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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风云(闪烁)-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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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三年初,在冯承乾的推动下,〖中〗国进行了第一次有限制的全民选举,并且按照临时宪法规定,在此基础上产生国民议会。在国民议会成立之后,将进行第一次具有法律意义的大选。

在政治体制上,冯承乾选择了美国模式,而不是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模式。

事实上,德意志第二帝国到一九二三年的时候,都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议会只是一个象征xìng的机构,由德皇任命的首相仅仅向德皇负责,而普鲁士政府主宰着德意志联邦,而在德意志联邦名下的议会,连监督机构都算不上,最多只能出台与提交一些毫无意义的法案。

说白了,在德意志第二帝国,德皇依然是至高无上的权威。

虽然在大战结束之后,德皇也开始进行改革,但是受到来自帝国内部的阻力,特别是把持着帝国经济命脉的容克集团的反对,政治改革进行得并不顺利,连支持政治比革的贝特曼都在一九二零年被迫辞职。

至于英国模式,根本没就没有学的价值。

原因很简单,英国不管是在人口数窭上、还是在国土面积上,最多只算得上是一个中等程度的国家,根本无法与中美相比。

从实际国情出发,能学的也就只能美国模式了。

正是如此,临时宪法明确规定,国民议会实行上下两院制。上议院由各个省级行政区各选举产生两名议员,每界任期四年,每两年进行一次选举,更换半数议员。下议院由各个省的人口数量决定,每十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以次调整各省的议员数量,每界任期两年,每两年进行一次选举。

在权力分配上,下议员略高于上议院,即下议院与上议院都有权否决对方通过的法案,但是只有下议院有权力启动弹劾总统的程序,并且得在三分之二的议员投赞成票之后,才能弹劾总统。除此之外,下议员推选出来的议长,为国家第三号领导人,地位仅此于总统与副总统。

从根本上讲,国会为立法机构。

在行政机构上,总统自然为首。

最初的时候,冯承乾没有打算仿照美国,即通过直选的方式产生总统,而是打算采取英国模式,由国会推举产生总统。冯承乾这么想的原因很简单,即〖中〗国还没有进行全民直选的文化与思想基础,百分之九十九的国民甚至不知道选票是什么东西,也就不可能知道选举权的重要xìng。

只是,在与参与临时宪法制定工作的民间代表商计之后,冯承乾认识到,他之前的观点太肤浅了。

不可否认,在一九二零年代的〖中〗国,确实不具备直选的基础。

问题是,谁能否认,在几十年之后,也不具备直选的基础?

更何况,美国的政治体制形成的时候,照样有很多国民不知道选举为何物,甚至有很多美国人根本就不参与选举。可是仅仅几十年之后,绝大部分美国人就认识到,选举权是公民手里最重要的权利。

任何一套制度,在建立初期,肯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关键就是,制度本身有没有自我完善的机制,会不会在发展之中,不断的修补自身存在的漏洞。

显然,直选比间接选举有更强的生命力。

说得简单一些,直选就是把权力交给所有人,而间接选举。将不可避免的让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上。

最终,冯承乾决定采用直选。

只是,第一次全民大选没有定在一九二三年,而是定在一九二八年。

原因很简单,一九二三年底,国民议会成立之后,百分之百的议员表示拥戴吴铁生与冯承乾组建〖中〗央政府,并且推举吴铁生为中华〖民〗主共和国总统,甚至还有多数议员提出应该由冯承乾担任总统。

当然,冯承乾没有跟吴铁生争总统的位置,甚至没有成为副总统。

只是,在国民议会议员的全力支持下,立即进行全民大选就变得没有意义了。也正是如此,才由吴铁生继续担任中华〖民〗主共和国总统,任期为五年,到一九二八年,在吴铁生的任期届满之前,再进行全民选举。

随后,在正式出台的宪法中,对全民选举做了明确规定。

说得简单一些,在总统选举中,参选人必须获得总选票的半数以上、以及在半数以上的省份中获得多数选票,才能当选。只要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没有达成,选举就将作废,并且再次进行大选。

