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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4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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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儿啊,安静些,如今的大汉朝堂上,虎豹豺狼齐聚,没有一个是你能驾驭的了的。
你是母亲的儿子,可是,你母亲还是大汉国的皇后,必须要为大汉江山负责,决不允许这大汉江山毁于你手!
大汉国这匹烈马你驾驭不了,你驾驭不了啊……”
卫子夫守在儿子身边哭得杜鹃啼血,大长秋等一干仆从纷纷落泪,只有刘据依旧睡得香甜,也不知他在梦中梦到了什么,抽搐一下,嘴角甚至流露出一丝甜甜的笑意……
“云琅计算过,你的父皇有七十年的寿数,我们还有时间,儿啊,等你弟弟慢慢的成长起来,这一次,母亲不会再顾虑什么了,一定将他交给云琅教导。为娘相信云琅这种动如猛虎,静如狐狸一般的人教出来的孩子,无论如何也该是一头吃肉的猛兽!”
卫子夫脸上露出笑容,一把抹掉脸上的泪水,对大长秋道:“将太子安置好,送回东宫!”
说完话就起身再看看儿子,决绝的离开了。
皇室太大,长辈太多,这让蓝田归宁这件事就变得非常麻烦,第三天回的是长门宫,第六天回的是建章宫,第七天应该是拜见兄长刘据的,结果刘据不在,云琅,蓝田二人就只好来五柞宫拜见卫子夫。
对于云哲要骑马这件事蓝田极为不满,一定要云哲跟她一起坐马车。
对于这件事,云哲觉得很是羞耻,因为只要他上了马车,蓝田就会紧紧的抱住他,被马车颠簸几下,这个鬼女人的面孔就红红的,说话跟绵羊叫唤一般……
所以,云哲坚决的拒绝了蓝田的要求,他不是金日磾,不想在长安混一个风流名声。
路上碰到了太子的马车,太子的队伍却没有停,一个宦官告诉蓝田,太子喝醉了。
蓝田不信,打开车门瞅了一眼,发现刘据真的烂醉如泥,这才放过了他。
“阿哲,太子见到母亲会这么高兴吗?”蓝田对刘据脸上挂着的笑容很奇怪。
“你见到母后,不是也很高兴吗?”
蓝田翻一下眼睛道:“我只是觉得刘据干了那么多的错事,皇后为何还会对他那么好,去了五柞宫还有酒喝。”
云哲皱眉道:“母亲对儿子好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蓝田嘿嘿笑道:“未必!你上马车来,我告诉你其中的关联。”
云哲轻轻啐了蓝田一口道:“做梦!”
羞恼的蓝田立刻抓了一把干果丢向云哲。
第四十七章 刘据的城
“给母后请安,孩儿回来了,夫君尚好!”
云哲,蓝田见到了卫子夫恭恭敬敬的请安之后,蓝田就告诉卫子夫自己的丈夫一切正常,符合生儿育女的基本条件。
同样的话蓝田已经说过两遍了,云哲对此已经毫无感觉。
卫子夫笑的极为开心,拉着蓝田跟云哲的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温柔地对两个晚辈道:“夫妇之道乃人伦之始,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此为要义,身为皇家子嗣,当为万世之表率,你们要牢记之。”
云哲,蓝田齐齐点头应是。
卫子夫又笑着对蓝田道:“本宫与你母亲既为姐妹,又为仇敌,然这些年下来,我们之间平安无事者,就是因为这夫妻之道。
若是将我二人弃之荒野,必定会分出一个你死我活的场面出来,然,陛下居中,我们就能相安无事。
古人言,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
我与你母亲就是因为遵从这些人伦大礼,方才摒弃前嫌,共同为你父皇谋划,为大汉的万世基业谋划。
所以说,妇人当以礼臣服自己的丈夫,丈夫当以道义扶持自己的妻子,这就是天理,任何背离了这个天理的人,就会将自己的家变成血肉战场。
蓝田儿,你自幼娇惯,然,大义不亏,这是好的,进了云氏门楣,虽然只是下嫁,也当遵守这天地人伦,不可有半分违背,你可知晓?”
蓝田笑着对卫子夫道:“母亲说的极是,孩儿遵命。”
卫子夫又对云哲道:“尔父就是一个浪荡子,万万不敢学他!”
