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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博得)-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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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上去求婚——结果当然是次次被发好人卡。虽然目的最终没有实现,但他铸戒的手艺和习惯却还是保留了下来,以后闲着无事就经常做魔法戒指,琼恩如今手上戴着的两枚全都是他给的,法术逆转戒指是他的收藏品,未必是他亲手所制,有可能是别处得来,但宝石跳跃戒指却是他近期新制的。以萨马斯特的眼光造诣,要从一枚魔法戒指上看出门道,得知其制作者,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更别说奥沃很可能还向他提过琼恩,嘱托过什么。毕竟这死胖子虽然有诸般恶趣味,也是个标准的心理变态,但对琼恩这个学生还真是不错的。
梅菲斯说,棋局已经开始交锋,棋手已经逐渐增多,投入的筹码逐步增大,即便一开始的时候其实只是很小的预期和盘算,如今大家也都已经身不由己,收手不住了。风暴将起,琼恩就处于核心,稍一不慎就是粉身碎骨。如今看起来,不要说等风暴起来,只是随便一个插曲,一个意外,他有可能就被碾碎了。
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的实力不够,只是道理纵然明白,办法却是没有,难道琼恩还能指望突然获得仙丹灵药,一夜之间增长十甲子的功力,顿时横扫天下无敌手么——还是别做梦了,早点洗洗睡吧。
心神不定,琼恩回到房间,却发现里面的气氛有点不对,梅菲斯似乎正在和凛争执什么。他有些奇怪,这两人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挚交,甚至可以说凛是梅菲斯在这世界上唯一真正的朋友,从没见她们有过争吵,这却是怎么了。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为了一副耳坠。
琼恩刚才下楼期间,三个女孩子正在房间里聊天,伊莉雅突然从怀里取出了一对精致的红宝石耳坠递给了凛。凛接过一看,先是惊讶,随即欣喜,在伊莉雅的小脸蛋上就亲了一口,“谢谢。”
“不客气,凛姐姐喜欢就好。”
“这副耳坠……”梅菲斯皱眉,“为什么我看得这么眼熟。”
“就是刚才在店里凛姐姐看中的那副啊,”伊莉雅理直气壮地说,“我顺手就把它拿过来了。”
梅菲斯脸色一沉,“还回去。”
伊莉雅有些怕她,闻言怯怯地躲到凛身后,凛此时已经迫不及待地把耳坠戴上一只,正在戴另外一只,哪里还肯放手。“好啦,艾弥薇,就算我们先欠账好了,”她软语恳求,“等明天我们比赛完了拿了奖金,再去付钱就是,又不会少他的。”
“凛……”
“好啦好啦,艾弥薇,就算我求你了,好不好,保证就这一次,下不为例。”
琼恩回来时正撞上这一幕,弄清楚情况,他不甚放在心上,替凛帮腔几句。挚友和情人同时求情,梅菲斯也只好网开一面,暂时罢了。本来梅菲斯自己也看中了一副,和凛这副红宝石耳坠式样差不多,是绿宝石的,伊莉雅也顺手“拿”了回来,如今自然不敢再交上,只能先给了凛,正好配成套。
梅菲斯摇头,却看见琼恩神色间有些郁郁,不由得心中一沉,知道肯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怎么了?”她轻声问。
琼恩苦笑,“刚才我们看到的那个灰袍老人,他确实是萨马斯特。”
凛正在把红宝石耳坠取下来,换上绿宝石的那副,闻言也吓了一跳,“真的?可是你不是说……”
“我说什么都没用,他确实是萨马斯特。”
琼恩把刚才的经过说了一遍,他隐瞒了萨马斯特最后说的那句话,免得被别人知道他是奥沃的学生,只说是自己看出了破绽,然后对方亲口承认是萨马斯特。诸人面面相觑,一时无言以对。“可是他干嘛要装成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凛不解,“难道说,他现在已经不如以前,不敢被人发现?”
“不知道,这个问题,恐怕得等你老师回来去问她,”琼恩说,“毕竟他们是同时代的人,是真正打过交道的。”
※※※
“那人确实就是萨马斯特。”过了两个小时,葵露等三人一无所获地返回,欣布听完凛描述那灰袍老人的相貌之后,立刻就做出了判断。
“他为什么装成这副样子?”
