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盛唐剑圣-第16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没有任何借口,没有任何理由,只是简单的说了七个字。
  胜利者的风范固然值得称道,但作为败者,在失败面前理性面对,静心而待,这份气度更显难得。
  尤其是莫斯雷马萨这样在西方鼎鼎大名的人物,能够做到这点,委实不易。
  全场这时才爆起震耳欲聋的采声。
  即为裴旻,也为莫斯雷马萨。
  “你一开始就知道我在诱敌?”莫斯雷马萨在察觉自己体力不知之后,故意露出不敌之势,为得就是完成最后一击,力求反败为胜。
  裴旻摇了摇头,实话实说道:“不知道,不过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何况对手同样是头狮子?你的实力,只要给你一点可乘之机,都有让你翻盘的机会。明知如此,又岂会给你半点机会?”
  “有道理!”莫斯雷马萨认真的点了点头道:“这话我记下了!有机会我们再比过,跟你决斗,我学到了很多。我莫斯雷马萨不会输给同一个人两次……”
  裴旻眯眼笑道:“乐意之至,不过,下一次你只怕输得更快!”
  莫斯雷马萨一脸不信,却也不做口舌之争,对李隆基行了一个西方的敬礼。
  裴旻也对李隆基作揖。
  李隆基见裴旻不负众望,脸上笑开了花道:“两位斗智斗勇,你们的决斗精彩纷呈,令人大开眼界,为今日宴会增添了不少色彩。金银之物,朕知你们未必稀罕。这样吧,雷马萨公爵,你的剑给裴国公砍坏了,朕送你一把宝剑,希望你喜欢!”
  莫斯雷马萨想着裴旻的那把开疆剑,喜不胜喜的笑纳了。
  裴旻见状暗笑,秦皇剑就此一把,难道他还以为李隆基会送给他与秦皇剑质量相等的神兵?
  “裴卿的剑术再度让朕大开眼界,你的剑法堪称天下一绝。这古有书圣王羲之、酒圣杜康、医圣张仲景,而今朕觉得裴卿当得上这剑圣的称号!”
  裴旻眨巴了一下眼睛,在他的记忆里唐朝文宗皇帝之时,曾向全国发出了一道罕见的诏书,御封李白的诗、张旭的书、裴旻的剑为大唐“三绝”。
  现在他先一步给李隆基封为一绝了?
  剑圣裴旻!
  剑圣的称号是这么来的?
  裴旻满心讶然。
  李隆基续道:“朕也送你一幅画,以是嘉奖。至于什么画,卖个关子,过几日,卿自会知晓。”
  “难道是吴道子的那幅鸿门剑会?”裴旻心怀几分期待。
  莫斯雷马萨、裴旻各自满意的回到了位子上。
  在公孙幽的身侧坐下,裴旻轻声对公孙幽道:“这西方的剑术大有可取之处,不说谁高谁低,要是能够融入剑法,可是大妙!”
  公孙幽也是行家,颔首道:“确实如此,我们重于招式,而他们重于技巧,对于剑的研究理解,确实在我们之上,值得学习一二。”
  裴旻又看了莫斯雷马萨一眼,说道:“是个好对手!”
  公孙幽莞尔笑道:“只是今日之后,他就不是你对手了。”
  裴旻微微一笑道:“确实如此!”语气中,充满了自信。
  今日一战,莫斯雷马萨会的,他已经学的八九不离十,而他会的,莫斯雷马萨又能够参透多少?
  公孙幽深知裴旻剑道天赋的可怕,道:“如此下去,这天下,又有谁会是公子的对手?”
