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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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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叼着云琅的衣襟不愿意松口,即便被太宰红着眼睛踹了两脚,依旧不愿意松开……
云琅抱着老虎硕大的脑袋泪如雨下……
什么样的事情也不能阻碍太阳从东边升起。
因此,云琅站在一处高坡上,看着红日感慨万千。
自己的生活真是美的不可方物。
被不知道什么人或者什么神从锦绣现代丢垃圾一般的丢到大汉。
遇到了一个把殉葬当成自己最高人生目标的蠢货,还丢给他一个埋着一个伟大皇帝的陵墓给他,要他继续守着。
云琅知道太宰相干什么,他之所以要把自己埋进皇陵,就是以自己的尸骨为要挟,要云琅把这座皇陵当成自己亲人的坟墓,而不是一个装满各种奇珍异宝的宝库。
挖祖坟跟挖宝库是两个概念,太宰就是看中了云琅这种重亲情的坏毛病,才这么肆无忌惮的祸害他。
“人啊,他娘的就不能有点好品质,一旦有就会被人家利用。”
云琅面对越来越炙热的太阳,长叹一声,就回到了树荫里,关中七月的太阳根本就不是人所能承受的。
不过,坏事中总有好事发生,就像股票都他娘的要跌停了,偶尔也会向上跳动一下,如同诈尸,给悲伤的人最后一丝安慰。
游春马会跑了!
畏惧老虎的自然本能,让它突破了后天的禁锢,在荒原上狂奔起来。
它跑的是如此之快,以至于云琅的红色披风被风扯得笔直。
好几次差点从马背上掉下来。
卓蒙单膝跪地隐藏在草丛中,看着云琅在荒原上纵马狂奔,恨恨的吐掉口中的茅草,抬起来的长弓缓缓收了起来。
自从腿上被云琅粗暴的用一把小儿玩具一般的短弩射穿之后,他就很想在云琅的腿上也来一箭。
他忘不了,大夫给他取弩箭的时候所说的话——忍痛,忍着,再忍着……快出来了,再忍忍,还有最后一根倒刺……
这一忍就足足忍了一个时辰,最后还是大夫用锉刀锉平了后面的铁羽,把弩箭硬生生的从后面怼出来了。
幸好,伤口没有溃烂,如果溃烂,就要把整条腿锯掉,如果伤口再溃烂……卓蒙就不愿意想了。
杀掉云琅这种事他曾经幻想了一千遍,只可惜,一想到平叟那张能把水冻成寒冰的脸,他就立刻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五十三章 咸鱼
就在他咬牙切齿的放下长弓的时候,在他不远处的一棵树上,也有一个收起了长弓。
他领到的命令有两个,一个是保护云琅不要出意外,另一个就是看看云琅在干什么。
昨晚突然出现的老虎吓了他一跳,而一爪子撕开他坐骑的脖子之后不吃,却立刻消失的老虎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让他非常的担心,云琅会被老虎吃掉,不管从哪一个角度来看,那个长的如同兔儿爷一样的少年,不可能打的过那头锦毛斑斓猛虎。
所以,当云琅清晨站在山包上鬼哭狼嚎的时候,没人知道他的心里有多么的欣慰。
公主殿下是一个和善的人,这是大汉国上下公认的,长平侯爷也是一个待下宽松温和的人,这也是大汉国上下公认的。
只有他们这些公主与侯爷身边最亲近的奴仆,才知道公主跟侯爷是多么的和善……
来之前,郎福已经仔细阅读过,其他人搜集到的关于云琅的所有文书,包括云琅身边的武器模样,跟衣食习惯,以及所有传闻跟调查事实。
他如今要做的就是继续不断地丰满这个文书。
已经有很久没有被派遣过这样的任务了,这让郎福非常的重视。
卓氏有暗算云琅之心!