有选举,也就有政党。

一九二四年“〖中〗国〖民〗主团结复兴党”宣告成立。

虽然冯承乾不想抛头lù面,认为理应由吴铁生担任党魁,但是吴铁生坚决不干,而且明确提出,既然是效仿美国的政治模式,而在美国,总统并不是党魁,因此不能由他来担任党魁。

最终,冯承乾成为了“〖中〗国〖民〗主团结复兴党”的首任党魁。

到此,构成一个国家政治体制的三大要素中,已有两个娄立并且完善。

剩下的,就是司法权了。

在这方面,冯承乾也是向美国学习,即成立最高法院与最高检察院。

按照临时宪法、以及后来出台的正式宪法规定,最高法院由七名**官组成,其中一名**官为最高法官,在处理司法问题上拥有三张决定票,而另外六名**官都只有一张决定票。七名法官的产生方法,主要由国民议会提名与推举产生,只有最高法官需要获得总统的直接任命。

这样设置,实际上是在国民议会与总统之间实现司法权的平衡。

当然,七名**官都是终生制,在获得最任命之后,不向任何人负责,有七名**官组成的最高法官团,具有对除宪法之外所有法律法规条款的司法解释权,即**官团做出的司法解释就是最终解释。

与最高法院对应的,则是最高检察院。

在司法权力框架中,最高检察院是提起公诉的最高司法机构,而且只有最高检察院有权对包括总统在内的〖中〗央官员、以及国民议会上议院议员提起公诉,而最高检查长则由下议院推举产生。

司法制度方面,冯承乾坚定不二的选择了案例法,即欧美法系。

当时,参与立宪的很多人都认为,最好采用条文法,即大陆法系,因为在他们看来,条文法在具体实施中具有操作便利xìng。只是,冯承乾并不这么认为,虽然案例法在初期肯定存在很多漏洞,还会加重法院的工作负担,但是案例法具有自我完善功能,而条文法却是死板硬套,在操作上有很大的灵活xìng。要知道,在司法体系中,法律就是标尺,如果标尺都是可变的,又如何保证法律的权威呢?

当然,冯承乾也提到,早在明朝,〖中〗国就实施的是案例法,而不是条文法。

从长远来看,案例法还能减轻司法体系的负担。原因很简单,每一个单独案例在经最高法院判决之后,其判决方式就将固定下来,成为今后类似案例的判决标准,从而让法官在判决的时候有参照对象。

更重要的是,案例法更能保证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说得简单一些,不管什么人,如果犯了相同的罪,判决都是一样的,而条文法却会因为对司法理解的不同,导致产生不同的判决结果,也就使法律丧失了公平xìng,不能做到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一套严明的法律,最重要的就是做到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说白了,〖民〗主政治体制下的法律,就是保证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而不会受地位、财富与名声等因素影响。

随着立法、行政与司法机构在一九二四年逐步完善,〖中〗国的续治体制基本上确定了下来。!。

卷一德意志的荣耀第九章奇迹

更新时间:201272620:22:54本章字数:5246

基本政治框架建立之后,冯承乾也算了却了一件心愿。

不可否认,这套政治体制问世的时候,存在很多漏洞。比如,在总统制方面,这规定了每届任期为五年,却没有对连任次数做出规定。

又比如,临时宪法与后来出台的正式宪法中都只规定了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离的税收制度,并且要求每一项税收都有针对的用途,却没有明确界分〖中〗央与地方税收。这些遗漏,在后来都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甚至对国家统一产生了威胁。可是同样不可否认,这是当时所能建立的最理想的〖民〗主政治体制了,而且是具有自我完善能力的体制。

