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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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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襄冷笑道:“是她对我要求太高了。”
  云琅大笑道:“谁让你是含着金勺子出生的,像我这种孤魂野鬼只要干出来一点成绩就回来排山倒海一般的赞扬。可怜娃,站在立场上,你如果干不出惊天动地的大事来,就是失败的人生啊,哈哈哈……”
  曹襄咬牙切齿的想了半天,颓然坐在桌子上抱着头哀叹道:“我好像真的干不出什么地动山摇的大事来!”
  “没事啊,有我陪你一起烂这总可以了吧,你看看啊,我一出山就名动长安,又是元朔犁,又是水车,又是改良庄稼的,包括养鸡养鸭都比别人强些。后来呢又把西北理工的书籍抄录散发的满世界都是,人人都以为一位不世出的大才就要出现人间……哈哈哈哈……回到长安以后,你要带着我去逛青楼,咱们一起在闹市走马架鹰,招摇过市,调戏一下美女,殴打一下别人家丈夫,强抢民女就算了,这实在是下不去手,赌博一下我还是很喜欢的……说真的,我他娘的太喜欢这样的生活了。”
  曹襄斜着眼睛鄙视的看着云琅道:“以前为什么不这么干?喊你去阳陵邑,长安多少次了,你那次去了,整日里抱着书卷做学问,害得我们经常自惭形秽的不敢跟你比。”
  “以后就可以了,我已经捞够了资历,不怕被长安令抓我砍头了。”
  曹襄的抬头纹都出来了,呻吟着道:“为什么啊?”
  “为什么?一个人只能厉害到一定的程度,也就是说只能厉害到大家能接受的地步。如果我真的能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搬山移海,你觉得我还有好日子过吗?你还会理会我吗?”
  曹襄认真的道:“不会,会离你远远地。”
  “这不就结了,你亚父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可以厉害到极致,他的儿子要是还这么厉害,距离砍头的日子就不远了,富不过三代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想要永远的富庶下去,依靠的绝对不能是强大与智慧,而是选择上的中庸,以及能力上的平庸。好了,我们好好的留在城池里等去病他们得胜归来,我们也要做好安置边民的准备,他们一定是什么都没有的,需要我们囤积大量的物资。”
  “你说了一大坨,到底要干什么?”
  “六月马上就要到来了,我准备收税了,越是富裕的部落就一定要少收税,越是贫穷的部落我们就要多收税。”
  “为什么?”曹襄吃惊极了,他认为云琅把话说反了。
  “为什么?因为富裕的部落有可能会跑掉,贫穷的部落跑不掉啊。”
  “那也不能把那些贫穷部落的人逼死吧?”
  “谁要逼死他们了,我只是想要他们进城,受降城的人口还是太少了,不能总让那些羌人流落在草原上,这样的话,会让我们的统治失去效能。一定要让这些羌人们明白一个道理,放牧不如种地,种地不如做工,做工不如做生意!”
  “最后能达到目的么?我担心激起民变!”
  “你想多了,城外的羌人跟暴民有什么区别?原本应该用暴力收税的,我们现在兵力不足,只好温和一点了。”
  曹襄看着云琅道:“我没觉得你温和到那里去!”
  云琅嘿嘿笑了一声,就算是结束了谈话,他是来告诉曹襄该怎么做的,不是来听他的建议的。
  卫伉受伤的手指滚烫的厉害,并且在不断地变粗,他不得不让卫良帮他松开夹板,一次次的重新包扎。
  白日里的时候,手指骨折引起的疼痛他还能忍耐,到了夜晚,伤患处传来的疼痛,几乎让他崩溃。
  卫良见卫伉佝偻着身子,将手指夹在腿中间,痛苦的在地上蹦跶,就忍不住安慰了卫伉两声,就去了苏稚的屋子求药。
  镇痛的药膏苏稚当然有,只是没有给卫伉罢了,因为云琅要让卫伉习惯这种求人的日子,慢慢的把他不靠谱的骄傲感一点点的消磨掉。
  唯有如此,等他手上的伤好了之后,才能进行真正的军事教育,否则,就他现在的心态,根本就无法忍受骑都尉严苛的训练。
  苏稚来到卫伉的屋子,皱着眉头埋怨卫良道:“怎么让子玉住在这里,这间屋子太潮湿了,不利伤口愈合。”
  卫伉一言不发,站在那里低着头,眼中却有泪花闪烁。
  卫良小声道:“是军司马安排的。”
  苏稚怒道:“子玉犯错惩罚也就是了,现在是养伤的时候,怎么还要接受惩罚?跟我走!”