郎福心中暗暗有了计较。
云琅在测度土地,并且绘制了山川地形图。
这是跟踪了云琅一整天之后得出的结论。
至于昨晚云琅脱离视线一夜的事情,郎福也找到了结论,那就是云琅在那片山林里有一个小小的破旧的临时聚居地。
他甚至在那间小木屋的外面,找到了三具已经腐烂不堪的尸体。
其中一具尸体脱落的头皮下,赫然有短短的半截铁针,拔出来之后经过比较,发现与云琅身上的铁针如出一辙。
另外一具尸体脑袋上也插着一根铁针,位置也没有第一具尸体上的正,看样子是慌忙插上去的。
至于第三具尸体胸口上巨大的创伤,他只是看了一眼跟尸体埋在一起的匕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
看完尸体,郎福对云琅的欣赏之意就更加的浓重。
他甚至只要稍微推敲一下就能复原出事情发生的经过。
此子,极善操弄人心!
这是郎福在鉴定云琅报告上,下的最后一个定语。
云琅带着一匹马,在荒原上停留了足足两天,在这两天里,他已经大致对皇陵以及这里的山川地貌有了一定的了解。
当他来到一片荒草生长的格外不茂盛的地方,露出了奇怪的笑容。
如果两千年来这里的地貌没有翻天覆地的变化的话,按照始皇陵巨大的封土堆计算,他脚下这片距离始皇陵五里远的土地就该是兵马俑的所在地。
夯土层不适合植物生长这是一个常识。
云琅准备把这一片土地当做自家的陵园,只要是自己庄园里的人去世,都可以埋葬在这里。
他相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死亡,这里迟早会变成一片巨大的乱坟岗!
反正这里的夯土层很厚,不担心有人会向下挖几十米。
至于埋在地底深处的兵马俑,正好守卫这里死去的灵魂。
不知不觉,一幅山庄图,就在云琅的笔下形成了,那里是农田,那里是谷场,那里是墓园,那里是庄园都有了非常明确的布置。
最后一笔落下的时候,正是太阳西下的时候,浑浊的渭河被残阳照射的如同血一般殷红。
有几处波浪泛着金花,美的如同一张油画。
“始皇帝真他娘的会选地方,把这地方选座自己的墓地。在这里修建庄园,这眼光,除了老子之外也没谁了吧?”
再次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云琅满意的收回了绢帛。
游春马再次惊慌起来。
云琅朝不远处的那片松林,看了一眼,就跨上了游春马,不用扬鞭,游春马就疯狂的沿着大路狂奔起来。
云琅隐隐听见一声悲凉的虎啸,长叹一声,把身体伏低,减少一点风阻,好让游春马能跑的再快一些,至少,能在天黑前,进入不远处的羽林军营。
事实证明,游春马跑的还是不够快,等云琅来到羽林军营的时候,军营已经关闭,这个时候,就算是皇帝来了,大营的大门也不会打开。
原本不是这样的,自从周亚夫不让文皇帝半夜进细柳营之后,大汉军队就有了这样的规矩。
同样没有能进入军营的人很多,没人鼓噪,纷纷找了一块干爽的土地,倒头就睡,准备等明日再进军营。
云琅也是如此,只是刚刚躺下,就听到躺在他身边的羽林饥肠雷鸣。
刚刚就是这个羽林见他是郎官,把一小块干爽的细沙地让给了他。
云琅的干粮还剩下很多,军营外面禁止大声喧哗,他就取出一块饼丢在了那个羽林的身上。
羽林惊呼一声,马上就把目光投向城寨顶上,果然,已经有一个家伙举着弩弓瞄准了这里。
他赶紧低下头,抱着饼子狼吞虎咽起来。
一块饼吃完了,他如同蛆虫一样挪动到云琅身边低声道:“多谢郎官,不知还有没有这种麦食,我家小弟也没吃。”
“你妹啊,刚刚吃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你弟弟?”
“标下没有妹子,弟弟倒是有一个,刚才饿昏头了,没想起来。”
云琅没好气的又丢给他一块饼……
给出了一块,然后就给出了两块,很快,他的干粮包袱里就一块饼都没有了。
城寨上面的军士非常的好奇,城门外边原本乱七八糟横躺着的晚归军卒,现在已经聚成了一疙瘩。
一枝火箭落在最中间,云琅漂亮的郎官铠甲就暴露在火光之下。
一个巡营的郎官怒骂道:“身为郎官,也没有及时回营,这是羽林之耻!今天带队出操的郎官是谁?”
“徐正!”另一个身着郎官铠甲的羽林恶声恶气的道。
“不对啊,老徐已经回营了,晚饭我们一起吃的,还喝了一角酒。”
“不管了,明日就知道是谁了,到时候挨鞭子的时候就知道郎官晚归是个什么滋味了。”
这些话云琅听得真真切切,低声问旁边的羽林:“你们今天出操了?”