冯承乾拥有比这个时代任何人多要多的历史经验,可是他不是超人。

在面对〖中〗国的现实国情时,冯承乾也不得不做出妥协。

不管什么制度,符合现实的,才是最好的制度。

对〖中〗国来说,最大的现实问题就是没有一个可以推行〖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因此冯承乾也就只能建立一个框架式的〖民〗主体制。只有等到绝大部分〖中〗国人都认识到了〖民〗主的好处,并且看重〖民〗主给予公民的权力,〖民〗主制度才能在〖中〗国生根发芽,也才能成为〖中〗国公民对抗统治者的利器。

在一九二四年,〖中〗国实际上更像是一个独裁国家。

当然,独裁者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即以冯承乾为首,以“〖中〗国〖民〗主团结复兴党”为核心的,以富国强军、振兴中华为继任的这群人。至于所谓的〖民〗主,还要等到几十年之后才能出现。

不可否认,独裁不是什么好东西。

可是,在特殊事情,独裁也不见得只有坏处。

对此时的〖中〗国来说,独裁既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

关键就是,掌握国家权力的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而且都在为这个目的而奋发图强。

更重要的是,这个目的,成为了〖中〗国社会的鼻大凝聚力。

在经历了前清末期的耻辱与动乱之后,即便是身处偏远山区的〖中〗国人都知道,只有国家强大了,〖中〗国才有希望,百姓才有希望。

当然,这只是一种口号式的号召力。

要想把号召力转化为凝聚力,就得让尽可能多的百姓在变革中获益,成为变革的既得利益者,从而拥护与推动变革。

对此,冯承乾有极为清楚的认识。

一九二四年底,在冯承乾,或者说是在“〖中〗国〖民〗主团结复兴党”的推动下,国民议会通过了一项至关重要的法案,即引发了整个〖中〗国社会大变革,影响了四亿〖中〗国人的《土地sī有化改革法》。

该法的核心内容,就是亵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

其中,最有力的的一项条款就是,任何一块土地,如果在两年之内没有耕种,将由政府收归国有,再转让给他人耕种。

该法案生效之后,全国范围挂起了一股“弃耕浪潮”

当然,发起者是由“〖中〗国〖民〗主团结复兴党”组织起来的农民、而且主要是佃农。在经过宣传之后,大部分佃农都认识到,只要他们不为地主耕种土地,那么两年之后,那些土地就会又国家分配给他们,成为他们的土地。

让冯承乾没有想到的是“弃耕〖运〗动”很快就演变成了“农民进城浪潮”

原因很简单,当大量佃农放弃租耕的土地之后,只能到城市里寻找工作机会,才能养家糊口。

虽然当时,绝大部分佃农进城只是权宜之计,毕竟任何人都不可能饿着肚皮活两年,而在离开土地之后,佃农只有到城市里才能找到工作,因此很多佃农进城的时候,只是希望在这两年里能够活下去,等到两年之后再回到农村,获得由政府分配的土地。但是两年后,超过三分之二的进城农民留了下来,因为在这两年中,他们已经掌握了必要的劳动技能,成为了产业工人。更重要的是,城市里能够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在教育、医疗、卫生等各个方面都比农村好得多。此外,进城农民在适应了城市里的生活之后,特别是在尝到了工业化的甜头之后,也没有几个想回去。

在这场〖运〗动中,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地主,特别是大地主。

事实上,最初的时候,包括大部分民族资本家都反对录夺地主的土地。原因很简单,〖中〗国的民族资本家,大多由开明地主发展而来,与地主阶层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录夺土地本身就是为了打击地主。

只是,在〖运〗动开始之后,特别是在农民进城之后,民族资本家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原因也很简单,大量农民涌入城市,等于增加了大量的工业劳动力,从而降低了劳动力价格。

对资本家来说,这就等于降低了生产成本,或者说提高了利润率,从而能够获得更多的好处。

要知道,在此之前,因为大量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中〗国的产业工人严重不足。

尝到甜头之后,民族资本家自然不再反对,反而成为了“土地法”

最为坚定,也是最强有力的拥护者。

这下,心存不满的地主没什么好期盼的了。

要知道,军队掌握在政府手里,而且军火由企业供应,与地主没有半点关系。如果地主打算闹事,首先就得问一下军队的意见。

“土地法”的顺利实施,成为了〖中〗国工业发展最强大的推力。

可以说,正是“土地法、”解决了〖中〗国工业发展中最严重的一个问题,即欠缺劳动力。

到一九二六年底,随着政府开始收回弃耕的土地,才有部分进城农民回流。只是,到这个时候,〖中〗国已经不欠缺产业工人了。根据〖中〗央政府在一九二七年初做的统计,〖中〗国的产业工人已经超过了两千万。

这是个什么概念?