  苏稚拖着扭捏的卫伉立刻就出了屋子,来到了一间冬暖夏凉的屋子,还命她手下的羌妇抱来了散发着阳光味道的铺盖给卫伉铺好,甚至连苏稚屋子里的小点心也送来几样。
  苏稚解开卫伉手指上的夹板,给他涂抹上冰凉的药膏,最后把他的手指浸在冰水里道:“实在是忍不住痛,就把手指放水里,估计还会痛两天,两天之后就不会痛了,等到手指开始发痒的时候就赶快告诉我。你的食指是要用来拉弓射箭的,可不敢出什么问题。”
  卫伉瞅着苏稚被发梢遮住的脸,努力的抬起头,不让眼泪流下来。


第一四二章 祁连山下雪
  长久的在戈壁中行走,对人精神跟肉体是一种严重的折磨。
  霍去病相信,如果不是因为汉军是一支全骑兵军队,马蹄子上又添加了铁掌,一千人的骑都尉大军不可能平安无事的走到这里来的。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皑皑的雪山,而天空则蓝的刺眼。
  白雪皑皑的山顶下,就是一片片墨绿色的高山草原,这些草原刚刚从寒冬中苏醒过来,正在焕发着生机。
  草原下就是郁郁葱葱的松树林,一条条汹涌的溪流从高山倾泻而下,最终在山脚处形成一条条小河,这些小河并不在山脚停留,几乎一刻不停的奔向远方。
  融化的雪水冰凉刺骨,霍去病的乌骓马却一点都不害怕,站在浅浅的喝水中低头饮水。
  多日来的焦渴,在这一刻全部得到了补偿。
  霍去病坐在石头上,仰着头瞅着远处白雪皑皑的山头对赵破奴道:“这就是祁连山?”
  赵破奴点头道:“祁连山横亘不知几千里,我们不知身在何处!”
  霍去病笑道:“我们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想必匈奴人也是如此的吧!”
  赵破奴笑道:“该是如此!”
  “那就好,我们就从这里开始征讨匈奴吧!”
  赵破奴犹豫一下道:“召唤何愁有前来吗?”
  霍去病摇头道:“分开好,分开好,他在我背后,我总是不得安。”
  “一旦开战,匈奴骏马一日奔行五百里,不出三日,我们来到祁连山的事情,就会传遍祁连山,这本来就是右贤王的属地,不论是浑邪王还是日逐王,都会同气连枝与我们为敌。”
  “右贤王虽然老辣,却对河西一地没有多少控制权,这里说话算数的是浑邪王,日逐王!我们只攻打浑邪王,想必会有很多人作壁上观。”
  赵破奴惊道:“不是这样的,我们这次来到匈奴人的家里来了,他们没有时间作壁上观,万一被我们干掉了浑邪王,下一个就是他们,大汉是匈奴的死敌,没有和缓的可能。”
  霍去病笑道:“这是最好的打算,阿琅说过,我们可以做最好的打算,从最坏处着手。传令下去,全军进山谷扎营,游骑换上匈奴衣着,探查上下百里之地!”
  何愁有坐在骆驼上瞅着霍去病全军隐入山谷,就对小狗子道:“我们也要找一个安稳的所在扎营,最好不要选在大军边上,主要是要视野开阔。”
  小狗子笑道:“您说匈奴人历来是逐水而居,这条河流边上总会有匈奴牧人,我们不如寻找一户牧人替代他们放牧如何?这样才是最好的隐藏手段。”
  何愁有认真的看了小狗子一眼,探手捏捏那张年轻的脸庞宠溺地笑道:“好小子啊,好小子啊,这想法连老夫都没有想到,确实不错!”
  小狗子嘿嘿笑着摸摸后脑勺,一副憨厚的模样。
  “小子啊,老夫在你这年纪的时候可没有你这份心机,再配上这张憨厚的脸,确实是吃绣衣使者这碗饭的好人才。老夫啊,亏就亏在长了一张恶人脸,还没走到人家跟前,人家就起了提防的心思,这不好啊。还是你小子有前途,只要今后小心谨慎,不要行差踏错,将来的前程不可限量!”
