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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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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钰最初只打算发放出战兵士的饷银,但在裴旻的提醒下,连同城中守卫休息的兵士也一并发放了。出征的将士固然值得嘉奖,可在城中坚守岗位的兵士也是有一定苦劳的。额数自然要比出征将士少,却不能不给。
安抚了他们不满的情绪之余,同时也让他们知道了一件事情。战争并不可怕,反而是发家致富的一条出路。只要有功,一定会得到封赏。
有前车之鉴在面前,那些心中稍微有点抱负追求的,斗志多多少少的提升了。
但晚上的庆功小宴,却只有出战的兵士参加无疑。
今日征伐,出战的兵士分为三波,豪门护卫、金城守兵以及西域的雇佣军。他们各有各的圈子,想要他们融在一起,并不是见容易的事情。豪门护卫、金城守兵还好说,但是西域的雇佣军们,他们很多一部分人连华夏语都不会说。面前混在一起,反而坏事。
在裴旻的提议下,豪门护卫、金城守兵就在瓮城下举办犒赏宴,金城的瓮城足够大,分成十数个宴会火堆,由他们自由吃喝玩乐。反正吐蕃大军抵达金城还有几日,可以适当的放松。
至于西域雇佣军直接在成功包了一家饭馆给他们。毕竟他们并非是唐军,而且收得也不是他们的钱,干的却是卖命的活。美食佳肴的款待,也是他们应得的。
战时禁酒,这是军中铁的规定,瓮城犒赏宴上喝的都是羊奶马奶,经过特别加工过的羊马奶,味道就跟后世的饮料相差无几。因为羊马肉食管够,昂贵的牛肉也准备了许多,寻常兵士一月都难得吃上几次肉食。尽管无酒助兴,所有将士依然吃的极为高兴。
裴旻作为此战最大的功臣,自是受到了所有将士的敬重,是宴会的核心人物。他毫无架子,以奶带酒与将士们喝了痛快,十数个火堆从头敬到尾,无一落下。
裴旻的身份,在他们而言可谓高高在上,他如此亲民,自然让所有将士心生好感。
与这边的将士聚完,裴旻又往雇佣兵聚会的饭馆。
本来裴旻还以为饭馆里会乌烟瘴气,酒肉味道冲天。不想饭馆确实热闹非凡,百余猛士聚在一起嬉闹,大块的吃着肉,有角斗的,有比手劲的,还有赌博的,就是没有一点酒味。他却不知,雇佣兵有雇佣兵的规矩,正规的雇佣兵重视自己的名誉,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不喝酒的。
阿维叶、萨伏伊是商人,为了免得给黑吃黑,请的自然都是雇佣兵界信誉好的。
裴旻方刚走进饭馆,却见那个斩杀吐蕃千夫长那脱脱的红袍雇佣兵,一刀磕飞了对手的兵器,兴奋的挥了挥手,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
语言不通,裴旻也不知他说什么,但从表情上来看应该是赞美手中的刀好使,想着这红袍雇佣兵挺有眼光的:那脱脱的刀确实不是凡品。虽说这家伙私藏了战利品,但人是他杀的,给他也是无妨。
一位通晓华夏语的雇佣兵来到红袍雇佣兵身旁,欣羡的看着他手中的刀道:“肯德里克,你的运气真好,这把刀可以卖好多的宝石。”
那个叫肯德里克的红袍雇佣兵也改用了华夏语道:“刀用的很顺手,不卖。现在它是我第二生命,多少宝石,我都不卖。记住,摸扎,不是我肯德里克运气好,是我肯德里克够强,在我前面不是还有好几名唐军?他们就是太弱了,给对方杀了。而我够强,这刀是我的。”
裴旻听了这话,眉头挑了挑,唐军不强,这个他不否认,但绝对不弱,至少今日的表现,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何况就算不强,却也轮不到一个他国人来说,大步走上去道:“依照你的逻辑,我要是比你强,这把刀就是我的了?”
肯德里克看着裴旻,脑中想着今日那纵横敌丛的英勇,眼中燃起昂扬战意,高举了手中的长刀,道:“你打赢我,这刀就是你的!”
