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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纪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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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大娘子失笑道,“也是呢,我这是瞎操心什么?哪家不嫁女儿的?”忽然又想起一件事,忙说道,“差点忘记了,送回复的事,得家中兄弟去,志儿今天就请假一天罢,你去跟张家虎子说一声,叫他递个话给童先生。”
  林园点头,“晓得了,娘。”
  说着话,林大柱和小儿子林志,还有小女儿林翠都来了后院,大家围坐着吃着早饭,说着今天要做的事。
  吃罢早饭后,林大柱夫妇去了地里。
  林园让林翠留家里看着那牛犊子,她借了辆牛车,带着林志去集市买送给陆家的回礼。
  林大娘子昨晚对她说,按着丰谷县大多数人家的做法,回礼要送给未来公婆每人一双鞋子,未来相公一双,另外便是两块布料,布料的尺寸,得是一身衣衫的大小。
  陆子翊没有父亲,她决定送陆子燕一双绣花鞋。
  林园又琢磨着,陆子翊送了她家六只狼,比平常人家送的礼,多上十倍不止了,她送的回礼,可不能太差,得往好里送。
  这么决定下来,林园便买了两块细布。
  三人的鞋子,挑的也是厚底的。
  林园给陆子翊选的,是一双青布鞋,男人的鞋子是净面,不带绣花。给陆大娘子和陆子燕选的,是墨色鞋面,彩色富贵牡丹图。
  林园买鞋子时,林志站在一旁好奇问道,“姐,你咋知道陆大哥他一家人脚的大小?”
  林园睇了他一眼,“因为姐姐细心,已经留意过了。”
  笑话,她的前世可是特工,干的专门是侦查卧底的工作,只要留意过一个人,她就能将对方的声音,睛神,五观,身高,体重,头发长短,手脚大小,记个百分之九十九。
  何况是十分熟悉的陆家人?
  “哦。”林志随口应了一声。
  买了鞋子,林园又去买细布,想着家里米少了面粉也少了,她又顺道买了些回去,还给林志买了些纸笔和墨。
  回家带上那只狼,就可以去陆家送回礼了。
  ……
  就在林志按着林园的吩咐,赶着牛车,带着礼物往陆家去时候,陆家家中,已经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你……你不是秀月的娘吗?你来我家,有啥事?”陆子燕正在给几只小鸡崽喂包谷碎粒,发现林二柱媳妇走进了她家院子,木着脸问道。
  

  ☆、044 陆子翊说,一辈子只娶一次妻

  林二柱媳妇笑得满面春风,“我来找你娘,你娘在家吗?”
  陆子燕不喜欢她,一个笑脸也懒得给,转过身去朝堂屋方向高声喊着,“娘,有人找!”
  “哦,你娘在家呢!我自己进屋去,不劳她来迎接我。”林二柱媳妇笑着,大步进了正屋,“陆家大娘子?陆家大娘子?”
  “迎接你?呸,想得美!”陆子燕朝她肥硕的背影翻了个白眼,继续喂鸡,“哟——咯咯咯——”
  陆大娘子没有下地,在后院摆了架纺车,边晒太阳边纺纱。
  陆家田少,陆子翊一个人就可以操持,陆大娘子极少去田里,只在家纺些纱线卖。
  听到喊声,她放下手里的梭子,拍了拍衣衫上的线头,站起身来。
  刚一转身,就看到林二柱媳妇走到后院来了。
  “陆大娘子好,哦,该叫嫂子好。”林二柱媳妇的小三角眼,笑得弯弯的,十分和气的样子。
  面对这种自来熟的人,陆大娘子并没有好感,更何况,还是林老太的亲儿媳。
  “有什么事快说,我正忙着呢。”她又坐了回去,拿起梭子继续纺起纱来。
  林二柱媳妇脸上的笑容僵了僵,忍着心中的不快,淡淡说道,“昨天,你家陆子翊上我们家大房去了,送了见面礼,说是要娶我大侄女林园。”
  原来是为这事……
  陆大娘子停了纺纱,侧着身子瞧着她,“你想说啥?”
  林二柱媳妇微微一笑,自己寻了把椅子坐下来,“我来说说我们家老太太的意思。她说,养大一个女儿家也不容易,这彩礼么,可不能太寒酸了,你说是不是?陆家嫂子?”
  八字还没有一撇呢,就提彩礼了?
  还是她女方家主动说?
  还一脸的傲气?
  陆大娘子心中,好一阵瞧不起林家人,但儿子要娶,她也没辙。
  陆大娘子理了下袖子上的线头,又去纺纱,“按你们老太太的意思,这彩礼要多少?”