  “有啊!”裴旻认真的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第三十章 叫做西方项羽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裴旻似笑非笑的看着公孙幽,她这话说的出自肺腑,绝无半点虚话。
  公孙曦的剑术天赋惊人,裴旻却知道公孙幽的天赋更在其妹之上。
  这位如今的公孙大娘,平时不显山,不露水,谁也不知她的剑术到底精进到什么地步。
  至少裴旻肉眼看不出来,尤其是今日见公孙幽的剑舞。她双剑合契,一条彩带竟然能卷的双剑飞舞,这对于力量的控制显然到了如火纯情的地步。这一点即便是他,不掌握个中诀窍,亦绝难做到。
  这份功力,委实让裴旻讶异。
  公孙幽让裴旻的眼神瞧得有些不好意思,含蓄道:“裴公子说笑,幽如何是公子的对手。”
  裴旻了解公孙幽,遂道:“你是本性温婉,不喜与人争,不计较输赢而已。只怕平时你跟曦姑娘切磋也是败多胜少,但我知道真要比个输赢,曦姑娘不可能是你的对手。”
  公孙幽默然不言,算是默认了。
  他也不跟公孙幽争论这个,给她斟满了酒,邀她一起看戏。
  接下来的表演是百戏中的杂技,能进入这种宴会上的百戏,自然是真正的好手。
  寻常杂技上刀山,胸口碎大石以是精彩纷呈的表演了。
  但是这里的杂技,更要进一步,在刀山上翻滚跳舞,撑在地上以脊背碎大石,花样繁多,令人大呼过瘾。
  公孙幽本就是这一行的,更是努力的吸取这经验,看看能不能用于青羽楼。
  裴旻在一旁与她低声说这话:“这些人都不是正统的戏子,都是练过真功夫的好人物。排打硬功都练得如火纯情的,没有什么学的价值。”
  公孙幽也发现了,默默的点了点头。
  他们两人的交头接耳,可羡煞了周边的一众人。
  在这国宴之上,人人拘谨,个个都是单人单坐,唯有他裴旻一人有佳人在侧,实是羡煞旁人。
  过了两个有趣的节目,大唐的表演到了一段落。
  接下来是各族表演的时候。
  为了庆贺大唐的新年,各族都准备了属于自己的节目,为大唐庆贺。
  这种庆贺的方式,算得上是习俗。昔年大唐万邦来朝的时候,也有草原民族为天可汗李世民献舞。
  只是那个时候的唐朝无敌于天下,他族使臣对于大唐恭敬之致,不敢放肆,老老实实的载歌载舞。
  今日却未必。
  最先安排出场的正是国力最为强盛的阿拉伯帝国的表演。
  莫斯雷马萨代表着阿拉伯帝国,先对着李隆基施了一礼,道:“伟大的唐皇陛下,在下听说你们华夏有一个叫做项羽的人,能够举起千斤巨鼎?不知是也不是?”
  李隆基颔首道:“西楚霸王项羽,却有此能!力如霸王着,堪称古今无双!”
  莫斯雷马萨道:“我阿拉伯勇者无数,能人遍地,力大无穷者,遍地都是。我随行一人,便有千斤之力,只怕你们的项羽未必比得上。”说着,他拍了两下手掌。
  一人从殿外走了进来,他一出现,登时引起了一阵惊呼,人人都瞪圆了眼睛。
  李隆基亦是一脸的震撼。
  裴旻看着殿外铁塔似地身影,也有一种目眩的感觉。
  对方是一个西方巨汉,还是一个黑人,黑的就如抹了墨汁一样。
  现在还是冬季,气候严寒,但是他身上只是披着一件虎皮大衣,露着又黑又粗的两个膀子,全身上下肌肉凸起,纵然在全身放松的情况下,依旧可以看见那如同猩猩一般的肌肉。