  小狗子笑道:“全凭老祖宗提携,小子这就去了。”
  何愁有笑着挥挥手,眼看着小狗子跟其余两个少年军换上了一身匈奴少年衣着,骑着抢来的匈奴战马,打了一个唿哨,就沿着左边山根泼喇喇的狂奔了下去。
  剩下的五个少年,牵着骆驼跟战马也随即钻进了树林,何愁有将八匹狼全部解开,依靠他们进行最初的警戒。
  狼群却不愿意离开,纷纷围着爬犁,一脸期待的瞅着何愁有。
  “呀,老夫都忘记了,你们今天还没有进食呢!”
  爬犁上的胡人惊恐的挣扎起来,何愁有却仿佛没有看见他哀求的眼神,一只手提着这个胡人,就把他丢进了草丛,八匹狼闪电一般的窜进了草丛,不一会就传来群狼撕咬的声响。
  头狼吃的最快,不一会就钻出了草丛,何愁有擦拭一下头狼染血的嘴巴,拍拍他的脑袋,头狼就低声咆哮一声,另外七匹狼就恋恋不舍的钻出了草丛,按照平日里的习惯,向八个方向窜了出去。
  祁连山上的松林里很少有松鼠,可能跟这里的松树不产松子有关,何愁有看了良久都没有发现一只松鼠,倒是看见了两只松鸡。
  松鸡是被狼群给惊出来的,还没有飞远,就被何愁有手里的小石子给击落了。
  一个少年军飞快的钻进了松林,不一会就提着两只肥硕的松鸡回来了,也不拔毛,就着松根水把松鸡洗剥干净,给掏空的松鸡内腑填充了一些野菜,洒了一把盐,就用泥巴将整只鸡包裹起来,弄成一个大泥团。
  溪水边上开辟出一片火场,点燃了松针,就把干柴架了上去,片刻之间就燃起了熊熊大火。
  烟雾在松林里弥漫,有些透过树梢上了天空,却与松林间的雾气混合,淡弱的几不可查。
  “以前军中可没有这样的手段,怎么是云琅教的?”
  华耳朵笑道:“回老祖宗的话,这手艺是军中传下来的,我们曲长教的,等泥壳子烤干了,里面的鸡也就熟了,味道可好了。”
  “那就是云琅教的,早就听说这小子庖厨之术天下第一,老夫与他共事这么久了,也没有品尝到。”
  或许是人老了的缘故,何愁有现在总喜欢唠唠叨叨的说一些闲话,以前总是对着门前的松鼠说,现在是对着这群少年人说。
  小狗子的战马越过小河,在松林的左边,有一大片碧绿的草场,这里的青草刚刚长成,偌大的草原平整的如同一张草毯子。
  草丛中有牛羊的粪便,小狗子跳下战马,捏了一下那些牛粪,牛粪还没有变干,青草也有被牛羊啃咬过的痕迹,这说明附近就有牧人。
  小狗子沿着牛羊留下来的痕迹继续追索,向前走了两里地之后,他看到了一顶硕大的牛皮帐篷。
  一片白云被风从山背后吹来,白云在经过树梢之后,就有些变黑了,等到云彩来到了小狗儿他们的头顶,就已经变成了乌云。
  细细的雨丝从天而降,小狗儿伸出舌头舔舐了一下嘴唇上的雨点,冲着远远跑来的牧人露出一张极为憨厚的笑脸……
  牧人一家六口,三男三女,如今,他们的尸体就倒在一个土坑里。
  小狗子用铁锹认真的掩埋了他们,最后还铲来一些草皮覆盖在土坑上面。
  干完这一切,小狗子挠挠下巴有些抱歉的道:“大军突袭,一路上不留活口,我这也是军令难违,莫要怪我!”
  牧人家的狗狂吠的厉害,如果刚才不是被好客的牧人给拴住了,想要搞定这两只狗还要费一些功夫。
  小狗子阴冷的看了那两只肥壮的大狗一眼,大狗丝毫没有退缩的意思,扑击着粗壮的前肢,恨不得将小狗子碎尸万段。
  一柄铁锤砸在狗头上,噗噗两声,两只大狗就瘫软在地上,一个少年军不耐烦的对小狗子道:“不能留,就你多事!”
  小狗子脸上的不虞之色一闪而逝,然后笑道:“我都叫小狗子了,对狗好一些也是人之常情!”
  用锤子的少年军冷声道:“你们两守着,我去恭迎老祖宗,现在下雨了,老祖宗身子弱,不能淋雨!”
