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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博得)-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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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说,魔索布莱城都已经成了“卓尔城市”的代表了。
魔索布莱城有两万人口,七十多个家族,排名前八位的家族组成执政议会。德古拉出身于迪佛家族,乃是次子。迪佛家族是魔索布莱城的第四家族,深得罗丝宠爱,地位显赫,德古拉在剑术上很有天赋,曾经以第一名的成绩从格斗学院毕业,长期担任家族武技长。
他有四个姐姐,还有三个妹妹,其中最小的一个,叫做莉莉丝。德古拉非常喜欢莉莉丝,他从童年开始就一直把对方当作小妹妹一样照顾,和她玩耍,逗她高兴,甚至不惜为此捉弄牧师和蜘蛛——作为男性,这是严重的罪行,足以令他被送上祭台或者绞刑架。所幸德古拉一直很谨慎,没有让这种事情发生。
罗丝的教义里,不允许友谊的存在,所幸德古拉和莉莉丝都坚持了下来,没有背叛对方。在德古拉的帮助和保护下,莉莉丝躲过了无数次暗杀和伤害,以优秀的成绩从祭司学院毕业,在家族中表现得越来越优秀,地位逐渐升高。而莉莉丝也同样运用自己的地位和影响力,保证德古拉没有被贩卖做奴隶,没有沦为祭品——这是男性卓尔很可能的下场之一。
最终,莉莉丝压倒了所有对手,成为家族首席牧师,这是仅次于主母的位阶。恰在此时,迪佛家族的第三个儿子——也就是德古拉和莉莉丝的弟弟——诞生了,按照规矩,这是要作为祭品献给神后的。
迪佛家族举行了盛大的献祭仪式,祈求神后赐福,仪式的最后部分,则是用匕首刺入婴儿心脏,完成整个献祭。莉莉丝作为新任首席牧师,理所当然地由她来担任这个光荣的工作,然而在最后关头,她犹豫了一下。
或许是德古拉的缘故,莉莉丝和其他卓尔稍有不同,对同胞手足之间的感情不那么冷漠,也或许是女性对婴儿天然的恻隐之心。总之,这造成了她一刹那间的犹豫,虽然莉莉丝随即便恢复过来,杀死了婴儿,然而这已经触怒了神后。
罗丝收回了对迪佛家族所有的恩宠,不再赐予任何神术,对于卓尔来说,这是极其危险的讯号,所有其他家族都会虎视眈眈,准备趁虚而入,取而代之。当发现一切手段都无法赢回神后的欢心时,迪佛主母在绝望中做了一个决定:把首席牧师莉莉丝作为祭品,献祭给神后。
这种作法或许会有效,以家族的首席牧师献祭,这在魔索布莱城的历史上都是史无前例的,没有哪个家族能够这样奢侈,神后想必会芳心大悦。然而献祭进行到一半就被破坏了,德古拉闯了进来,救走了莉莉丝。
他们逃离了魔索布莱城,在幽暗地域的荒野中艰难生存,和各种危险的怪物搏斗,以及应付层出不穷的追杀。迪佛家族接连两次献祭出错,已经深深触怒了神后,家族覆灭是指日可待的事情,所以主母倾尽全力,也要把两个叛徒杀死或擒获,这是唯一能够挽救家族的希望。
同样被神后遗弃,但德古拉是个战士,他的剑术不会因此消失或削弱,而莉莉丝却是个牧师,丧失了神宠,她变得虚弱不堪。最终,他们被迪佛家族的士兵,一场血战之后,德古拉杀死了所有敌人,但莉莉丝却也伤重而死。
在战斗的最后一刻,一位卓尔牧师用生命为代价,向神后换取了一次诅咒,击中了德古拉。这个诅咒会让人的身体上长出蜘蛛,就像寄生虫一样,以寄主的血肉为食,慢慢啃啮,只有经过漫长的痛楚折磨之后才会死亡,是最残忍的诅咒之一。
德古拉自料无幸,在安葬了莉莉丝之后便静静等待死亡的降临,然而他的运气实在不错,遇上了一位叫做凯莫的吸血鬼。凯莫救了德古拉的命,随后带他来到艾瑞德林城,加入了齐雅温纱丽教会。
“凯莫帮你解除了诅咒?”琼恩问。
德古拉摇摇头,伸出左手,脱下连臂手套,平放在石桌上,掌心向下,手背向上,展示给琼恩看。
和所有的卓尔一样,他的手指精致修长,在微光下闪烁着黑曜石般的光泽,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但琼恩把目光移到手背上时,登时微微一惊——德古拉的手背上,有一个蜘蛛形状的印痕,因为也是黑色,和皮肤颜色相近,不仔细看分辨不出来,倒是栩栩如生。琼恩看了一眼,便知道这肯定不是伤疤,也不是纹身,当然更不是拿油彩画上去的,倒有点像胎记。