“他不是装,他本来就是那样子,”欣布说,“你们只知道萨马斯特是个大巫师,是魔法史上的不世奇才,却不知道他其实是个体弱多病的家伙。他从小就有严重的哮喘症,特别容易咳嗽,右手手臂曾经受过伤,习惯性地不停颤抖,所以连带说话时往往声音都在颤。他还有精神衰弱症状,怕强光,怕噪音,怕人多,敏感多疑,神经质,性格偏执,特别容易生气激动——这点后来改了不少,但偶尔还是犯。他还有些怪癖,比如看到女人穿白色以外的内裤就会大发脾气……”
葵露轻声咳嗽了一下。
欣布意识到自己失言,有些尴尬,正要掩饰过去,凛却正听得有趣,她也是心直口快的人,顺着就问,“老师你怎么知道的?”
欣布迟疑了一下,“艾拉斯卓跟我说起过,”她说,“以前她和萨马斯特曾经是情人。”
“哦,那他们后来是怎么分手的?”
女性对于这种事情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八卦倾向,纵然是凛也不能免,如今大敌当前,不谈正事,反而追寻起对方的感情史来,而欣布也不知怎么搞的,居然当真就要给她解说。要说起来,这对师徒二人都有些脑子脱线,不甚正常,幸好旁边还有比较正常的葵露。“那个,”卓尔选民颇有些无奈地说,“这些事情我们以后再谈如何。”
“不过有件事很奇怪啊,他跑到这里来做什么,”欣布皱着眉头,“而且你看出破绽,他居然会直接告诉你他的身分,然后就走人了?这不像他以往的作风啊。”
“那他以往的作风是什么?”
“是我们现在已经可以为你收尸了。”
“这个,大概我人品好吧,”琼恩打着哈哈,一边心底冒冷气,“人品好就是无敌的呀。”
欣布也没多问,反正萨马斯特是个疯子,疯子不管做出什么都不出奇,因为他不讲道理,说不定只是今天心情好,看着琼恩比较顺眼就高抬贵手了。
“可是他就算以前是那副样子,现在却已经是巫妖了啊,”琼恩趁机转移话题,“变成巫妖就算性格不会变,身体上的毛病总不会还留着吧。”
“所以说他是个疯子啊,”欣布理所当然地说,“其实后来他成为选民,得到银火之后,身体的很多疾病就已经痊愈了。他早就已经不哮喘不咳嗽手臂不颤抖了,但他习惯了,他习惯了他那副样子,自己都改不过来,总以为还是以前,所以照样咳嗽个不停,照样喘不过气,照样手发抖——其实压根就是他自己心理作用。”
“那他后来被剥夺选民身分,银火收回之后呢?”
“银火是会改造选民的体质的,就算被收回去,已经变得强壮的身体不会又突然衰弱下来。但还是那句话,他自己心理作用,总是觉得自己活在过去,永远走不出记忆,所以即使变成巫妖了,照样还是这副德行。”
琼恩耸耸肩,不再询问,他突然发现了一件事情:自己也算认识不少一流的大巫师了,除了阴魂城那几位王子似乎还比较正常之外,其他个个都是心理变态,不是脑子有毛病就是精神有缺陷,不是有恶习就是有怪癖,总之都不是正常人——或者说,正常人只怕也都练不到这种程度。
唔,看来以后很有必要加强自己的心理素质训练了,魔法造诣可以提升,人可千万不能变态啊。如果弄成奥沃那种样子,就算你是天下第一大巫师,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这个问题暂且不考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怎么对付萨马斯特。
欣布和葵露其实也没什么别的看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你要战,那便战就是。据欣布说,萨马斯特虽然当年确实是曾经有过同时面对三名密斯拉选民的辉煌战绩,但那是他的鼎盛时期,那时候他自己也是选民。后来他被剥夺了选民资格,收回了银火,实力自然大打折扣,虽然发明了龙巫妖这种怪物,但他难道还能在擂台上临时招出一只来不成。更何况,时代是在不断进步的,如今距离萨马斯特被晨曦之神击杀,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欣布葵露一直活着,不断磨炼提升,萨马斯特却死了又活活了又死,据欣布前日和他的短暂交手来看,实力并没有明显的提高,如果两个选民同时上的话,是有很大的希望取胜的,就算是一对一车轮战,也未尝没有胜算。毕竟到了他们这种程度,很多时候胜负也就在一瞬间,未必见得实力强些就一定能稳操胜券。
