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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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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翁干惯了铁匠,对于重量非常的敏感,瞅了一眼两辆马车压出来的车辙,果断的选择了一辆车辙更深的马车。
大长秋笑道:“果然有云氏风范!”
说完就轰走了那些拉鸡蛋的黄门,找自家的车夫赶走了一辆马车,看样子是不打算把马车还给皇帝了。
云家自然不敢这么做,梁翁用最快的速度找人把一车铜钱搬下马车,手里抓了一把把的铜钱,往那些小黄门的袖子里塞,家主说了,这是一桩长久买卖,可不敢把人都得罪光了。
大长秋走了,小黄门们才算是松了一口气,一个个面露笑容伸直了胳膊等着梁翁往他们的袖子里装钱,这才是跟皇家做生意的模样。
长门宫大长秋根本就不懂怎么做买卖!!
一个黄门首领模样的人悄悄地问梁翁,能不能以后直接跟云氏交易,避开长门宫。
梁翁小声道:“您这么想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氏哪里敢忤逆长门宫啊,您也看到了,有大长秋在这里,这件事恐怕是做不成的。”
黄门瞅瞅不远处的长门宫,沉重的点点头,他也觉得这个主意不是很靠谱。
第一六一章 安宁的日子
梁翁跟黄门约定,每隔十日就来云家拉一次鸡蛋,中间就不找大长秋了,直接把一半的钱交给人家就成。
有大长秋在,很多别的交易根本就无法继续进行。
梁翁拉来的铜钱都是散钱,哗啦啦的堆在屋檐下面,这一次拉来的钱成色不错,小虫,跟红袖两个带着三个妇人忙着把钱一个个用麻绳串起来,这样好存放。
小虫捡起一个钱,就对着太阳仔细地看,然后再一脸陶醉的串在绳子上,被父亲呵斥了一顿之后,才开始认真的串钱。
云家久很少有这么大量的铜钱进账,蚕丝全部被云琅跟张汤换成了粮食跟牲口,说起来,卖鸡蛋的钱才是云家第一笔正经的收入。
粮库里的粮食很多,多到云琅都数不过来,这东西就是安定人心的定海神针。
家里有粮,心中不慌,在大汉国尤其如此。
对大汉国的人来说,家里的房子,库房里的粮食,满地乱跑的家禽,家畜,以及田地里正在生长的庄稼,才是真正的好东西,至于钱,有没有关系不大。
同一时间,阿娇也在数钱,还兴致勃勃的,这也是她第一次靠本事赚的第一笔钱。
至于以前,她对钱就没有什么概念。
“这些钱能买十头牛吧?”阿娇瞅着面前的好大一堆钱,不懂装懂的问大长秋。
大长秋苦着脸道:“最多能买两头牛,还不能是壮牛。”
“这么多钱呢!”
“如果是吃的肉牛,买十头没问题,如果是耕地拉车的熟牛,最多两头。”
阿娇惋惜的瞅着地上的钱道:“太少了。”
大长秋可不敢打消阿娇的积极性,连忙道:“上户人家一年都赚不到这些钱,咱们只是过一遍手,就能有这么多的入息,已经很好了,再说,这可是一大笔活钱,每隔十天就有一堆。”
“明年,明年我们要赚多多的钱,最好把整个长门宫都给我装满!”
大长秋狠狠地点点头道:“一定要装满!”
阿娇笑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有了异样的神采。
大长秋看着阿娇的肚子,暗自道:“如果你腹中有了陛下的骨肉,装满钱的长门宫算什么。”
初秋过后,就是中秋,大汉人没有过中秋节的习惯,秋收节已经过去了,天气就逐渐变得一天冷似一天。
长空中开始有了一声声的雁叫,云家饲养的鸭子,也在水面上努力的扇动翅膀想要追随那些大雁去遥远的南方过冬。
只可惜,它们的翅膀上的大羽毛全部被孟大,孟二给铰了,不论它们怎么呼扇光秃秃的翅膀,也没能从池塘上飞起来,倒是滑动的轨迹把池水搅得满是涟漪。
孟大,孟二兄弟两饲养的两只鸭子却振翅飞走了,两兄弟明明知道是这个结果,却追着飞走的鸭子足足跑了五里地,最后实在是跑不动了,才趴在地上嚎啕大哭。
鸭子是早上飞走的,傍晚的时候,孟大,孟二才回来,两人身上脏的不成样子,见到小虫在发晚饭,就想凑过来吃饭,小虫的大眼睛一翻,两兄弟就哆嗦一下,赶紧去水渠里洗澡。
洗完澡回来之后,小虫已经准备了两份饭,装的高高的白米饭上还多了一根油汪汪的鸡腿。
孟大一边吃饭,一边对小虫道:“小虫,你做我婆娘吧,我保证对你好。”
正在磕着炒熟的麻籽的小虫大眼睛翻一下道:“你有婆娘,少打我的主意,我才不要嫁给傻子呢。”
孟大连忙放下勺子道:“我不傻,少爷说了我不傻,我会养鸡,养鸭子,养鹅,正在学怎么养猪,养牛,以后能养活你,我不要家里的婆娘,我要你当我婆娘!”
