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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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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三,没人能撼动你的位置,所以,官场上的蝇营狗苟对你毫无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有才之士会被你提拔,庸才会被你赶走,而这个,才是宰相最重要的职责。”
  “其四,你还能利用你的职位跟亲情来保护很多有才之士,比如我!”
  曹襄抓抓脑袋道:“我怎么觉得你说的第四点才是你真正要说的话?”
  “废话,对我没有好处的事情我干嘛要努力怂恿你呢?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人有多么的怕死。”
  曹襄拍着老虎的脑袋道:“这事以后再说,现在的麻烦是我舅舅要查账。
  你我两家没事,去病,李敢,赵破奴,他们家也不会有事,不过呢,谢宁就很难说了。
  主要是他父亲在年迈之后忽然变得糊涂了,变得看不清这个世道了,为了赚钱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印子钱,人肉钱,黑心钱,只要是钱,他都敢要啊。
  谢长川的封地在雍县,就在你永安县的旁边,御史说你永安县平安无事,雍县才入春,就已经发生两起官夺民田的事情。
  别看谢长川在长安有老好人之说,这个老家伙对昔日的乡邻狠着呢,刮地三尺都不足以说明这个老贼的贪婪之心。
  如今,正是我大汉对外用兵之时,要的就是国泰民安啊,平阳县一年的岁入那么多,我还不是给放弃掉了。
  不求百姓变得多富庶,只求那些泥腿子们不要造反,我就心满意足了。
  可是,这些老贼的贪婪之心根本就没有底线,仗着家里的家丁,家将强悍,什么事都敢做。
  我舅舅看在老贼在白登山辛苦一生的份上,对他多有隐忍,我就怕再这样下去,老家伙把情分消耗光了,我舅舅下死手教训这些骄兵悍将,那时候可就没有转圜的余地了。”
  “谢宁啊——你说他能回来一趟把家里的破事情处理好吗?”“回不来,去病的大军已经离开大河,快要抵达祁连山了,战事不结束,他休想回来,哪怕他父亲要被砍头了,他也不可能回来。”
  “李文,王朝,边通被斩首的事情,没有让他警醒吗?”
  “完全没有,他忙着吞没这三人存放在他家里的财物呢!”
  云琅倒吸了一口凉气,他没想到一个人居然会贪婪到如此地步,这哪里还是在白登山上表现的英明神武的谢长川啊!
  曹襄见云琅难以置信,就苦笑着道:“我派人去给他示警,他以为我也窥伺那三人的钱财,还很大方的给我送来了一箱子金子,到了这个地步,我只好乖乖的闭嘴,再说话,人家会以为我对那一箱子金子不满意。你也不要问了,问了之后,你会得到一箱子金子,然后就会恶心好几年!”
  云琅跟曹襄对视片刻,不约而同的长叹一声!
  跟曹襄喝了一下午的酒,直到日落时分,云琅醉呼呼的跨上游春马,带着老虎回家。
  平原上尽是将要收割的麦子,这样的场面让人舒服,尤其是喝醉了酒之后看到这样的场面,满足感油然而生,因为,这些粮食全是云家的。
  回家的路上,一连看到好几个背着包袱离开云氏的人,好些人很熟悉,似乎都是云氏的掌柜。
  这些人见到云琅不但没有上前,反而从斜刺里落荒而逃。
  带着疑问回到前院的时候,看见一排人趴在地上,正在挨鞭子。
  云氏从来没有用鞭子抽过人,这一次居然抽这么多。
  梁翁殷勤的过来接过缰绳,低声对云琅道:“这些都是混蛋,吃里扒外的货色,小郎君准备教训他们一顿,然后就把他们统统撵走。”
  “小光是怎么区分出来这些人的?”
  梁翁用手指指跟霍光一样高的连捷,云琅就满意的点点头,这件事霍光来处置最好了。
  来到那些人跟前,云琅冷哼一声道:“如果不是小郎求情,你们这会应该全部在祁连山与匈奴作战!”
  霍光的小脸板的紧紧的,咬着牙道:“给我打!”