  林二柱媳妇笑了笑,“我们家园子,可比一般的姑娘长得要秀气,要更聪明,不仅会做农活,还会赚钱呢!就昨天,她还帮家里买了牛犊子!这彩礼嘛……当然不能按一般姑娘那么给,当然了,也不能太让你们家为难不是?就……五十两吧,外加十匹细棉,图个十全十美的意思。”
  五十两!
  陆大娘子吓了一大跳,赫然转身瞧着林二柱媳妇,“你们家姑娘,金贵得很啊,要五十两的彩礼?我这村里,最多的彩礼也才十八两,那是因为人家姑娘会一手绣花的活儿,整个村就数那姑娘绣得最好,你们家姑娘,会吗?”
  林二柱媳妇笑道,“笑话,她当然会了,她打小就开始绣花。”
  陆大娘子忍着怒火,“五十两太多了!”
  “五十两不算多。”陆子翊的声音,忽然在二人身后响起。
  两人同时回头去看。
  只见陆子翊,肩扛锄头,手里提着一筐新采的野菜走进后院。
  他将野菜篮子放在厨房门口,又将锄头放在院子一角,望向林二柱媳妇,“阿园二婶,这彩礼数,我们家拿得出来。”
  “子翊!”陆大娘子气得站起身来。
  陆子翊走上前,按着陆大娘子的胳膊,“娘,儿子一辈子只娶一次妻,您也只有一个儿子,值得热热闹闹办次喜事,不就是五十两么?儿子拿得出来。”
  “那好,我话也传到了,你家选个日子,带上媒人去找我们老太太,两家商议商议具体的纳采日子。我就先回了哈。”她弹了下袖子站起身来,笑呵呵进了堂屋,往前院走去了。
  陆子燕在前院扫着地,见她走出来,仍然没理她。
  林二柱媳妇却还笑着朝她打招呼,“哟,好灵巧的丫头,许过人家没有?”
  呼啦——
  陆子燕转了个身,将一堆夹杂着鸡粪的灰土扫向了林二柱媳妇。
  “哎哟喂,你这丫头……”吓得林二柱媳一蹦老高,拼命拿袖子扇灰尘,一闻还有鸡粪味,更是白着脸连连后退,“呸呸呸——”吐了好几口气。
  陆子燕不理,继续扫。
  气得林二柱媳妇咬了咬牙,恨恨着走了。
  陆子燕飞快将前院扫干净,放好扫把奔向后院。
  后院中,她大哥和娘,不知说了什么话,互相冷了脸。
  陆子燕瞧瞧这个,瞧瞧那个,“娘,哥,怎的啦?怎的一个个拉长着脸?”
  陆子翊没说话,走到一旁劈柴去了。
  “没啥事呢,燕子,去,将野菜择了,洗干净切好,一会儿烙几个野菜饼。”陆大娘子看了眼女儿,继续纺纱。
  “哦。”陆子燕问不出答案,提过篮子去择野菜,她一边择着野菜,一边说,“娘,家里面粉不多了,米也不多了,该买些回来了。”
  陆大娘子将手里的梭子一丢,恨恨说道,“买买买,家里有钱吗?”
  家里米缸都见底了,面粉也只够吃今天的,她更是有十五年没有摸过银子了,每天用的全是铜板,常年吃野菜和咸菜,地里的菜一年到头吃不上五六回,全卖了换钱,可儿子居然说要送给林家五十两彩礼?
  气得她不住地咳嗽起来。
  陆子燕吓了一跳,赶紧丢下手里的野菜跑上前,不住地拍着陆大娘子的后背,“娘,你咳嗽病刚好几天,大夫说你不能生气,你咋又忘记了?”
  陆子翊也扔了斧头,大步走过来。
  陆大娘子没好气地轻哼,“我气死了才好,一了百了。”
  陆子燕:“……”
  陆子翊眉尖微皱,“……”
  一家子正僵着时,前院那儿又有人高声说道,“陆大娘,陆大哥?陆姐姐?”
