之外,在其他的地区设立数十个“军区”,特玛一词的本意是“军队的驻扎地”,在每一个军区设立最高行政官职为总督,总督由军方将领担任。原则上,每一个军区内实行农兵制,也就是政府提供一部分土地招纳一些农民进行耕种,而这些被招纳的农民可以得到土地收获的一部分,同时也需要履行兵役,平时耕种,闲时进行一些军事化训练,一旦面临战争就应召入伍。
  当时的观点认为:只要农兵们的生活有所保障,战时的动员和统帅都会十分容易;并且,为保卫家园抵抗外来入侵者而战的士兵们普遍士气高昂,而国家对他们薪饷的负担也可以减少至最低限度。
  事实证明,这个观点本身是没错的。
  可问题是,这样的制度同样具备着很多无法避免的先天缺陷!注定的这样的农兵制只能在危机的时候临时使用,而根本无法作为长久的国家立国之策。
  卡维希尔年轻的时候曾经发表观点,将这一制度贬低得体无完肤。
  这位帝国的智者认为,首先,这样的制度只能成为在面对危机的时候的一种优秀的应急策略。拥有土地的农兵虽然在面对外来入侵者,保护自己家园的时候会士气高昂,但是半农半兵的本质,却使得这些农兵无法脱离农民的本质特性:恋土!
  他们无法离开本土作战!他们固然在保卫家园的时候动力十足,可一旦需要这样的军队进行出征的话,往往就士气低落。一言弊之,这样的农兵根本就无法承担一个国家国防军的职责!
  第二个弱点便是浪费!这样的农兵制只能在抵抗外敌入侵的时候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当敌人打到了家门里来了,保卫防御的时候才会发挥出农兵的最大战斗力。可战争,不可能仅仅只有防御战!正因为如此,帝国还必须建立一支真正的职业军队作为帝国的常备机动战斗力。而这样的军队建设造成的大量的资源重复浪费。
  第三个无法调和的矛盾就是土地!拜占庭帝国进行的是分封的封建体质,本质上,皇室是最大的贵族,而下面拥有一个以皇室为中心的贵族阶层。每一个新贵族的产生都需要分封新的土地。而只有在当一个家族谱系完全断绝之后,帝国才有权力将其土地收归国有……可新贵族产生的速度永远比老贵族灭绝要快得多,也多得多!帝国虽然土地辽阔,可毕竟土地的总量依然是有限的。一共就那么多土地,要不停的分给新生的贵族阶层,同时还有大批的土地被军区里划为农兵的专用耕地,越来越多的土地需求,就形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第四个无法调和的矛盾就是……权力!
  特玛制诞生之后,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军方的势力空前强大,可对于一个国家体制的健全标准来说,这样的“强大”是畸形的。
  军区的最高行政职位是总督,这是一个半军事化的官职,总督历来一般都是军队的将领担任——因为需要负责率领农兵,算是半军事化的首脑。而同时让中央不安的是,这些将帝国割裂成数十个的小军事集团,几乎很难受到中央的管辖!
  因为有自由的农兵专署耕地,这些小的半军事化集团几乎可以完全做到自给自足!在财政收支上做到了独立化!这直接造成的军方将领的贵族化!
  试想,每一个总督在自己所管辖的军区之内,掌控了自由独立的财政收支,有土地有兵马,不需要中央提供的军饷供给就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甚至有一些特别强大的军区,总督完全可以通过经营,在自己的辖区之内将农兵再次区分,挑选出其中精锐的部分组成常备的军队!
  时间长了,几乎就形成了一个一个独立的军事小集团!而这些军事小集团,就成为了生长在帝国庞大身躯上的一个又一个小毒瘤!
  军方的将领贵族化,军阀化,成为了拜占庭帝国虽大而不强的最主要的原因。
  在一百年的时间里,帝国境内军区总督的叛乱就多达十余次,其中有六次,是发生在近三十年内!
  可偏偏是这样的政体,军方成为了最直接的受益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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