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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猛士-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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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轮流当差,对百姓来说当然是好事,几年或一年去当个把月差,也影响不大。但对罗成来说,要是隔个把月队伍就轮一遍,那他的郡兵营还谈何战斗力?
  到了县城,罗成直接去找张仪臣和杜如晦商议这事。
  一路上,已经能感受到一点年末的气氛,不少百姓在准备年货。
  辛苦一年,日子好也罢坏也罢,这年总要过的。
  “你想延长郡兵乡勇们的当值时间?”
  杜如晦听完罗成的想法,皱起眉头来。
  “可百姓岂会愿意?”杜如晦反问。
  本来几年轮次差,当个把月,已经多少也影响到些生活了,毕竟郡兵乡勇又没钱粮可拿,遇到剿匪若得胜立功还能得点赏钱,若是平时,那就纯是耽误一两月时间。
  “我觉得可以把轮番的规矩变一下,假如说我们章丘一年六番,也就是说县中壮丁若轮到服役,一年要当两月差。我们可以更改一下,改成六年一番。就是本来一年要轮一次,一次当两月,现在我们改成六年轮一次,一次当一年。”
  一年轮一次,一次两月,跟六年轮一次,一次一年,听起来似乎差不多,总的来说六年里都要当十二个月的差,只是前者是六年里分开来当,每次只当两月,而后一种是六年里的差事都凑一起来服役,一次服满一年。
  “没有这种先例啊。”
  杜如晦说到。
  他一下子听出了罗成话里的意思,一次当两月跟一次当一年,对罗成的郡兵营来说关系重大。
  “我觉得这只是一种变通。”
  杜如晦也跟罗成算起账来,“按我们县户籍名册,把所有丁男数量统计一下。比如说我章丘县大概有户一万一千余户,那么有丁男两万四千余人。则我县郡兵营五百人,若一月轮一番,则一年需六千人轮完,全县男丁轮完一遍,要四年。”
  县里两万四千男丁来轮郡兵营的差役,一月一番,就是要四年轮一次。四年里,只要当一个月就行了。
  而若按罗成说的,一次当一年,那么全县男丁轮完一遍,要四十八年之久。
  这明显就不现实了,四十八年,时间太久了。
  罗成还真没这样算过。
  “那么可否这样呢,县里郡兵营雇人服役,然后轮到当差的百姓花钱代役,你看行吗?”
  罗成很快想到一个解决的办法,百姓就算四年轮一次,一次只当一个月,但当差也还是会影响生活的。
  如果允许百姓出钱就可以代役,那么比如说你不当值的时候自然不要你出钱,轮到你当这个月,你就出这个月的代役钱,然后县里拿这些交上来的代役钱,雇佣一批人长期当差,岂不一举两得。
  朝廷没有这种纳资代役的先例,但是有纳绢代庸的规定。大隋推行均田制,实行租庸调的税赋法,有田就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庸就是一种正役,丁男每年需要为朝廷免费服二十天的劳役,这是正役。但若是朝廷不需要百姓服役,这一年没服满二十天正役,那就需要缴绢代庸,规定是每丁按每天纳绢三尺中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来缴。
  反正你别想占朝廷便宜。
  不过也只有庸可以纳绢布来代,其它的杂役差役之类的没有这种先例。
  “如何纳资代役呢?”
  “按折庸的方法来吗?”杜如晦问,折庸是一天纳绢三尺,这样算一个月的差役,就要纳九十尺绢,一匹绢是四十尺,这相当于两匹多点。
  纳一次钱,四年不用再轮当差,听起来还不错的样子,但归根到底还要看得出多少钱。
  两匹绢值多少钱?
