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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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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送两人跑远,何愁有再一次咕咕地笑道:“你云氏现在仅有的两个孩子,将来必成大器!”
云音能不能成大器云琅不清楚,不过,霍光这个妖孽将来一定会成大器的这一点云琅非常的肯定。
“那是自然。”
何愁有又笑道:“有这一对孩子在,你云氏在你死之后至少还能富贵三代。”
云琅抬头瞅着秃鹫一样的何愁有笑道:“我云氏本该就是富贵人。”
何愁有大笑道:“太自大了吧?”
云琅看着何愁有认真的道:“真正说起来,我云氏的种子好,如果比不过别人才丢人呢。”
何愁有对云琅自夸的话就当是耳旁风,眼见两个孩子都已经跑得热气蒸腾,就跳下杆子,提着两个孩子来到云琅身边,把他们丢在锦榻上,探出一双鹰爪一般的大手,就开始揉捏两个孩子的肌肉。
云琅再一次哆嗦着转过头去,因为,两个孩子的小脸这时候已经全部扭曲了。
“血脉畅通的时候,正是涨力气的时候,这时候一定要他们的筋骨保持松弛,气血才能无所不达。”
霍光是一个倔强的性子,哪怕被何愁有捏死了也不会呻吟一声,而云音这孩子却有一股子狠劲,只要霍光不哭出来,她即便是痛的泪流满面也不叫唤一声。
“练武其实就是练习挨揍的一门学问,你以为那些所谓的高手在被人捶了一拳之后感受不到痛苦么?老夫告诉你,他一样会痛,只是忍痛的能力比较强,在一般人早就痛的七荤八素的时候,他还能保持意识清醒,做到一击制敌。”
何愁有揉捏两个孩子的时间很长,看得出来也非常的费力气,一炷香的功夫,真的如同云琅看过的那些武侠电视剧一般,何愁有的脑袋也在寒气中开始冒白烟。
何愁有是真正的武术大师,这一点云琅知道的很清楚,对于身体的运用,满大汉很少有人能超越他了。
七十余岁的人还能跟霍去病这样的绝世悍将在雪地里互殴而不落下风,仅仅这一点就让云琅万分的佩服。
按照霍去病原话说,如果这个老家伙年轻二十岁,他绝对不是人家的对手。
老不以筋骨为能,这句话到了何愁有这里并不适合,没见过谁家七十余岁的老头,还能整天蹲在一丈高的杆子上平衡自如。
何愁有捏完筋骨,两个孩子已经睡着了,这时候,就有两个仆妇过来,抱着两个孩子进了楼阁,他们还需要在温泉水里泡上半个时辰。
何愁有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水摇摇头道:“老夫只能教导一个,两个,就吃力一些。”
“那就教导霍光好了,云音就算了,一个闺女家要是把身体练得胳膊上可以跑马,拳头上可以站人那就坏了。”
何愁有嗤的笑了一声道:“你知道个屁啊,你云氏的大女难道是那种以色侍人的货色吗?富贵到了你这个地步,闺女的长相重要吗?”
云琅摇头道:“我只希望我的闺女能够幸福,无论如何,她既然身为女子,就该有女子的模样,就该有女子的本性,如果生生的消磨掉她身为女子的特征,我觉得这对孩子是极为不公平的,我不想孩子有一天来找我哭诉。”
何愁有笑道:“你觉得大长公主不是女人吗?告诉你,当初大长公主练武,练得要比大女残酷的太多了,为了练习手上的功夫,她的十指在很长时间里就没有好皮肉。你是不是觉得大长公主的一身武艺没有了用武之地?老夫告诉你,大长公主之所以受皇帝陛下如此尊敬,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长公主只要披上战甲,就能统领皇族子弟上阵!是皇帝陛下可以依仗的最后一支武装力量!”
云琅吧嗒吧嗒嘴巴仔细想了一下长平的模样,觉得练武对长平的身材容貌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影响,就长吁了一口气道:“如果你能保证大女最终会变成长公主那个样子,孩子练武,我还是能接受的。万万不敢变成那个谁家的闺女,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力大无穷的模样,那可真的是把孩子害死了。”
何愁有冷笑道:“那是天赋异禀。你以为就你长得麻杆一样的身子,你那个情人妖精一样的模样,能给你家闺女那个禀赋?”
