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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房车回大唐-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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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穷疯了老百姓见真的有人能借到钱,顿时开心坏了,虽然有些人因为太愚昧,还没搞懂是怎么回事,但他们认识钱,认识黄金,分明看到有人揣着三两黄金欢天喜地地走了,于是乎大家一拥而上,全都要借钱,甚至还有人问能不能借粮食。

    很显然,这种人压根就是要借钱吃饭的,不是要借钱做生意,不过没关系,李浩照单全收,不过不同的人借贷需要抵押不同的东西,其中那些贫苦百姓,没有什么资产可以抵押,就抵押人,把儿子女儿抵押给李浩,至于那些有点资本想要做生意的,那就更加好办了,抵押田产或者房产。

    忙碌了一天,钱庄门口还是围着大批的百姓,秦渭已经累得够呛了,毕竟只有他一个会计,哪里应付得过来,李浩只能下令打烊,让那些百姓明日再来。

    第二天早上,李浩起床后心血来潮地拿着皮尺量了量身高,竟发现自己长高了两厘米,现在裸脚身高已经达到一米六五了,李浩那个开心啊,不知不觉间竟然长高了两厘米,他能不开心吗,他认为这一定跟自己练拳有关,洗漱之后匆匆喝了点粥,然后便到院中开始练拳。

    练着练着,李元忠忽然急匆匆地跑进院子,一进门便急道:“大人,不好了,城中粮铺忽然关门,百姓们买不到粮,恐慌不已,尽都聚在粮铺门口闹事。”

    “什么?”李浩闻言猛然皱眉,他记得城中只有一家隆昌粮铺,幕后老板是陇西李氏,正因为得知这家米铺是陇西李氏的产业,所以他才没怎么担心粮铺的问题,可现在粮铺忽然歇业,摆明了就是跟自己作对,李浩甚至怀疑曹田是不是攀上了陇西李氏这跟高枝。

    但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陇西李氏何等势力,曹田就算想攀,人家估计都懒得正眼瞧他,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何隆昌粮铺会如此跟自己作对呢。

    李浩蹙眉想了很久,忽然抬头问:“李元忠,隆昌粮铺是谁负责掌柜?”

    李元忠回答:“是一个叫做李天祥的,今年四十岁左右。”

    李浩道:“你乔装打扮一下,然后去给我仔细查查这李天祥,他为何要忽然关门歇业,一有消息,立刻来报。”

    “是!”李元忠领命而去。

    待李元忠走后,李浩仰头看天,沉默了许久后长声叹道:“在这个时代,粮食才是最重要的,这次是我大意了……”

正文 174章:营救行动(上)

    李元忠刚离开一会儿,忽然又回到了院里,李浩见状一愣,眨巴眼睛望着他,问:“你又回来干什么,我说话不好使了?”

    紧接着,又是一人进入院子,竟是一身黑衣的陆云,陆云进院便道:“少爷,是我让他回来的。”

    “哦?”李浩闻言愣了片刻,忽然反应过来,赶忙问,“粮铺关门是不是跟曹田有关?”

    陆云点了点头,道:“少爷你说过曹田不会那么容易善罢甘休,还派我每天夜里去盯着曹府,昨晚我便发现曹府有异动,曹家十几个爪牙悄然出动,去了隆昌粮铺的李掌柜家里,劫走了李掌柜才刚满四岁的小儿子李小宝,那是他唯一的命根子。”

    “原来如此。”李浩闻言恍然大悟,忙问,“可知道他们将人劫哪去了?”

    “知道。”陆云道,“他们劫了人后便悄然出城,一路往北,进入沙漠又行了一百六十多里,将人送到了乌尔禾风城,那里驻扎着一帮马贼。”

    “乌尔禾风城?”李浩闻言一惊,庭州北边的乌尔禾风城他前世的时候去那里旅游过,在未来世界可是新疆的奇妙景观之一,又被称为魔鬼城,其实那不是什么城池,而是一个独特的风蚀地貌,其形状怪异,从远处看上去像一个阴森恐怖的城池,因而得名魔鬼城,李浩赶忙回屋拿出地图看了看,指着正北方的一处山群,道:“应该是在这里吧。”

    陆云看了看,点头道:“是这里。”

    “马贼有多少人?”李浩问。

    陆云道:“很多,我不敢靠太近,怕被发现,初步估算,不下三百人。”

    “三百人。”李浩蹙眉喃喃,“魔鬼城不在丝路之上,就算有马贼,也应该不会太多,三百人算是极限了,这曹田果然跟马贼有来往啊。”

    一直没有说话的李元忠着急地问:“这可如何是好,大人,不如由卑职带人去突袭那些马贼吧。”

    李浩挑眉问:“突袭?带多少人马?”