羽林有气无力的道:“全副武装,狂奔五十里,日落前没有归营,没有晚饭,明日也没有早饭,还要继续出操。三次未能归营者,革出羽林卫。郎官,您很面生啊。”
“我是前来报名入军的。”
“啊,看在您的食物份上,标下劝您,如果明日不是最后报名而入的期限,您最好在日出前离开,养好精神再来。这些天,公孙大魔头不知道发什么疯,死命的操练,再来两次,耶耶就要被操死了。”
“怎么会这么惨?”
“惨?这算什么,郎官,看您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功勋之后,就您这样的,要是不被公孙魔折腾死才是怪事情。”
“为何?”
“为何?公孙魔总是说现在的羽林全是废物,进羽林卫的人一代不如一代,还说你们这些功勋之后,依仗长辈恩泽,轻易就能进羽林,自己还不学无术,文恬武嬉最坏风气。”
“郎官也不放过?”
“郎官?郎官算什么,检校校尉都跑的屎尿齐流啊,就是上个月岸头侯张次公家的老二张自。因为那一次的事情,大家都叫他屎尿校尉,受不得辱,拔刀砍掉了一根手指发誓,说什么再也不会落后。结果,十天前又没能按时回营,觉得没脸待了就直接回家。第二天下午就被他爹捆着送来,人都被抽烂了……惨啊!”
“这他娘的还是亲耶耶吗?”
“这话问得好,是亲耶耶,只是母亲是侍婢,这么说兄弟你是嫡子?”
“独苗!”
“啊哈,独苗来什么羽林啊,将军不会让独子上军阵的。”
“谁要上军阵了,耶耶是来羽林混日子的,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混点便宜军功!”
周围的羽林军校听了云琅的话,齐齐挑起大拇指夸赞道:“有志气,来羽林不想出战,又想混军功的,您是头一位!”
云琅低声笑道:“万一成功了呢?告诉你们,人,一定要有梦想,没梦想他娘的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有道理啊,咸鱼兄,小弟在此祝你混军功成功!”
“哈哈,客气,客气……”
疲惫的军校们嬉笑了一阵子就鼾声如雷。
天亮的时候,却再也找不见那位咸鱼兄,这让很多军校以为自己昨晚只是作了一个梦。
第五十四章 我想有个美丽的家
“我想有个家,
一个只需要三千亩的家,
在我疲倦的时候,
我会想到它。
我想要有个家,
一个只需要三千亩的地方,
在我受惊吓的时候,
我才不会害怕……”
云琅是唱着歌回阳陵邑的。
游春马在老虎的威胁下,彻底释放了奔跑的天性,现在,不让它跑,它都不干。
或许是这匹马被训练过,舞步走的很漂亮,哪怕是扬起前蹄昂嘶,也会呈现出最美的一面。
跑起来不但快,而且稳当,最重要的是人家见识过老虎这种大场面,在路上遇到耕牛,驴子一类的动物,没有丝毫的畏惧之心。
哪怕是在集市上突然听到锣鼓声,它也岿然不惊,甚至都懒得看声音的来源。
云琅觉得这样的宝马很难得,决定有空的时候跟霍去病再要两匹。
至于不会跑这种事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事,只要让它们多见见老虎就好了。
马头才出现在大槐里,就听见梁翁扯着嗓子大呼:“小郎回来了,小郎回来了,丑庸快去准备热水,小虫准备饭食……小郎回来了。”
他自己一个箭步冲过来,拉住游春马的缰绳,泪眼婆娑的冲着云琅流泪。
“被人欺负了?”
梁翁摇头。
“钱丢了?”
梁翁继续摇头。
“小郎你不在,老奴这心里空落落的。”
云琅理解的点点头,主人家要是不在,如果超过一定的时日还杳无音信,官府会把仆人抓去问话的,一般来说,没什么好下场,被重新发卖已经是最好的下场了。
被丑庸跟小虫一人一只胳膊拉着进了家,云琅全身都感到舒畅,就是这个院子实在是小了点,霍去病两个纵越就翻墙过来了。
“我见豆腐作坊都已经开始出豆腐了,先拿两百斤过来让我大补一下,这四天,可是要了我的老命了。”
霍去病不理睬云琅要豆腐吃的屁话,张嘴就道:“你真的去看地了?”
