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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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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琅笑着摇头道:“要不,等我七十岁了再跟您学着种兰花?”
  何愁有微微一笑,眼角蕴满了喜气,指指身边的那些兰花道:“我活到那个时候,不过呢,这些兰花可以给你。等我死了,记得把我也做成泥塑,不用把我的血肉消融掉,可以直接制作一个胖的泥塑。选一个可以靠墙偷懒的地方把我放好,然后就把陵卫大营封闭了吧!”
  云琅轻笑道:“我现在就想把它给封闭掉,至于你,还是弄一套棺椁,埋在云氏的坟地里,你是云音跟霍光的师傅,他们该时时来祭拜你。”
  何愁有吃了一颗五香豆道:“你将来不进去?”
  云琅傲然道:“我是大汉国人!”
  何愁有挑挑大拇指道:“不错,不错,我记得你以前在我面前说过,你是老秦人!这种有奶便是娘的做派,一般人可学不来,尤其是还能把见风使舵的龌龊手段,说出一股子烈士气息的人,这世上大概只有你了吧?”
  云琅笑着挥挥手道:“弃我去着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何公,且饮杯中酒。”
  何愁有笑道:“句子很好,就是用在你身上糟蹋了,怎么?见司马迁这样的书生都入仕了,你这样的大才却被陛下弃之不用,是不是非常的不甘心?”
  云琅摇头道:“没有不甘心,如果可能,我很想这样无所事事的过一生。”
  “你就不怕淹没了你的盖世才华?”
  “咦?我有盖世才华?为何我不知道?”
  何愁有重重的在云琅的肩膀上拍一把道:“老夫说你有盖世才华,你就一定有配得上这句话的才德。老夫今年七十有六,一生都在皇宫中转圈子,见过的才德之士如同过江之鲫,就连留侯这般人物老夫也是亲眼见过的,你若生在秦末时分,恐怕还要胜留侯两分。万万不可妄自菲薄。”
  云琅大笑道:“这是何公爱我之故。”
  何愁有也忍不住笑了,举起酒碗道:“跟你谈话总是能让老夫快活,饮甚!”
  何愁有的酒量不好,两人喝了两坛子云氏烈酒之后,何愁有就借口头晕,会清泉居睡觉了。
  把杂乱的酒场留给云琅处理。
  云琅皱皱眉头,把剩下的一碗酒一饮而尽,随手把酒碗丢在桌子上,轻叹一声就离开了清泉居。
  何愁有那里并没有狗子的消息传来,这让云琅的心情也变得非常不好。
  想起那个瘦瘦弱弱的少年,如今一个人在草原上苦熬,云琅就觉得非常对不起狗子。
  右北平,雁门关两军夹击龙城,在龙城眼看着就要发生一场前所未有的大决战。
  云琅很希望狗子这时候能快些回来。
  狗子站在一人高的草丛里,小心的瞅着前面东张西望的野山羊,这东西一般生活在悬崖峭壁上,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平地上。
  野山羊的肉非常的好吃,牧人只要遇见野山羊,都不愿意放过。
  一架短小的弩弓出现在狗子的手上,三支弩箭已经挂好了弦,只要扣发,这头野山羊断然没有逃跑的可能。
  就在狗子将要下死手的时候,埋伏在附近的兰英忽然凶猛的扑向野山羊,探出的双手堪堪抓住野山羊短小的双角。
  野山羊用力的挣扎,兰英的身体随着野山羊的抖动而抖动,野山羊的蹄子好几次都踩踏在她的身上,她依旧不松手。
  “狗子,快来啊,这是一头大奶羊!”