在德意志第二帝国,产业工人总量也就不过一千二百万。

即便在美国,产业工人总量也只有一千八百万。

另外几个工业强国,比如英国只有六百万,法国不到五百万,意大利只有五百万,荷兰连两百万都不到。

谁也没有想到,在不到十年里,〖中〗国就拥有了世界上规模最庞大的工人队伍。

虽然在生产效率上,〖中〗国工业依然无法跟西方国家媲美,但是依靠庞大的人力资源,〖中〗国的工业产值已经名列全球第七。

这意味着计么?

虽然没有确切统计数据,但是到一九二七年初,〖中〗国在工业产值上,已经与〖日〗本相差无几。〖日〗本在明治维新之后,huā了近七十年所取得的成就,〖中〗国只huā了不到十年就追上,甚至在某些领域超越了〖日〗本。

当然,〖中〗国导〖日〗本,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不管是在国土面积、资源多寡与人口数量上,〖中〗国与〖日〗本都不是一个级别上的国家。此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日〗本在工业化进程上,基本上没有得到外来援助,即便与英国结盟,也是在工业化中期之后。相反,〖中〗国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全力支持,不然也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解决工业化初期必须面对的诸多问题,更不可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大的成就。

显然,〖中〗国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奇迹。

此后,创造了类似奇迹的,只有一个国家,即布尔什维克俄国。

只不过,要到一九三三年之后,布尔什维克俄国才基本上完成了工业化,到一九三八年才全面实现工业化,成为工业强国。

也就是说,在工业化进程中,布尔什维克俄国比〖中〗国晚了十年。

显然,在国家发展中,十年是一个巨大的差距。

要知道,十年之后,〖中〗国的工业总产量已经超过了德意志第二帝国,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工业国。而到一九三八年,布尔什维克俄国的工业总产值仍然低于德意志第二帝国,排名全球第四。

当然,工业化与军事现代化没有分先后,而是同步进行的。

更重要的是,〖中〗国实施工业化,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富国强军,因此〖中〗国的军辜现代化伴随着工业化一同前进。

在“土地法”开始落实的时候,冯承乾回归到了他的本质工作上来。

到一九二六年底,〖中〗国不但拥有了全球第五的钢铁产量,还是全球第四大造船国,拥有了建造万吨级大型舰船的能力。

当然,对支持一支强大的海军来说,这还远远不够。

在干回老本行,即规划海军发展的时候,冯承乾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计划建造哪些战舰,而是对造船业进行全面整顿与提升。

可以说,万吨级的造船能力,根本满足不了海军发展的基本需求。

要知道,在一九二零年代末,重巡洋舰的排水量都在一万吨以上。

虽然受“华盛顿海军条约”限制,战列舰等主力舰的排水量不得超过三万五千吨,但是冯承乾压根就没有想过建造战列舰这样的主力舰。

在下一场大战平,战列舰就会被送进博物馆。

未来,主宰海洋的,将是一种全新的战舰!!。

卷一德意志的荣耀第十章海军起航

更新时间:20127271:07:12本章字数:5251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海军建设,根本在人,而不是战舰。

大战期间,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能够击败更加强大的英国皇家海军,关键就是德意志第二帝国拥有更加优秀的人才。

