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隋唐大猛士-第3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千人马,这般实力,就算进山王薄他们也未必敢战,倒是我失算了。”
  被人敲诈的滋味是不好受的。
  但既然是敲诈,那对方就必然握着他的把柄。
  现在罗成就握着他通贼的把柄,所以这钱他不想出也得出。
  “雄儿,记住,就算你想掀桌子,可也必须得在有这个实力的前提之下才能掀。若无实力,就冒然掀桌子,那么最后被人打到桌子底下的那人,就会是你。”
  不管高兴不高兴,这笔钱粮段偃城还是给了,虽然给的心里暗暗咬牙。
  阚棱押着几大车的钱粮回到营地,成功完成任务。
  “小五,段家给了,没讲价还价,照数给的,钱粮已经清点过入库了。”王子明笑眯眯的进来禀报。
  罗成点头。
  “段偃城这种人,最懂得妥协,他知道怎么选择才是最小的代价。”
  “才百贯钱百石粮就放过他了,那也太便宜他了,要我说,就应当跟抄樊诸家一样也把段家抄了。”老四在一边擦着自己新得的明光甲。
  “一味的打打杀杀,成得了什么事情?此一时,彼一时,现在我们不能再那样简单粗暴了,否则连县令都不会再支持我们。现在这样也挺好!”罗成倒是很满足。
  段家一家就榨出这么多钱粮来,又不是只有他一家可榨,还有好多家呢。
  只要他们肯交钱粮,就相当于妥协了,他罗成也便算是暂时在这章丘城真正站住脚了。


第123章 罗字营
  卯时三刻。
  牛角号响起,鼓声也跟着隆隆响起。
  擂鼓聚将点兵。
  增加了一队轻骑兵,现在罗成有了整整十队人马,刚好一营。
  营前,就挂着张须陀赐下的一面大旗,上书先锋二字。
  这是先锋营,也是罗成的营,先锋旗旁,还有一面将旗,上面绘个罗字。
  这个营既可称为章丘营,也可叫先锋营,还能叫罗字营,或罗家营。
  站在点将台上,罗成觉得现在很有几分大将的模样。
  他原本有一副队头级的明光甲,这次他被点了先锋,又委了代县尉兼都尉,于是张须陀便特赐了一副更好的铠甲给他,这是一副张须陀本人的备甲。
  虎头盔、狮蛮甲、麒麟铁靴、白虎披风。
  一杆丈八马槊,一把六叶星晨双手锤。
  还有一把将军版双手环首横刀,犀牛角弓,单臂手弩,两壶箭。
  然后还有一枚铜的先锋印,一枚县尉官印,一枚都尉印。
  三枚官印摆在前面案上。
  阚棱持着马槊,王雄诞捧着六叶锤,西门君仪捧着虎头盔。
  比起原先那套二十斤的队级明光甲,这全套明光盔甲重达近四十斤,不但甲叶圆护更加的厚,用料更好,连披风都是丝绸加银丝的,甚至还镶金嵌银。
  连那把横刀都比以前的好的多,重量就能达到四斤多,长度也加长了,不管是用料还是打造,都是顶级的,用张须陀的话来说,这把横刀,能够一刀砍断五层牛皮,一刀刺穿一件铁甲。
  主武器还是那把马槊,虽然用的不太得手,可暂时也还没想到更好的,便先用着。
  小六也得了一套校尉级的明光甲,重达三十斤,防御力很强。
  “咱们这装备,一个营足够扫平长白山了。”老四换上了校尉级的明光铠,执着禹王挝不由的飘飘然。
  “骄兵必败,莫要轻敌。咱们是进山剿匪,山里地形复杂,军阵难以展开,尤其是弓矢等武器无力发威齐射威力,连枪盾这些也不好用,而贼匪却熟悉地形,我们须要小心谨慎。”
  疤面赵贵提着自己新得的一把硬弓,十分的满意,这弓的强度刚好适合他的力气,特别是配的那些破甲锥,简直就是能无视贼匪的铠甲。
  “山林之中虽然对弓弩有所限制,但是咱们现在弓多弩强,只要贼人敢露头,一样能够射的他们成刺猬。”
  新的县郡兵营不但拥有一个完整的弓弩队,其它的各队里配弓的也达到两成以上,更别说伙长以上更是人手一张弓,弓多就占据着远程优势。