第三十三章 回家(一)
  狗子丢掉手里的弩弓,一个飞跃就扑在野山羊身上,依靠比山羊重的多的体重,将它扑倒在地。
  兰英叽哩哇啦的大叫着解下腰带绕着圈的将山羊四肢绑住,没了腰带的束缚,她的下裳就掉在脚面上,夏日里本身就穿的少,光溜溜的屁股就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即便如此,兰英还是很愉快的将山羊绑好,抚摸着野山羊肚子底下肥硕饱满的乳房冲着狗子嘿嘿笑道:“小狗儿有饭吃了。”
  狗子从地上爬起来,解下自己的腰带递给兰英道:“把裤子提起来,在草原上也就罢了,这里没人,要是去了庄子上还这样,会被人家笑死的。”
  兰英提起裤子笑道:“看了也不会少一块肉,要是大奶羊跑了,小狗儿就要饿肚子了。”
  狗子笑道:“在庄子里可不这样看,羊丢了下回再捉回来,要是屁股漏出来了,会被人笑话一辈子。”
  兰英摇摇头道:“还是小狗子吃饭重要。”
  狗子摇头笑笑,不做声,将挣扎不休的大奶羊抗在肩膀上,让兰英找回他的弩弓,然后就一前一后的赶着羊群会帐篷那边去了。
  牧人的生活很艰苦,尤其是离开聚居地的牧人生活更是辛苦。白日里狗子跟兰英两个人要去放牧,家里只留下兰乔带着两只狗照看孩子。
  本来,兰乔认为她应该把小狗儿揣在怀里一起去放牧的,狗儿却不允许。
  草原上的天气千变万化的,早上出门还是晴空万里,一片云彩飘过来,顷刻间就是倾盆大雨。
  而平坦的草原上根本就没处躲,没处藏,只能跟羊一起站在雨地里硬抗。
  有些羊身上的羊毛会积蓄很多的水,这样一来,羊就会被湿羊毛压倒,自己根本就不可能起来。
  这时候,就需要牧羊人抓着羊使劲的晃荡,把它身上的雨水抖干净……
  月子里的孩子在这种环境里根本就没有可能活下来。
  这当然是狗子的看法。
  兰乔,兰英可不是这么看的,匈奴的人的孩子天照顾,只要喂饱了往怀里一揣,就能自己长大。
  如果真的长不大,那也是昆仑神在筛选自己的羊群,病弱夭折的孩子就是羊群里的病羊,需要尽早清理掉。
  兰乔拗不过狗子,只好按照狗子说的那一套生活,短短的一个月,兰乔就长成了一个胖子,丰乳肥臀的很是有重量感,只是,人胖了,奶水却没了……小狗子经常饿的哇哇叫。
  自家羊群没有奶羊,在野外放牧的时候也没有机会跟别的牧人交换奶羊,于是,狗子就盯上了那些从石头山上下来的野山羊。
  “姐姐,姐姐,我们捉住奶羊了。”
  兰英欢喜的冲站在帐篷前面的兰乔大叫。
  兰乔也笑嘻嘻的从山坡上跑下来,看到大奶羊沉甸甸的乳房就要把小狗子往大奶羊的肚子底下送,瞅着儿子起劲的吸吮,狗子一脸的无奈。
  “羊奶要煮熟!”
  吃饭的时候狗子对欢喜的两姐妹道。
  “为什么?”
  “生羊奶不干净。”
  “什么呀,奶水有什么不干净的?”
  狗子抓抓脑袋回想了一下云氏哺育婴儿的模样就坚定的道:“以后羊奶必须煮熟才能给小狗子喂!”
  “哦!”
  两个女人见狗子坚持,也就不说话了默默吃饭。
  “这里的牛粪很少,今天就找到了一背篓,如果煮奶的话,可能不够。”
  兰英往嘴里的塞了一勺子菜粥,她还是觉得煮羊奶没有什么必要。
  “我们的家主是世上最高明的医者,两位夫人也是,全大汉国最大的医馆也是我家的。家主从不允许我们喝生水,只要被发现,就要挨鞭子。”
  兰英听丈夫这样说,就放下木头饭碗道:“明天我多走一些路,多找一点牛粪也就是了。狗子,你说回到长安之后就不用再找牛粪了?”
  狗子点头道:“柴火都不用了,现在用的都是煤炭,哦,煤炭就是一种黑黑的石头。”
  “每天都能见到很多人?”
  “是啊,你每天都能看到胖的,瘦的,难看的,好看的,长胡须的,没胡须的人,想看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的人。而且呢,你还能在集市上找到你想要的任何东西。”
  “铁锅也有?”
  “金子做的锅都有,还有你喜欢的各种配饰。”
  “到了那边我想多吃一点全粮食的饭,不要加这么些野菜,野菜不好吃!”
  这是草原上一个极为普通的傍晚,羊群已经走进了羊圈,两只牧羊犬也守在羊圈边上了,狗子将一柄刀子挂在帐篷外边,一柄木叉靠在帐篷门口,弩弓已经搭好了弩箭,到时候只要上弦,就能扣动。
  牧羊犬忽然不安的叫唤了起来,狗子迅速走出帐篷,握着长刀,提着木叉,背着弩弓站在帐篷口。
  不管来的人是敌是友,他都没有逃跑的道理,在他身后就是他的妻儿。
  按照草原上的惯例,只要女人不反抗就不会被杀,在这里男子的性命如同草芥一般,而女子的性命就比较珍贵了,尤其是年轻的女子,是族群中最珍贵的财富。
  有一小队匈奴人疾驰而过,见狗子还站在帐篷口,远远地就大叫道:“单于有令,所有能骑射者骑上你的马,拿起弓,背上你的武器,向龙城集结,十日不到者,杀!”