    李元忠想了想,道:“两百足矣!”

    “呵呵。”李浩冷笑,“两百人出城,曹田会看不到?曹田若是看到了,不通知马贼?”

    李元忠闻言一怔,顿时说不出话来。

    陆云双眉紧锁,是啊,想要对付那么多马贼,非大批人马不可,但大批人马出动,必然会让城里的曹田知晓,曹田又是马贼的同伙,这问题棘手了,何止棘手,简直无解。

    谁知李浩却忽然昂起头,双眼微眯,缓缓道:“营救人质这种任务,自然还是要特种兵出马。”

    中午的时候,庭州城北方十五里外沙漠边缘的巨石下面聚集了二十八个人,这二十八人虽然穿着平民服侍,但也掩盖他们浑身的杀气,没错,这就是李浩的二十八个特种兵,化妆成平民,先后出城,然后在这里碰头会合,李浩已经给他们交代了任务,第一:保护好自己;第二:救下隆昌掌柜四岁的儿子。

    经过楼兰古城一战,李浩才知道这些特种兵儿郎在他心目中有多么重要,当然,他们的本领也证明了他们的价值,所以李浩特别叮嘱他们,救不到人不要紧,千万要囫囵着回来,李浩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让这二十八个铁血男儿感动得鼻子发酸。

    二十八人马集合完毕,策马出发,直往北而去,同时还带上了李浩的神器…军用望远镜。

    当天晚上,月明星稀,李浩登上了庭州的城楼,负手远远眺望北方,只见放眼所见尽是茫茫黑色,皎洁的月光让边陲之城披上了银色纱衣,如此夜景,让李浩想起了一首很契合眼下意境的诗句,不禁缓缓吟来:“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边关。”

    在长安的时候,他曾用这首诗装过逼,但当时只是为了装逼而已,现在他真的站在了万里之外的边关城上,望着冷月映照下的苍凉景象,心中感慨万千,他在庭州的所作所为,虽然比不上王昌龄所说的誓死守卫国家边关的那种荡气回肠的热血气概,但他也确确实实地正在守卫边关的安宁,他要让庭州的百姓们吃饱,穿暖,富足起来,一个国家不仅仅要抵御胡马,还要防止内部的动荡,如果老百姓们如果连饭都吃不饱,那么他们除了造反,还有其他的路可走吗,国家官员内部的,真的比胡马还要可怕十倍,起码他就知道,宋朝和明朝就是毁在了一群的文官手中。

    二十八批快马一路狂奔,终于在黑夜之中看到前方沙漠中出现一座巨大的古城之影,宛若一头巨兽,匍匐于前方,飞鹰拿起望远镜看了看,只见魔鬼城那里奇石林立,有的像塔,有的像宫殿,有的像巨型雕像,如此多的怪石都是由风力自然侵蚀而成,这让人不得不感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还有六里远。”飞鹰取下望远镜,缓缓道,“怪石太多,遮挡了视线,所以并未看到敌人。”

    刺刀闻言道:“那派人去查探一下吧。”

    猎豹闻言点头,然后道:“张寒,你前去查探,一定要小心。”

    “是!”猎豹队中一名特种兵领命而出,撒腿朝魔鬼城奔去。

    飞鹰用望远镜一直看着他,直到他钻入魔鬼城中不见。

    过了许久,张寒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望远镜中,离开魔鬼城开始往回跑,很快,张寒回到了队伍前,飞鹰赶忙问:“情况如何?”

    张寒汇报道:“进入魔鬼城向北行七里,有一座比较高大的宫殿状山丘,那宫殿状山丘的底部有个巨大的扁形山洞,能避风,马贼的巢穴就在那里面。”

    “好。”飞鹰闻言点头道,“此次营救行动,主人有交代,只可智取,不可硬来,因为那样太危险,而且极有可能伤及人质的性命,我们最好是能乔装成马贼混入马贼之中,然后见机行事。”

    刺刀闻言道:“主人所说的确是好主意,就让我们刺刀队去混入马贼之中吧。”

    猎豹摇头反对:“不行,人太多,咱们在蓝田的时候,主人给我们讲过营救战术课,混入敌人内部,以两人和三人为宜,因为人少不容易暴露,而且又有人可以相互照应。”