  更何况罗成还有一个斥候队和一个轻骑队,这两队人马可都是配备着骡子的,实际上就是两队轻骑兵了。
  对于当先锋进山剿匪,众人都觉得有他们出马就足够了。
  不过罗成还是很谨慎的。
  打仗这东西,意外因素太多,只能多做准备,以应万全。
  为此,他不但把五百郡兵营全都带上,还把剩下的七团辅兵也都带上了,不过这些人的任务则是背粮带草。
  一个士兵一天起码得要一升米,而如果是训练或行军做战,消耗的还更多,一天得按两升算。
  为了保证战兵的体力和机动性,罗成只让每个战兵随身带了三天的战备粮,不到关键时候不吃。
  行军作战时全要由辅兵们背粮供应。
  他计划是在山里剿匪一月,毕竟山高林密,谁也不知道这仗要打多久。
  一人按一天两升算,一个月一兵就得六斗粮。而五百战兵,一月得三百石粮,这还得是已经舂好壳的粟米,若是带壳的,还得多带二百石。
  再者,战兵营里还有一百多匹马骡,这些坐骑的消耗甚至超过五百战兵。
  这样一来,罗成就得准备一千石带壳粟谷出发。
  一千石粮,由辅兵营背粮,一人背半石,就意味着得两千人才能背的了,而问题是这些辅兵每天背粮也一样要消耗粮食。甚至为了提高效率,还得准备些车和驴骡,又得添加消耗。
  本来用兵一月只需要一千石粮就够了,现在还得再算上运粮的辅兵消耗量,再加上点富余,起码得两千五到三千石粮。
  怪不得说打仗打不起,人越多,粮草消耗越多,需要征召的民夫越多,而民夫征多了,民夫需要消耗的粮食也是个大数字。
  尤其是这种野战,耗费比守城增加几倍。
  为此,罗成与老贾等人商量过后,觉得单纯带着一支运粮队是不现实的,也一次带不了那么多粮食。
  只能沿途设立补给兵站粮仓,通过接力转运。
  这样既能节约人力,还能提高效率,关键还在于能够增加粮食的安全性。
  同时,这些兵站也能作为剿匪战兵们休整之地,万一遇袭之类的,还能有个地方可以退回休整,然后再战。
  只是这样一个兵站,又得还有防御能力,总不能野外露天,得修个简易的堡垒营寨,这又得需要人工和时间。
  一群人算来算去,发现要维持这个五百人的战兵营深入山区做战,后勤的负担压力极大,可他们又不敢真的只带着五百战兵深入敌境。
  好在粮草是现成充足的,只需要想办法运过去就好了。
  “沿我们进军的路线,每隔二十里左右,择一路边险要之地,修一个墩堡营寨,屯驻辅兵,储存转运粮草,并且还可以作为受伤士兵们的疗养之地。”
  最终,罗成拿出了这么一个钉钉子计划。
  虽然有点不够爽快直接,可最后考虑这是一支新兵营,大家都还是同意了。
  于是今天一早,罗成点将出兵,斥候队的斥候们在前探路,然后几队步卒随后,接着是两团民夫押运粮草以及修堡的材料随后,再来几队步卒,接着又是两团辅兵,最后罗成带着两队人马殿后。
  轻骑队则负责巡逻警戒,前后策应。
  寒风萧萧,罗成的队伍天不亮就已经离城而去。
  晓色之中,张须陀站在北城楼上看着这支如长蛇般的队伍远去。
  “观其行军,倒是沉稳,如此我放心了。”


第124章 山大王
  初冬的长白山,起伏不平,好似一头蛰伏的蛟龙。
  山林树木叶子大多落光,树光秃秃的,山也显得灰蒙蒙的。
  剿匪先锋营如一字长蛇,在山野间蜿蜒前进。
  每行军五里,罗成便会下令让全军休息一会,每行军十里,大休一次。一天只行军四十里,这是罗成的命令。
  太快了,他怕遇伏,也怕这支刚整合的新军会脱节。
  “老五啊,兵贵神速啊,咱们这样大摇大摆慢慢腾腾的行军,这山里贼匪们早就能发觉动静了,这不是打草惊蛇吗?”
  “这样行军,咱们剿谁啊,还不得一个都跑光。”
  罗成却不理会他的急躁,缓缓道,“欲速则不达,记住,我们这次不是进山突袭,而是大举围剿。所以打不打草惊蛇不重要,反正跑的了和尚也跑不了庙,我们先一处处的扫过去,把那些逃户的隐居村寨,还有那些山贼们的巢穴一一捣毁就好。”
  “可要是他们跑了吗?”
