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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击南宋(寇十)-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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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捻现在已看得非常明白,滞留在车城顶上,只有死路一条。那就是天诛军预设的死亡陷阱,在没有足够安全防护的情况下,在上面多待一个呼吸的时间,下一刻。很可能就不会再有呼吸。
    突捻的破解方法就是一个字——冲!
    刀山火海要冲、枪林弹雨要冲、剑涛矛丛也要冲!跳下去不一定能活,但留在车城上只有死!
    金兵怎样选择?
    老兵悍卒,从来不畏面对面肉搏。被刀斧砍死,被枪矛戳毙,那是战士的归宿,没什么好抱怨的。他们唯一感到憋屈的,就是死在箭矢、枪弹,这种远程武器下。没有施展武勇的机会,连杀死自己的人是谁都不知道,谁会甘心?谁能瞑目?
    所以。不管愿不愿意。蜂拥而出的金兵发出鬼哭狼嚎的叫声,选择了纵身一跃。而天诛军的重甲长枪兵,由于无法支撑枪矛上一具、甚至两具尸体的重压,长矛倾斜、脱手、断裂……三才阵最尖锐的一角。被金兵以自杀式攻击。崩开了缺口。
    张锐已经将八成的火力都调到了南面。超过一千支火枪喷出的火舌,在车城上空交织出一片死亡之网,几乎封锁了金兵的所有可能出现地方位。许多金兵刚从尸墙掩体后一露面。或者刚刚跃到半空,就变成一具新的尸体,直直摔砸在地。
    最后,金兵还是用尸体开路——拆除尸墙,人手一尸,当做旁牌掩护,连人带尸,纵身跳下……
    八百金兵,付出了超过三分之一的惨重伤亡,终于杀进天诛军阵中。而金兵一旦入阵,火枪兵就无法再开枪。
    不过,前方依然有拦路虎——三百重甲长枪兵与刀牌兵组成的三才阵。
    铁壁车城的外城与子城之间的距离,约有三十步。这样窄仄的空间,摆不开太多的兵力,三百人,还可以勉强拉开一个阵势,再多,就成人挤人的混战了,完全发挥不出阵形的威力。
    三才阵,一名长矛兵远刺,两名刀牌兵辅攻,远攻近战,战力互补,在地形狭隘处,威力尽显。
    金兵的个人战斗力固然强悍,但以混乱队形对上严整军阵,勇力再强,也只有——死!
    三百天诛近战肉搏兵种,对上五百金兵悍卒,决死一战,谁胜谁负?
    ……
    在车城东北方百步之外,何元庆骑着高大神骏的河曲战马,一手举着单筒望远镜,一手按着缰绳,身旁左右及身后,是五百余骑兵。
    何元庆在观察车城南翼的战况。金将突捻集结步卒突击南城,为防天诛军骑兵突然从侧后袭杀,金军的八百骑兵几乎全拉过去,采取人盯人战术,确保突捻八百步卒全力攻略车城。
    如此一来,战场上就出现了一个微妙的变化:金军两翼骑兵,原本是一边四百骑,防御力比较均衡,但现在为了保障突捻军后路安全,在南翼最少放了六百骑用于盯梢拦截天诛军骑兵——因为天诛军骑兵团也不断往南翼增加兵力,摆出一付随时攻击突捻军的姿态。
    现在天诛军骑兵与金军骑兵的兵力对比为:南翼,天诛骑兵千骑vs金军骑兵六百;北翼,天诛骑兵五百vs金军骑兵二百。
    这就是何元庆布的实南虚北的局,看似南翼骑兵众多,兵力雄厚,实际上,他手头这五百骑,才是两个旅的真正精锐。
