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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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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傅,金子并不适合钱庄,弟子以为铜钱对百姓的意义更重一些。”
  云琅随手抓起一锭黄金丢给张安世道:“这是世上最无用的东西。”
  张安世举着那锭金子欣赏了良久这才道:“有多少人辛苦一生都得不到它。”
  霍光不耐烦的道:“这东西就是一个财富的代用品,如果有一天人们不用黄金当价值媒介了,它就是一块无用的东西。对我们来说,土地,人,物产才是真正的财富。”
  张安世摇头道:“你没有穷过,所以你不明白这东西的价值,我知道你说的很对,可是啊,这只是一个道理,道理从来就不适合放在人间诉说。我们毕竟活在当下,没有活在道理里面。这锭金子可以让父子反目成仇,可以让兄弟绝义,让一个良善之人成为强盗,让一个贞洁烈女脱衣解带……”
  云琅拍拍失神的张安世道:“所以呢,我对你的要求就是要跳出这个误区。最好把这东西看成锤子,斧子一样的工具,而不要在意它的价值。当我们把金子当成工具,才能产生更多的这样的工具,当更多的金子出现之后,就说明这天下人制造的财富增加了很多,其中就有你创造的一部分。”
  张安世有些羞愧的低下了头。
  云琅又道:“你父亲一生只顾着忙自己的事情,对你的教导是不够的,尤其是在金钱方面,他可能忽略了。这一课,就由我来帮你补上。”
  霍光大笑道:“师傅,您不用多讲,只有花用过大钱的人才会对钱这个东西有一个新的认知。既然安世认为钱可以让父子成仇,让兄弟反目,让贞洁烈女脱衣,那么,他尽可去试试。”
  云琅微微一笑,指着一箱子金子道:“那好啊,安世,这里有一箱子金子,里面估计有一百金。那去吧,三天之内将它花干净!”
  张安世的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再三确认云琅并没有戏弄他的意思,就拱手道:“安世知错,以后不会沉迷此道。”
  云琅摇摇头道:“不要用你的意志力去抵抗这种诱惑,放开你的心胸,秉承你心底里最初的想法。带着这一箱子金子去完成你的梦想。我知道,你曾经一定无数次的幻想过自己有钱之后会干什么。现在,你有钱了,可以去完成你的梦想了。”
  张安世黑白分明的眼睛微微有了一丝疯狂之意,他闭上眼睛长长的吸了一口气道:“我想要最快的马,最锋利的宝刀,我要最美的女人伺候我,我要祖母跟母亲穿上绫罗绸缎,吃最香甜的食物,我要掀翻邻居家的高墙,我要按着那个每日里都有肉吃的死胖子将最肥的酢肉不断地塞进他的嘴里,直到他的嘴角淌油为止!”
  云琅哈哈大笑,挥挥手道:“那就去做,在这个最安全的环境里放肆你的欲望。我准你疯狂一次。安世,你一定要记住,哪怕在你最疯狂的时候心头也要有一丝清明。你一定要明白,钱!不过是你达到目的的一种工具,你才是它的主人,万万莫要被它骑在你的脖子上发号施令!”
  云琅说完,就背着手扬长而去。
  张安世是一个很好地少年人,只是因为父亲的缘故心里有些扭曲,云琅很希望能用这一箱子金子,让他的心变得平和,放弃扭曲的追求财富的心态,让自己的心高于财富,并且可以驾驭财富。
  张安世的眼里汩汩的向外流淌泪水,把自己的牙齿咬得咯吱吱作响,双手攥的紧紧的,指甲刺破掌心都浑然未觉。
  霍光猴子一样蹲在金子上,双手不断地在张安世的眼前摇晃,大声道:“我告诉你啊,最美味的食物在云氏,最锋利的宝刀也在云氏,你想要的绫罗绸缎,云氏库房有好多,只有马跟美人儿需要你去长安市上找。”
  张安世抬起衣袖擦干了眼泪,俯身扛起一箱子黄金,慢慢吞吞的走出了云氏的钱库。
  离开云氏钱库之后,张安世并没有上云琅给他准备好的马车,也没有骑自己平日里骑着的那匹黑马。
  而是扛着沉重的黄金箱子,一步步的离开了云氏,最终上了官道,看样子,他真的准备去长安……
  霍光猴在师傅身边,踮起脚尖目送张安世离开,直到这个人的背影被院墙挡住之后,他才问道:“师傅,他为什么一定要扛着箱子走,而不是用马车拉着去长安呢?”