  “跑哪去?跑到山里别处躲藏?那怕什么,先破其巢穴贼寨,贼人便无可依持之地。若是他们跑到山外,那外面早已经有六路大军布下天罗地网,更是自投罗网而已。”
  老四听了很不满意,但也无可奈何的回自己的钩镰枪队去了。
  进入山区的当天下午,斥候就已经来报,前方发现一处村寨。
  “按我们之前查到的情报,还有刚刚实地侦察到的情况来看,这处寨子大约聚有二百人左右,寨中主要是一些逃丁隐户,其中也有一股山贼,大约就是二三十人。这股子贼匪控制着这个小寨子,跟那些逃户们的关系却又还不错。”
  听起来有些奇怪,但事实确实如此。
  那些山贼经常出来抢劫,却不会抢劫落脚的这处寨子里的逃户们,相反,他们还是一种共生的关系。
  逃户们在这里种地打猎,而山贼们下山打劫,他们会把劫来的一些生产工具卖给逃户们,也会从逃户们那里买粮食吃,甚至会在逃户里面吸收一些新鲜血液加入。
  那些山贼们,其实就相当于是这山里面官府的角色,逃户们会上交点保护费,他们也会提供些保护,防止其它人来打劫这些逃户。
  因为离山外不算远,所以这处寨子其实也不大。
  “这寨里的贼人是否参与过上次围攻章丘县城?”罗成问。
  “他们人少,势力小,上次并没有参与进来。上次围攻章丘城的,是山里十三股比较大的势力。”
  “那这寨里的贼人可否有作恶记录,是否为官府通缉?”
  “是的,都是在官府的通缉之列。”
  “那就行了,准备一下,先拿这个寨子开刀。这里距山外不远,拿下寨子之后,正好可以改做我们的第一处兵站屯粮转运。”
  老四一听要开打了,如打了鸡血似的过来请缨。
  “让我去,我只带本队人马,保准拿下此寨。”
  ……
  羊角寨。
  因最初逃来此处的逃户们发现此处形似羊角,后来立寨便取名羊角寨。
  羊角寨只有百多人,有一家几口人的,也有光棍一个的,还有一伙保护山寨的好汉们。
  平日里在山坡上开垦些地,种点粮食,再打打猎,倒也勉强能过日子。毕竟逃进山里,最大的好处就是种地不用交田租,也不用给调,连一年二十天的免费庸也不用服,更别说各种各样的什么摊派啊杂役之类的。
  自给自足,不是遇到特别坏的年头,一般自给是没问题的,虽然山里面也得担心官府来查,此外购物不便,盐、铁等难以通过正常渠道买到,但好在有好汉们,每次下山打劫,抢回来的东西中,也会拿出来卖给他们。
  日子久了,大家习惯甚至喜欢上这种自由自在的生活。
  有时候,寨子里的好汉们要是做大买卖,寨子里的人甚至也会帮忙下山去打下手。
  “大当家的,王法司的提议你觉得如何?”
  寨中,一座简易的木屋里,一群好汉们正在喝着酒聊天。
  天冷了,一边烤火,一边烤肉,再温点热酒,别提多爽利。
  “攻城夺地,举旗造反,哪是这么容易的事情。这反旗一举,朝廷可就不会容忍。咱们现在这样挺好,官府也是睁只眼闭只眼,日子不是挺逍遥的吗。真要答应了那王薄,咱们跟他造反,有啥好处?”
  “难不成真相信他还能夺了这杨家天下?真想着咱们到时也封公封侯?”大当家喝了口酒,“呸,反正这套老子是不信的。”
  下面好几人也道,“就他王薄能当皇帝?谁信?上一次在邹平被张须陀打的如丧家之犬就不说了,毕竟张须陀的名头大。可是这一回,他跑去打个章丘城,却还败在几个娃娃手里,那就真是笑死个人了,要我说,他王薄其实也就是个浪得虚名之辈,都一把年纪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居然还做皇帝梦呢!”