凛是欣布的学生,阿忒妮是葵露的属下,她们两人自然更没有其他意见。至于琼恩这边,因为他没说完全的真话,所以其他人也都不知道萨马斯特曾经警告他退出的事情。琼恩此前已经盘算半天,决定不予理睬,赌上一把。他已经答应了欣布参赛,如果现在退出,首先便是出尔反尔,言而无信,只怕大家都要看不起(莎珞克和伊莉雅估计除外);其次得罪了欣布,回物质界也便是麻烦,难道还去求萨马斯特相助?他可不想和个疯子打交道;何况倘若不打这次比赛,那枚白玉印章如何得到,萨马斯特是要拿去当命匣的,还会拱手让他不成。琼恩有一种强烈的直觉,那东西和自己大有牵连,说不定就能解开很多困惑自己的迷题,必须拿到手。
“明天就要比赛,有两个选民在前面,也未必轮到自己。就算真要上场,看情形好坏再决定是否弃权就是。有奥沃这个老师在,萨马斯特总要看三分面子,未必真对自己下杀手。”
想清楚了,事情也就简单,各自回去休息准备,等待明天的决斗大赛就是。
回到房间,见左右无人,梅菲斯便问琼恩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当然能看出琼恩刚才没完全说实话。琼恩把萨马斯特的话复述一遍,“应该是我那位老师向他打过招呼,所以对我容让三分吧,”他说,“但等到了赛场上,只怕也说不得了。”
“嗯,也不用太担心,”梅菲斯说,“见机行事就是。”
“对了,你有没有对凛说过奥沃的事情。”
“放心,这种事情我不会乱说,她们应该都不知道。”
万渊平原中烈阳永远高悬,无日夜之分,但还是有时间刻度的,此时已经到了正午,琼恩叫来午餐,梅菲斯依旧只喝了点饮料,这段时间以来一直紧张忙碌,两人虽然在一起,却连闲谈的时候都没有。今天上午莎珞克的事情,虽然当时令梅菲斯恼怒,但解释清楚,却也让两人的感情更进一分。正说话间,凛从门外走进来,端起餐桌上的果汁一饮而尽。
“刚才我听到了一个好故事,”她兴高采烈地说,“你们有没有兴趣听。”
“至少你显然有兴趣说,”梅菲斯笑着,“什么故事?”
“萨马斯特的爱情故事,”凛说,“猜猜对方是谁?”
“刚才你老师不是说了,艾拉斯卓。”
“不,是魔法女神。”
第三十八节爱情
“魔法女神?”
琼恩和梅菲斯都有些惊讶。萨马斯特虽然是历史上声名赫赫的大巫师,但有关他的资料却非常稀少,涉及私人生活的更是几乎没有。烛堡已经是大陆最庞大最著名,资料最齐全最完备的图书馆了,琼恩在里面阅读到的东西也不多,只知道粗略的大致生平,基本都是寥寥几笔,即便是最后他和晨曦之神那惊天动地光辉灿烂的一战,也不过几行字就描述过去(而且主要是在修饰夸赞晨曦之神的无上神威)。只看今天大家对萨马斯特的相貌特征、身体状况、精神疾病这些全都一无所知,当面遇到都不认识,便可见一斑,换了其他名人,只怕连身上有几块胎记都搞清楚了。
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是因为萨马斯特先为魔法女神选民,后又叛教而出,创立龙巫教,弄得天怒人怨。他被轰杀之后,巫师之神阿祖斯便奉魔法女神的意旨,指示教会抹去一切有关萨马斯特的信息,并禁止在任何魔法书籍中提起。烛堡是中立之地,尊奉的是知识之神欧格玛,所以能够收集到一些残章碎片,保留下来,换了其他图书馆,基本就是没有。和萨马斯特同时代的,曾经有过密切交往的人,如今不是故去,便是欣布和葵露这种女神选民,自然更不会轻易到处乱说——其实要说起来,欣布已经算是性格叛逆,无所顾忌,所以还肯谈论,如果换了谨慎的葵露,只怕除了必要信息之外,其他半句不提。
当然,官方历史都被销毁或禁止,私下传言总还是有的,虽然大多内容混乱,彼此冲突,但也不等于就完全没有任何真实的东西。在所有的小道消息里,凡是涉及到萨马斯特的感情经历的,全都众口一词地指向银月城城主艾拉斯卓,她被认为曾经是萨马斯特的情人——并且是萨马斯特后来背叛教会的最重要原因。