    要说火枪兵与近战步兵的素质,最早组建的第一整编师一、二、三旅,是当之无愧的王牌。但若论骑兵战力,却是新组建的四个新旅的骑兵更胜一筹。因为其中有两千二百多人,是从晋宁军与麟、府、丰三州精选出来的,骑术精湛,并有一定马战底子的西北汉子与军兵。打得西夏军百年不敢东顾的折家军的底子,就是这西北好汉。这批新加入的力量,除了骑射稍逊金军骑兵,马战或骑术什么的,相差无几。
    也就是说,何元庆手上这五百骑兵,无论兵力与战斗力,都在对面北翼骑兵之上。一个突击,就有可能突破敌北翼,马踏完颜娄室中军。
    当镜头里的突捻军突破外城,蜂拥攻入子城时,何元庆将望远镜塞入鞍边镜囊,猛抖马缰,一夹马腹,骏马灰聿聿嘶叫着人立而起——这就是他一直等待的机会,骑兵冲锋的机会。
    何元庆单臂将九尺斩马刀高高举起,正要下令出击。身旁一员部将不无担心道:“金兵强悍,此番攻入我车城,只怕……”
    何元庆却是信心满满:“没什么好担心的,当日土桥一战,也有金兵攻入我车城,还不是被我率军宰杀个干净。眼下我军在车城内有超过两千兵力,而金军不过数百……最重要的是,还有军主在中军坐镇。哈哈!我想,真正需要担心的应该是金人吧。”
    “骑兵队,出击!”
    随着何元庆气冲斗牛地大喝。一马当先。身后。五百轻骑,铁蹄激尘,疾如旋风,似离弦之矢。射向娄室中军本阵。
    娄室军本阵。距离车城五百步。而其阵翼北则,即金军左翼的二百骑兵,则在三百步的距离交错穿梭。严防警戒。天诛军五百骑兵一动,金军骑兵立刻做出反应。以五十骑为一队,二百骑形成一个“器”字形骑阵,全身着甲的重骑在前,半身轻甲的弓骑在后,毫不迟疑迎向天诛骑兵。
    就象金军的骑兵并不都是女真人一样,他们的战斗兵种,也不全是弓骑。女真人是一个渔猎民族,部族成年男子擅骑射的比例,远不如游牧民族的契丹人或蒙古人。更多的女真人,其实更擅长步战短兵相接,或骑战长器砍杀,或许这就是“铁浮屠”只产生在金国的原因。
    因此,金军的骑战,其实就是步战的变种:重甲在前,轻骑在后;肉搏在前,弓矢在后。
    这针锋相对的二百金骑中,全身甲的肉搏骑兵,就占了一百二十多人,半身甲的弓骑兵,只有不到八十人。
    天诛军骑兵中,也有一队五十骑左右弓骑,五百骑兵中能挑出五十弓骑,也算不错了,这五十弓骑,就放在骑阵两翼。
    从天空俯视,平野之上,蹄声如雷,两股骑军,拖着长长的尾尘,一如铁矢,一似弯刀,渐渐接近……
    这一刻,正是突捻率军攻入车城之时,城外观战的所有敌我两方军兵,视线都被车城阻隔。由此,这近千骑的对战,立刻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双方间距尚在五十步外,彼此的弓骑兵便将身体向后仰,引弓抬箭,斜指半空。金军骑兵由于排成器字形骑阵,最先与天诛军骑兵碰撞的,是前方两队约百骑,约有四十名弓骑,正与天诛军弓骑兵数量旗鼓相当。
    四十步,嗖嗖嗖!双方同时松弦放箭,箭矢在半空中交错而过,带着沉甸甸的下坠力道,狠狠落下。
    无论是步弓还是骑弓,首要的就是弓力,越强越好,你用一石,对手用八斗,你就能先下手为强。至于准头什么的,倒不太讲究,反正到了战场上,到处都是人,随便射。只要距离够,力量足,总能射中敌人的。
    天诛军骑兵与金军骑兵所使用的弓力显然差不多,双方在同等射距下,不约而同举弓对射——
    箭落,人倾。
    落马的骑士在翻滚,失去主人的战马或长嘶跑开,或继续奔跑,更有几匹中箭的战马失蹄踣地,砸出大股烟尘。
    天诛军骑兵中箭落马者九人,金军骑兵坠地者八人——骑射基本上就看机率,不是说那一方射得更准,而是看那一个的运气更糟。天诛军人马更多,所以中箭机率更大。
    四十步距离,又是对冲,能够射几箭?