  狗子扬扬手用极为娴熟的匈奴口音问道:“该死的汉人又来了吗?”
  疾驰而过的骑士大笑道:“正是,勇猛的匈奴人,你害怕了吗?”
  狗子大笑道:“杀光汉狗!”
  最后路过的骑士从背上取下一袋羽箭丢给狗子道:“没错,杀光汉狗!”
  目送这一队骑士离开了自家的夏季牧场,狗子捡拾起那一袋子羽箭回到了帐篷。
  兰乔看着狗子手上的羽箭带子叹口气道:“又要打仗了吗?”
  狗子苦笑道:“匈奴王想要汉地的粮食,珍宝,美女,大汉皇帝不肯把这些交给单于,他反过来很想要匈奴人的牛马,女人,所以啊,就必须打仗。”
  兰英轻佻的拿指头挑起狗子的下巴道:“如果汉家郎都像你这般模样,不用打仗,匈奴女人就会跟着跑。”
  狗子轻笑一声,然后把箭袋丢在毯子上道:“我们该走了,草原上已经平静了一年多。汉家皇帝已经做好了打仗的准备,这一场仗不会轻易平息的,单于也想在退回漠北之前,跟汉军较量一下,断了他们衔尾追击念头。”
  兰乔担忧的道:“汉人很多,单于打不过。”
  狗子叹口气道:“你们到了汉地就知道汉人有多少了,不过呢,他们也不愿意打仗。”
  兰英仰着头道:“汉人真的有吃不完的粮食吗?”
  狗子笑道:“咱们家有吃不完的粮食这是真的,至于别的穷人也有饿肚子的。”
  “为什么,你家不把多余的粮食给没饭吃的人呢?”
  狗子摸摸兰英的头发道:“单于也有吃不完的好东西,为什么不分给那些饿死的牧人呢?”
  兰英瞪大了眼睛道:“那是单于的。”
  狗子笑道:“对啊,我家多出来的粮食是我们的,即便是吃不完,我们还可以拿来酿酒。”
  兰乔明显比兰英聪明,见兰英跟狗子斗完了嘴,就小声道:“我们明天就离开,不过呢,要等悉勿起他们家离开之后再走。”
  兰英傲然道:“悉勿起是胆小的人,他不敢阻拦我们。”
  兰乔打了兰英一下道:“我们两户是绑在一起的,我明天告诉他不用等我们,我们随后就跟过来。这样,我们就能向南跑了。”
  狗子温暖的看着两个女人开始收拾东西,然后站起身道:“我去看看羊圈。”
  说完就走出了帐篷。
  两里地之外就是悉勿起的帐篷,那家伙没有年轻女人,只有一个年老的女人陪着他。
  最重要的是,他还有两匹马。
  狗子认为,想回到大汉国,没有马万万是不成的……


第三十四章 回家(二)
  很幸运,悉勿起他们家不仅仅有两匹马,还有三条狗。
  匈奴人很彪悍,悉勿起虽然是所有人看不起的一个废物,当他发现狗子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家门前的时候,还是勇猛的扑了上来。
  被何愁有调教过的狗子很善于杀人,尤其是面对面的杀一个匈奴人,对他来说非常的容易。
  只是他要分出一多半的精力去防范悉勿起家里的三条狗,草原上的牧羊犬可以与野狼搏斗非常的凶悍。
  在牧羊犬的狂吠中,狗子轻易地将匕首插进了悉勿起的脖子。
  可能是因为悉勿起对这三条狗以及他那个年纪很老的老婆不好的缘故,狗子在杀死悉勿起的时候,他家的狗没有咬狗子,他那个年纪很大的老婆似乎很兴奋。
  匈奴人在荒原上谋杀匈奴人的事情不算罕见,最多的原因是人家的老婆可以生养,或者是别人家的老婆比较能干。
  老女人认为狗子就是看中了她比较能干,所以才杀死了悉勿起好抢走她。
  狗子只想拿走马,以及不多的一点肉干,原本还想拿走那三条狗的,结果,那三条狗紧紧的保护着那个老女人虎视眈眈的看着狗子。
  “你想要我吗?”老女人满怀期望的问道。
  狗子摇摇头道:“悉勿起总是殴打你,还不给你吃的,这不是一个匈奴武士该做的事情,所以,我杀了他,拿走了他的战马跟武器。至于牛羊,我全部都留给你,如果你觉得我杀了悉勿起让你吃亏了,我还可以赔偿你四只羊。”
  听说能拿到家里的羊,还能获得四只羊的赔偿,老女人立刻就放弃了刚刚升起的爱情小火苗,坚定的告诉狗子,他必须拿出五只羊来赔偿她,只有这样,她才会告诉别人,悉勿起是被狼咬死的。
  趁着天色还没有完全黑,狗子带着老女人从他家的羊圈里牵走了五只羊,而挖坑埋尸体的事情,自然由老女人一力承担。
  兰英站在帐篷前面眼看着狗子跟老女人完成了交易,牵过原本属于悉勿起的两匹战马有些不高兴的道:“为什么不把那个没用的老女人一起杀掉呢?”