  光光的脑袋,颈部几乎和脑袋一样粗。与一般的肌肉猛男不同,这个家伙身上的每一块肌肉像是千锤百炼的精钢一样,线条清晰得仿佛是人工刀刻修葺过的。他前臂好像爬满了老藤,苍虬有力,双腿粗壮得如钢柱。
  在裴旻的记忆中,与大唐这几年见过最高最壮的人莫过于陌刀将李嗣业,他七尺身高,壮硕的身形,肌肉盘虬的手臂仿佛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就跟后世的健美先生的肌肉一样。如他这样的人,即便在二十一世纪都不多见。
  但是从殿外走进来的这黑人壮汉却刷新了他的三观,他的身型应该比李嗣业要矮上一丢丢,但是他身上的肌肉强健的可怕,就跟后世里打了可怕激素刺激生长的肌肉一样,比李嗣业由要强壮一个档次。
  裴旻看了看自己的大腿,发现对方的手臂比他的大腿还要粗,整个人就如大猩猩一般。
  他是全身没毛,要是在贴上黑毛,真的就是一头猩猩。
  唐朝已经走向世界,早已知道当世有黑人的存在。黑人在大唐还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叫做昆仑奴。这个时候还流传着一句行话,叫做“昆仑奴,新罗婢”。新罗的婢女等同于今天的菲佣,受过专业训练,乖巧能干。而昆仑奴个个体壮如牛,性情温良,踏实耿直,贵族豪门都抢着要。
  但是就算他们见多识广,看着面前这个如同猩猩一样的可怕“怪物”,依旧不免心里打鼓。
  裴旻目光落在对方外露的手臂上,两条手臂横七竖八的交错着各种刀伤剑痕,还有箭孔,一眼望去,这外露的两膀子上足足有三十余道疤痕,可怖之极,心底明白这个巨汉可不是什么演员,而是战场猛士。
  “唐皇陛下,我阿拉伯的勇士如何?”莫斯雷马萨带着几分自傲的说着。
  李隆基听了翻译,心底略不舒服,但是无可否认进来的这位猩猩似地巨汉,委实骇人,只是身为大唐皇帝,焉能弱了自己的气焰,道:“如此猛士,确实少见。不过我大唐地大物博,能人异士同样多如过江之鱼。只是西楚霸王自刎乌江,以近乎千年,与先烈争个长短,未免大不敬了。”
  裴旻这时笑道:“说起西楚霸王,我记得雷马萨公爵,除了号称西方狮王,还有另外一个美名,叫做小汉尼拔?”
  莫斯雷马萨还没有说话,翻译官已经开口道:“国公好见识,汉尼拔是我西方北非古国迦太基名将,神勇无人可比。唯有真勇士,才当得上小汉尼拔的美誉。”
  裴旻眯眼笑道:“汉尼拔在我们东方人也有个说法,叫做西方项羽!”


第三十一章 一个手放倒
  西方项羽?
  翻译官将裴旻的话给说莫斯雷马萨知晓,两人面面相觑。
  在西方的古代历史上有三大名将,分别是亚历山大大帝、汉尼拔、恺撒大帝,他们的地位就如华夏历史上的孙武、吴起、韩信、白起,属于军事才能超绝的人物。
  能够得到与他们齐名的美誉,那算得上是至高的荣耀。
  虽然有一个小字,但并不妨碍“小汉尼拔”,这个称谓的含金量。
  莫斯雷马萨对于这个美誉还是极为满意的,甚至有些沾沾自喜。这能够与古代最优秀的统帅相提并论,也是对他能力一种肯定。
  却不想汉尼拔在东方还有一个西方项羽的称呼?
  他方刚开口数落项羽,裴旻就说汉尼拔是西方项羽,岂不是打自己的脸?
  他暗指西方有无数人比项羽厉害,岂不是说西方有无数人比他厉害?
  翻译官忍不住道:“项羽何德何能,能与迦太基的英雄汉尼拔相比?”