云哲一脸黑线的道:“子不闻父过。”
卫子夫粲然一笑,瞅着云哲道:“这是公论!”
云哲不满的道:“我只看家云氏家宅安宁,祥和无比,上下尊卑秩序井然,乃是长安少有的道德之家。”
卫子夫大笑道:“你可以把这话告诉你父亲,如果不服,可以来我五柞宫辩论一番。不过呢,想必他是没有这个胆子的。”
云哲见卫子夫说的有趣,也就不再反驳,笑吟吟的听皇后给他们继续讲述夫妇之道。
午餐非常的丰盛,卫子夫的表现毫无瑕疵。
直到送云哲,蓝田离开之后,卫子夫这才轻叹一声,命大长秋关上宫门,不再见任何访客。
云氏的棉花栽种的有些晚,所以等到棉花大量吐白的时候,天气已经有些微凉了。
曹襄从裂开的棉桃里揪出一撮湿漉漉的棉花问云琅:“这东西比丝绸好?”
云琅道:“这是最适合纺织的一种植物,保暖性能最好,远超丝绸,跟兽皮。”
曹襄把玩着棉花道:“如此说来,你云氏刚刚跟长门宫达成的丝绸交易,其实是在坑他们是吧?”
云琅的手从果实累累的棉花上拂过,不小心被棉桃上锋利的硬壳给划破了,随手把指头塞嘴里,含含糊糊的答应了一声。
“你如果要种棉花的话,关中应该不合适吧?”
“为什么不合适?”
“地太少了,干活的人太少了,还贵。”
云琅抬头瞅瞅曹襄道:“你想要什么样的干活人?比如奴隶,没黑没白日的帮你干活的那种?”
曹襄笑道:“别人家的人都是这么干活的,只有我们几家的干活人不但要吃饱,穿暖,还要考虑他们高兴不高兴。”
“所以呢?”
“所以,这些年我们几家人赚到的钱不如人家多,阿琅,使用奴隶已经成了趋势。就像你要种棉花,就要使用大量的人工,我问过管家了,管家说,棉花是个好东西,可是,这东西极度的费工,要剥棉籽,要纺线,要织布,要染色,每一道工序都要人来做,人数少了,就没产量,没产量就没有利润。这一次啊,郭解差点被皇后弄死,这家伙痛定思痛之后,决定远离奴隶贸易,就一次性的把手里的奴隶全放出来了,整整三万个奴隶,你考虑一下,我们要不要全部吃下来。”
云琅忍不住呻吟一声道:“三万个?”
曹襄见云琅似乎不愿意,连忙道:“你放心,就奴隶的事情上,郭解还是有一些手段的。这家伙将奴隶的族群完全打散,各个种族的奴隶们混合在一起,哪一个种族的奴隶人数都不占优,我还听说,这一批奴隶中间有一种皮肤黝黑的人种,身材高大,耐用,且听话。所以啊,不用担心奴隶人数太多的问题。”
这些道理云琅岂有不知道的道理,他担心的不是奴隶,而是曹襄蠢蠢欲动的心情。
刘彻这一次的举动,彻底的伤透了勋贵们的心,每个人在这场风暴中都战战兢兢的。
在风暴过去之后,世家大族必然要痛定思痛,避免再出现这种自己无法控制的局面出来。
奴隶无疑就是在短时间里壮大自家力量的一种选择。
曹襄以前对奴隶的看法是抱着一种可有可无的心态的,现在却积极推动,不得不说,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些年,关中的人口已经变得多样化了,即便有云琅就任卫将军时候的大扫荡,奴隶人数还是不可阻挡的变得越来越多。
有需要,才会有市场!