    飞鹰闻言想了想,点头道:“都下马,制定战术。”

    在魔鬼城之中,确实有一座巨大无比的宫殿形山丘,高约三百米,宽约一里,底部镂空陷进去,形成一个很大的凹槽空洞,简直就是天然的避风口,一群马贼占据了这里,在凹洞中建造营寨,还在洞口外筑了一道非常厚的挡风墙,这墙三米多高,五米多厚,不仅挡住了风,还挡住了所有想要入侵的敌人,因为这道墙根本没有门,平时他们想要出入,都是靠墙上方的三块跳板,每一块跳板都有五六米长,十几厘米后,一米多宽,单是一块跳板就有千斤重。

    从外面望去,这个贼窝简直就是一个绝难攻克的城堡。

    魔鬼城属于强风区域,常年劲风肆虐,周围怪石林立,白天可见那些怪石和山丘之上的湖底沉积之物,让人惊骇莫名,到了晚上,这些石丘在月光映照下宛若无数巨兽之影,配合风吼之声,让人不寒而栗。

    那群马贼选择这么一个地方为巢穴,确实非常安全,毕竟一般人可不敢靠近这么恐怖的地方,魔鬼城这个名字可不是叫着玩的。然而李浩的特种兵可不是一般人,虽说这魔鬼城让人没牛歉静环旁谛纳希切闹兄挥幸桓鱿敕ǎ瘸鋈酥省�

    一群黑影在丘峦群中穿梭,快速地靠近马贼巢穴,十米多长的风墙之上有两个马贼正在来回巡岗,虽然占据着如此安全的地形,但这群马贼的警惕心还是非常高,这无疑就给特种兵们的营救计划增添了难度。

    正对着马贼巢穴方向,有一座塔状石丘,约有十米高,与风墙相距三十米的样子,此时在这石丘的后方的绝壁之上,一群黑影正在缘绳而上,正是飞鹰队的成员。

    过了许久,九个飞鹰队员全都上了这座塔状石丘,飞鹰站在顶部用望远镜观察马贼巢穴,只见风墙后面是一个空旷的练武场,练武场后面是大厅,大厅的左右两侧是住房。

    除了风墙之上有两个岗哨,练武场上有也有四个马贼在站岗,大厅里有许多马贼正在喝酒,厅中还有穿着暴露的胡姬正在跳舞,场面很热闹,可惜他们离得太远,而且峡谷之中风啸之声不断,他们根本听不到那群马贼在说什么。

    飞鹰仔细观察了片刻,放下望远镜,冷冷道:“准备绳弩。”

    话音刚落,两个特种兵立刻取出一支比较大的弩,拼装起来,拼装完成后,只见这弩果然大,比他们平常用的那种连射快弩要大一两倍,弩臂都将近一米五长了,这就是李浩专门为他们设计的大弩,也称绳弩,这弩虽然笨重,而且装箭慢,但有一个特点,威力非常大,李浩设计出这种弩来可不是为了杀人,而是专门为了射绳用的。

    电影里面经常会出现特警队行动的场景,那些特警就有一种专门射绳叉的弩,将绳叉射入墙体之中,然后就可以通过滑绳从一个建筑滑到另一个建筑上,李浩设计的这个绳弩基本就是这个作用。

    飞鹰队的队员在绳弩的箭矢上绑好绳子后,道:“队长,好了。”

    飞鹰接过弩,瞄准了片刻,一扣扳机,弩箭带着绳子射出,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正好钉在练武场上方的崖壁上,距离地面只有三米多高,而且是在大厅入口偏左的黑暗角落里,这一箭射得简直堪称完美。

    箭矢钉入石壁的时候有声音,可因为大厅里的喧闹声太大,外面又有风啸之声,所以在练武场中站岗的四个马贼竟然丝毫没有发觉。

    飞鹰让队员们和自己一起将绳子扯直,然后绑在山顶的一块数千斤巨石上,“绳桥”就这么做好了。

    所有人取出各自的连射快弩,上弦,然后各自取出一个铁钩,铁钩下方连着三寸来长的绳子。“行动。”飞鹰率先用钩子勾住绳桥,左手拽住钩子,猛然往前滑出,整个人便向马贼巢穴飞去,其他队员紧跟而上,九个人宛若幽灵一般划过天空,顺着绳子滑向马贼巢穴。

正文 175章:营救行动(下)