第十四章 完美与瑕疵
  霍光是一个坐起立行的孩子。
  这个毛病云琅现在很久以前就发现了。
  不论是云琅安排的课业,还是何愁有的训练任务,以及司马迁要求的博闻强记,霍光总能完成的很好。
  就这一点上,云音比他差的实在是太远了。
  这几乎是一个全能型的孩子,不但在课业上,武功上出类拔萃,就连为人处世上,也渐渐地向小狐狸转变。
  云琅没有想到,当后世的教育打开了霍光的眼界之后,他就迅速的向妖怪进化。
  在别人眼中,霍光只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在经常接触霍光的曹襄眼中,霍光是一个极度聪明且有执行力的孩子。
  只有云琅跟何愁有知道——霍光正在向妖怪进化。
  谁要是把他当成一个十岁的孩子,那么,将来一定会在这个十岁的孩子手中吃大亏。
  睡觉前,霍光终于来到了云琅面前,低着头不做声。
  云琅道:“事情都处理完毕了?”
  霍光道:“处理完毕了,在这一次查账事件中,有十一个管事并没有站在我云氏的立场上,或者是官家一问,就迅速的拿出了我云氏的账本。如果不是有掌柜的来报讯,我们甚至都不会知道官家的人来过。”
  云琅点点头道:“云氏要的是正大光明,不做鬼蜮伎俩。”
  “弟子明白,所以遣散了四个管事,重责了七个管事,遣散的那四个人明显就不跟我云氏一条心,至于重责的七人,弟子以为还有救。”
  云琅笑道:“很好,罚了就不怪,怪了就不罚,给官家留下了脸面,也明确的将云氏不喜欢被人窥视的想法传达出去了。”
  霍光小心的抬头瞅着云琅跪倒在地高举着一根竹条道:“弟子擅自做主,请师傅责罚。”
  云琅瞅着这个已经成精的徒弟没好气的道:“下回拿一根结实的藤条来,一根被锯开一半竹条能打疼你?”
  霍光瞅瞅竹条尴尬地笑道:“也就是做做样子,师傅最疼爱弟子了,如何舍得责罚呢。”
  云琅哑然失笑道:“锯开一半留一半,是为了以防万一是吧?”
  霍光点头道:“师傅说过,人的情绪最是无常,很多人倒霉就倒霉在太自信了,弟子觉得还是多一重保护为好。”
  云琅拉着霍光的手让他起来,轻轻地俯身拍拍他膝盖上不存在的尘土,然后道:“这双膝盖能不给人跪拜,就不要跪拜,哪怕是你师傅我。跪的时间长了,就站不起来了。”
  “能让弟子真心实意跪拜的人就这么三两个,能让弟子虚情假意跪拜的人很多。弟子分得清楚什么时候应该真心实意的跪拜,什么时候需要虚情假意的跪拜。真心实意的跪拜才会走心,至于虚情假意的跪拜,弟子以为跪多少都无所谓,只要目的可以达成,多跪拜两下就当是给别人的添头。”
  云琅吃了一惊道:“这样一来你的自尊心跟面皮呢?”
  霍光嘿嘿笑道:“弟子的自尊心跟面皮都藏在心里,只要弟子自己不想丢,他就永远存在。跟我的膝盖没有半点关系。”
  云琅的惊诧之意更加浓厚了,一个刚刚发现自尊心跟面皮存在的孩子,立刻就能区分出面皮跟自尊心的真正含义。
  能生生的将自己的行为跟尊严做一个准确的区分,这样的家伙,他要是将来不飞黄腾达,才是天大的怪事。
  “霍光,我从长门宫拔了很多荷花,你快些给我拿水瓶子来,我要插花!”
  云音清脆的声音从楼下传来,霍光给了师傅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就如同一个孩子一般大喊大叫着蹦蹦跳跳的下了楼。
  看到被霍光夸奖的眉花眼笑的闺女,云琅忍不住在这个大热天打了一个冷颤,他忽然有了一种引狼入室的感觉!
  霍光还学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本事,插花就是其中的一种,眼看着一朵盛开的荷花,配上一个花苞,底下再插上半片翠绿的荷叶,以及几根凌乱的香茅,喷上一口水,荷叶上,花苞上就有了晶莹的水珠滚动,而烛光下的红莲,越发的娇艳。
  在云氏的三个傻女人面对这样的美景迷醉的不可自拔的时候,不知道什么时候出去的霍光,已经端着三碗香气扑鼻的臊子面跟两样小菜送了上来。
  “我跟师傅已经吃过了,师娘跟师妹想必有些饿了,趁着天色还不算晚,吃碗面垫垫肚子。”
  云音欢喜的捧起一碗面道:“你怎么知道我们在长门宫吃不饱?”
  “因为长门宫的食物多油,多盐,跟我们家的不一样。”
  云音愉快的吃了一口面条道:“光哥哥做的面条好吃!”