关中人如今恐怕是这个世界上最富裕的一群人,而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在获得富裕生活有了资本之后,就无可避免的想要摆脱艰苦的劳动。
不愿意干活,又想过好日子,压榨别人的劳动成果,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汉人基本上不甘为奴,压榨的狠了会出现反噬的事情来,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官府一般会把奴隶主,与奴隶一起砍头,以绝后患。
非常的不好操控。
异族奴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雇佣一些从军伍里退下来的汉人看管奴隶,只要发现奴隶有生病,或者暴动的倾向,就会立刻镇压,不管杀多少,都没有人管,官府只看自家户籍上的人口没有无故失踪就万事大吉。
随着奴隶的本身价值不断地升高,奴隶贸易就变得更加红火,郭解一次性放出三万奴隶,未必就安着好心。
长安城不允许奴隶进入,因此还保有原来的模样,富贵城只欢迎美丽的女奴进驻,所以,变化不大。
只有阳陵邑变化最大,这座关中商贸重镇,如今走进去,赫然会发现,似乎进入了另外一个国度。
就连城中的汉人建筑,也变得多样起来,无数种风格的建筑琳琅满目的矗立在阳陵邑城中,再加上各色人等汇聚,居然成了关中人最喜欢去的地方。
云琅跟曹襄离开了农田,施施然的走进了阳陵邑。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来阳陵邑了,才走进城池,就闻见一股子浓烈的香料味道。
香料的味道混合着烤熟的牛羊肉味道,让刚刚进城的人无不垂涎欲滴。
云琅拿着一把扇子随着人流缓缓前行,今天来阳陵邑,不是为了游玩的,而是来实地看看这座满是胡人的城市。
“刚刚从我面前走过一百二十四人,胡人七十三!”
“从我面前走过了一百七十五人,胡人八十九!”
云琅跟曹襄汇合之后,就来到了一座酒楼,各自报出了自己的数据。
云琅皱眉道:“胡人比汉人多。”
曹襄摇头道:“你只能说住在城里的胡人比汉人多,你我都在阳陵邑有很多产业,可是呢,并不居住在这里。自从胡人进来的多了,贵人们也就离开了阳陵邑,只把这地方当做一个生财之地。”
云琅指指酒楼的招牌道:“你数过店铺上的东宫的印记了吗?”
曹襄摇头道:“没数过。”
云琅叹口气道:“我数过,这一路经过了四十五家店铺,有东宫标记的就有三十一家!”
第四十八章 资本主义的獠牙
“太子殿下无能于朝堂,就只好纵横于商贾了,家财多一些无可厚非。”
曹襄对这件事并不在意,全天下都是刘氏的,刘氏长子多一些店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云琅却不这样看,史书上刘据造反的时候可是裹挟鼓动了长安百姓的。
事实上,长安百姓没有那么容易被鼓动,所以说,随刘据造反的长安百姓,大多是刘据的部曲,家眷以及商户……
现在的刘据似乎比是书上的刘据还要强大一些,毕竟,这一次他上过战场,麾下有一批真正可以作战的猛士。
而且,天下捕奴团以东宫为尊,这些年来,如果没有东宫庇护,捕奴团绝对发展不到现在的规模。
平日里号令天下捕奴团群雄,让刘据早就有了放眼天下的胸怀。
教育这东西其实很古怪,不论是严苛的现实,还是名师的指导都能在很大概率上让学生达到目的。
刘据统领捕奴团时间长了,他的思维自然就是奴隶主思维,加上皇家骨子里的骄傲感,他没有养成皇帝的思维,而是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奴隶王!
奴隶王的思维与胸怀天下的皇帝是完全的两种人,甚至是一种严重的倒退。
这就是为什么刘据认为非常好的策略,在刘彻看来完全是愚蠢至极的想法。
刘彻,云琅,曹襄,霍去病这群人可以看不起刘据,对于其余人来说,刘据已然是云端里的存在。
“今天喝到的桃花酒不错,也不知道是谁家酿造的。”
云琅端起酒碗,瞅瞅微微泛红的酒浆问曹襄。
“西域奴隶!据传还有一种秘法葡萄酿饮之酸涩,回味悠长,果香浓郁,与我等常见的葡萄酿完全不同,据说是西域第一美酒,陛下那里或许有一些,别人家似乎都没有听说有这东西。”
“我家里有一些,是蓝田孝敬我的,我不是很喜欢,你要是喜欢,我让人送去你府上。”
曹襄满意的点点头道;“今天跟着你没头脑的走了一整天,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笑道:“种棉花!”
曹襄苦笑道:“我已经跟你说了,种棉花不划算,除非你同意我们把那三万名奴隶弄到手。”
“云哲他们弄出来了几种机关消息,一种叫做轧棉机的机关可以将棉花里的棉籽从棉花中分离出来。一种叫做纺纱机,可以轻易地将棉花变成棉纱,再有一种东西叫做飞梭织布机。所以呢,我们只需要种棉花就好,最废人力的环节已经解决了。”
曹襄不屑的道:“几个消息机关就能代替人力?”