云琅也觉得不可能,就给何愁有倒了一杯茶道:“我马上有大事要办,能不能帮我撵走那群饿狼啊?”
何愁有奇怪的看着云琅,半天才道:“你已经是侯爵了,指望谁帮你呢?那些围拢过来的饿狼,你该杀的就杀,该埋掉的就埋,拿出暗算我绣衣使者的手段来,我不信你对付不了那些人!”
云琅皱着眉头道:“你是说我可以反击?”
何愁有狞笑道:“你以为长安城里的勋贵都是老死的吗?”
第五十三章 优伶的建议
云琅通过自身的经历,觉得人命很宝贵,如果不是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他根本就不想害人性命。
这是后世法律观念带给他的后遗症。
有时候,人的行为往往会被自己的生长环境所束缚。
生在一个和平的时代里,又被一个善良的老妇人谆谆教导了几十年,云琅即便真的是一匹狼,这时候也早就被教育成哈士奇了。
这也是何愁有极度看不习惯云琅的原因所在,这更是何愁有非要把云琅的闺女训练成一匹战狼的原因,如果让云琅自己教育孩子,只能一窝,一窝的出哈士奇。
何愁有是这个世界上一个极为特殊的存在,他身上有大秦的铁血之风,又有大汉相对阴柔的一面,这也是云琅冒险把闺女交给他教育的原因。
老家伙是真正的文武双全的博学之士,师从大秦的博士,耳濡目染了一身的本事,如果云家不接受他的传承,以老家伙的性子,他一身的本事很可能就会白白的浪费。
洗干净了的云音,依旧白胖可爱,只是没有什么精神,趴在云琅怀里无精打采的逗弄两下老虎,就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连捷站在平台下面很是失望,平日里,云氏大女该在这个时候找他去玩的。
看着他吃力的爬上平台,云琅用裘衣裹紧闺女低声道:“你不是要过自由自在的日子吗?怎么还是喜欢被人捉弄啊。”
连捷低头道:“在这里确实没人欺负我,却也没人愿意搭理我,只有大女喜欢捉弄我,时间长了,我也很喜欢被大女捉弄。”
“贱毛病啊!”云琅哀叹一声。
连捷陪着笑脸道:“小人本来就是一个残缺不全的贱人,小的去养鸡,会被公鸡啄,小的去放羊,又会被公羊拿角顶,种地又不会,您看看,就连畜生都知道我是一个可以被欺负的人,或许小的天生就该被人捉弄,欺负。既然如此,小的为什么不找大女这样只是捉弄我,却从来不伤害我的人来捉弄我呢?”
云琅愣了半天苦笑道:“我竟无言以对。”
连捷继续笑道:“这都是小人的命啊,没有吃不了的苦,却有享不了的福气。云氏对小人来说已经是天堂一般的存在了,每天能让大女在辛苦之余捉弄我开心一下,小的就觉得没有白吃云氏的饭食。”
“你可以去找霍光啊,那孩子小小年纪就跟一个小大人似的,很无趣,你要是能把他逗乐了,比什么都强。”
“小的试过了,只要小的开始在他跟前装模作样,他就会赏赐我两个云钱,还说什么我生存不易,多少要自强一点。小的对付恶人有经验,可是这家里全是好人,就连给我装饭的厨娘都会多给我的饭食里加一片肉。这让小的一身所学没有用武之地!”
云琅想了一下问道:“你能辨别好人跟坏人?”
连捷笑了,自信的拍拍自己鼓鼓的肚皮道:“小人在宫中待了十六年。”
有这句话就足够了,云琅很满意。
如果说云氏现在布满了人家的耳目,那么,皇宫里天知道塞满了多少妖魔鬼怪。
既然连捷这种可怜人能在大海一般深的皇宫里熬过漫长的十六年,那么,云氏对他来说就是浅浅的池塘。
“找到云氏的恶人,然后告诉我!”
连捷笑呵呵的道:“您首先要赶走的人是平阳侯!”