  霍光笑道:“等我有功夫了,再给你做别的!”
  云琅站在平台上看见了自己妻女吃的香甜,就哀叹一声,径直去了书房。
  这小王八蛋现在把那三个蠢女人卖掉,她们还会帮着数钱!
  现在只能期待云哲长大之后能够保护自己的母亲姨娘姐姐不被妖怪欺骗。
  至于云琅自己,他觉得自己来自后世人的优势可能保持不了几年了。
  天亮之后,云氏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昨日在长门宫游玩了一整天,宋乔,苏稚都没有什么精神,倒是云音被突然出现的何愁有抓着在绳子上来回的走练习平衡功夫。
  宋乔要补觉,因此,一大早就把云哲塞给了云琅,云琅就抱着胖儿子慢慢的在云氏漫步。
  夏日的早晨空气极为清冽,不过,这样的好时光勉强能保持到太阳出来之前。
  那颗大火球还没有完全升起,地上就跟着火一般热浪袭人。
  天空响晴响晴的,云琅四处张望,看不见一丝云彩,看样子,今天日子难过了。
  抱着儿子走了一遭菜园子,摘了一篮子香瓜,衣衫就被汗水浸透了。
  “今天歇工!”
  把菜篮子交给梁翁之后,云琅就淡淡的吩咐一声。
  “谢侯爷!只是,只是……”
  “没什么好只是的,今天的天气热的邪乎,赚钱再重要也没有命重要。全部停下来,仆役们也停下来,一天不洒扫不会死人!”
  既然家主都发话了,梁翁就把香瓜篮子用绳子系着放进水井里,到了中午,正好拿出来吃。
  老虎缩在最阴暗的角落里一动不动的装死狗,云琅见这家伙可怜,就让仆役们送来好大一块冰。
  然后老虎就愉快的趴在冰块上,不一会就打起了呼噜。
  仆妇们用冰凉的泉水擦过席子,云琅把云哲身上的衣衫全部脱掉,赤条条的丢在纱帐里。
  自己也脱掉衣裳,就穿着一条短裤,坐在平台上摇扇子,至于早饭,他是一点胃口都没有。
  太阳出来了,大地就着了火,云音汗津津的从父亲身边跑过,抱起云琅的凉茶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看样子何愁有算是放过她了。
  “热死我了……”苏稚一把推开窗户,满头大汗的喘气。
  木头房子,夏天能热死人,至于冬天……自然能冻死人,这样的楼阁除过好看,没半点屁用。
  好在云氏的冰多,当一大块冒着寒气的冰块被丫鬟抬进苏稚的屋子,苏稚立刻关上窗户,一连串的吩咐丫鬟,她要吃沙冰!
  同样穿着短裤短褂子的霍光从楼下走上来,猛猛的吃了一大碗沙冰,这才对云琅道:“师傅,今天可是印书作坊给太学交付书本的时间。”
  云琅不负责任的道:“这样的大热天,让他们等等!”
  “可是,太学的管事已经来了。”
  “那就让他回去,天凉了再来,云氏今日休假!”
  “那我去说!”
  “安静的坐下来纳凉,让仆役们去。小子,云氏没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好,要给人留一下瑕疵。以后啊,只要天气热成这样,云氏就休假,多少钱都不赚!”


第十五章 璇玑宫主人
  关中的天气其实是很糟糕的,春秋短暂,冬夏漫长。
  于是,云氏的休假一口气就进行了六天之久。
  在这六天里,天空还是一丝云彩都没有,晴朗的让人恐惧。
  麦子已经完全成熟了,再不收割,麦粒就会掉在地里,于是,云氏满门上下,就在天不亮的时候进入了麦田抢收。
  所有的作坊继续停工,即便作坊的收入是田地收入的十倍以上,云琅还是做出了停工的决定。
  很多时候,钱没有粮食重要。
  尤其是在大汉国,粮食随时随地都能换到钱,而有时候,拿着再多的钱也买不到粮食。
  云琅是一个被饿怕了的人,只要家里的存粮不够全家五百多口吃一年半的,他心里就发慌。
  整个云氏,修建的最好的仓库就是粮食仓库,仓库的底层不仅仅用条石压底,条石上面还铺了一层厚厚的三合土,因为有大量的白灰,老鼠都不喜欢光顾。
  每年这个时候,必须要把粮库里面的旧粮腾出来,然后再把新粮装进去。
  五千亩的麦田,在全家一千多人的努力下,三天功夫就收拾的干干净净。
  此时的云氏,充满了农家的乐趣,但凡是太阳能晒到的地方,都铺满了麦子。
  “师傅咱家的皇粮缴纳完毕了,被少府监评为一等。”霍光有气无力的从外边走进来,对正在看书的师傅道。
  云琅放下书本,摩挲一下赤裸的胸膛笑道:“那是啊,咱家送上去的虽然是去年的陈粮,却都是最好的粮食,少府监的人要是眼睛不瞎,给个一等是必须的。”
  “咱家还是第一个缴纳皇粮的。”
  “那是自然,谁让咱家怂呢!”