云琅笑道:“曹信就绝对不会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
曹襄有些为难的道:“曹睿,曹芳……”
云琅立刻摆手道:“别提他们两个,我闺女也不会嫁给他们,没有半点可能。”
“为什么?”曹襄有些恼怒。
云琅悠悠的道:“我西北理工先贤昔日做过一个调查,惊奇的发现,近亲成亲,子嗣的智力都不高,很多人从生下来,就带有各种残疾。这是天灾,也是人祸。”
“孟大,孟二兄弟两不是也被你教导出来了?”
云琅淡淡的道:“这没有可比性,就算是你愿意让我用特殊的法子教导曹睿,曹芳,当利公主也不会同意的。她从来不认为自己的孩子智力有问题,你还是好好地教导曹信把,免得将来曹氏被曹睿,曹芳给祸害了。”
曹襄长叹一声道:“我已经有半年时间没有见过曹信跟霍二了,作为父亲我当得很失败,连自己儿子的动向都不知晓。”
“曹信,霍二年前去了秦岭,现在在我家,你要是想儿子了就去看看,霍二的肚皮已经很大了,不到两月,就要生产了。”
曹襄喟叹一声道:“我们父子缘何会陌生至此?”
云琅笑道:“有本事的儿子基本上都不会跟父亲太亲近,这是男儿本色。”
“那孩子现在阴沉的厉害,前年在清理阜阳家业的时候,这孩子下手很重,他的一些叔伯从人间消失了。现在,我对阜阳都似乎失去了掌握,我觉得这孩子正在有计划地夺权。”
“这不叫夺权,叫做预先接收,他接收的越多,曹氏家族将来就越兴旺。”
“问题是,我的威严何在?”
“谁叫你养儿子的,儿子本身就是我们甜蜜的敌人,你所创造的一切剩余价值终究会落在他的手中。学我,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你要知道我一般都是白送……”
曹襄点点头道:“是这个道理,可是,我心里为什么就这么不舒服呢?”
云琅大笑不止,与曹襄碰碰酒碗,就把一大碗冰凉的葡萄酿送进了嘴里。
今天做的暗示已经足够多了,曹襄并没有听明白,云琅也就不再多说。
以曹襄的智慧,怎么可能会弄不懂今天干的事情的含义,他是不想知道,也不想理会。
奴隶贸易,棉花贸易,刘据飞速膨胀的个人实力,他愿意选择前两项,而不愿意与刘据纠缠不清。
曹襄对皇帝有着强大的信心,这么些年来,皇帝遇见了无数的风浪,他一次次的平安度过,想来这一次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奴隶,云琅是不要的,无论如何都不会要的,他宁愿开发工业技术,也不愿意使用奴隶。
并不是他对奴隶有什么好感,而是觉得自己身为一个文明人,本身就不该跟奴隶有任何粘连。
使用奴隶本身,就是文明的巨大退步。
一台轧棉机顶的上一百个乃至更多的奴隶手工剥棉花,一台多线纺织机,能顶的上几十个女奴摇纺车,至于一台飞梭织布机,则能顶一群手工织布者。
云琅准备将棉纺厂安置在上林苑,这座工厂起来之后,应该是大汉国乃至世界技术水平最高的一座工厂,也隐约有了后世工厂的影子。
曹襄参观过云氏的棉纺厂,意志坚定的抛弃了自己先前想要使用大量奴隶的可笑想法,坚决参股云氏棉纺厂,还替霍去病,李敢,争取了相应的份额。
在霍光,张安世极度不满的目光中,云琅跟曹襄碰了一杯酒之后,事情就尘埃落地了。
“西北理工十年磨一剑,如今成了人人都想要的猪头肉!”
张安世用脑袋碰碰霍光的肩头低声道。
霍光道:“钱财并非吾辈所求之物,你的贪婪之心怎么还没有改变?”