    答案是,一箭!
    下一刻,两股骑兵,重重撞到一起,刹时人仰马翻,骨折血迸。
    在一片刀兵格击声中,忽闻枪声大作,金骑纷纷落马,被无数混乱的马蹄踩成肉糜。
    何元庆有一支骑兵警卫队,是旅长这个级别的标配。这支警卫队人手装备鹰嘴铳一支,手弩一具,做为近战时保卫主将的常备武器。在辽州初战时,这支警卫队就曾一举歼灭突捻的一蒲辇游骑兵,立下首功。
    五十骑警卫,在两马接近的瞬间,左手弩,右手铳,一击不中,二击补上,鲜有连击不中者。两军骑兵交错瞬间,就这么一个照面,金军骑兵的“器”字形骑阵,就被吞掉了一个“口”。
    双方第一回合较量,天诛军骑兵尚有四百余骑,而金军骑兵,却只剩百余骑,兵力相差三倍。何元庆这支骑军,可是西军的种子队,并且经过天诛军严格训练,装备战力在天诛军诸骑兵团中,首屈一指。纵然眼前这支金骑是完颜娄室西路军的老底子,也不可能比强化并重起崛起的西军铁骑强三倍。除非金骑变成三头六臂,否则,下场只有一个——被围殴至死。
    战场上不乏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例子,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谁的兵多,谁就是胜者。
    何元庆的斩马刀没有斩马,而是削头,从入阵,到透阵,他已削掉七颗脑袋。盔甲全是血,一身煞气,如杀神附体。周遭不少金军悍卒,都被其凶暴所慑,一见他杀来,自觉绕道,不敢近前阻拦。
    “哈哈哈!痛快!”透阵而出的何元庆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迹,仰天大笑。自从打下太原,至今已近半年,一直没机会杀得这般痛快,今日才算是小小过了一把瘾。
    在何元庆豪笑声中,四百余天诛骑兵紧随主将,丝毫不理会被冲击得四散的金军骑兵,半步不停,直向金军本阵奔杀而去。
    四百铁骑如风卷过,身后伏尸满地;而在更远处,金军右翼(南翼)六百骑兵,正发疯似地往回赶……
    时间,双方都在争抢一分一秒的时间,谁先击破对手中军,谁就赢!
    如果说,浊漳水东岸这场大战是一局棋,那么,突捻正拼死拼活想“将”军;而何元庆,却已突破中宫,即将“将”军!(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章 兵败如山倒
    与何元庆一般心思与拼命的,还有突捻。他已经凭着一己之力,生生击破了两支三才阵,斩杀六人,几乎能与何元庆看齐了。但与何元庆的铁骑突击不同的是,他的优势只是局部的,举目所见,人数略少的天诛军,凭着严整紧凑的阵形,默契配合的攻守,竟然生生抵挡住了他的精锐步卒的进攻。如果不是因为地形实在太窄仄,容不下更多军兵加入格杀,光是那一千火枪兵,弃枪操刀杀过来,就足以将他手下数百步卒围歼了。
    对拼了老命才攻入外城的金兵来说,天诛军的重甲长枪兵,简直就是本军的狼牙重甲兵的翻版。枪锐,甲坚,组成一道坚不可摧的钢铁人墙。
    沙场对战,不是比武较技,不可能打得花团锦簇,有的只是以命易命,以刀换枪的残酷。
    你一刀砍来,我一枪刺去,简单、直接。砍中你,你倒地,刺中我,我踣地。这个时候,决定生与死的东西,只有速度、经验、力量、防护……以及,兵器的质量与长度。