云琅愣了一下,然后慢慢的点头道:“确实如此,他在我们家吃了太久的饭菜了。”
连捷探出肥胖的短手轻轻地触摸一下云音露在裘衣外面的头发怜惜的道:“多好的小女啊。”
云琅笑道:“该是一个好孩子,不过啊,连捷,你以后想要干什么就直接跟我说,不用小心翼翼的用皇宫那一套,在这里没人会因为你把话说得直棱就惩罚你,我早就说过,这里是你的家,在家里没必要客套。你家侯爷我呢,还算聪明,要是换一个笨蛋,你这一片好意说不定就付之东流了,他可能都听不懂。”
连捷笑道:“您以为面对听不懂的人,小的会这样说话吗?那时候小的可能只是一个优伶。”
说完话,连捷又大着胆子摸摸老虎的胡须,然后就昂首阔步的滚下了楼梯。
俩老婆都不在,红袖,小虫又去了后面的绸布作坊,云琅只能自己伺候闺女睡觉。
云家的内室,只有她们四个能进去,这是很早以前宋乔立下的规矩,同时,也获得了其余三个女人的全力支持。
白天的时候,云音是不睡床的,她喜欢待在摇篮里,虽然这个摇篮对她来说已经显得有些小了,这孩子依旧喜欢白日里在摇篮里小憩。
老虎也跟着进来了,见云音睡进了摇篮,他就很自然的把他的巨大虎窝从廊道上拖进来,放在云音的身边,用爪子踩啊踩的,把他最爱的那条破毯子安置好了,才悠闲地卧了上去,不一会就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
安置好闺女,云琅蹑手蹑脚的出了内室,就来到了曹襄的房间。
难得看见曹襄提笔写字,这家伙的字还是很不错的,在竹简上写的非常工整。
云琅探头瞅了一眼,发现他正在写一封奏折,奏折里的内容非常的详实,就是要求实在是太多了。
“陛下不可能答应的。”
云琅坐在曹襄的对面懒懒的道。
“知道不同意才写,要是同意,我就直接做了。”
“故意提高价码,然后期待陛下打折答应,最终获取更多好处的事情在陛下那里行不通。陛下历来是不同意,就不同意,然后就不理你了。”
曹襄像看傻子一样的看了云琅一眼道:“我们一定要在陛下面前保持适度的存在感,如果我们什么都不说,什么事都去找陛下,最终陛下就会忘记我们兄弟的存在,会认为我们不需要他就能处理好所有的事情。长此以往,我们以后再想要东西,就会变得极为艰难。这一次是我写奏折,下一回就该你写了,再下次就该我们两人联名写奏折了。无论如何要让陛下知道我们在干什么,干了些什么,遇到了什么困难,解决了那些麻烦,要让陛下习惯我们的存在,要让陛下在某一日没有接到我们的奏折之后主动问起。如此,才是为官之道!”
云琅不确定的看着曹襄道:“这些都是谁教你的?”
曹襄冷笑道:“我家有十七个家臣。”
云琅点点头,然后笑道:“你写完奏折之后是不是就要离开我家了?”
曹襄摇头道:“住的好好地,为什么要走?”
“我怕你老婆独守空闺时间长了,会给你惹麻烦。”
“肚子里揣着崽子呢,能惹什么麻烦,咦,你的意思是要我滚蛋?”
“对啊,我的家臣刚刚给的建议,本来我家周围没有那么多居心叵测的人,自从你来了之后,我家周围就更热闹了,好多人大冬天的不回家睡觉,就在我家周围晃荡。你走了,我的家臣才好判断那些是专门针对我的,那些是你带来的无妄之灾。”
曹襄放下毛笔仰头大笑了起来,拍着桌案上的竹简道:“忘了你也是侯爷了,也该有一下打你主意的人了。确定敌我,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马上就走,你这段时间好好地查看一下,我也帮你瞅瞅,看看那些人是敌人,那些人是朋友,春日宴上也好说道说道。”
云琅跟着笑了,拍拍曹襄的肩膀道:“春日宴上,我们兄弟看样子要穿铠甲才行。”
曹襄冷笑道:“两层!你以为赴春日宴的人都是穿广袖轻袍的吗?”