艾拉斯卓也是七姐妹之一,排行第二,欣布的姐姐,魔法女神的选民,与萨马斯特自然也是多有交往的。和欣布的叛逆、暴躁、不修边幅不同,艾拉斯卓是公认的气质高贵、美丽典雅,被称为“光辉女士”,据说萨马斯特一见到她就被迷住了,从此拜倒在石榴裙下,而艾拉斯卓也被萨马斯特的天才所吸引,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只是好景不长,两位选民的爱情很快破裂了,萨马斯特自此之后彻底坠入黑暗,最终成为被轰杀的大反派。
至于爱情为什么破裂,原因就众说纷纭了,较为有影响力的说法是因为艾拉斯卓魅力超群,情人众多,子嗣众多,仅仅儿子就超过十二个,而萨马斯特却是个有极强的占有欲的人,他试图独占和控制艾拉斯卓,这种冲突最终导致双方关系恶化,直至分手。
因为是小道消息,琼恩虽然听闻过,但从来没太当回事。今天欣布无意间露出来的口风,倒是证实了艾拉斯卓和萨马斯特确实是情人——至少曾经是,这也没什么可惊讶的。但现在凛跑进来,说萨马斯特的爱情故事,女主角居然不是艾拉斯卓而是魔法女神,这便实在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甚至摸不着头脑了。
“这和魔法女神又怎么扯上了关系?”琼恩问。
凛于是很得意,在旁边坐下来,又拿起另外一杯果汁,一边喝一边开始转述她刚才从欣布那里打听到的八卦。
“其实在萨马斯特在遇上艾拉斯卓之前,他就已经有过一次爱情,对象就是魔法女神,”凛说,“那是在他成为选民的时候。”
“唔?”
“在萨马斯特五十岁的时候,他接到了一份神秘的邀请,这改变了他以后的命运。按照指示,萨马斯特前往阴影谷中一处隐秘地点,在那里他见到了魔法女神的化身,并且共同度过了十天,最终成为选民……”
“这个我知道啊。”
“耐心点,听我说完,这还没到重点呢,”凛很不满地瞪了琼恩一眼,“问题的关键不是萨马斯特成为选民,而是在这十天里,他爱上了魔法女神。”
“真的?”
“当然是真的,这是我老师刚刚亲口说的,”凛得意地说,“萨马斯特来到阴影谷,女神降临在他的面前,萨马斯特登时意乱神迷,无法自拔,当场就趴在女神脚下痛哭起来。女神把他扶起来,让他的眼睛正对自己的目光,深深凝视,然后把他拥入怀中……”
“那个,凛,你说得是不是太夸张了。”
“难道你们觉得这不是很浪漫吗?”
“浪漫是没错,但你确定这真是你老师的原话?”
“当然不是,有些是我自己的联想发挥和艺术加工了,但大体上就是这样啦,别计较,别打岔,”凛挥挥手,“总之,女神和萨马斯特一见钟情,坠入爱河,她们在一起整整度过了十天——你要知道,女神是以化身形态降临的,并非圣者附体,十天已经是极限了,可见他们当时的亲密程度……”
“打住,”琼恩不得不制止小女孩子的浪漫发挥,“说正经的。”
“这就是正经的,萨马斯特爱上了女神,女神显然对他也颇具好感。然后他被赐予银火,成为选民,那些从小就在折磨他的各种疾病全都被治愈,萨马斯特感动得五体投地,他把银火当作女神的定情信物,甚至天真地认为他会成为女神的丈夫……”
“可是女神早就已经有正式的配偶了呀,”梅菲斯奇怪,“早在差不多一千前,她就已经选择了阿祖斯作为她的丈夫,这点大家都知道吧。”
“是啊,所以说他天真嘛,”凛摇头,“或者说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人是没有理智的。他成为选民之后,去了阴影谷大贤者伊尔明斯特那里,学习如何具体运用银火。他们的关系处得非常糟糕,萨马斯特依旧做着不切实际的白日梦,而伊尔明斯特对此非常不以为然。后来有一次,伊尔明斯特终于打破了萨马斯特的美梦,直截了当地告诉他:阿祖斯早就已经是女神的丈夫,这点根本不可能改变或动摇,也就是说萨马斯特是绝无希望的,劝他趁早打消不切实际的幻想。”
“他幡然醒悟了?”
“没有,他大发脾气,很快就离开了阴影谷,然后他的心智就开始变得扭曲——准确地说是比以前更加扭曲,更加疯狂,而且各种疾病也都复发了。”
“疾病复发?”