但它居然还是活的。
很缓慢,但却是肉眼能够勉强分辨的速度,这个蜘蛛印记在德古拉的手背上扭曲蠕动着,像是在转着圈,又像是准备顺着手臂往上爬行,就像真是个活蜘蛛附在德古拉身上,融为一体似的,这情形说不出的诡异邪气,纵然琼恩见识也不浅了,犹自暗中打了个寒颤。
“罗丝的诅咒,凯莫也解除不了,”德古拉说,“所以他把我变成了吸血鬼。”
琼恩怔了一怔,随即反应过来,这个诅咒的作用,便是蜘蛛以缓慢的速度吞噬血肉,最终令人死亡。而吸血鬼最大的本事,就是超强自愈能力。虽然断肢重生这种难度高了点,但只要有充足的血液供应,被人砍上几刀还是能迅速恢复的。也就是说,这个诅咒根本没有被消除,它依旧作用,只是蜘蛛吞噬一点,吸血鬼就复生一点,所以不会有性命之忧。
就像希腊神话里的普罗米修斯一般,每天被苍鹰啄食心脏,每天又能长出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其实反而是加剧了诅咒,把短暂的折磨变成了永恒。
“但至少我还活着。”德古拉说。
“你已经死了,”琼恩随口回答,“你已经是个亡灵。”
“这不过是躯体的一点小变化,”德古拉也不动怒,“对于我来说,活人也好,吸血鬼也罢,也没有多少区别,最多不过长出一对獠牙,光亮下没有影子,镜子里看不到自己罢了。我依旧能思考,能行动,有记忆,有感情——那么我当然还活着。”
“活着还需要目标。”
“目标?”
“是啊,”琼恩说,“如果一个人能呼吸,能行动,有记忆,有情感,但却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不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里,那么和一具能活动的尸体又有什么区别呢,这也算不上活着吧。”
德古拉将手套套上,遮住了手背上的蜘蛛印痕,“好像是这样没错。”
“那么你想做什么呢?”琼恩问,“有朝一日回到魔索布莱城,找迪佛家族复仇?”
“那倒不用,世界上已经不存在迪佛家族了,”德古拉说,“在我离开魔索布莱城之后,迪佛家族也就彻底丧失罗丝的恩宠,逐渐衰弱,最后被一个排名很靠后的小家族消灭了——好像是杜垩登家族。不过杜垩登家族也只风光了三十年,后来也被消灭了。”
“唔。”
“如果说我想做什么,”德古拉慢慢说,“现在我唯一想做的,就是活下去。”
“活下去?”琼恩有些诧异。
“嗯,一直活下去,”德古拉点点头,“直到罗丝死亡的那一天。”
第十二节罪犯
神会死亡,凡人也可能不朽。
这是流行于国度中的两句话,据说出自某个大贤者之口,近乎是无人不知。事实上,凡人能否不朽,这点暂时无可考证,如果把巫妖、吸血鬼这种也算上,那么倒也勉强可说,另外像阴魂城主和他的儿子们,似乎也都是活了近两千年还没死,说不定是掌握了什么长生不老的法门,也未可知。
但神确实是会死亡的。
梅菲斯曾经说,神祇是半人格半规则,半理念半信仰的存在,永存而不朽,无法真正被杀死。但这涉及到一个名词辨析的问题,举最简单的例子,自有史籍记载,有文明传承以来,死亡之神都是一直存在的——但坐在神位之上的人,却已经换了三次。
死亡之神是永存而不朽,但米尔寇却已经在动荡年代中被摧毁了。当然,他也有可能像班恩一样复活,那是后话。毕竟这是个神奇的世界,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关于这个问题,梅菲斯曾经有一个比喻:“神职就像是一个王座——当然也有可能是多个王座的融合,你能够坐上去,自然就权柄在握,拥有神力,那么你就是神祇了。”
王座是很难被砸碎销毁的,但未必不能融合,不能拆分,不能转移——最关键的一点是:王座上的人未必不会死。
而且,第四纪快要到了呢。
就在过去的短短几个月里,已经有很多神明被毁灭:兽人诸神、维伦、齐雅温纱丽,当然也有复活的,例如班恩。琼恩就算再迟钝,也知道如今所处时代,只怕是千年未有的大变局。如果明天传来消息,说罗丝突然被摧毁了,那么琼恩也未必会多么惊讶,当然这种可能性不高就是了。毕竟如今罗丝的对手死亡的死亡,沉眠的沉眠,逃离的逃离,她已经等于是统一了卓尔神系,暂时没有什么能够威胁到她的对手了。
不,未必……夜女士?