第五十四章 家贼难防
成了关内侯,就说明你已经成了别人依附的对象,而不再是一个需要别人庇护的人。
顶级的勋贵自然有顶级勋贵的处世之道,而皇族也乐意看到一个不太团结的顶级勋贵群。
国度团结的勋贵群是对皇族的一种威胁。
刘彻从来就没有指望过,全大汉的人都一门心思的跟着他的指挥棒走,他只需要底下人,在他需要的时候,不论愿意不愿意都要按照他的指令行事就好。
以前的时候,不论是阿娇,还是长平在对待云家的问题上,一向是你对付云家,就是在对付我的心态。
因此,当那些勋贵们发现云琅很会制造东西,并且擅长赚钱也只能流着口水干看,在没有力量对付阿娇跟长平之前,他们不敢动云氏一根毫毛。
现在不一样了,对付云家就是对付云家,跟阿娇,长平都没有关系,如果云家抵挡不住,那就说明云家不是一个合格的顶级勋贵,活该被别人侵吞。
阿娇,长平也不能再说云家是她们的门下,还需要接受她们的庇护,这在大汉是不允许的。
侯爵的上司只能是皇帝,且只有皇帝才可以封侯!
曹襄走了,也带走了很多在云氏周边闲逛的人。
连捷变得越发有趣了,他现在很努力的跟所有云氏的仆役们打成一片,这对他来说非常的容易,他本来就善于让别人感到欢乐。
宋乔跟苏稚坐着马车回来了。
苏稚早就累的快要瘫痪了,让她的侍女扶着她去泡温泉,然后让厨娘把饭也送进去,看样子今天晚上她就想睡在温泉房子里了。
宋乔却出奇的兴奋。
一家三口吃饭的时候,宋乔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话里话外全是那些千奇百怪的病患。
工作让宋乔快乐!
这是云琅以前没有想到的。
她本来就是一个医者,让她抛弃十几年来修行的学问,转职去做一个大家庭的女主人,这让她非常的不快乐。
老虎吃完他的十斤生肉,就把嘴巴上的血渍舔舐干净,然后就凑到饭桌上来了。
他对饭桌上的所有菜式都感兴趣,哪怕是手撕的莲花菜,他也能吃上一口。
云琅不许云音把吃不完的馒头塞进老虎嘴巴里,而是从云音手里夺过来自己吃了。
宋乔看的偷偷直乐。
“夫君,您跟老虎争什么吃食啊。”
“以前在山里的时候,都是老虎抓东西回来给我们吃,现在好了,这家伙已经懒得动弹了,快把捕食的本能丢掉了。这对他不好。”
“家里的牛羊这么多,老虎又是陪您长大的,多吃一点无碍的,你看那家伙可怜的模样。”
云琅摇摇头道:“从今后咱们家也要凭借自己的力气才能活命了,再也没有人会全力以赴的帮助我们家了。”
“为什么?”
“因为你夫君已经成了关内侯,封地就在陈仓,封户一千一百户。来年开春,我不但要就任司农寺少卿,还要去陈仓永安县主持春播大典,而且还要参加勋贵们举办的春日宴。这些事情都迫在眉睫,容不得我不打起精神来面对,最要命的是,这样的事情每年都要经历一遍。你要赶紧给我们生一个儿子,我也好轻松一些。”
宋乔低头看看自己刚刚吃的圆鼓鼓的肚皮叹口气道:“妾身已经很努力了。”
云琅瞅了宋乔一眼道:“还是医者呢,谁告诉你生孩子是女人单方面的事情了?内疚个什么劲啊!”
吃完饭,天色也就完全黑下来了。
连捷笑眯眯的跟云琅说了两句话之后就离开了。
而云琅的眉头就再也没有舒展开。
毛孩被喊来的时候,他的眉头还是皱的厉害。
“家主什么事情啊,我正在跟张大女说的热乎呢。”毛孩把肩膀上的松鼠塞进怀里有些急躁的道。
“咱家最近收了多少种田的少年人?”
“十九个,有问题?”
云琅点点头道:“你还记得那个叫做孙大样的人吗?”
“记得,来的时候背着一个双目失明的老娘,年岁只有十五岁,却是一个种田的好手,来咱家已经四个月了,人勤快,还爱干净,脑袋也聪明,时时记着感念家主大恩呢。”
云琅叹息一声道:“如此说来,他原本就是穷人家的孩子?”
毛孩见云琅脸色不对,收起嬉笑之态正色道:“确实,按照他的话说,他家几代农夫,父亲病死之后,就剩下他与一个瞎眼老娘相依为命。”
云琅从袖子里掏出一块木头配饰放在毛孩眼前道:“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
毛孩接过木头配饰瞅了瞅摇头道:“这就是一块木头!”
