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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博得)-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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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那两个人类,似乎也是要送黎明之石去博得之门呢。
沙漠篇第三十四节踏上商道
出了沙漠,果然一帆风顺。琼恩和梅菲斯骑着骆驼沿着商道行走,半夜时分,他们已经看见了一个小镇。不大,稀稀落落大约百余户人家,但因为是位于来往要道上,旅游业倒是很发达,开了好几家旅店。
在沙漠里折腾这么久,最后还出了这种事情,两人都很疲倦了,开了房间各自洗澡休息。琼恩原本想抱着美人共眠,正好也省下一间房间的钱,但看看梅菲斯的神色,想想还是算了。世界上的事情讲究循序渐进,不要急于求成。
隐隐约约地,他明白一点。在面对人面狮的时候,梅菲斯出尔反尔,那是因为对方以人质相要挟,乃是恶意逼迫,所以她也压根没打算傻傻地死守什么承诺,否则就是笨蛋了;但和琼恩之间,则是公平交易,彼此情愿,谈不上乘人之危或者落井下石,琼恩冒着性命风险帮她取回了黎明之石,她允诺把自己给琼恩,这就不能再矢口反悔,否则等若无赖了。
梅菲斯是个圣武士。圣武士不是笨蛋,但圣武士同样也不会是无赖。
想明白这一点,让他稍稍放下心来,至少不必担心什么时候她突然翻脸,给自己来一剑了。但紧接着,琼恩又意识到另外一个问题:如果自己的这种猜测属实,那么也就意味着,梅菲斯和自己在一起,不过是遵守协议,谈不上什么心甘情愿。
人的愿望总是得寸进尺的,若在半个月前,琼恩大概只期望能一亲芳泽便心满意足;如今既然已经到手,或者说快要到手,就不免想连人带心一起都得了。
只是,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事情总会落到自己头上么。
不再考虑这些,他招来一只隐形仆役,在自己床边警戒,然后沉沉睡去。很久没有享受过被褥的柔软了,这段时间在沙漠里,每晚只能钻睡袋,又冷又不舒服。幸好这种日子是已经过去了,明天起床雇辆马车,或者搭个商队,顺着大路直奔博得之门,早早找到那个叫拉沃克的老家伙完事。
唯一有点头疼的,是回来的话还得经过沙漠。好在老族长的羊皮地图还在自己身上,一回生,二回熟,再走一次也没什么。
盘算着以后的计划,又回忆起在哈劳格达斯城中的人面狮神殿里,那个暗中窥伺、帮忙的家伙,不知道到底是谁。虽然他救了自己一命,又杀死所有人面狮,似乎是没有恶意,但这么鬼鬼祟祟的,也实在令人心中有些忐忑。
不会是阴魂城派出的监视自己的人吧?
这个念头让他微微一惊。其实对于这次出来送信的事情,从一开始他就觉得隐隐有些不太对劲,其中似乎别有文章;这一路上又迭遭变故,虽然都似乎是偶然意外,但总也未免太巧合了些。难道说,布雷纳斯王子打发自己跑这趟腿,其中隐藏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同时还派了人在暗中盯着自己?
可是,自己不过就是个很普通的小角色,在阴魂城这种强者云集的地方,完全排不上号,有什么理由会被关注呢?是自己的穿越者身份被发现,还是修习内功减少睡眠的能力被注意,或者是能无差别抵抗神术的特异体质引起了好奇?
