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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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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此类推,那个死去的庶人因为一件衣裳被高贵的太宰杀掉并无不妥。
  有了双臂,一个人基本上就能移动,云琅的双臂拖着他在地上爬行,那件已经被烤的很热的衣衫被他放进了一个灰陶罐子,然后在太宰的帮助下把灰陶罐子罐子挂在火塘上。
  今天的晚餐是一钵子麦饭,把麦子放在罐子里放一点盐然后煮熟的吃法,云琅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吃过的麦饭与面前一粒粒的麦子不同,而是精选上好的野菜,用面粉搅拌了,然后添加各种调料,最后放在蒸笼上蒸二十分钟之后的产物,非常的美味。


第六章 破茧
  麦子并不饱满,即便是煮熟之后,麸皮也远比里面的面粉多,吃了几口之后,云琅的嗓子就被磨的很痛。
  太宰接过云琅手里的灰陶碗,把一块烤的油脂吱吱作响的野鸡腿塞给了云琅。
  “麦饭粗粝,难以下咽,黍稷一时难找,且将忍些时日,待我去远处寻来。”
  云琅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她这么好,他绝对不相信是自己人品爆发的结果,其中一定有缘由。
  这时候问什么都不合适,快快的接受太宰的好意比什么都重要。
  太宰见云琅撕扯着鸡腿,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接下来的日子里,云琅心安理得的接受着太宰无微不至的关怀。
  虽然这些关怀非常的原始,有时候是一块烤熟的黄精,有时候是一串已经泛着紫色的野葡萄,更多的时候他会变戏法一般的从怀里掏出一颗黄澄澄的梨子。
  当一大碗黄米饭出现在云琅面前的时候,他坚信,太宰真的是已经尽最大能力在照顾他。
  云琅整天乐此不疲的撕扯着身上的硬壳子,这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
  当他忍着无限的痛苦清除掉胯下那块最坚固的硬壳,禁锢他的外壳终于全部脱落了。
  陶盆中荡漾的水波里出现了一个光滑的蛋头。
  随着水波慢慢平息,水面上的倒影越发的清晰,一张俊秀的小脸浮现在水面上,即便是因为没有眉毛跟头发,仅仅是耐看的五官就清晰无比的告诉云琅,他现在是一个长相很不错的美男子。
  厚厚的一层硬壳去掉之后,他的身体也整体小了足足一圈。
  就这张稚嫩的脸,最多只有十二三岁,没人会认为他的实际年龄早就过三十了。
  脱壳的过程对云琅来说也是一个新生的过程,喜悦就像光明一样慢慢展现,梦想伴随着希望一起起飞,以最好的形势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了这个新的世界。
  云琅对自己的表现极为满意,至于过程虽然恶心一些,难堪一些,结果是好的,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像蝴蝶在黎明时分挣开茧子,在美丽的朝阳下第一次开始呼扇翅膀……
  赤条条的站在阳光下,云琅张开了双臂,像是在拥抱整个个世界,也像是在跟这个世界宣告,自己来了。
  太宰看着云琅就像是在看一个绝世瑰宝,眼中不仅仅只有欢喜,更有泪光浮动。
  云琅收回目光,虽然这一幕已经出现过无数次了,他依旧感到新奇。
  再一次用嘶哑的声音问太宰:“我是谁?”
  这个问题太宰最喜欢回答了,张嘴就道:“你是第五代太宰!我是你的耶耶!”