  “唯有无知之徒,方才诋毁先贤!”裴旻毫不客气的道:“汉尼拔是西方迦太基名将,与东方的西楚霸王项羽生于同一时代,两人有极大的相同之处:都是将门之子,都是战术天才,都背负着国仇家恨。项羽小的时候,曾立下豪言,要取秦而代之。汉尼拔在九岁的时候,也曾在神坛下发誓,与罗马势不两立。”
  “两人皆是少年英杰,二十余岁以是手握重兵的军事统帅。汉尼拔为了重创罗马,果敢的翻越阿尔卑斯山,万里奔袭,沿高卢南岸向罗尼河,以少胜多,以自绝后路的战术,用疲兵弱势兵力包围重创罗马军队。几乎在同一时间,项羽破釜沉舟,用相同的策略,于秦军战于巨鹿,将秦军主力王离军团团围困,九战力克秦军。”
  “汉尼拔有辉煌的特拉西梅诺湖战役与坎尼会战,而项羽同样有毫不逊色的巨鹿之战,彭城之战。说来也是古怪,两人身在同一时代,相隔千万里,但是所用战术、打法极为相似。都擅长长途奔袭,擅于以少胜多,擅于打硬战,擅于以弱势兵力反包围多倍于己的大军,取得最大战果。”
  “他们两人一个纵横罗马内部,打破了罗马帝国不败的神话,打的罗马人几乎家家户户披麻戴孝。一个横行中原,破秦击汉,战无不胜。他们都是一样的所向无敌,一样的令他们对手闻风丧胆。最让人遗憾的是,就连下场,他们也几乎也是一样的。扎马战役中,汉尼拔惨败,从此这位所向披靡的无敌统帅,丧失了斗志,退出了军事舞台。而项羽同样,垓下一战,楚军溃不成军。项羽无言面对江东父老,自刎乌江。两个惊才绝艳的军事统帅,以百胜而名动天下,却又以一败而消散,何其相似。”
  承乾殿里一时静寂无声,看着高谈论阔的裴旻,看着对于东西方文化知识了如指掌的裴旻,皆有一种震撼,无言以对的感觉。
  吐蕃副相隆朗赤早已见识过裴旻的博学,当初讨价还价的时候,他就如数家珍的说着吐蕃的文化历史。
  现今,历史似乎重演!
  隆朗赤忍不住心道:“如此人物,若生我吐蕃,那该多好!”
  莫斯雷马萨听着翻译官,一字一句的翻译,也是一脸的懵逼。
  他虽给称之为小汉尼拔,但是要他如裴旻这样,将汉尼拔的经历战绩如数家珍的说出来,他自问做不到,看着淡然自若的裴旻,甚至怀疑:到底谁才是西方人!
  裴旻道:“正所谓王不过霸。两位优秀的人物,一东一西并存于世,霸王项羽论及战绩,比之汉尼拔只有过之,而无不及。为何不能相比?”
  翻译官支支吾吾,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裴旻安慰笑道:“你们不了解我们东方的文化,有此误会,也是理所当然。只是希望贵使、雷马萨公爵在说话的时候,稍微注意一下两国的文化差异。先人前辈是用来瞻仰的,而不是以来玩笑诋毁。在下敬重西方的无敌统帅汉尼拔,也希望你们亦能敬重我们这边的霸王项羽。”
  莫斯雷马萨听了裴旻这合情合理的要求,也不想在这大众面前失了阿拉伯的气度,作揖赔礼道:“是在下不了解项羽此人事迹,出言无礼了。”
  裴旻笑道:“不知者不为怪,霸王项羽在下素来仰慕。听雷马萨公爵言语对霸王不敬,心中有怒,还望无怪。霸王之勇,即在于他力拔山河,以一敌百的神勇,更在于他能匹敌千军的韬略,而不是空有超凡力气,看似吓人,却上不了战场,杀不得敌人,没有半点真勇力的大家伙。”
  翻译官如实的将裴旻的话告诉了莫斯雷马萨。
  莫斯雷马萨一听心叫不好,瞬间明白了裴旻的用心。