如今幽暗地域里最大的两股势力,一方是罗丝教会,一方便是阴魂城,而阴魂城的背后,则是夜女士莎尔。如今的局势来看,双方和平共处是不太可能,而凡人的争斗,必定又关联到神明的兴衰。
从这点来说,德古拉打算和罗丝比寿命,也并非是绝无可能。身居高位者,说不定反而遭受攻击更多,死得更快;而像德古拉这种无名小卒,只要低调再低调,找个地方躲起来隐居,长生不死还真不是奢望。
不过他愿意低调么?
“你前面说,你一开始就不赞成南下,是么?”琼恩沉吟片刻,突然问。
“是。”
“不南下,那去哪里?”
琼恩看过地图,德古拉等人是从艾瑞德林城来的,而从那里出发,只有两个方向:南下或者北上。幽暗地域南部城市较少,罗丝教会的势力不大,比较利于生存,这大概也是当时凯莫等人决定南下的原因。至于北上的话……北方阴魂城和罗丝教会正打得激烈呢。
“去北方,”德古拉淡淡说,“相信雅达王子不会拒绝我们吧。”
雅达是第二远征师的最高指挥官,看来如今在幽暗地域已经名声卓著了。德古拉所说自然也没错,这种不同种族之间的战争,最需要的就是叛徒——或者说弃暗投明的义士。
“也没差,”琼恩安慰,“反正转了一圈又回来了,现在你也是阴魂城的军官了……其实你早就知道我们的身份是吧。”
“自然,莫蕾特说矮人派来两个人类做使者,我怎么可能不好奇一下来历背景。”
琼恩默默点头,在脑中大致理清了一下轮廓。“德古拉中尉,”他忽然抬起头,“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德古拉一怔,“奇怪的声音?没有啊。”
“不,侧耳倾听,”琼恩说,“有没有听见咯吱咯吱的声音。”
德古拉努力倾听,他是吸血鬼,听力较之常人敏锐几倍,然而他听了半天,依旧茫然地摇了摇头。
“没听见?那或许是吱呀吱呀的声音。”
“没有。”
“没有么,”琼恩皱眉“应该是有命运的齿轮在转动才对啊。”
德古拉莫名其妙,“命运的齿轮?您在说什么啊。”
“你不读人类写的奇幻小说吗?”
“自然不读。”
“难怪,”琼恩理解地点点头,“算了,没有命运的齿轮也无所谓,那有没有后世史学家躲在暗处记载?”
吸血鬼快速用锐利的眼神扫视了一遍四周,除了几只岩鼠之外一无所获。
“真扫兴,”琼恩叹气,拍了拍他的肩膀,“中尉,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嗯?”
“你要有心理准备。”
“请说吧。”
“很显然,你将来不会是什么大人物了。”
※※※
德古拉自然莫名其妙,不知道琼恩到底在说什么,但他性子沉稳,也懒得多问,只当是没听见。琼恩也不再开玩笑,转而询问有关吸血鬼的事情,一方面是好奇,另一方面也是想借此多了解一些对方的情况。上辈子在地球的时候,他就很喜欢看有关吸血鬼的影视和文学作品,只是众说纷纭,各种描述都有,甚至相互冲突矛盾,令人难以采信,未免失望。如今有这种机会,倒是不愿放过。
计算起来,琼恩迄今为止已经认识了五个巫妖:拉沃克、瑞哈格拉斯、奥沃、萨扎斯坦和斯兰普,都算是打过些交道,其中奥沃还是他老师,斯兰普的命匣更在他怀里。但吸血鬼却见得不多,除了莉法儿,就是坐在面前的这位德古拉了。莉法儿是拉沃克强行创造的,其实并不能算是纯正的吸血鬼,她自己也说过,很多吸血鬼的天赋异能她都不具备,也不怎么惧怕阳光,对鲜血的渴望也不强,还是保留了很多活人的特征。而且莉法儿一直住在巫师之墓里,对于吸血鬼这个族群并不是特别了解,这方面的见识并不多。德古拉却是一直跟着凯莫,又是齐雅温纱丽教会成员,可谓是货真价实的老鬼。
“总感觉吸血鬼很罕见啊,”琼恩说,“按道理说,变成吸血鬼多简单,既快捷又安全,转化巫妖都还有失败的可能呢,为什么世界上的吸血鬼好像这么少呢。”
“因为多的都被杀光了。”
“吸血鬼没那么容易杀吧。”
“当然有那么容易,”德古拉说,“首先,巫妖不用吸血,找个坟墓住上十年不出门都没事,吸血鬼却必须定期吸血,一般还得吸同类的血。出没得既频繁,作案又多,自然也就死得快了。”
“唔,这么说也有道理。”
“其次,能够转化成巫妖的,原本定然都是第一流的施法者,谁能轻易去杀?吸血鬼就容易对付多了,”德古拉说,“别把吸血鬼想像得多么强。如果原本是个普通人,就算变成吸血鬼,也不过就是力气大些,反应快些,有点自愈能力罢了,还怕阳光、怕圣水、怕各种圣法术,要杀起来根本不难。其实大部份吸血鬼,都是死在了雏儿和新生阶段。”
“我听说吸血鬼还害怕大蒜?”