    前三项,天诛军士兵略逊,后三项,金兵却略不如。综合一对比,天诛军还稍占优势。毕竟光是重甲兵那一身坚固的步人甲,就足以防御除骨朵、大斧、狼牙棒之外的大部分兵器击斩——你砍我没事,我刺你必死。谁还能玩得起?偏偏金兵还不得不玩下去。
    重甲长枪兵唯一的缺陷,就是被敌人近身。丈二长的长兵。远刺很爽,一旦被贴近,还不如一把小刀好使。所以,必须有刀牌兵左右防护。所有避过长矛的金兵,还要应付这左右交剪格杀。
    相比重甲长枪兵,左右刀牌兵稍微好对付一些,毕竟他们没披挂那变态的步人甲。但不要以为击倒左右刀牌兵就完事了,还有二、三十个手持鹰嘴铳的军兵,神出鬼没、常常躲藏在旁牌后面,冷不丁冒出来当头就是一枪。甭管你多彪悍、格斗技多牛叉。枪声响过。直接摔个大马趴。
    突捻就亲眼见到,手下两员谋克级勇将,曾经与牛角力,生生将一头大牯牛掰倒在地的军中勇士。手持骨朵。在击飞长矛。砸破旁牌之后。被两个突然闪现的天诛军士兵,几乎是抵着脑袋各开一枪,刹时红白流满一地。两个力敌数十的勇士。就被一颗小小弹丸终结。
    此情此景,令突捻不寒而栗。他心下明白,若枪口指向自己,也逃脱不了同样下场。如今突捻只剩下最后一个念头:集中一小队精锐,突破一个缺口,杀进子城,目标,敌军主帅——狄烈!
    突捻集结了十五人的亲卫队,连续击破两支三才阵,而身边的护卫也替他挡了四颗子弹,他这一支十五人的精锐,在接连倒下六人之后,终于象一把楔子,强行钉穿钢铁人墙,杀入子城。
    突捻九士,是首批突破三才阵,冲入子城的金兵。按车城防御条例,重甲长枪兵与旁牌兵,只负责当面之敌,对于突破阵势冲入子城之敌,则交给子城内的战友对付,他们必须保持自己的阵形,不能因敌而乱。
    子城之内,先前女兵所在的位置,已为男兵所取代,女兵撤入更内围。而前三排的火枪兵,也已擎出腰刀,时刻准备近战肉搏。突捻九人刚刚冲入子城,就被数十军兵包围,乱刀斩下。
    火枪兵就是火枪兵,无论是铠甲还是兵刃,都不能与重甲兵相比,甚至不及刀牌兵——刀牌兵还有一副防护力不弱的旁牌,火枪兵呢?只有一柄手刀。对上这群战力强悍,手持重武器的金军悍卒,就算人数多几倍也挡不住。
    手刀斩下,斧棒格击,刀子撒手掉了一地。
    杀得性起的突捻“吭吭”两斧,砍断了两个火枪兵的脖子,扭头躲开喷射的鲜血。忽闻砰地一声,一股灼热从耳边掠过,击中身后一名金兵。那金兵扔刀捂脸,鲜血自指缝间溢出,惨叫着慢慢跪倒。
    突捻猛抬头,瞥见十余步处,一将踞于粮包之上,手中鹰嘴铳的铳口,正有青烟缭绕……那年轻军将,一枪击杀一敌后,正沉稳而快捷地装填弹药。
    突捻大怒,倏地扬手,将左手短斧掷出,正中那军将手上的鹰嘴铳,咔嚓一下,劈成两半;随即右手短斧紧接着投出,打着旋子,劈向那军将胸膛——
    那军将脸色苍白,躲避不及,一双冰冷如镜的瞳孔,映照着那旋飞如轮的夺命利斧,未见半分惧意,连左脸颊那道条长长的疤痕,都不曾抽动一下。
    “去死!”突捻狰狞大叫。
    一条手臂倏地从旁伸出,在斧刃距那军将胸前三寸时,险之又险捏住斧柄。手臂的主人——天诛军主狄烈,扭头对那年轻军将——张锐,微微一笑:“我没发话,谁敢叫你死。”声落,身形一闪,蹬蹬蹬飞快踩踏着粮包,疾奔十余步,单足一顿,宛若大鸟一般飞起。高举短斧,凌空下劈。
    目标,突捻!