  绢在隋朝属于第一货币,但绢跟钱一般不直接挂钩,挂钩的是粮食。粮食有丰年有歉年,因此粮价起伏不定,绢价也起伏不定。
  绢价好的年头,能换到十石左右的粟米,而若是灾荒之年,一匹绢才能换一斗米。
  米价贱时一斗才几文钱,而贵的时候一斗得几十文。
  因此可以说绢价好的时候,大概是一匹三四百文,而价低的时候,也就值一百来文。
  现在是年末,秋收过去不算久,还没到青黄不接的时候,章丘今年的粮食还算丰收,因此粮价不高,这导致绢价也不算高,之前是匹绢大概百多文左右,现在到年底了,差不多能到一百五左右的样子。
  一尺绢折约三文多不到四文的样子,九十尺绢按现在的价折钱就是三百三十八文。
  交三百三十八文钱,保你四年内都不用再轮值当郡兵营的差,听起来好像不错啊。
  “三百多文钱,只怕大多数百姓宁愿服役而不愿意交这个钱。”杜如晦道,三百多文钱,对不少普通的百姓来说,这都是一笔不小的钱了。


第169章 养兵
  “杜县尉,其实不然。若是让寻常百姓一下子拿出三百多文钱来,确实不是一笔小数。但是,这个当值是四年一轮,平均下来,一年也不过纳钱八十文左右,若是一年分夏秋两次缴,那么百姓在卖粮之后,一次只需缴四五十文钱,则就不算什么了。”
  罗成算的却是另一笔账。
  一次性掏三百多文钱,跟半年掏四五十文钱,确实相差巨大,但总的结果其实还是一样的。
  “甚至,我们可以按季缴或按月缴,如果按季,一次不过二十来文,按月的话一月更是才六七文钱啊。”
  杜如晦想想,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夏秋两季缴就比较合理,正好是收获之后,百姓手里也多少会有点余钱。还应当允许百姓以粮或绢来缴,不应当强求纳钱。”
  大隋帝国总是缺钱的,缺的是铜钱。
  大隋天下一年生产的绢是相当庞大的数量,高达几千万匹绢帛的年产量,可以说大隋从南到北,遍布桑树,家家种桑养蚕,正因为绢有了巨大的产量,所以除了做衣服后,还拿来充当货币,还成了大隋最主要的货币。
  可隋朝的铜产量却极低,就算天下设铸钱炉百座,可一年得钱不过几十万贯而已,铜钱的发行量太低,远远不够满足朝廷和民间的经济所需,特别是好多不法商人还总喜欢把铜钱熔了去铸铜器卖,倒手就能赚七八倍的高利,因此朝廷屡禁不绝,使得铜钱极度稀缺。
  若是让百姓都交钱代役,就会给百姓增添负担。到处钱荒,百姓为了纳钱,就得把粮食、绢这些自产的东西拿去卖钱,可能被不法商人坑一笔,所以杜如晦以为,可以直接让百姓用粮食或绢布来折算。
  朝廷征税都是这样,田租就是交粮食,户调则是交绢、布,种什么就交什么。
  张仪臣在一边听着两人在那里算来算去,提醒了一句。
  “如果以资代役,百姓或许会答应,可一天二尺绢能雇佣的到人,还能供的了日常开销吗?”
  一尺绢折钱才不到四文,二尺绢折钱也不过七文多点钱。
  这么七文多钱,够雇佣一个郡兵一天的开销吗?毕竟要是雇佣一个郡兵,首先得供饭,还得有工钱。
  这当兵的吃的又多,总不能饿着他们,卫府军的标准是士兵训练做战时一天两升米,另外还有规定数量的盐、菜这些。
  而既然是募兵,就还得有饷钱。
  边关有戍卒,一年的军费标准是绢布十二匹、粟十二石。一个月就是一匹绢一石米,这个标准不能说高,但这只是月粮和衣赐,另外还有杂赏。此外,这三项是士兵拿到手的,他们平时吃喝用度还没算进去。
  “如果要募丁代役,那月粮月钱月衣肯定不能少,一月一匹绢、一月一石米,还得再加上月钱苦干,这个费用可不少,若是再加上士兵在营中每日升粮二升,一月又得米六斗,还得有盐、菜等开销,再加上养马之费、军械装备费用等,你们可算过?”