  这样的问答对两人来说其实就是一个游戏,两人都有些乐此不疲的意思。
  也直到这一刻,云琅才明白太宰为什么会对他这么好。
  他需要一个第五代太宰。
  始皇帝的家宰是宦官,这在始皇帝以前是不可能的,家宰乃是王室重臣,秩一千五百石,掌管大王出行,衣食,寝宫,游猎,并有校正大王不当言行职责。
  自从嫪毐与秦太后私通生两子阴谋叛乱,为始皇帝剿灭,长信侯嫪毐就成了始皇帝心中永远的痛。
  面对母亲生下的孽种,始皇帝狂性大发,下令诛除了雍城中的每一个人,并且一把火将这座嫪毐用了十年才修建成的坚城烧成了白地。
  一座城的人死并不能平息始皇帝心中的狂怒之火,为了以后不再出现嫪毐这种假宦官,他亲自对赵高下令,只要是出入王宫的内府男子,全部施以腐刑。
  自此,太宰一脉想要依靠血脉来继承就成了泡影,于是,每一代太宰都会寻找一个优秀少年,以父子相称,最终完成接替。
  毫无疑问,太宰看中了云琅。
  这一幕对云琅来说并不算陌生,当初云婆婆就是从一堆孤儿中间一眼就看中了他。
  只要是良才美玉,在哪里都会熠熠生辉,对于自己很优秀这一点,云琅有着充分的认知。
  而太宰的做法也非常的普通,太监在寻找继承人的时候,如果没有子侄,就会找另外一个看中的人来继承自己的一切。
  只是太监寻找的一般都是太监,太宰是一个宦官,而云琅非常的不愿意做什么宦官。
  更何况太宰也没有什么东西好继承的,付出比收获更大的时候,傻子都知道该怎么做选择。
  云琅不明白太宰是怎么从一团焦炭中看出自己是一个优秀少年的,每回问他,太宰都笑而不答,云琅总是觉得他似乎非常的得意。
  山里的日子过的没心没肺,很快,秋日就要消失了,一场北风吹来,山腰处的阔叶林就立刻变得稀疏起来,漫天的黄叶几乎遮蔽了天空,只留下干巴巴的树枝矗立在那里,如同持戈的武士。
  手脚回来了,身体获得了极大的解脱,云琅就无所畏惧,即便是死,也是进行了充分的抵抗之后死掉的。
  一连两天,云琅都是在剧烈的咳嗽中度过的,每一次剧烈的咳嗽之后,总有大团的青灰色粘液从喉咙里喷涌而出,粘液最终由清灰转为淡白。
  神医太宰以为这是一个排毒过程,是云琅将要痊愈的好现象。
  因为云琅可以说话了,他每日出去的时间越来越短,放在云琅身上的时间更多了,他甚至给云琅做了一个沙盘,手把手的教他认字。
  “秦书有八体,凡我士人虽不一定全习却一定要知晓。
  秦书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大篆乃益伯观世间万物,测天下玄机,以飞鸟鱼虫外形取其意而创,古朴典雅,最是优美,只是字体繁复,刻于简牍多有不便。
  我皇元年,下诏‘车同轨,书同文’,丞相李斯集三百能人异士经三年出小篆,大材昭昭,只可惜为人奸险,小篆通行天下,有利于我大秦,李斯死无葬身之地,乃是自取。
  刻符乃是万年文,只求通意,不求美观,字迹铁钩银划,乃是匠人用于铜器上的字体,老夫只求你能看懂,不用刻意通习。
  虫书通行于吴、越、楚、蔡、徐、宋等南方诸国,王一统天下之后,此书已经式微,兼之‘书同文’经行天下,渐不为人所知。
  署书,殳书大同小异,一书于殿宇,馆阁门楣之上,一椠刻于兵刃之上。
  唯有隶书老夫对此深恶痛绝,你却不得不习之,世人往往畏难趋易,隶书就是如此。
  云阳奴程邈,初为县之狱吏,获罪始皇帝,系云阳狱中覃思十年,损益大小篆方圆笔法,成隶书三千字。
  始皇称善,释其罪而用为御史,以其便于官狱隶人佐书,故名曰‘隶’。
  此书大损篆书之美景,除却便宜之外再无半点好处……唉,你亦当习之。”
  太宰说话的功夫,云琅已经用非常正确的握笔姿势用树枝在沙盘里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分别书写了云琅二字。
  这让太宰一脸的惊喜。
  如果让云琅用隶书,大篆,小篆这样的字体写别的,他自然不会,至于说到名字……他以前练过。
  “云琅?你识字?”