这样的话孟大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小虫吐掉嘴里的麻籽皮笑道:“好啊,等你没婆娘了再说。”
孟大第一次说的时候,小虫只是羞怒,这话被执着的孟大说了一百遍之后,她就懒得跟孟大纠缠了,只是随口敷衍。
孟大听小虫同意了,就嘿嘿的笑着,低头用力的往嘴里塞米饭。
“没书看啊!”
云琅丢下手里的竹简,遗憾的对守在一边做刺绣的红袖嘟囔一句。
红袖抬起头看着少爷道:“您把长门宫里的书看完了?”
“两千多斤重的竹简能看多长时间?知道不,你家少爷我无聊的连历法都看了两遍。”
“可是,霍家小郎,李家小郎,曹家小郎家的书您也看完了,现在,长门宫里的书您又看完了,咱们想找书就不容易了。”
云琅懊恼的道:“百十万字放在以前,是你家少爷一星期的阅读量,如果痴迷一些,两天都用不了……现在,你家少爷看书,不再是以字数来论了,而是以一天看了几担书……惨啊!”
“您比那个东方朔博学多了。”
“废话,我看书看得胳膊都粗了,能不比他博学吗?”
云琅絮絮叨叨的抱怨着,懒懒的从躺椅上站起身子,觉得自己身体都快要生锈了。
同时,生锈的可不光是身体,脑子好像也变得非常的不灵光,在这么下去,云琅认为自己可能就要废了。
“您应该自己写本书。”红袖放下绣花针欢喜的道。
云琅摇摇头道:“算了,我脑子里装的东西跟你们装的不一样,安卓系统跟苹果不兼容,就算是写出来了,别人也不会赞同,只会认为我在妖言惑众。这年头写书太可怕了,动辄有掉脑袋的危险,露巧不如藏拙,我们还是安安稳稳的过日子算了。”
红袖点点头,她可听不懂什么安卓,苹果的比喻,却对云琅藏拙的说法深以为然,听母亲说,来家就是处处争先才被皇帝抄家灭族的,她可不希望云家也遭受这样的厄运。
去年的时候,云家的田野上浓烟滚滚,今年,云家跟长门宫的田野上一起浓烟滚滚。
昔日碧绿的原野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被平整好的土地。
云琅带着老虎,在荒原上散步,一只梅花鹿呦呦的叫唤着从远处跑来。
老虎嘴里发出一声闷哼,这头该死的母鹿来了,它今天刚刚洗过的澡应该是白洗了。
云家的鹿场,就是靠这头母鹿到处诱骗过日子呢,云琅还不允许老虎把她给吃掉。
母鹿跑过来,也不理睬云琅,就欢喜的在老虎身上蹭来蹭去的,老虎一脸的忧伤,任由母鹿把身上的虫子,杂草,尘土蹭到它闪闪发亮的皮毛上。
母鹿无礼的嗅他的屁股的时候,老虎才一巴掌把这头无聊的母鹿拍开,然后,这样的游戏就整整进行了一个下午。
田野里已经枯黄一片,一小块甜菜叶子正在慢慢变红,这是云家未来的大进项,云琅扒拉开肥厚的甜菜叶子,瞅着底下肥厚的根茎,非常的满意,种子已经收了两茬,每一包种子都有记录,接下来就是找含糖量最高的根茎,培育出含糖量更高的甜菜。
在云家的另一边,十几个人正拉着绳子丈量土地,为首的老汉云琅认识,是曹家的揭者曹胜,远远的看见云琅在田野里瞎逛,就扭动着肥胖的身子滚过来行礼。
“怎么,曹襄真的把地换过来了?”