  这又是一个难题。
  募兵嘛,就不是强制而是自愿了。不比之前轮流征召百姓,那是国家强制的差役,必须得来服。而募兵,自然是待遇好人家才会来。
  “一兵一年十二石月粮,十二匹月衣,若是每月再加三百钱,则一年还得三千六百钱的月钱。另外,兵卒一年食粮七石二斗,马一匹年食料十八石。”
  “一卒一年月粮食食就要二十石,月衣十二匹,月钱三贯六。五百兵卒,一年需粮一万石,绢六千匹,钱一千八百贯最少。”
  “若养马百匹,光马料一年都要食粮一千八百石。”
  张仪臣越算越摇头。
  “养不起养不起。”
  简单算一下,一年至少要一万一千八百石粮食,加上一千八百贯钱,还有六千匹绢。
  章丘县两万多丁,摊下来,每人一年要摊五斗粮食,七十五文钱,还有十尺绢,这还只是大致的数字,具体的花费肯定还要增加不少。
  而若按之前算的,本来是四年一番,那么四年下来,一丁就要摊到两石粮、三百文钱、和一匹绢。
  这个数字,已经远远超出了刚才杜如晦算的,纳资代役的四年总共才出三百三十多文钱了。
  起码是三倍于刚才算的数字,而若全算下来,估计得四五倍。
  “让百姓交那么多绢粮钱,他们宁愿自己服役。”
  罗成也点了点头,换成是他自己,他一样宁愿自己来当这个月的差,哪怕要自带粮食来,也宁愿自己来,毕竟一个月的时间,就算让他们去抢,他们都未必能抢到这么多的钱粮绢。
  想按边军一样的待遇来募兵养一支郡兵营,太不现实了。
  “要不我们仿府兵,把山里的那些田地拿出来,免费授给愿意入郡兵营的人,只要入郡兵营,就能免费得地,这些地不用缴纳田租,所得收入都归他们,他们只要闲时训练,遇有贼匪时奉命剿匪如何?”罗成又提出一个方案。
  “没有这种先例啊。”杜如晦再次提到这个问题。
  就算是荒地,可县衙也不敢随便乱授啊。授出去,那就是均田授地,百姓得地后就得纳租调服庸的。
  “要不这样吧。”杜如晦思虑了一会,对罗成和张仪臣道,“郡兵营采用募兵,乡民们依然是纳资代役,但不管郡兵营开销多少,我们只要县中丁男每年缴纳一百钱,夏天纳五十,秋后缴五十。这些钱,都交给郡兵营养兵,至于不足的,再想办法。”
  杜如晦的办法是给募来的郡兵授田,就授到山里去,授足够数。这些地呢,依然是登记在官府账册上的,也一样要交租纳调服庸,不能少。
  不过呢,如今许多地方都是地狭人多,因此百姓越来越难均到田,就算成丁了,往往也无地可分,或者只能分到很少的地。
  若是以分足地为条件,吸引人加入郡兵营,这样再加上百姓纳资代役的钱,就能拉起郡兵营了。
  “纳资代役的钱作为郡兵营日常开销,而郡兵不给月粮月钱月衣,只管他们训练时的饭食,你看可行否?”
  这相当于是变相的府兵制了。
  不过还是离罗成想要的一支专业的职业兵有些距离,可想来想去也确实没更好的办法了。
  按这个办法,起码他的郡兵营不用再月月换一批人了。
  只是这些郡兵有了地就得种地,那就得轮换当值,五百郡兵,平时估计最多只能有一百在当值了。
  不过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了。
  “要不先试试?”罗成道。
  “那就试试。”杜如晦也道。章丘县独特的地理,加上险恶的治安环境,让他也必须维持住这支有战力的郡兵营。


第170章 牢丸
  从县衙出来,罗成站在衙门口,抬头看着天空。
  铅云低垂的天空中,正扬扬洒洒的飘着雪花。不是雨夹雪粒,而是一朵朵的鹅毛大雪。
  轻盈的雪花落在脸上,微微一凉,然后瞬间融化。
  好大的雪啊。
  罗成拢了拢衣襟,地上已经有了一层白。
  身着皂衣幞头的老四迈步过来,“下大雪了,明年定是个丰年。”
  “嗯,瑞雪兆丰年。”
  “你跟那两位聊半天,聊什么呢?”老四好奇的问。他如今身兼数职,既是县郡兵营一团一旅的旅帅又兼钩镰枪队队头,同时又是县衙法司的司法佐。
  不过老四不是那种坐班的料,每天并不怎么理会法司的事情,倒是喜欢在县城里东走西逛的,一会溜达到城门口跟守门的弟兄聊会天,一会到牢房瞧瞧典狱们讯问犯人,又或者抽个空跑去看看弟兄们训练,甚至还有闲心关注一下当天的伙食。
  总之就是不务正业,好在法司还有位冯异同为司法佐,一样繁琐的事情倒都推到那位头上去了。
  “是关于郡兵营的事情,刚才跟县令和县尉说起郡兵营兄弟轮值的事情。”罗成也没瞒着老四,把情况一说。老四倒是很赞成罗成的计划,“换来换去确实不是个事,若是能稳定下来着实好。你也不用担心分了田地就没空训练,咱们郡兵营,主要是咱们最初的那乡团少年做底子,后来又从各乡乡团中吸纳了一些,也是一些少年为主。再有就是郡里来的一些郡兵和一些老兵了。”
  “我们自己的那些少年郎我是不担心的,我还是比较担心郡里来的那些郡兵和老兵,他们不是本县的,本来也是借调,这剿匪战来已定,年关又至,他们也都盼着回去了。这一回去,估计是不会再来。就算我们分地,他们也未必愿意留下,而且他们原籍也未必会同意放人。”
  户籍人口是这年头地方官重要的政绩基础,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人流失到别地去,甚至朝廷也是严禁这种户口迁转的。
  “我师傅他们肯定愿留下来,在咱们这里他们挺舒心的,愿意留下养老。”
  “他们愿意留下自然好,可是那些外县郡兵就难说了。”
  “其实也没啥,真要走也留不走,随他们好了。虽然他们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但那又如何呢,死了张屠夫,咱们就要吃带毛的猪吗?我们乡团最初还不是就咱几个人,不也硬带出了一团悍勇少年吗?”