  陆子燕听出,这是林园弟弟的声音,“是园子姐的弟弟来了,我去看看。”
  一溜烟地跑向了前院。
  “娘,儿子自有办法度过难关,您别生气了。”陆子翊安慰着他娘。
  陆大娘子冷着脸,不说话。
  没一会儿,陆子燕又欢快地跑到后院来,“娘,哥,园子姐弟弟是来送回礼的,他带来了好多东西呢,有咱们三人的鞋子。还有两块上好的细棉布,还有一百斤大米一百斤细面,还有一只狼,哦,那狼皮已经剥洗干净了,狼肉也上了盐腌好了。”
  听女儿说了一堆话,陆大娘子的脸色才微微缓和了些,“我忙着,你们去看。”
  “是。”陆子燕一脸欢喜,“哥,走哇,看看你的回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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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看文的亲们:女王节快乐!╰( ̄▽ ̄)╮
  另:发现看得不连贯时,回头看看上一章,上一章在昨天中午时全章修正了(囧)
  

  ☆、045 陆大娘说:选个媒人上门问日子

  陆子翊跟着妹妹来到前院,果然看到摆了一地的回礼。
  “陆大哥,燕子姐。”小小少年林志,摸了摸自己的头,朝陆家兄妹憨憨一笑。
  陆子翊温和说道,“辛苦你了。”
  “嘿嘿,不辛苦不辛苦。”林志咧着嘴笑,“都是我大姐亲自准备的,我只负责送来。”
  陆子燕手里捧着三双新鞋,笑道,“你小小年纪就赶车走了五六里,还说不辛苦?比我厉害哩,我赶牛车走的最远的路,也只到我们村的另一头。”
  陆子翊轻轻拍了下林志的肩膀,“进屋吧,吃些东西再回去。”
  林志咧嘴一笑,“好勒。”
  昨天上学一天,他结识了不少新小伙伴。
  一群半大少年聚集在一起,聊的话题无非是谁最会打猎,谁最会爬树,谁的力气最大。
  男孩子们七嘴八舌说开来,比来比去的,发现就数陆子翊最厉害。
  他们说,陆子翊的箭术是金竹乡最好的,还曾空手打死过一头凶狠的野猪,挑得动二百来斤的担子。
  今天他又得知,陆子翊要娶他姐,他更是高兴了。大家眼中的英雄是他未来的姐夫,他能不神气吗?
  大姐叫他来送回礼,他一路上是唱着歌儿来的。
  林志跟着陆子翊,来到后院见陆大娘子。
  陆大娘子在纺纱。
  他按着林园的叮嘱,走到陆大娘子的跟前,十分恭敬地作揖,喊了声,“陆大娘,我家的回礼送来了,您过个目吧?”
  陆大娘子抬头,就看到一张透着苹果红的小脸蛋,和一双漆黑的大眼睛,头上用灰色布巾包着总角。
  这小小少年,跟他丢失的大哥有几分像,她抿了下唇,“知道了。”又接着去纺纱。
  林志眨眨眼,揣不透陆大娘子的想法。
  “走吧,我带你去吃东西。”陆子翊揽着他的肩头,带着他往堂屋走。
  “谢谢陆大哥。”林志高兴点头。
  陆家穷,也没啥吃的,陆子翊猜到林志会来,总不能叫小孩子喝着白水回家,他昨天便进了趟后山,寻了些鸟蛋回来。
  乡下的鸟儿随处可见,但寻到鸟蛋却不容易。
  鸟窝建的地方,不是在高高细细的树叉上,便是在密密的林子里,而这两处地方,一般人都是不敢去的。
  陆子翊打小就爬树钻密林捉蛇,他不惧怕。
  堂屋一角的房梁上,系着根手指粗的麻绳,绳子的末端系着个筛子大小的吊篮。
  吊篮吊得比林志个子还高,林志踮起脚,好奇地朝里瞧,可惜啥也瞧不见。
  陆子翊抬起手,从里头拎出一个小布袋,递向林志,“给,今早刚煮熟的。”
  林志接过沉沉的布袋,打开来看,顿时惊讶得睁大了双眼,“好多鸟蛋啊!”目测有三四十个呢!
  他明天去学堂,一定要跟同学炫耀一番。
  学堂里捡到鸟蛋最多的一个同学,也只捡了八个,而他这里有好几十个了。
  陆子翊微笑着,指着靠墙摆着的方桌,“坐这儿吃吧,桌上碗里装的是盐末子,剥开蘸着盐末吃,味道更香。”
  “好好好。”林志高兴得眼睛都笑弯了。
  陆子翊又走向厨房,端来一碗水放在他的面前,“这是温的。”
  “嗯嗯。”林志含着一口鸟蛋,连连点头。
  陆子翊笑着摸摸他的头。
  不过,林志可舍不得吃完,吃了三个后,小心问陆子翊,“我可以带些回去吃吗?”