曹胜肥胖的脸上满是油汗,堆满了笑容道:“换过来了,换过来了,七千亩上田换了这里三千亩荒地,别人都说我家侯爷是败家子,他们知道个屁,只有我们这些常来云家庄子的人才知道这笔买卖有多划算。您看看,长门宫里的贵人不也开始开荒了吗?”
第一六二章 歇斯底里
云琅只是笑笑,并不作答。
示意曹胜继续去丈量土地,他带着老虎母鹿继续在田野上漫步。
秋高气爽之下,又站在宽广的原野上,云琅就难免会生出几分思古的幽情来。
刘汉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矜持,外人有好的地方,立刻就拿来以为己用。
大一统的国家就要有大一统的气势,刘邦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实用者,他才不管那些东西是大秦的,那些东西是赵国的,那些东西是楚国的。
只要有用,刘邦连父亲的肉都能吃。
就是在这种性子的驱使下,大汉国迅速地凝结了所有人的心,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再重新演化出一种新的文明,这个文明就叫做大汉文明。
在大汉文明之前,中华家的图腾,理念已经完成了,只是经过春秋战国五百五十年的战乱割据,又衍生出来了很多偏僻的文明。
当人们以为战国的状态将无休止的延续下去的时候,大秦国横空出世,最后一统天下。
此时的大秦所占据的土地,已经远超上一个大一统的国家——周。
只是始皇帝还没有来得及转换自己的战国思维,大秦就轰然倒塌了。
文景两位皇帝最大的功勋不是施行了轻徭薄赋的国策,而是利用有限的几十年,彻底的消化了战国以来遗存的纷争。
如果说大秦国,还有人打着恢复什么赵国,楚国,燕国,齐国一类的口号揭竿而起。
到了大汉,这种情况就很少出现了,即便有也是什么奔豕大王一类的笑话。
也就是说,在文景之治下,已经没有人再去怀念那些已经消失在烽烟中的战国诸雄了。
自此,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的帝国逐渐就成形了。
脑子骨碌碌的转了很久,云琅就觉得心旷神怡,很久不动脑子,人会变得痴呆。
现在既然已经活动了一下脑子,看什么东西都顺眼。
就算是衣衫褴褛的野人,这时候看起来也觉得很亲切。
野人们对云家的老虎已经没有半点的敬畏之心了,这一年多以来,老虎干的最凶悍的一件事情,就是一爪子拍掉了某一个家伙的半个屁股,这还是某个家伙想要偷偷进云家的结果。
不知什么时候,在距离云家不远的官道上,就慢慢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集市。
这个集市里面主要的货物就是煤石,骊山的北坡上有一片很大的煤石层,野人们就是靠挖掘这些煤石拿来卖,获得了一个稳定的食物来源。
现在挖煤石的野人越来越多了,云家跟长门宫用不了那么多的煤石,于是,这个小小的集市也就成形了。
大汉的炉子都是土炉子,要嘛就是火盆,再讲究一些的人家就用铜炉,这三种炉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能用来烧柴火跟木炭。
大汉人用铁炉子烧煤炭的习惯,是卓氏铁器作坊弄出铁炉子,贴烟囱之后才开始的。
煤石比木柴耐烧的太多了,也便宜的太多了,于是,这种小范围使用的炉子,在煤石开始多起来之后,也就盛行于长安,阳陵邑了。
云琅带着老虎母鹿笑眯眯的瞅着热闹的煤石交易市场,这个市场上,云琅不但看到了有贩卖一些吃食的小贩,更看到了军酒税司的税吏。
那些背着煤石过来交易的野人,似乎并不害怕这个穿着官服腰胯宝剑的税吏,每交易过一背篓煤石之后,就会往税吏面前的一个箩筐里丢两个铜钱。
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证明官府对野人的看法已经有所改变,不再拿他们当野兽对待了。
自从去年那场大饥荒开始之后,刘彻放开了上林苑不许外人轻易进入的禁制,准许百姓进入山林湖泽自己寻找果腹的食物之后,就再也没有重新设置什么禁制,直到现在百姓依旧可以进入上林苑而不用担心会被羽林军驱赶出去。
这对野人也是一桩好事,他们终于有了一个可以跟外面的人交易的机会。
手里有了钱的野人,就会趁机在这个小小的集市上购买一些平日里吃不到的食物,或者用煤石换取一卷麻布,然后就重新走进了荒野。
那些专门收购煤石的商贾们,已经在路边搭建了很多的棚子。
经济的力量是强大的,云琅相信,一旦这些试探着收购煤石的商贾有了赚头之后,这些简陋的木头棚子很快就会变成一幢幢的房子,这里最终也会变成一个热闹的露天集市。
如果时间够久,煤石够多,这里就算是变成一座新城市云琅也不感到奇怪。
回到家里的时候,云琅就看见曹襄摊开了四肢,有气无力的躺在台阶上晒太阳,他身上的甲胄都没有卸掉,两条腿上全是污泥,在他脑袋边上坐着云家的茶博士侍女,弄好一杯茶,吹凉了,就倒进曹襄的嘴里。
老虎走过去,低头在曹襄的脸上嗅嗅,就被曹襄烦躁的一把推开。
云琅坐过去,拿了一杯茶道:“怎么会这么狼狈?”