张安世搓搓双手,摊开之后道:“没法子,这是天性,我就是喜欢钱。”
“师傅当年怎么没多给你一些金子,好把你活活压死。”
“你现在给我一堆金子压死我也不晚啊,张某人做事历来持之以恒。”
“好了,不说这些废话,棉纺厂模式应该推广开来,迅速制造出一大批真正依靠做工生活的人出来,如此,城市才会有活力,这才是我们的目标。”
张安世叹口气道:“你信不信,从今往后,只要是能种棉花的土地,都会长满棉花,种粮食与种棉花的收益相比,完全不值一提。我很担心以后会出现别人用管仲的‘齐纨鲁缟如霜雪’的手段糊弄大汉人不种田,最后导致灭国的惨案发生。”
第四十九章 梁凯的公平世界
听了曹襄的担忧之后,云琅笑了,齐国用在鲁国事情,基本上只会发生在大国跟小国的纠纷中。
而现在,大汉就是这片土地上最大的国家,甚至是这个星球上最大的国家,齐纨鲁缟如霜雪这种事情一旦发生,只会对大汉国最有利。
此时此刻的大汉国,什么都是最好的,即便刘彻已经有了很多不好的变化,他依旧是这个世界上最英明的君王。
大汉国整体素质的提升,将个人失误对国家的伤害降到了最低。
长门宫十余年来在教育,医疗上的不懈投入,如今终于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云琅改造纸张,发明印刷术的功绩,也让大汉国的百姓们享受到了最好的红利。
昔日之时,童子中识字者千中一二,现如今,大汉国超过三成的孩子已经可以简单地朗诵《诗经》了。
在关中,一家之中若是没有一个识字之人,全家上下都会受别人的白眼。
而雄心勃勃,钱财又多的数不胜数的阿娇贵人认为,每一个孩子都应该读书,不仅仅是男子需要读书,女子也应该享受同样的待遇。
她甚至昭告天下,只有家里有读书识字的母亲,才能教导处一个或者更多有出息的儿子。
只有一边读书,一边耕地,放牧,做工的人家,才真正称得上大汉国的上等人家。
尽管一个家庭供养一个甚至多个读书人会带来巨大的家庭负担,阿娇明确的告诉世人,长门宫今年用于助学的资金达到了骇人的三万四千金!
她还写诗告诫世人——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出门无车毋须恨,书中有马多如簇。
娶妻无媒毋须恨,书中有女颜如玉。
男儿欲遂平生志,勤向窗前读六经。
此诗一出,刘彻震惊的魂不附体,敬阿娇为天人!
不过,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了,想起云琅那张丑陋的令他快要呕吐的脸,对这首诗立即没了好感。
他执着的认为,这首诗应该出自他之口才合适!!
“这首诗是你耶耶作的?”
不知怎么的,刘彻此时瞅着坐在角落里的云哲就来气。
“回禀陛下,这首诗是阿娇贵人作的。”
“胡扯,阿娇能不能作出这样的一首诗,你以为朕不清楚吗?”
“真是阿娇贵人作的,我耶耶从来没有作过这样一首诗。”
“你耶耶确实不作歌赋,一般都是曹襄作的,现在,轮到阿娇了是吗?”
见皇帝要发怒了,云哲将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心中暗自悔恨,明明还有一月的假期,自己干嘛要提前进宫?
刘彻再看看云哲桌案上堆积如山的瓜果吃食,回头再看看自己只有笔墨纸砚外,只有一杯清茶的桌面,无名的怒火由心底升起,指着大殿的大门对云哲道:“滚!”
云哲正准备滚出大殿,打扮的妖里妖精的蓝田就从帷幕后面走出来,抱着皇帝的胳膊道:“父皇又动怒了。”
刘彻瞅瞅闺女,再瞅瞅等着看他反应的云哲,怒火再起,抖开蓝田的手,再一次指着殿门道:“一起滚!”
蓝田大喜,喜滋滋的朝父亲施礼道:“今日秋光正好,原本就要跟阿哲一起去看红叶,多谢父皇。”
说完话就拉着不情愿的云哲一起离开了建章宫。
眼看着两人纠缠在一起出了大殿,刘彻的心情似乎又开始变好了,毕竟蓝田是他最心爱的女儿,见她过的快活,刘彻的心情没理由不会变好。
云哲,蓝田走后,刘彻瞅着空旷的宫殿,长叹一声,取出一封文书怔怔的看着。
文书是他的儿子燕王刘旦的。
文书上的每一个字都充满了感情,每一句话都充满了仁孝之心,但是,将所有的文字合起来就一个意思——燕王刘旦希望即刻入京侍奉自己年迈的父亲……
“长安虽大,却无一寸多余的土地来容纳一个亲王!刘旦若是有心,就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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