好勇斗狠是他们雇佣兵的习性,周边百余人得知此事,纷纷空出位子,嗷嗷大叫。
第十三章 草圣扬威,三年之约
肯德里克的凶悍在西方雇佣兵界是大大有名的,他是古代希腊斯巴达的后裔。就如传说中的一样,斯巴达人以战为生,是天生的战士。肯德里克十八岁开始从事雇佣兵行业,至今三十五岁,几近二十年的雇佣兵生涯,闯下了偌大的名号。
裴旻在西方名不经传,但今日他身先士卒。斩杀敌首,论及杀敌数量,无人可比,勇力是有目共睹的。
西方远比中原更重视勇士,能亲眼见一见东西方的勇士对决,饭馆里的雇佣兵们呼喝着,围成了一圈。但大多人都在喊着“肯德里克”,毕竟同为西方人,为自己的同胞打气理所应当。
肯德里克一手高举着盾牌,摆开架势,双足弓步而立,坐马沉腰,另一手不断的转着手中的赤刀,深邃锐利的眼眸盯着面前这个少年郎,意图从他身上找出破绽。然而瞧着那一身的破绽,肯德里克心里反而一颤,不知应该如何下手。
对方就好似普通人一样,一举一动,充满了可乘之机。这种情况若出现在一个不会武艺的百姓身上,那就是一刀了账。但出现在裴旻这种人身上,可就非同寻常了。
那每一个破绽,就如他们神话里的潘多拉魔盒,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力,时刻吸引着他进攻。越是如此,肯德里克那死亡线上滚爬出来的第六感,越是能察觉破绽背后的危机,反而不敢动手。
裴旻不疾不徐的抽出了秦皇剑,看着盾刀相配,攻守结合的对手,心中也不由赞叹:西方的拼杀技艺,或许不比他们中原的功夫,百派齐放,各有玄妙千秋。但那从杀伐中承传下来的搏杀技巧,却也有值得称道之处。见肯德里克不先出手,他也不急着进招,双目低垂,手中剑斜指身侧,有若老僧入定。
修心是他们中原人的武学的最大特点,道学是中国古文化的起源。即便是武功也融入了这道家的至高学说。平心静气,进入物我两忘之境,无悲无喜无怨无怒,将天下万物置身事外,以发挥自己所有潜能。
肯德里克哪里知道这个中奥妙,只是见对方一动不动,全身破绽,却有一种让他心悸的感觉。
直觉、本能是西方功夫的精髓,肯德里克深得三味,见对手如此,那敢掉以轻心,随即心中又是明白自己畏首畏尾下去,到了最后怕是连出手的勇气也没有了。
进退两难!
还未出手,已经将他逼得进退两难。这是他纵横西域十数载,从未有过的事情,心底不由感慨,暗忖:“在西域时,就曾听说天朝的武学跟大海一样宽广,我还不信。现在看来,一点也不假。一个如此年少的少年,竟有这般能耐……”他却不知,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少年,却是当世难得的好手。
周边雇佣兵们大气也不敢出一个,皆看出了场上的局势。想不到赫赫有名的肯德里克,竟然给逼得出不了手,实在不可思议。设身处地的一想,均是冷汗直流。
肯德里克知道越拖下去,对自己越是不利,当下不再迟疑,随着前跨的步法,手中赤刀往裴旻疾射而去。他在进攻的时候,左手将盾牌半举,进可以盾牌砸击,退也可以护着全身要害。配合这一剑的攻势,攻守兼资,一出手便以全力施为。
裴旻存心要给肯德里克一个厉害,让他知道中原大唐人才辈出,容不得异族番邦小觑不敬,同时也展示自己的肌肉。这饭馆里的雇佣兵,收的不是他们的钱,想要真正的让他们听话,如指臂使,必需要有令他们信服的实力。看的出来肯德里克实力不俗,很得雇佣兵们的信任,打赢了他,会有非常明显的效果。
在肯德里克赤刀出手之际,裴旻的长剑也在第一时间挥洒而出。他存心立威,用的正是自己最为纯熟的草圣剑法。如今他江湖比斗经验丰富,胸中所藏剑招千百,各有千秋。算得上是绝技的莫过于越女剑、斩虎剑以及草圣剑。其中越女剑、斩虎剑,分别学至于公孙曦、罗烈,草圣剑却是他自己从张旭书法中领悟来的。
也因此对于草圣剑的了解,远在越女剑、斩虎剑之上。论刁钻精妙,草圣剑确实不及越女剑,比刚猛霸道也不如斩虎剑,但是草圣剑却兼容两者所长,即有奇诡的剑路又有澎湃的力量,最为关键的是草圣剑还有自己的特点:就如张旭的草书一样,绵延不绝,一气呵成,不到收笔的时候,笔不会停……
赤刀与秦皇剑碰撞在了起!
“当!”
星火四射!