    突捻大骇,急急从腰间抽出备用短刃,不招不架,反掷向空中的狄烈——但更令突捻惊骇欲绝的事情发生了,明明飞刀击中对手凌空下扑的身体,结果竟被弹飞开去。
    不等突捻反应过来,狄烈已身若狂飙扑下,手中的短斧也物归原主,噗地一下,砍飞肩甲,深深劈入突捻的肩膀……
    突捻发出惊天动地地惨叫,声音陡然拔高——他整个身体已被狄烈高高举起,呼地一下,远远扔了出去。
    突捻扎手扎脚从半空中嘭地砸在地上,浑身骨头喀啦啦一阵乱响,也不知断了多少根……当他勉强撑开眼皮时,差点以为自己在做梦——眼前竟是一位俏丽的美娇娘!而身边,好象还有更多的美娇娘在围着自个……
    “我这是到了哪里?天国吗?”突捻眼神涣散。茫然吐出带着血沫的女真语。
    “你想去天国,我送你一程,不谢。”那美娇娘竟能用女真语回答他,只是眼神空洞冰冷……然后,突捻就看到一个黑洞洞的枪口。
    砰!一片血红,这是突捻在世间看到的最后颜色。
    ……
    完颜娄室再也摆不出端坐围屏,指挥若定的大将风度了。此时他正骑上战马,在一众骑卫的护卫下,紧急指挥步卒结阵御敌。
    娄室军本阵,说起来还有一千兵马。看上去密匝匝一堆。似乎不可轻辱,其实真正的战兵,不过二百卒:一队骑兵,一百五十正卒。余下的。全是战斗力渣渣的少量阿里喜与辎重辅兵。
    纵然在这强敌来袭的紧要关头。完颜娄室也没昏了头。贸然派千军堵敌骑。他只调集了一百五十正卒,正面结阵阻截,三十骑侧击。如果不是手下护卫死活不敢擅离其左右。他甚至要把全部骑兵撒出去。至于那八百辅兵,则下令就地防守——保不住主帅,保自己的命总可以吧。
    完颜娄室隐隐感觉,这八百辅兵是个软肋,最好是后撤到一个较安全且不会碍手碍脚的地段。但完颜娄室不敢下这样的命令,反而严令辅兵就地坚守,不可擅动,违令者斩。
    完颜娄室不得不这样做,大股敌军来袭,军心本就不稳,若下令撤退,以这些辅兵的素质,撤退立马就演变成溃退,更带动前方战场的溃败。所以,这撤退命令无论如何不能下。
    何元庆正是看穿了这一点,他的四百骑兵,不冲敌阵,反而绕了一个小弯,从侧翼冲击那支人心惶惶的辅兵队。
    四百铁骑,冲击八百杂役辅兵,简直就象一块巨大滚石,砸进了鸡窝里——“活鸡”四下乱蹦,留下一地“碎蛋”,血淋淋的……
    何元庆此举显然不是击溃一支无足轻重的杂兵那么简单,而是驱赶着溃散的杂兵,冲击金军步卒战阵——完颜娄室的预感应验了,这八百辅兵,果然成了本阵的软肋。
    金军步卒战阵,被数百杂兵一冲,更有数倍于己的敌骑从旁削击,死伤惨重。而那奉命阻击的三十骑,若能发挥出且战且走的拐子马战术,倒也能牵制一二——但问题在于,他们的任务是阻敌,不是诱敌。敌军完全可以不理会他们,直扑目标,而金军骑兵偏偏还不得不回头堵截。为了主帅与中军的安全,三十骑金兵,不得不与十数倍之敌对冲硬撞,其下场可想而知。
    何元庆一直冲在骑队的最前方,也是第一个杀透敌阵而出,浑身浴血,杀气腾腾,手中的斩马刀刃全是缺口,胯下千里挑一的神骏战马,都是鼻息喘喘,汗浸毛皮。
    何元庆用力抹一把脸,将混着血与汗的淋淋血水甩出去,突然眼神一凝——前方三、四十步外,竟然是敌中军大纛!那大纛之下,不是娄室还会有谁?