云琅得意的从怀里掏出一卷子绢帛丢给霍去病道:“好好看看,这才是人住的地方。”
霍去病看地图没有阻碍,事实上这个时代的地图就是看图说话,有楼阁的地方自然是庄园,有草木,水池的地方自然就是花园,有墓碑的地方自然就是墓园,被分成方方正正格子的自然就是农田。
看的出来,整座庄园处在一个缓缓地斜坡之上,从渭水之滨一直延伸到骊山脚下,背山面水,左高右低,正是难得的好地方。
“你看啊,我在这里发现了一道山泉,泉水丰盛,可以在山谷里修建大坝,留住这些泉水,让泉水池子里的水面升高,然后在这里放置水车。
让水车自动把低处的水引往高处,这样一来,高处的这片荒原就会变成水浇地。
一般大水车可灌溉农田六、七百亩,小的也可灌溉一、二百亩。
你别看我,我不会告诉你水车是什么样子的,除非你舅母快点把地弄给我,否则我打死都不说……
水流从高处倾泻而下,在带动水车将水提到高处之余,下游还可以安装水磨……
你不用问,水磨是什么我也不告诉你,想要知道就催……好了,好了,再掐就掐死了。”
霍去病终于松开了手,瞅着云琅道:“你怎么会这么多的机关消息之术,莫非你老师是墨家矩子?”
云琅木然的瞅着霍去病道:“跟我在一起是不是总觉得脑子——啊不,心思不够用?”
霍去病摇头道:“没有……”
“真的?”
“好像有一点,只要你不说水磨,水车之类的东西就没有问题。”
“好吧,我以后再也不说这些东西了。”
霍去病高兴的道:“这样好,这样好,明天我带你认识一些人,岸头侯家的张自你知道吧?”
“这人没被他耶耶打死?”
“快了,不过啊,他终于通过羽林测试了,虽然检校校尉没了,变成羽林郎,他还是决定在长相思宴请众位兄弟。你以前不是羽林的人,不能去,现在是郎官了,有资格去。”
云琅想想那个叫做张自的可怜鬼,吞咽了一口口水道:“你其实是想让我看了张自的惨状之后打退堂鼓吧?”
霍去病哈哈大笑,拍着云琅的肩膀道:“没有的事情,只是让你看看好汉子是什么样子的。”
云琅笑道:“你怎么就知道我在羽林混不下去?现在想看我笑话还早了点。”
说着话探出身子对院子里的梁翁道:“今天不要吃高粱米,你们也不准吃黑豆糜子,全吃稻米,不准是糙米!”
霍去病挠挠头发道:“你不过日子了。”
云琅白了霍去病一眼道:“你舅母会帮我出买地的钱!”
“为何?”
“因为你会告诉你舅母,水车跟水磨这两个事情,然后她们就愿意为我出钱了。先说明,这笔钱我是不还的,同样,我的水车,水磨做好之后,你舅母拿去干什么我也不问。”
“这两样东西价值两千万钱?”
“我只能说,一两架可能不值,放眼全大汉就千值万值。如果你舅母嫌贵,我可以把这东西卖给别人,我相信,丞相薛泽应该很有兴趣。”
霍去病满意的拍拍云琅的肩膀道:“这个忙我帮了。”
“你越来越无耻了。”
“跟你在一起,我如果不无耻一点,可能活不下去,你看,我甚至打算多读一些简牍,好让我变得更加无耻一些。”
霍去病还没有回家,长平就已经知道云琅在骊山脚下干的所有事情,包括他杀了三个猎夫的事情。
卫青听了之后,微微一笑,就进了后堂,继续研究他的军略去了。
既然云琅这个人有自保能力,他就不愿意再管。
在他看来,这个世界上作重要的力量就是来自自体的力量。
外来的帮助永远都是只能起辅助作用的,帮得了一时,帮不了一世。
是英雄就该出头,不是英雄就活该倒霉,世上每天都有不世出的奇才降生,死掉的远比活下来的多,没见世界有什么损失或者大变化。
外面传来了霍去病的脚步声,长平挥挥手,郎福就隐没进了厚厚的帷幕。
长平想不明白,云琅明明没有足够的钱购买那块地,为什么要先勘察地形地貌,设计庄园的模样,难道说他还有其余的来钱门路?