  云琅羞涩的笑了一下道:“仅限于名字。”
  太宰正色道:“会书写名字,已经是士人了。”
  “啊?”
  太宰微笑道:“能书写自己姓名者,放眼天下已是万中无一。尔云姓出自于缙云氏,是黄帝时夏官之后,以官名为姓氏,比老夫的乌姓要高出不止一筹啊。看你握笔娴熟,虽然怪异,却运转自如,看来老夫捡到宝贝了。”
  说完话,太宰就提起树枝在沙盘上用分别用大篆,小篆,隶书书写了始皇帝三个字,并一字一句的教云琅念诵,直到发音确认无误,这才带着老虎走出石屋,继续去巡视自己的禁地。
  太宰一走,云琅就牵着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阳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凉,尤其是云琅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单衣,更是显得局促。
  身体遭受了大难,才知珍惜身体发肤,云琅不想让自己这具新得来的身体再遭罪,决定把那张熊皮改成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双合适的鞋子,当初太宰拿来衣服的时候是没有鞋子的,估计这不是他忘记了,而是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人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终于找到了一根针,看着这枚比锥子小不到那里去的铁针,云琅不屑的撇撇嘴,这东西用来缝制麻袋自然是极好的,用来制作衣衫,实在是……
  不过,既然是身处汉代,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铁杵磨针,这根非常锋利的锥子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缝制衣服的工具了。


第七章 穿衣为礼?
  墙上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是最上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上,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就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没难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上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琅的一条裤子终于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爬个破石头,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
  黄米饭蒸熟了,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野菜用野猪油泼过了,筷子也用开水煮过了。
  太宰还是没有回来。
  等人的感觉非常讨厌,云琅以前就不喜欢等人,时间稍微一长,整个人都会变得烦躁起来。
  天擦黑的时候,外面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云琅瞅着已经冰凉的饭菜,盘着腿坐在门前看雨。
  一阵凉风吹过,太宰终于回来了。
  他的模样很狼狈,破烂的深衣上满是泥水,精美的剑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云琅上前要搀扶,太宰推开云琅,踉踉跄跄的倒在竹简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风箱。
  这是脱力的症状。
  以前是太宰照顾他现在轮到他照顾太宰,事情就是这样轮流转的厉害。
  扒掉太宰湿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乌青,看样子像是被人用拳头打的。
  云琅没有问是谁打的,只知道太宰这条船似乎不是很安稳。
  缓过气来的太宰默默地接过云琅拿来的黄米饭,上面浇了一些肉汤,他也不吃菜,大口吃完黄米饭之后就倒头睡在竹简堆上,转瞬间就鼾声如雷。
  云琅吃过饭之后,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边上,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
  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实就是熊皮里面缝制了一层麻布,然后再用麻绳挽几个中国结当扣子。
  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
  睡觉前,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不由得叹口气。
  实际上,这间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
  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
  云琅认为,太宰这个家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时间久了,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
  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过几个非常厉害的人。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
  本事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饭,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没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环境里要小心,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
  云琅现在就是这么干的。
  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喜欢教他认字,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错,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
  太宰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这个散乱的石屋。
  “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太宰放下手里的饭碗,若有所思的道。
  云琅将沙盘端过来,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个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
  惯例是一天两顿饭,到了天黑的时候,太宰才停止教学,咳嗽着站起来,来到石屋外面,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
  “您在这里多久了?”
  太宰回过头看着云琅笑道:“一辈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汉国的天下,没有我这个秦人的立锥之地。”
  “不感到遗憾吗?”