琼恩在黑暗中皱起眉头,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他不喜欢这种被他人掌控的感觉,他期望能自由自在地选择自己的命运——好吧,其实琼恩也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应该是什么样的,所以其实也谈不上如何选择,但至少他不喜欢被别人掌控。
没有人会真的甘心做一颗棋子的。但甘心不甘心是一回事,能不能摆脱又是另外一回事。这个世界虽然未必是完全的丛林法则,弱肉强食的道理却是永远通行的,任何道理都不必讲,唯有力量才是根本。便以琼恩自己而论,就算他察觉这其中有蹊跷,就算他不甘心被别人安排,难道他还能拒绝布雷纳斯王子,难道他还能不服从指令?至少目前琼恩是绝对不敢的。
他思索着,然后渐渐睡去。当他再次醒来的时候,窗外已经微微发白,开始有车马动静传来,大概是有人已经急匆匆地上路了。
※※※
“早。”琼恩对梅菲斯说。
“早。”女圣武士回答,她的神情平淡,一如往常,但琼恩还是发觉她的眼睛微微有些红肿的迹象。不明显,但仔细看可以看得出来,她昨晚哭过。
琼恩心里微微有些愧疚,但这种情绪一闪即逝,他或许说不上穷凶极恶,但也不是善良的人。事情既然已经做了,就不用再无谓的伪善。好在彼此都是聪明人,有些话题自动避开,大家都仿佛若无其事。
既然要去博得之门,两人便商议怎么出发。一般而言,这种长途旅行无非两种选择,要么就自己雇马车,要么就找个商队搭顺路车。前者花费较高,而且不甚安全;后者人多势众,不怕强盗打劫,相对稳妥,而且花费也较低,是较普遍的选择。
但梅菲斯带着黎明之石这种圣物,倘若随商队行动,如果被人看见,起了觊觎之心,不免又是大麻烦。所以她的意见,是倾向于自己雇马车。琼恩也无异议,他还想在路上和梅菲斯多亲近些,培养感情呢,自然需要尽可能多的单独相处的机会,倘若搭商队的顺路车,岂不多了一堆电灯泡,碍手碍脚。
既然两人意见一致,自然也就照此办理。他们向旅店老板打听了一下消息,知道这只是一个小镇,没有地方雇马车。“你们可以先去阿德巴城,”老板热心地指点着,“到了那里就有雇马车的地方了。”
但琼恩翻翻手上的地图,发现阿德巴城确实是一座大城市,距离小镇大约一百多英里的路程,骑马疾奔大约也得两天。他们此时身边只有两匹骆驼,这种慢吞吞的生物在沙漠里自然是优质交通工具,出了沙漠就不成了。正头疼的时候,老板又建议说,他店里正有一支商队要前去阿德巴城,可以顺路搭车。
也只能先如此,老板请了商队老板过来。必须说,那个胖乎乎的老板是个标准的黑心商人,他看出琼恩和梅菲斯都是外地人,对此情形不熟,故意把价格抬得很高。琼恩和梅菲斯都不擅长跟这种商人打交道,经过一番简单的讨价还价,琼恩用两匹骆驼充当路费和一路的伙食费,达成了交易,顺便给老板一笔小费。
虽然明知道是吃了亏,但琼恩也并不怎么在意,他此刻囊中充裕。布雷纳斯王子给的经费还算充足,何况刚刚在人面狮那里又搜刮了一笔。可以说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加起来,他都没这么富裕过。
他们的行李也很简单,重要的东西都被琼恩收进次元袋里去了。食物、水囊、衣服之类都早就在埃斯考和人面狮的混战中遗失了。幸好他有先见之明,先把装金币的包裹直接扔进了次元袋,幸免于难。
只要有钱,衣食住行都能解决,不是大问题。梅菲斯背着黎明之石,和琼恩随商队出发。看在那两只骆驼的份上,商队老板给他们安排了一辆单独的马车。
一路前往阿巴德,琼恩惊讶地发现这居然是一座矮人城市。
沙漠篇第三十五节初入阿德巴城
一路前往阿德巴城,琼恩惊讶地发现这居然是一座矮人城市。城中城外的居民、守卫、士兵,至少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矮人,极难得看见有人类。作为一个曾经的资深网络小说读者,琼恩自然知道矮人是各种奇幻故事里的常见种族。阴魂城里没有矮人,但琼恩也在学校图书馆里查阅过资料,根据上面的记载,矮人几乎都是性格豪爽之辈,直来直去,但也可以说是暴躁;以人类的眼光来看,矮人身材粗壮矮胖,颇有些臃肿,腿又粗又短。另外,矮人都有一把大胡子,视为荣耀和尊严的象征。
和相貌的粗犷正相反,矮人一族同时也是天生的工匠,极善于铸造精致的兵器、盔甲和饰品,其中不乏著名的锻造大师。据说很多人类大城市里,商人在出售武器、盔甲时,往往都声称是“矮人制品”,籍此抬高价格,虽然多系伪造,或者就是劣等品。矮人性格保守、排外,而且有些贪婪,真正的矮人工匠大师制作的精品,是很难外泄到人类世界的。