“不是害怕,只是讨厌,”德古拉纠正,“阳光、圣水这种,能够对吸血鬼造成严重伤害,所以我们害怕;但大蒜只是气味令人恶心,不愿意靠近罢了。如果一个人身上带着大蒜,一般我们也就不愿意去理睬,但如果他觉得挂着几瓣大蒜我们就怕了,那顶多杀了他再去洗澡就是。”
“十字架怕不怕?”
“什么?”德古拉一怔,“十字架?”
琼恩用手指蘸了点水,在桌面上划了个十字架的符号。
“这个……”德古拉看不明白,“巫师的符文?”
“你见过这么简单的魔法符文?”
“那这是什么?”
“这是某位神祇的圣徽,你看着没什么胆战心惊的感觉?”
“没有,”德古拉摇头,“这是哪位神祇的圣徽?从没听说过啊。”
“没什么,大概是我记错了。”
很显然,这个世界里因为没有上帝和基督教,吸血鬼连十字架都不在意了。
“这么说,真正能够对你们造成伤害的,除了刀剑和法术,其实就是阳光、圣水之类了?”
“嗯。”
“不过一般的刀剑能够伤害你们吗?”琼恩疑惑,“我好像在哪里听说过,只有银质武器才行。”
“都可以的,银质武器只是效果更好罢了,其实镀银就行。”德古拉坦诚得惊人,对自己的弱点丝毫不加隐瞒。
“镀银的效果会比纯银差么?”
“没那回事,”德古拉说,“我们怕银,不是因为它锋利,而是因为我们体质特殊,银和血液混合就会中毒。纯银太柔软,都未必能砍得伤人,镀银其实效果更好。”
“秘银行不行?”
德古拉瞥了琼恩一眼,“秘银只是像银,又不真的是银——难不成你还能拿精金铸金币用?当然肯定有人乐意收就是了。”
那是自然,精金可比黄金珍稀贵重得多了。
“不过据说锻炼到亲王位阶的吸血鬼,不但不惧怕日光,也不惧怕银质武器了,”德古拉补充,“当然,这依然还只是‘据说’,反正我是没真正见过。”
根据德古拉的解释,虽然同为高阶亡灵,但吸血鬼确实还是比巫妖差得远了,各种弱点缺陷杂七杂八的一堆,除非锻炼到最顶级的亲王吸血鬼才勉强够看。但就算是亲王吸血鬼,依旧也不是金刚不坏之躯,脑袋被砍掉照样会死,而巫妖却是可以客串恐怖分子,拿自己的身体自爆玩的。
“吸血鬼自有吸血鬼的好处,”德古拉懒洋洋地说,“至少能和女孩子上床,而且你想坚持多久就多久。”
“真的?”