  “秦人一诺千金,死不旋踵……”
  云琅想了一下道:“留在这里其实也不错,只要快活,哪里都是乐土。”
  “不可通便,不择手段非好汉,不改初衷大丈夫!云琅你要记住,人一旦通权达变了,就没了坚持。”
  云琅点点头,他不想问太宰用一辈子为一个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没有资格在死掉之后,依旧牢牢地控制着一群人为他所用。
  当然,这是他的想法,太宰却会把自己的坚持当成一种荣誉。
  这非常的符合这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齐,就像是枯守孤岛,最后自戕而死的田横五百壮士,至于赵氏孤儿这种残忍的忠贞,正是太宰这样的人所向往的。
  在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里,云琅想了很多,从太宰暴露出来的身份,以及石屋对面那座葱茏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对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毕竟,南面背山,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依山环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
  他在测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测度他,云琅不相信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会过于相信他。
  直到现在,云琅都在怀疑,从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应该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否则无法解释自己一个无法动弹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独自存活三天。
  这一辈子,云琅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好运气,因此,他从不相信什么巧合。


第八章 生死?小事耳!
  太宰能够毫无心理负担的为一件破衣裳就杀掉一个人,这说明,这周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他想,他应该不缺少一个太宰五代。
  除非自己出场的过程非常的惊艳,惊艳到太宰根本就无法解释的地步。
  在这个时代,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一般都被称为神迹!
  太宰枯坐在高崖上木呆呆的瞅着对面草木葱茏的高大丘陵,不知道是不是在追思自己的王。
  云琅没有王可以追思,所以只好不停地玩弄老虎的大爪子。
  很奇妙,老虎的爪子其实没有那么坚硬,反而软绵绵的,尤其是脚掌上的那几块肉垫子,只要轻轻地一按,老虎爪子里面的尖爪子就会冒出来。
  老虎硕大的嘴巴就在云琅的头顶,偶尔会张着嘴打个哈欠,似乎要吞掉云琅的脑袋。
  老虎的嘴巴很干净,没有什么怪味道,云琅今天非常勤快的用盐水帮它清洗过,只是漱口水被它吞掉了。
  那只母鹿就卧在老虎的肚皮旁边,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云琅觉得她们能发展出一段跨种族的爱情。
  太宰的咳嗽声在夜色中传的很远……非常的悲壮,这世上能把咳嗽咳出悲壮感觉的估计就太宰一个人。
  “明天,我能跟您一起去巡山吗?”云琅到底年轻,还是忍不住先开口了。
  太宰回过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摇着头笑了一下道:“不用,你怎么想起跟我一起出巡了?”
  云琅把一块皮子披在太宰的身上道:“我怕你明日回不来了,无论如何有我在,也能给你选一块好的墓地,埋葬你,这里的野兽太多了。”
  太宰认真的看着云琅道:“不用,等我真的不中用的时候,会把巡山的重任交给你,现在还不用。生死,小事耳。”
  云琅点点头,继续把身体靠在老虎的脖子上玩弄老虎的爪子。
  “您是怎么驯服老虎的?它有名字吗?”
  “老虎就是老虎,要什么名字,它是我捡回来的幼崽,长大之后就跟着我一起巡山。”
  “你看他额头有一个王字,我能叫他大王吗?”
  太宰的眼神变得有些凌厉,好半晌才慢慢的道:“它本就是兽中之王,称为大王也没有什么不妥。”
  云琅像是没有看见太宰的眼神变化,亲昵的把脑袋在老虎的头上蹭蹭笑道:“大王,大王!”
  老虎没有反应,太宰的拳头却握的紧了一些。
  “我需要一把铁刀,您能帮我弄一把吗?”
  “铁刀柔软不堪,要他作甚?你不是有一把铜刀吗?”
  云琅笑道:“你之所以觉得铁刀软,纯粹是因为你们不会炼制,在我的故乡,人们都用铁刀,锋利无比。如果您能给我一个铁砧,一柄铁锤,我就能炼制出那种锋利的铁刀。”
  太宰的面容隐入了黑暗,云琅看不清他的神情,只有太宰淡淡的声音传来:“我找找看,不知道有没有。”
  山崖下的一股青岚缓缓地升起,眼看着就要淹没石屋前的平台。
  太宰的深衣上下通透,保暖性能很差,云琅又不敢劝说他回去休息,只好带着老虎,母鹿率先回到了石屋。
  云琅能感觉到太宰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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