  众人哈哈大笑。
  “管他娘的这天下谁当皇帝,咱们兄弟伙在这当咱们的山大王逍遥快活就好,来,喝酒。”
  作为贼匪,这群人各有来历,什么杀人逃亡的,什么好吃懒做落草的,什么逃役避课的,总之来自五湖四海三山,最终走到了一起,大家伙磕头结义,都成了兄弟。
  最初这山头只有三兄弟,后来慢慢的发展到了现在的三十六兄弟。
  人多了,买卖做起来也容易了,再加上还有这寨子里的百多人,于是在这里也不寂寞,有些兄弟甚至还娶了妻,或抢了妇人来做押寨夫人,日子倒真是过的乐不思蜀。
  山寨一角。
  两名新入伙不久的贼匪正当值站岗,说是站岗,其实就是守在寨口的那条小路边的小屋里烤火喝酒。
  “来,再喝。”
  “我先去撒泡尿。”一人放下酒碗,脚步虚伏的走出小屋,外面的冷风一吹,不由让他打了个冷战。
  他缩起身子开始掏家伙。
  掏到一半,突然感觉脖子上冰凉的东西滑过。
  然后嘴就被捂住了。
  鲜血喷出,那人连点声音都没发出,就被斥候杀了。
  把还带着温热的尸体轻轻放倒在地,带队的斥候伙长向后招了招手,顿时又有几条身影悄然靠近。
  “你他娘的撒个尿要这么久吗,喝不过就投降认输。”里面传来另一人的声音。
  一名斥候一跃而入,甩手就是一把短刀扔进去,一刀毙命!


第125章 士信割耳
  罗成带着大队人马赶到山脚下时,斥候队已经杀进了山寨贼匪们的聚义厅。
  厅中的几位当家虽然奋起反抗,可一个个都喝的半醉,哪是斥候老兵们的对手。
  “斩杀七个,余者丧胆求降。”
  寨中聚义厅前的那块空场上,本来是晒谷子的,可此时却跪满了人。
  三十六位好汉中剩下的二十九个全都跪在这,另外寨中百余男女老少虽然刚才都躲在自己的茅草屋里,可这会也都被驱赶出来跪在那里。
  带领斥候队的队头是疤面赵贵,站在场上的他那疤面很醒目。
  “这些人中,那个贼首是个逃兵,手里倒是有两下子功夫的,不过喝了个半醉被我一刀就砍倒了,余下的也是三两下解决,其余的便都跪地求降了。”
  罗成目光扫过那些跪在地上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说实话,这些人其实跟罗成家南山村的村民们没什么两样,一样的穿的破破烂烂,衣服打着补丁,面有菜色。
  “留着干嘛,全砍了,首级拿回去报功。”一名老兵道。
  斥候队教头缺牙老刘倒是笑着道,“咱们都尉可不喜欢乱杀人哩,还是听都尉发落吧。”
  军中重首级功,斩首之功赏赐是很多的,也正因为首级功重,所以军中喜欢斩首。比起俘获以及冲锋、跳荡之功,斩首功是个人功劳,同样斩首多,集体也有功劳。
  不过罗成确实不喜欢乱杀人。
  好生生一条生命,既然已经放下了武器,那就没必要再杀了。留着哪怕做个奴隶,也比死人有用。
  “杀俘不祥。”
  罗成只能用这个理由来说服大家。
  至于内心之中,他觉得人命还是比较重要的,哪怕他们落草为寇,占山为王,如果是在交战之时,他不会松懈,可既然战斗结束,又是另一回事了。
  更何况,人命不但是宝贵的,人也是重要的资源啊。
  隋唐的奴隶盛行,其中大量的奴隶就是来源于交战的战俘。
  “不杀也太便宜他们了,总不能就这样放过他们吧?”
  “割掉他们一只左朵下来作为俘获的功绩凭证。”一只耳老张提议,他自己只有一只耳,因此后来打仗的时候,就喜欢割别人的耳朵。
  据说有一次,他跟随张须陀在西南平乱,战后打扫战场,他拎了一袋子的耳朵回来,足有上百只。
  “士信,你去割。”
  老张把罗士信喊过来,因为看中士信的资质,老张之前便收了士信做他的弟子,传授的是铁枪战技。
  士信来到人前,看看老张,又望向罗成。
  “看什么看,去割。军伍之中,就讲究个勇和猛,不见血是不行的,但光有武艺也不行,你现在还是队头,要想让你的属下服你,你就得拿出表现来。你个头矮小,又年轻,好多人暗暗不服,现在你当大家的面,把那二十九个贼匪的耳朵各割一只下来,让他们瞧瞧你的胆色!”
  本来罗成还想制止老张的,结果听他这么一说,觉得也有些道理。
  士信人是憨厚了一些,又年轻,现在带着大盾飞枪队,确实有些不好带。毕竟大盾飞枪队的队员,全都是选的那些高大健壮之人,士信小小个子站在他们前面,倒有点像是鼠立猫前了。
  “去吧!”