云琅取过木头配饰,用力的在手上摩擦片刻,立刻就有一股子浓郁的芳香从配饰上散发出来。
毛孩抽抽鼻子道:“是一个好东西。”
云琅随手丢给毛孩道:“赏你了。”
毛孩笑嘻嘻的接过来道:“将来娶张大女的时候当聘礼,一定能让那些土包子大吃一惊。您说的那个孙大样跟这枚配饰有什么关系?”
云琅冷哼一声道:“你这个身家一万个云钱的土财都不认得的好东西,人家孙大样却一眼就看出来了,你说说,到底谁才是土包子?”
毛孩脸上的笑意顿时褪得干干净净,咬牙道:“他没有说实话。”
云琅点点头道:“不仅仅如此,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个人是新进咱家的少年中最好学的一个吗?”
毛孩拍拍脑袋道:“疏忽了,他学字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写的字也太漂亮了一些。”
“他那个瞎眼老娘对他如何?”
“很少说话,孙大样只说他老娘不擅言辞……是我疏漏了,没有把篱笆扎紧,羊群里混进来狼了。”
毛孩脸色铁青,从怀里掏出配饰放在家主的桌子上,事情没有办好,没脸拿家主的赏赐。
“那所有人当好人看,这本身没有错,你们当初进家门的时候我也没问过,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仆人,我没怪你,家里进来狼了,我们难道就不过日子了?狼进来了把狼撵走,狐狸进来了,就把狐狸赶走,日子还要继续过,以后小心些就是了。”
云琅又把配饰丢给了毛孩,然后挥手让他滚出去,去办该办的事情。
毛孩是一个很会办事的少年,事情交给他一定会办好的,云琅了了,云琅也就不在意了。
云家又一个很大的藏书室,只要是云氏的人都能去借书看,这些年云琅对于积攒家财没有多大的兴致,倒是搜刮了不少的好书,称之为汗牛充栋毫不为过。
藏书楼跟茶室连在一起,云琅历来把这两个地方交给了流落在云家的两个歌姬来管理。
自从家里人口多了之后,茶室跟藏书楼的访客就多了很多,两个歌姬也变得很有朝气。
只是,其中一个居然恋爱了,对象是一个借住在云氏一边教学生读书,一边等候入仕机会的读书人。
连捷在茶室里凑了一阵子热闹之后,就发现了这个端倪。
家奴想要恋爱总要主人同意才成,这个家奴私相授受本来就犯了家法。
不过,云家的这条家法历来没有什么作用,云琅也从来不去管家仆们到底喜欢谁,是不是要嫁给谁,只要是真的看中了,而且两人都没有什么意见,云琅是乐见其成的。
恋爱不是问题,问题是总是偷偷地拿家主不允许外借的书给别人看,那就有问题了。
不论是哪个读书人求学心切,还是那个歌姬被人家迷昏了脑袋,这都不是他们该干的事情。
这事更烦……
云琅再一次觉得自己家里还真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烂房子。
第五十五章 云氏的家法
平遮带回来的造纸工匠,给云琅表演了一整套造纸流程。
造纸的大匠是高傲的,他对如何把木头变成纸浆这一工序做了完美的掩饰。
云琅看看这他把浸泡之后的破渔网,跟水浸泡过后的树木拿去了树林,然后再背着一堆粉末回来,最终把它泡在水里。
清洗,过滤,反复的清洗过滤,偏偏就不提蒸煮这一道工序……
表演完毕了,他就伸手问云琅要五锭黄金!
在整个参观过程中,云琅一直都笑眯眯的,没有做任何评论,等工匠张口要钱的时候,他就把工匠无情的赶出了云家,连马车都没有派。
这并非是云琅在仗势欺人,而是因为这些工匠的做法,完全超出了一个卑微工匠所能做的极限了。
不论是隐藏工艺的手段,还是最后要五锭黄金的要求,都不属于一个工匠的正常要求。
在大汉工匠是不会要求一个勋贵付给他黄金的,这东西对一个工匠来说几乎毫无用处。
只有勋贵以及巨贾们在交易大宗货物的时候才用的东西,他们拿在手里不是财富,而是一个个催命的阎罗。
眼看着工匠们带着嘲讽的嘴脸离开了云氏,云琅知道,在更远的地方,或许正有几个或者一群勋贵巨贾们正在弹冠相庆,嘲笑云琅愚蠢的行为。
云氏在渭水河边的高地上开始修建作坊,作坊的外贸与一般的造纸作坊别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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