从外表看起来,阿德巴城像是一座雄伟森严的堡垒,远远就能看见十几根粗大的烟囱冲天而起,冒出滚滚浓烟和烈焰,像是工厂。城墙完全用花岗岩砌成,每隔数十英尺就有一座监视塔,全副武装的矮人士兵在上面巡逻走动,监视四周。巨大可怕的钩子从最高层的塔上伸出,一排排弩炮斜斜向上,蓄势待发,感觉像是特别针对来自空中的敌人。
在距离城门还有半英里的时候,商队马车就停下来,所有人下车,步行前进。这是阿德巴城的规矩,进出城门者,一概都要接受卫兵严格的盘查。在此之前,商队老板就已经特别叮嘱琼恩和梅菲斯,在接受矮人卫兵检查的时候,一定要乖乖配合。
“那些矮人的脑袋顽固得就像石头,”老板说,“只要是生面孔,他们就紧张得要命,把你当奸细一样看待。”
阿德巴城的守卫欢迎合法的商队和已知的朋友,但是其他人就会受到彻底的怀疑,以前从没有访问过这座城市的商人率领的商队会被彻底地搜查,并可能会被要求完成交易后立即离开,很多首次来此进行合法交易的来访者除了紧邻商队大门的房间和通路外什么都看不到。
不能对自己给出合理说明的来访者,或者被禁止入内,或者会带到所谓的“等候室”去空等,直到阿巴德的高层下达命令,允许让他们进入、驱离他们,或者将他们当作敌人和间谍处死,没有合理证明的冒险团队将会被拘留十天,直到有人决定他们的命运。
城门前的这片空地,也就是商队如今驻足接受检查的地方,其实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只要卫兵发现不妥,陷阱立刻会被触发,到时候地面就会陡然下陷,所有人坠入深坑。然后护城河的水就会灌进来,将坑里的人淹死。
总之,这并不是一个热情友好的地方。据说是因为阿德巴城曾经遭受过多次攻击,让这些矮人们养成了这种紧张性格。
商队老板看起来应该是常来阿德巴城了,矮人们对他和他手下的伙计们尚算客气,但轮到琼恩和梅菲斯的时候,这些卫兵就很不礼貌了。他们命令琼恩和梅菲斯站立,搜查全身,把他们所有的包裹行囊都打开检查。琼恩对此是无所谓,但梅菲斯就有点麻烦,她背着黎明之石。这是兰森德尔教会的圣物,城门这种地方人多眼杂,如果被不怀好意的人看见,不免就很糟糕。
这些矮人士兵一副秉公执法一丝不苟的样子,看起来是非要检查不可。梅菲斯的粉脸板着,隐隐透出煞气,但最终她还是忍耐住了,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突然对矮人卫兵说了几句话。
她说得是矮人语,琼恩自然听不懂,但却见她说了几句话后,矮人卫兵们互相看了看,交谈几句,脸上有疑惑的神色。梅菲斯接着从怀里取出一件东西来,是正义之神提尔的圣徽,一个矮人接过,跑回城内,过了片刻出来,啪地行了个军礼,双手托着将圣徽还给梅菲斯,转身宣布放行。琼恩注意到,这些矮人的态度似乎一下子变得客气和蔼起来。
唔,如果琼恩所知不错,矮人自有自己的一套信仰,所崇拜的神祇和人类截然不同。梅菲斯是提尔的圣武士,而提尔在矮人之中应该没有多少影响力和信徒才对。这帮矮人好生奇怪,怎么见梅菲斯拿出圣徽,马上便如此客气起来,倒是颇有些费解啊。
随着商队进了城,琼恩问梅菲斯,却发现女圣武士自己都有些奇怪。“我也不知道。”她轻轻摇着头。
梅菲斯原本只是想亮出提尔圣武士的身份,试试看能否通融。提尔是正义之神,执掌公正与律法,是国度内最强大的神祇之一,他的教会影响力极大,就连各大王国城邦的领主都要敬畏三分。梅菲斯是神选者,在提尔教会内部位阶非常高,大约对方会给点面子。不过她也没抱太大希望,毕竟,矮人是以头脑顽固不化而著称的。
但对方的反应,却是出乎梅菲斯意料。岂止是给面子,简直是热情欢迎。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座阿德巴城的矮人们已经投靠提尔教会了么?
胖胖的商队老板适时插话,解除了这个疑惑。
“您是正义之神的圣武士啊?”老板兴奋地搓着圆滚滚的手,有些不敢置信,“您怎么不早说,否则……”
“否则你会免我们的旅费?”琼恩问,他一直就看着老板不爽。倘若不是梅菲斯在旁边,照顾到她是个圣武士,琼恩早就考虑玩个小魔法来捉弄捉弄他了。
“呃,那个……哈哈哈,”老板干笑两声,避开这个话题,“其实,如果您早早亮出您的身份,这些矮人哪里敢为难您呢……”
“为什么?”梅菲斯直截了当地问。
“因为阴魂城啊。”
琼恩心中一凛,面上依旧不动声色,“阴魂城?”他在旁边装作若无其事地问,“这又关阴魂城什么事情?”