    “嗡嗡嗡……”一连串弓弦翁鸣声响起,风墙上和练武场的岗哨马贼尽数被箭矢射中,倒在血泊之中,然而大厅内的马贼们还在欢快地喝酒,欣赏歌舞,有的马贼已经忍不住诱惑,跑上前去在那些胡姬身上摸来摸去,还发出肆无忌惮的笑声。

    到了绳桥尽头,飞鹰率先丢开铁钩,从三米多的高度往下落去,三米多高已经相当于一层楼的高度了,然而飞鹰他们都经过特殊训练,双腿可以承受这种负荷,他落地后猛力深蹲,卸去落地的力量,减轻腿部压力,然后就地一滚。他刚滚开,第二个人也跳了下来,接着第二个,第三个……飞鹰队一共九人,只有七个人跳下来,还有两个人跳在了风墙上。

    他们落地后四个人赶紧将地上的四个尸体拖到角落里,然后笔直地站在院子里,伪装成岗哨马贼,风墙上的那二人也是如此,他们在出城前每人准备了一套马贼的衣服,就是为了伪装用的。

    这练武场上虽然有两个火盆,但毕竟风太大,火苗一直在晃,光线时明时暗,想要看清人脸可不太容易,就算看清了脸也没什么,一般站岗的马贼在都是喽啰级的,其他的马贼不一定都认识。

    飞鹰带着另外两人从背包里取出胶水和假胡子,用胶水将胡子粘在脸上,只一会儿工夫就完成了,动作非常娴熟,这下三个年轻人瞬间就变成了三个满脸胡子的糙汉子,画风变得不要太彪悍。

    “你们两个去左边,我去右边。”飞鹰下达了任务,然后就独自一人前往右边跑去。

    没想到练武场两边的房舍还挺多,光是右边就有十几间房舍,都是依山而建,有点像是窑洞,飞鹰将每个房间都找了一遍,没有任何发现。

    他没办法,只能回到练武场,刚要到练武场,便见一个醉醺醺的马贼摇摇晃晃地从大厅走了出来,解开腰带准备撒尿。

    飞鹰见状灵机一动,大摇大摆地走到他身边,也解开腰带开始撒尿,便撒还边问:“唉,大哥,问你个事儿呗。”

    那醉汉扭头看了他一眼,醉眼惺忪道:“问什么?”

    飞鹰很快撒完了,系上腰带问:“昨天咱们不是接了一个从庭州送来的小孩吗,给关哪了?”

    “那个小东西啊!”醉汉也撒完了,打了个哆嗦,道,“兄弟们嫌他太吵,老是哭,锁柴房去了。”

    “我就说呢。”飞鹰笑嘻嘻道,“今天一整天没听到那小东西哭声,原来给关柴房了呀。”

    那醉汉咂吧了一下嘴,问:“你新来的?咋不进去喝酒?”

    飞鹰赔笑道:“白天闹肚子,现在刚好一点。”

    “闹肚子也不能耽误喝酒啊!”那醉汉一把拉住他胳膊往前拖,“走走走,去喝酒。”

    飞鹰没办法,只能跟着他走,为了防止待会露馅,他便问:“大哥,小的叫飞鹰,刚来不久,对寨里规矩都不大懂,还不知道您怎么称呼呢?”

    “飞鹰,这外号取得不错。”醉汉闻言得意一笑,牛气哄哄道,“某姓骆,人送外号骆驼,某跟你讲啊,这寨子里除了三位当家的,其他的兄弟都得卖某三分薄面,你以后跟着某,保管没人敢欺负你。”

    “好嘞!”飞鹰一脸开心道,“我以后就跟着骆驼大哥吃香的喝辣的。”说完还发出了一阵夸张的笑声。

    他们刚走到大厅门口时,飞鹰正好看到另外两个队员从另一边回来,二人看到骆驼,赶忙躲在黑暗的角落里,朝飞鹰摇头,意思是说他们没任何发现。

    飞鹰脑中开始翻转,既然前面没找到,肯定在后面,马贼的巢穴不可能只有这么一点点大,骆驼也说了,那小孩关在柴房里,然而这里也看不到其他的路,唯一的可能便是路在大厅中。

    正思索着,飞鹰已经和骆驼进入大厅,此刻大厅中一阵混乱,只见众马贼正跟那些跳舞的胡姬追逐打闹,周围还有许多人起哄,只要一有人追上胡姬,当场扒光,原地办事,还有人负责计时,似乎是比谁的时间最长。

    飞鹰看到这样的场面不禁一阵皱眉,为这群胡姬感到悲哀,然而他随即发现有个马贼办完了事,塞给了那胡姬一把金豆,胡姬乐得眉开眼笑,穿上衣服拿着金豆躲一旁去数起来,看那开心的模样,绝对是真的开心,看来她们不是被马贼抢来的良家女子。

    骆驼见飞鹰盯着那数金豆的胡姬看,顿时一脸淫笑问:“怎么?看上了?”