“公孙敖,我要杀了他!”
云琅抽抽鼻子道:“那可不太容易,他把你怎么了?”
“我娘请了公孙敖来帮我训练长门宫卫。”
“哦,明白了,公孙敖是不是连你一起给训练了?”
“是啊,今天跟长门宫卫们一起穿着铠甲,背着两把长刀,一柄长矛,十五斤粮食,走了整整五十里……好好的大路不走,那里难走,那里有水坑他就要求我们走哪!”
“这是你自找的,你曹家好好的文官不当,怎么想起当将军了?这句话我藏肚子里好久了,早就想问你,萧规曹随就是你家祖宗干的漂亮事情,你怎么就不能接着随呢?”
“你知道个屁啊,文官早就不吃香了,全部变成了看皇帝眼色行事的傀儡。现在一个侯爵要是没了军功支持,爵位迟早会被撸掉,你以为曹家就我一个人?好大一家子呢,有资格进灵堂的男子就不下四十二个,平阳侯府如果没了爵位,立马就是树倒猢狲散的下场。曹家也就很快从显族沦落成豪族,最后变成平民,这个后果我这个家主承担不起啊!!!”
云琅牙痛一般的吸着凉气道:“为了家族,你这个大病初愈的人就一定要上战场?”
曹襄怒道:“成不了百战百胜的大将军,我战死还不成吗?一样能保住爵位不失。”
人一旦歇斯底里了,就开始不讲道理,对别人不讲道理,也不跟自己讲道理,只想痛痛快快的宣泄一下。
霍去病说自己会成为一个英明的统帅,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因为他身上有成为名将的所有特质。
他刻苦,他勇猛,他无畏,他知道克制自己的情绪,知道研究敌人的心态,知道从自己名将舅舅那里汲取一些有用的东西,因此,他成为名将,可能性很大。
曹襄就不一样了,他祖上就没有给他留下一个成为无敌统帅的基因,只给了他一个体弱多病的身体,跟一个与他能力丝毫不相配的高贵爵位。
他从很小的时候就被妇人围绕着,在柔声软语中被呵护着长大,少年时的一场大病,几乎摧毁了他所有的希望,让他所有的期望都变成了一场梦。
当云琅救活他的身体的时候,他的梦想也开始复苏,只是在开始第一次尝试的时候,就被公孙敖给了当头一棒。
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开始怀疑自己的梦想是否是正确的,就这个看似很合理的怀疑,云琅就知道,曹襄想要成为一个名将的梦想可能已经破灭了。
“我把所有人都赶走,你尽情地哭一会,哭够了我们就开饭。”
云琅站在曹襄的头顶上,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然就让院子里的人全部出去。
第一六三章 别把自己当人
皇家教育,其实就是把人逼疯的一个过程。
很不幸,曹襄因为有一个长公主母亲,所以他接受的就是大汉国最高级的皇家教育。
云琅不知道长平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儿子才会满意,在他看来曹襄其实已经很不错了,活了十五年,经历了这么多别人不可能经受的事情,依旧没有成为变态,这已经说明,曹襄从骨子里是一个很好的人。
云琅在屋子里的喝茶,曹襄就躺在外面哭,他真的在哭,哭得呜呜呀呀的非常伤心。
一炷香之后,他就不哭了,翻了一个身,爬在门槛上威胁云琅道:“不准说出去,说出去了,朋友就没得做。”
云琅没有理会威胁,瞅着哭得一塌糊涂的曹襄道:“我怎么才能帮到你?”