  云琅笑道:“这是他要的东西,也就成了他自身的负累,张安世是一个很聪明的少年,他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对他来说,这就是一场修炼……”


第四十七章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一百斤重的金子抗在穷人的肩膀上,那就不是负累,而是力量的源泉。
  然而,精神力虽然强大,却一样是要依靠事实存在的身体来作为依托的。
  当张安世从懵懂中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就被那一箱子黄金压得倒在地上。
  他很想把箱子推开,只可惜,他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
  刘二俯身瞅着倒在地上的张安世笑眯眯的道:“小郎君,可否要老奴帮忙?”
  张安世瞅着刘二有些气急败坏的道:“不搬开,你就等着给我收尸吧。”
  刘二一只手提起箱子,张安世这才可以大口的喘气。
  见刘二似笑非笑的瞅着他,就自嘲的道:“想笑就笑,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一定非常狼狈。”
  刘二摇摇头道:“老奴第一次从家主那里领到战场赏赐的时候,比您好不到那里去,五万钱可比这箱金子重的太多了。老奴觉得将家主给的五万钱放在那里都不放心,于是,只好背着,小郎君可知晓老奴把这五万钱背负了多久?”
  张安世侧过脑袋看看旁边的箱子道:“一天?”
  刘二嘿嘿笑道:“不怕小郎君笑话,老奴将五万钱放在屋子里,整整五天寸步不离!”
  张安世苦笑道:“你这五天什么都没干是吧?”
  刘二笑道:“有了五万钱,老奴还要干什么呢?老奴当时就想,此生衣食无忧,可以混吃等死了,每日里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数钱,数钱数的废寝忘食。
  老奴现在还记得,那五万云钱中三枚字迹模糊,六枚有很重的鱼腥味,七枚铜钱上有很清晰的牙印,更多的铜钱上有很重的土腥气。
  浑浑噩噩的过了五天之后,我就受不了了,从屋子里出来的时候刘婆笑话我,说我看起来就像一个鬼。
  您也知道,老奴这人没皮没脸,可是谁都能笑话老奴,唯独刘婆这个被老奴整日里骑在身下的女人不能说。
  于是,老奴就狠狠地收拾了刘婆一顿,然后就护卫家主去长安办事去了。
  在长安忙碌了十一天,老奴回到庄子上的时候,再看那五万钱,心思就变了。
  那些钱只能让老奴心里变得踏实,至于别的想法,已经不见了。”
  张安世把脑袋贴在地面上像是休憩了片刻,然后就抬起头对刘二道:“抬我上马车,我们去春风阁,我真的很想知道那里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地方,可以让我父亲流连忘返,弃妻儿老母于不顾。”
  刘二嘿嘿笑道:“那里的女妖精各个都是吞金兽啊!”
  张安世大笑道:“去,耶耶有的是钱!”
  刘二抱起浑身绵软的张安世,把他安置在马车上,再把金子放在张安世的身边。
  张安世豪迈的拍拍箱子道:“走,耶耶也去见见世面!”
  刘二哈哈大笑着驱赶着马车,车轮滚滚一路奔长安……
  狗子在兰英兰乔渴望的目光中轻蔑的将一把铜钱丢在老妇人的首饰摊子上道:“最好的簪子给耶耶来两条。”
  老妇人慌忙把铜钱一枚枚的捡起来,然后揣进胸口的大口袋里,然后就从怀里掏出两个锦囊拿给了狗子。
  狗子打开锦囊,皱着眉头瞅了瞅老妇人所谓制作精美的簪子道:“没有更好的?”
  老妇人陪着笑脸道:“好我的客人嘞,这两枚银簪可是晋阳大家雷氏所制,万万没有不好的道理。”
  狗子随手把两枚簪子分给了迫不及待的兰英,兰乔,继续问道:“妇人配饰我听说还是长安云氏造的最好,你这里难道就没有云氏出产的簪子吗?我是说那种镶嵌了珍珠的那种。”
  老妇人苦笑道:“客人说的那是新物件,听说名字叫做金步摇,妇人插在发髻上,一步三摇,最是能让妇人风姿绰约。这样的东西只在贵人中间有少数几件流传,至于这坊市上老妇人还没有见过一件。”
  狗子无奈的耸耸肩膀,很是无奈,进了晋阳城,狗子就很想把兰英,兰乔两人打扮成汉家女子的模样。
  他原本的想法是按照主母的模样来装扮他老婆的,原以为主母那一身简单的装扮应该很普通。
  真正来到集市上,才发现,这个想法根本就是一个大笑话。
  主母是狗子见过的女人中最美的一个,不论是外在模样,还是言行举止,狗子都认为这才是汉家女子最标准的模样。
  兰英,兰乔性子粗野,如果想要彻底的融入云氏,无论如何,也要有汉家女子的模样才好。
  见老妇人捂着嘴偷偷笑,狗子这才回头发现,自家的两个老婆将银簪子插在发髻中间,且直直的竖起,如同插标卖首!