  老四这么一说,罗成还真有几分豁然开朗的感觉了。
  之前他一直还在想着那些外县郡兵们要离开,会让郡兵营力量损失不小,但听老四这样说,是啊,要走也没办法,可留下的依然是多数,自己有那些弟兄,可以再招新训练啊。
  老四想法是比较干脆简单的。
  走就走,总还是留的多。
  “你觉得会有多少弟兄们愿意接受这种条件呢?”罗成问。
  “肯定都愿意的。”
  老四说,毕竟当初的老班底都是乡团来的,而乡团来的都是些十几岁的中男。一个个都年少不经事,更不是什么家庭顶梁柱。
  他们的条件,别说中男,就是再过几年正式成丁,县乡里也不会有田地分给他们,因为地就那么多,原来早分的差不多了,现在要死一个才会退回点地。但大隋承平也二三十年,经历开皇之治后,如今也是人口大增,便导致大量年轻人其实是无田可均了。
  现在有机会能够分田,哪怕地差点,可大家也会非常乐意的。
  毕竟不管分没分到田,只要成丁,按大隋律法,那就得年年缴纳租调服庸,而且数量一点折扣都没的打的。
  你一亩地没有,该一年缴两石租还是两石,你就算分了一百亩,那也是缴两石。所以不但那些少年们会很高兴,他们的家人也会高兴。
  毕竟,孩子长大成丁,没地分却得增加租调,这其实是个沉重的负担。
  “分了田也不会耽误什么种地的,现如今家家是地少人多,好多人只能给地主这去佃地耕种。少年们分了地,可以交给他们的家人种啊,他们专心训练就好。”
  罗成觉得心里轻松了许多。
  抬头看了看越下越大的雪,罗成对老四道,“我一会去买点桃符,再看看市场上有没有鸡鹅羊肉,顺带点回去。你若是一会没什么事,也早点回家来,今天是小年,要祭灶,一家人正好团聚热闹下。”
  “你先回去吧,肉食啥的我一会去买了带回来。”
  “我去吧。”
  罗成对老四挥了挥手,骑上马往市场而去。
  市场上,虽然天下着雪,可人却比往日还多。
  今天是腊月二十四,这是祭祀灶君的日子。
  民间传说,灶君爷每年上天禀报一次,专门告人间罪恶。一旦被告,大罪要减寿三百天,小罪要减寿一百天。
  因此,每年到了这一天,大家就要摆上祭品,打点一下灶君,求其高抬贵手。
  隋朝人祭祀灶君是男人的事情,女人是不能祭灶的,因此这一天,不管以前做不做饭的,都得男人下厨做饭,并为灶君准备祭品。
  罗成这个店铺逛逛,那个摊子看看,走在市场上,无数人跟他打招呼。如今章丘县上下,几乎没有人不认识罗成。
  有人叫他罗都尉的,有人叫他罗五郎,还有人背后喊他老虎、白虎、杀神、疯子等等的,总之各种评价都有,赞他年少英雄的有,骂他冷血狠辣的有。
  但当面,都要点头拱手打个招呼问声好。
  罗成面上带着微笑,也不管其它。
  逛了一圈,买了半边羊,一只鸡一只鹅,还买了个大猪头,准备回去弄下祭祀灶君。又买了些韭菜、胡萝卜等。
  后世的时候,罗成家里每年过小年基本上都会包饺子吃,一家人热闹的包饺子开心的吃。他打算一会包点饺子,隋朝没有饺子,但有差不多的。
  隋朝的形如偃月的馄饨,其实这已经跟饺子的形状差不多了,只是名字还是叫馄饨。当然,还有一种食物更接近饺子,名叫牢丸。
  牢丸还有笼上牢丸和水中牢丸,其实就是蒸饺和水饺,不过不管是牢丸还是馄饨,其实一般百姓之家还是吃的很少的。
  今天罗成便打算亲自动手,教大家包饺子,吃饺子过小年夜。


第171章 身世揭开
  “小五你擀的面皮这么小,这是要包馄饨吗?”