“当然,所以我才这样受女孩子欢迎啊。”
有那么一瞬间,琼恩几乎真的动心了,考虑是不是也变成吸血鬼试试,但他随即扼杀了这个荒诞的念头。“算了吧,”他叹气,“我还想能晒晒太阳。”
※※※
这个话题没有继续进行下去,一方面因为已经谈论得够多,另一方面是因为梅菲斯恰好回来了。在女性面前,有些谈话还是收敛些比较好。
晨炼城局势平定,内部的威胁消除,接下来面临的问题,主要就是如何立足,应付外部威胁了。为此梅菲斯和阿忒妮前日又去了一趟伊卡沙城。幸好矮人们终究没有死脑筋到底,以前局势没有明晰,自然不肯妄动;如今尘埃落定,再商谈合作事宜,那就顺利得多了。当然,到目前为止,依旧只是有限度的合作,更谈不上结盟。矮人没有派遣半个士兵前来协防,仅仅只是运送了一批粮食和家畜,倒也算是救急。一百多名卓尔在这里驻扎着,全靠狩猎采集为生,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如今晨炼周边区域的动物都日渐稀少,快要绝迹了。另外矮人还派遣了几个工匠,前来指导城防的修缮事宜,在这方面他们是专家。
此外,梅菲斯还弄到了一批装备,武器护甲齐全,共有一百多套。
和上次不同,这批装备并非矮人打造的,它其实来源于卓尔。几个月前的大战,瓜理德斯大败,矮人俘虏了不少卓尔,大多驱赶去矿洞做苦力了,他们的兵器盔甲自然也都全部没收。以矮人的眼光来看,这些卓尔锻造的装备质量太差,不屑使用(其实也用不了,矮人怎么能穿上卓尔的锁甲),所以一直扔在仓库里,空闲时便取些回炉重炼,当作原料使用。梅菲斯此次回伊卡沙城,便说服了国王和议员,从这批“废品”里挑选拼凑了一百多套较为完整的,带了回来。
毕竟曾经是瓜理德斯的精锐战士所用,品质有保证,虽然矮人看不上眼,但对于晨炼城里的这批卓尔们来说已经是意外之喜了。要知道,他们可都是一路逃亡来此的,在矮人提供援助之前,大约有四分之一的人武器损坏、断折或者明显不趁手,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没有护甲或者残破不堪,如今总算是升级换代了。
除了这些之外,梅菲斯还带回来一个客人。
“欧凯?”
“早上好,琼恩,”恶魔兼情报贩子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摘下宽沿帽,“呃,你的表情……对于我的到来似乎并不欢迎?”
“不,你误会了,”琼恩赶快说,“来找我有什么事情?”
“这个,太开门见山了吧,难道我们不应该先寒暄几句,谈谈上次分别后的情形,说说最近的生活,顺便聊聊国际形势……”
“呃,我们是老朋友了,还来这套就未免太见外了吧。”
“嗯嗯,我也这么觉得,”欧凯连连点头,“我们是老朋友嘛——所以如果我请你帮点小忙,你一定不会拒绝的对不对。”
“这个……你想干什么?”
“别紧张,举手之劳而已,”欧凯说,“斯兰普的命匣,在你手里对吧。”
“是啊,你对它有兴趣?”琼恩来了点精神,“只要你出价合适,这个我倒可以考虑转让——就算打点折扣也无妨了。”
命匣放在他手里,等于就是个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如果能够交易出去换点别的好处,琼恩自然是很乐意的。
欧凯从怀里摸了摸,取出一个四四方方的白色东西来,往石桌上一放,推到琼恩面前,“这个如何?”
琼恩低头一看,原来就是欧凯从亚当斯手里敲诈来的那副萨瓦棋,据说是瓜理德斯城巫师学院里最有价值的宝物。欧凯还曾经在沉默之歌演示过作用,二十四枚棋子,可以变化成二十四个强力护卫,确实是很不错的东西。琼恩上次看见都很动心,只是既然落到了欧凯手中,也就断了念想,没想到几个月后又转回来了。
“成交!”琼恩立刻说,掏出斯兰普的命匣就丢了过去,生怕他又反悔。欧凯笑了起来,拣起命匣略略看了一眼,收入怀中。
“你要它做什么?”琼恩顺口问。
“做礼物。”
“礼物?”琼恩一怔,“送给谁?”
“奥灵多尔的灵吸怪啊,”欧凯提醒,“你忘了,这家伙是奥灵多尔悬赏捉拿的通缉犯呢。”
琼恩拍了拍脑袋,他还真把这一茬给忘了,否则倒可以直接拿这命匣去领赏……不过话又说回来,就算想起来,他也不愿意再和灵吸怪打交道,而且这里距离奥灵多尔也太远了点,懒得跑这一趟路。
“灵吸怪会给什么报酬?”琼恩好奇,“能比这副萨瓦棋价值更高?”
“那倒不是,主要是我最近遇到点小麻烦,需要那群家伙帮忙。所以事先送送礼,搞好关系就很有必要了。”
“还有你都搞不定的麻烦?”
“我也不是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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