  “这些都是你的,你在这里吃也行,带回家吃也行。”陆子翊微笑。
  “太好了,陆大哥真好。”林志捧着鸟蛋,像捧着一袋子宝石一样。
  陆子燕手里捧着面料走进堂屋,林志又忙招手叫她,“子燕姐,来,一起吃。”
  陆子燕是个懂事的孩子,摇头笑道,“你吃吧,我吃过好多哩。”
  其实,她吃的并不多。
  大哥偶尔寻到鸟蛋,全被娘拿来炒野葱了。而且,每次寻到的并不多,也就七八个,最多的一次是十个。
  鸟蛋又小,拌野葱炒了根本装不了一盘子,一家三口人,一人夹一两筷子就没了。
  今天一早哥哥叫她煮鸟蛋时,她就知道,这是送礼的,不能吃。
  但林志被林园调教过,有好东西时,不能独吞,要跟好朋友一起分享,他捧了一把塞到陆子燕的衣兜里,“以前是以前,可你现在没有吃的啊。”
  倒把个陆子燕惹笑了。
  看看快到中饭时间了,陆子翊叫林志吃了饭再回去。
  他喊过妹妹陆子燕,兄妹二人亲自下厨。
  陆大娘子朝厨房看去一眼,不管,只管纺自己的纱。
  因为有林志送来的大米,陆家今天做了过年才吃得起的大米饭。
  当然了,林志也一样。
  他就着狼骨头汤,高高兴兴吃了一大碗。
  陆大娘子看到桌上难得的大米饭,没生气摆脸色,但也没高兴地多话,一直闷声吃饭。
  林志是小孩子,倒也不计较。
  吃罢饭,陆子翊将林志送到大道上,他才回家来。
  见自己娘没有纺纱了,一言不发坐在后院里,他便走上前,说道,“娘,阿园是个懂事的姑娘,看,她送的回礼,就比别家的多。”
  “你送的也不少啊!”
  “娘,可有不少人家,只管收,不管回礼的,她有送回礼,说明记着恩啊。再说了,那六只狼也不全是儿子打的,有她的一半呢。”
  陆大娘子惊讶问道,“她还有这本事?”
  陆子翊点头,“本事不比儿子小,她轮着扁担扫过去,一只狼的腿就断了,要知道,她才十五岁,个子又瘦小。”
  陆大娘子抿了下唇,“行了,两家礼也送了,你找个媒人上门问日子吧。”
  “是,娘。”陆子翊眉头舒展开来。
  ……
  林志左手抱着一袋子鸟蛋,右手扬着鞭子赶着牛,迎着春光,唱着歌儿,开开心心往家走。
  走到秀水村旁的小树林旁时,他听到林中有女孩子在哭,听着声音,像是林翠。
  他吓了一大跳,跳下牛车就往林中跑。
  只见林子里,三四个地痞们,围着林翠嘻嘻哈哈地说笑着。
  有人还吹着口哨,“都是认识的人,别那么不好意思嘛,唱个歌儿来听听,本少给你十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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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快乐╰( ̄▽ ̄)╮
  

  ☆、046  陆子翊救人,教童秀才做黑板

  “我不唱!呜呜呜呜——”林翠背靠在一株树杆上,又急又怕地哭着。
  跑又跑不掉,打又打不过这些人,可不就急么!
  “不就是唱个歌么?又不会死人,你唱的好,说不定他会出到十五文。”林秀月的哥哥林春生,坐在她面前的一根树桩上,嘴里咬着一截草茎,笑得贼兮兮的。
  “就是,又不会死人,快唱啊,就唱那个阿哥带着阿妹去赶集,哈哈哈……”
  几个人哄笑着,林翠更哭了。
  林志虽然懒,贪吃,但还是很护家人的,马上大叫起来,“放开我二姐!否则有你们好看!”
  他甩着小短腿飞快跑过去。
  这伙人朝他看来,一起大声哄笑。
  “哟,这不是翠儿妹妹的弟弟吗?就你这三寸小豆丁的样儿,还想要我好看?来来来,本少倒要看看,你是怎么个要我好看!”一个穿着浅褐色细棉布,打扮得最富贵的少年,哈哈一笑。
  林志还没有冲到林翠的近前,后衣领就被人提了起来,“小不点,你从我胯下钻过去,叫我三声大爷,我就放你走。”
  “我不叫,你想得美!”林志咬牙哼哼,“放我下来!”
  “哟哟哟,好凶哦!我好怕怕哦!”这少年扬手一扔,把林志扔到几尺外的荒草堆里去了。
  那里长着一丛野蔷薇,刚刚冒出的尖刺,扎到了林志的脸上脖子上,疼得他大哭起来。
  “志儿!”林翠更加急了,“你快回去,叫爹来!”