  小狗子笑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我们把这里再整理一下,好让老祖宗能睡个好觉。”


第一四三章 恐怖牧场
  何愁有并没有立刻住进那户牧人家里,而是依旧在松林里停留了一天之后,确定霍去病沿着祁连山向右开始突袭之后,才随着何右,华耳朵住进了帐篷。
  霍去病开始突袭必定是一路上势如龙卷,鸡犬不留的,这是在受降城的时候就已经制定的方略。
  军事打击对于匈奴人来说不一定能造成严重的创伤,从匈奴人的根本下手,才能真正打击到匈奴人。
  匈奴人自吹是从荒原中天然诞生出来的,事实上,他们跟所有人一样也是爹生娘养的,本质上没有其余种族强大到哪里去,真正让匈奴人显得强悍的原因,是他们从祖辈就传承下来的勇武之风。
  两天之后,头狼蹲在河水边上,瞅着河水狂叫,小狗子看过河水,叹息一声,就回禀何愁有道:“老祖宗,将军他们已经开始清理祁连山牧民了。”
  何右嗤笑道:“你看见了?”
  小狗子看了何右一眼道:“河水里有血腥味……”
  何愁有笑眯眯的看着小狗子道:“你认为此时我们该做什么?”
  小狗子躬身道:“截杀报讯者!”
  何愁有继续问道:“你觉得这个任务谁去做最合适?”
  小狗子瞅了何右,华耳朵一眼道:“何右,华耳朵最合适,我们八人中,何右的武功最高,华耳朵的箭术最好,如果为了安稳考虑,还应该算上我跟申屠豹,我们两人的骑术最好。”
  何愁有笑道:“太自谦了,你才是这八个人中最适合截杀信使的人。
  武功高的人总会遇到武功更高的人,箭术好的人,一般都会死在羽箭之下,这样的事情老祖宗见多了。
  何右,你的武功最好,这很不错,这说明你在武功这一道上是下过苦功的。
  你错就错在太依靠武功了,要知道这世上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通过你的一对锤子解决的。
  而且啊,当你手里有了锤子之后,你看什么事情都像钉子,只想一锤子下去了事。
  这样的人是一个合格的死士,却不是一个合格的绣衣使者,绣衣使者需要那种手头没有锤子的时候,用一根牙签也能杀死敌人的人。”
  何愁有的这番话,让何右想了很长时间,也沉默了好长时间……
  同样的话,以前也有人对他说过。
  不过,他还是提着锤子出去了,毕竟这是他使用的最顺手的武器,现在可不是削弱自己武力的时候。
  一匹疲惫的战马驮着一个疲惫的匈奴人从北方赶来,在看到了牧场之后,疲惫的匈奴人张开焦渴的嘴巴嘶声大叫:“快离开这里,汉人来了!”
  小狗儿迎了上去,拉住那匹口吐白沫的战马,马上的匈奴骑士,很自然的跳下马,抓着小狗儿的战马缰绳道:“快走呀,汉人就要来了,他们已经杀光了西格部的人……快走啊,把消息传出去,我们要聚集大军,杀光汉……”
  小狗儿小心的把插在匈奴骑手肋下的短剑一点点的抽出来,他不想弄得满身血污。
  匈奴骑手呆滞的看着小狗儿,他已经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眼中满是疑惑。
  “我就是汉人!”在短剑完全被抽出来之前,小狗儿在匈奴骑手的耳边低声道。
  匈奴骑手倒在地上,肋下快速涌出的鲜血染红了沙地。
  何右拖着尸体丢进了一个刚刚挖好的土坑,三两下掩埋好之后就对小狗儿道:“下一次我来!”
  小狗儿笑道:“你要学会微笑……”
  何右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然后就继续假装修理那架破烂的勒勒车。
  天黑的时候小狗儿回来了,他已经非常的疲惫了,坐在火塘边上喝了一口热茶之后才算是精神了一些。
  闭着眼睛假寐的何愁有低声问道:“杀了多少?”
  小狗儿小声道:“二十八个。”
  “我听见你们厮杀的声音了,可有谁受了伤么?”