  “少府监的人看我就像看傻子!”
  “那是自然啊,谁家会把最好的粮食拿去交皇粮呢?”
  “我们为什么要拿最好的粮食交皇粮呢?”
  “那是因为我们家差一点的粮食都拿去喂猪了。”
  “我们为什么不能把那些拿去喂猪的粮食交皇粮,再把那些陈粮跟别人交换更多的差粮来喂猪呢?”
  云琅吧嗒一下嘴巴想了想道:“在我的潜意识里,我认为人比猪高贵一些,所以这中间就会有一个顺序问题,好的,应该优先供应人,剩下的才考虑猪。”
  “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家就会受损失!”
  云琅摸摸霍光圆圆的脑袋道:“这就是我们因为自诩高贵而应该付出的代价!”
  “高贵之心很重要吗?”
  “很重要,这会让我们怜惜自己,不鲁莽做事,不轻易的舍弃性命,对他人有怜悯之心,以天下大任为己任,让这个世界因为有你而变得更加精彩。”
  “可是,这样做了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
  云琅笑道:“没好处,甚至有坏处。”
  “没好处的事情为什么要做?”
  “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小子,你可能不知道,高贵之人眼中的好处跟一般人眼中的好处不太一样。你年纪再大一点就会明白。”
  “我已经很大了!”
  “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不意味着你就能理解这个世界,理解人,现在,你需要更多的感悟,把那些学问化作实实在在的道理,最终变成你觉得需要恪守的道德。完成这一步,你就算是长大了。”
  “师傅,你已经感悟到了吗?”
  云琅叹息一声道:“师傅的情况比较糟糕,以前感悟到的东西跟现在感悟到的东西有误差,还需要融合……以前的时候,师傅认为贫穷就是人世间最糟糕的事情,出山之后看到了被匈奴人肆虐之后的边地,以及乡间的土豪劣绅们的作为之后,就发现,想要脱离贫穷,首先做的就是要有一个安全的环境,以及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这是脱离贫穷的前提。我以前做了很多事情,比如改良农具,改良作物,制造了很多能加快财富聚敛速度的东西。结果呢,获益的是勋贵跟土豪们,而我们家,也变成了其中的一份子,总之,很失败!”
  霍光摇头道:“没有失败,至少我们家的人过的很快活!”
  徒弟的话让云琅心里非常的舒坦,霍光说的没错,改变一个人的命运都是一桩大功德,更不要说改变成千上万人的命运了。
  既然心情好,师徒二人就破开了一个大西瓜,今年的西瓜比去年的还要好些,至少瓜瓤子里面的瓜子少了一些,果肉也变得更加饱满,糖分更高。
  用勺子挖着西瓜吃,是吃西瓜的最高奥义,十来斤的西瓜被师徒二人吃光之后,擦一把脸上的瓜汗,相视一笑,这该是一个学问与味蕾上的双丰收。
  烈日下的官道上,行人稀少,即便是平日里最勤快的伙计,这时候也不好意思挑着货物在路上行走。
  道路两边的树荫下,横七竖八的躺着赶路的行商。
  这些人从天色微明就开始赶路,直到日上三竿再也经受不住烈日灼烤,这才躲在树荫处补觉。
  行商从来都是一个非常辛苦的活计,肉体上的辛苦也就算了,还会经常遇见拦路抢劫的蟊贼。
  不过,这种忧虑在上林苑一带是没有的,这里的百姓大多富足,不会干出拦路抢劫的事情,更何况,因为富裕的缘故,他们也不允许盗贼在这里出现。
  去年的时候,几个奴隶逃脱了,上林苑的人空群出动,短短两天就把逃奴全部抓获,最后当着奴隶们的面,把那几个逃奴全部都给吊死了。
  如果出现盗贼,他面临的局面跟逃奴差不多。
  因此,行商们才会大咧咧的在这里呼呼大睡。
  三头毛驴从官道尽头慢悠悠的走过来,毛驴上坐着三个人,其中戴着幕篱的该是两个女人,一个青衫男子戴着一顶斗笠,即便在这样炎热的中午时分,他依旧左顾右盼的,似乎对眼前的这一切非常的好奇。
  行商们睁开惺忪的睡眼打量一下这三个顶着烈日赶路的人,觉得他们不可能是自己的客户,就重新躺倒,继续大睡。
  “再有三里地就到富贵县了,小乔,小稚在那里有一座夫家给开的医馆,师弟师妹,可以在那里歇歇脚,明日再去见见姑爷!”