  狗子微微一笑,就取下两人头上插的不对的簪子,重新帮她们插好,又把刚刚买给她们的玛瑙串子从怀里掏出来,掩好她们开的过大的领口。
  就丢给老婆子一个鼓鼓的钱袋道:“跟我走,不拘多少钱,将我良人装扮成汉妇!”
  老婆子听狗子这么说,立刻收起嘲弄的笑意,施礼道:“郎君说的是,老婆子这就来。”
  把匈奴女人变成汉家女子的难度不是一般的大,这中间有太多的事情要做。
  卖首饰的老婆子虽然还是第一遭听见汉家郎将匈奴女人称之为良人。
  即便是心中多少有些鄙夷,看在钱的份上还是乖乖的跟了上来。
  等狗子夫妇开始往客栈走的时候,老婆子这才发现这个客人的身份可能很不简单,因为,客人开始动了,他身边的四个彪悍的武士也开始动了,将这奇怪的一家三口牢牢地护卫在中间,就像护卫着他们的身家性命一般。
  回到客栈的时候,兰英,兰乔身后已经跟着一长串买卖家。
  有的捧着首饰盒子,有的捧着绫罗绸缎,有的捧着十余双做工精美的鞋子,最后面还有五六个妇人以及两个扛着硕大澡盆的脚夫。
  一群人涌进了客栈,去帮兰英,兰乔梳妆打扮去了,狗子就抱着儿子找了一处可以看见街市的地方坐了下来。
  晋阳虽然地处荒僻的北方,碰到今日这样的集市,也是人来人往的非常热闹。
  仅仅是汉家衣冠就让狗子看的目不转睛,同样的小狗子似乎也对这里有这么多的人充满了兴趣,在狗子怀里一动一动的想要去抓路上的行人。
  不再用羊皮包裹的小狗子身体香香的,有一股子浓郁的奶香味道。
  红色的肚兜裹着小肚皮,肥胖的四肢一刻都不曾消停。
  老甲士走过来坐在狗子面前笑道:“老汉不问郎君出处,更不问郎君为何会流落匈奴。只问郎君为何要对这两个匈奴女子如此厚待。”
  狗子笑道:“出生入死,同甘共苦够不够?”
  老甲士摇头道:“不够!”
  狗子笑道:“对我而言足够了。”
  老甲士伸出一根手指触碰一下小狗子肥胖的胳膊道:“男子汉大丈夫受妇人恩惠以命报之也就是了。如何能拖累子孙的前程?”
  狗子疑惑的道:“何解?”
  老甲士叹口气道:“郎君乃是我汉家苗裔无疑,怀中幼子自然也是我汉家苗裔。老汉虽然粗鄙,却知道郎君回到长安定有一场大富贵等着郎君去享用,封妻荫子乃是必然之事。然长安市上,匈奴人车载斗量数不胜数,为人奴婢者多,唯独没有一个为人主的。郎君若不能抛弃这两个匈奴妇人,定会被大汉勋贵们所抛弃,也会让您怀中的幼子蒙羞。”
  狗子抱着儿子嘿嘿笑道:“某家本身就起自微末,重归微末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匈奴妇人以性命待某,某家断没有辜负他们的可能。富贵荣华寻常事尔。”
  老甲士怜悯的瞅着狗子道:“郎君在匈奴地爬冰卧雪三载,最后只落下两个寻常匈奴妇人,太不值当。”
  狗子哈哈大笑道:“我家主人常说,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第四十八章 恐怖的童谣
  “你的学生正在回春阁里夜夜笙歌的胡来,你就不准备去把他抓回来吗?”
  曹襄拍拍老虎的屁股,希望这家伙能给自己腾点位置。
  老虎钢鞭一般的尾巴随便摇晃一下,差点打翻曹襄手里的茶杯。
  “那孩子只是看歌舞,听曲子,吃美食,还喝了一点酒,没有像你说的那样胡作非为。”
  “那样年轻漂亮多金的一个少年人,你以为那些歌姬,舞姬们会忍住不去勾引?”