    “没有。”飞鹰摇头道,“骆大哥,这些胡姬是哪里来的?”

    “这可都是庭州曹别驾送来的婊子。”骆驼一说到女人就兴奋,两条眉毛好似在跳舞,指着那正在数金豆的胡姬,道,“那叫米莉,三十多个婊子里就数她最骚,那床上功夫可是相当的厉害,三两下就能把人给吸干,哥哥我也喜欢找她,嘿嘿,只要一颗金豆子,便能睡她一次,若是给五颗金豆子,那能睡一整晚,方才那个是三当家,出手阔绰,一次便给了她一把金豆呢。”

    飞鹰点头,大概已经知道了,其实这些胡姬基本跟满意楼的姑娘们差不多,只不过服务对象不同,她们居然跑到马贼窝里来做生意,不过事实也证明马贼们很有钱,方才那一把金豆子少说也有七八两,那可是七八十贯的钱啊,足够满意楼的姑娘们辛辛苦苦挣上小半年呢,正应了一句老话:富贵险中求啊。

    对于这些女子,飞鹰也不愿多想,他也管不着,他的任务是救回人质。

    骆驼这时笑嘻嘻道:“飞鹰,你是不是也看上米莉了,你若是看上了,你先上,大哥让你。”

    飞鹰赶忙尴尬摇头:“不了,小弟怎么敢跟大哥抢,大哥你先去爽吧,小弟再找找。”

    “你小子很懂事,行,某先去爽,爽完后替你找个肥的……。”骆驼嘿笑几声,搓笑走向米莉。

    飞鹰摆脱了骆驼,赶紧四处张望,只见第一把交椅上坐着一个独眼汉子,皮肤黝黑如铁,络腮胡子宛若钢针,一根根地站在脸上,胳膊和脸上有好几处刀疤,头上斜缠着蓝色布巾,遮住左眼,这应该就是这群马贼的大当家了。

    马贼大当家的身旁坐着两个胡姬,一个身材丰腴,另一个媚态万千,二人莺声燕语地争相给大当家喂酒菜,一口一个狮爷地叫着,原来这个大当家外号独眼狮,是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最恶名昭著的马贼。

    飞鹰见独眼狮的目光扫来,转头躲避他的目光,无意间竟看到大厅左后方有个很大的通道,直通往后方,因为这里人太多,之前被挡住了,所以他到现在才发现。

    既然发现了通道了,飞鹰便从一个酒桌上捞起一壶酒,灌了两口,然后开始装醉,脚步踉跄地在人群中穿插,走向那条通道。

    由于在场的马贼都没有任何戒心,所以也就没注意到飞鹰,让他成功地混入了那个过道。

    穿过过道,眼前豁然开阔,只见这是一个巨大的天然山洞,真是别有洞天,比外面的练武场要大上好几倍,简直就像是军营,还建了许多尖尖的粮仓,马厩什么的,飞鹰凭借自己的经验,很快找到了柴房,在一个偏远的角落里,离那些马贼的住处比较远。

    此刻柴房外有两个马贼把守,二人在聊天,飞鹰仔细听了一会儿,就听到二人不断抱怨这份苦差事,因为这样他们就不能去大厅嗨了,飞鹰不敢靠近,沿原路返回到大厅,然后又到练武场,把人质被关的地方告诉其他人,接着便开始商议具体的营救计划。

    由于他们就在练武场上,容易被发现,所以制定计划的速度很快,一分钟不到,飞鹰就安排好了各人的任务,在风墙和练武场站岗的六人依旧在那里站岗,随机应变,一旦被发现,互相协助逃跑。

    飞鹰则带着剩下的两个队员进入大厅之中,这二人一个叫高大,一个叫高上,连起来就是高大上,一听就是李浩替他们取的名字,这二人算是所有特种兵里面比较机灵的了,所以飞鹰这次带他们两个执行潜伏任务。

    三人进入厅中时,众马贼酒已经喝得差不多了,开始陆续有人离场,飞鹰他们为了装得像一点,随便找了几个马贼唠上几句,跟他们拼了一会儿酒,这就算认识了。

    很快,三个当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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