如果是有人在后面大力支持,长平就要好好地思量一下云琅的那个依旧不清不楚的来路。
事情没有想通,却看见霍去病翘着双腿横坐在窗前的软榻上,把两脚搭在窗台上,伸长了手去够盘子里的酥梨。
“想吃酥梨就坐起来吃,这样不像话。”
霍去病笑道:“在自己亲人面前还不能做到自由自在,这日子过得也太没意思了。”
“守礼是为了修身,修身是为了克己,克己是为了利天下,这是君子的德行。”
霍去病咬了一口酥梨道:“我以前很守规矩,后来发现还不如一个野人一样的家伙,可见守规矩跟聪明以及成大事没有关系。”
“云琅回来了?他出去干什么了?”
“给自己看修庄园的地去了。”
“这么说,他有钱了?”
“没有钱,还是只有我拿回来的那两百万钱。”
“既然他没有钱,现在看地做什么?莫非是要给自己一点激励?”
“不是的,他连庄园的大致模样都画好了,就等着开工。”
“谁会为他出钱?”长平的语气不知不觉就变得阴冷起来。
霍去病好无所觉,看着长平道:“云琅觉得您会帮他出钱。”
长平一愣,然后笑道:“这是两千万钱,不是二十万钱,即便是咱们侯府,出这么大的一笔钱,也要仔细掂量一下。”
“水车,水磨!”
霍去病一字一句的把四个字说的清清楚楚。
“什么?”长平听得愣住了,她不明白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水车不用人力,牲畜就能把低处的水提高到高处,一架大水车可浇灌田亩六七百亩,一架小水车也能浇灌田亩二三百亩。”
长平细长的眉毛跳动一下,看着霍去病道:“水磨呢?”
“水磨能把所有谷物的壳去掉,还能把麦子的外皮去掉,磨成面粉,让产量比粟,高粱这些东西高的麦子真正变成主粮。”
长平皱着眉头沉思了片刻,对眼巴巴看着她的霍去病道:“可有实物?”
霍去病摇摇头道:“没有!”
长平怒道:“实物都没有,就漫天要价,正是岂有此理!”
霍去病担忧的道:“云琅说,如果舅母您不愿意出这两千万钱,他就准备去问问相国薛泽有没有兴趣。”
第五十五章 皇帝不能惹
在任何时代里,科学技术永远都是最昂贵的货物。
之所以没有在历史上看到那些发明者大发其财的原因,就是古人比较羞涩,耻于谈钱,或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发明对一个国家有多么的重要。
不过,这一点可以从沈括,黄道婆的历史地位上就能窥出一斑。
都说一招鲜,吃遍天,普通百姓对这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只要家里的店铺有别人不知道的秘技,他们就能死死的守住一辈子,或者几辈子,生生世世用这些秘技养家糊口。
士大夫们则是大度的,他们时时刻刻以天下人的福祉为己任,只要有点发明创造,就会刊印成书,恨不得让天下人都知晓他是如何的聪明,从而换取更大的名声,好继续鱼肉百姓。
总之,都有利益进项。
云琅跟这里的所有人都是不一样的,他知道自己将要推出的水车,水磨对这个国家有多么的重要。
所以,他的要价非常狠!
霍去病说长平会帮他取得那块地,云琅不这样看,一旦长平帮他取得了那块地,那么,那块地说白了依旧是长平的。
一旦自己对长平没有用处了,那块地会分分钟被收回。
他想要一块完全属于自己的一块地,虽然在皇权社会下,这个想法是一个伪命题,他还是想要最大的保障。
对于大汉的人来说,云琅觉得自己有着强大的智慧上的优势,如果甘心做傀儡,是对他智慧的羞辱。
长平沉默了良久。
她不是在思考钱的得失,而是感慨云琅的桀骛不驯。
不愿意受制于人,这是所有英雄人物的特征。
而降服一个英雄,是所有勋贵们梦寐以求的大业。
这是世界上利益最大的一种投资。
她之所以会忘记卫青曾经是她家马夫的事情,从而委身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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