  林志马上跳起来。
  但有一人踩上了他的双腿,令他动弹不了,“叫你姐姐唱个歌给我们听听,我就放你们二人走,不然的话,我将你扔到坟地里听鬼哭去!”
  林志扭头一看,这是林春生踩着他的腿呢,“二哥,你为啥也跟着他们欺负我二姐?”
  “啧啧啧,你胡说什么呀?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欺负你姐姐了?啊?我们打她了吗?骂了吗?”林春生阴阳怪气地冷哼,“小毛孩子,你敢胡说,我抽你大耳刮子!”
  林春生伸着大巴掌,一左一右打了林志两耳光。
  林志疼得眼泪一下子流出来了,敢怒不敢言。
  另外三人呢,则又去逗林翠。
  有一人手里捏着一根树枝,上面挑着一只小毛毛虫,在林翠的面前晃着,一脸痞笑,“翠儿姑娘,你要是不唱的话,我可将这只毛毛虫塞你衣服里了哦!”
  “哇——,不要啊,我……我我我,我唱,唱唱唱……”林翠最怕小虫子,看到那多脚软身体的小东西,头皮都麻了,小脸儿惨白,身子发起抖来。
  “那就快唱呀!”
  林翠哆嗦了一下,呜呜咽咽唱起来,“阿哥喂,你来拉阿妹的小手儿——”
  “哈哈哈哈——”林春生带头大笑起来,拍了下大腿,指着林翠,“我说吧,她的嗓子说话好听,可唱歌最难听,是不是跟鸭子叫一样?啊?哈哈哈哈——”
  “哇,呜呜呜——”林翠气得又大哭起来。
  她小时候,有一次发烧了好几天,将嗓子烧坏了,一唱歌就跑调。
  林春生知道她的缺点,自己取笑她不算,还到处宣扬着,带着他的狐朋狗友们一起取笑她。
  林翠已经十三岁了,知道害羞了,被人围着笑,顿时又羞又气,哭个不停。
  “谁在那儿?”小树林外,有人忽然大喊了一声。
  “坏了,有人来了,走走走。”林春生赶紧站起身来,朝几人一挥手。
  一伙人丢下林翠和林志,往林子另一个方向飞快跑走了。
  林翠这才松了口气,走过去扶林志,“你没事吧?你这傻小子怎的不回去叫爹爹来?你打得过他们?”
  林翠抹掉眼泪埋怨着林志。
  “我哪想到二哥那么坏?”林志嘟囔着。
  那个喊话的人,已经走进了林子,他咦了一声,“怎么是你们?有人欺负你们?”
  林翠和林志一起回头来看,原来是陆子翊来了,“陆大哥。”
  两个小家伙见到自己人,一起撇嘴哭起来。
  “快说说是怎么回事?”陆子翊又忙问。
  于是,林翠将刚才的事情跟陆子翊说了。
  陆子翊朝林春生几人跑掉的方向看去一眼,默了片刻,“我先送你们回去再说。至于那几个泼皮,我帮你们教训他们。”
  两人心中好一阵欣慰,“好,谢谢陆大哥。”
  其实,他们很想喊一声姐夫。
  林志相信,姐夫伸手一拳,就能将林春生打得跪地喊娘。
  陆子翊带着他们走出林子,他让林志和林翠坐马车,他赶着林志的车,一起往林园家走去。
  林志这时问道,“陆大哥,你怎么也来秀水村了?”
  陆子翊回头看他一眼,说道,“我担心你家的牛儿中的毒没有全好,我来看看。”
  “哦。”
  ……
  林园这时候,正在家中应付书呆子童从文呢。
  林志今天要送回礼,没有去学堂,童从文便带着书本来了林园家,要给林志补落下的课业。
  不巧的是,没有遇上林志。
  他失望地皱眉,“要不,我教会林姑娘,等林志回家,你再教他?”
  林园心中好笑,她个现代高材生,还要你个古代的秀才教?
  但也不好驳人家的好意,林园还是感激着答应了。
  好在课业只有几句话的讲解,没费什么时间。
  为了让童从文对林志更上心,林园想到一件送给童从文的绝好礼物:黑板!
  这玩意儿在这个时代是没有的。
  夫子们教学生,一直是他们念一句,下面学生们跟着念一句。
  讲解意思时,也是夫子念,学生记。
  要是夫子口音重语速快,年纪小的学生听不懂,等于听着天书,白上课了。
  她把黑板的用处说给童从文听,童从文大喜,“林姑娘太聪慧了,这个物件,太实用了!”
  林园心中好笑,当然实用了。
  中原从西方引进黑板的用法后,教育事业马上遍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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