  打头的蒙面女子掀开幕篱,露出一张极为苍老的脸,笑吟吟的对身边的一男一女道。
  青衫男子不满的道:“既然小乔,小稚全部嫁给了勋贵,为何还要在富贵县操持医馆呢?难道说,她们不受姑爷喜爱?”
  药婆婆看了男子一眼道:“这句话藏在你心里已经很久了吧?”
  蒙面女子连忙道:“子良绝无此意,只是与两个丫头四年未见,很想知道她们的近况。”
  药婆婆苦笑道:“你们如果真的关心那两个丫头,当初归隐鹿鸣山的时候,就该告诉我们一声。现在想想那两个孩子那时候的惶恐模样,老身的心都疼,如果不是遇见了姑爷,就她们两个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情呢。”
  苏子良叹口气道:“当初官府逼迫的紧,要我们全部搬来长安,宫中所有医者全部入军,再不离开璇玑宫就有倾覆之忧。那个时候,也就顾不得许多了。”
  药婆婆傲然笑道:“鹿鸣山虽然安静,却是穷山僻壤之地,虽然避开了官府,那些弟子们的一身医术却没了用武之地。
  我早就说过,我医家本身就是入世的学问,避世逃离,还要医术何用?
  小稚随姑爷远赴三千里外的边关,一路上活人无数,医术大进,虽是女子,却在军中一言九鼎,无数骄兵悍将见了小稚不敢侧目!
  去军中就去军中,在那里不但可以接触到无数伤患,而且还可以打开人体,参研其中道理,毫无后顾之忧。
  这样的事情,那里是你们在鹿鸣山能做的?
  至于你说小乔,小稚不受家主疼爱?哼哼哼,云氏就两个女主人,一个是小乔,一个是小稚。
  这世上没有比姑爷更疼爱两个丫头的人了,包括你们!”


第十六章 佳婿
  “天气太热就不要再劳作了,虽说日子不好过,也要照顾好身体。老命都没有了,家业再大也没有用。你这是痰蒙心窍,高热神昏,且有呕血之症,这很危险了,我给你开了犀角地黄汤送服安宫牛黄丸。晨昏各一,不要嫌弃药贵,犀角,牛黄丸去长门宫开的药铺购买,能得不少的折头。”
  宋乔刚刚给一个老妪看完病,洗手之后就开始书写药方,顺便将注意事项一一告知了老妪。
  就在老妪被儿子搀扶拿着药方千恩万谢的准备离开的功夫,就听门外有人高声道:“犀角地黄汤,安宫牛黄丸虽然对症,药物靡费太多,百姓万万负担不起这样的药物。我看她四肢抽搐,不如开羚角钩藤汤为好。”
  正在喝茶的宋乔顿时就愣住了,茶杯无力地从手里滑落,眼泪顿时溢出眼眶,嘴唇嚅动两下,就要起身为眼前的青衫人行大礼。
  身体还没站起来,就被一双手牢牢地按在椅子上,就听背后的苏稚怒道:“还是像以前一般穷酸!犀角地黄汤送服安宫牛黄丸有神效,岂是区区羚角钩藤汤能比拟的!”
  青衫人叹息一声瞅着同样泪流满面的苏稚道:“囡囡啊,四年不见,一声耶耶也不叫了吗?”
  苏稚哽咽着对惊恐莫名的老妪道:“放心去拿药,长门宫的药不吃白不吃!”
  老妪这才冲着苏稚施礼,连忙走了出去,对她来说,宋乔跟苏稚才是神医,至于青衫人——谁知道他是谁!
  苏子良僵在原地,正不知该如何应对的时候,却看见苏稚从桌案后面跑出来,抬腿就要踢父亲的小腿,终究没有踢下去,张开双臂抱住青衫人嚎啕大哭。
  苏子良轻轻地拍着苏稚的后背任凭闺女哭泣,目光却落在宋乔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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