曹襄用袖子胡乱擦把脸道:“揍公孙敖一次。”
云琅砸吧一下嘴巴道:“你先上,我跟着,最多我们两个一起被公孙敖揍,反正他也不敢打死我们。”
“你要是陪我一起去军中受训,我就不伤心了。”
云琅瞅着曹襄道:“你以为我在训练场上会表现的比你差?你别忘了,我可是能跟霍去病交手的人,即便是使诈,那也是在差距不大的情况下。”
“你刚刚大病一场,我也大病初愈,我们两个的遭遇是一样的,我不信我能比你差到那里去?”
云琅怜悯的看着曹襄,摇摇头道:“你会哭死的!”
“我不管,你想要我好受些,就跟我一起去被人家操练。”
云琅点点头,就从里间,取出霍去病赠送给他的铠甲,挂在大厅里去潮气。
狼狈的曹襄似乎一下子来了精神,翻身坐起,拍着手道:“好啊,好啊,以后只要你需要,要我干什么都成!”
“少许诺,尤其是你身为曹氏家主,更要少许诺,这会给你以后的日子带来很多困扰。”
“少来,这一关过不去,我就没有以后。”
“你什么道理都懂,为什么总是做不好呢?”
曹襄咬着牙道:“我没有恒心!”
“好吧,我们一起培养一下恒心,我这人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有恒心了……正好,我前一段时间身体不太妥当,确实需要好好地动一下,陪你走一遭公孙敖的阎王殿,也不算什么。”
云琅掸掉盔甲上的灰尘,笑着对曹襄道。
五更天的时候,云琅已经收拾妥当了,经过一年的生长,霍去病给的盔甲,他如今穿上正好合适。
红缨盔,锁子甲,牛皮绞丝战裙,两道束甲丝绦将这身铠甲牢牢地绑在他身上,他不断地调整着丝绦的松紧程度,束甲的时候不能太紧,也不能太松。
直到感觉合适了,才让红袖跟小虫给丝绦挽上最后一个结。
一柄制式长枪挂在马上,一长一短两柄战刀插在腰间,背后还有一架短弩,肋下一壶弩箭,脚下一双薄底的快靴,两块护着小腿的腿甲也牢牢地贴在绑腿上面,在这一刻,云琅几乎算是武装到了牙齿。
按照大汉军司马的标准配备,云琅还需要装备六根短矛,三柄双面战斧,一面牛皮蒙铁圆盾。
小虫看了披挂战甲的云琅之后,就嗷嗷叫着要把那袭红色的大披风给他披上,被云琅严词拒绝,这东西除了耍酷之外,没多大用处,如果被公孙敖操练的狠了,这东西绝对是一个碍事的东西。
曹襄早就披挂好了,站在门前瞅着云琅道:“我发现你好像长得比我英俊一些。哥哥求你一件事,咱今天骑战马成不成,就不要把你家的游春马拉出来了,真是丢不起那个人啊。”
云琅笑道:“夸我英俊也没有屁用,我就是喜欢骑游春马怎么了?这种马性情温和,遇到突发事情也不会尥蹶子,又被我训练的会跑了,还有比这更好的战马吗?”
云琅说着话,打了一个呼哨,游春马就被老虎从马厩里给撵出来了,云朗踩着台阶上了游春马,也不管曹襄,率先冲出了家门。
游春马早就不堪老虎的骚扰了,现在有机会离开老虎,立刻长嘶一声,就撒开了腿狂奔。
曹襄在后面惊讶地吼道:“你家的游春马怎么跑这么快。”说完话就匆匆的跟上。
这还是云琅第一次全副武装纵马狂奔,游春马也非常的配合,踩着松软的荒原,奔驰的越发急速。
从云家出发向北走十五里,就是羽林军在上林苑的一所营寨,云琅上次来过,自然不会迷路。
十五里对战马来说,正好是一次奔袭的距离,云琅马速不减,他想看看以耐力温顺著称的游春马到底能不能完成一次全速奔袭。
深秋清冷的风从云琅耳边掠过,让他的脸有些生疼,他并不理会,身体伏在游春马背上,随着战马身体的起伏慢慢的与战马相互适应。
曹襄的马毫无疑问是万里挑一的宝马,即便是云琅先走一步,在跑了七八里之后,它也慢慢的追上了游春马。
大汉国最让云琅满意的一点就是骑马了,这个世界似乎就是为战马准备的世界,不论是地形,还是道路,都为帖和战马奔驰而天造地设的。
“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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