沙漠篇第三十六节再见格拉兹特
商队老板开始唾沫四溅地讲解起来。原来自从阴魂城回归物质界,至今已经快到半年——这小半年期间,阴魂城可没有闲着,而是四处兴风作浪。琼恩原本在巫师学校里,对外界消息不灵通,并无了解;后来突然被扔到大沙漠里来,足足走了大半个月才出来,对阴魂城到底在干什么更是一无所知。如今听商队老板说,原来自从阴魂城一回归,立刻就插手正在激烈进行的艾弗拉斯卡大战,初时他们和深水城联手,很快又盟约破裂,隐隐敌对;紧接着,阴魂城又发兵进入迷斯卓诺,剿杀费林魔葵——如果这些都还不能令人惴惴不安的话,那么最新传来的消息更加惊人。
就在前几天,一个消息流传出来:阴魂城的巫师们,发动了一个强大的魔法,他们创造出遮天蔽日的阴影球体,准备融化至高冰川的终年积雪。至高冰川位于埃诺奥克沙漠北部,如果阴魂城的这一疯狂举动成功,那么大量的洪水将会涌入沙漠,改变当地气候,重现昔日的沃土。
“什……什么?”琼恩都吓了一跳,“你刚才说什么?”
至高冰川地域千里,终年冰雪,如果真被消融,大陆北部势必会发一场浩大洪水。阴魂城反正是漂在空中,根本无所谓,但其他这些家园城邦和居民,岂不都要陷入汪洋。
这个消息一旦泄漏,势必要引起大陆北部诸国的一致攻击……阴魂城的大奥术师们,居然疯狂至此么?还是说他们有足够的自信,就算与全天下为敌都不放在心上?
疯了!
虽然自己也来自阴魂城,好歹那里算是自己的家乡,但琼恩也不得不说,阴魂城的高层领袖们真是发疯了。融化至高冰川,其目的自然是要改变大沙漠的环境,为重建昔日辉煌的耐瑟帝国做准备,但这么玩也未免玩得太大了点吧,会成为众矢之的的。
“这消息是真的?”梅菲斯也微微皱起眉头。
“真的!”商队老板连连点头,“已经确认了。”
正因为确认了这个消息,所以北地诸国或城邦,已经开始着手对付阴魂城。位于埃诺奥克沙漠东南方,强大的科米尔王国,已经派遣军队对阴魂城发动进攻了。
阿德巴城位于沙漠边缘,属于银月联邦(费伦北地最强大的王国),自然也参与其中。虽然还没有对阴魂城正式宣战,但暗中已经在厉兵秣马。提尔教会作为大陆上势力最强大的教会之一,又一贯以维护大陆的公正和平为己任,自然也插足其中,如今已经隐然是盟友关系。
梅菲斯是提尔教会的圣武士,位阶非常高;矮人们确定了她的身份后,自然不敢留难,让她顺顺当当地进来了。
这自然是好消息,意味着以后在路上若有什么事情,梅菲斯亮出身份便能获得优待——但同时也是坏消息,琼恩和梅菲斯的脸色都有些阴沉下来。巫师是担心倘若有人知道自己来自阴魂城,只怕立刻要被当作奸细抓起来;女圣武士担心的自然是阴魂城那个疯狂计划,倘若成功,就是一场浩劫。
先不去考虑这些问题,既然已经到了阿德巴城,两人与商队老板告别。一路打听,到集市雇了辆四轮马车,再配一个车夫,约定后天一早启程,把他们送到博得之门。当做完这一切,天也已经黑了。
阿德巴城虽然看起来像军事堡垒——实际上也是堡垒,但同时也是商业贸易大城,酒馆旅店是很多的。矮人厨师做的饭菜,口味都有些特别,不合琼恩和梅菲斯的胃口,但床铺还是很柔软的——唯一的问题是,床有点短,大概是依据矮人们自己的体型来制作的,没有考虑到人类客人的需求。
今晚琼恩不准备再让美人独守空床,他要求女圣武士履行应尽的义务,梅菲斯冷着脸,但并没有拒绝,只是坚决不肯按照琼恩的要求脱光衣服,一定要穿着衬衫长裤,扣子扣得严严实实,最后巫师只好妥协。琼恩一边看着她跪在自己胯间,俏脸起伏,努力服侍自己,一边肆意玩弄她的胸部。“可惜小了点,”他略有些遗憾,“恐怕不适合玩……”
再一次在梅菲斯的小嘴里满足后,琼恩抱着她沉沉地睡去。
※※※
梅菲斯蜷缩着身体,背贴着琼恩的胸膛,被他揽在怀中,感觉被温暖的男人气息包围。对于她来说,这是生平的第一次经历,不免有些异样和古怪,尤其是这个男人并非自己的爱人,刚刚还在肆意地凌辱着自己。
不过,这么被从背后环抱着,有种很安心的感觉呢。