  自从长安城里多了很多拿命争辩的人之后,曹襄就很喜欢跟云琅抬杠。
  “卓姬已经派人警告过她们。”
  “哦,我差点忘记了,回春阁其实也是你家的产业,既然是你家的产业,为什么我去回春阁的时候从来就没人给我减免过费用?”
  “你家钱多,另外,回春阁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跟卓姬有关系就成了。”
  “跟卓姬也没有关系,她退出了,现在老老实实的盘算怎么样卖书呢。”
  老虎没有给曹襄让位子的打算,于是曹襄就把全身靠在老虎身上,把一只手搁在老虎脑袋上,扒拉他的耳朵玩。
  见曹襄这幅样子就知道他有很难说出口的话准备要说,前面说了一堆的话都是屁话,连他自己恐怕都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
  云琅拿开手边的算盘跟毛笔,坐直身子,笑眯眯的看着曹襄,等他开口。
  老虎可能觉得气氛不对,就从软塌上跳下来,伸了一个懒腰之后,就踩着楼梯下楼,去找云音去了,这时候,云音一般都在吃碎冰。
  没了老虎当依靠,曹襄有些手足无措,还在极力的避开云琅的视线,好像做了亏心事一般。
  “说吧,等着呢,在我跟前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说实在的,你身上有几根毛我都一清二楚的,还有什么好避讳的。”
  “我可能要成亲了。”曹襄说的非常艰难,话刚刚出口,整个人似乎都松弛了下来。
  “当年你娶牛氏的时候,陛下不准他成为曹氏主母,就该想到这一天。怎么,娶谁?哦,只有当利公主年岁合适,那闺女今年有十二岁了吧?”
  “十四岁了。”
  “胡扯,不要连她在母亲肚子里的时间都算上。”
  “你觉得怎么样?”
  “轮得到你我来挑拣?”
  曹襄点点头瘫在锦榻上道:“前段时间,这闺女还左一个表哥,右一个表哥叫的热乎,我也一直将她当妹子看待,现在却要跟她成夫妻了,怪怪的。”
  曹襄指指胸口补充道:“很不舒服。”
  云琅皱眉道:“如果你真的喜欢这闺女,就早点娶过来,回到你家你怎么对待都比她留在皇宫中,准备嫁给一个她一无所知的人要好。”
  曹襄瞪大了眼睛道:“你怎么知道她嫁给我会过得更好?”
  云琅用扇子指指曹襄道:“你看起来像是一个混蛋,其实却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当利公主嫁给你,至少不会整日里以泪洗面,我听说那闺女是一个很柔弱的女子,在宫中并不受待见。”
  曹襄皱眉道:“她很害怕陛下会把她嫁给匈奴。”
  云琅笑道:“这没有任何可能。”
  曹襄冷哼一声道:“你以为现在就不会出现公主远嫁匈奴的事情吗?朝堂之上,支持继续用公主接好匈奴的人可不是一个两个,很多人以为,能够用一两个公主换回暂时的平安,对他们来说是一件非常划算的事情。尤其在刘陵成为单于大阏氏之后,这种论调更是尘嚣之上,那些人以为,刘陵桀骜不驯,不受大汉管束,如果能有一个受大汉管束的公主可以成为匈奴大阏氏,对大汉极为有利!”
  云琅笑道:“这件事非常的简单,谁提出这样的论调,就给他们家的闺女一个公主的名头远嫁就是了。”
  曹襄俯身瞅着云琅道:“你这是什么狗屁主意啊,你以为他们干不出把自己闺女远嫁匈奴的事情?告诉你,只要陛下稍微透漏一下口风,你信不信,第二天就会有上百个美女被他们送到皇宫,自愿远嫁?知不知道,也就是你把自己的闺女看的跟眼珠子似的金贵,换一个人家,你闺女就是吃苦的命!”
  云琅用小指头掏掏耳朵,然后吹一下指头上的污垢道:“娶当利公主对你来说没难度,你这么激动做什么?”
  “我舅舅要一万金的聘礼……”
  云琅嘿嘿笑道:“你有一万金!”