“嗯,据我老师说,她有一次去拜访伊尔明斯特,那时候萨马斯特刚刚成为选民,还在阴影谷中学习。老师见到了萨马斯特,那时候他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状况都非常良好,全无病症,完全符合一个选民的正常模样。后来萨马斯特离开阴影谷之后,大概过了一年,老师偶然撞见他,发现他又彻底垮了下来,就是今天我们看到的这副样子。”
“爱情真是折磨人啊。”琼恩拿过凛一开始喝果汁的杯子(那是他的,现在凛拿着的是梅菲斯的),给自己倒上,感叹着。
“说得你好像历经沧桑似的,”梅菲斯笑着看了他一眼,“然后呢,凛,那艾拉斯卓又是怎么回事。”
“后来萨马斯特遇到了艾拉斯卓,他一见倾心,喜欢上了。然后大家感情不合分手,就是这样了。”
“又一次爱情失败。”琼恩评价。
“你为什么要说又呢。”
“唔?这不是第二次吗?”
“这就是这个故事最关键的地方了,”凛洋洋得意地卖着关子,“有没有兴趣听。”
“说吧。”
“那你叫我一声姐姐。”
“噗!”
琼恩正在喝果汁,差点一口呛了出来,“你?你哪里像姐姐了,当我妹妹还差不多。”
“切,我比你还大一岁呢,怎么不能做你姐姐。”
“姐姐看的不是年龄,是气质,就像你和艾弥薇站在一起,保证人人都认为你是妹妹。”
梅菲斯一直在微微笑着旁观,突然轻轻开口,“之所以不算第二次,是因为萨马斯特根本就是把艾拉斯卓当作了女神的替代品吧。”
“啊,”凛惊讶,“艾弥薇你怎么知道的?”
“猜的,萨马斯特明显是个偏执、顽固,其实又非常脆弱的人,还带有明显的天真和孩子气,不肯承认现实。这种人一旦认准了某件东西,那就很难轻易撒手或改变。而且我也听到过有种说法:艾拉斯卓是最像女神的凡人。”
凛叹气,“艾弥薇,你真聪明,猜得一点都没错,萨马斯特确实把艾拉斯卓当作了魔法女神的替身——其实这才是他们关系最终破裂的真正原因。所以说,萨马斯特的爱情故事里,其实根本就没有艾拉斯卓,有的只是魔法女神和最近似魔法女神的替身。”
梅菲斯摇摇头。
“他太天真了,”圣武士评价,“居然认为神明会爱上凡人,这在历史上是从无先例的。”
“而且他认为女神也只爱他一个人。”
“那更是幼稚,”梅菲斯说,“神祇是半人格半规则的存在,但历史越悠久的神祇,人格就越被规则所同化,魔法女神是创世之初诞生的神明,哪里能和后来这些凡人封神者相比。而且在他之前,女神就已经挑选了阿祖斯作为正式配偶,在此之后,她又和凡人生下了七姐妹,至于她和大贤者伊尔明斯特的关系更是众所周知……这些都清清楚楚摆在他面前,他居然还会抱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真是枉称魔法史上的天才。”
“有时候,天才也就是白痴。”
※※※
琼恩的这句总结陈词得到了两位女孩的一致认同,事实也确实如此。但问题在于:萨马斯特或许在感情上是个白痴,但在魔法上确实是震古烁今的大天才,马上就要和这种人交手,大家心中都不免有些忐忑。比起琼恩,凛还要担心欣布的安危,虽然她总说这个老师烦,但其实看得出来,她在内心还是很有感情的。
“萨马斯特确实非常厉害,”凛说,神色间开始有了些忧虑,“他和艾拉斯卓分手之后,原本已经大有好转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再度恶化,人变得更加疯狂,但也更危险更强大了。后来他居然找上了艾拉斯卓,咒骂她,袭击她,艾拉斯卓猝不及防,一上来就受了重伤,幸好此时另外两位选民赶到,就是深水城主凯尔本和他的夫人莱拉。”
凯尔本也是魔法女神的选民之一,声望还在七姐妹之上,和大贤者伊尔明斯特相当;莱拉也是七姐妹之一,是凯尔本的夫人,这段婚姻还是奥沃促成的,倘若不是那死胖子色心不死,试图用角之冠来控制莱拉,哪里有凯尔本英雄救美的机会。
三位选民联手夹攻,终于击败了萨马斯特,此时巫师之神阿祖斯降临,他奉魔法女神的命令前来,收回了萨马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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