这里所谓的“人才”不仅仅指海军官兵,还包含了与海军有关的人员。

比如,德意志第二帝国的火炮技术就比英国先进,因此帝国海军的战舰在主炮口径普遍不如对手的情况下,并没吃多大亏,甚至有一定的优势。又比如,德意志第二帝国率先开发出了表面渗碳装甲钢,在装甲厚度相当的情况下,为战舰提供了更好的防护。再比如,帝国在战前下大力气研制高效率的燃油锅炉与蒸汽轮机,使得帝国海军的主力舰获得了更加强劲的动力。

这些,都是因为帝国拥有更加杰出的工业与技术人才。

所幸的是,冯承乾并不需要为人才担忧。

在他担任帝国海军战争大臣、以及回到帝国海军之后,非常重视人才培养,而且非常重视来自〖中〗国的准公民。这其中,不但涌现出了吴铁生这样的军事人才、宋靖国这样的工业人才,还有很多技术人才。

虽然并非所有劳工在获得了准国民待遇之后,都跟随冯承乾等人回到〖中〗国,但是其中一部分人已经回到〖中〗国,立志为祖国的强大与复兴贡献一份力量,而他们就是〖中〗国海军不可否缺的人才。

海军方面,人才更不是问题。

在冯承乾回国后,已有上百名在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服役的军官、

以及上千名士官与士兵回国效力。此外,还有一大批追随冯承乾的德国海军军人来到〖中〗国有的成为教官、有的在〖中〗国海军中充当顾问。

更重娶的是,冯承乾建设〖中〗国海军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成立海军军官学院。

到一九二八年,〖中〗国海军军官学院已经开班十期,培养出了数千名军官与士官而且其中大多数都有在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中服役的经历,也参加过大战期间的海战,算得上经验丰富的老兵了。

当然,一支海军,不但要有军官与士官,还得有水兵。

为此,在一九二二年〖中〗国海军设立了海军初级学校,并且从德意志第二帝国聘请了数十么教官专门培训水兵。

第二年,冯承乾通过担任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司令的雷德尔,几乎没有huā一分钱就把帝国海军的训练舰,即“布吕歇尔”号买了过来,在经过一些现代化改装后,成为了〖中〗国海军的训练舰。

一九二四年,冯承乾还动用紧张的军费在伏尔铿造船厂订购了一艘风帆训练舰。

这些,都是在为培养人才做准备。

到一九二八年,〖中〗国海军的培训机构,已经达到每年为海军输送四百名军官、六百名士官与四千名水兵的规模。

当然,冯承乾并不满足。

按照他的要求,最终要达到每年培养六百名军官、一千名士官与八千名水兵,才能基本满足〖中〗国海军在一九四零年之前对人才的基本需求。为此〖中〗国海军军官学院与海军初级学校还要扩大规模。

有了官兵,还得有战舰。

在德意志第二帝国,冯承乾制订造舰规划的时候,还得考虑德皇等人的需求。回到〖中〗国之后他就没有了这些顾虑。他不但是〖中〗国海军司令,还在政治上拥有与吴铁生平起平坐的地位。

可以说冯承乾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构想,以这个时代的技术为基础,打造一支理想中的海军了。

有趣的是,冯承乾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扩大舰队规模,也不是为舰队打造基础设施。

一九二一年,冯承乾就在〖中〗国海军军官学院里开设了一个飞行班,以海军的名义培训飞行员。

四年之后,这个飞行班独立出来,成为〖中〗国海军航空飞行学院。

这是世界上,第一座海军航空飞行学校。

此举已经表明,冯承乾对未来海战有着足够清醒的认识。

海军航空飞行学院成立三年后,也就是一九二八年,冯承乾终于做了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动用当年海军经费的百分之四十,与江南造船厂签订了第一艘国产航母的建造合同,并且着手组建舰载航空兵。

虽然这艘后来被命名为“大鹏”号的航母并不是世界上第一艘航母,由巡洋舰改造而来的“兰利”号在一九二三年建成,而专门做为航母设计建造的“凤翔”号也在一九二三年服役,但是这是〖中〗国海军的第一艘航母,而且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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