  罗母问。
  老爹从外面回来,瞧了眼罗成手下擀好的面皮,“他是要包牢丸。”
  正擀面的罗成手不由的一滞。
  南山村可没有人家吃过馄饨,牢丸估计更是见都没见过,可老娘和老爹却能凭他刚擀好的一块饺子皮,就能说出馄饨和牢丸来,他们这见识不得了啊。
  老娘毕竟出身历城秦家,知道馄饨倒也不算什么。可老爹这么个老铁匠,居然能一眼说出牢丸来,好像就有些不得了啊。
  “爹,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呢,咱们家虽然姓罗,可好像跟村里其它人家都不是一家的啊,为什么?”
  这个问题他最近才发现的。
  南山村姓罗,村里人基本上都是同族,可好像罗成他们家就不是。别人家都是十几家二十几家算是一支的,逢年过节或有什么红白喜事,就会有本家一大堆人帮忙,十分热闹。
  可罗成家向来是单独一家,有事也不请别人来,别人家有事也不请罗家。但说罗家人缘差嘛,又不对,老爹这人平时话不多,可因为是个铁匠,经常帮乡亲们修修农具什么的,大家对他还挺尊重。
  老娘更是个从来不会跟别人红脸的女人。
  以前他还以为自己家是单独的一支,人丁不旺呢。
  前不久才听大哥说,他们家其实虽然姓罗,但跟南山村罗家人其实不是一家的。意思说是,南山村姓罗的,是在这里世居几百年,以前都是同一个祖宗传下来的。但罗家却不是,罗成家以前根本不是这村人。
  老爹放下手里的铁锤,坐了下来。
  “本来有些事情,我是不打算告诉你们的。只是如今你们兄弟几个一心仕途,有些事情我也没有必要一直瞒着你们了。”
  “其实,我并不是南山村人,也不是章丘县人。我祖籍襄阳,但家里早迁居京兆云阳,自打我少年时起,我便一直在长安长大。”
  “爹说的是大兴城?”嗣业也饶有兴趣的问道。
  “我那个时候还叫长安城,不过不是现在这座大兴城。这座大兴城是后来先帝开国之后,才新建的都城。我年少时生活的长安城,是汉长安城,那时还是北周的京师。”
  罗成瞪大眼睛,仔细的听着,他感觉迷雾终于慢慢要拔开了。
  原来他这个老爹果然不简单,并不是一个乡间铁匠这么简单。
  他出生在北周建立后不久,从小就生活在北周的京师长安城。
  “爹,咱们家是怎么从襄阳到长安去的呢?”
  “打仗啊!”
  “我们罗家本来世代居住襄阳,后来,本朝太祖随独孤信率北魏军攻打东魏军占据的襄阳,襄阳守将兵败。太祖据襄阳半年,期间招兵买马,你祖父就是那个时候投其麾下。不久之后,东魏大军逼近,你祖父便随太祖和独孤信投奔南梁……”
  “三年之后,你祖父又随太祖和独孤信回到西魏都城长安。那时太祖勇猛,深得西魏丞相宇文泰喜欢,便让太祖做其亲卫将军,而你祖父那时是太祖身边的亲卫。”
  随着罗老爹的娓娓道来,罗成才知道,原来他们老罗家其实很牛逼的。
  本朝太祖就是隋太祖杨忠,当然杨忠没当过皇帝,但曾经是西魏的十二大将军之一,虽比不过李虎、独孤信等八柱国,可也是当时顶级的军头了。
  正是杨忠一手打下的杨家基业,最终才让他儿子杨坚夺得北周天下,开创了大隋帝国。
  而罗成的爷爷,居然是一直跟随着杨忠打天下的亲卫。
  从杨忠随孤独信打襄阳就投在他麾下,随他投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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