从小的特殊经历,让梅菲斯的想法总是很特别,和其他女孩似乎格格不入。对于琼恩,她并没有多少愤怒,但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纯粹是个交易。她知道,这世界上有些事情是必须去做的;她也知道,或者说相信这世界是公平的,得到好处,总要付出代价。琼恩帮她取回了黎明之石,换取了对她的占有,这很公平。梅菲斯从来就不指望一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会大发善心帮助自己。
或许很多漂亮女孩都会觉得自己有特权,都觉得周围的人——尤其是男人都应该争先恐后地帮助自己,为自己效命,但梅菲斯的脑袋里,从没有过这种想法。从她记事起,她就只记得每天的生活主题是杀戮和逃亡——这种梦魇一般的生活一直持续了近十年,锻炼出她坚毅刚强的性格,直到她被大主教看中,加入提尔教会。她坚守准则,崇尚善良,维护秩序,恪守律法,但她同时也相信等价交换的道理。
不过,似乎总是有些遗憾就是了。
梅菲斯是个少女,不是修女,她也曾无数次地幻想过自己将来会对什么样的男子动心,会和什么样的人携手共度终生。提尔是正义之神,并不讲究禁欲,提尔的圣武士在男女情爱和婚嫁问题上是完全自由的。梅菲斯长得很漂亮,所以不乏追求者,但都知难而退了,因为这位女圣武士没有一个能看得上眼。
事实上,她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子。若要说英俊,追求者中不乏美男子;若要说权势地位,也有很多贵族子弟向她表达爱意;若要说本领,她也曾遇上过很多声名显赫的英雄人物;但看来看去,似乎总是没有能令她真正动心的。
琼恩自然也不包括在内。
第一眼看到琼恩的时候,梅菲斯就准确地判断出了他的身份: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巫师。论相貌,琼恩还算不错,但也没到光彩四射的地步;论本领,梅菲斯知道他甚至都接不下自己一剑;至于权势地位,那就更不用说,孤身一人灰头土脸在沙漠里艰难跋涉,能有多高的身份。
至于琼恩后来的表现,那就更和其他男人没什么两样。偷看她洗澡,被她丢进湖里了;在埃斯考面对人面狮的时候,他躲了起来,直到最后才露面救了自己一命——梅菲斯很清楚,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个漂亮女孩,如果不是因为琼恩看上自己,那这个巫师是绝对不会发善心的。
简单来说,在梅菲斯看来,琼恩就是个普通人。
但他还是有点特别的。
具体什么地方特别,梅菲斯也说不出来,但至少她知道,很少有人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帮她去夺回黎明之石。
而且他确实成功了。在梅菲斯被格拉兹特定住之后,他击杀了所有的人面狮,击退了恶魔,帮她取回了黎明之石。虽然琼恩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暗中有个人在出手相助,但当时梅菲斯被恶魔的强大法术定住了,不但压制住了身体行动,而且几乎封锁了一切感官,包括听觉。所以她并不知情,以为是琼恩独力办到的。
她当然不会认为琼恩是深藏不露的高人,只会觉得这家伙的运气不错,或者又是凭借什么强大的魔法物品奏功。但总而言之,琼恩做到了,黎明之石从人面狮那里取回来了。
所以如今自己正躺在他怀里。
按照协议,自己这一辈子,便要为琼恩效命,从目前来看,未必会成为妻子,但至少是床伴。男人总是这样吧,纵然明知一个女人并不爱自己,却依旧要把她牢牢占有着。
梅菲斯对琼恩谈不上恶感,也说不上什么好感,在她心里,一直就只把他视为一个普通人,现在也还是如此。这也就是她心中那点遗憾的来源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梅菲斯自然还是希望能和自己真心喜欢的人共度一生的。
少女沉思着,倦意渐渐袭来,该睡了。这次去博得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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