  狗子摇摇头道:“不能杀,我们要借助她的嘴巴告诉外人,我们被狼群吃掉了。”
  “她万一胡说八道怎么办?”
  “不会的,她现在是一个很富裕的老女人,告诉别人悉勿起被狼吃了,对她来说是最有利的。”
  “你帮她,为什么还要给她羊?”
  狗子叹口气道:“我们没有办法把这些羊都带着。”
  兰英眼圈红红的道:“这样一来,我们就变成穷人了,到了汉国我们就没有吃的了。”
  狗子拍拍兰英的屁股道:“只要到了汉国,你想吃什么都会有,会有永远都吃不完的饭。准备吧,尽量少拿东西。”
  牧人的东西本来就不多,兰英,兰乔很快就收拾好了,这时候不知为何,兰乔不说话了,就连一向话最多的兰英也没有了说话的兴趣。
  从明天起,他们就要投入到一种未知的生活状态中去,没人能够保证他们可以平安的抵达长安……
  狗子坐在帐篷口,因为云彩的缘故,天上没有星星,只有浓的化不开的黑暗。
  两里地以外的老女人同样没有心思睡觉,她带着三条狗坐在帐篷门口点着一堆火,保护自己已经到手的财产。
  天色微微亮的时候,狗子睁开眼睛,唤醒了兰英,兰乔,低声道:“想清楚,只要离开这里,我们就走不了回头路了。”
  兰乔看看怀里的孩子点点头道:“我不想我儿子将来跟别的匈奴人一样要上战场。”
  兰英反倒看的很开,张开双臂抱着狗子最后确认一遍:“在汉地,我们真的就不用吃野菜粥了?真的有蜜糖给我吃吗?”
  狗子紧紧的抱着兰乔道:“一定的!”
  兰乔,兰英上了战马,狗子用绳子绑好绑腿,将所有的武器挂在自己身上,打开羊圈,羊圈里仅剩下十二只羊,在两只牧羊犬的驱赶下离开了牧场。
  昨夜可能下了一场小雨,夏日里的草原碧绿的令人心醉,小河里的水清澈透明,蓝天如同一只巨大的锅扣在头顶,狗子取出指南针再一次确认了方向,然后就跳下土坡,高声的驱赶着羊群向南出发。
  这一刻,狗子胸中隐隐升起一股子悲壮的意味,不过他一点都不害怕,毕竟这是在回家。
  羊群被急躁的牧羊犬撵着一路向南,兰英,兰乔的战马也快速的向南走。
  这又让狗子觉得很幸福,他很想把小狗子抱给脾气不好的家主看看……
  云琅心神不宁,坐立不安。
  何愁有永远的退出了权力中心,那么,狗子必定是被抛弃的命运。
  两年时间,没有关于狗子的任何消息,如果说以前狗子还能依靠他与刘陵的一点微薄的情分活下来,那么,现在就完全不同了,不论是卫青,还是这次被皇帝重用的李广都没有打算轻易地结束这场战争。
  皇帝在国内横征暴敛,为了凑齐他们所需的钱粮,牲畜,甲胄,已经做到了极致。
  如果此战不能给皇帝一个满意的答卷,不论是卫青还是李广都只有自杀以谢天下这一条路了。
  疯狂的皇帝,疯狂的将军,武装到牙齿的军人,云琅相信这一战对大汉与匈奴两国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大汉大胜,匈奴必然远遁漠北,大汉国内十年之内就可以不动刀兵。
  如果匈奴大胜,那么,从战败的那一刻起,每一个汉人就要做好上战场的准备。
  再这样严苛的环境下,匈奴人清除身边的汉人,就成了必然的事情,在这个时候,刘陵不可能为了一个汉人,就放弃自己在匈奴人中间刚刚建立的威信。
  杀死狗子对刘陵来说没有多少心理障碍。
  平遮从外面进走进来,点燃了蜡烛,于是坐在黑暗中的云琅一下子就暴露在光明中。
  “给李广军中的信件发出了吗?”