  “何右被砍了一刀,幸好皮袄下面有甲胄,否则很麻烦。”
  何愁有缓缓坐起,从怀里掏出一个不大的玉瓶递给小狗子道:“去煮一锅羊汤,给锅里倒十滴这个东西,我想,赶路的人应该非常需要一碗热汤喝。”
  小狗儿小心的接过玉瓶,就去帐篷外面煮羊肉汤去了。
  报讯的匈奴人络绎不绝,他们亡命的从祁连山北方逃过来,一心想要把汉人到来的消息传递出去,结果,毫无例外的全部消失在了这个神秘的牧场。
  毒药杀人比刀子杀人更快,何愁有提供的毒药,药性非常猛烈,一口大锅里就添加了十滴,这一锅羊汤杀死的敌人,比他们白日里用刀子杀的人要多得多。
  最多的一次,是十三个骑士一起被毒药毒死了,他们的身份不同,其中一位是日逐王麾下的当户。
  匈奴人没有文字,想要把一道消息传递到远方,只能依靠口传心授,甚至是一些动听的歌谣。
  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在这个牧场里停留了三天,当他们杀死了一整支前往祁连山北面做生意的胡人商贾之后,何愁有就已经知道这里不是久留之地了。
  牧人的羊群已经吃光了这里的牧草,饥饿的羊羔咩咩叫唤,而长着羊角的大羊,已经开始用蹄子羊角刨着吃草根了。
  这不是一个合格的牧人该做的事情。
  小狗儿很担心那些饥饿的羊把草地下的死尸翻出来,他不想看到那个场面。
  丑恶的东西就该永远的被埋葬。
  于是,在八匹狼的帮助下,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开始转场了。
  此时的何愁有非常的富庶,他目前拥有一支马群,一支羊群,一支骆驼群,有两百匹战马的牧人,在匈奴人中绝对是豪富之家。
  从那些报讯的匈奴人口中,何愁有已经得知,霍去病的大军已经沿着祁连山向北席卷了三百里之遥。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趁着南边匈奴主力还不知道霍去病在他们的后方大肆杀戮的时候,赶紧汇合,在突袭了镜铁山之后,就迅速的遁入荒漠,回到受降城。
  夕阳西下。
  霍去病的甲胄上有一层厚厚的血痂子,只要走动一下,已经干裂的血痂子就会跌落在地上。
  三天不眠不休的血战,已经消耗光了他的力气。
  站在冰冷的喝水中,他踢开了一具倒伏在水中的匈奴人尸体,准备痛饮一顿。
  他刚刚掬起一捧水,却被他的亲兵霍寿给打掉了。
  霍去病炭火一般红彤彤的眼珠子冷冷的看着霍寿。
  霍寿却从背后拿出一个水壶放在霍去病的手里道:“军司马有令,我若让将军喝了一口生水,他回去就会砍掉我的脑袋!”
  霍去病听了霍寿的话,想了一下道:“传令下去,擅自饮用生水者斩!”
  说完话就拔出水壶塞子,咕咚咕咚的将满满一壶水喝的点滴不剩,余兴未了的舔舔嘴唇自言自语道:“这是什么怪命令,非要老子遵守不可。”
  霍寿传达完毕军令之后,就用头盔舀着河里的清水为霍去病洗涮身上的血污。
  清水从头淋到脚,干净的清水经过铠甲之后就变成了殷红的血水。
  在他身后还有更多的将士也在清洗自己的甲胄,不大功夫,不到一丈宽的小河就变成了血红色。
  赵破奴赤裸着上身,被冰水刺激的疵牙咧嘴的,三两下跑到霍去病的身边道:“你猜的真准,浑邪王果然在作壁上观,刚才斥候来报,我们身后百里之内无敌踪。”
  霍去病冷笑道:“逃走的信使可不是一个两个……”
  “管那么多呢,反正浑邪王的军队没来,我们也收集足够了牛羊财物,该转道去镜铁山了。”


第一四四章 弄巧成拙这是必然
  在强大的武力压迫下,一车车的物资以及牛群,羊群被穿着铠甲的税吏运送进了受降城。
  仅仅十一天的时间,税吏们就收到了云琅预计税额的六成税收。
  这完全出乎了云琅的预料之外,最让云琅惊讶的是,收税的时候竟然没有遭遇任何反抗,不论是富裕的部落还是贫穷的部落都是如此。
  听到税吏们禀报了实情之后,云琅重重的一巴掌拍在自己的脑门上……税额定的太少了。
  “剩下的四成税,不是收不上来,而是那些部落距离受降城太远,估计还有五天,他们才能赶回来。另外,几乎所有的部落女首领都要求能够在秋天带着部族里的人来受降城交换物资。她们想要盐巴,粮食,麻布,铁锅,破解好的木料,勒勒车轮,钉子,成药,麻绳,麻袋……还有一些女首领要求军司马能派一些会编织的城里女子去她们部落过冬,好教会那些部族女子学会编织。”
  云琅抬腿就把一本正经并且幸灾乐祸的充当税吏的屯将踹了出去。
  踹出去之后云琅依旧不解恨,揪着税吏的胸口怒吼道:“既然你们一经发现了税率过低,为什么不增加一些?”
  税吏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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