肯德里克面色一喜,不分上下,心中想着不过如此嘛!却发现剑芒再次迫体而来……
肯德里克也是不惧,以左手盾牌抵挡。左臂的力量不及右臂,只觉手腕发麻,勉力稳住了身子,正想着轮到自己了,还未出手,又见一剑刺击而来。
肯德里克从未见过这么快的力度又如此强悍的剑,施尽浑身解数,赤刀格挡,刀剑再次相触,顿觉对方宝剑力道沉重如山,不由被震退半步。
还没等他缓过气来,第四剑再次溯胸而来。
肯德里克只能再以盾牌抵挡,勉强接下第四剑,第五剑再次袭来。
这就是草圣剑法能与越女剑、斩虎剑相提并论的关键。张旭游览长江、黄河、大海,从澎湃的江海中,感悟草书的意境,而裴旻从张旭的草书中体会剑法的神髓,也带着江海之气。江海之力,不在于一时的汹涌,而是一浪接着浪,滴水穿石。
裴旻步步逼近,自从习得斩虎剑法,他领悟了力量收发之道,再次改良了草圣剑,将步法辅以剑招,出剑收招犹似行云流水一般,瞬息之间,全身便如罩在一道光幕之中。
“当当”之声不绝于耳。
裴旻在眨几下眼的工夫下又向肯德里克连刺带斩的出了六剑,每一剑所取角度均是刁钻诡异,若羚羊挂角,又像一道道的激雷电闪。肯德里克哪里见过这种诡异,不符合逻辑道理的剑法,给杀得只有招架之力,不住后退。
雇佣兵早知裴旻剑法卓然,殊不料剑法精妙如斯,肯德里克完全没有还击的余地。
只是瞬间,他们就给裴旻的剑法折服了,集体叛变,狂嘶猛叫,如痴如狂。
陡然间肯德里克连人带剑跌退两步,步法紊乱。
见机会到来,裴旻剑势一改,快捷刁钻的越女剑法随手刺出,剑锋直指肯德里克咽喉处。
肯德里克面色惨然,露出一丝苦涩笑意,道:“我输了,这赤刀是你的了。”他递出了刀,这才发现他的赤刀已经坑坑洼洼,刀锋上多出了六个缺口,好似锯子一般,赶忙瞧向他的盾,登时心疼的面色抽搐:那倒三角的狮王盾上竟然多出了三道斩痕以及两个剑孔。
赤刀也就罢了,他口中说的第二生命,终究方刚到手,没有半点感情。狮王盾却不一样,那是他十年前在一次战斗中斩杀公爵的战利品,跟了他十年时间,为他挡了不少的刀枪箭雨。没有这狮王盾,他活不到今时今日。十年下来,狮王盾仅有小小的刮痕,却不想今日一战,竟让这由西方最好钢铁锻造的钢盾伤痕累累。
周边众人远远看见这一幕,各自都吸了口凉气。终于知道为什么,肯德里克会无还手之力了,连狮王盾都伤成这样,可想而知裴旻剑上的力量是如何的惊人。
不约而同,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裴旻的那把秦皇剑!
晶亮剔透,带着点点血丝的秦皇剑完好无损的闪发着属于它的光芒,一丝一毫的痕迹也没有。
好剑!也只有这样的好剑,才能配这样的勇士!