  平遮施礼道:“已经发出!”
  “给大将军的信递交给长公主府了吗?”
  “已经递交了。”
  “那就再递交一份,将救援许良的赏金从百金,提高到五百金!”
  平遮犹豫一下还是拱手道:“一个弃子,家主不该这样做,无论如何许良都是绣衣使者,如果这样正大光明的救援,对云氏极为不利。”
  云琅瞅着平遮道:“如果换成你呢?”
  平遮站直了身体朗声道:“每一个家臣都有价格,如果家主救助平遮的代价超过了价值,而平遮在这个时候又会给云氏带来灾难,家主就不用理睬平遮的生死了。平遮死而无怨,这就是平遮身为家臣的自觉,不能给家里带来利益的家臣,不要也罢!”
  “这就是你父亲交给你的处世之道?”
  平遮沉声道:“做大事者不拘小……”
  平遮话音未落,脑袋上就重重的挨了一记重击,眼前金星乱冒的时候,有感觉到有无数只拳脚落在他的身上……
  过了很长时间倒在地上的平遮不解的看着家主,他并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错。
  云琅从地上捡起竹简,放在桌子上道:“今天给你一个教训,让你明白一个道理——云家的人论不起斤两。别拿你父亲那套狗屁的阴阳论来跟我说大道理。现在去办事,就按照我刚才说的去办,狗子哪怕真的变成了一只狗,也要把他带回来。事情能做的隐秘最好,如果做不到,那就不要遮掩了。”


第三十五章 回家(三)
  云琅最近以来脾气非常的暴躁,于是,老虎大王的脾气也变得很暴躁。
  一人一虎站在平台上气咻咻的瞅着云氏的仆役如同蚂蚁一般的干活。
  家主的脾气不好,仆役们这时候没活都要找活干,每一个都把自己弄得忙忙碌碌的。
  郭解来云氏的时候,正好看到了这一幕,问过脸上还有伤痕的平遮之后,算是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这两年,是郭解顺风顺水的两年,两年时间从一个县尉混到光禄卿属下的郎骑中将,算的上是平步青云,一千石的职位在长安可能算不得什么,在富贵县已经算是庞然大物了。
  谁都知晓郭解的官职是怎么来的,西边的好多蛮族如今都消失了,就连给皇帝一直上供的好些部族也消失在历史的长河里了。
  因为军队的无限度扩张,催生了奴隶贸易的繁荣。
  如今,大一些的家族拥有数百上千个奴隶算是平常事,有些田产多的人家,奴隶上万都不稀奇。
  只有上林苑里的几个大户家中没有奴隶,其中就包括郭解家。
  富贵县县令应雪林也不允许上林苑蓄奴,就这一点,还有好多人家反对,不管他们走了谁的门路,最后得到的回答都是——上林苑不许蓄奴。
  有了奴隶,汉人就显得金贵些,虽然他们依旧吃不饱穿不暖,看到满街的奴隶却能痛快的吐一口唾沫,在精神上得到极大的满足。
  同时,也因为奴隶的存在,关中男子大量的参军,并没有影响关中的粮食生产。
  关中依旧相对的平稳,并没有史书上描绘的那些惨事发生。
  刘彻现在并不缺少粮食,唯一欠缺的就是银钱。
  买卖奴隶需要真金白银的,而将士出征都会有一笔不菲的赏赐,将士们会拿着这笔赏赐来购买奴隶,用奴隶来顶替自己继续为家里劳作。
  也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郭解的重要性彻底的被体现出来了。
  郭解来了,云琅自然要待客,老虎依旧虎视眈眈的看着郭解依旧在发怒。
  云琅拍拍老虎的脖子,老虎已经竖起来的毛发就平顺下来了,找了一个阴凉的地方吧唧一声瘫在那里张着嘴喘气。
  “西边已经没有什么奴隶可以捉了,藩巴野人居住于高山之上野性难驯不好捉,即便是捉来了也没有什么用,只会呲着牙冲你咆哮,干不了活。所以,捕奴团已经跟随大将军的兵马进入了匈奴人的地盘,说起来,好用的奴隶只有羌人跟匈奴人。这一次进入草原的捕奴团人数众多,而且他们的足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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