  士信见罗成也让他去割,便再无犹豫。
  “哦。”
  他拔出腿上的牛耳尖刀,走到那些跪在地上的家伙面前,“我会很快的,不会很疼的。”
  那些贼匪们早吓的破了胆,几个老匪都在刚才被斩杀了,剩下投降的这些本就是些后来入伙的,不论胆识与勇气都一般。
  看着明晃晃的像牛耳一样的短尖刀,都要吓尿。
  有人想逃。
  一只耳老张冷哼一声,“敢反抗者,斩!”
  这一句斩字,充满杀气。
  顿时那些人吓的不敢动了。
  罗士信走到一个家伙面前,一手拎住他一只左耳,右手执刀,用力一划,顿时那只耳朵就被割落下来。
  血涌出来,染红半边脸。
  “别嚎了,自己拿布包着,少了只耳朵而已,死不了的。”老张看着那没了一只耳的人,脸却红的可怕,眼睛里甚至有股兴奋的光芒闪烁,让罗成看的大为惊叹,这一只耳何必为难一只耳呢。
  罗士信割了一只下来,然后走向第二人。割耳朵,他就好像是在割牛吃的草一样轻松,并没有半点心理负担,罗成原本还担心小六心里会抗拒之类的,见此也松了口气。
  片刻功夫,二十九个投降的贼匪都被割掉了一只耳朵。
  二十九只血淋淋的耳朵被扔了一地,有个家伙还想捡回去,结果老张又瞪他了。
  “这耳朵现在已经不属于你了,现在是我的,士信,拿个袋子装起来,一会找你姐夫登记验功,然后拿回来给我烧了做下酒菜。”
  罗成心里一阵恶寒。
  士信却又只是哦了一声,真找袋子去了。
  剩下的一百多寨民,早已经有不少人吓的尿出来了。
  “他们怎么发落?”
  王子明左手里拿着一个卷轴,右手提着一支笔,问。
  “这些人也本是我大隋良民,只是弃籍逃隐,现在是黑户。把他们登记起来,连同这里开垦的田地也都登记在册。”
  对这群可怜人,罗成却也没什么太过优待。
  毕竟这群人说是逃民吧,其实也并不全是,他们一样偶尔会跟着贼匪们下山去帮忙。人便是如此,没有什么真正的好坏。
  在这法外之地呆久了,便有了另外的一套生活方式和道德标准。
  “先把他们关到俘虏营,安排他们每天在这里做工,把这处贼寨改建成一座补给兵站。老实干活的,给他们供应一天两餐,不老实干活的,饿肚子吃鞭子!”
  至于剿匪之后,这些人如何安排,罗成不管,也管不着,自有上面的政策。
  现在,他没把这些人当做是贼匪全杀了砍下脑袋却报功,都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刚才可是有好几个老兵,瞪着这些人的脑袋比比划划的。
  山寨攻破了,贼匪死的死降的死,寨民也全都成了劳工。
  至于寨中的那点财产,当然毫无疑问全被收缴了。
  只是让罗成有些不太高兴的是,攻破山寨的斥候队早已经把值钱的东西收刮一空并且私藏了,再次搜查并没有搜到什么值钱的东西,也就是些粮食、干肉之类的,然后就是些破茅草屋烂木头桌了。
  看来这战利品也是个问题,需要好好提一提了。
  “生火,造饭,今日就在这里休息!”罗成颁下最新命令,引来战兵辅兵们一阵阵欢呼。
  天色还早,但谁不愿意多休息会呢。
  寨子里缴来的熏肉干鱼,直接就拿来下锅煮,罗成还让人把寨里养的一群养和几头猪也一起全杀了,这是首胜,自然要好好犒赏下大家。


第126章 劫掠养兵
  首战告捷,罗成便立即派人飞骑回报。
  一面是报捷,一面是请功,另外还有向县令请求关于寨中的那些贼匪和逃民的处置。
  章丘县衙里,接到捷报的张仪臣松了口气,面露欣喜之色。
  “这个罗疯子,打仗剿匪果然有一手。刚出兵,第一天就已经攻破贼巢一处,了得。”
  张仪臣的幕僚看过详细的捷报,也是惊叹不已。
  “打仗他是有一手,不过做官他就不行了。他如今已经是代县尉,负责的本就是兵法士这块,捕贼剿匪,刑狱诉讼都是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