  他还来不及开口,便听巨汉怒吼一声“撕啦”一下,将自己身上的虎皮,强行撕裂,露出了可怖的上半身:虎皮覆盖之下是一块块钢板一样的肌肉,凸出来的八块腹肌,在他的身体里似乎没有一点肥肉松软的迹象。
  最令人瞩目的还是疤痕,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什么完好的地方,横七竖八纵横着各种各样的刀枪箭伤,甚至还有野兽的咬爪的痕迹,细算下来不下两百余处,可怖之极。
  尤其是此刻他咆哮着,全身劲力聚集,整个人莫名的膨胀,全身的经脉暴凸,给人一种破体而出的错觉。
  他指着自己身上的疤痕,对着裴旻咆哮着。
  莫斯雷马萨怒瞪了翻译官一眼,待着几分忌惮的看着裴旻。
  翻译官不敢再说。
  裴旻却将目光投向了一旁的拜占庭总督查士丁尼,巨汉咆哮时说的话并非是阿拉伯语,而是希腊语。从肤色亦能看出来,这个巨汉并非是正统的阿拉伯人。
  查士丁尼会意一笑,对着身旁的翻译官,说了一句话。对阿拉伯人,落井下石的事情,他热意出手的。
  拜占庭翻译官道:“这巨汉是尼格罗人叫做亚汉,是让猩猩养大的,有着一身可怖的蛮力,能够撕裂虎豹。在战场上也格外神勇,他说他在战场上杀敌的时候,国公还在吃奶呢。疤痕是男人的勋章,勇士的象征,就国公这细皮嫩肉的小羔羊,他一个手就能将你放倒。”


第三十二章 民女公孙幽愿意一战
  听了翻译,裴旻眯眼笑了起来,从亚汉的身形,就能判断这位如怪兽一般巨人的特点。
  黑人在体魄上,确实优于黄种人毋庸置疑。
  尤其是亚汉这样体魄的人物,在力量上必有独到之处。
  在裴旻的记忆里,除了拥有千斤神力的李嗣业,他想不到任何人,在膂力上能跟这位亚汉相抗衡的。
  李嗣业的神力,裴旻见识过,他并不认为李嗣业会输给这个亚汉。但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李嗣业在陇右鄯州,除非开了瞬间移动的挂,不然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赶得及。
  真要比力气上的项目,当时当下,裴旻真想不出有谁能够胜过面前这个大猩猩。
  不管莫斯雷马萨打的是什么主意,想要彰显亚汉哪方面的能力,想要在哪方面力压大唐一筹,裴旻都不打算让他得逞。
  与其任由莫斯雷马萨摊牌,不如不给他出牌的机会。
  亚汉身上透着一股野兽的气息,观其形,看其态,初步估计是个鲁莽之辈,又是久经战场的猛士。
  裴旻故意嘲讽亚汉不配于项羽相提并论,更暗嘲亚汉空有其态,是上不得战场的无能之辈。
  亚汉果然中计,如他这类人最瞧不起裴旻这样的“小白脸”气急咆哮,口出狂言。
  裴旻双手抱胸,戏谑的看着亚汉笑道:“我倒要看看,你如何将我一手放倒?”
  不等阿拉伯的翻译官翻译,拜占庭的翻译官带着几分迫不及待的帮着翻译了。
  亚汉龇牙咧嘴的,若在平时他早已受不住冲动。
  但此刻以受到莫斯雷马萨的警告,将气憋在了心头。
  裴旻转向莫斯雷马萨道:“雷马萨公爵,与你一战,在下由不过瘾。既然你这位部下小觑于我,不如由我与他再对一场?”
  莫斯雷马萨骑虎难下,让裴旻利用言语不通的便利,借用了翻译官的口,拔得了头筹,失了先手,再要依原计划行事,就算计划得逞,也会落得避战在先的理由,得不到理想的效果。
  “裴国公与我大战近乎百合,体力难免不支。亚汉赢了,也胜之不武。再说,煌煌大唐,难道只有国公一个勇士?”