不约而同,雇佣兵们脑海中生出这样的想法。
看着肯德里克递上的赤刀,裴旻并没有伸手接过,只是道:“这刀本就是属于我大唐的,你斩杀那脱脱有功,这刀就赠给你了。回头重新锻造,是一件好兵器。我们做个约定如何?三年,三年之后,你若还活着,来大唐找我。我给你准备一千黄金。再给你安排一些对手,打赢一场,你拿一百斤走,打输了,你只要说‘我输了’这三个字就行!不过到时你要做好心里准备,同样的话可能要说三十次、五十次,甚至百次以上。”
肯德里克听到这里,哪里还不知裴旻为何找他麻烦,根本不是因为刀,而是说错话了。
肯德里克承认自己不是裴旻的对手,却不信裴旻在三年内找得出三十个,甚至一百人打赢他的唐人,只觉得自己给小觑了,怒道:“我肯德里克以真神安拉的起誓,必定赴这三年之约。”
“一言为定!”裴旻眯眼笑了,心想:敢小觑我大唐无人,三年后让你知道大唐的人才,一人一口唾沫都能将你淹死。
不管裴旻的目的为何,与肯德里克的这一战让他在诸多的雇佣兵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认可了他强横的实力,在他面前也老实听话了,给他未来的指挥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第十四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裴旻趁着实力得到了所有人的敬重,在饭馆里与他们打成了一片。虽然大多人都听不懂他的话,但是一同吃喝,对着角力、比手劲获胜的雇佣兵们比手势称赞,还是能够交流的。
一群雇佣兵们也喜欢跟裴旻这样的勇者接触,一顿饭吃下来,不能说是尽得人心,却也向众人展现了他的人格魅力。
裴旻大胜吐蕃先锋骑,打出了自己的声势,证明了他的水平与能力。
鲁钰、谢静、杨云、范晨、袁旭等人对他也有了信服之心,诸事都与之商量。尽管表面上鲁钰、谢静依然是金城的第一、第二把手,可稍微了解情况的人都清楚真正决策者是幕后的裴旻。
在吐蕃未达之前,裴旻绞尽脑汁的布置金城的防线,进攻用的强弩炮石、铁蒺藜、滚木,防守用的沙土、水袋、麻搭都准备齐备。同时还强征金城里的所有铁匠、木匠、泥匠,开始为兵士锻造武器,修护弓弩,修葺加固城墙,为了即将到来的大战,做了充分的准备。
吐蕃前军在击溃先锋骑后的第二天抵达了金城城下,有了先锋骑的前车之鉴,这批前军特别谨慎,数量又在一万五之间。裴旻心知一不可二,老老实实的藏在城中,并未出战。吐蕃前军也很识趣,面对严防死守的金城没有做任何挑衅的举动。规规矩矩的安营扎寨,等着后续大军到来,一并攻城。
裴旻明白考验即来,所谓临阵磨枪,不块也亮,认真的反复巡察四门城墙,看看有无疏漏之处。
不过吐蕃大军没等来,却先等来了朝廷的任命。
李隆基的任命书重要紧急,是采用最高传令等级传送的。沿途各个驿馆,轮流护送,一刻不停,因此仅落后吐蕃前军半日时间。
“凉国公、御史中丞裴旻,智勇绝伦,智擒吐蕃细作,探得重要军情,朕倍感欣慰。今日吐蕃番国,行不义之师,犯我疆域。特令卿知兰州刺史,领陇右防御副使,镇守金城,以御来敌,扬我国威。”
简单的任命诏书,送至裴旻手中。
同时在一旁接旨的还有鲁钰、谢静、杨云、范晨、袁旭一众金城官吏。
“信使辛苦了!”裴旻双手接过任命书,脸上露出了一丝兴奋,心底的大石终于落下。尽管他凭借才智,取得了鲁钰、谢静、杨云、范晨等人的信服。但是这权力不握在自己手上,以他自身喜欢掌控全局的嗜好习惯很是别扭,时不时的担心任何一人掉链子。现今却不虚了,谁敢掉链子,直接严惩罚下,主动权尽握手中。
传令信使客气的从怀里掏出了一封信道:“这是防御大使给防御副使的密信……”
裴旻伸手接过,见印泥完好,拆开了密信,见密信字迹,眼中全是喜色,如他所想的一样,这防御大使就是薛讷。
大事来临,薛讷这种经验丰富的国之宿将是没有任何理由不重新启用的。
密信中并未说事,只是写了短短的《周易新注本义》卷三:二十一几个字样。
《周易新注本义》是薛仁贵留下来的兵法,能够看懂这几个字的,在陇右目前只有他裴旻。薛讷这是担心传令信使遇到危险,将密信收了去。
《周易新注本义》卷三:二十一说的是诱敌战,若敌不可破,诱使出击,切勿强攻,徒伤兵士。
薛讷显然是与他想到一块去了,都打算利用金城为诱饵,削弱吐蕃的实力,蚕食他们的力量,从而抵定胜局。
看了一众金城官吏,裴旻笑道:“陛下任命我太公薛讷为陇右防御大使,率领二十五万大军正在前往金城的路上。太公乃是我大唐战神薛大将军的长子,与大将军一样智勇兼备。区区吐蕃小儿,岂是对手。你们放心便是,只要我们守住金城,功劳定是不少。”
他说这话的含义一是宣扬薛讷,二是表明他是薛讷的义孙,给他们一种薛讷是不会放弃金城,一定会尽快赶来支援的假象,以提升他们的坚守信心。
果然裴旻吐露的消息让一众官吏大喜过望,均想:裴中丞与薛讷关系如此密切,这爷爷哪有不来救孙子的道理,同时也暗自庆幸,好在当时没有犯傻,得罪了裴旻,不然如今他手握兰州军政生杀大权,他们岂有好日子过。
裴旻笑嘻嘻的看着鲁钰。
鲁钰让他瞧得心底发怵,想着自己似乎没有得罪他,不应该找自己的麻烦吧?