  曹襄艰难的叹口气道:“不是多少钱的事情,我舅舅以前没钱的时候会直接告诉我,让我拿钱,这一次不同了。”
  “可能是陛下拿你的钱太多,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你觉得不好意思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舅舅身上吗?知道不,这说明,在我舅舅眼中,我不再是那个任他摆布的外甥了。同时,我也失掉了在大汉国胡作非为而不受惩罚的资格。你要知道,这种资格远比一万金有价值。”
  云琅跟着叹息一声。
  如果刘彻是一个短命的皇帝,曹襄跟皇帝保持一点距离是有好处的,一般情况下你跟上一个皇帝关系很好的话,下一个皇帝一般都会把你当做眼中钉。
  即便不会为难你,也会迅速的疏远你,这样的事情根本不以个人意志力转移。
  现在的情况明显不是这样的,据云琅所知,刘彻还有三十年好活……在这样的状况下,跟皇帝保持亲密到可以让他忽视你犯罪的关系,就非常的重要了。
  一般情况下,大汉人能活到五十岁就算是赚到了。
  “母亲怎么说?”
  “母亲说我们是皇亲,亲上加亲不算坏事,母亲还认为我已经长大了,也该离开舅舅的庇护独立生活了。”
  云琅不断地吧嗒嘴,他知道这不是一个好习惯,可是,每到难以决断的时候,嘴巴就会自己吧嗒。
  而且,这毛病已经开始扩散了,不但曹襄喜欢,最近发现霍光也有这毛病。
  “你是怎么想的?”
  曹襄想了一下道:“我乃中人之资。”
  云琅本能的不承认曹襄近乎自贬的看法,在他看来,曹襄的资质绝对是上上之选。
  不过他有想了一下朝中的那些人,不得不承认,曹襄自贬还是很有道理的。
  上面有一个聪慧残暴而且习惯乾纲独断的皇帝,下面有一个看似人畜无害,实则长着血盆大口的丞相,丞相下面更是有无数的妖魔鬼怪,曹襄这样的小白脸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在这些妖怪群中混吃混喝,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你想怎么干?”
  “带上两万金进宫,把钱给我舅舅,然后抱着他的腿准备大哭一场,就问他是不是不管我这个外甥了。”
  “然后呢?”
  “然后?当然要把当利公主娶回家,然后继续当妹子养,过上几年,她要是还喜欢住我家里,她就当大妇。”
  “你觉得这样做你舅舅就会打消让你自生自灭的想法了?”
  “我还能怎么做呢?最近我总有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总觉得我舅舅其实已经处在爆发的边缘了。你看啊,我们兄弟捞战功的捞战功,捞钱的捞钱,其实对国家变成什么样子不是很关心。朝中那些人,心思比我们还要纷乱,民间现在说什么的都有,就连童谣都说——天子在何处?宅在谤誉口。天子是阿谁?非猪即是狗。猪是我舅舅的小名,我就想问问那只狗到底是谁?”
  云琅吞咽了一口口水艰难的道:“我也很想知道……”


第四十九章 还好,自己不是那只狗
  地位比刘彻高的事物只有三种,一种叫做天,一种叫做地,还有一种叫做祖宗……
  地位跟刘彻平齐的实际事物……并不存在。
  阿彘是刘彻的小名,意思是野猪。
  上林苑里有很多野猪,这东西已经变成一种害兽了,老虎没事干就跑出去叼回一头大的,让家里的屠夫给他打理干净,他只吃肥美的里脊以及有嚼头的猪心,其余的都便宜了那些仆役。
  云氏不是没有猎狗,只是家里的猎狗遇见野猪的时候,基本上都成了野猪的美食。
  野猪这东西真的是吃肉的,这是云琅亲眼过的事情。
  云氏有一头巨大的老虎,经常在云氏周围撒尿,所以野猪根本就不敢靠近云氏。
  长门宫里有一群老虎,所以那里也平安无事。
  可是,那些新近迁徙过来的流民家里没有老虎,于是,清晨去田地里干活的人经常会被野猪拱死,等人们发现的时候,尸体往往已经惨不忍睹了。
  至于一般的狗,遇到野猪除过狂吠两声之外,就只好夹着尾巴逃跑了。
  现在,突然出现了一只与野猪同样厉害的狗,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
  云琅不记得史书上有谁在刘彻最强盛的时候图谋叛乱,如果有,那也一定是刘彻强加给他的,目的就是剪除异己。
  大汉时期的童谣与云琅知道的童谣完全是两回事,他小的时候唱的两只老虎,小白兔,一闪一闪亮晶晶都是非常活泼有趣的童谣。
  这时候的童谣却带着严重的政治倾向,也被称为谶,主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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