  莫斯雷马萨亦非易于之辈,亚汉的实力他了解。
  堪称阿拉伯第一猛士,在战场上勇冠三军,即便是他这头狮王也不及之勇悍。
  因其出身的缘故,在西方给称为猩猩之子。
  他们口中的猩猩可不是常见的黑猩猩,而是非洲的银背大猩猩,那种站起来两米以上,三四百公斤的庞然大物。
  作为最大型的灵长动物,银背大猩猩遇到狮虎会理性的避开逃跑,可真要逼急了,勇猛亦不逊色狮虎半分。狮虎真正的利器是它们可怖的咬合力,而大猩猩则是巴掌,据说银背大猩猩一巴掌能打出两顿的力量,足以令狮虎致死。
  不过!
  亚汉与单打独斗上比之战场上的神勇,却要逊色一二。
  莫斯雷马萨心知对上裴旻,亚汉败多胜少。可要是撇开裴旻不谈,他真不信大唐能够在短时间内找出一个能敌亚汉的存在。
  裴旻深深的看了莫斯雷马萨一眼,知道自己封了阿拉伯帝国的杀手锏,这位狮王立刻投桃报李,封杀了他出场的机会。
  他真要强制出手,岂不意味着应了莫斯雷马萨之言,大唐除了他裴旻,就没有第二个勇士一说?
  李隆基焉能不明白裴旻的用心,真遂了阿拉伯的意,他们胜算更低,现在已经挽回了劣势,只是应该派谁出场?他心底旁算着……亚汉的身形太过唬人,单凭这气势,足以让人退避三舍。李隆基实在想不出有谁能当这个巨兽……
  正当他愁眉不展的时候,一个比天籁仙乐还好听的女声响起道:“大唐自然不只一位勇士,如若不嫌弃,就让我来试试这位亚汉,是不是跟他自说的那般厉害!”
  众人循声望去,莫不愕然以对。
  原来说此豪语的,竟是裴旻身侧的公孙幽,那个不久前献上惊世剑舞的公孙大娘。
  李隆基、高力士等人固然知道公孙幽身怀非凡剑术,可是知道尽管知道。总是难以相信这么美丽娇柔的尤物,会是赳赳男儿的对手。
  亚汉到底有几分力量,有多勇悍,当下无人可知。但凭他这身型气势,不论这娇滴滴的奇女子如何高明,体能气力各方面理该难以和这种猛将比较,故大骇下都为之傻眼了。
  不只是李隆基、高力士,其他人除了裴旻,都莫名的看着公孙幽,实在想不明白,她何来的勇气。
  莫斯雷马萨最先不知公孙幽为何站出来,待听翻译,也是一脸懵逼,颇感尴尬,呆望公孙幽好半晌后,才说话困难地,行礼道:“唉,美丽动人的姑娘,您身娇肉贵。在下虽无追求您的荣幸资格,却也不敢冒犯不敬,更没有这个胆量。您真要上场,在下干脆认输了。”
  说着他看向裴旻,带着几分鄙夷的道:“大唐真的无人了?竟要如此美丽动人的姑娘出头?”
  亚汉也配合的大叫,真如大猩猩一般,捶着胸,叽里呱啦的说了一通。
  翻译官先翻译了莫斯雷马萨的话,接着道:“亚汉勇士说,他不跟女的打。大唐真要没人,国公上也可以。他会让国公知道,一个有荣誉的男人跟没有荣誉的羔羊之间的差距。”
  裴旻正想说话,公孙幽轻声道:“借剑一用!”
  裴旻毫不犹豫的将秦皇剑交给了她。
  公孙幽上前了两步道:“不是大唐没有男人,而是对付你,在下一女人足以!”
  她言罢秦皇剑瞬间出鞘,只见剑光一闪,剑亦回鞘。
  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唯有亚汉不知觉的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