裴旻道:“记得那个天竺商人?”
鲁钰心头大石落下,笑着颔首道:“自然记得的!”
“记得就好!”裴旻眯起了眼睛,道:“我要没收他所有的货,你说有没有正当的理由?”
鲁钰毫不犹豫的道:“当然有!如他这种商人,有心挑错,没有一个跑得了。随便找一个理由,都能将他的货给扣了。”
裴旻笑道:“蛮老练的嘛!”
鲁钰忍不住打了个激灵忙道:“副使说笑了,这种事若让商人们知道,绕过金城不入,对我们可是一大损失,凡事不能做的太绝。但是那天竺商人确实有几分可气,副使想要整整他,卑职还是很支持的。若副使愿意,将他擒拿下狱也有足够的理由。”
裴旻识趣的看了鲁钰一眼道:“人就算了,我等着他上门来求我呢。当初问他借不给,现在就让他送上门来吧。雇佣兵的战力不错,多一百个战力,何乐不为。至于跟他的账,事后可以慢慢的清算。鲁长史,现在就去办,我是迫不及待的要看商人那市侩的嘴脸了。”
鲁钰毫不犹豫的领命去了。
其余人也相继告退。
裴旻看了看自己的手,握紧松开握紧松开,登时觉得这大权在握的感觉真的不错。不用瞻前顾后,事事还要考虑别人的心情。
本就有着几分气傲的他,面对一群能力在他之下的人,还要考虑他们的感受,着实不爽。现今飞上了枝头,那种随心所欲的感觉,委实有些痛快。
伊里窦想不到裴旻会一下子成为兰州的主宰,更想不到他报复来的如此之快。
面对强权,伊里窦只能哭着脸,将百名雇佣兵送到裴旻手中……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第十五章 定计,唐军异类
大来谷!
大来谷位于临洮武街南面二十余里处,这那里有一块未经开发的草原,正适合喂羊放马,吐蕃大军是以选择于此驻扎。
在后勤运转这方面,吐蕃不具备唐朝的人力物力,极少携带后勤辎重。他们效仿游牧民族的畜牧后勤,每每出征,都会带上大批的牧羊,以负责三军的温饱。羊奶配上一点点的青稞米,既有营养,热量又足,关键羊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能够每日反复循环生成,大大的缓解了后勤的压力。
此时此刻在吐蕃军营中,坌达延、乞力徐你眼望我眼的瞪着牛眼,两人“深情”对视了很久,皆不知如何开口。
对于现在的大唐,他们是打从心底的轻视。不是他们自满骄傲。是真心觉得唐朝早已不是原来的那个唐朝了,武则天时期,唐朝的军事弱归弱,却依然有薛仁贵、王孝杰、黑齿常之、唐休璟、张仁愿这样的好人物。可现在呢?
满打满算也就一个薛讷!还是东北的边帅。这东北边帅贸然插手西方的战事,难免会“水土不服”,就好比昔年他的父亲薛仁贵一样。
薛仁贵的厉害谁不知道!可是那又如何?大非川一役,不一样全军覆没?
尽管是因为将帅不和,郭待封自作主张导致全军覆没,非薛仁贵的过错。可归根究底还是因为薛仁贵是东北统帅,调至西方抵御吐蕃,导致西方将帅的不满不服,造成的结果。
帅不知将是其一,兵将疲弱也是致命关键。
现今新任的赞普赤德祖赞以及摄政的没庐氏野心勃勃,至平定内乱之后,一直筹谋的对唐战役,为此已经与突厥达成了南北夹击的共识。近年来一直利用杨矩这层关系,打探唐军的虚实,唐军的实力,面临的情况,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
本想着国无良将,兵卒疲软的唐朝,是个任意捏揉的软柿子,却不想战事远不如他们想象的顺利。
三路大军,也就攻打洮州取得了预料的成效,其他两路都没有获得任何效果。
毕佛鹭刚刚传来了消息,他率领的先锋骑赶到渭源军马场的时候,偌大的军马场除了一地的狼藉马粪,鬼影子都不见一个了。别说军马,驽马马驹都没有一匹,白跑一探。奔袭向金城的先锋骑更是为唐军所破。三千擅于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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