    “驴!我的驴!”何元庆脱口大叫,长刀戟指娄室,迅速摘下鞍旁的流星锤,在头顶呼呼抡了七、八圈,脱手飞掷。
    流星锤来势之猛,宛如炮弹,无论是完颜娄室还是其属下护卫,谁都不敢硬接,纷纷躲闪。
    系着长长铁链的流星锤,宛若带着慧尾的流星,闪亮划过半空,轰然击中大纛旗杆,强大的冲击力,将持旗的金兵震得吐血,碗口粗的旗杆也应声而断……
    大纛一倒,无论是中军死伤惨重、摇摇欲坠的步卒,还是在车城上苦苦持撑的金军,全都发出一声哀号:“败了!败了!”
    金军,轰然崩溃。
    车城上躲在橹墙后的金兵纷纷跳城而逃,但车城内豁命血战的数百金兵,却是无路可逃。突捻阵亡,金军士气本已大沮,攻势顿挫,此时更闻中军崩溃,数百正在作战的金军正兵战意顿消、士气全无,战斗力直线下跌至底。但是,他们无路可逃,等待他们的结局只有两个:要么投降;要么被围殴至死。
    完颜娄室喉咙一甜,一口怒血喷出。真的败了。而且是惨败,无可挽回,不可收拾的惨败。
    “都帅!快退吧!”
    “都帅,晚了就来不及了……”
    身旁的护卫纷纷急劝。
    完颜娄室脸白如纸,眸深如井,惨然道:“军队没了,退路没了,还有何可退?大伙就战死一处吧。”
    护卫们哪里肯依,互相使个眼色,你抢缰绳。我拍马臀。硬生生连人带马,簇拥着完颜娄室逃离战场。
    一锤定音!
    不知怎地,这一刻,何元庆脑海里竟然掠过当日夜校时。教员所教的一句成语。对应适才之举。真是再贴切不过。
    大纛摧折,中军崩盘,意味着车城内的战斗结束。但对何元庆的骑兵团而言,战斗才刚刚开始。
    何元庆看到了完颜娄室逃跑,却没有立时追赶。他首先是一个指挥员,其次才是冲锋陷阵的猛将——在骑兵队的右翼,还有一支多达六百骑的金军铁骑,这是主战场上不可忽视的力量。
    这股力量,如果早一步赶到,拦截住何元庆的骑兵队,战局或许还不会崩坏得如此之快。不过,配备了大量河曲战马的天诛军骑兵团,在追击速度上,显然要比骑蒙古马多过河曲马的金军骑兵更强、更快。所以,金军六百骑兵的大部分,都被天诛千骑纠缠住了,这才为何元庆突击金军中军成功,创造条件。
    同样,何元庆想要顺顺当当追击完颜娄室,也不能被这支金军骑兵缠住。当下分出三百骑,上前堵截,自率百骑,衔尾追击完颜娄室。
    完颜娄室只余二十骑,用百骑追杀,足够了。
    何元庆想法没错,逻辑也没错,但错就错在,战场上,有时完全没有逻辑可言,更多的是意外。
    当何元庆率百骑队追出五里,几乎要咬住完颜娄室时,斜刺里竟杀出一彪人马,足足有四百余人,有骑兵有步卒,战斗力居然还相当强悍。
    这一下,何元庆别说追杀敌酋了,差点连自个都被包圆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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